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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创电气: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16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度,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年度,我们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各项议案,密切关注上市公司相关信息,忠实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建议,维护了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独立董事在2020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钟彦儒:出生于195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83年
4月至2015年1月,历任西安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指导教师;2016
年1月至今,兼任大型电气传动系统与装备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
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鄢志娟:出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学副
教授。1997年7月至2015年3月,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5年4月至2018
年8月,任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院系主任;2018年9月至今,任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
计学院教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南京贝伦思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唐海燕:出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二级律

                                      1
师。中欧国际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1995年7月至2005年11
月,任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2005年11月至2008年11月,任苏州
市律师协会专职会长;2008年11月至今,任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苏中欧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友谊时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所要
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0年度,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共召开董事会7次;召开股东大会2次,其
中现场召开1次,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1次。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次)   本年应参加(次) 亲自出席(次)


     钟彦儒         7                  7               2                  2


     鄢志娟         7                  7               2                  2


     唐海燕         7                  7               2                  2


   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战略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
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我们均亲自出席以上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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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 亲自出 本年应 亲自出 本年应 亲自出 本 年 应 亲 自 出
               参   加 席        参   加 席            参   加 席        参       加 席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钟彦儒          1       1         0           0         0       0         0           0


    鄢志娟          0       0         0           0         4       4         1           1


    唐海燕          0       0         0           0         4       4         1           1


    (二)本年度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

    2020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召开董事会前充分知悉会议审议事项,
审阅相关会议资料,了解与之相关的会计和法律等知识,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
询,为各项议案的审议表决做好充分的准备。董事会举行会议的过程中,我们关注
会议程序是否合法及会议形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认真阅读会议相关材料
并积极参与讨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结合个人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在充
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会议决议及审议事项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对年度内公司董事会
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7次,战略核委员会1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审议了包括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公
司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公司皆按照法定的时间通知我们会议召开安排及审议的事
项,并同时提供了充分且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以便我们能站在独立的立场结合
各自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的意见。除此之外,我们也与公司保持密切的联系,在公
司的积极配合下及时获悉公司的经营状况;对于我们提出的相关合理意见和建议,
公司也采纳并落实。本年度,公司通过召开现场股东大会的契机,安排我们对公司
进行了现场考察,为我们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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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参加培训情况

   2020年5月,三位独立董事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
取得了任职资格证书,三位独立董事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参加了上交所
组织的科创板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学习和掌握了科创板信息披露、持续监管等
相关业务规则、独立董事履职义务和法律责任等,并获得上交所出具的相应培训记
录证明。同时,我们积极参加各种线上及线下专题培训、研讨会,阅读学习相关专
业书籍,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以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年度,我们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则与《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本年度内关联交易情况、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定期报告等事项予以重点审核,并发表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交易价格参照市场
 价格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 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0 元 ,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442,251,078.25元。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
形。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各募
                                            4
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与承诺不存在差异,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
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况。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
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
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六)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七)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决定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公
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经2020年1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于2020年1月实施。根据该议案,公司向各股东按其股份比例进行共计人民
币945万元的利润分配。全体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依据、分红能够兼顾
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
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比例的合理性和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查,认为该分配方案体现的现金分红水
平合理。

                                    5
    (九)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在筹备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的准备工作,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做出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相关
承诺人均能履行承诺,并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披
露信息,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公告均按照规定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较好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相关的制度均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
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要求,
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听取了公司内部控制
工作汇报,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进展情况,认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扎实有序、
运行有效,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十二)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已经按规定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且担任召集人。
    2020年,公司董事会会议共召开7次,审计委员会4次,战略决策委员会1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审议通过了与公司预决算、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利润分配、
关联交易、公司内部控制、员工战略配售情况等方面的议案。我们按照各项议事规
则,认真、专业履责,协助公司在重大事项决策、董事会有效运作等方面更加规范
完善。

    (十三) 开展新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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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
勉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关注公司全面发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更加深入的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同时,加强与公司
非独立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
健康发展,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好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钟彦儒、鄢志娟、唐海燕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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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
职报告》之签字页)




      【钟彦儒】                                     【唐海燕】




      【鄢志娟】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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