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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因科技:凯因科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04-22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因科技”或“公司”)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充
分调动公司员工及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三者
紧密结合,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
拟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
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控股子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
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力资源部对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为本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了A、B两类业绩考核目标,需同时满足。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归属
                            业绩考核目标A                        业绩考核目标B
     安排
                  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          2021年度,乙肝适应症产品进入临
 第一个归属期
                  11.2亿元                              床III期

                  2021-2022年度,公司累积营业收         2021-2022年度,公司累积申报并
 第二个归属期
                  入不低于26.0亿元                      获得受理的IND申请不少于1个

                  2021-2023年度,公司累积营业收         2021-2023年度,公司累积申报并
 第三个归属期
                  入不低于43.0亿元                      获得受理的IND申请不少于2个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或部分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
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如预留
部分在2021年授出,则预留部分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出,则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归属
                            业绩考核目标A                        业绩考核目标B
     安排
 第一个归属期     2021-2022年度,公司累积营业收         2021-2022年度,公司累积申报并
                  入不低于26.0亿元                        获得受理的IND申请不少于1个

                  2021-2023年度,公司累积营业收         2021-2023年度,公司累积申报并
 第二个归属期
                  入不低于43.0亿元                       获得受理的IND申请不少于2个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绩效管理办法》组织
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
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三档,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评价结果              B级及以上                C级                 C级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0

     若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
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期间为2021-2023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
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1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
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
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绩效考核记
录保存期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批准后由
人力资源部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
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
效后实施。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