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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源环境: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5-1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
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
环境”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通源环境上市后的持续督导
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
        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保荐机构已与通源环境签订《保荐协议》,
 2      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   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3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通源环境业务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情况,对通源环境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
                                             2021 年度,通源环境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
 4                                           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
        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
                                             的违法违规情况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
        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2021 年度,通源环境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
 5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
        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2021 年度,保荐机构督导通源环境及其董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
     承诺                                   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保荐机构督促通源环境依照相关规定健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
7
     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     理制度,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保荐机构对通源环境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通源环境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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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
     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 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保荐机构督促通源环境严格执行信息披
9    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件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
     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人对公司 2021 年度信息披露文件进
     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   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
     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核
     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   查,公司已按照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
10
     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
     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   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
     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大遗漏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
                                          2021 年度,通源环境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11                                        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
     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
                                          生该等事项
     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 2021 年度,通源环境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12
     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 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
      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
      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
                                           2021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
13    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
                                           时未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
      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
      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
14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 2021 年度,通源环境未发生前述情况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
      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
      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
15    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   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并已完
      工作质量                             成现场检查工作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
      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
      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
16                                         2021 年度,通源环境不存在前述情形
      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
      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
      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需整改的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6,228.83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升 12.75%;归属
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12.76 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44.56%。公司 2021 年业
绩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加剧,材料成本及
分包成本增长,项目毛利率有所降低,且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减值损失较去年
增长所致。
    若未来出现公司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行业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或者公司出
现不能巩固和提升市场竞争优势、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等情形,可能导致公司市场
份额下降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价格降低使得毛利率下降,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人才流失及技术泄密风险
    技术人才对公司未来发展至关重要,是公司的竞争力及未来发展的基础。随
着未来行业竞争逐渐加剧,企业对人才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如果公司未来出现核
心技术人员流失,无法继续吸引优秀技术人员加入,或出现专利申请失败、核心
技术秘密泄露、知识产权遭到第三方侵害盗用等情况,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持续
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将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2、技术升级迭代及研发未取得预期的风险
    随着社会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逐渐加强,污染防治技术发展也将不断升级迭
代,这要求公司及时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满足市场的需求。如公司在新技术、
新工艺等方面不能及时进行技术创新和储备或不能及时准确把握政策和市场需
求的变化趋势,在技术路径和发展方向出现偏差,则面临技术、产品被赶超或被
替代以及研发失败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经营风险
    1、毛利率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加剧,客户结构发生变化,材料成本及分包成本增长,
造成项目毛利率有所降低。未来随着疫情的持续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若未能
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将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和毛利率继续降低,给公司盈利能力带
来不利影响。
    2、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受疫情及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导致地方政
府资金支付压力加大,公司主要客户款项回收较上年同期相比有所滞后,可能存
在部分应收款项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对公司带
来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客户丧失付款能力,公司将因发生坏账损失对公司利润
造成负面影响。
     3、危废处理处置项目收益风险
     公司以全资子公司爱维斯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的废油、废乳化液处理
处置项目和以控股子公司通源达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的废酸处理处置项
目均已进入运营阶段,设备计提折旧费用较高,但目前产能利用率不高,收益未
达预期。若未来项目持续亏损,将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公司处于快速扩张阶段,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流动资金较多,且销售及采购
环节收付款实际情况随市场情况、经济周期有所变化,导致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若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或波
动较大,将会给公司运营管理带来一定压力。
     (五)宏观环境风险
     我国宏观经济基本平稳,但近年来国际政治和经济环境错综复杂,局部冲突
时有爆发,中美贸易摩擦风险因素仍然存在,外部环境不确定因素增大,面临宏
观经济带来的不确定性经营风险。此外,疫情对经济造成了严重冲击,且疫情仍
未消除,疫情的爆发和防控,给公司市场推广和项目进展带来一定影响。
     近年来,我国先后发布实施了若干重大环保产业政策,推动了行业的蓬勃发
展,节能环保产业已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果未来产业
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962,288,251.40   853,496,821.48               1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127,570.35    90,421,649.55               -44.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29,844,676.73      89,421,748.86                 -66.62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6,589,040.30     102,982,306.62                      -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增减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77,928,480.38   1,062,583,550.79                  1.44

           总资产                1,949,105,016.25   1,842,831,101.13                  5.77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8               0.92                 -58.7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8               0.92                 -58.7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
                                            0.23               0.91                 -74.73
        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68              13.21     减少 8.53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2.79              13.06    减少 10.27 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63               3.76     减少 0.13 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44.56%,实
  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 66.62%。
  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竞争加剧,材料成本及分包成本增长,项
  目毛利率有所降低,且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减值损失较去年增长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
       (一)技术和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认定企业技术
  中心”、“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和“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密切关
  注国内外环保科技前沿最新动态,结合自身的优势组织力量持续开展自主创新,
  经过多年的投入和积累,取得了丰富的技术成果,掌握了固废污染阻隔修复系统
  构建、污泥高干脱水炭化处理处置、河湖底泥一体化处理处置、“泥膜共生”一
  体化嵌配式村镇污水系统解决方案工艺包等核心技术体系,能够结合污染物特点
  及客户的具体需求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整体解决方案。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路径、
  整体投入、最终效果都与方案设计具有直接的关系,为客户制定切实可行、科学
有效的定制化整体解决方案是公司获取订单的重要竞争力。
    同时,在整体方案的基础上,公司具备全方位的专业化实施能力,能够将所
掌握的核心技术及多项专利应用到装备研制、项目建设环节,确保环保治理有效、
稳定、可靠,满足客户对质量安全、进度高效等多方面的需求。在装备研制方面,
公司通过科学选择或定向开发适用性、协同性强的关键部件,明确各单元系统的
构型、尺寸、参数指标等形成具体图纸,根据图纸进行原材料采购、加工或定制
采购,最终完成组装和集成,确保整体方案具体落实。公司拥有生产工厂,具有
关键部件的自主生产能力,既能保证部件质量的可靠性,也能进一步降低整体设
备成本。
    (二)品牌优势
    自设立以来,经过二十余年发展,公司在固废污染和水污染治理行业积累了
丰富的项目建设和运营服务经验,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
是细分领域的重要企业之一。凭借着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公司获得了行业内主管
部门和单位的广泛认可,近年来公司在业务拓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司收入
和利润规模也逐年增长。公司承接的示范项目、经典案例也不断增加,为持续承
接新项目、扩大品牌影响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形成了良性循环。
    (三)人才团队优势
    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注重多学科人才的培养和发展,拥有“博士后
科研工作站”、“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合肥市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合肥市 228 产业创新团队”和“庐州产业创新团队”,
构建了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研发团队,提升公司核心技术的竞争力。
    (四)业务资质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拥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等资质,同时拥有“环境工程(水
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
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凭借齐备的业务资质,公司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
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增强承揽业务的竞争力,同时有利于控制项目建设成
本,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2021 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2021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 3,495.56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3.63%,
较 2020 年度研发费用支出增长 8.82%。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研发
人员 118 人,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为 17.93 万元,较 2020 年增加 9.06%。
    截至 2021 年 12 月末,公司共获得知识产权 189 项,其中发明专利 19 项、
实用新型专利 164 项、外观设计专利 2 项、软件著作权 4 项。2021 年度,公司
新增授权发明专利 1 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71 项;新增省级成果登记 2 项;参
与制定团体标准 1 项;形成村镇污水处理一体化装备体系 2 套并成功推广应用。
公司市政污泥中温炭化设备成功入选 2021 年第一批《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
备名单》;市政污泥热解碳化处理设备获得安徽省三首产品认证并纳入安徽省三
首产品库。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83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2,922,41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671.51
万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为人民币 6,406.6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33,264.89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出具了容诚
验字[2021]230Z0283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 72,511,261.67 元。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元)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332,648,932.28

        减: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投入                    8,410,403.26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55,172,622.27

       加:收到银行利息(含理财收益)                 3,445,354.92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2,511,261.67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源环境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直接及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增减变    增减变动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量(万股)   动情况      原因
 1          杨明    董事长、总经理       5,938.56       839.66         -   不适用

 2          周强    董事、副总经理             0         71.76         -   不适用

 3         张云霞   董事、财务总监             0         23.92         -   不适用

 4          杨龙         董事                  0         11.96         -   不适用

 5         朱海生        董事                  0             0         -   不适用

 6          刘路         董事                  0             0         -   不适用

 7         刘桂建      独立董事                0             0         -   不适用

 8         徐淑萍      独立董事                0             0         -   不适用

 9         许春芳      独立董事                0             0         -   不适用

 10         张娜      监事会主席               0         11.96         -   不适用

 11        梁德珍        监事                  0         11.96         -   不适用

 12         穆静     职工代表监事              0             0         -   不适用

 13        韩洪彬      副总经理                0             0         -   不适用

 14         王亮       副总经理                0             0         -   不适用

 15        王立余      副总经理                0             0         -   不适用
 16          齐敦卫   董事会秘书          0           0       -    不适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