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霍莱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的核查意见2023-04-2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作为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莱沃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开展

远期外汇管理业务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远期外汇管理业务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部分境外业务采用欧元、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有效防范汇率波动风

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结合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管理需

要,拟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预计,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内,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任一时间点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其他币种按当期汇

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远期外汇管理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本次开展的远期外汇管理业务涉及外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欧元、美元等

其他货币,交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及其他以锁定汇率为目的的外汇产

品组合。
                                    1
    (五)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在交易额度范围内进行交易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

    二、本次远期外汇管理业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远期外汇管理业务的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开展的远期外汇管理业务遵循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的原则,不以投机、

套利为目的,不符合会计准则关于套期保值的适用条件,但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具体风险情况如下:

    1、市场风险。在国际经济形势发生剧烈变化时,相应汇率较大幅度的波动

将可能对公司远期结售汇交易产生不利影响,造成潜在损失。

    2、操作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复杂程度较高,需交易人员具备较强的专业

性,可能因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相关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而造

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公

司远期外汇管理制度》,明确了远期外汇管理业务原则、操作流程、责任部门及

相应的风险处理程序。

    2、公司审慎选择交易对手,仅与经过中国人民银行及银监会批准具有经营

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远期外汇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进行交易。


                                   2
    3、公司基于真实合理商业背景的原则,按照公司资金需求、业务开展情况

对远期外汇管理业务交易金额进行合理预测。

    四、本次远期外汇管理业务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远期外汇管理业务,不以投资为目的,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衍生工具内容相关规定,属于衍生工具中的

远期合同,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和披露。公司本次拟开展的远期外汇管

理业务未指定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

计》会计处理相关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的资金管理需要,以锁定利率、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未使用公司募集资

金,未指定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审议程序合法合

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任一时间点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其他币种按

当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汇总),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

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远期外汇管理制度》及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该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经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外汇产品交易业务过程中,要加强业务人员

的培训和风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

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衍生品交易。
                                   3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外汇产品交易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

控制措施,但开展外汇产品交易业务固有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以

及交易违约风险,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管理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邦羽                     朱济赛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