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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创电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10-2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创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
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伟创电气
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
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3215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5,000,000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0.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8,375.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6,544.39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 41,830.61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
第 5-00032 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0 年 12 月 2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具体投资于以下项目:



                                   1
 序                                                   投资金额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号                                                   (万元)
      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
 1                                             19,110.33                          19,110.33
      设项目
 2 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199.53                    7,199.53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6,309.86                   36,309.86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
“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原计划达到预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30 日累计投入金       定可使用状态
号
                                                              额                 日期
       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
 1                                        19,110.33               6,623.24   2022 年 12 月
       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199.53               1,079.95   2022 年 12 月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
               合计                       36,309.86           17,703.19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
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38)。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原计划达到      延期后达到预
序
                            项目名称                         预定可使用      定可使用状态
号
                                                               状态日期          日期
                                                              2022 年 12
 1    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23 年 9 月
                                                                 月

                                             2
                                                 2022 年 12
 2             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3 年 9 月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2021 年以来,公司募投项目“苏州二期变频器及伺服系统自动化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以及“苏州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受新型冠状
病毒疫情反复的影响,基础建设进度及设备采购周期均有所放缓,尤其是 2022
年上半年以来,募投项目所在地苏州市紧邻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上海市,受苏州本
地及上海疫情管控因素影响,人员跨区域流动受到较大的限制,公司所在地部分
时段也实施了封闭式管理,施工进度及设备到位情况有所延后,致使项目实施进
展未达预期。为保障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目前项目实际建设进度,经审
慎性研究,决定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 2023 年 9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
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3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
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
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未
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
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慧璇                        彭晗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0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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