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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创电气: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2-26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2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议案》和《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两项议案进行了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对部分募集资金建设项目
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新增项目资金需求,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并履行
相关决策程序,本次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合理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要求,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
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
标的影响。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

    二、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
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执行新会计准则。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伟创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钟彦儒】                             【唐海燕】




      【鄢志娟】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