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因科技:凯因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2-02-12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3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天津君睿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睿祺”)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 14,3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4291%;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前所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2 年 2 月 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君睿祺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
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491,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0%。君睿祺为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公司的投资期限已超过 60
个月,公司在发行申请材料受理日之前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上市公
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
君睿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均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
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君睿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减持计划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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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5%以上非第一
君睿祺 14,315,000 8.4291% IPO 前取得:14,315,000 股
大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君睿祺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 2022/3/5 按市场价 IPO 前取得 因自身
8,491,000 5.00% 持,不超过: ~ 格 资金需
股 8,491,000 股 2022/9/4 求
大宗交易减
持,不超过:
8,491,000 股
注: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进行,即 2022 年 3 月 5 日至 2022 年 9 月 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即 2022 年 2 月 17 日至 2022 年 8 月 16 日。(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另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君睿祺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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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股东君睿祺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限售
及锁定的有关规定。本企业持股期间,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以
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政策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在锁定期内,不
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
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股份,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
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方式。
(5)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股份的价格(若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
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6)本企业承诺发生《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时,
不减持公司股份。
(7)如本企业违反上述减持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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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处置违规减持的收益(如有)及承担
法律责任。
(8)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
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君睿祺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进行的
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君睿
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时
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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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君睿祺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
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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