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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尔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2021-04-28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为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
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就莱尔科技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 年 3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
发《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752 号),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14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51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3,201,4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8,365,293.5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4,836,106.50 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6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后,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出具了编号为众环验字[2021]050001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与保荐
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
       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94,836,106.50 元低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的总投资额人民币
       553,660,000.00 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元

序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投资额            投资额
     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
1                                        380,000,000       380,000,000    202,358,343.52
                 地项目
2      晶圆制程保护膜产业化建设项目       50,000,000        50,000,000     26,626,097.83
     高速信号传输线(4K/8K/32G)产业
3                                         68,000,000        68,000,000     36,211,493.05
               化建设项目
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5,660,000        55,660,000     29,640,172.11
                合计                     553,660,000       553,660,000    294,836,106.50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
       金具体投资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莱尔科技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调整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