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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微科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2-03-11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现将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周中胜先生、独立董事 DELONG ZHANG 先生
和董事赵顺先生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
周中胜先生担任,符合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
    二、     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
议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参与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审计报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告符合财政部和中国证监
                         1.关于对公司 2018 年至 2020 年审计
             第一届审                                         会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
                         报告予以确认并批准报出的议案
2021 年 04   计委员会                                         定;公司 2020 年关联交易
                         2.关于 2020 年度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月 02 日     2021 年第                                        按照市场规则,交易的价
                         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一次会议                                         格遵循“公平、公正、公
                         3.关于确认公司 2020 年关联交易情
                                                              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
                         况的议案
                                                              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的议案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够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
             第一届审    的议案
                                                              进行编制,符合财政部和
2021 年 05   计委员会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
                                                              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的
月 08 日     2021 年第   案
                                                              有关规定;公司聘请的审
             二次会议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
                                                              计机构具有承办公司财务
                         员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计业务所需的专业知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
                                                              识,能够胜任审计工作。
                         事项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二届审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
2021 年 08   计委员会    1.关于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
月 19 日     2021 年第   及摘要的议案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
             三次会议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的
                                                           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
                                                           务报表均严格按照财政部
                                                           《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
             第二届审                                      规定编制,能公允的反映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21 年 10   计委员会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关于公司《2021 年三季度报告》的
月 26 日     2021 年第                                     和现金流量;公司编制的
                         议案
             四次会议                                      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的情况。

    三、     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
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工作如下: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与评估。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
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
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发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审阅内部审计相关资料,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4、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核了确认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及公司 2021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
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
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就审计问题与
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促进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
作的配合。
    6、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并听取了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关于内部控制的汇报,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
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缺陷,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的职责。
   2022 年,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审计部、外部审计机构、经营管理
层之间的沟通,恪尽职守,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共同利益。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3 月 3 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中胜:




DELONG ZHANG:




赵顺:




                                                        2022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