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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创电气: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7-26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年8月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 6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苏州伟创电
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
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
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
伙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材料,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
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
持有的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提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于参会登记时进行登记并提
交提问问题,会议主持人根据登记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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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
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
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
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
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
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
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如因疫情因素,见证律师无法现场见证的,亦可进行视频见证。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
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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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四、特别提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状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监管业务安排的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股东采用网络投
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
配合现场要求,接受身份核对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健康码、
核酸检测证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当日体温正常、苏康
码显示绿码者方可参会;谢绝所有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非中高风
险地区的人员来现场参会,应持有 24 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会议期间,请全
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若会议召开当日当地政府部门
等有权机构出台新的防疫规定,公司有权要求参会者配合执行。不符合疫情防
控政策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会议现场,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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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2 年 8 月 3 日 14 点 00 分

     (二)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凇葭路 1000 号会议
室

     (三)会议召集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胡智勇先生

     (五)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8 月 3 日

                          至 2022 年 8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股份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以下各项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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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六)针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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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苏州吴中
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签署《投资协议书》,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建设伟创
电气智能制造工厂及数字化转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该项目将进一步扩
大变频器、伺服系统及运动控制产品产能,并用于PLC、人机界面(HMI)、
机器视觉、物联网、传感器等新产品研发生产。

    就本次投资,公司将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营计划、资金情况分步实施,
投资主体为本公司。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法人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北溪江路2号

    乙方: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320506079946869P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凇葭路1000号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二、拟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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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伟创电气智能制造工厂及数字化转型项目

    2、项目内容:新建伟创电气智能制造工厂及数字化转型项目,该项目将
进一步扩大变频器、伺服系统及运动控制产品产能,并用于PLC、人机界面
(HMI)、机器视觉、物联网、传感器等新产品研发生产。

    3、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拟于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尹山湖路以东、
淞苇路以北用地约55.459亩(具体面积以资规部门所出具盖章红线图为准),
计划建设研发中心、厂房等建筑容积率不低于3.0。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局

    乙方: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双方的主要权利及义务

    1、甲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1)用地支持

    甲方同意配合乙方取得位于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尹山湖路以东、淞苇
路以北的国有土地(以下简称“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土地用途为工业,面积
约为 55.459 亩(具体面积以资规部门所出具盖章红线图为准),土地出让年限为
30 年,(具体出让事宜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2)在本协议约定之外,若乙方满足江苏省内各级政府相关产业扶持政策
的条件,甲方将积极配合乙方申报其已符合要求的各项产业扶持政策。

    2、乙方主要权利与义务

    (1)项目通过区招商项目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乙方应积极展开项目
报批报建事宜。

    (2)在项目招拍挂材料递交至开发区资规中心所后,乙方应向甲方指定账
号分别提交开工保证金和竣工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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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乙方应于土地上市挂拍之前与甲方签订《产业项目投资发展监管协
议》。

    (4)乙方在通过招拍挂程序并正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
应尽快按照规定启动项目建设。

    (5)乙方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及《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规定,未经甲方及相关部门同意,不得随意转让
或出租项目用地使用权,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6)当政府公共市政工程涉及乙方项目用地时,乙方有义务全力予以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并将按照项目资金实际需求分
批落实到位。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本次投资相关事宜。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署投资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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