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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源环境: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1-01-1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通源环境调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922,41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2.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71.51万元,各项发行费用
金额 (不含税)为人民币6,406.6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33,264.8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的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 出 具 了 容 诚 验 字
[2020]230Z028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12
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受资本市场融资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33,264.89万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预
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46,492.62万元。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范围内按轻重缓急顺序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计划投资额         原预计募集资金投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入金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技术中心建设项
 1                                 6,492.62            6,492.62             6,492.62
                目
          补充流动资金项
 2                                40,000.00           40,000.00            26,772.27
                目
         合   计                  46,492.62           46,492.62            33,264.89

       公司已于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故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系针对本次发行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净额的情况,按轻重缓急顺序对募投项目募集
资金投资金额进行相应的变更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
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
       2021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净额范围内进行调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
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通源环境上述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事项。
    (此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
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丁江波                孔晶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