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莱沃: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08
证券代码:688682 证券简称:霍莱沃 公告编号:2021-012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6 日以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6 月 3 日以书面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会议由董事
长周建华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经营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激励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
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同意制订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关联董事周建华、陆丹敏回避表决,反
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
订《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关联董事周建华、陆丹敏回避表决,反
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如下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和授予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
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
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
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
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
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
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
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
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
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
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
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
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
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
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关联董事周建华、陆丹敏回避表决,反
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公司拟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