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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创电气: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1-036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
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下同)募投项目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5号),公司获准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48,375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
计6,554.39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830.61万元,上述资
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
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5-00032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
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2
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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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
期间,根据实际情况部分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
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
关规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由公司行政部或者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
之前征求财务部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
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财务部对募投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金额无误后,按项目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
流程,在审核、批准后,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注明付款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付
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3、财务部建立台账,逐笔登记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定期统
计未置换的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将垫付的银行承兑汇票统计制
成置换申请单,并按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
票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同时通知保荐机构。

   4、财务部须按月汇总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报送保
荐机构。

   5、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
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
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
的周转速度,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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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1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且公司已对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苏州伟创电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进一
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
定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3
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
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影响公司募
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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