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威数控:纽威数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5
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纽威数控装备(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阅读了此次会议相
关的会议资料和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
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
很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
务的能力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将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