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创电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1-12-2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年12月修订)》《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伟创电气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伟
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215号),伟创电气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0,000股,
并于202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总股本为135,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180,000,000股,其中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为36,623,988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3,376,012股。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1,626,012股已于2020年6月29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
君享科创板伟创电气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限售期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12个月,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名,对应股票数量4,50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2.50%,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起上市流通,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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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
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或安排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首次公开发
行战略配售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伟创电气1号战略配售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其获配的股份受限于如下限售承诺: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国泰君安君享科
创板伟创电气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获配股
票数量为45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总量的10.00%。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伟创电气1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承诺其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
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其获配的股份受限于如
下限售安排:
“2、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
限售安排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
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伟创电气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的
4,500,000股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
开始计算。”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上
述限售安排,不存在相关安排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4,500,000股,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
略配售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2.50%,限售期为12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9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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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持有限售 剩余限
本次上市
序 持有限售股 股占公司 售股数
股东名称 流通数量
号 数量(股) 总股本比 量
(股)
例 (股)
国泰君安证券资管-招商银行-
1 国泰君安君享科创板伟创电气 1 4,500,000 2.50% 4,500,000 0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4,500,000 2.50% 4,500,0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如下: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战略配售股 4,500,000 12
合计 4,50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伟创电气上述限售股份
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或安排。本次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股东承诺。保荐机构对伟创电气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
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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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慧璇 彭晗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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