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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尔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27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
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该事项。

    三、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
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关于 2022 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波动对公
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独立董事:包强、夏和生、刘力

                                                       2022 年 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