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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因科技:凯因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8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杜臣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杜臣先生,其基本情况如
下:

    杜臣,男,196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
年2月至1991年11月就职于黑龙江省依兰糖厂,担任车间主任、调度室主任;1991
年12月至1999年7月就职于唐山市冀东制药厂,担任企管规划处处长、调度长;
1999年8月至2002年2月就职于北京宝树堂制药厂,担任厂长;2002年3月至2004
年10月就职于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常务副总经理;2004年11月至
2008年1月就职于西双版纳制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08年2月至2010年3月,
就职于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10年3月至2012年9月,就
职于华颐药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2012年10月至2017年7月,就职于
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8月至2021年1月就职于伟事达中国有限
公司;2020年3月起至今,任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
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
对公司管理团队、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的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12日14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12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 通 过 互 联 网 投 票 平 台 的 投 票 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6号3号楼1楼报告厅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2                                                                     √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
   3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登载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5)。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1年5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8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发布
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
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
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
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法人股东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个人股票账户卡(如有)等持股证明复印件;

    (3)委托投票股东为其他类型股东的,参照以上两项提供证明其股东身份
的文件以及股东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2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送达本公告指定地址;
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6号3号楼

    收件人:储舰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67892271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
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
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
意”、“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
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杜臣

                                                        2021年4月2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杜臣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
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
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2
         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
  3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