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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因科技:凯因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2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共 9 人,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德
胜先生、邓闰陆先生、赫崇飞先生、史继峰先生、王俊峰先生、王鹏先生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杜臣先生、朱建伟先生、孙蔓莉女士为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孙蔓莉女士为会计
专业人士。
     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董事会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
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禁
止的情形;公司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将由股
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
三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
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德胜,男,1971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2011 年被评为“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2015 年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
计划”,2016 年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1997 年 5
月至 1998 年 9 月就职于大连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外资管理处;1998 年 10 月
至 1999 年 11 月就职于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担任投资主
管;1999 年 12 月至 2008 年 8 月就职于凯因生物,历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
理等职务;2008 年 8 月起至今,任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周德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截
至本公告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德胜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
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邓闰陆,男,1960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1 年 12 月至 1987 年 11 月就职于东电二公司;1987 年 11 月至 1996 年 3 月就
职于大连电力经济管理学校,担任团委书记、校办主任;1996 年 3 月至 1999 年
11 月就职于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办公室副主任;1999
年 12 月至 2008 年 8 月就职于凯因生物,担任副总经理;2008 年 8 月起至今,
任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邓闰陆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截至
本公告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邓闰陆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赫崇飞,男,1969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1994 年 8 月至 1999 年 3 月就职于辽宁省食品进出口公司;1999
年 4 月至 2001 年 5 月就职于中辽国际大连分公司,担任财务部经理;2001 年 6
月至 2004 年 4 月就职于新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财务部主管会计;2004
年 4 月至 2006 年 4 月就职于大连国际国合嘉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预算
管理,会计审核;2006 年 4 月至 2008 年 8 月就职于凯因生物,担任财务总监;
2008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
董事会秘书。

    赫崇飞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实际
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赫崇飞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
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史继峰,男,1974 年出生,中国药科大学药剂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2019 年因参与“病毒性肝炎治疗新靶点、新策略”项目获得教育
部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7 月就职于华东医药,
担任助理研究员;2003 年 7 月至 2015 年 2 月就职于国家药品审评中心;2015
年 2 月至 2017 年 1 月就职于复星医药,担任资深研究员;2017 年 1 月起至今,
任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史继峰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史继峰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俊峰,男,197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1995 年 8 月至 1997 年 2 月就职于北京市光华木材厂,担任化学工程师;1997
年 4 月至 2001 年 5 月就职于联想集团,担任大客户部助理总经理;2001 年 11
月至 2002 年 5 月就职于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任市场部经理;2004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1 年 7 月起至今,
任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俊峰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王俊峰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鹏,男,1981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6 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审计员;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9 月就职于亚洲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内审及风控主管;2010
年 10 月至 2012 年 10 月就职于拜耳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担任风控及合规主管;
2012 年 10 月至 2015 年 3 月就职于达芙妮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担任内审高级经
理;2015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审计副总裁;2019 年
1 月起至今,任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鹏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王鹏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臣,男,1960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2 年 2 月至 1991 年 11 月就职于黑龙江省依兰糖厂,担任车间主任、调度室
主任;1991 年 12 月至 1999 年 7 月就职于唐山市冀东制药厂,担任企管规划处
处长、调度长;1999 年 8 月至 2002 年 2 月就职于北京宝树堂制药厂,担任厂长;
2002 年 3 月至 2004 年 10 月就职于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常务副
总经理;2004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 月就职于西双版纳制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长;2008 年 2 月至 2010 年 3 月,就职于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
经理;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9 月,就职于华颐药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
理;2012 年 10 月至 2017 年 7 月,就职于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 8 月至 2021 年 1 月就职于伟事达中国有限公司;2020 年 3 月起至今,任北京
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杜臣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杜臣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
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建伟,男,1956 年出生,讲席教授,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微生物药学硕
士,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微生物遗传博士,美国 Hood 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美国
国籍,拥有中国长期居留权。1991 年 9 月至 1997 年 9 月在哈佛医学院、Joslin
糖尿病研究所担任高级研究员;1997 年 9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美国 Frederick 国
家癌症实验室技术运行总监;2015 年 4 月至 2020 年 7 月,任上海交通大学药学
院院长。2012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致远讲席教授。现担任细胞工程抗
体药物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金石亚洲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朱建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朱建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蔓莉,女,1970 年出生,会计学博士、副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1995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担任讲师;
2000 年 10 月至 2001 年 10 月,于英国卡迪夫大学,访问学者;2009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先后担任认证办公室主任、认证办
公室主任、本科项目主任、院长助理;2005 年 8 月至今,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
商学院,担任副教授。现任科顺防水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蔓莉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孙蔓莉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