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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源环境: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2022-11-1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环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保荐机构对通源环境为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华通源”)提供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华通源为通源环境的参股公司,公司持有东华通源 39.00%的股权。为节
约资金成本,提升经营效益,东华通源近期向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中化财务”)申请项目融资借款 17,680.50 万元,期限为 2022 年 10 月
20 日至 2030 年 5 月 24 日,用于置换东华通源于 2020 年 6 月向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区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的 20,000.00 万元固
定资产借款,目前农业银行该笔贷款已结清,公司为其进行的担保责任已解除。
公司拟以持有东华通源的 39.00%股权向中化财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股权质押
担保,保证最高额为全部债务的 39.00%比例范围内的债权。
    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
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东华通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1 月 25 日
    注册地址:淮南市潘集区平圩镇平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407 室
    法定代表人:左学明
    经营范围:工业废弃物收集、处理及综合利用,土地土壤修复。
    股权结构: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1.00%,公司持股 39.00%,福
建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    2022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319,958,035.47                      379,558,361.90
负债总额                              203,172,919.36                      263,753,558.96
资产净额                               116,785,116.11                     115,804,802.94
营业收入                                67,156,010.03                      45,517,501.82
净利润                                  15,217,450.86                        -806,201.49
    注: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 9 月 30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系:东华通源系公司参股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本次项目融资借款提供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
容将由公司与业务相关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实际担保总额和担保范围将不超过本
次授予的担保额度和范围。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为东华通源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置换其在农业银行申请的固定资
产借款,满足其持续经营与稳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降低东华通源的融资成本,
不会给公司增加新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和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审议及决策程序程序合
法有效,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公
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不会给公司增加新的担保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
司为参股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 20,273.00 万元(不含本次
担保,公司为东华通源在农业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已解除),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63%和 10.4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
供的担保总额为 9,29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 8.54%和 4.77%。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系公司的参股公司东华通源
因自身经营申请项目融资借款,由公司以其持有东华通源的股权比例为限,为东
华通源的借款提供担保。此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等内部决策程序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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