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莱尔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0-28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
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拟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本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
制,有效地将员工个人利益、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结合在一起,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 上 披露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草 案 )》、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
在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规范运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内容。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
查后,监事会认为: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均不存在最近 12 个
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
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股票激励的情形,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均符合《管理办
法》、《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与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对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10 天,
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监事会将在听取公示意见后,于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和公示情况说明。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