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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因科技:凯因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8-24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 6 号 3 号楼 1 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8 日
                       至 2021 年 9 月 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
    1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               应选监事(2)人
  2.00
           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吴珂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2.01                                                                  √
           事的议案
           选举朱承浩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2.02                                                                  √
           监事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 已经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5 月 13 日、2021 年 8 月
24 日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公 司 将 在 2021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刊载《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687    凯因科技              2021/9/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 年 9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 6 号 3 号楼 2 层证券
部。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
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
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
托书原件(见附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
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
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
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
(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
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
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文件须在 2021 年 9 月 6 日
下午 17:00 点前送达,并经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电话
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上述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
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
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储舰
    电话:010-67892271
    传真:010-67892271
    电子邮箱:ir@kawin.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8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
      1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
     2.00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吴珂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
     2.01
                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朱承浩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
     2.02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
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
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
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
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
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
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5)人
4.01    例:陈××                             √         -       √
4.02    例:赵××                             √         -       √
4.03    例:蒋××                             √         -       √
……    ……                                   √         -       √
4.06    例:宋××                             √         -       √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5.01    例:张××                             √         -       √
5.02    例:王××                             √         -       √
5.03    例:杨××                             √         -       √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6.01    例:李××                             √         -       √
6.02    例:陈××                             √         -       √
6.03    例:黄××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
他(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
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