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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伟创电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苏
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和“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伟创电气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
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1                                                    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 保荐机构已与伟创电气签
  2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 署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
                                                       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
  3                                                    检查等方式,了解伟创电
    展持续督导工作
                                                       气业务情况,对伟创电气
                                                       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
                                                       伟创电气在持续督导期间
  4 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
    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背承诺等事项的,应当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 5 个交易
                                                        伟创电气及相关当事人不
  5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
                                                        存在违法违规和违背承诺
    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
                                                        的情况
    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伟创电气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和违
                                                       背承诺的情况
                                                      保荐机构督促伟创电气依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
                                                      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
 7 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伟创电气的内
                                                      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
                                                      效性进行了核查,伟创电
   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
 8                                                    气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
   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
                                                      运行
                                                      伟创电气已按照证券监管
                                                      部门的相关要求建立了信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
                                                      息披露制度。经核查,伟创
   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
 9                                                    电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述或重大遗漏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保荐机构对伟创电气的信
   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息披露文件及向上海证券
   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 行了事前审阅或者在规定
10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期限内进行事后审阅,公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 5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 司给予了积极配合。截至
   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本报告签署日,不存在因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 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问题而
   证券交易所报告                                      需要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
                                                       的情况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伟创电气及其控股股东、
   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
11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项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
                                                      伟创电气现任控股股东、
12 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
   项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的承诺事项
13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 伟创电气未出现该等事项
       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当及时督促
       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
    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14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 伟创电气及相关主体未出
    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现该等事项
    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
    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
 15                                                    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
    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
    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2021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
 16 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伟创电气及相关主体未出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 现该等情况
    存在重大异常;(五)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
    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1 年度,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伟创电气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重大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开发风险

    从新产品开发技术层面来看,伴随着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智能化、节能降
耗的需求提升,工业自动化产品向着智能化、微型化、网络化和集成化方向发展,
变频器的技术迭代周期由以前的 5-8 年向更短时间发展,行业参与者需要持续不
断地开展研发活动来提升产品性能,保持竞争力。公司 2020 年和 2021 年研发
费用支出分别为 5,272.30 万元和 7,597.10 万元,同比增加 44.09%。新一代产
                                        3
品拟投入的下游应用领域将对产品的综合性能、可靠性和稳定性提出更高要求,
若产品综合性能不及预期,公司的研发投入将无法获得回报,将对公司业绩造成
显著不利影响。

    从新产品开发市场层面来看,公司开发各类工控自动化产品通常都需要在前
期将资源投入到下游细分行业客户,通过系统的需求分析来掌握下游行业的相关
工艺细节,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开发才有可能取得成功。公司目前依然有多个行
业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需要持续的资金和人才投入。若对客户需求把握不准确,
所布局的相关行业市场需求不及预期或产品并没有获得目标客户群广泛认可,都
可能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泄密及人才流失风险

    优秀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也是公司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
随着工业自动化控制行业对专业技术人才需求的与日俱增,专业技术人才竞争的
不断加剧,公司的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向更多细分行业扩展所需的核心资源之一
即为优秀的工业控制技术研发人才和具备行业复合背景的产品开发人员。若公司
不能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更高的薪酬待遇和良好的研发条件,存在优秀技术人
员流失的风险。公司与公司技术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等措
施并不能完全排除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IC 芯片、IGBT 等电子元器件进口依赖风险

    受当前国内电子元器件研发和制造水平制约,公司原材料中的部分高端电子
元器件,如 IC(集成电路)芯片、部分型号产品配置的 IGBT 模块等重要原材料
目前需要使用进口产品,系公司生产工业自动化产品所需重要零部件。2021 年
度,集成电路芯片采购额占年原材料采购总额比重为 10.82%,包含 IGBT 在内
的模块类采购额占比为 16.41%,目前公司生产所需 IGBT 产品基本可以实现国
产自主替代,但集成电路芯片产品尚无具备竞争力及性价比良好的国产替代方案,
所进口的芯片基本来自于美国、德国和日本的芯片企业。工控自动化产品使用的
芯片通常制程工艺在 14 纳米以上,在全球市场的需求量较大,若国际贸易环境


                                   4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外资厂商减产,公司将面临核心电子元器件货源供应不足或
者采购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变频器、伺服系统及运动控制器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 IGBT、集成
电路、电容类、低压电器、磁性器件、PCB 等,2020 年至 2021 年,公司直接
材料成本占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 86.86%和 84.46%。若原材料价格出现较
大幅度上涨,原材料采购将占用更多的流动资金,并将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如
果直接材料成本上升,而公司销售价格不能同步提高,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将会下
滑,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面临下降风险。

    (三)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 2021 年境外产品销售收入 7,136.3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9.04%,公司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执行国家的出口产品增值税“免、抵、退”政策。
未来随着公司出口业务的不断开拓,境外销售的金额将可能继续增加。如果国家
对于出口退税的政策进行调整,将对于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2、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变化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第 100 号),公司销售的变频器、伺服系统中嵌入的软件系统,按规定税率征收
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政策。2020 年至
2021 年,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金额分别为 1,281.30
万元和 1,557.18 万元,占公司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17%和 11.38%。
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获得上述软件退税,或政策发生不利变动,可能对公司经
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2021 年境外产品销售收入 7,136.39 万元,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9.04%。未来三年,公司计划有序拓展海外市场,外销


                                     5
收入整体规模预计将逐渐增加。近年来,我国央行不断推进汇率的市场化进程、
增强汇率弹性,人民币的国际化程度有望进一步提高,人民币汇率的双向波动呈
现常态化。但是,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给公司业绩带来不确定因素,汇率的波动
将影响公司外销产品的价格水平及汇兑损益,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4、应收账款增加有形成坏账的风险

    近年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逐渐增加。报
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22,767.86 万元,较期初增加 47.54%。公司采取
了严格的应收账款回收管理措施,且对应收账款严格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信用良好,能在信用期内及时付款,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总体良好。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可能进一步增加,如果未来
市场环境、客户经营等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可能存在因货款回收不及时、
应收账款金额增加导致的风险。

    5、产品销售结构影响毛利率较低对盈利情况存在不利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伺服系统与控制类产品销售金额 18,747.64 万元,较上年同
比增长 82.36%,2021 年毛利率为 21.56%。受国家双碳政策及电机能效计划的
利好影响,未来公司伺服系统与控制类产品销售量将进一步增加,将会影响公司
整体的毛利率水平。未来公司伺服系统与控制类产品主要围绕下面几个方向发展:
一是产品方面,优化伺服电机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利用产品规模化效应进
一步降低产品供应成本,同时公司自研的编码器产品正在做产品验证,也会降低
伺服系统整体成本;二是在市场开拓方面,依托 PLC、运动控制器和伺服系统为
客户提供完整的行业解决方案,完善现有机床、纺织机械等行业运用,同时在物
流、3C 电子制造、锂电设备等行业进行战略布局。

    (四)行业风险

    1、市场集中度高导致市场竞争压力大

    目前,我国工业自动化控制产品市场集中度较高,外资企业如西门子、ABB、
安川、松下等企业凭借品牌、技术和资本优势,占据大部分国内市场。在低压变
频器领域,根据工控网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低压变频器行业前十强企业市场占

                                   6
有率合计达到85.3%,前十强企业中,外资企业占据了7席,合计市场占有率为
59.1%。伺服系统方面,2020年伺服系统行业前十强企业市场占有率为81.6%,
外资品牌仍然占有5席,2020年外资品牌市场占有率达到44.5%。截至2020年末,
根据测算,公司在我国变频器和伺服系统总体市场上占有率仍然较低,分别为
2.3%、0.8%。若未来国内外市场整体增速放缓,则同行业之间竞争压力将会加
大,在国外品牌已经占据较高市场份额背景下,公司与之竞争获取更多市场份额
的难度则会进一步增加。

    2、下游市场景气度下降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变频器、伺服系统和控制系统是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工
业自动化控制产品广泛应用于起重、矿用设备、轨道交通、高效能源、智能装备、
塑胶、光伏扬水等各个行业。工业自动化设备的需求与宏观经济波动有一定的关
联性。当宏观经济不景气时,下游行业客户预计业务可能会下滑则会减少对工业
自动化设备的投资,并相应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2020 年 度 和 2021 年 度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56,033.75 万 元 和
78,973.85万元,增长40.94%。当前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压力增大,受国际政治经
济局势和疫情影响经济增长的不确定因素的增加,若未来国家宏观经济增速维持
在较低水平甚至下行,或基础设施建设和制造业资本支出大幅放缓,将会导致对
各类机械设备新增投资或更新的需求降低,则会对公司的产品需求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营业收入存在增速放缓或收入下滑的情形。

    (五)宏观环境风险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引起的不确定性风险

    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世界各国的经济均受到了强烈冲击,疫苗虽给全球带来
曙光,但疫情很大可能将持续一到两年的时间,甚至长期伴随人类生存,对全球
价值链将的冲击已逐渐显现,后疫情时代的风险与不确定性仍存。

    自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积极稳产保供,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满
足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国内国外市场均实现高速增长。虽然目前新冠病毒疫
情在国内得到控制,但仍然存在零星散发、局部爆发和境外输入的风险,公司可

                                        7
能会面临因自身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大面积停工停产而导致业绩大幅下滑的风
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度,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情况如下:

       (一)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81,887.50        57,223.03             43.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674.49         8,755.55             44.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1,374.64         8,290.34             37.2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7.01         5,391.22             -44.22%

             项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变动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6,632.56        76,306.97             13.53%

总资产                            126,855.75       107,551.95             17.95%


       (二)财务指标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0          0.65                   7.6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0          0.65                   7.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0.63          0.61                   3.28%
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59         29.07   减少 13.48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
                                       13.99         27.53   减少 13.54 个百分点
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9.28          9.21      增加 0.07 个百分点


       (三)变动合理性分析

    1、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1,887.50 万元,同比增加 43.10%,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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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系变频器和伺服系统及运动控制器产品销售收入
均实现稳步增长,其中行业专机实现销售收入 37,648.57 万元,同比增长 36.58%,
伺服系统及运动控制器实现销售收入 18,747.64 万元,同比增长 82.36%。

    2、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674.49 万元,同比增长
44.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1,374.64 万元,
同比增长 37.20%;主要原因系公司营业收入较 2020 年相比有显著提升,以及
公司持续打造“规模化+柔性化”的供应链体系,专注于精益生产,相关利润指
标均稳步增长。

    3、2021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007.01 万元,同比下降
44.22%,主要系公司购买商品、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
所致。

    4、2021 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15.59%,较 2020 年下降 13.48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公司 2020 年 12 月 IPO 募集资金增加净资产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电气传动和工业控制领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变
频器、伺服系统与运动控制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准确把握行业动
向,紧贴市场需求,保持强劲的研发力度,不断研制成功并推出功能更强、质量
更优和效率更高的新产品。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包括持续技术创新和深厚技术积累、围绕快速交付与精益
化生产的装备开发研究、营销和服务网络优势以及管理团队优势。2021 年度,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公司研发费用为 7,597.10 万元,较
2020 年度提升 44.0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28%,较 2020 年度增
加 0.07 个百分点。


                                   9
      (二)研发进展

      2021 年度,公司研发进展持续开展,新增授权专利 26 项,新增软件著作权
1 项。截至 2021 年末,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 124 项,授权软件著作权 55 项,
其中,发明专利 28 项、实用新型专利 78 项、外观设计专利 18 项。

      2021 年度,公司新增授权专利明细如下:

                                    专
 序                                 利
                  专利名称                       专利号        授权日期     取得方式
 号                                 类
                                    型
                                    发明
 1     同步电机电感检测方法和装置           ZL201911159522.5    2021/7/2    原始取得
                                    专利
       LCL 滤波器参数的设计方法和   发明
 2                                         ZL202010306560.5    2021/7/30    原始取得
       系统                         专利
       交流永磁同步电机的保护方法   发明
 3                                         ZL201910557137.X    2021/9/10    原始取得
       及装置                       专利
                                    发明
 4     一种负载自适应方法                  ZL201810841848.5    2021/9/24    原始取得
                                    专利
       感应电机定子电阻启动辨识方   发明
 5                                         ZL201811221258.9    2021/9/24    原始取得
       法                           专利
                                    发明
 6     辨识设备参数的方法和设备            ZL202010556312.6    2021/9/24    原始取得
                                    专利
       变频器死区钳位补偿方法以及   发明
 7                                         ZL202011606697.9    2021/11/12   原始取得
       补偿系统                     专利
                                    发明
 8     掉电控制方法、控制器及系统          ZL202011342163.X    2021/3/16    原始取得
                                    专利
                                    发明
 9     一种探纬器及喷水织机系统            ZL201910889295.5    2021/4/27    原始取得
                                    专利
       一种开关电源保护电路及开关   发明
 10                                        ZL201910204720.2    2021/5/28    原始取得
       电源保护方法                 专利
                                    实用
 11    充电电路及装置                      ZL202022287680.3     2021/7/6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2    一种大功率伺服驱动器                ZL202022455467.9     2021/7/6    原始取得
                                    新型
       双极性输出线性稳压电源、变   实用
 13                                        ZL202121266509.2    2021/11/23   原始取得
       频器、PLC 和伺服控制系统     新型
                                    实用
 14    一种分层式布局变频器                ZL202121181033.2    2021/12/7    原始取得
                                    新型
       一种温度采样系统、变频器和   实用
 15                                        ZL202121752308.3    2021/12/14   原始取得
       伺服控制系统                 新型


                                           10
                                       实用
16    一种一体化喷水织机电控系统              ZL202023177981.7   2021/2/9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7    一种用于水泵的变频设备                  ZL202021538370.8   2021/4/30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8    电机装配夹具及电机吊装装置              ZL202121047384.4   2021/7/6    原始取得
                                       新型
                                       实用
19    装配夹具及一体机用吊装装置              ZL202120938995.1   2021/6/8    原始取得
                                       新型
                                       外观
20    升降机控制器(S200-C4 系列)            ZL202030439197.5   2021/4/27   原始取得
                                       专利
                                       外观
21    驱动器(SD710 系列)                    ZL202030432941.9   2021/4/30   原始取得
                                       专利
                                       外观
22    变频调速器(AC10 系列)                 ZL202030798482.6   2021/4/30   原始取得
                                       专利
                                       外观
23    驱动控制一体机(VS300)                 ZL202130082465.7   2021/7/6    原始取得
                                       专利
                                       外观
24    电气控制一体机(VC600C)                ZL202130093944.9   2021/7/6    原始取得
                                       专利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VC 系      外观
25                                            ZL202130316297.3   2021/9/3    原始取得
      列)                             专利
                                       外观
26    伺服电机(带刹车)                      ZL202130407450.3   2021/12/7   原始取得
                                       专利


     八、新增业务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当期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42,251,078.25
减:2020 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101.00
续费等的净额
减:本期支付或置换的发行费                                             23,945,076.88
募集资金净额                                                          418,306,102.37
加: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3,986,856.56
的净额
减:以前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
                                                                                     -
的金额

                                              11
 减: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使用超募资金的
                                                                             163,023,456.12
 金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含利息)                              259,269,502.81
 其中: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51,000,000.00
 大额存单、通知存款)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269,502.81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用途      存款方式     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4871757242944                                 活期存款     7,186,973.76
州吴中支行                                      项目
                                                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89050078801800001306 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     活期存款       433,420.48
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
                                                设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89050078801600001307 超募资金                 活期存款       649,108.57
限公司苏州沧浪支行
                                    合    计                                        8,269,502.81


    (二)募集资金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
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
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数量为 12,500.00 万股,持股比例为 69.4444%,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智
勇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35.1780%,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增减变动(不包括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
售专项计划的间接持股),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12
     姓名                    当前任职               间接持股主体   间接持股比例
                                                      深圳伟创
    胡智勇        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金致诚        35.1780%
                                                       金昊诚
    莫竹琴                董事、副总经理              深圳伟创       7.5083%
     骆鹏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深圳伟创       7.5083%
    彭红卫                  监事会主席                 金昊诚        0.0694%
    陶旭东              监事、核心技术人员             金致诚        0.0833%
     吕敏                    职工监事                  金昊诚        0.0278%
    贺琬株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金昊诚        0.5000%
注:①间接持股比例为根据直接持股主体持有伟创电气的股份比例与上述人员持有直接持股
主体的出资额比例相乘计算所得;②深圳伟创指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金致诚指苏州金
致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昊诚指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③上述持
股比例不包括通过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专项计划的间接持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
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13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慧璇                         彭晗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