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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源环境: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04-2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以下简称“通源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通源环境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3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922,419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2.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671.51万元,各项发行费用
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 6,406.6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3,264.8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的 资 金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 并 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 出 具 了 容 诚 验 字
[2020]230Z028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0年12
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周期
                                       总额                 资金金额
 1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6,492.62                   841.04             12 个月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6,772.27              25,517.26                  /
           合    计                  33,264.89              26,358.30                  /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进度,在募集资金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状态时间
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态时间                          状态日期
  1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涵盖装修费、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和研
究开发费用。公司募投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投入
过程中受新冠疫情、设备采购周期、实验室建设进度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项目的
整体进度放缓,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

       现结合项目进展实际情况,经审慎考虑、评估后,公司计划将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
年12月延期至2022年12月。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
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科创公司应当重新对该募投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
等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公司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必要性
及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需要
    随着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的深入发展,环保制度和法规的完善,以及中
央环保督察的开展,环保企业以技术应用为导向,不断加大人才和资金投入力度,
持续改进工艺技术以适应市场需要,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增强是行业企业面临的
重大机遇,也是重要挑战。

    公司通过建设技术中心,重点提升改进现有技术工艺以及开展新业务和新技
术领域的前瞻性研究,能够有效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增强技术成果转化能
力,巩固和加强公司的行业地位。

    2、打造技术品牌,培养和引进技术人才,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是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创新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
力的源泉,技术人才是企业技术创新的必要保证。因此,持续改进和升级现有技
术、持续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才能不断巩固技术竞争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技
术中心项目的建设将有效提升技术研发检测的软硬件设施水平,改善公司研发环
境,增强公司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为公司持续创新创造有利条件。

    (二)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较强的研发实力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实技术基础

    公司丰富的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是项目实施的良好基础,公司自设立以来一
直将自主创新作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
共拥有发明专利19项,实用新型专利164项。

    2、专业的研发、管理团队和完善的研发体系是项目实施的重要保障

    公司一直以来十分注重对于研发人才的吸收和培养。经过多年的团队建设,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人才储备机制,构建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
研发团队。同时,公司打造了一支价值观高度趋同、专业和年龄梯度搭配合理、
执行力强的管理团队。公司管理团队均深耕环保行业多年,管理团队成员在学科
背景、专业技能、管理经验等方面形成了很好的补充,能够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方
向,制定科学的发展战略,确保公司的产品和服务适应市场需求。

    公司坚持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发展路径,构建了
健全的研发组织架构,该组织架构可充分、高效利用现有资源,实现对技术中心
建设的助推,为技术中心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三)经济效益测算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收益。但项目建成后将为公司持续
创新提供可靠的硬软件科研环境,推动公司技术水平的提升,增强公司项目承揽
和实施能力,对巩固和加强公司行业地位、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仍然具备投资的必要性
和可行性,公司将继续实施上述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
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审慎决定,未改
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和投资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
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
调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
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通源环境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