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通源环境: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7-14  

                        证券代码:688679           证券简称:通源环境       公告编号:2021-032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7 月 1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 129 号五彩商业广
场 19 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普通股股东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71,367,33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71,367,33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4.1936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4.19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8 人,董事杨龙先生因工作原
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齐敦卫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普通股    71,367,33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1    关于为参股 公     22,538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司贷款提供 反
        担保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获审议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鲍金桥、夏旭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通源环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