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伟创电气: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2022-07-19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2-033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署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签署《投
资协议书》,拟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建设伟创电气智能制造工厂及数字化转型
项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
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地
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
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4、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以及实施进度尚存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分步实施。后续具体项目投资进展
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的基本情况
                                   1/4
    根据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战略规划
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签署《投资协议书》,
拟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建设伟创电气智能制造工厂及数字化转型项目(以下简
称“项目”)。该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变频器、伺服系统及运动控制产品产能,并用
于PLC、人机界面(HMI)、机器视觉、物联网、传感器等新产品研发生产。

    就本次投资,公司将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分步实施,投
资主体为本公司。

    (二)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根据《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法人
    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溪江路2号

    乙方: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320506079946869P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凇葭路1000号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
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拟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伟创电气智能制造工厂及数字化转型项目
                                   2/4
     2、项目内容:新建伟创电气智能制造工厂及数字化转型项目,该项目将进
一 步 扩 大 变 频 器 、 伺 服 系 统 及 运 动 控 制 产 品 产 能 , 并 用 于 PLC 、 人 机 界 面
(HMI)、机器视觉、物联网、传感器等新产品研发生产。

     3、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拟于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尹山湖路以东、淞
苇路以北用地约55.459亩(具体面积以资规部门所出具盖章红线图为准),计划
建设研发中心、厂房等建筑容积率不低于3.0。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
     乙方: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双方的主要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1)用地支持

     甲方同意配合乙方取得位于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尹山湖路以东、淞苇路
以北的国有土地(以下简称“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面积约为
55.459 亩(具体面积以资规部门所出具盖章红线图为准),土地出让年限为 30 年,
具体出让事宜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2)在本协议约定之外,若乙方满足江苏省内各级政府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的
条件,甲方将积极配合乙方申报其已符合要求的各项产业扶持政策。

     2、乙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1)项目通过区招商项目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乙方应积极展开项目报
批报建事宜。

     (2)在项目招拍挂材料递交至开发区资规中心所后,乙方应向甲方指定账号
分别提交开工保证金和竣工保证金。

     (3)乙方应于土地上市挂拍之前与甲方签订《产业项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4)乙方在通过招拍挂程序并正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
尽快按照规定启动项目建设。
                                             3/4
   (5)乙方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规定,未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转让或出
租项目用地使用权,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当政府公共市政工程涉及乙方项目用地时,乙方有义务全力予以配合。

    五、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巩固和提
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并将按照项目资金实际需求分批
落实到位,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项目实施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需要通过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
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
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4、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以及实施进度尚存不确定性。
后续具体项目投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18日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