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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尔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28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广
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2 年度重点围绕财务报告编制披露、内部
控制规范实施等环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积极履行工作职
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包强先生、董事龚伟泉先生、独立
董事刘力先生担任,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的包强先生
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会职责。报告期内,审
计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审议并通过了历次会议各项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时间            届次                         审议通过的议案
 2022 年 1 月   第二届审计委员
                                 1、《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6 日         会第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第二届审计委员   5、《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6 日         会第六次会议   7、《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的议案》
                                 8、《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为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供担
                                  保的议案》
                                  11、《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
 2022 年 6 月    第二届审计委员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5 日          会第七次会议
                                  1、《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第二届审计委员
                                  2、《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7 日          会第八次会议
                                  3、《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2 年 8 月    第二届审计委员
                                  2、 《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23 日          会第九次会议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第二届审计委员
                                  1、《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6 日          会第十次会议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2022 年 11 月   第二届审计委员
                                  议案》
    30 日        会第十一次会议
                                  4、《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 2023 年度开展外汇保值及为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报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机构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
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
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
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
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要严格按照审计计划进行。经审阅内
部审计相关工作资料,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
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
变更、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监督和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内部管理制度。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
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保障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六)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减持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出席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专业性意见,切实发挥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的职能。

    2023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勤勉尽责,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为
公司长远健康发展效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包强、龚伟泉、刘力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