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创电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2021-02-2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和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伟创电气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
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
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21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8,375.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
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6,554.3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41,830.61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32
号)(以下简称“《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
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8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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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调整的原因及说明
1、公司目前生产场地面积不足、布局分散,不利于集中统一管理,也无法
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办公等需求。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适应生产经营的
需要,公司拟在原募投项目“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以下简称“二期生产基地项目”)基础上扩大建设面积增加投资总额。本
次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的调整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管理等方面的
能力与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2、原二期生产基地项目计划建设面积23,593.00平方米,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19,110.33万元,本次调整后,二期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面积增加至24,950.83平
方米,项目总投资额增加至19,768.00万元。
三、本次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和产能需求,对《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
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修订,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完善并
据此对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进行了调整。
1、部分建设内容调整如下:
项目 原建设内容 拟调整后建设内容 备注
苏州二期变频器及
建筑面积共计 建筑面积共计 增加的建筑面积在现
伺服系统自动化生
23,593.00 平方米 24,950.83 平方米 有土地上实施
产基地建设项目
具体建设内容调整明细如下:
单位:平方米
工程建筑 原建筑面积 新建筑面积 面积差异
生产基地 19,126.00 19,347.83 221.83
连廊 1,013.00 923.70 -89.30
地下停车场 3,454.00 3,960.20 506.20
综合楼 - 719.10 719.10
合计 23,593.00 24,950.83 1,357.83
2、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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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原计划募
项目 现拟投入 增减情
序号 投资类别 集资金投 备注
名称 金额 况
入金额
生产基地建
1 建设投资 16,489.91 17,147.58 657.67
设面积增加,
工程建筑及其他费 各投资类别
苏州 1.1 9,855.37 10,513.04 657.67
用 费用合理调
二期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整。
变频 1.2 6,634.54 6,634.54 -
用 其中计划募
器及
集资金投入
伺服 1.2.1 设备购置费用 6,441.30 6,441.30 -
总 额
系统
1.2.2 设备安装费用 193.24 193.24 - 19,110.33 万
自动
元不变,新增
化生
2 铺底流动资金 2,125.72 2,125.72 - 资金需求公
产基
司将根据项
地建
目进度及募
设项
集资金使用
目 3 基本预备费 494.70 494.70 -
情况以自有
资金追加投
资。
合计 19,110.33 19,768.00 657.67
工程建筑及其他费用调整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建造价金额 新建造价金额 金额差异
工程建筑 9,494.71 10,131.33 636.68
生产基地 7,760.38 8,008.06 247.74
连廊 283.65 258.64 -25.01
地下停车场 1,450.68 1,663.28 212.60
综合楼 - 201.35 201.35
建筑及装修设计费 188.74 199.61 10.81
可研、环评等咨询费 20.00 20.00 -
工程建设监理费 151.92 162.10 10.18
合计 9,855.37 10,513.04 657.67
四、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系二期生产基地项目内部建筑面积以及工程建筑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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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之间的调整,对于新增项目资金需求,公司届时将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本次调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
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因此,本次调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用
途的变更。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和投资总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对部分
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进行调整,新增项目资金需求,以自
有资金追加投资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本次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是合理的,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且不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
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
构和投资总额。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是公
司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适应生产经营的需要,经重新评估项目基建需求而提
出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要求,满足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该事项不存
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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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也未取消原募投项目和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也不
存在对募投项目产能及目标的影响。因此,本次调整不构成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
变更。
2、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调整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
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规定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
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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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慧璇 彭晗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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