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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创电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4-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和“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
责伟创电气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保荐机构已根据持续督导工作进度制定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相应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保荐机构已与伟创电气签署协议,明确了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保荐机构与伟创电气保持密切的日常沟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通,持续关注其生产经营、信息披露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伟创电气在持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
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媒体上公告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伟创电气及相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关当事人不存在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的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情况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
导措施等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伟创电气董事、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和违背承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诺的情况
做出的各项承诺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伟创电气执行的《公司章程》、三会议事

                                       1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相关制度的履行情况,均符合相关
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法规要求,并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治理
等                                           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 伟创电气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可
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督促公司严格执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 行内部控制制度
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伟创电气已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要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 求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经核查,伟创电
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 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伟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创电气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上海证券交
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
                                             者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事后审阅,公司给予
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
                                             了积极配合。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不存在
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
                                             因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问题而需要公司予
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以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1、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伟创电气及其
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 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12、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伟创电气现任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的承
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诺事项
所报告
13、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伟创电气未出
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 现该等事项
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14、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 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伟创电气及相
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2
                  工作内容                              完成或督导情况
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
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
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伟创电气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上市,
15、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2020 年度运行时期较短,持续督导机构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通过日常沟通等形式对于 2020 年度持续
                                           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16、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2020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伟创电气及相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 关主体未出现该等情况
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海证
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重大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开发风险

    从新产品开发技术层面来看,伴随着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智能化、节能降
耗的需求提升,工业自动化产品向着智能化、微型化、网络化和集成化方向发展,
变频器的技术迭代周期由以前的 5-8 年向更短时间发展,行业参与者需要持续不

                                        3
断地开展研发活动来提升产品性能,保持竞争力。公司 2019 年和 2020 年研发
费用支出分别为 4,295.48 万元和 5,272.30 万元,同比增加 22.74%。新一代产
品拟投入的下游应用领域将对产品的综合性能、可靠性和稳定性提出更高要求,
若产品综合性能不及预期,公司的研发投入将无法获得回报,将对公司业绩造成
显著不利影响。

    从新产品开发市场层面来看,公司开发各类工控自动化产品通常都需要在前
期将资源投入到下游细分行业客户,通过系统的需求分析来掌握下游行业的相关
工艺细节,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开发才有可能取得成功。公司目前依然有多个行
业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需要持续的资金和人才投入。若对客户需求把握不准确,
所布局的相关行业市场需求不及预期或产品并没有获得目标客户群广泛认可,都
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泄密及人才流失风险

    优秀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也是公司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
随着工业自动化控制行业对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的与日俱增,专业技术人才竞争的
不断加剧,公司的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向更多细分行业扩展所需的核心资源之一
即为优秀的工业控制技术研发人才和具备行业复合背景的产品开发人员。若公司
不能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更高的薪酬待遇和良好的研发条件,存在优秀技术人
员流失的风险。公司与公司技术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措
施并不能完全排除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IC 芯片、IGBT 等电子元器件进口依赖风险

    受当前国内电子元器件研发和制造水平制约,公司原材料中的部分高端电子
元器件,如 IC(集成电路)芯片、部分型号产品配置的 IGBT 模块等重要原材料
目前需要使用进口产品,系公司生产工业自动化产品所需重要零部件。2020 年
度,集成电路芯片采购额占年原材料采购总额比重为 13.68%,包含 IGBT 在内
的模块类采购额占比为 18.4%,目前公司生产所需 IGBT 产品基本可以实现国产
                                   4
自主替代,但集成电路芯片产品尚无具备竞争力及性价比良好的国产替代方案,
所进口的芯片基本来自于美国、德国和日本的芯片企业。工控自动化产品使用的
芯片通常制程工艺在 14 纳米以上,在全球市场的需求量较大,若国际贸易环境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外资厂商减产,公司将面临核心电子元器件货源供应不足或
者采购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变频器、伺服系统及运动控制器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 IGBT、集成
电路、电容类、低压电器、磁性器件、PCB 等,2019 年至 2020 年,公司直接
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87.09%和 86.86%。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
幅度上涨,原材料采购将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并将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如果
直接材料成本上升,而公司销售价格不能同步提高,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将会下滑,
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面临下降风险。

    (三)行业风险

    1、市场集中度高导致市场竞争压力大

    目前,我国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市场集中度较高,外资企业如西门子、ABB、
安川、松下等企业凭借品牌、技术和资本优势,占据大部分国内市场。在低压变
频器领域,根据工控网数据显示,2019 年中国低压变频器行业前十强企业市场
占有率合计达到 74.6%,前十强企业中,外资企业占据了 7 席,合计市场占有率
为 58.8%。伺服系统方面,2019 年伺服系统行业前十强企业市场占有率为 78.5%,
外资品牌仍然占主导地位,2019 年外资品牌市场占有率达到 60.0%。截至 2019
年末,根据测算,公司在我国变频器和伺服系统总体市场上占有率仍然较低,分
别为 1.8%、0.55%。若未来国内外市场整体增速放缓,则同行业之间竞争压力
将会加大,在国外品牌已经占据较高市场份额背景下,公司与之竞争获取更多市
场份额的难度则会进一步增加。




                                   5
    2、下游市场景气度下降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变频器和伺服系统与运动控制器是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
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广泛应用于起重、矿用设备、轨道交通、机床、压缩机、塑
胶、光伏供水等各个行业。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需求与宏观经济波动有一定的关联
性。当宏观经济不景气时,下游行业客户预计业务可能会下滑则会减少对工业自
动化设备的投资,并相应减少对本公司产品的需求。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3,543.01 万元和
56,033.75 万元,同比增长 28.69%。当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压力增大,受国际
政治经济局势和疫情影响经济增长的不确定因素的增加,若未来国家宏观经济增
速维持在较低水平甚至下行,或基础设施建设和制造业资本支出大幅放缓,将会
导致对各类机械设备新增投资或更新的需求降低,则会对公司的产品需求带来不
利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增速放缓或收入下滑的情形。

    (四)宏观环境风险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起的不确定性风险

    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世界各国的经济均受到了强烈冲击,疫苗虽给全球带来
曙光,但疫情很大可能将持续一到两年的时间,甚至长期伴随人类生存,对全球
价值链的冲击已逐渐显现,后疫情时代的风险与不确定性仍存。

    自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积极复工复产,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经
营,充分满足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国内国外市场均实现高速增长。虽然目前
新冠病毒疫情在国内得到控制,但仍然存在零星散发、局部爆发和境外输入的风
险,公司可能会面临因自身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大面积停工停产而导致业绩大幅
下滑的风险。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2020年境外产品销售收入4,799.0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8.56%,公司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执行国家的出口产品增值税“免、抵、退”政策。
                                    6
未来随着公司出口业务的不断开拓,境外销售的金额将可能继续增加。如果国家
对于出口退税的政策进行调整,将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3、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第100号),公司销售的变频器、伺服系统中嵌入的软件系统,按规定税率征收增
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2019年至2020
年,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金额分别为1,044.45万元和
1,281.30万元,占公司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41%和13.17%。如果公司
未来不能持续获得上述软件退税,或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
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4、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2020年境外产品销售收入4,799.04万元,占
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8.56%。未来三年,公司计划有序拓展海外市场,外销收
入整体规模预计将逐渐增加。近年来我国央行不断推进汇率的市场化进程、增强
汇率弹性,人民币的国际化程度有望进一步提高,人民币汇率的双向波动呈现常
态化。但是,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给公司业绩带来不确定因素,汇率的波动将影
响公司外销产品的价格水平及汇兑损益,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度,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情况如下:

    (一)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7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57,223.03       44,623.55             28.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755.55        5,755.38             52.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8,290.34        5,943.18             39.49%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91.22        7,084.20             -23.90%
           项目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6,306.97       26,544.06            187.47%
总资产                          107,551.95       45,141.76            138.25%


    (二)财务指标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5         0.43              51.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5         0.43              51.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61         0.44              38.64%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07        24.52    增加 4.55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27.53        25.32    增加 2.21 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9.21         9.63    减少 0.42 个百分点


    (三)变动合理性分析

    2020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务收入 57,223.03 万元,同比增加 28.24%,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8,755.55 万元,同比增加 52.13%,主要增长原因是
公司行业专机产品、伺服与运动控制产品销量呈现快速增长势头。

    此外,公司于 2020 年度成功 IPO,募集资金净额 41,830.61 万元,是公司
总资产及净资产出现大幅上升最重要的原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气传动和工业控制领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变
频器、伺服系统与运动控制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准确把握行业动

                                        8
向,紧贴市场需求,保持强劲的研发力度,不断研制成功并推出功能更强、质量
更优和效率更高的新产品。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包括持续技术创新和深厚技术积累、围绕快速交付与精益
化生产的装备开发研究、营销和服务网络优势以及管理团队优势。2020 年度,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公司研发费用为 5,272.30 万元,较
2019 年度提升 22.7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21%,较 2019 年度减
少 0.42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0 年度,公司研发进展持续开展,新增授权专利 14 件,新增申请发明专
利 12 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5 项、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4 项。截至 2020 年末,
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 103 件、授权软件著作权 54 件,累计申请发明专利 44 项、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77 项、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15 项、申请软件著作权 54 项。

    八、新增业务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
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21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8,375.00 万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6,544.39 万元(不
                                    9
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830.61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5-00032 号)。

     2020 年度,除扣除银行手续费 101.00 元外,公司尚未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442,251,078.25 元,
其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394.51 万元(不含增值税)。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余额         存款方式
建设银行苏州郭巷支行          32250199759400000814   71,995,199.00     活期存款
建设银行深圳南山科技支行      44250100019000001377   100,000,000.00    活期存款
浦发银行苏州沧浪支行          89050078801800001306   191,103,300.00    活期存款
浦发银行苏州沧浪支行          89050078801600001307   79,152,579.25     活期存款
                       合计                          442,251,078.25       -


    (二)募集资金是否合规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
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深圳伟创”)直接持有公司 69.4444%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上述人员间接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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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当前任职               间接持股主体   间接持股比例
                                                      深圳伟创
    胡智勇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金致诚        35.1780%
                                                       金昊诚
    莫竹琴                董事、副总经理              深圳伟创       7.5083%
     骆鹏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深圳伟创       7.5083%
    彭红卫                  监事会主席                 金昊诚        0.0694%
    陶旭东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金致诚        0.0833%
     吕敏                    职工监事                  金昊诚        0.0278%
    贺琬株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金昊诚        0.5000%
    黎国才                 核心技术人员                金昊诚        0.3472%
    何承曾                 核心技术人员                金致诚        0.1111%
    朱小超                 核心技术人员                金致诚        0.0833%
注:①间接持股比例为根据直接持股主体持有伟创电气的股份比例与上述人员持有直接持股
主体的出资额比例相乘计算所得。②金致诚指“苏州金致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
昊诚指“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
员不存在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
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
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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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慧璇                         彭晗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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