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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尔科技: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2022-12-03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2-111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
                        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及价格

    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行数量:5,276,929股

    发行价格:22.93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0,999,981.97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7,475,061.59元

    2、预计上市时间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公司”或“发行
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新增5,276,929股股份已于2022年12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
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共7家,全部发行对象认购的
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
的转让将按《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3、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4、本次发行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之前,公司股本为148,560,000股;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完成后,
公司增加5,276,92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加至153,836,929股。本次发行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伍仲乾先生。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
件。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确认了本次发行竞价结
果和具体发行方案。

    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本次发行相关议案,
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2、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
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3、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2 年 10 月 18 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广东莱尔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再融
资)〔2022〕242 号),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
册。

    (2)2022 年 11 月 11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莱
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
2719 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
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5,276,929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发方案中
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5,409,029股。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9月15日。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22.37元/股。

    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
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
价格为22.93元/股。
    4、募集资金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999,981.97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
民币3,524,920.3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7,475,061.59元。

    5、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云图资管、中金公
司、诺德基金、韶关融誉、华夏基金、财通基金和谢恺共7名投资者。所有发行
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6、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
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 7 名投资者发出《广东莱
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以下
简称“《缴款通知书》”)。

    2022 年 11 月 18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
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出具了众
环验字[2022]0510028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止,
主承销商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20,999,981.97 元。

    2022 年 11 月 21 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
2,830,188.68 元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余额为
118,169,793.29 元。2022 年 11 月 21 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
出具了众环验字[2022] 0510027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2 年 11 月
21 日止,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276,929 股,发行价格 22.93 元/股,实际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999,981.97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3,524,920.3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7,475,061.5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
本人民币 5,276,929.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112,198,132.59 元。

    2、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 5,276,929 股股份已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
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
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世纪证券认为: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
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符合《证券
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
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
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实施细则》及《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
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
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
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
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
象符合《科创板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
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同意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2]2719 号)的要求;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
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形式和内
容合法、有效。”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依据投资者填写的《申购报价单》,并根据《发行方案》及《认购邀请书》
中规定的认购对象和认购价格确定原则,本次发行最终价格确定为 22.93 元/股,
最终发行规模为 5,276,929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20,999,981.97 元。本次发行对
象最终确定为 7 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
新增投资者。发行具体获配情况如下:

                                         获配数量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获配金额(元)
                                         (股)                           (月)
        深圳市云图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                                        1,868,914      42,854,198.02     6
        -云图聚利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13,035       11,763,892.55     6
  3     韶关市融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49,680       12,604,162.40     6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86,325       13,444,432.25     6
  5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76,389       10,923,599.77     6
  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916,134     21,006,952.62   6
  7       谢恺                                    366,452      8,402,744.36   6
                    合计                       5,276,929     120,999,981.97   -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即本次发行
的股票完成登记至相关方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
因公司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
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发行对象简介

      1、深圳市云图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图聚利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         深圳市云图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 2018 号天安云谷一期 3 栋 B 座 1801

 法定代表人       林村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
                  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是:

 认购数量         1,868,914 股

 限售期           6 个月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3,800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 号院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 1 号院 7 号楼 11 层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经营范围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
                  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513,03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3、韶关市融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韶关市融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乳源县乳城镇鹰峰西路 1 号 B 栋 B 区一楼 101C

法定代表人   李新年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投资咨询(不含股票、基
             金、期货、证券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
             的开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认购数量     549,680 股

限售期       6 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18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 99 号震旦国际大楼 18F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经营范围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
             (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586,325 股

限售期       6 个月


   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41 楼

法定代表人   吴林惠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认购数量     476,389 股

限售期       6 个月
    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82,725 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 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经营范围     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
              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
              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
              业务;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
              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
              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六、项目融资顾问;七、投资顾问及
              其他顾问业务;八、外汇买卖;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
              汇资产管理;十、同业拆借;十一、客户资产管理。十二、网上证券委
              托业务;十三、融资融券业务;十四、代销金融产品;十五、证券投资
              基金代销;十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七、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业务;十八、股票期权做市业务;十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
              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     916,134 股

 限售期       6 个月


    7、谢恺
 姓名         谢恺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3101011988********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盛泽路 37 号

 认购数量     366,452 股

 限售期       6 个月


    (三)本次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
安排

    1、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后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发行不构成关
联交易。

       2、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行情
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
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
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特耐尔                            80,000,000    53.85%
  2                        范小平                            12,911,943     8.69%
  3                        龚伟泉                             3,410,000     2.30%
         西部证券-招商银行-西部证券莱尔科技员工参与科
  4                                                           2,520,079     1.70%
                 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                        楼肖斌                             2,260,000     1.52%
  6                       德鑫创投                            2,120,000     1.43%
  7                       禾鑫投资                            1,900,000     1.28%
  8                        关竹月                             1,879,064     1.26%
  9                       东方创新                            1,657,000     1.12%
  10                       杨兴武                             1,610,050     1.08%
                         合计                               110,268,136    74.23%
注:由于尾数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可能导致尾数之和与合计值有差异,以下同。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1                         特耐尔                           80,000,000    52.00%
  2                         范小平                           12,911,943     8.39%
  3                         龚伟泉                              3,410,000      2.22%
          西部证券-招商银行-西部证券莱尔科技员工参与科
  4                                                             2,520,079      1.64%
                  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5                         楼肖斌                              2,260,000      1.47%
  6                        德鑫创投                             2,120,000      1.38%
  7                        禾鑫投资                             1,900,000      1.24%
  8                         关竹月                              1,879,064      1.22%
          深圳市云图资产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云图聚利 5 号
  9                                                             1,868,914      1.21%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东方创新                             1,657,000      1.08%
                          合计                                110,527,000    71.85%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变动表

                                                 股本
      股份性质      本次发行前(截至 2022 年 12 月 1 日)         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股份              93,657,000              63.04%    98,933,929        64.31%
 无限售条件股份            54,903,000              36.96%    54,903,000        35.69%
 总股本                   148,560,000            100.00%    153,836,929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之前,公司股本为148,560,000股;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将增加5,276,929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股本增加至153,836,929股。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结构仍然符合股票上市交
易条件,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资产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公司的资产
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提高公司的资信水平,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三)业务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新材料与电子领域高新
技术产业化基地项目与佛山大为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12000吨新能源涂碳箔
项目)。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计划在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前期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予以置换。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
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
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
交易,本次发行也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形。

六、本次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保荐代表人:    赵宇、吴坤芳
    项目协办人:    彭俊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北塔
    办公地址:
                    23 层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755-83199541、0755-83199419
    传真:          0755-83199423、0755-83195953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林晓春
经办律师:       王怡妮、劳逸雯、林婕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电话:           0755-88265093
传真:           0755-8826 5537

(三)审计机构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石文先
经办会计师:     韩振平、赵丹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电话:           027-86791215
传真:           027-85424329

(四)验资机构

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石文先
经办会计师:     韩振平、赵丹
办公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 169 号 2-9 层
电话:           027-86791215
传真:           027-85424329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