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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因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9-0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凯因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对凯因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项目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号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1                                                 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具体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了保荐协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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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交易所备案。2021 年上半年度,未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
                                                  议的情况
                                                  2021 年上半年度,保荐机构通过日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3                                                 常沟通、不定期回访等方式,对公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发生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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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及相关当事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5                                                 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公司及其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6                                                 年上半年度,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
     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各项承诺
                                                    核查了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况,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7                                                   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2021 年上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半年度,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
     范等
                                                    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核查了公司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况,公司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求,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有效执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行了相关内控制度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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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相关文件,详见“二、保荐机构对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
10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露审阅的情况”
     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
     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
     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     详见“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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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     露审阅的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或其控股股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12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函的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及控股股东、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13                                                  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情况
     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出现该等
14
     不符的,保荐人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     事项
     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
     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及相关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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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       未出现该等事项
     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
     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
     《保荐办法》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
     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
     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
     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
     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未出现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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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 事项
     (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
     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
     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
     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
     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 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
17   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 的 实 施 等 承 诺 事 项 进 行 了 持 续 关
     施等承诺事项                                 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保荐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
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
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
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因科技严格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
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四、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药研发风险
    创新药研发具有技术难度高、资金投入大、时间跨度长等特点。药品研发过
程中主要面临关键技术无法突破、临床试验失败、新药评审监管政策变化等一系
列风险。公司目前存在多项从临床前到临床阶段的在研药品项目,聚焦于乙肝、
新型冠状病毒病、流感等病毒性疾病领域。如果公司新药研发未能获得成功,或
者因研发进度延迟而未能及时上市,公司将无法取得预期收益,业务发展将受到
不利影响。

    2、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公司构建了以蛋白质药物精准单点修饰长效技术、中和抗体发现技术、重组
蛋白和抗体产业化技术、抗病毒小分子创新药物设计技术等为核心的生物医药技
术平台,上述技术对保障公司持续研发具有重要意义。未来随着基础科学的研究、
医药研发技术的进步,如出现了更具突破性、创新性的医药技术,则公司的医药
研发平台技术及产业化技术面临被升级替代或者革新的风险。若公司不能保持相
关技术的领先,公司的现有医药产品或在研新药产品将面临因技术升级而被迭代
的风险。同时技术创新和迭代升级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风险,这会对
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持续创新的来源,随着医药行业的发展,业内公司对人
才的需求日趋增长,企业间竞争激烈。公司能否维持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团队并吸
引更多优秀研发人员加入,将关系到公司在研发和生产方面的稳定性和持久性,
并将决定公司未来能否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如果公司未来在发展
前景、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无法保持持续的竞争力,可能造成公司研发人
才流失,导致技术优势丧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将有所下降,公司的经营规模、
盈利能力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4、新产品市场推广的风险

    公司有多款新产品,其中直接抗病毒药物凯力唯、赛波唯主要聚焦于丙肝
治疗领域。近年来,丙肝直接抗病毒药物(DAAs)的口服治疗方案陆续在我国上
市,与凯力唯、赛波唯药物同属泛基因型治疗药物有吉利德的丙通沙和艾伯
维的艾诺全,虽然丙通沙和凯力唯均先后进入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但公司产品仍然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若公司未能
采取有效的市场推广策略,将面临市场推广受阻、产品商业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短效干扰素产品被长效干扰素产品取代的风险

    公司的长效干扰素产品培集成干扰素α-2 注射液与短效干扰素产品人干扰
素 α2b 注射液在慢性乙型肝炎领域存在一定的市场替代关系。
    公司的长效干扰素产品培集成干扰素α-2 注射液与短效干扰素产品人干扰
素 α2b 注射液在慢性乙型肝炎领域存在一定的市场替代关系。培集成干扰素
α-2 注射液具有比活性高、半衰期长等特点,其慢性乙型肝炎适应症尚处于临
床阶段,未来获批上市后,将部分替代人干扰素 α2b 注射液在慢性乙型肝炎领
域的市场。未来,若长效干扰素产品价格大幅下降,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会
在慢性乙型肝炎领域进一步取代短效干扰素产品,将导致公司短效干扰素产品凯
因益生面临收入下降的风险。

    2、未完成一致性评价导致产品不能再注册的风险

    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
性评价的意见》中明确了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凡未按
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原则审批的,均须开展一致性评价。2018 年 12 月
28 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事
项的公告(2018 年第 102 号)》明确: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将优先纳入国家基
本药物目录,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将逐步被调出目录;对纳入国家基本药物
目录的品种,不再统一设置评价时限要求;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
的含基本药物品种在内的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
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 3 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逾期未完成的,企业经评估
认为属于临床必需、市场短缺品种的,可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延期评
价申请,经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研究认定后,可予适当延期。
逾期再未完成的,不予再注册。
    公司仿制药产品复方甘草酸苷药物收入占公司收入的比例较高。根据上述政
策的要求,公司已对复方甘草酸苷胶囊和复方甘草酸苷片开展一致性评价,但若
未能及时完成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可能会面临产品不予再注册的风险。

       3、主要原材料供应及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甘草酸单铵盐 A、预充注射器、空心胶囊、
预充注射器胶塞等。

    未来如果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显著变化导致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
材料的供应出现短缺或价格发生较大幅度的波动,公司的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
响。

       4、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风险

    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用药人的健康和生命。药品的生产具有工艺流
程长、安全性要求高等特点,在原辅料的采购以及药品的生产、存储、运输等环
节出现差错均可能对药品的质量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危及患者的生命安全。
    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保
持良好的产品质量,若公司的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可能导致患者用药安全性的风
险,公司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品牌形象将受到损害,市场认可度将有所
下降,行业地位和业务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国家医保目录等政策变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列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药品由社保基金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国家医保目录药
品会不定期根据治疗需要、药品使用频率、疗效及价格等因素进行调整。公司产
品是否进入医保目录,可能对不同产品的营销策略以及定价、销量产生影响,从
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带量采购引起的经营风险

   国家全面深化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各地区统一执行集中采购结果。集中
采购结果执行周期中,医疗机构须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
采购量。各地区医疗机构在优先使用集中采购中选品种的基础上,剩余用量可按
所在地区药品集中采购管理有关规定,适量采购同品种价格适宜的非中选药品。
   截止报告期末,国家药品带量集中采购共进行了 5 批次,省级及省际联盟作
为国家带量采购的补充力量也在全国各省份正式实施。截止报告期末,除京津冀
联盟、广东、上海、江西、浙江目前还未进行该品种的带量采购项目外,公司复
方甘草酸苷口服制剂先后被山东、江苏、四川、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海
南、西藏、内蒙古、陕西、宁夏、新疆、福建等省份及省际联盟纳入到带量采购
范畴,导致中标后产品价格下降,但在河南省、安徽省带量采购项目中未中选。
同时,带量采购周期原则上一年,后期依据执行情况,是否延长采购周期的政策
尚不确定。中标产品价格下降及完成采购周期后是否续签(延标)政策可能对公
司未来的收入和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3、医药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一方面公司产品的定价受到是否进入医保目录的影响,另一方面在带量采购
招标过程中,可能存在部分企业在产品招标时以超低价参与竞标,甚至出现中标
价接近生产成本的情形。虽然公司不会以低于生产成本的价格竞标,但公司产品
价格受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影响而出现价格下降的可能性仍较大。

    (四)宏观环境风险

    目前全球经济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尚未出现经济全面复苏趋势。全球经济
放缓及新冠肺炎疫情产生的叠加影响,导致社会生产经营活动活跃度降低,各级
政府的财政收入、社会家庭及个体的收入受到负面影响,社会公共开支受限,医
疗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投入可能受到负面影响。如果未来全球宏观经济景气度持续
走低,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重大违规事项

    无。

    六、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453,130,705.36       313,637,699.88             44.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458,897.78        26,010,506.79             36.3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5,398,275.02        24,834,337.67             42.54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041,977.90        74,502,674.05              3.41
           主要财务数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6 月 30 日   增减幅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586,883,906.68       847,717,182.85             87.19
总资产                           1,955,644,343.17     1,172,195,107.00             66.84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1-6 月      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20             1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0.20             15.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23                 0.19             21.05
收益(元/股)
                                                                          减少 0.67 个百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4                 3.31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减少 0.53 个百
                                             2.63                 3.16
净资产收益率(%)                                                         分点
                                                                          减少 4.30 个百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68                12.98
                                                                          分点

    2021 年 1-6 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44.48%,主要系金舒喜产品以及复苷产
品销售量持续增长所致;

    2021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36.33%,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42.54%,主要系本期净利润
增长所致;

    2021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总资产同比增长分别为
87.19%、66.84%,主要系 2021 年 2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七、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专注于病毒及免疫性疾病领域,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基于自主研发为核
心的研发模式,依托从药物发现到商业化的全产业链体系,是国内首家拥有丙肝
高治愈率泛基因型全口服系列药物的医药企业。当前重点聚焦以创新药为核心的
乙肝功能性治愈药物组合研发,同时布局免疫性疾病领域提高预防保护率与临床
治愈率的创新药物管线,不断提升病毒及免疫性疾病的临床治愈率,增强公司核
心竞争力。

    (一)公司是国内首家拥有丙肝泛基因型系列药物的企业,并通过自主研
发为主的方式,布局丰富乙肝产品管线,有望追求乙肝功能性治愈

    公司长期专注丙肝领域,以提升临床治愈率为目标对治疗方案进行升级和不
断迭代,产品管线涵盖四代丙肝治疗方案,是国内拥有丙肝治疗药物最多的企业,
包括普通干扰素、长效干扰素、DAAs 等。2020 年,凯力唯和赛波唯先后取得
《药品注册批件》,同时凯力唯被纳入 2020 年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至此,公
司成为国内首家成功开发出泛基因型系列药物的企业。凯力唯和赛波唯的联合
使用,可治疗初治或干扰素经治的基因 1 型、2 型、3 型、6 型成人慢性丙型肝
炎病毒(HCV)感染,覆盖中国所有主要基因型,实现了 97%的高治愈率,临床
治愈率和安全性媲美国际一线方案。
    公司洞悉病毒性乙型肝炎的疾病机理、国际前沿的临床发现,提前进行系统
化布局。围绕抗病毒、免疫重建、乙肝表面抗原抑制等多种机制,通过自主研发
为主的方式,布局了包括 KW-001、KW-027、KW-034 在内的产品管线,涵盖了重
组蛋白、单克隆抗体、小分子抑制剂等多种药物类型。依托从药物发现到商业化
的全产业链体系,公司当前重点聚焦以创新药为核心的乙肝功能性治愈药物组合
研发,是国内极少数拥有乙肝丰富产品管线并以自主研发为主要开发模式的医药
企业,有望在乙肝领域探索首个功能性治愈疗法。

    (二)创新能力突出,研发成果显著

    经过十余年不断积累,公司构建了以蛋白质药物精准单点修饰长效技术、中
和抗体发现技术、重组蛋白和抗体产业化技术、抗病毒小分子创新药物设计技术
等为核心的生物医药技术平台,共承担 7 项国家“十二五”、“十三五”国家科技
重大专项。

    公司组建了包括新药发现、CMC 研究、临床前研究和临床研究的研发队伍,
打造了具备药物全产业链开发能力的研发体系,并结合以药品成药性和产业化为
目标的研发策略,显著提升了新药开发和产业化的成功率,近年来获得了 2 个创
新药注册批件,2 个创新药临床批件。
    (三)高效的药物全产业链开发及运营体系

    公司建立了高效的系统性研发项目管理体系和研发质量管理体系,驱动新药
研发快速申报临床、申请注册批件至产业化上市,实现研发成果的快速孵化;与
全国百余家传染病专科医院进行深度合作,积累了众多临床专家团队资源,在对
疾病治疗方案精准判断的基础上集中资源力求临床研究的高效性和有效性,争取
尽早获得注册批件;以药品成药性和产业化目标为驱动,依托多年 GMP 生产质
量体系,生产过程质量可控;基于覆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主要市场的营销网络,
围绕医生提供有临床价值的治疗药物,为患者提供治疗解决方案,构建包括初筛、
确诊、互联网医院在内的新型医疗服务模式。

    综上所示,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八、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公司构建了以重组蛋白和抗体产业化技术、抗病毒小分子创新药物设计技
术、蛋白质药物精准单点修饰长效技术、中和抗体发现技术等为核心的生物医药
技术平台,开启了一系列创新药的研究开发工作。公司的研发投入的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元
                            本期数            上期数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39,345,338.07    29,054,649.69             35.42
资本化研发投入                          0     11,665,973.25           -100.00
研发投入合计                 39,345,338.07    40,720,622.94             -3.38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8.68             12.98            -4.30
比例(%)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0              28.65           -28.65
(%)

    2021 年 1-6 月,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下降 28.65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
2020 年一季度,公司产品盐酸可洛派韦胶囊和索磷布韦片分别获取生产批件,并
投入生产,相应的开发支出也一并转入无形资产。2021 年 1-6 月暂无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研发投入,故 2021 年 1-6 月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降幅较大。
(二)研发进展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的主要在研项目如下:
                                                                                                                                        单位:元
                                                                     进展或阶                                                        具体应用前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规模    本期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拟达到目标               技术水平
                                                                     段性成果                                                            景
                                                                     完成 III 期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治疗用生物制       适应症:病毒
 1     KW-001      110,000,000.00      469,501.18     8,381,563.71   临床试验       药品上市
                                                                                                品 1 类新药。                        性乙型肝炎
                                                                     准备阶段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制品 1 类新
                                                                                                药,目前国内外均无同类药物上市, 适应症:病毒
 2     KW-027      257,000,000.00    2,858,936.50    20,171,032.25    临床前        药品上市
                                                                                                该药物的成功研制有望推进乙型肝 性乙型肝炎
                                                                                                炎功能性治愈的研发进程。
                                                                                                化药 1 类新药,是一种新型乙肝抗病
                                                                                                                                     适应症:病毒
 3     KW-034      101,000,000.00    1,460,541.09    10,608,933.03    临床前        药品上市    毒药物,可与现有核苷(酸)类和干
                                                                                                                                     性乙型肝炎
                                                                                                扰素类抗病毒药物联用。
                                                                                                自主研发的生物制品 1 类新药,高效
                                                                                                抑制新型冠状病毒的中和抗体,药效     适应症:新冠
 4     KW-041       55,000,000.00    1,004,093.20     9,092,168.45    临床前        药品上市
                                                                                                学动物攻毒试验显示抑制病毒效果           病毒
                                                                                                显著。
                                                                                                新型冠状病毒在肺部病毒载量很高,
                                                                                                雾化给药可以提高干扰素在肺部的
                                                                                                                                 适应症:新冠
 5     KW-043       30,000,000.00      384,325.48      875,741.39     临床前        药品上市    浓度,降低在其他器官的浓度,从而
                                                                                                                                     病毒
                                                                                                起到更好的抗病毒和降低系统毒性
                                                                                                的双重作用。
                                                                                                干扰素 α2b 喷雾剂采用非接触经皮给   适应症:病毒
                                                                                                药方式,相对于注射给药方式具有在     引起的初发
 6     KW-045       75,000,000.00      617,936.68     2,516,438.45    临床前        药品上市
                                                                                                皮肤黏膜局部直接发挥抗病毒作用       或复发皮肤
                                                                                                的优越性。                           性单纯疱疹
                                                                                                                               适应症:流感
 7     KW-036    30,000,000.00    5,577,789.70   11,126,330.02    临床前       药品上市    自主研发的治疗流感的 1 类新药。
                                                                                                                                   病毒
                                                                 Ⅰ期临床试                自主研发的生物制品 1 类新药,可抑   适应症:晚期
 8     KW-007    75,000,000.00    1,628,117.60    9,284,973.70                 药品上市
                                                                     验                    制肿瘤的增殖和转移。                  恶性肿瘤
                                                                                                                               适应症:病毒
 9     KW-018    13,500,000.00     113,212.84     6,326,989.22    临床前       药品上市    化学 4 类药品。
                                                                                                                               性乙型肝炎
                                                                                                                               适应症:乙肝
 10    KW-019    10,000,000.00      73,428.81     4,490,356.95    临床前       药品上市    单克隆抗体生物类似药。
                                                                                                                                   /肿瘤
                                                                                                                            适应症:治疗
                                                                                                                            慢性肝病,改
                                                                              通过一致性                                    善肝功能异
 11    KW-020    17,460,000.00     810,865.95     8,592,345.75    临床前                   复方甘草酸苷一致性评价研发项目。
                                                                                  评价                                      常。可用于治
                                                                                                                            疗湿疹﹑皮
                                                                                                                            肤炎﹑斑秃。
合计     /      773,960,000.00   14,998,749.03   91,466,872.92       /            /                          /                      /
       九、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十、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意见
及批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 月 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凯
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 号),公
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46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8.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5,890,800.00 元,扣减
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后,本次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725,866,140.61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2 月 2 日到账,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于 2020 年 2 月 2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208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293,398,997.18 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 435,039,234.35 元,其中包括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
余额 367,875,000.00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类型     余额(元)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1101040160001265486         监管户       1,767,847.17
             北京中关村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110906308310518           监管户           58,187.93
             北京分行营业部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77040122000257887           监管户      65,338,199.25
           北京丰台支行营业部
                合计                                                         67,164,234.35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367,875,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类型         金额(元)       起息日     到期日
                                                                                      赎回
杭州银行股份有         7 天通知
                                  通知存款       6,000,000.00   2021-6-10     /        否
限公司 北京中关          存款
村支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中关    大额存单      大额存单        10,000,000.00   2021-6-10       2022-1-22    否
村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丰台    定期存款     3 个月定期      100,625,000.00   2021-6-4        2021-9-4     否
支行营业部
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丰台    定期存款     3 个月定期      100,625,000.00   2021-6-4        2021-9-4     否
支行营业部
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丰台    定期存款     3 个月定期      100,625,000.00   2021-6-4        2021-9-4     否
支行营业部
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北京丰台    定期存款     3 个月定期       50,000,000.00   2021-6-23       2021-9-23    否
支行营业部
     合计                /           /          367,875,000.00       /               /        /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
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松安投资,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周德胜、邓闰陆、张春丽、
赫崇飞。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报告期内股份增
 姓名          职务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原因
                                                               减变动量
 汤键       高级管理人员                 0            0              40,000        个人自主买卖
向慧川         监事            1,602,000       1,602,000                     0            -
                                                                                   个人离任后自
张丽萍        独立董事                   0        1,400                  1,400
                                                                                     主买卖
注 1:(1)汤键为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新聘任的副总经理,其买卖公
司股票期间(2021/02/09-2021/04/19)不属于高级管理人员。
(2)经核查,汤键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且其自 2021 年 4 月 19 日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
注 2:向慧川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报告期内股份数量无变动。
注 3:张丽萍于公司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因董事会换届选举不再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其买卖公司股票期间(2021/05/13-2021/06/30)不属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权激励对应
的限制性股票如下:

                                                                                    单位:万股
                              期初已获授      报告期新授                            期末已获授
                                                               可归属     已归属
 姓名           职务          予限制性股      予限制性股                            予限制性股
                                                                 数量       数量
                                票数量          票数量                                票数量
           董事长、总经
周德胜                                   0            80.00      80.00         0           80.00
               理
邓闰陆          董事                     0             5.00        5.00        0            5.00
           董事、董事会
赫崇飞     秘书、副总经                  0            20.00      20.00         0           20.00
               理
           董事、副总经
史继峰     理、核心技术                  0            15.00      15.00         0           15.00
               人员
 许晓        副总经理                    0            15.00      15.00         0           15.00
沃成举       副总经理                    0            18.00      18.00         0           18.00
 汤键        副总经理                    0            15.00      15.00         0           15.00
 王欢        副总经理                    0            15.00      15.00         0           15.00
 郭伟       首席财务官                   0             8.00        8.00        0            8.00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等变动情形。

     十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吴   俊                     张子慧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