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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尔科技: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2-01-27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或“保荐机构”)作
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
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就莱尔科技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莱尔科技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伍仲乾、范小平回避表
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关联股东广东特耐尔投资有限公司、范小平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
认为: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
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先审核,审计
       委员会认为,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业
       务为基础,以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因此,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金额与
                                                 占同类业                       占同类业
                                    2022 年度                    2021 年度实                 上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务 比 例                       务 比 例
                                    预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原
                                                 (%)                          (%)
                                                                                                   因
向关联人采购                                                                                 根据预计收入对
                 广东天原施莱特新
商品、接受劳                             3,784     56.02%            2,850.16       55.05%   应的采购需求估
                   材料有限公司
      务                                                                                         算确定
关联人提供租     佛山市顺德区怡景
                                          153      25.37%             148.95        25.14%       不适用
      赁           制衣厂有限公司
关联人提供租     佛山市顺德区隆丰
                                           34       5.69%              33.38         5.64%       不适用
      赁             织造有限公司
               合计                      3,971                       3,032.49

           注:
           1、以上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2021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3、2022 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佛山市顺德区怡景制衣厂有限公司之间存在代
       收代付租赁厂区及宿舍的水电费。

               (三)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2021 年度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21 年度预计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金额
                                                                                                 原因
 向关联人采购商       广东天原施莱特新
                                                      3,700                     2,850.16   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品、接受劳务           材料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怡景
 关联人提供租赁                                         150                      148.95         不适用
                        制衣厂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隆丰
 关联人提供租赁                                             35                    33.38         不适用
                        织造有限公司

                  合计                                3,885                     3,032.49

           注:
           1、以上列示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2、2021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1、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邱延碧

    注册资本       12,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02 月 01 日

      住所         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甘棠大道南偏石路 3 号
                   树脂、涂料、胶黏剂的研发、生产、加工和销售(以上项目危险化学
                   品除外);聚氨酯树脂(2828)、甲醇(1022)的研发、生产、加工
    主营业务
                   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股东       郑光辉、邱延碧、王文锋、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的主要
                   总资产:15,402.74 万元
财务数据(未经审
                   净资产:10,841.71 万元
      计)

    2、佛山市顺德区怡景制衣厂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怡景制衣厂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伍詠琳

    注册资本       1,693.99 万香港元

    成立日期       1991 年 06 月 10 日

      住所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龙潭工业区
                   生产经营针织服装及各款时装,电脑绣花,服装面料上的丝网印花。
    主营业务       (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怡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伍仲和
2021 年度的主要
                   总资产:9,149.49 万元
财务数据(未经审
                   净资产:3,299.52 万元
      计)
    3、佛山市顺德区隆丰织造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隆丰织造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郭伟民

    注册资本       702 万香港元

    成立日期       1992 年 07 月 26 日

      住所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龙潭工业区
                   生产针织坯布、绒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主营业务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       龙昌贸易行

  实际控制人       伍仲和
2021 年度的主要
                   总资产:5.41 万元
财务数据(未经审
                   净资产:-91.53 万元
      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伍仲乾和董事长范小
  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
                            平通过持有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间接享
        有限公司
                            有广东天原施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共约 0.05%的权益
  佛山市顺德区怡景制衣
                            公司实际控制人伍仲乾先生弟弟伍仲和控股的公司
      厂有限公司
  佛山市顺德区隆丰织造
                            公司实际控制人伍仲乾先生弟弟伍仲和控股的公司
        有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双方交易能正常结算,前期合同往来履
约状况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
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接受
房屋租赁等,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双方利益,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以公允价格为
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明确的同意意见,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本次预计的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该
等交易对关联人产生依赖。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