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莱尔科技: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4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将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部分)由 20.06
元/股调整为 19.91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上
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独立董事包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
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的情形。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 n)
上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
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6、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

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部分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
予预留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认为预留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
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
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公司披露《2021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 0.15 元(含税)。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结合前述调整事由,本次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价格)按如下进行调整:

    P=P0 –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按照上述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
予价格)为 19.91 元/股(=20.06 元/股-0.15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无实质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
部分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事由充分,调整程
序合法,调整方法恰当,调整结果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
价格)由 20.06 元/股调整为 19.91 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根据公
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
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理由恰当、充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由 20.06 元/股调整为 19.91 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激励计划调整和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
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4 号》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
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