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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微科技: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6  

                                       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苏州纳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纳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就
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的议案》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对所涉及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 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
需要,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
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
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
《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 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
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专业、优质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服务,在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具有良好的执
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