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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新材:振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意向书2021-08-2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
  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
  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
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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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
发行股数                     110,733,703股。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
                             于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2021年9月2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均为境内上市流通的股份,不涉及境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外上市外资股
发行后总股本                 442,934,810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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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
         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事项。


         一、特别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特别关注其中的以下风
         险因素:

              (一)公司业绩波动较大、报告期营业收入下滑趋势与同行业不一致及产
         品销售对宁德时代存在较大依赖的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65,484.93
         万元、242,846.34万元、103,650.29万元、98,663.86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6,932.11
         万元、3,376.36万元、-16,954.64万元、7,689.23万元,业绩波动较大。2018年、
         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变动比例分别为97.12%、-8.53%、
         -57.32%、534.40%,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公司
                  收入       增长率      收入         增长率     收入          增长率     收入          增长率
振华新材         98,663.86   534.40%   103,650.29     -57.32%   242,846.34      -8.53%   265,484.93     97.12%
长远锂科        121,477.20   463.12%   201,063.49     -27.31%   276,586.12       4.81%   263,890.52     56.55%
厦钨新能        290,610.66   100.49%   798,963.77     14.50%    697,772.39      -0.69%   702,635.05     66.84%
当升科技        126,391.65   203.94%   318,331.72     39.36%    228,417.54     -30.37%   328,066.94     52.03%
容百科技        139,400.25   113.70%   379,455.67      -9.43%   418,966.91      37.76%   304,126.01     61.88%
杉杉能源           未披露     未披露   387,432.64      4.14%    372,029.09     -20.30%   466,798.92      9.57%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及公开披露资料

              鉴于公司报告期内产品结构以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的中镍5系三元
         材料为主,2020年中镍5系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78.55%,无境外收
         入,产品结构及市场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受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退
         坡及新冠疫情影响的程度较大,且受与宁德时代已确定订单执行延后的影响,发
         行人报告期内业绩波动较大,2019年至2020年营业收入下滑趋势与同行业不一致。
         2019年度,受2019年6月起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幅度加大带来部分中镍5503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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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执行推迟、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滑影响,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滑,
同时因新建生产线投入带来薪酬、折旧摊销及财务费用增长等因素影响,公司当
期净利润有所下滑。2020年度,鉴于公司当年产品结构仍以服务国内市场的中镍
5系三元材料为主、6系低钴/无钴产品尚处于市场导入阶段、高镍8系三元材料处
于小批量供货阶段,受国内新冠疫情爆发带来中镍5系三元材料订单执行推迟影
响,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相对同行业下滑较快,同时因生产停工损失等因素影响,
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未达到盈亏平衡点,净利润出现亏损。2021年1-3月,随着下
游市场需求恢复、公司高镍8系三元材料大批量供货及前期推迟订单恢复执行,
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实现扭亏为盈。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67%、93.55%、89.56%、95.39%,其中对宁德时代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65.22%、74.44%、31.22%、65.11%,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宁德时
代为公司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受新冠疫情爆发导致部分产品订单推迟等因素影
响,公司2020年对宁德时代销售收入及占比有所下降。根据高工锂电(GGII)调
研数据,2018年、2019年、2020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第一名宁德时代的市场
份额分别为41.28%、51.79%、50.09%。公司对宁德时代销售收入及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较高,未来存在金额及占比进一步增加的可能性。
     一方面,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改善产品及市场结构,在下游市场需求变动情
况下,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净利润波动进一步加剧且波动幅度大于同行业的风险;
另一方面,如未来公司正极材料产品未持续通过宁德时代客户认证而被其他供应
商替代,或宁德时代因下游行业或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展战略或经营
计划发生调整等原因而减少或取消对公司三元正极材料的采购,则将会直接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从而给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二)公司产品单一、三元高镍产品收入占比较低的风险

     三元正极材料业务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占比均在85%以上。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三元正极材料实现销售收入分别
为253,389.61万元、236,250.62万元、88,643.97万元、90,925.43万元,其中公司中
镍5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9.97%、96.70%、91.48%、77.97%;中高镍6系
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0.01%、2.53%、1.89%、0.48%;高镍8系产品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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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比分别为0.02%、0.77%、6.27%、21.55%。
     报告期内,公司中镍5系三元材料销售收入为公司三元正极材料收入的主要
构成,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鉴于中镍5系三元材料主
要应用于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受2019年下半年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退
坡及2020年国内新冠疫情爆发影响较大,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整体营业收入
波动较大。在高镍8系领域,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19年容百科技国内高镍三元
材料市场占比超过50%,出货量为万吨级,位于行业首位。根据公开披露资料,
境外高镍三元材料厂商住友金属、韩国Ecopro的出货量也在万吨级以上。公司
2020年、2021年1-3月高镍8系三元材料销量分别为408.06吨、1,286.38吨,销售收
入分别为5,561.79万元、19,591.13万元,销售占比分别为6.27%、21.55%,三元
高镍产品收入占比较低,距离同行业容百科技等竞争对手的差距较大。
     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19年、2020年,在国内市场,中镍5系三元材料产量
占比分别为62.4%、53%,呈下降趋势;中高镍6系三元材料产量占比分别为19%、
20%,略有上升;高镍8系三元材料产量占比分别为10.8%、22%,呈上升态势。
在行业内中镍5系三元材料产量占比下滑的背景下,若公司高镍8系、中高镍6系
三元材料因产品性能、价格、工艺稳定性等方面市场拓展不及预期、中镍5系三
元材料销售收入占比仍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则公司面临产品单一、三元高镍产
品收入占比较低的风险,将直接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从而给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产生不利影响。

     (三)产品销售毛利率波动较大、因三元前驱体依赖外购使得与可比公司
相比产品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64%、
10.58%、5.86%、15.23%,波动较大。公司产品根据行业惯例采用“主要原料成
本+加工价格”的成本加成模式定价,其中“加工价格”基本保持稳定,“主要
原料成本”主要参照销售时点上一月原材料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鉴于公司
实际成本中原材料采购时间受安全库存量、集中采购规模效益等因素影响,早于
产品定价时间,从而使得成本中原材料采购均价与销售定价时点的原材料市场价
格匹配存在滞后性。受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影响,因产品单位
成本与销售定价中的“主要原料成本”匹配存在滞后性,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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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存在较大波动。同时,受新冠疫情爆发带来下游需求冲击导致公司报告期内产
品产销量波动较大影响,公司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有所波动,也是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之一。具体而言,受2020年国内新冠疫情爆发带
来下游需求冲击使得主要产品三元材料产销量大幅下滑影响,单位产品分摊的人
工、制造费用等固定成本增加及原材料市场价格下行背景下单位材料成本降幅小
于单位材料价格降幅,使得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较快。受毛利率相对
较高的高镍8系三元材料销售占比提升、原材料市场价格上行背景下提前备货使
得产品单位材料成本增幅小于单位材料价格增幅影响,公司2021年1-3月主营业
务毛利率上升较快。
     此外,由于公司聚焦于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及生产,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三
元前驱体均来源于外购,尚未布局上游三元前驱体生产业务,使得公司未赚取“硫
酸镍、硫酸钴等原材料生产为三元前驱体”部分的毛利,对应使得公司三元正极
材料毛利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低5至7个百分点。未布局上游前驱体业务使得
公司NCM三元正极材料单位材料成本相对较高,受三元前驱体等原材料公开市
场价格波动、产销量波动的影响更大。
     在此背景下,若原材料市场价格一定时期内大幅度下滑或出现震荡波动趋势,
导致实际成本中的原材料均价波动趋势与销售定价主要参考的上一月原材料市
场价格产生大幅度背离,出现原材料单位成本降幅大幅低于单位售价降幅的情形,
或者因下游需求冲击导致产销量大幅度下滑,或者公司未布局三元前驱体使得三
元前驱体继续依赖外购,则公司2021年一季度较高的毛利率将不再持续,存在毛
利率大幅波动、因三元前驱体依赖外购使得与可比公司相比产品毛利率较低的风
险。

       (四)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对公司业务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NCM三元正极材料目前主要应用于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市场,受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相关政策波动影响较大。我国前期对新能源汽车行
业的支持主要通过财政补贴和政府购买的形式,为加速新能源汽车向高安全性、
高续航里程、高智能化水平发展并促进市场化转型,近几年来财政补贴呈退坡趋
势同时不断提高可享受补贴车型的技术参数标准。2019年3月,财政部、工信部、
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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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的通知》,明确2019年补贴新政在201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退坡力度,自
2019年6月25日起乘用车、客车及专用车型平均退坡幅度超过50%。新能源汽车
产业相关政策的变化,尤其是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标准的退坡,对新能源汽车市
场产生较大的影响。受此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2019年下半年产销量同比呈下滑
31.03%;叠加新冠病毒疫情爆发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2020年上半年销量同比下
滑36.2%。
     在此背景下,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均面临较大的需求下滑及降成本
压力。产业政策变化因素可能对动力电池及正极材料行业的发展产生冲击,从而
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对公司业务影响
较大的风险。

     (五)技术更新迭代的风险

     锂电池正极材料存在多种技术路线,目前市场上形成规模化应用的锂电池正
极材料包括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三元正极材料(包括NCM和NCA)。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扩大,对续航里程、能量密度等方面需求的提升,三元
正极材料近年来获得快速发展。从目前的市场格局来看,自2018年以来,三元正
极材料已成为市场份额最大的动力电池正极材料,是国内外动力电池的主流正极
材料之一。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数据,2017年、
2018年、2019年、2020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中,三元正极材料动力电池装机
量占比分别为40.76%、52.91%、65.11%、62.72%,磷酸铁锂动力电池装机量占
比分别为49.56%、39.02%、33.44%、36.65%。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以三元正极材料为主,三元正极材料收入占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44%、97.29%、85.53%、92.62%。2019年下
半年以来,随着电池封装技术变革,宁德时代CTP技术以及比亚迪刀片电池技术
的相继推出,使得市场进一步关注三元正极材料与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技术路线的
差异。同时,自2020年以来,在各系列三元正极材料产品结构中,中镍5系产品
市场份额呈下降趋势,高镍8系产品市场份额呈上升趋势。若未来新能源汽车动
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更新迭代,三元正极材料动力电池装机量占比持续下降,
不再成为动力电池主流正极材料之一,则三元正极材料的市场需求或将面临替代
风险;同时,若各系列三元正极材料市场结构进一步发生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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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地开发与推出新的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公司应收账款较高、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逾期
金额较大以及部分客户应收账款账龄延长、期后回款比例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4,608.99万元、45,184.10万元、
55,515.55万元、77,458.9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0.57%、18.61%、
53.56%、78.51%,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高。随着下游需
求恢复,公司2020年四季度对孚能科技实现收入11,591.40万元,截至2020年末相
关应收款尚未收回,导致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有所增加;公司2020
年部分订单受新冠疫情影响执行有所推迟,当年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上述因
素使得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有所上升。随着下游市场需求恢复、公司
高镍8系三元材料大批量供货及前期推迟订单恢复执行,公司2021年一季度对宁
德时代销售收入增长较快,而截至3月末其部分货款尚未收回,导致公司2021年3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比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按账龄分别为4%(1年及1年以
内)、10%(1-2年)、30%(2-3年)、50%(3-4年)、60%(4-5年)、100%(5年以
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高于长远锂科、
当升科技,略低于容百科技、厦钨新能,1-2年、2-3年、3-4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
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接近,4-5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
公司,5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公司报告期
内账龄在4-5年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190.00万元、183.03万元,
金额较小。
     在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结构中,除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1年以内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97.88%、70.40%、70.34%、79.60%。截至2021年5月5
日,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43,402.71万元、25,829.03
万元、34,129.27万元、41,897.57万元,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83.51%、61.83%、
61.48%、54.09%。此外,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为21,507.67
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整体余额的比例为27.77%,金额及占比处于较高水平,主
要逾期应收账款客户的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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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1年3月                         账龄分布                                                       截至2021年
                                                                                  应收账款主要     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末应收账                                                  4-5 5年                                3月末已计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形成时间       逾期金额
                款余额                                                  年 以上                                提坏账准备
  中山天贸     5,805.40    633.21    3,880.67   1,291.52           -    -   -     2018年-2020年     5,805.40     800.85
 安徽益佳通    3,025.15    639.30          -    2,385.85           -    -   -        2018年         2,825.85     741.33
比亚迪供应链 3,500.00         -            -    469.81       3,030.19   -   -        2018年         3,500.00    1,656.04
  多氟多       2,949.00   1,273.60   1,675.40      -               -    -   -        2019年         2,949.00     218.48
  微宏动力     2,170.00     0.51      47.23     2,122.26           -    -   -        2018年         2,170.00     641.42
  力信能源     3,029.97       -      3,029.97      -               -    -   -        2019年         3,029.97    3,029.97
   合计       20,479.52 2,546.62     8,633.27   6,269.44     3,030.19   -   -           -          20,280.22    7,088.09

                   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自2019年末以来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下
              降、期后回款比例下降的主要原因:受客户自身产能扩张建设导致资金暂时紧张、
              产品方向调整导致中镍5系三元平台推进缓慢、疫情影响致使其回款有所延迟等
              因素影响,公司对中山天贸、安徽益佳通、比亚迪供应链、多氟多、微宏动力、
              力信能源等六家客户的应收账款账龄有所延长,且该等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较
              低,出现逾期。截至2021年3月末,上述六家客户合计应收账款余额20,497.52万
              元,形成时间集中于2018年至2019年,账龄集中在1-4年,合计逾期金额20,280.22
              万元。针对上述客户,公司按账龄对中山天贸、安徽益佳通、比亚迪供应链、多
              氟多、微宏动力的应收账款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力信能源2021年一季度涉及的诉
              讼、判决、资产被申请保全等事项集中爆发,公司于2020年末对力信能源的应收
              账款单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部分账龄应收账款的坏账
              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若未来应收账款金
              额进一步增长、上述个别客户因经营状况恶化等自身因素继续延迟付款或不付款,
              则公司面临应收账款账龄延长、回款率下降、坏账准备上升、需对部分客户应收
              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逾期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产生坏账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
              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七)公司2018-2020年现金流量持续为负的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22,515.36万元、-1,906.71万元、-19,094.04万元、4,319.24万元。基于行业特征、
              主要客户付款惯用方式,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经营活动主要资金收付方式,
              销售产品时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为收款方式,采购原材料时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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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货款,相应导致公司2018年至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2020
年,受公司提前储备低价原材料及孚能科技2020年第四季度实现收入部分货款尚
未收回等因素影响,公司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此外,作为非上市公司为满足营运资金及产能建设需要,公司银行借款金额
较大。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未受限货币资金、可支配银行票据、未受限应收
账款等流动资产合计127,855.49万元,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剔除为开具票据质
押的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需支
付的借款利息等流动负债合计195,561.32万元,上述流动资产低于流动负债,主
要系公司2020年采取错峰采购方式在市场价格低点采购三元前驱体等主要原材
料为后续订单恢复做储备所致,公司2021年3月末存货账面价值达104,827.49万元。
     公司2018-2020年现金流量持续为负,若未来公司收到的票据背书或兑付出
现困难,因下游市场需求大幅度下滑或公司产品不能持续满足客户要求,导致公
司存货无法顺利销售变现,且银行调整对公司的授信额度,则公司存在可能无法
偿付到期债务的流动性风险。

     (八)公司2021年业绩增长持续性的风险

     2021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663.86万元,同比增长534.40%,对应营
业毛利率15.23%,实现净利润7,689.23万元,扭亏为盈。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
电池市场需求增长、公司高镍8系NCM三元材料销售收入增长、前期推迟订单恢
复执行等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有所增长。受毛利率相对较高
的高镍8系NCM三元材料销售占比提升、在原材料市场价格上行区间内提前备货
使得产品在原材料端的毛利较高等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1-3月主营业务毛利率
处于较高水平。
     若未来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出现大幅波动,或者公司高镍8系
三元材料在产品性能、价格等方面未持续获得客户认可导致收入增速放缓或下滑,
或者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下滑或出现震荡波动趋势导致实际成本中的原材料均
价波动趋势与销售定价产生大幅度背离、出现原材料单位成本降幅大幅低于单位
售价降幅的情形,则公司存在营业收入无法持续增长、2021年一季度较高的毛利
率难以持续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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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市场竞争地位下降的风险

       从全球三元正极材料市场竞争格局来看,根据高工锂电(GGII)调研数据,
2019年住友金属、LGC、优美科位于全球出货量前1-3名,中国企业容百科技、
长远锂科、振华新材位于第4-6名。从国内三元正极材料市场竞争格局来看,根
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2017年、2018年、2019年,我国前十大三元正极材料
生产商出货量合计占比分别为75.80%、74.51%、71.80%,其中发行人市场份额
分别为8.10%、9.87%、9.90%,分列第五名、第四名、第三名。具体如下: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排名
               企业         市场份额         企业            市场份额       企业            市场份额
   1         容百科技        11.41%        长远锂科          10.34%       容百科技          12.70%
   2         长远锂科        10.10%        容百科技          10.23%       长远锂科          10.80%
   3         振华新材          9.90%       当升科技           9.94%       杉杉能源           9.30%
   4         厦钨新能          9.22%       振华新材           9.87%       当升科技           8.70%
   5         巴莫科技          9.11%       杉杉能源           7.82%       振华新材           8.10%
   6         当升科技                      厦钨新能           7.45%       厦钨新能           7.00%
   7         杉杉能源                      桑顿能源           5.26%       格林美             6.30%
   8         天力能源     合计22.06%       巴莫科技           4.90%       天力能源           4.60%
   9         科恒股份                      科恒股份           4.39%       科恒股份           4.40%
  10         桑顿能源                      天力能源           4.31%       桑顿能源           3.90%
 合计           -           71.80%            -              74.51%          -              75.80%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GGII)

       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2020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为23.6万吨。
鉴于市场未公开披露2020年各三元正极材料企业出货量及市场份额的准确数据,
按照发行人2020年三元正极材料销量/国内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测算,发行人
2020年市场份额为3.45%。根据上述我国三元材料出货量进行测算,同行业可比
公司2020年销量及市场占比如下:
   项目         容百科技        当升科技     长远锂科         厦钨新能    杉杉能源      振华新材
销量(吨)      26,266.88        未披露      16,219.80        15,872.50    未披露           8,140.87
 市场占比        11.13%            —         6.87%            6.73%         —              3.45%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及公开披露资料

       受部分订单因新冠疫情推迟执行影响,发行人2020年市场份额有所下滑。随
着前期推迟订单得到恢复执行,公司2021年1-3月产销量有所增长。根据鑫椤资
讯数据,2021年一季度,发行人市场份额为10%,市场份额回升,位列第四名,
具体如下:
                排名                                2021年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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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            市场份额
                1               巴莫科技          13.00%
                2               容百科技          12.00%
                3               长远锂科          12.00%
                4               振华新材          10.00%
                5               当升科技           9.00%
                6               南通瑞翔           6.00%
                7               厦钨新能           5.00%
                8               杉杉能源           5.00%
                9               贝瑞特             5.00%
                10              广东邦普           5.00%
               合计                -              82.00%
           数据来源:鑫椤资讯

     在国内外竞争对手中,国外主要竞争对手住友金属、LGC、优美科为跨国性
企业,普遍资金实力雄厚,进入行业时间较早,在品牌、资金、市场渠道及产能
规模等方面具有优势。国内已上市竞争对手容百科技、当升科技通过上市募集资
金,迅速做大资产规模,厦钨新能、长远锂科获股东增资额度较大。公司目前产
品以服务于国内新能源汽车领域动力电池市场为主,若公司产能扩建进度未匹配
同行业及下游动力电池行业产能扩张速度,或者产品储备未跟上同行业产品布局
导致产品失去竞争力,或者现有主要服务市场出现萎缩且未及时开拓新的市场,
则公司未来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市场地位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及相关责
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该等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
资者保护”之“七、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
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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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6月30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6月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2021年1-6月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
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中天运[2021]阅字第90024号),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公司2021年1-6月
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
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2021年1-6月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增长率
资产总额                          488,693.97       425,605.71   14.82%
所有者权益                        143,067.38       127,961.29   11.81%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增长率
营业收入                          208,365.16        39,347.97   429.54%
营业利润                           17,024.90       -18,007.21   不适用
利润总额                           17,077.79       -17,968.47   不适用
净利润                             15,106.09       -15,029.02   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06.09       -15,029.02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4,678.25       -15,797.88   不适用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5.20       -42,075.42   不适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末分别增长14.82%、
11.81%,公司资产规模保持增长。
     202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365.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9.54%,
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①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2021年上半年我国新
能源汽车终端市场快速回暖,带动上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三元正极材料市场
需求快速增长;②公司高镍8系NCM三元正极材料经过与客户产品平台的不断磨
合,产品性能得到客户认可,2021年上半年销售收入规模增长较快;③随着新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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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逐渐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前期受影响推迟执行的5503系列、523系列等中镍5
系三元材料订单自2020年四季度起恢复执行并保持持续供货。
     2021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06.09万元,扭亏为
盈并实现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①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终端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公司高镍8系三元材料销售收入规模扩大及前期推迟订单恢复执行影响,公司
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带动公司净利润规模相应增长;②受毛利率相
对较高的高镍8系NCM三元材料销售占比提升、2020年在原材料市场价格相对低
点提前备货等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上半年毛利率有所提升,盈利能力得到增强。
     2021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45.20万元,同比增长
较快的主要原因:随着公司2021年上半年盈利规模的增长、营运资金的改善,公
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应增长。根据行业惯例,公司在销售收款及款
项支付时大多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工具,而公司票据收付的金额不会在现金
流量表中体现,使得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具有合理性。
     2、2021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0.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99.9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3.0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非经营性损益合计                                                       502.95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75.11
税后非经常性损益                                                       427.84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                                     427.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678.25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产品及
原材料的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
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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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2021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发行人2021年上半年已实现业绩、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公司
预计2021年1-9月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预计          2020年1-9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329,956.59至364,965.16         68,407.38   382.34%至433.5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东
                               23,108.30至27,181.59        -13,239.23       不适用
的净利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股         22,461.82至26,498.75        -15,912.35       不适用
东的净利润

      结合上表分析,受下游新能源汽车终端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公司毛利率相对
较高的高镍8系三元材料销售收入规模扩大及前期推迟订单恢复执行影响,预计
公司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29,956.59万元至364,965.16万元,同比增长382.34%
至433.52%,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08.30万元至27,181.59万元,
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461.82万元至
26,498.75万元。
      上述2021年1-9月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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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发行人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3
       一、特别风险因素................................................................................................ 3
       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12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13
       四、2021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 15
目 录............................................................................................................................ 16
第一节         释义 ............................................................................................................. 21
       一、一般术语...................................................................................................... 21
       二、专业术语...................................................................................................... 24
第二节         概览 ............................................................................................................. 26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26
       二、本次发行概况.............................................................................................. 26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8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29
       五、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模式创新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以及未来发展
战略.............................................................................................................................. 31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32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33
       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 3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 34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4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35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36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日期...................................................................... 37
       五、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37
第四节         风险因素 ..................................................................................................... 41
       一、技术风险......................................................................................................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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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经营风险...................................................................................................... 42
       三、内控风险...................................................................................................... 52
       四、财务风险...................................................................................................... 52
       五、其他风险...................................................................................................... 58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60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60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的变化情况.................................. 6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100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及挂牌情况............................................ 100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机构................................................................ 101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106
       七、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114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124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133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139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141
       十二、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的重大协议
及履行情况................................................................................................................ 141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变动情况.... 142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143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144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144
       十七、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145
       十八、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145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 148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148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 160
       三、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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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206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219
      六、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情况................................................ 229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240
      八、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科技创新企业定位.................................................... 258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258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60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及专门委员会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60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情况............................................................ 263
      三、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263
      四、内部控制情况............................................................................................ 263
      五、报告期内合法合规情况............................................................................ 264
      六、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265
      七、独立运营情况............................................................................................ 266
      八、同业竞争.................................................................................................... 267
      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278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300
      一、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300
      二、财务报表.................................................................................................... 302
      三、审计意见.................................................................................................... 308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308
      五、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308
      六、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性水平.................................................................... 309
      七、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11
      八、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40
      九、主要税项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341
      十、主要财务指标............................................................................................ 342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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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384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407
       十四、报告期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等事项的基本情况............................ 421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
等事项........................................................................................................................ 422
       十六、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情况........................................................ 422
       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424
       十八、2021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 426
       十九、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427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428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428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429
       三、未来发展规划............................................................................................ 439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 442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442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443
       三、报告期内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444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444
       五、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445
       六、股东投票机制............................................................................................ 448
       七、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
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449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 491
       一、重要合同.................................................................................................... 491
       二、对外担保情况............................................................................................ 497
       三、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事项.................................................................... 498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498
第十二节          声      明 ................................................................................................... 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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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99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502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504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506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508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509
     七、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 512
     八、验资机构声明............................................................................................ 513
     九、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515
第十三节       附     件 ................................................................................................... 516
     一、备查文件目录............................................................................................ 516
     二、备查文件查阅............................................................................................ 51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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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术语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
                     指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司、发行人、振华新材
贵阳新材、贵阳公司      指 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义龙新材、义龙公司      指 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深圳分公司              指 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控股股东、振华集团、
                     指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中国振华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 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红星电子                指 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南京卡睿                指 南京市卡睿创新创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振华                指 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发行人发起人之一、历史股东
振华科技                指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733.SZ)
新材料厂                指 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电子新材料厂
新光源厂                指 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新光源厂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全资子公
中电金投                指
                             司、发行人股东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021.SZ),发行人实际控制
深科技                  指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发行人股东
彩虹集团                指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其他企业
                             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证券代
彩虹新能源              指
                             码“0438”),系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其他企业
                             陕西彩虹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其他企
彩虹新材料              指
                             业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控股股东振华集团控制的其
振华新能源              指
                             他企业
鑫天瑜投资              指 舟山鑫天瑜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发
国投基金                指
                             行人股东
鑫泰中信                指 泰州鑫泰中信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鑫天瑜六期              指 深圳鑫天瑜六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
德笙投资                指
                             股东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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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粤科                指 银河粤科(广东)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青域知行                指 苏州青域知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鼎洪投资                指 深圳市鼎洪成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天津鑫合                指 天津鑫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加法壹号                指 深圳市加法壹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深圳立达新能源和先进制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
深圳立达                指
                             行人股东
北京立达                指 北京立达高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深圳南山创维信息技术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发行人
南山创维                指
                             股东
江西立达                指 江西立达新材料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中海投资                指 北京中海绿色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天大北洋基金            指 天津大学北洋教育发展基金会,发行人股东
慧银投资                指 广州慧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鑫泰中信的执行事务合
中信建投资本            指
                             伙人
宁德时代                指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50.SZ)
江苏时代                指 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德时代全资子公司
新能源科技、ATL         指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孚能科技                指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688567.SH)
当升科技                指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73.SZ)
容百科技                指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005.SH)
长远锂科                指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杉杉能源                指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5930.NQ)
厦门钨业                指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49.SH)
厦钨新能                指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巴莫科技                指 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邦普                指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邦普                指 宁波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邦普                指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亿纬锂能                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300014.SZ)
欣旺达                  指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00207.SZ)
比克电池                指 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微宏动力                指 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
天津力神                指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1-1-2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山天贸                指 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
多氟多                  指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力信能源                指 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冠宇                指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锂威                指 惠州锂威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比亚迪                  指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002594.SZ)
广东佳纳                指 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中伟新材、中伟股份      指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919.SZ)
赣锋锂业                指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002460.SZ)
雅化集团                指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497.SZ)
                           鑫椤资讯成立于2010年3月,运营单位为上海鑫椤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鑫椤资讯是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官网运营主
鑫椤资讯                指
                           体,依托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的数据资源,同时开展独
                           立的行业数据收集
发改委、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州省国资委            指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
深圳联交所              指
                             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新三板/股转系统/股转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
                     指
公司                    任公司
                             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
股票或A股               指
                             行交易的股票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110,733,70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招 股 意 向 书 /本 招 股 意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指
向书                           市招股意向书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人、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大成律师、
                       指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大成
会计师、申报会计师、
                     指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天运、中天运会计师
中天华                  指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企华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1-1-2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科创板注册管理办
                         指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法》
《科创板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本公司上市后拟实施的《公司章程》
报告期                   指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3月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3
报告期各期末             指
                              月31日
最近三年、近三年         指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
元、万元、亿元           指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一类由锂金属或锂合金为正极材料、使用非水电解质溶液的电池,锂
锂电池            指 电池可分为锂金属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本招股意向书中提到的“锂电
                     池”均指锂离子电池
                     采用储锂化合物作为正负极材料构成的电池。当电池工作时,锂离子
锂离子电池        指 在正、负极间进行交换。由于电池充电与放电时锂离子是在正、负极
                     之间进行交换,锂离子电池又称摇椅式电池
                     电池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作为锂离子源,同时具有较高的电极电势,
                     使电池具有较高的开路电压;正极材料占锂离子电池总成本比例最高,
正极材料          指
                     性能直接影响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安全性、循环寿命等各项核心
                     性能指标
                       经溶液过程制备出的多种元素高度均匀分布的中间产物,该产物经化
前驱体            指
                       学反应可转为成品
三元正极材料           在锂电池正极材料中,主要指以镍盐、钴盐、锰盐或镍盐、钴盐、铝
                  指
/三元材料              盐为原料制成的三元复合正极材料
NCM/ 镍 钴 锰          三元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LiNixCoyMnzO2,x+y+z=1,目前国内应用
                  指
酸锂                   最为广泛的三元材料,镍含量越高,比容量越高
NCM333       、      NCM的不同型号,区别在于镍钴锰三种元素的配比,尾数三位数字表
NCM523       、      示镍钴锰三种元素的大致比例,例如NCM523的镍钴锰三种元素比例约
                  指
NCM622       、      为5:2:3,实际产品中三种元素比例并非完全标准化,而是在尾数比例
NCM811               的基础上有所调整
NCA/ 镍 钴 铝
                  指 三元材料的一种,化学式为LiNixCoyAlzO2,x+y+z=1
酸锂
                       化学式为LiCoO2,是一种无机化合物,一般使用作锂离子电池的正电
LCO/钴酸锂        指
                       极材料
                       化学式为LiMn2O4,是一种无机化合物,一般使用作锂离子电池的正电
LMO/锰酸锂        指
                       极材料

                                          1-1-2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化学式为LiFePO4,是一种无机化合物,一般使用作锂离子电池的正电
LFP/磷酸铁锂    指
                     极材料
                   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
新能源汽车      指 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
                   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计算机(Computer)、通信(Communication)和消费类电子(Consumer
3C              指
                     Electronics)三类产品统称
                     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电池所具有的能量,分为体积能量密度(Wh/L)
能量密度        指
                     和质量能量密度(Wh/kg)
                   一种是质量比容量,即单位质量的电池或活性物质所能放出的电量,
比容量          指 单位一般为mAh/g;另一种是体积比容量,即单位体积的电池或活性物
                   质所能放出的电量,单位一般为mAh/cm
                     在超细粉末工程中,对干粉末颗粒群施加振动等外力后,达到极限堆
振实密度        指
                     积密度,称为振实密度
                   极片在一定条件下辊压处理之后,电极表面涂层单位体积中能填充的
压实密度        指 材料质量。压实密度越高,单位体积的电池内填充的活性物质越多,
                   所提供的电容量越大
                     表征电池充放电能力的一项指标。电池的充放电倍率越高,通常意味
倍率            指
                     着电池功率越大,充放电速度越快
                   电池内部活性物质所能释放出的电容量与活性物质的质量之比。克容
克容量          指 量通常用毫安时每克(mAh/g)来表示。有时计算克容量也会把导电添
                   加剂、黏接剂等所有非活性物质的质量计算在内
                   直流或交变电源内部的等效阻抗。前者是纯电阻,后者一般有电阻和
                   电抗分量。内阻作为电池最重要的参数之一,与容量有着紧密的联系,
内阻            指
                   它不仅反映电池当前的荷电状态,而且还反映电池的劣化程度,其变
                   化反映电池的性能和寿命

       特别说明:本招股意向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招股意
向书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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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意向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04-26
注册资本     33,220.110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侯乔坤
                                                                           贵州省贵阳市、黔西
注册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南州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
控股股东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在全国
             C2613 无机盐制造(国民经济行
                                            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行业分类     业分类)/3.3.10.1 二次电池材料
                                            挂牌或上市情况        系统挂牌,2018年8
             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月终止挂牌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保荐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无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1
             合伙)                                                        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评估机构2
             公司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                     110,733,703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110,733,703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适用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                 442,934,810股
                             【】元(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定价
每股发行价格
                             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1-1-2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发行前一年扣除非
发行市盈率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3.85元/股(按经审                     -0.58元/股(按经审
                             计的2020年12月                        计的2020年度净利
                             31日归属于母公                        润扣除非经常性损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每股收益
                             司股东的净资产                        益前后的孰低值除
                             除以发行前总股                        以发行前总股本计
                             本计算)                              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元/股          发行后每股收益     【】元/股
发行前市净率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市净率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
发行方式                     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
                             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发行对象                     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
                             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       不适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配售金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额不超过15,502.6780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
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的情况
                         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
                         始计算。
                         保荐机构将安排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中
                         信建投投资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 量2%-5%的股票,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
略配售情况               即553.6685万股。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
                         分档确定。中信建投投资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
                             补充流动资金




                                            1-1-2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保荐承销费:若募集资金总额为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按
                              照4%的费率收取保荐承销费用;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10亿元,
                              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部分按照4%的费率收取保荐承销费用,
                              超过10亿元部分按照4.5%的费率收取保荐承销费用。保荐承销
                              费不低于人民币2,800万元(含增值税)。
                              2、审计验资费用:518.87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3、律师费用:489.62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32.08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87.82万元。
                              (注:以上费用除保荐承销费外均不含增值税,各发行费用根据
                              发行结果可能会有所调整。发行费用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
                              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将
                              结合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费用。)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1年8月30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年9月1日
 申购日期                     2021年9月2日
 缴款日期                     2021年9月6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日期
                              上市


 三、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发行人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                             475,590.17      425,605.71   356,393.76    348,976.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               135,650.52      127,961.29   144,915.93     90,288.1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71          26.72        12.71          39.73
营业收入(万元)                              98,663.86      103,650.29   242,846.34    265,484.93
净利润(万元)                                  7,689.23     -16,954.64     3,376.36       6,932.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7,689.23     -16,954.64     3,376.36       6,776.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7,480.63     -19,421.06     1,755.77       6,158.35
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3        -0.51         0.14           0.47
稀释每股收益(元)                                    0.23        -0.51         0.14           0.4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83%        -12.43%          3.10           7.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              4,319.24     -19,094.04    -1,906.71     -22,515.36
现金分红(万元)                                         -            -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36         6.27         2.75           2.13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1-2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
      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
      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
      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
      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
      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
      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
      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P0/(E0+NP÷2+Ei×Mi÷M0– 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
      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5、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提供
      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领域产品所用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新能源汽车领域用
      正极材料,涵盖包括中镍、中高镍及高镍在内的多种型号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
      酸锂三元正极材料(NCM),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产品;消费电子用正极材料,
      主要包括高电压钴酸锂、复合三元正极材料以及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三元正极材料     镍钴锰酸锂     90,925.43   92.62%    88,643.97   85.53% 236,250.62    97.29% 253,389.61      95.44%
                   钴酸锂        1,580.70    1.61%     4,597.20     4.44%   2,280.80     0.94%   5,765.60     2.17%
其他正极材料
               复合三元及其他    5,665.80    5.77%    10,398.82   10.03%    4,287.99     1.77%   6,329.03     2.38%
           合计                 98,171.92 100.00%    103,640.00 100.00% 242,819.41 100.00% 265,484.24 100.00%
          注:其他包含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等。


                                                     1-1-2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于2009年在国内外较早完成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一次颗粒大单晶
   材料的研发及生产。经多年的研发及培育,目前公司已实现涵盖中镍、中高镍及
   高镍全系列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产业化生产及销售,也是
   多品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商。目前,公司已掌握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
   三元材料合成技术、大单晶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材料合成技术、高电压钴酸锂
   材料合成技术、多晶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合成技术、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合
   成技术、正极材料掺杂技术、正极材料表面改性技术等一系列具备自主知识产权
   的核心技术。
        随着新能源汽车逐步向高性价比、高能量密度方向发展,公司研发并储备了
   中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合成技术、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合成技
   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公司在大单晶技术体系的积累及围绕大单晶产品成熟的三次
   烧结工艺有助于增加中高镍、高镍产品结构稳定性,提升安全性、循环次数等性
   能,适应了行业发展对未来正极材料产品的技术及工艺需求。随着公司在中高镍
   及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领域新产品开发及应用的不断完善,公司将
   在行业内长期保持较强竞争力,市场地位有望进一步提升。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主要经营模式与行业普遍采用的经营模式
   基本一致。
        公司所采取的研发、采购、生产与销售等主要经营模式详见本招股意向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二)
   主要经营模式”的具体内容。

        (三)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

        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报告期以来,公司的市场份额及行
   业地位情况如下: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排名       市场份额      排名       市场份额   排名       市场份额
公司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           3          9.90%         4          9.87%      5           8.10%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

        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2020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为23.6万吨。


                                                1-1-3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鉴于市场未公开披露2020年各三元正极材料企业出货量及市场份额的准确数据,
按照发行人2020年三元正极材料销量/国内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测算,发行人
2020年市场份额为3.45%。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21年一季度,发行人市场份额
为10%,市场份额回升,位列第4名。


五、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模式创新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
况以及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于2009年在国内外较早完成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一次颗粒大单晶
材料的研发及生产。经过十余年的生产实践和技术创新,公司成功发展出一系列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包括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三元材料合成技术、
大单晶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材料合成技术、高电压钴酸锂材料合成技术、多晶
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合成技术、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合成技术、正极材料掺
杂技术、正极材料表面改性技术等,其中多项核心技术已成功转化为发明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获授权15项发明专利(其中国内发明专利14
项、国外发明专利1项)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先后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贵州省
专利金奖、贵州省科技进步二等奖、贵州省科技成果转化二等奖、2020年贵州省
高价值专利等国家级、省部级奖励9项。
       公司各项核心技术先进性及与产业融合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核心技术               技术先进性及与产业的融合情况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09年全行业较早推出第一代一次颗粒大单晶NCM523产品,先后
                  于2016年、2017年推出第二代及第三代一次颗粒大单晶NCM523产品,因
       一次颗粒大 其较高的比容量及倍率性能,同时可有效抑制循环后直流内阻增长,获得
       单晶镍钴锰 市场的广泛认可。公司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为行业内大单晶系列产品成为
 1
       三元材料合 国内主流动力电池所采用三元正极材料之一做出一定贡献。自2018年开
         成技术   始,为提高产品性价比并提升能量密度,公司陆续开发出一次颗粒大单晶
                  中高镍低钴6系产品及高镍8系产品,并已实现批量生产和销售,满足下游
                  客户及市场需求。
                  面对未来的市场竞争,不断提高产品的性价比、降低成本已成为行业发展
       大单晶无钴 方向。在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中,鉴于钴资源稀缺,价格波动大,因此镍
       层状结构镍 钴锰三元正极材料的无钴化是当前主流趋势。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可在
 2
       锰二元材料 中镍、中高镍、高镍领域提供与三元正极材料媲美的能量密度,其具有相
         合成技术 对更低的成本。当前公司已开发出一系列较为完整的大单晶无钴层状结构
                  镍锰二元产品,并已具备批量生产能力。
 3     高电压钴酸 钴酸锂作为最早进入市场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主要应用于对体积能量


                                       1-1-3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锂材料合成 密度要求较高的消费电子产品中,提高充电截止电压已成为提升钴酸锂能
         技术   量密度的主要手段。公司具备5年以上4.35-4.45V高电压钴酸锂研发及批量
                生产销售经验,更高应用电压产品正在客户送样论证阶段。
                公司通过特有技术制备的多晶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同时具备钴酸锂高压
     多晶镍钴锰
                实密度和三元高容量的优点,加工过程中的沉降分层及凝胶风险小。使用
 4   三元正极材
                该技术生产的多晶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产品自2008年首次实现批量生产
     料合成技术
                销售以来,先后实现多次升级换代,并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
                锰酸锂(LiMn2O4)作为典型的尖晶石结构正极材料,具备较高的电压平
                台、低廉的成本以及优异的安全性能,但锰酸锂比容量不高、存储稳定性
     尖晶石结构 偏差。针对锰酸锂的缺点,公司成功开发出尖晶石结构锰酸锂复合改性NM
 5   复合改性材 系列产品,经多年的研发和努力,公司不断提升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
     料合成技术 产品的性能,尤其在能量密度方面获得了大幅突破。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
                材料能量密度高,价格低廉,产品性价比高,在储能、低速电动车、电动
                工具领域均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在公司多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究开发过程中,公司完成全系列正极材
     正极材料掺 料掺杂技术的积累,针对不同的正极材料体系,优选出不同的掺杂方案,
 6
       杂技术   以达到稳定材料结构及表面特性的目的,从而得到更高的循环性能、安全
                性能及能量密度。
                公司通过乳化包覆、液相沉积及固相混合等多种工艺技术对材料的表面进
                行改性,从而得到更低的材料游离锂、更好的加工稳定性以及电化学性能。
     正极材料表
 7              本技术在公司生产的各系列产品中均得到广泛应用,公司正极材料的游离
     面改性技术
                锂控制具有一定优势,产品游离锂含量较低,尤其在高镍领域表现出更加
                明显的优势。

     公司长期以来一直以下游及终端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对正极材料进行自主
研发,在保证材料具备优异的循环稳定性和安全性能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材料的
竞争力,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自2004年开始,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在
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陆续进入国内知名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链,并
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已成为宁德时代、孚能科技、新能源科技(ATL)、
微宏动力、中山天贸、多氟多、珠海冠宇等国内电池生产企业的重要正极材料供
应商。
     未来,公司将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不断加强技术研发,继续发挥在正极材料
领域已积累的技术及品牌优势,专注研发、汇聚人才,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
和规模扩张,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致力成为行业领先的正极材料企业。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中天运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21]审字第90316号),公司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103,650.29万元。同时,考虑可比A股上市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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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预计发行后公司市值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四)预计市值
不低于人民币3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特殊安排等情况。


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并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733,703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
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
  1                                                  78,057             65,000
         文二期)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
  2                                                 112,325             20,000
         龙二期)
  3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             35,000
                        合计                        225,382            120,000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
付项目所需款项;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
款项。如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不足部分
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缺口问题;如果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
将依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关于本次
募集资金用途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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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110,733,703
本次发行规模          股。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流通股股份总数的比例均不低于公司本次发行
                      后总股本的25.00%。
每股发行价格          【】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及
发行人高管、员工拟    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战略配售,配售金额不超过
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15,502.6780万元。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
                      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保荐机构将安排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参与本次战略配售,中信建
                      投投资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5%的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
                      股票,初始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即553.6685万股。
拟参与战略配售情
                      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中信建投投
况
                      资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日起24个月。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的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前一年
发行市盈率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
                      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3.85元(按经审计的2020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元(按照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按照2020年12月31日经
                      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发行前市净率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发行后市净率          【】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
发行方式              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
发行对象              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
                      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保荐承销费用:若募集资金总额为10亿元以下(含10亿元),按照4%
                      的费率收取保荐承销费用;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10亿元,10亿元以下
              注
                      (含10亿元)部分按照4%的费率收取保荐承销费用,超过10亿元部分
发行费用概算
                      按照4.5%的费率收取保荐承销费用。保荐承销费不低于人民币2,800
                      万元(含增值税)。
                      审计验资费用:518.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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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费用:489.62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32.08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87.82万元
     注:以上费用除保荐承销费外均不含增值税,各发行费用根据发行结果可能会有所调整。发行费用中
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
计算并纳入发行费用。


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当事人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 公 地 址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22层
联 系 电 话 : 0755-23953869
传        真:0755-23953850
保荐代表人:杜鹏飞、李波
项目协办人:王庆华
项目其他经办人:朱李岑、萧大成、黄俊龙、陈智楠、陆楠、李奕辰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负 责 人:彭雪峰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575号中海国际中心J座18层
联系电话:028-87039931
传      真:028-87039931-639
经办律师:李寿双、苏绍魁、胡静贤、余梦溪

      (三)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祝卫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1座七、八层
联系电话:010-88395676
传      真:010-88395200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秀萍、信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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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资产评估机构1: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负 责 人:李晓红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1号楼1单元1303室
联系电话:010-88395166
传     真:010-88395661
经办资产评估师:万兰、温志朝

     (五)资产评估机构2: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负 责 人:权忠光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18号中复大厦三层
联系电话:010-65881818
传     真:010-65882651
经办资产评估师:康志刚、武志平(已离职)

     (六)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     真:021-58899400

     (七)收款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收款户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114020104040000065

     (八)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地址:上海证券交易所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三、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鑫泰中信持有发行人3.01%的股份,鑫泰中信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信建投证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投资本。中信建投证券通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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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中信间接控制发行人3.01%的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
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
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它权益关系。

四、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日期

            事项                                   日期
初步询价日期                                   2021年8月30日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2021年9月1日
申购日期                                       2021年9月2日
缴款日期                                       2021年9月6日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股票上市日期
                                                   创板上市


五、本次战略配售情况

       (一)本次战略配售总体安排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3,322.01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
则进行回拨。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
确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2、发行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3、与发行
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4、具
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
业。

       (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情况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
销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
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中信建投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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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跟投数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中信建投投资将
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5%的股票。具体比例根
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5%,但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2)发行规模10亿元以上、不足2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4%,但不超过人民
币6,000万元;
    (3)发行规模20亿元以上、不足50亿元的,跟投比例为3%,但不超过人民
币1亿元;
    (4)发行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跟投比例为2%,但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因中信建投投资最终实际认购数量与最终实际发行规模相关,主承销商将在
确定发行价格后对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最终实际认购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跟投比
例和金额将在2021年8月31日(T-2日)发行价格确定后明确。
    3、限售期限
    中信建投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经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发行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
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      中信建投振华新材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      SSK276
 管理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      2021年8月12日
  成立日期      2021年8月11日
   到期日       2026年8月11日
  投资类型      权益类
募集资金规模    15,502.7180万元

    2、参与人姓名、职务、认购金额与比例
    本次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参与人员、职务、认购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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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级管理人员/     资管缴纳金额
序号     姓名           担任发行人职务                                                 份额占比
                                                    核心员工            (元)
                 发行人总经理、贵阳新材及义
 1      向黔新                                       高级管理人员    25,935,980.00      16.7300%
                         龙新材总经理
                 发行人总会计师、贵阳新材及
 2       刘进                                        高级管理人员     7,952,000.00        5.1294%
                     义龙新材总会计师
                 发行人副总经理、贵阳新材及
 3       王敬                                        高级管理人员     9,212,000.00        5.9422%
                     义龙新材副总经理
                 发行人总工程师、贵阳新材及
 4       梅铭                                        高级管理人员     3,234,000.00        2.0861%
                     义龙新材总工程师
 5       张晓          贵阳新材品质总监               核心员工        4,522,000.00        2.9169%
 6      范春霞       贵阳新材生产计划总监             核心员工        3,334,800.00        2.1511%
 7       李玲          贵阳新材采购总监               核心员工        2,968,000.00        1.9145%
 8      曹锋军         贵阳新材工程总监               核心员工        6,510,000.00        4.1993%
 9       李路          贵阳新材研发总监               核心员工        3,178,000.00        2.0500%
 10     殷筑安       贵阳新材生产工艺总监             核心员工        7,033,600.00        4.5370%
 11     杨代祥         贵阳新材生产总监               核心员工        8,705,200.00        5.6153%
 12     顾海峰        贵阳新材行政部经理              核心员工        4,587,800.00        2.9594%
                 发行人财务资产部经理、主持
 13     李花女                                        核心员工        3,259,200.00        2.1023%
                   义龙新材财务部日常工作
 14     蔡春林        义龙新材资材部经理              核心员工        4,711,000.00        3.0388%
 15     曾精石      贵阳新材信息中心副经理            核心员工        2,832,200.00        1.8269%
 16      黎雪        贵阳新材市场部副经理             核心员工        4,130,000.00        2.6640%
 17      顾然     贵阳新材品质保证部副经理            核心员工        5,556,600.00        3.5843%
 18     黎永志    义龙新材品质保证部副经理            核心员工        3,186,400.00        2.0554%
 19     周朝毅    贵阳新材技术研发部副经理            核心员工        5,182,800.00        3.3432%
 20     王丽娟    贵阳新材技术研发部副经理            核心员工        4,988,200.00        3.2176%
 21     李耀娜       贵阳新材资材部副经理             核心员工        4,912,600.00        3.1689%
                 发行人财务资产部副经理、主
 22     石凯婷                                        核心员工        3,318,000.00        2.1403%
                   持贵阳新材财务部日常工作
 23      熊海     贵阳新材人力资源部副经理            核心员工        2,886,800.00        1.8621%
 24      陈辰     贵阳新材安全生产部副经理            核心员工        4,604,600.00        2.9702%
                 贵阳新材计划与物料控制部副
 25      王波                                         核心员工        3,362,800.00        2.1692%
                             经理
 26     杨通义   贵阳新材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           核心员工        3,297,000.00        2.1267%
 27      曾黎     贵阳新材财务资产部副经理            核心员工        2,893,800.00        1.8666%
 28     杜俊澎       贵阳新材行政部副经理             核心员工        3,064,600.00        1.9768%
 29     俞丝丝        发行人证券事务代表              核心员工        2,818,200.00        1.8179%
 30     邵云生    义龙新材项目部高级工程师            核心员工        2,849,000.00        1.8377%
                              合计                                  155,027,180.00       100.00%
     注:中信建投振华新材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的认购
 规模不超过15,502.6780万元,参与认购规模上限(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与募集资金规模的差异系支付
 的证券账户开户费。

       3、限售期限

                                            1-1-3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信建投振华新材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
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其他战略投资者

    其他战略投资者为: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
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国家
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
    其他战略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
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1-1-4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
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技术风险

     (一)技术更新迭代的风险

     锂电池正极材料存在多种技术路线,目前市场上形成规模化应用的锂电池正
极材料包括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三元正极材料(包括NCM和NCA)。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扩大,对续航里程、能量密度等方面需求的提升,三元
正极材料近年来获得快速发展。从目前的市场格局来看,自2018年以来,三元正
极材料已成为市场份额最大的动力电池正极材料,是国内外动力电池的主流正极
材料之一。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数据,2017年、
2018年、2019年、2020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中,三元正极材料动力电池装机
量占比分别为40.76%、52.91%、65.11%、62.72%,磷酸铁锂动力电池装机量占
比分别为49.56%、39.02%、33.44%、36.65%。
     报告期内,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以三元正极材料为主,三元正极材料收入占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44%、97.29%、85.53%、92.62%。2019年下
半年以来,随着电池封装技术变革,宁德时代CTP技术以及比亚迪刀片电池技术
的相继推出,使得市场进一步关注三元正极材料与磷酸铁锂正极材料技术路线的
差异。同时,自2020年以来,在各系列三元正极材料产品结构中,中镍5系产品
市场份额呈下降趋势,高镍8系产品市场份额呈上升趋势。若未来新能源汽车动
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更新迭代,三元正极材料动力电池装机量占比持续下降,
不再成为动力电池主流正极材料之一,则三元正极材料的市场需求或将面临替代
风险;同时,若各系列三元正极材料市场结构进一步发生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
有效地开发与推出新的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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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新产品研发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研发方向包括低成本三元前驱体、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材料、
无钴镍锰二元材料、高电压钴酸锂等材料开发及基础研究等方面。由于锂离子电
池正极材料行业技术密集型的属性,新技术及对应新产品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
公司上述在研项目聚焦于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在低钴/无钴领域、高镍三元正极
材料领域的拓展应用,存在新技术及对应新产品研发结果未通过客户认证、未满
足客户需求、相关性能指标未及预期的风险。一旦出现新技术及对应新产品研发
不及预期的情形,或者出现公司所处行业核心技术有突破性进展而公司不能及时
掌握相关技术的情形,将对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关键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包括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三元材料合成技术、大单晶无钴层
状结构镍锰二元材料合成技术、高电压钴酸锂材料合成技术、多晶镍钴锰三元正
极材料合成技术、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合成技术、正极材料掺杂技术、正极
材料表面改性技术等,应用于公司正极材料产品研发及生产工艺中。公司的市场
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依赖于上述长期积累的核心技术。在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
情况下,若出现关键技术流失,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
利能力,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一)下游行业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核心产品NCM三
元正极材料目前主要应用于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
政策变动会通过影响新能源汽车行业产销量变动来造成动力电池装机量的波动,
鉴于三元正极材料在动力电池总成本中所占比例约45%,为其主要构成,动力电
池装机量的波动会进一步造成三元正极材料需求的波动。
     受2019年6月起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幅度加大等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
2019年下半年销量同比下滑31.03%,导致2019年下半年三元正极材料配套动力电
池装机量相应下滑。下游需求冲击带来部分订单执行推迟,公司2019年三元正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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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材料销量增长不及预期,同时因原材料市场价格下行使得三元正极材料销售均价
同比下滑22.09%,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8.53%。受新冠疫情爆发影响,
我国新能源汽车2020年上半年销量同比下滑36.2%,导致2020年上半年三元正极
材料配套动力电池装机量相应下滑。下游需求冲击带来部分订单执行推迟,公司
2020年三元正极材料销量下滑较快,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57.32%。
     在此背景下,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新冠疫情爆发等因素对新能源汽车行业
产销量产生冲击,带来动力电池装机量波动,进而导致公司三元正极材料销量波
动。未来若下游行业需求继续出现大幅波动,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盈利能力
带来不利影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三元前驱体(主要包含镍、钴、锰元素)、
碳酸锂、氢氧化锂及四氧化三钴等直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中,直接材料占成本的比例均超过80%。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金属原材料
包括锂、钴、镍、锰等,我国锂、锰资源较丰富,但钴、镍资源匮乏,钴、镍资
源大量依赖国外进口,对外依存度较高。受钴、镍等主要金属原材料价格变动及
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及供应状况会出现不同程度的
波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行业供需格局变化及突发性事件有可能对原材料供应
及价格产生不利影响。若发生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使得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或公司
采购策略及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等情况,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
需的主要原材料,影响公司供应稳定的同时出现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大幅上涨的
情况,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销售价格波动的风险

     根据行业惯例,公司主要产品采用“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的成本加成
定价模式,其中加工价格基本保持稳定,“主要原料成本”主要参照上一月原材
料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谈判后确定。报告期内,公司上游主要原材料三元前驱体、
四氧化三钴、碳酸锂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导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也存在较大
波动。
     鉴于公司实际成本中原材料采购时间受生产周期、安全库存量、集中采购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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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模效益等因素影响而早于产品销售定价时间,从而可能使得实际成本中的原材料
均价与销售定价时点的市场价格产生一定背离。若原材料市场价格一定时期内大
幅度下滑或出现震荡波动趋势,导致实际成本中的原材料均价与销售定价主的背
离程度加剧,则公司存在无法将原材料采购成本向下游转嫁的风险,从而对公司
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地位下降的风险

       从全球三元正极材料市场竞争格局来看,根据高工锂电(GGII)调研数据,
2019年住友金属、LGC、优美科位于全球出货量前1-3名,中国企业容百科技、
长远锂科、振华新材位于第4-6名。从国内三元正极材料市场竞争格局来看,根
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2017年、2018年、2019年,我国前十大三元正极材料
生产商出货量合计占比分别为75.80%、74.51%、71.80%,其中发行人市场份额
分别为8.10%、9.87%、9.90%,分列第五名、第四名、第三名。具体如下: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排名
               企业         市场份额         企业            市场份额       企业            市场份额
   1         容百科技        11.41%        长远锂科          10.34%       容百科技          12.70%
   2         长远锂科        10.10%        容百科技          10.23%       长远锂科          10.80%
   3         振华新材          9.90%       当升科技           9.94%       杉杉能源           9.30%
   4         厦钨新能          9.22%       振华新材           9.87%       当升科技           8.70%
   5         巴莫科技          9.11%       杉杉能源           7.82%       振华新材           8.10%
   6         当升科技                      厦钨新能           7.45%       厦钨新能           7.00%
   7         杉杉能源                      桑顿能源           5.26%       格林美             6.30%
   8         天力能源     合计22.06%       巴莫科技           4.90%       天力能源           4.60%
   9         科恒股份                      科恒股份           4.39%       科恒股份           4.40%
  10         桑顿能源                      天力能源           4.31%       桑顿能源           3.90%
 合计           -            71.80%           -              74.51%          -              75.80%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GGII)

       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2020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为23.6万吨。
鉴于市场未公开披露2020年各三元正极材料企业出货量及市场份额的准确数据,
按照发行人2020年三元正极材料销量/国内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测算,发行人
2020年市场份额为3.45%。根据上述我国三元材料出货量进行测算,同行业可比
公司2020年销量及市场占比如下:
   项目         容百科技        当升科技     长远锂科         厦钨新能    杉杉能源      振华新材
销量(吨)      26,266.88        未披露      16,219.80        15,872.50    未披露           8,140.87
 市场占比        11.13%            —         6.87%            6.73%         —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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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及公开披露资料

     受部分订单因新冠疫情推迟执行影响,发行人2020年市场份额有所下滑。随
着前期推迟订单得到恢复执行,公司2021年1-3月产销量有所增长。根据鑫椤资
讯数据,2021年一季度,发行人市场份额为10%,市场份额回升,位列第四名,
具体如下:
                                                2021年1-3月
               排名
                                    企业                      市场份额
                1                巴莫科技                     13.00%
                2                容百科技                     12.00%
                3                长远锂科                     12.00%
                4                振华新材                     10.00%
                5                当升科技                      9.00%
                6                南通瑞翔                      6.00%
                7                厦钨新能                      5.00%
                8                杉杉能源                      5.00%
                9                 贝瑞特                       5.00%
                10               广东邦普                      5.00%
               合计                  -                        82.00%
           数据来源:鑫椤资讯

     在国内外竞争对手中,国外主要竞争对手住友金属、LGC、优美科为跨国性
企业,普遍资金实力雄厚,进入行业时间较早,在品牌、资金、市场渠道及产能
规模等方面具有优势。国内已上市竞争对手容百科技、当升科技通过上市募集资
金,迅速做大资产规模,厦钨新能、长远锂科获股东增资额度较大。公司目前产
品以服务于国内新能源汽车领域动力电池市场为主,若公司产能扩建进度未匹配
同行业及下游动力电池行业产能扩张速度,或者产品储备未跟上同行业产品布局
导致产品失去竞争力,或者现有主要服务市场出现萎缩且未及时开拓新的市场,
则公司未来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市场地位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五)公司业绩波动较大、报告期营业收入下滑趋势与同行业不一致及产
品销售对宁德时代存在较大依赖的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65,484.93
万元、242,846.34万元、103,650.29万元、98,663.86万元,实现净利润分别为6,932.11
万元、3,376.36万元、-16,954.64万元、7,689.23万元,业绩波动较大。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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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变动比例分别为97.12%、-8.53%、
         -57.32%、534.40%,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公司
                  收入       增长率      收入         增长率     收入          增长率     收入          增长率
振华新材         98,663.86   534.40%   103,650.29     -57.32%   242,846.34      -8.53%   265,484.93     97.12%
长远锂科        121,477.20   463.12%   201,063.49     -27.31%   276,586.12       4.81%   263,890.52     56.55%
厦钨新能        290,610.66   100.49%   798,963.77     14.50%    697,772.39      -0.69%   702,635.05     66.84%
当升科技        126,391.65   203.94%   318,331.72     39.36%    228,417.54     -30.37%   328,066.94     52.03%
容百科技        139,400.25   113.70%   379,455.67      -9.43%   418,966.91      37.76%   304,126.01     61.88%
杉杉能源           未披露     未披露   387,432.64      4.14%    372,029.09     -20.30%   466,798.92      9.57%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及公开披露资料

              鉴于公司报告期内产品结构以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的中镍5系三元
         材料为主,2020年中镍5系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78.55%,无境外收
         入,产品结构及市场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异,受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退
         坡及新冠疫情影响的程度较大,且受与宁德时代已确定订单执行延后的影响,发
         行人报告期内业绩波动较大,2019年至2020年营业收入下滑趋势与同行业不一致。
         2019年度,受2019年6月起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幅度加大带来部分中镍5503系列
         订单执行推迟、主要产品销售价格下滑影响,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滑,
         同时因新建生产线投入带来薪酬、折旧摊销及财务费用增长等因素影响,公司当
         期净利润有所下滑。2020年度,鉴于公司当年产品结构仍以服务国内市场的中镍
         5系三元材料为主、6系低钴/无钴产品尚处于市场导入阶段、高镍8系三元材料处
         于小批量供货阶段,受国内新冠疫情爆发带来中镍5系三元材料订单执行推迟影
         响,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相对同行业下滑较快,同时因生产停工损失等因素影响,
         公司当期营业收入未达到盈亏平衡点,净利润出现亏损。2021年1-3月,随着下
         游市场需求恢复、公司高镍8系三元材料大批量供货及前期推迟订单恢复执行,
         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实现扭亏为盈。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67%、93.55%、89.56%、95.39%,其中对宁德时代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65.22%、74.44%、31.22%、65.11%,整体处于较高水平。宁德时
         代为公司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受新冠疫情爆发导致部分产品订单推迟等因素影
         响,公司2020年对宁德时代销售收入及占比有所下降。根据高工锂电(GGII)调
         研数据,2018年、2019年、2020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第一名宁德时代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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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分别为41.28%、51.79%、50.09%。公司对宁德时代销售收入及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较高,未来存在金额及占比进一步增加的可能性。
     一方面,若公司未来不能持续改善产品及市场结构,在下游市场需求变动情
况下,公司存在营业收入、净利润波动进一步加剧且波动幅度大于同行业的风险;
另一方面,如未来公司正极材料产品未持续通过宁德时代客户认证而被其他供应
商替代,或宁德时代因下游行业或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展战略或经营
计划发生调整等原因而减少或取消对公司三元正极材料的采购,则将会直接影响
公司生产经营,从而给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六)公司产品单一、三元高镍产品收入占比较低的风险

     三元正极材料业务为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报告期内占比均在85%以上。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三元正极材料实现销售收入分别
为253,389.61万元、236,250.62万元、88,643.97万元、90,925.43万元,其中公司中
镍5系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9.97%、96.70%、91.48%、77.97%;中高镍6系
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0.01%、2.53%、1.89%、0.48%;高镍8系产品销售收入
占比分别为0.02%、0.77%、6.27%、21.55%。
     报告期内,公司中镍5系三元材料销售收入为公司三元正极材料收入的主要
构成,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结构较为单一。鉴于中镍5系三元材料主
要应用于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受2019年下半年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退
坡及2020年国内新冠疫情爆发影响较大,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整体营业收入
波动较大。在高镍8系领域,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19年容百科技国内高镍三元
材料市场占比超过50%,出货量为万吨级,位于行业首位。根据公开披露资料,
境外高镍三元材料厂商住友金属、韩国Ecopro的出货量也在万吨级以上。公司
2020年、2021年1-3月高镍8系三元材料销量分别为408.06吨、1,286.38吨,销售收
入分别为5,561.79万元、19,591.13万元,销售占比分别为6.27%、21.55%,三元
高镍产品收入占比较低,距离同行业容百科技等竞争对手的差距较大。
     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19年、2020年,在国内市场,中镍5系三元材料产量
占比分别为62.4%、53%,呈下降趋势;中高镍6系三元材料产量占比分别为19%、
20%,略有上升;高镍8系三元材料产量占比分别为10.8%、22%,呈上升态势。
在行业内中镍5系三元材料产量占比下滑的背景下,若公司高镍8系、中高镍6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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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材料因产品性能、价格、工艺稳定性等方面市场拓展不及预期、中镍5系三
元材料销售收入占比仍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则公司面临产品单一、三元高镍产
品收入占比较低的风险,将直接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从而给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产生不利影响。

     (七)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对公司业务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核心产品NCM三元正极材料目前主要应用于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市场,受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相关政策波动影响较大。我国前期对新能源汽车行
业的支持主要通过财政补贴和政府购买的形式,为加速新能源汽车向高安全性、
高续航里程、高智能化水平发展并促进市场化转型,近几年来财政补贴呈退坡趋
势同时不断提高可享受补贴车型的技术参数标准。2019年3月,财政部、工信部、
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
政策的通知》,明确2019年补贴新政在201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退坡力度,自
2019年6月25日起乘用车、客车及专用车型平均退坡幅度超过50%。新能源汽车
产业相关政策的变化,尤其是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标准的退坡,对新能源汽车市
场产生较大的影响。受此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2019年下半年产销量同比呈下滑
31.03%;叠加新冠病毒疫情爆发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2020年上半年销量同比下
滑36.2%。
     在此背景下,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均面临较大的需求下滑及降成本
压力。产业政策变化因素可能对动力电池及正极材料行业的发展产生冲击,从而
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存在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对公司业务影响
较大的风险。

     (八)公司2021年业绩增长持续性的风险

     2021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663.86万元,同比增长534.40%,对应营
业毛利率15.23%,实现净利润7,689.23万元,扭亏为盈。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
电池市场需求增长、公司高镍8系NCM三元材料销售收入增长、前期推迟订单恢
复执行等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有所增长。受毛利率相对较高
的高镍8系NCM三元材料销售占比提升、在原材料市场价格上行区间内提前备货
使得产品在原材料端的毛利较高等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1-3月主营业务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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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较高水平。
     若未来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需求出现大幅波动,或者公司高镍8系
三元材料在产品性能、价格等方面未持续获得客户认可导致收入增速放缓或下滑,
或者原材料市场价格大幅下滑或出现震荡波动趋势导致实际成本中的原材料均
价波动趋势与销售定价产生大幅度背离、出现原材料单位成本降幅大幅低于单位
售价降幅的情形,则公司存在营业收入无法持续增长、2021年一季度较高的毛利
率难以持续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九)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
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5.67%、93.55%、89.56%、95.39%。根根据高工锂电
(GGII)调研数据,2018年、2019年、2020年,我国装机量前五名动力锂离子电
池企业合计市场份额分别为73.75%、80.29%、82.20%。公司存在下游客户集中
度较高的风险,未来如果主要客户因经营不利或调整供应商范围等原因,削减对
公司的采购量,或者出现激烈竞争导致主要客户流失,都将对公司的销售规模、
回款速度、毛利率等造成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产品质量问题风险

     公司所生产的三元正极材料最终应用方向主要为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新能源
汽车对于动力电池安全性的要求较高,各产业链企业需确保其产品在技术性能、
质量可靠性、一致性等方面持续满足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标准。锂离子电池正极
材料产品质量容易受生产工艺流程稳定性影响,存在技术难度高、工艺复杂的特
点,而公司下游客户均为国内知名的锂电池生产企业,通常对产品质量有较高要
求,因此严格把控产品质量是三元正极材料企业持续经营发展的重要保障。若公
司未来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大量退货等情况,将可能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
销售,导致主要客户流失,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一)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
期)‖、―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达产后,公司高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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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钴/无钴三元正极材料的产能将得到提升,正极材料整体产能将由年产3.7万吨
提升至年产6.2万吨。若未来市场发展未能达到公司预期、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
利变化,或者公司市场开拓未能达到预期等,公司将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
的经济效益,从而面临扩产后产能利用率下跌、新增产能无法消化及相关的生产
线发生减值的风险。
     此外,公司中镍5系及中高镍6系生产线无法直接升级改造为高镍8系生产线,
若未来三元正极材料市场需求与公司现有产能布局不相匹配,下游市场对高镍8
系需求快速上升,对中镍5系及中高镍6系需求快速下降,公司将面临高镍8系的
产能不足、中镍5系及中高镍6系产能过剩的风险,进而导致相关生产线发生减值,
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十二)生产设备抵押权实现的风险

    为解决公司规模发展的资金需求,子公司义龙新材以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
阻炉等机器设备为贵阳银行高新科技支行最高债权10,000万元授信提供抵押担
保。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该项授信抵押的机器设备账面净值为20,288.34
万元,占发行人生产设备账面净值的比例为32.14%,占比较高。该项抵押的机器
设备均为子公司义龙新材一期项目生产线设备,为义龙新材生产经营的关键性资
产,对义龙新材的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若公司出现无法及时足额偿还授信额
度内银行借款或者触发其他抵押权行权的情形,则抵押资产可能面临被银行处置
的风险,从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发明专利质押风险

     2018年8月,公司及子公司贵阳新材、义龙新材与贵阳银行分别签订《流动
资金借款合同》、《质押合同》,以钴酸锂复合正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二次锂
离子电池(ZL200810216339.X)、自溃散集流体、含有其的电极及锂电池和应
用(ZL201410164146.X)2项发明专利为贵阳新材在贵阳银行合计1.5亿元的授信
额度提供质押担保;以多晶钴镍锰三元正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二次锂离子电池
(ZL200910110132.9)、锂离子电池灌装聚合物组合物,灌装方法及锂电池和应
用(ZL201410114941.8)、安全性高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材料、制法和电池
应用(ZL201410016620.4)、元素微乳化包覆法制成的正极材料、制法及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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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201410375058.4)4项发明专利为义龙新材在贵阳银行合计2亿元的授信额度
提供质押担保,上述授信期间均为2018年7月10日至2021年7月9日。
     报告期内,上述共计6项发明专利涉及公司多项核心技术。若市场环境发生
负面变化使得公司经营情况及融资能力恶化,致使子公司贵阳新材、义龙新材到
期无法偿还上述授信项下的银行融资,将面临该等专利权被质权人执行质权的风
险,进而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的风险

     2020年以来,新冠病毒疫情陆续在国内外爆发。疫情对宏观经济、各行各业
造成了显著影响,发行人所处的正极材料产业链也受到不利影响,对公司产品下
游订单、生产复工时间、原材料物流周期、上下游企业复工时间等造成了较大影
响。在2020年上半年疫情严重期间,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均受到物流运输不畅的影
响。受新冠疫情带来下游需求冲击影响,公司三元正极材料下游动力电池与整车
平台对接出现迟滞,使得公司部分三元材料订单推迟执行。受此影响,公司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103,650.29万元,同比下滑57.32%。此外,叠加受新冠疫情爆发
导致的部分月份生产停工损失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16,954.64万
元,出现亏损。若未来新冠病毒疫情不能得到持续有效控制,将对公司未来的经
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五)部分新研发产品难以实现销售的风险

     为匹配下游行业需求,公司在镍9系、镍7系、低钴/无钴三元正极材料领域
新研发相关产品。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研发镍9系产品主要系镍含量
摩尔比为92%、96%两个低钴系列以及镍含量摩尔比为90%、95%两个无钴系列,
已向宁德时代、孚能科技、新能源科技等客户送样认证,部分处于量产前准备阶
段;研发镍7系产品主要系镍含量摩尔比为70%系列,已向蜂巢能源、孚能科技、
国轩高科等客户送样认证,处于样品评估阶段;研发低钴/无钴产品(镍含量摩
尔比为60%、钴含量摩尔比为0%-5%)已向宁德时代、孚能科技、新能源科技等
客户送样认证,部分处于量产前准备阶段。
     若未来上述新研发产品在客户认证进度不及预期或最终未能通过客户认证
通过,则上述新研发产品存在难以实现销售的情况,进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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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三、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中国电子通过振华集团、中电金投、深科技合计控制振华新材48.09%的股权,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仍将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
可能通过所控制的股份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施加控制,从而对公司的发
展战略、生产经营、重大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由此存在实
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二)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废气、废水、废渣,如果处理方式不当,
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随着监管政策的趋严、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
若未来国家实施更严格的环境规定,如收紧排污限制、增加环保税、实施更广泛
的污染管制规定、施行更严格的许可机制等措施,公司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成本
将会上升,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生产经营中存在因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不可抗
力事件导致的环保事故风险。一旦发生环保事故,不仅可能影响公司的声誉,而
且导致公司可能面临被政府有关监管部门处罚甚至要求停产整顿的风险,进而对
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一)产品销售毛利率波动较大、因三元前驱体依赖外购使得与可比公司
相比产品毛利率较低的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64%、
10.58%、5.86%、15.23%,波动较大。公司产品根据行业惯例采用“主要原料成
本+加工价格”的成本加成模式定价,其中“加工价格”基本保持稳定,“主要
原料成本”主要参照销售时点上一月原材料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鉴于公司
实际成本中原材料采购时间受安全库存量、集中采购规模效益等因素影响,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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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定价时间,从而使得成本中原材料采购均价与销售定价时点的原材料市场价
格匹配存在滞后性。受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影响,因产品单位
成本与销售定价中的“主要原料成本”匹配存在滞后性,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
率存在较大波动。同时,受新冠疫情爆发带来下游需求冲击导致公司报告期内产
品产销量波动较大影响,公司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有所波动,也是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较大的原因之一。具体而言,受2020年国内新冠疫情爆发带
来下游需求冲击使得主要产品三元材料产销量大幅下滑影响,单位产品分摊的人
工、制造费用等固定成本增加及原材料市场价格下行背景下单位材料成本降幅小
于单位材料价格降幅,使得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滑较快。受毛利率相对
较高的高镍8系三元材料销售占比提升、原材料市场价格上行背景下提前备货使
得产品单位材料成本增幅小于单位材料价格增幅影响,公司2021年1-3月主营业
务毛利率上升较快。
     此外,由于公司聚焦于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及生产,生产所用主要原材料三
元前驱体均来源于外购,尚未布局上游三元前驱体生产业务,使得公司未赚取“硫
酸镍、硫酸钴等原材料生产为三元前驱体”部分的毛利,对应使得公司三元正极
材料毛利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低5至7个百分点。未布局上游前驱体业务使得
公司NCM三元正极材料单位材料成本相对较高,受三元前驱体等原材料公开市
场价格波动、产销量波动的影响更大。
     在此背景下,若原材料市场价格一定时期内大幅度下滑或出现震荡波动趋势,
导致实际成本中的原材料均价波动趋势与销售定价主要参考的上一月原材料市
场价格产生大幅度背离,出现原材料单位成本降幅大幅低于单位售价降幅的情形,
或者因下游需求冲击导致产销量大幅度下滑,或者公司未布局三元前驱体使得三
元前驱体继续依赖外购,则公司2021年一季度较高的毛利率将不再持续,存在毛
利率大幅波动、因三元前驱体依赖外购使得与可比公司相比产品毛利率较低的风
险。

       (二)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13%、59.34%、69.93%、71.48%,
处于较高水平。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一方面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另一
方面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资金需求持续增加,也为公司新增债务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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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带来一定的压力。

     (三)公司应收账款较高、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逾期
金额较大以及部分客户应收账款账龄延长、期后回款比例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4,608.99万元、45,184.10万元、
55,515.55万元、77,458.95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0.57%、18.61%、
53.56%、78.51%,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较高。随着下游需
求恢复,公司2020年四季度对孚能科技实现收入11,591.40万元,截至2020年末相
关应收款尚未收回,导致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有所增加;公司2020
年部分订单受新冠疫情影响执行有所推迟,当年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上述因
素使得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有所上升。随着下游市场需求恢复、公司
高镍8系三元材料大批量供货及前期推迟订单恢复执行,公司2021年一季度对宁
德时代销售收入增长较快,而截至3月末其部分货款尚未收回,导致公司2021年3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比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按账龄分别为4%(1年及1年以
内)、10%(1-2年)、30%(2-3年)、50%(3-4年)、60%(4-5年)、100%(5年以
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高于长远锂科、
当升科技,略低于容百科技、厦钨新能,1-2年、2-3年、3-4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
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接近,4-5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
公司,5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公司报告期
内账龄在4-5年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190.00万元、183.03万元,
金额较小。
     在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结构中,除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1年以内
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97.88%、70.40%、70.34%、79.60%。截至2021年5月5
日,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期后回款金额分别为43,402.71万元、25,829.03
万元、34,129.27万元、41,897.57万元,期后回款比例分别为83.51%、61.83%、
61.48%、54.09%。此外,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为21,507.67
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整体余额的比例为27.77%,金额及占比处于较高水平,主
要逾期应收账款客户的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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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                         账龄分布                                                       截至2021年
                                                                                  应收账款主要     应收账款
 客户名称     末应收账                                                  4-5 5年                                3月末已计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形成时间       逾期金额
                款余额                                                  年 以上                                提坏账准备
  中山天贸     5,805.40    633.21    3,880.67   1,291.52            -   -   -     2018年-2020年     5,805.40     800.85
 安徽益佳通    3,025.15    639.30          -    2,385.85            -   -   -        2018年         2,825.85     741.33
比亚迪供应链 3,500.00         -            -    469.81       3,030.19   -   -        2018年         3,500.00    1,656.04
  多氟多       2,949.00   1,273.60   1,675.40      -                -   -   -        2019年         2,949.00     218.48
  微宏动力     2,170.00     0.51      47.23     2,122.26            -   -   -        2018年         2,170.00     641.42
  力信能源     3,029.97       -      3,029.97      -                -   -   -        2019年         3,029.97    3,029.97
   合计       20,479.52 2,546.62     8,633.27   6,269.44     3,030.19   -   -           -          20,280.22    7,088.09

                   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自2019年末以来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下
              降、期后回款比例下降的主要原因:受客户自身产能扩张建设导致资金暂时紧张、
              产品方向调整导致中镍5系三元平台推进缓慢、疫情影响致使其回款有所延迟等
              因素影响,公司对中山天贸、安徽益佳通、比亚迪供应链、多氟多、微宏动力、
              力信能源等六家客户的应收账款账龄有所延长,且该等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较
              低,出现逾期。截至2021年3月末,上述六家客户合计应收账款余额20,497.52万
              元,形成时间集中于2018年至2019年,账龄集中在1-4年,合计逾期金额20,280.22
              万元。针对上述客户,公司按账龄对中山天贸、安徽益佳通、比亚迪供应链、多
              氟多、微宏动力的应收账款计提相应坏账准备;力信能源2021年一季度涉及的诉
              讼、判决、资产被申请保全等事项集中爆发,公司于2020年末对力信能源的应收
              账款单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部分账龄应收账款的坏账
              准备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逾期金额较大,若未来应收账款金
              额进一步增长、上述个别客户因经营状况恶化等自身因素继续延迟付款或不付款,
              则公司面临应收账款账龄延长、回款率下降、坏账准备上升、需对部分客户应收
              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逾期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产生坏账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
              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四)存货金额较大、发生跌价等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56,897.08万元、66,294.28万元、
              105,653.13万元、104,827.49万元,占当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30%、
              18.60%、24.82%、22.04%,存货金额占比较高,且可能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
              大而进一步增加。较高的存货金额对公司流动资金占用较大,可能导致一定的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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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积压风险,同时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在日后经营中出现存货跌价的
风险。

     (五)在建工程金额较大、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7,614.33万元、62,428.32万元、
5,860.66万元、7,324.18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8%、17.52%、1.38%、
1.54%。在建工程金额较大,一方面后续可能由于项目管理、工程建设、不可抗
力等因素导致在建工程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等风险;另一方面在建工程转固后将增
加资产折旧与摊销金额,若下游市场需求无法充分消化公司新增产能,将会对公
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515.36万元、
-1,906.71万元、-19,094.04万元、4,319.2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较低,主要系以票据作为款项收付的主要方式所致。
     若将票据模拟为现金等价物,调整后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分别为
3,159.63万元、12,117.73万元、-9,645.35万元、27,366.33万元。经调整后,公司
2019年、2021年1-3月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好,均高于当年净利润水平。2018
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97.12%,收入规模增幅较快,相应导致当年末应收账款
余额同比增长130.92%、存货余额同比增长32.82%,因此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有
所下降,低于当年净利润水平。2020年,受公司提前储备低价原材料及孚能科技
2020年第四季度实现收入部分货款尚未收回等因素影响,当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
为负数。
     未来,若公司业务持续大幅增长而扩大应收账款及存货余额,或行业出现持
续大幅下滑导致客户付款延迟,则可能出现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
数的风险。

     (七)对政府补助、税收优惠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包括:子公司贵阳新材和
义龙新材在2018年、2019年、2020年均享受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所得税减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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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此外,子公司贵阳新材及义龙新材报告期内按规定享
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等。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
年1-3月,公司享受税收优惠总额分别为1,257.25万元、1,172.49万元、588.13万元、
335.6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40%、34.06%、-2.87%、3.87%。
2020年11月,子公司贵阳新材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且未续期,不再享受高新技
术企业所得税减免,但仍享受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减免,仍适用1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除税收优惠外,报告期内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757.34万
元、1,978.83万元、3,090.35万元、243.83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9.88%、
57.48%、-15.09%、2.81%。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税收优惠金额占比
较高,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在上述政府补助中,计入
损益的财政贴息款分别为221.51万元、1,131.00万元、2,140.43万元、0万元,占
政府补助额的比例分别为29.25%、57.15%、69.26%、0%,金额波动较大,且该
财政贴息款具有偶发性,不具有可持续性。
     若未来发行人及相关子公司不能持续符合上述税收优惠认定标准、国家税收
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政府部门对公司所处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有所减弱,或政府
相关部门不再对公司相关贷款提供财政贴息,则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
金额将会有所减少,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公司2018-2020年现金流量持续为负的风险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
为-22,515.36万元、-1,906.71万元、-19,094.04万元、4,319.24万元。基于行业特征、
主要客户付款惯用方式,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经营活动主要资金收付方式,
销售产品时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为收款方式,采购原材料时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
支付货款,相应导致公司2018年至2019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2020
年,受公司提前储备低价原材料及孚能科技2020年第四季度实现收入部分货款尚
未收回等因素影响,公司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此外,作为非上市公司为满足营运资金及产能建设需要,公司银行借款金额
较大。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未受限货币资金、可支配银行票据、未受限应收
账款等流动资产合计127,855.49万元,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剔除为开具票据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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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的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付账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一年内需支
付的借款利息等流动负债合计195,561.32万元,上述流动资产低于流动负债,主
要系公司2020年采取错峰采购方式在市场价格低点采购三元前驱体等主要原材
料为后续订单恢复做储备所致,公司2021年3月末存货账面价值达104,827.49万元。
     公司2018-2020年现金流量持续为负,若未来公司收到的票据背书或兑付出
现困难,因下游市场需求大幅度下滑或公司产品不能持续满足客户要求,导致公
司存货无法顺利销售变现,且银行调整对公司的授信额度,则公司存在可能无法
偿付到期债务的流动性风险。

五、其他风险

     (一)发行失败风险

     如果本次发行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预计市值上市条件,公司本次发行将存
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募投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向―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
期)‖、―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等项目,该等项目
的选择均系公司结合自身技术、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实际能力,经过充分论证而
最终确定的。然而,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排除因经济环境发生
重大变化,或者市场开拓不同步,从而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的预期收益造成
不利影响。
     同时,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或未来市场发生不可预料的不
利变化,公司的盈利状况和发展前景将受到不利影响。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未能顺利完成,或产品价格、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出现较大变化,募投项目经济
效益的实现将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如果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收益,募投项目相
关折旧、摊销、费用支出的增加则可能导致公司利润出现下降的情况。

     (三)即期回报被摊薄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投资效益的体现需要一定的时间
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将主要通过现有产能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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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下降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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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izhou Zhenhua E-chem Inc.
     注册资本:332,201,107元
     法定代表人:侯乔坤
     成立日期:2004年04月26日(公司自设立之日起即为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
     邮政编码:550016
     联系电话:0851-84284089
     传真号码:0851-84351877
     互联网网址:www.zh-echem.com
     电子信箱:zec@zh-echem.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人:王敬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人联系方式:0851-84284089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的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公司系由原股东深圳振华与79名自然人于2004年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
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
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的规定,
深圳振华以其所属分公司新材料厂、新光源厂的固定资产出资设立振华新材,并
安排部分员工到振华新材就业的情形属于国有企业改制。公司设立相关的批准程
序、资产评估、内部决策、职工代表大会及职工安置情况、验资、工商登记、省
国资委及中国电子确认等事项具体如下:
     1、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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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2月18日,深圳振华召开股东会,深圳振华原股东振华集团、振华科
技一致同意深圳振华以机器设备及其他实物资产作价680万元投资发起成立公司。
     2004年3月2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作出《关于以发起方式设立深圳市振华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府股[2004]8号),批准下述事宜:(1)同意由
深圳振华等81名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深圳市振华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2)公司股本总额为2,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折
为2,000万股,其中深圳振华持有68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4%;其他发起人共持
有1,32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66%。
     2、资产评估
     2003年8月20日,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振华集团深圳
电子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深庆[2003]评字第025号),评估基准日为2003
年6月30日,对深圳振华用于出资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车辆等固定资产采用
重置成本法作为评估方法,评估价值为766.128万元。2003年9月3日,深圳振华
就前述评估报告向振华集团办理了评估结果备案。
     2019年9月25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振华集
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深庆[2003]评字第025号)的评估复核
报告》,确认: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目的明确,
遵循了评估的基本原则,实施的评估程序到位,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原
评估报告中评估结论的确定过程符合评估原理及要求,原评估报告已于2003年9
月3日完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经对原评估报告涉及的固定资产评估值进行
重新测算,涉及固定资产的复核评估值为774.71万元,与原评估值基本一致,评
估结果不存在重大差异,原评估报告结论合理。
     3、签署发起人协议书并召开股份公司创立大会
     2004年2月25日,深圳振华与向黔新等80名自然人签署《深圳市振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约定:振华新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
股本总数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深圳振华以机器设备等出资,并以经深圳中
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的机器设备等价值766.128万元中的680万元作价
折股680万元,占公司设立时股本总额的34%,其余86.128万元计入公司的应付账
款;其余发起人以货币出资共计1,320万元认购1,320万股,占公司设立时股本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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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66%。2004年4月21日,申自强等人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出申请,原
发起人申自强退出本次发起设立公司,其认购股份由其他发起人申黎丽、王玉华
认购,公司发起人亦由81名变更为80名。
     2004年4月16日,公司发起人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审议并通过以下事项:
同意共同发起设立公司;通过公司的章程;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选举公
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批准关于设立费用的审计报告;同意发起人深圳振华以机
器设备等作为投资,确认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和
深圳振华的投资额;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公司发起设立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在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设立时的经营范围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隔膜材料,场致发光材料生产;电子新材料的开发、研究、技术咨询和销售;国
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贸易(凭进出口企
业资格证书经营);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经营)。
     4、职工代表大会及职工安置情况
     2004年4月5日,深圳振华召开新光源厂(新材料厂)2004年度职工代表大会,
各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并通过《新光源厂(新材料厂)员工本着自愿的原则整体转
入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议案。
     根据振华集团于2015年3月17日出具的确认函:在设立公司前,新光源厂、
新材料厂已与职工依法签署了劳动合同,不存在职工身份转变问题;在尊重员工
个人意愿的情况下,原新光源厂134名职工、原新材料厂60名职工自愿到振华新
材工作,振华新材依法与该等人员签署了新的劳动合同,同时,原新光源厂、原
新材料厂其他职工的劳动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由深圳振华负责安置;新光源厂
和新材料厂共计194名自愿转入振华新材工作,2004年5月起由振华新材发工资、
缴纳社会保险等;在安排部分员工到振华新材就业的过程中,深圳振华充分听取、
尊重了新光源厂、新材料厂员工的意愿,不存在损害员工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
员工投诉、上访等群体性事件。
     5、验资情况
     2004年4月16日,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设立的出资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的验资报告》(深庆[2004]验字第347号),确认:截至2004年4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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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止,公司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股本合计2,000万元整,其中深圳振华以实物
缴纳注册资本680万元,其余发起人以货币缴纳注册资本1,320万元。
       2020年5月7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复核报告》
(中天运[2020]普字第90054号),对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
司设立时验资报告进行复核确认,上述验资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注册
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的相关规定。
       6、工商设立登记情况
       2004年4月21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深圳市名称预核内字[2004]第0485812号),核准了“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该企业名称。2004年4月26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2140684。
       设立时,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     持股比例
 序号                                            序号
            /姓名      (万股)         (%)             /姓名    (万股)   (%)
   1      深圳振华           680.00      34.00    42      张晓         8.00       0.40
   2        蔡健             200.00      10.00    43     陈金明        7.00       0.35
   3       向黔新            150.00       7.50    44      陈坤         6.00       0.30
   4       韦国光            140.00       7.00    45     邵云生        6.00       0.30
   5        董侠             100.00       5.00    46     史汉兴        6.00       0.30
   6        方亮              47.00       2.35    47     孙雪芝        6.00       0.30
   7        王建              45.00       2.25    48      王宇         6.00       0.30
   8       刘一凡             30.00       1.50    49     张友新        6.00       0.30
   9        唐林              30.00       1.50    50     曹锋军        6.00       0.30
  10       邹如海             30.00       1.50    51     车文申        5.00       0.25
  11        马豫              30.00       1.50    52      陈中         5.00       0.25
  12        李灏              23.00       1.15    53     龚黔兰        5.00       0.25
  13       陈清洁             20.00       1.00    54      胡娟         5.00       0.25
  14       闵沛农             20.00       1.00    55      龙义         5.00       0.25
  15       申黎丽             16.00       0.80    56     鹿凯华        5.00       0.25
  16       张少英             16.00       0.80    57     马志普        5.00       0.25
  17       吴德华             15.00       0.75    58      潘健         5.00       0.25
  18       蔡光明             14.00       0.70    59      田平         5.00       0.25
  19        黄蓉              14.00       0.70    60      吴迪         5.00       0.25
  20       王汉明             13.00       0.65    61     闫利勤        5.00       0.25
  21       白凤霞             10.00       0.50    62     杨代祥        5.00       0.25
  22       蔡春林             10.00       0.50    63      张正         5.00       0.25
  23        成弘              10.00       0.50    64     朱霞蓓        5.00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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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仇惠民            10.00   0.50   65     张进纯      5.00        0.25
  25       丁晓鸿            10.00   0.50   66      张彪       5.00        0.25
  26       孙玉莲            10.00   0.50   67      张琳       4.00        0.20
  27       唐尚斌            10.00   0.50   68     黄桂蓉      4.00        0.20
  28       范春霞            10.00   0.50   69      史峻       3.00        0.15
  29       李晓玲            10.00   0.50   70      向进       3.00        0.15
  30       宋泽娥            10.00   0.50   71      黄磊       2.00        0.10
  31        王芳             10.00   0.50   72      李玲       2.00        0.10
  32       杨如忠            10.00   0.50   73     刘宪忠      2.00        0.10
  33        张欣             10.00   0.50   74     罗亚玲      2.00        0.10
  34       朱亨林            10.00   0.50   75      邱敏       2.00        0.10
  35       邹坤麟            10.00   0.50   76     邹欠妹      2.00        0.10
  36       王玉华             9.00   0.45   77     秦德理      2.00        0.10
  37       郝根宝             8.00   0.40   78     葛梅芳      1.00        0.05
  38       彭民剑             8.00   0.40   79     殷筑安      1.00        0.05
  39        吴彬              8.00   0.40   80     赵应仿      1.00        0.05
  40       向性双             8.00   0.40        合计       2,000.00     100.00
  41       钱宝龙             8.00   0.40                                      -

       公司设立过程中,深圳振华作为发起人之一设立公司时未及时向贵州省国资
委申请办理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设置批复。针对该事宜,贵州省国资委于2016
年4月8日出具《省国资委关于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有关情况
进行确认的函》(黔国资函产权[2016]56号),就公司设立时深圳振华履行国有
企业改制程序予以了确认,且国务院国资委已出具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批复,原则
同意振华新材的历次国有股权变动管理方案。因此,上述情形不会影响公司设立
的合法有效性。
       7、贵州省国资委关于公司发起设立相关事项的确认
       2016年4月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省国资委关
于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有关情况进行确认的函》(黔国资函
产权[2016]56号),对公司发起设立时履行有关程序和手续情况进行确认:
       (1)按规定开展了资产评估及资产评估备案。深圳振华发起设立振华新材
时,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令2001年第14号),聘
请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展资产清查,对用于出资的机器设备等固定
资产进行了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书》深庆[2003]评字第025号),评估基
准日为2003年6月30日,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纳入评估范围固定资产账面价
值为702.96万元,评估价值为766.128万元。振华集团对该资产评估项目进行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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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按规定开展了资产清查。发起设立振华新材时,深圳振华是用机器设
备等固定资产出资,不用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开展了资产清查,资产权属关系
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
     (3)按规定作了验资。深圳振华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了验资手续,聘请深
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深庆[2004]验字第347号);
     (4)按规定履行了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振华集团委托股东代表参加了深
圳振华2004年2月18日召开的股东会,就发起设立振华新材事项作了表决,同意
深圳振华以机器设备及其他实物资产作价680万元投资发起设立振华新材。有关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振华《公司章程》规定;
     (5)办理了公司设立有关审批手续。发起设立公司时,深圳振华向深圳市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了《关于设立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
究报告》,获得《关于以发起方式设立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深府股[2004]8号),同意深圳振华等81名发起人发起设立“深圳市振华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本总额为2,000万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折为2,000
万股,其中深圳振华持有68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4%。根据振华新材发起人协
议书,深圳振华出资资产超出折股价值部分转为对振华新材的债权;
     (6)职工安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深圳振华发起设立振华新材时,充分考
虑了出资资产所在新光源厂、新材料厂职工权益,妥善安置了相关职工,符合国
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
见的通知》精神。
     8、中国电子关于公司发起设立相关事项的确认
     2020年10月10日,中国电子出具《确认函》,对公司发起设立合规性及相关
事项进行确认:
     (1)振华新材设立时已经原股东深圳振华股东会审议通过、取得深圳市人
民政府设立批复,同时履行了资产评估及备案、股东大会审议、职工代表大会及
职工安置、验资、工商设立等一系列程序,振华新材设立过程中充分维护职工合
法权益,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及损害职工权益的情形,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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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03]96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等文件的指导精神;
     (2)深圳振华投资设立振华新材时已依法保全金融债权并落实相关债务,
相关金融债务在到期时点已及时全额偿还,不存在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的情形;
     (3)深圳振华与蔡健、向黔新、韦国光等79名自然人于2004年4月共同发起
设立振华新材,其中深圳振华持股34%,蔡健、向黔新、韦国光等79名自然人合
计持股66%。深圳振华是用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出资,不用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
开展了资产清查,相关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权属关系清晰,均为深圳振华所有,
不存在产权纠纷。蔡健、向黔新、韦国光等79名自然人投资者出资均为自有资金,
各投资者及持股结构的确定系为振华新材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已经深圳振华股
东会、振华新材股东大会、深圳市人民政府、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确认,符合国资监管相关规定。
     9、关于发行人改制过程中的程序瑕疵及相关确认
     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行人设立暨属于国有企业改制,
涉及的审批、备案及其他主要程序的履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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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事项        法律法规                 具体规定                                  具体履行情况                                      履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004年3月24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以发起方
                                                               式设立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深
                                                               府股[2004]8号),批准同意由深圳振华等81名发起人
           《中华人民共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   以发起方式设立发行人。
政府批
           和国公司法》   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的批    符合有关规定
准
           (1999修正)     准。”                               复》(国函〔1988〕121号),国务院同意深圳市在国
                                                               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包括财政计划),并赋予其相当于省
                                                               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因此,公司设立获得深圳市人
                                                               民政府的批准符合当时公司法的规定。
                                                                                                                 发行人设立时虽未制订完整的改制方案并报批,但如下述,发行人
                                                                                                                 设立已取得贵州省国资委及中国电子的确认,该等事宜不影响公司
           《国务院办公                                                                                          设立的合法有效性,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厅转发国务院                                                                                          (1)中国电子已就该事项出具书面确认:“振华新材设立时虽未制
                          (1)“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制订改制
           国有资产监督                                                                                          订完整的改制方案并报批,但鉴于振华新材设立时已经原股东深圳
                          方案。方案可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
           管理委员会关                                                                                          振华股东会审议通过、取得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批复,同时履行了
                          单位制订,也可由其委托中介机构或者
改制方     于规范国有企                                                                                          资产评估及备案、股东大会审议、职工代表大会及职工安置、验资、
                          改制企业制订。”                     2004年2月18日,深圳振华召开股东会,深圳振华当时
案的制     业改制工作意                                                                                          工商设立等一系列程序,振华新材设立过程中充分维护职工合法权
                          (2)“国有企业改制方案需按照《企    全体股东振华集团、振华科技一致同意,以机器设备
定及批     见的通知》国                                                                                          益,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及损害职工权益的情形,符合《国务院办
                          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    及其他实物资产作价680万元出资发起设立振华新材。
准         办发〔2003〕                                                                                          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
                          院令第378号)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
           96号)(以下                                                                                          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
                          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履行决定或批
           简称“国办发                                                                                          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准程序,未经决定或批准不得实施。”
           〔2003〕96号                                                                                          [2005]60号)等文件的指导精神。”
           文”)                                                                                                (2)贵州省国资委已于2016年4月8日出具《省国资委关于深圳市振
                                                                                                                 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有关情况进行确认的函》(黔国资
                                                                                                                 函产权[2016]56号),确认就深圳振华发起设立公司,深圳振华已




                                                                                    1-1-6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事项        法律法规                   具体规定                                    具体履行情况                                     履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按规定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
                                                                 深圳振华系以其所属分公司新材料厂、新光源厂的固
                                                                 定资产出资,该等固定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
                                                                 纷,该类资产出资无需开展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已
清产核     国办发〔2003〕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对企业各类资       经贵州省国资委、中国电子确认:
资         96号文           产、负债进行全面认真的清查。”       (1)贵州省国资委已于2016年4月8日出具《省国资委
                                                                 关于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有关情
                                                                 况进行确认的函》(黔国资函产权[2016]56号),明确
                                                                 发行人设立“按规定开展了资产清查:发起设立新材
                                                                 料股份时,振华深圳公司(指深圳振华)是用机器设
                                                                                                                    符合有关规定
                                                                 备等固定资产出资,不用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开展
                                                                 了资产清查,资产权属关系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
                                                                 (2)中国电子已于2020年10月10日出具《确认函》,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由直接持有该国
财务审     国办发〔2003〕                                        对公司发起设立合规性及相关事项进行确认,明确“深
                            有产权的单位决定聘请具备资格的会
计         96号文                                                圳振华是用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出资,不用清产核资
                            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及财务审计,开展了资产清查,相关机器设备等固定
                                                                 资产权属关系清晰,均为深圳振华所有,不存在产权
                                                                 纠纷。”振华集团、深圳振华亦出具《确认函》,对
                                                                 该事项进行确认。
           国办发〔2003〕 (1)“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照《国      (1)受深圳振华委托,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96号文、《国     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    司对其用于设立出资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并于
资产评
           务院办公厅转     号)聘请具备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进    2003年8月20日出具了《关于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
估及备                                                                                                              符合有关规定
           发<财政部关      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           司的资产评估报告》(深庆[2003]评字第025号);
案
           于改革国有资     (2)“一、取消政府部门对国有资产    (2)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当时持有财政部
           产评估行政管     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审批制度,实行核   核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1-1-6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事项        法律法规                   具体规定                                  具体履行情况                                        履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理方式加强资     准制和备案制:经各级政府批准的涉     (3)深圳振华已于2003年9月就上述深庆[2003]评字第
           产评估监督管     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对外投资等经济   025号评估报告向中国振华办理了评估报告备案。(4)
           理工作的意       行为的重大经济项目,其国有资产评估   2019年9月25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
           见>的通知》      实行核准制。对其他国有资产评估项     具《关于对〈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
           ( 国 办 发      目实行备案制。除核准项目以外,中央   告书〉(深庆[2003]评字第025号)的评估复核报告》,
           (2001)102号)    管理的国有资产,其资产评估项目报财   确认:深圳中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
                            政部或中央管理的企业集团公司、国务   告评估目的明确,遵循了评估的基本原则,实施的评
                            院有关部门备案。地方管理的国有资产   估程序到位,评估方法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原评估报
                            评估项目的备案工作,比照上述原则执   告中评估结论的确定过程符合评估原理及要求,原评
                            行。”                               估报告已于2003年9月3日完成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
                                                                 案;经对原评估报告涉及的固定资产评估值进行重新
                                                                 测算,涉及固定资产的复核评估值为774.71万元,与原
                                                                 评估值基本一致,评估结果不存在重大差异,原评估
                                                                 报告结论合理。
                                                                                                                     深圳振华投资设立振华新材时,虽未取得设立时点金融机构债权人
                                                                                                                     的书面同意,但如下述,该等事宜不影响公司设立的合法有效性,
                                                                                                                     不存在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的情形:
                            “国有企业改制要征得债权金融机构
征得债                                                                                                               (1)深圳振华用固定资产投资设立振华新材,不涉及资产及债务剥
                            同意,保全金融债权,依法落实金融债   深圳振华用固定资产设立公司,不涉及资产及债务剥
权金融     国办发〔2003〕                                                                                            离情况,不存在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的情况。
                            务,维护其他债权人的利益。要严格防   离情况,不涉及改制逃废金融债务的情形;深圳振华
机构同     96号文                                                                                                    (2)中国电子已于2020年10月10日出具了《确认函》,明确:“深
                            止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金融债务未   相关金融债务到期均已及时全额偿还
意                                                                                                                   圳振华投资设立振华新材时,虽未取得设立时点金融机构债权人的
                            落实的企业不得进行改制。”
                                                                                                                     书面同意,但已依法保全金融债权并落实相关债务,相关金融债务
                                                                                                                     在到期时点已及时全额偿还,不存在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的情
                                                                                                                     形。”
职工安     国办发〔2003〕 “职工安置方案需经企业职工代表大       (1)2004年4月5日,深圳振华召开了新光源厂(新材     符合有关规定




                                                                                      1-1-6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事项        法律法规                  具体规定                                   具体履行情况                                     履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置         96号文         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改       料厂)2004年度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新光源厂
                          制。”                                 (新材料厂)员工本着自愿的原则整体转入深圳市振
                                                                 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2)根据振华集团出具的确认,在设立公司前,新光
                                                                 源厂、新材料厂已与职工皆依法签署了劳动合同,不
                                                                 存在职工身份转变问题。
                                                                 (3)根据振华集团、深圳振华出具的确认,在尊重员
                                                                 工个人意愿的情况下,原新光源厂134名职工、原新材
                                                                 料厂60名职工自愿到振华新材工作,振华新材依法与
                                                                 该等人员签署了新的劳动合同,同时,原新光源厂、
                                                                 原新材料厂的其他职工的劳动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
                                                                 由深圳振华负责安置。新光源厂和新材料厂共计194名
                                                                 职工自愿转入振华新材工作,并自2004年5月起由振华
                                                                 新材料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等。
                                                                 (4)贵州省国资委、中国电子已出具书面确认文件,
                                                                 确认公司设立时已妥善安置员工,符合国企改制文件
                                                                 精神。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   的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应当选举       2004年4月26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
工商登
           和国公司法》   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     振华新材料取得了注册号为4403012140684的《企业法   符合有关规定
记
           (1999修正)     机关报送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     人营业执照》,并于当日正式成立。
                          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国有股     《财政部关于   地方国有资产占用单位设立股份公司                                                         公司设立过程中,虽然深圳振华作为发起人之一设立公司时未及时
                                                                 深圳振华作为发起人之一设立公司时未向国资监管部
权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应当取得省级国资监管部门的国有股                                                         向贵州省国资委申请办理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方案设置批复。针对该
                                                                 门贵州省国资委申请办理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批复。
方案设     国有股权管理   权管理的批复文件                                                                         事宜,如下述,前述情形已得以规范,因此,前述情形不会影响公




                                                                                      1-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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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           法律法规              具体规定   具体履行情况                    履行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置批复     工作有关问题                                         司设立的合法有效性,亦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法律障碍:
           的通知》(财                                         (1)贵州省国资委已于2016年4月8日出具了《省国资委关于深圳市
           管              字                                   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有关情况进行确认的函》(黔国
           [2000]200号)                                        资函产权[2016]56号),对发行人设立时履行国有企业改制程序的
                                                                合规性予以了确认;
                                                                (2)发行人历史沿革涉及设立及国有股权变动已向国务院国资委报
                                                                批,已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批复,获得国务院国资
                                                                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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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上表分析,除设立时未制订完整改制方案并报批、未取得设立时点金融
机构债权人书面同意、未办理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批复外,发行人设立已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并已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及确认,发行人设立不存在争议
及纠纷。
     发行人自2004年4月设立至2010年,控股股东振华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及国资
监管单位为贵州省国资委;2010年底,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电子通过增资
扩股及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取得振华集团控制权,自2010年底至今,发行人
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
     针对上述瑕疵,贵州省国资委已确认:深圳振华及相关方发起设立公司时,
已按规定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深圳振华用固定资产投资设立发行人,不涉及资
产及债务剥离情况;确认了发行人设立时履行国有企业改制程序的合规性。
     中国电子、振华集团、深圳振华已确认:振华新材设立时虽未制订完整的改
制方案并报批,但鉴于振华新材设立时已经原股东深圳振华股东会审议通过、取
得深圳市人民政府设立批复,同时履行了资产评估及备案、股东大会审议、职工
代表大会及职工安置、验资、工商设立等一系列程序,振华新材设立过程中充分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及损害职工权益的情形,相关金融债务
在到期时点已及时全额偿还,不存在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的情形,符合国有企
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指导精神。
     同时,发行人已就设立及历次国有股权变动经中国电子向国务院国资委报批,
并于2016年8月、2018年12月、2020年7月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国有股权管理
方案批复及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有关事项批复,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对公司发起设立
合规性的确认。
     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通过查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
办发〔2003〕96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
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102号)等
国有企业改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贵州省国资委、中国电子出具的承诺函及确认
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批复及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有关事项
批复文件等,经核查认为:发行人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法律依据明确,除设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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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订完整改制方案并报批、未取得设立时点金融机构债权人书面同意、未办理
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批复外,发行人设立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或备案程序,并已取
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及确认,发行人设立不存在争议及纠纷。该等瑕疵已取得贵州
省国资委、中国电子、国务院国资委等的确认,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影响发
行人设立的合法有效性,亦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
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等事项。
2016年12月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深圳
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
系统函[2016]9126号),同意振华新材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6年12月28日,振华新材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
券简称为“振华新材”,证券代码为“870341”,股票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公
司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1、2017年7月,新三板挂牌期间定向增发
     (1)内部决策程序
     2017年7月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
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公司本次拟发行股
票不超过40,000,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
募集资金的最低金额为4亿元(含本数),发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0元/股,不高
于人民币25元/股,且不低于经国资监管部门备案的基准日为2017年3月31日的评
估报告中对应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
     (2)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2017年6月15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深圳市振华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评估报
告》(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1110号),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3月31日,评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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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为资产基础法,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93,504.43万元,对应
7.99元/股。
       2017年12月6日,振华集团就上述评估报告向国务院国资委办理了评估结果
备案。
       (3)本次定向增发的审批及备案情况
       2018年3月12日,中国电子出具《关于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电资[2018]98号),同意振华新材以每股20元作为发行
价格,向现有股东和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公开挂牌方式遴选出的其他外部投资者
合计发行2,860万股。增发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700万股增加至14,560万股。
       2018年5月4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深圳市
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8]1686号),
股转系统对振华新材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振华新材本次股票发行
2,860万股,其中限售2,860万股。
       2018年12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913号),原则同意深圳市振
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扩股方案。
       (4)公开征集投资者结果暨询价结果和定价情况
       根据2016年6月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的规定,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属于企业增资扩股行为,应通过产
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投资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遴选外
部投资者。进场交易完成后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价格确定为
20.00元/股,发行数量确定为2,860万股,认购总金额确定为57,200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认购股份     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
序号            认购人                                                   出资方式
                               (万股)     (元/股)       (万元)
 1             国投基金           975.00         20.00       19,500.00     货币
 2            鑫天瑜六期          500.00         20.00       10,000.00     货币
 3             鑫泰中信           500.00         20.00       10,000.00     货币
 4              深科技            280.00         20.00        5,600.00     货币
 5             银河粤科           200.00         20.00        4,000.00     货币
 6             振华集团           405.00         20.00        8,100.00     货币
              合计               2,860.00               -    57,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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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12日,公司分别与国投基金、鑫天瑜六期、鑫泰中信、深科技、
银河粤科、振华集团签订了《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认购协议》,
对本次增资的有关事宜进行了约定。
     (5)验资程序
     2018年3月16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增资的
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天运
[2018]验字第90010号),确认:截至2017年12月19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
款572,000,000.00元,其中28,600,000.00元计入股本,539,734,000.00元计入资本
公积金(已扣除发行费人民币3,666,000.00元)。
     (6)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就本次增资,公司已于2018年5月25日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1,700.00万元变更为14,560.00万元。就本次增
资涉及国有股权的变动,2018年12月14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深圳市振华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913号),
同意公司本次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2、2017年11月,股权转让
     2017年11月16日,鑫天瑜投资与德笙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
(1)鑫天瑜投资将其所持公司250万股股份转让给德笙投资,转让价格参照2017
年7月增资价格确定,即20元/股;(2)本协议签署后,德笙投资在鑫天瑜投资
指定时间内向鑫天瑜投资指定账户支付本次股份转让定金人民币1,500万元;(3)
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摘牌退市前未能复牌完成交易,则上述1,500万
元定金自动转为第一期股份转让款,德笙投资应于摘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鑫
天瑜投资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3,500万元,并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有关的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
                             转让股份     转让款        转让价格
  转让方         受让方                                              书面协议签署日期
                             (万股)     (万元)      (元/股)
鑫天瑜投资      德笙投资        250.00       5,000.00        20.00    2017年11月16日

     2018年1月,德笙投资向鑫天瑜投资指定账户支付本次股份转让定金人民币
1,500万元。由于自鑫天瑜投资与德笙投资签订协议之日起至振华新材股转系统
摘牌之日,振华新材均处于停牌状态,双方不具备完成交割的条件。待振华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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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2日自股转系统摘牌后,德笙投资于2018年8月29日向鑫天瑜投资支付
剩余款项3,500万元。2018年9月5日,鑫天瑜投资与德笙投资正式完成股份交割。
     3、2018年5月,公司更名并变更注册地址
     鉴于公司自2004年成立以来主要在贵州省贵阳市、黔西南州开展具体的生产
经营活动,为契合公司实际情况,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并修改《公司章程》等相关议案。公
司名称由“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仔路44号”变更为“贵州省贵阳
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完成公司名称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8年8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摘牌
     2018年7月29日,振华新材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项等相关议案。2018年8月18
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
[2018]2916号),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22日起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根据Wind数据,在公司新三板挂牌期间,公司股票通过股转系统转让
成交总额为185.70万股,成交金额合计为2,545.23万元。
     根据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证券持有人名册,截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摘牌之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股东名称/        股份           持股比例      序   股东名称/     股份      持股比例
号        姓名         (万股)           (%)       号     姓名      (万股)      (%)
 1      振华集团             6,269.00    43.0563      91    王超峰         6.00        0.0412
 2     鑫天瑜投资            2,185.00    15.0069      92    沈熙娅         6.00        0.0412
 3      国投上海              975.00      6.6964      93     吴迪          5.90        0.0405
 4      鑫泰中信              500.00      3.4341      94    席建琼         5.90        0.0405
 5     鑫天瑜六期             500.00      3.4341      95    巫厚贵         5.40        0.0371
 6        董侠                390.00      2.6786      96    黎锐文         5.00        0.0343
 7       向黔新               280.00      1.9231      97     彭林          5.00        0.0343
 8       熊小川               280.00      1.9231      98    龚黔兰         5.00        0.0343
 9       深科技               280.00      1.9231      99    鹿凯华         5.00        0.0343
10       施全根               230.00      1.5797   100       张群          5.00        0.0343
11      银河粤科              200.00      1.3736   101       黄瑜          5.00        0.0343
12       王钦万               180.00      1.2363   102      胡艳清         5.00        0.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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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赵孝连              125.00   0.8585   103    杨徉    5.00        0.0343
14        吴勇                95.00   0.6525   104   李筑明   5.00        0.0343
15       陈诗丽               87.00   0.5975   105    朱堃    5.00        0.0343
16       李淑花               80.00   0.5495   106   李红年   5.00        0.0343
17        陈林                80.00   0.5495   107    刘舟    5.00        0.0343
18        潘丹                70.00   0.4808   108    陈敏    5.00        0.0343
19       邹延龙               68.60   0.4712   109   李景章   5.00        0.0343
20       袁辰辰               65.00   0.4464   110   安承静   5.00        0.0343
21        单群                55.00   0.3777   111   姜守生   5.00        0.0343
22        洪斌                54.80   0.3764   112   黎才荣   5.00        0.0343
23      中海投资              51.60   0.3544   113    吴杰    4.90        0.0337
24        蔡健                50.00   0.3434   114   刘立君   4.00        0.0275
25       闵沛农               50.00   0.3434   115    邱敏    4.00        0.0275
26        王建                45.00   0.3091   116   辜正前   4.00        0.0275
27       范春霞               45.00   0.3091   117   闫文涛   4.00        0.0275
28        李玲                40.00   0.2747   118    袁兴    4.00        0.0275
29       刘胜梅               40.00   0.2747   119    易斌    3.60        0.0247
30        张晓                40.00   0.2747   120   林国强   3.60        0.0247
31        沈星                40.00   0.2747   121    李青    3.00        0.0206
32        李宁                31.40   0.2157   122   孙先志   3.00        0.0206
33       殷筑安               30.00    0.206   123   赵红梅   3.00        0.0206
34        方明                30.00    0.206   124    刘慧    3.00        0.0206
35        许宁                28.10    0.193   125    杨琴    3.00        0.0206
36       曹锋军               26.00   0.1786   126   唐永福   3.00        0.0206
37        余静                25.00   0.1717   127   覃旭东   3.00        0.0206
38       赵和平               25.00   0.1717   128    史峻    3.00        0.0206
39       周玉珍               23.00    0.158   129   周月琳   3.00        0.0206
40        刘磊                22.00   0.1511 130      王莉    3.00        0.0206
41        袁峰                20.00   0.1374   131   刘怀明   3.00        0.0206
42       陈清洁               20.00   0.1374   132   李昌凤   3.00        0.0206
43        黄昕                20.00   0.1374   133   陈昌月   3.00        0.0206
44       秦良娟               20.00   0.1374   134   徐平友   3.00        0.0206
45        苟丽                20.00   0.1374   135   李树军   3.00        0.0206
46        许峰                20.00   0.1374   136   伍晓华   3.00        0.0206
47       苟辉英               20.00   0.1374   137   黄寒寒   3.00        0.0206
48       郝根宝               20.00   0.1374   138    杨磊    3.00        0.0206
49       俞威波               18.80   0.1291   139   高昌祥   3.00        0.0206
50        赵忠                18.00   0.1236   140   唐不疑   3.00        0.0206
51       张少英               16.00   0.1099   141    卢峰    3.00        0.0206
52       吴德华               15.00    0.103   142    滕菲    3.00        0.0206
53        肖红                15.00    0.103   143    杨芳    2.80        0.0192
54       杨代祥               15.00    0.103   144    胡柳    2.10        0.0144
55       杨京梅               14.00   0.0962   145   郑兴海   2.00        0.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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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易英               14.00      0.0962   146      王富明             2.00        0.0137
57         方亮               13.00      0.0893   147      李小宁             2.00        0.0137
58         胡锐               13.00      0.0893   148      段宜兴             2.00        0.0137
59         李静               12.00      0.0824   149       方祯              2.00        0.0137
60        白凤霞              10.00      0.0687   150      罗亚玲             2.00        0.0137
61        范展虹              10.00      0.0687   151       黄云              2.00        0.0137
62        朱亨林              10.00      0.0687   152       王瑾              2.00        0.0137
63        邢建军              10.00      0.0687   153      邹欠妹             2.00        0.0137
64        邓延超              10.00      0.0687   154      龙政湖             2.00        0.0137
65        车文申              10.00      0.0687   155      何玉娟             2.00        0.0137
66        刘晓文              10.00      0.0687   156       黄媛              2.00        0.0137
67         杨琪               10.00      0.0687   157      曾国城             1.90         0.013
68         王敬               10.00      0.0687   158      邵懿鑫             1.50        0.0103
69         徐萍               10.00      0.0687   159       王珏              1.00        0.0069
70        王宝国              10.00      0.0687   160      刘康强             1.00        0.0069
71        黄丽明              10.00      0.0687   161      欧阳军             1.00        0.0069
72        蔡春林              10.00      0.0687   162       成磊              1.00        0.0069
73        王菊芝              10.00      0.0687   163       国婧              1.00        0.0069
74         李路               10.00      0.0687   164      邱兴维             1.00        0.0069
75         梅铭               10.00      0.0687   165      兰红英             1.00        0.0069
76        陈飘飘              10.00      0.0687   166      向忠辉             1.00        0.0069
77        杨国玲              10.00      0.0687   167      李万喜             1.00        0.0069
78         刘敏               10.00      0.0687   168       王蓉              1.00        0.0069
79        朱慧琳              10.00      0.0687   169      赵应仿             1.00        0.0069
80        罗国莉              10.00      0.0687   170      葛梅芳             1.00        0.0069
81        楼肖斌               9.60      0.0659   171       苏丹              0.90        0.0062
82        刘国强               8.00      0.0549   172       周姝              0.40        0.0027
83         平平                8.00      0.0549   173      张友新             0.40        0.0027
84        赵孝珊               8.00      0.0549   174      杨丽萍             0.30        0.0021
85         张琳                8.00      0.0549   175       徐工              0.30        0.0021
86         张杰                7.60      0.0522   176      张昃辰             0.20        0.0014
87         阮元                7.00      0.0481   177      李公博             0.20        0.0014
88         胡娟                7.00      0.0481   178      沈逸轩             0.10        0.0007
89        杨仁珍               6.00      0.0412   179       贺霞              0.10        0.0007
90         王宇                6.00      0.0412          合计           14,560.00      100.0000
     注:2017年11月16日,鑫天瑜投资与德笙投资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鑫天瑜投资将其所持公司250
万股股份转让予德笙投资。期间因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处于停牌状态,该次股份交割于2018年9月5日完成。

      5、2018年9月,股权转让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分别于2008年9月16日、2009年3月24日颁布的《关于规范
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及《关于实施<关
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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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原则上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
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国有企业中已持有上述不得持有的
企业股权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应转让所持股份,或者辞去所任职务。
     2018年,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新的要求,除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所持本
企业出资各级子公司股权需清理外,普通职工所持本企业出资各级子公司、参股
公司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也需清理。此外,鑫天瑜投资等股东因投
资安排等需要,将其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转让予适格的受让方。根据转、受让双
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公司本次股权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 转让款 转让价格
转让方    受让方                                           书面协议签署日期        备注
                    (万股) (万元) (元/股)
         青域知行      200.00       5,000.00       25.00 2018年6月26日(注)
         江西立达       60.00       1,500.00       25.00    2018年9月20日
       北京立达         60.00       1,500.00       25.00    2018年9月20日
鑫天瑜
       鼎洪投资        200.00       5,000.00       25.00    2018年9月30日
  投资
       南山创维         72.00       1,800.00       25.00    2018年10月18日
          王俊生             7.00    175.00        25.00    2018年10月24日
         深圳立达       80.00       2,000.00       25.00    2018年12月28日     转让方因自身
陈诗丽 加法壹号         80.00       2,000.00       25.00     2018年9月6日      投资安排需
周玉珍 慧银投资         20.00        500.00        25.00    2018年11月23日     要,转让部分
 袁峰                        8.00    200.00        25.00     2018年9月6日      股权予无关联
杨国玲                  10.00        250.00        25.00     2018年9月6日      第三方
         天大北洋
 许峰                   10.00        250.00        25.00     2018年9月6日
           基金
 彭林                        5.00    125.00        25.00     2018年9月6日
陈诗丽                       7.00    175.00        25.00     2018年9月6日
周玉珍                       3.00     75.00        25.00    2018年11月1日
          刘胜梅
刘康强                       1.00     25.00        25.00    2019年4月17日
 贺霞      李宁              0.10      2.50        25.00    2018年12月14日
郑兴海                       2.00     50.00        25.00     2018年9月4日
 黄媛                        2.00     50.00        25.00     2018年9月4日
                                                                               转让方均为振
 杨琴                        3.00     75.00        25.00     2018年9月4日
                                                                               华集团旗下企
 王蓉                        1.00     25.00        25.00     2018年9月4日
                                                                               业职工,根据
 胡锐                   13.00        325.00        25.00     2018年9月4日
                                                                               国务院国资委
周月琳                       3.00     75.00        25.00     2018年9月4日
         天津鑫合                                                              的要求,其所
李小宁                       2.00     50.00        25.00     2018年9月4日
                                                                               持股权需清
王菊芝                  10.00        250.00        25.00     2018年9月4日
                                                                               理,将其持股
李红年                       5.00    125.00        25.00     2018年9月4日
                                                                               转让予无关联
 易斌                        3.60     90.00        25.00     2018年9月4日
                                                                               第三方
刘怀明                       3.00     75.00        25.00     2018年9月4日
伍晓华                       3.00     75.00        25.00     2018年9月4日


                                               1-1-7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唐永福                       3.00     75.00        25.00   2018年9月4日
兰红英                       1.00     25.00        25.00   2018年9月4日
欧阳军                       1.00     25.00        25.00   2018年9月4日
 王建                   45.00       1,125.00       25.00   2018年9月4日
 国婧                        1.00     25.00        25.00   2018年9月6日
孙先志                       3.00     75.00        25.00   2018年9月6日
 卢峰                        3.00     75.00        25.00   2018年9月6日
 王珏                        1.00     25.00        25.00   2018年9月6日
邱兴维                       1.00     25.00        25.00   2018年9月13日
 史峻      柴琼              3.00     75.00        25.00   2018年9月6日
刘国强     吴涛              8.00    200.00        25.00   2018年9月6日
 张杰                        7.60    190.00        25.00   2018年9月12日
陈昌月    陈水英             3.00     75.00        25.00   2018年9月12日
 平平                        8.00    200.00        25.00   2018年9月12日
向忠辉                       1.00     25.00        25.00   2018年9月12日
李树军     罗炜              3.00     75.00        25.00   2018年9月12日
辜正前                       4.00    100.00        25.00   2018年9月12日
 李青     陈小松             3.00     75.00        25.00   2018年9月12日
赵红梅     潘静              3.00     75.00        25.00   2018年9月12日
杨仁珍    黄潇潇             6.00    150.00        25.00   2018年9月12日
徐平友    臧宏宇             3.00     75.00        25.00   2018年9月12日
覃旭东    李玉华             3.00     75.00        25.00   2018年9月12日
 刘磊     何世兰        22.00        550.00        25.00   2018年9月13日
 黄云     周华蕾             2.00     50.00        25.00   2018年9月13日
黄寒寒    陈耀飞             3.00     75.00        25.00   2018年9月16日
   注:鑫天瑜投资与青域知行于2018年6月26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于2018年9月11日正式完成股份交
割。

       此外,鉴于振华集团职工王珏同时也为公司股东鑫天瑜投资的有限合伙人,
其通过鑫天瑜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权,该股权也需清理。2018年12月,王珏与杨
娟签订《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将其全部持有的鑫天瑜投资100万元出资额(占
比1.14%)以人民币382.80万元转让给第三方杨娟。2018年12月24日,鑫天瑜投
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王珏退出鑫天瑜投资。
       上述股权及财产份额转让完成后,振华新材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在职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振华新材股份的情况,公司已按照
《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及《关
于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改
革[2009]49号)等相关规定及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完成了国有企业职工持股的全
部清理。

                                               1-1-8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就本次股权转让,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019年5月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
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变动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      持股比例
序号                                           序号
            /姓名      (万股)         (%)            /姓名    (万股)    (%)
  1       振华集团       6,269.00       43.0563   82     梅铭         10.00       0.0687
  2      鑫天瑜投资      1,256.00        8.6264   83    陈飘飘        10.00       0.0687
  3       国投基金           975.00      6.6964   84     刘敏         10.00       0.0687
  4       鑫泰中信           500.00      3.4341   85    朱慧琳        10.00       0.0687
  5      鑫天瑜六期          500.00      3.4341   86    罗国莉        10.00       0.0687
  6         董侠             390.00      2.6786   87    楼肖斌         9.60       0.0659
  7        向黔新            280.00      1.9231   88    赵孝珊         8.00       0.0549
  8        熊小川            280.00      1.9231   89     张琳          8.00       0.0549
  9        深科技            280.00      1.9231   90     罗炜          8.00       0.0549
  10      德笙投资           250.00      1.7170   91     吴涛          8.00       0.0549
  11       施全根            230.00      1.5797   92     阮元          7.00       0.0481
  12      银河粤科           200.00      1.3736   93     胡娟          7.00       0.0481
  13      青域知行           200.00      1.3736   94    王俊生         7.00       0.0481
  14      鼎洪投资           200.00      1.3736   95     王宇          6.00       0.0412
  15       王钦万            180.00      1.2363   96    王超峰         6.00       0.0412
  16       赵孝连            125.00      0.8585   97    沈熙娅         6.00       0.0412
  17      天津鑫合           109.60      0.7527   98    黄潇潇         6.00       0.0412
  18        吴勇              95.00      0.6525   99     吴迪          5.90       0.0405
  19       李淑花             80.00      0.5495 100     席建琼         5.90       0.0405
  20        陈林              80.00      0.5495 101     巫厚贵         5.40       0.0371
  21      加法壹号            80.00      0.5495 102     黎锐文         5.00       0.0343
  22      深圳立达            80.00      0.5495 103     龚黔兰         5.00       0.0343
  23      南山创维            72.00      0.4945 104     鹿凯华         5.00       0.0343
  24        潘丹              70.00      0.4808 105      张群          5.00       0.0343
  25       邹延龙             68.60      0.4712 106      黄瑜          5.00       0.0343
  26       袁辰辰             65.00      0.4464 107     胡艳清         5.00       0.0343
  27      北京立达            60.00      0.4121 108      杨徉          5.00       0.0343
  28      江西立达            60.00      0.4121 109     李筑明         5.00       0.0343
  29        单群              55.00      0.3777 110      朱堃          5.00       0.0343
  30        洪斌              54.80      0.3764 111      刘舟          5.00       0.0343
  31      中海投资            51.60      0.3544 112      陈敏          5.00       0.0343
  32        蔡健              50.00      0.3434 113     李景章         5.00       0.0343
  33       闵沛农             50.00      0.3434 114     安承静         5.00       0.0343
  34       范春霞             45.00      0.3091 115     姜守生         5.00       0.0343
  35       刘胜梅             44.00      0.3022 116     黎才荣         5.00       0.0343
  36        李玲              40.00      0.2747 117      吴杰          4.90       0.0337
  37        张晓              40.00      0.2747 118     刘立君         4.00       0.0275
  38        沈星              40.00      0.2747 119      邱敏          4.00       0.0275

                                            1-1-8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9   天大北洋基金          40.00   0.2747 120    闫文涛        4.00       0.0275
  40        李宁             31.50   0.2163 121     袁兴         4.00       0.0275
  41      殷筑安             30.00   0.2060 122    林国强        3.60       0.0247
  42        方明             30.00   0.2060 123     刘慧         3.00       0.0206
  43        许宁             28.10   0.1930 124     王莉         3.00       0.0206
  44      曹锋军             26.00   0.1786 125    李昌凤        3.00       0.0206
  45        余静             25.00   0.1717 126     杨磊         3.00       0.0206
  46      赵和平             25.00   0.1717 127    高昌祥        3.00       0.0206
  47      何世兰             22.00   0.1511 128    唐不疑        3.00       0.0206
  48      陈清洁             20.00   0.1374 129     滕菲         3.00       0.0206
  49        黄昕             20.00   0.1374 130    陈小松        3.00       0.0206
  50      秦良娟             20.00   0.1374 131     潘静         3.00       0.0206
  51        苟丽             20.00   0.1374 132    陈耀飞        3.00       0.0206
  52      苟辉英             20.00   0.1374 133    臧宏宇        3.00       0.0206
  53      郝根宝             20.00   0.1374 134    李玉华        3.00       0.0206
  54     慧银投资            20.00   0.1374 135     柴琼         3.00       0.0206
  55      俞威波             18.80   0.1291 136     杨芳         2.80       0.0192
  56      陈水英             18.60   0.1277 137     胡柳         2.10       0.0144
  57        赵忠             18.00   0.1236 138    王富明        2.00       0.0137
  58      张少英             16.00   0.1099 139    段宜兴        2.00       0.0137
  59      吴德华             15.00   0.1030 140     方祯         2.00       0.0137
  60        肖红             15.00   0.1030 141    罗亚玲        2.00       0.0137
  61      杨代祥             15.00   0.1030 142     王瑾         2.00       0.0137
  62      杨京梅             14.00   0.0962 143    邹欠妹        2.00       0.0137
  63        易英             14.00   0.0962 144    龙政湖        2.00       0.0137
  64        方亮             13.00   0.0893 145    何玉娟        2.00       0.0137
  65        袁峰             12.00   0.0824 146    周华蕾        2.00       0.0137
  66        李静             12.00   0.0824 147    曾国城        1.90       0.0130
  67        许峰             10.00   0.0687 148    邵懿鑫        1.50       0.0103
  68      白凤霞             10.00   0.0687 149     成磊         1.00       0.0069
  69      范展虹             10.00   0.0687 150    李万喜        1.00       0.0069
  70      朱亨林             10.00   0.0687 151    赵应仿        1.00       0.0069
  71      邢建军             10.00   0.0687 152    葛梅芳        1.00       0.0069
  72      邓延超             10.00   0.0687 153     苏丹         0.90       0.0062
  73      车文申             10.00   0.0687 154     周姝         0.40       0.0027
  74      刘晓文             10.00   0.0687 155    张友新        0.40       0.0027
  75        杨琪             10.00   0.0687 156    杨丽萍        0.30       0.0021
  76        王敬             10.00   0.0687 157     徐工         0.30       0.0021
  77        徐萍             10.00   0.0687 158    张昃辰        0.20       0.0014
  78      王宝国             10.00   0.0687 159    李公博        0.20       0.0014
  79      黄丽明             10.00   0.0687 160    沈逸轩        0.10       0.0007
  80      蔡春林             10.00   0.0687       合计      14,560.00    100.0000
  81        李路             10.00   0.0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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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2019年4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2018年12月
31日的股份总数14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股份10股,总计
转增145,6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1,200,000股。
       2019年6月18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
天运[2019]验字第90028号),确认:截至2019年5月14日止,公司已将资本公积
145,600,000.00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291,200,000.00元。
       就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公司已于2019年5月20日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
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股份      持股比例
序号                                              序号
            /姓名     (万股)          (%)              /姓名    (万股)    (%)
  1       振华集团     12,538.00        43.0563   82       梅铭         20.00       0.0687
  2      鑫天瑜投资     2,512.00         8.6264   83     陈飘飘         20.00       0.0687
  3       国投基金      1,950.00         6.6964   84       刘敏         20.00       0.0687
  4       鑫泰中信      1,000.00         3.4341   85     朱慧琳         20.00       0.0687
  5      鑫天瑜六期     1,000.00         3.4341   86     罗国莉         20.00       0.0687
  6         董侠             780.00      2.6786   87     楼肖斌         19.20       0.0659
  7        向黔新            560.00      1.9231   88     赵孝珊         16.00       0.0549
  8        熊小川            560.00      1.9231   89       张琳         16.00       0.0549
  9        深科技            560.00      1.9231   90       罗炜         16.00       0.0549
  10      德笙投资           500.00      1.7170   91       吴涛         16.00       0.0549
  11       施全根            460.00      1.5797   92       阮元         14.00       0.0481
  12      银河粤科           400.00      1.3736   93       胡娟         14.00       0.0481
  13      青域知行           400.00      1.3736   94     王俊生         14.00       0.0481
  14      鼎洪投资           400.00      1.3736   95       王宇         12.00       0.0412
  15       王钦万            360.00      1.2363   96     王超峰         12.00       0.0412
  16       赵孝连            250.00      0.8585   97     沈熙娅         12.00       0.0412
  17      天津鑫合           219.20      0.7527   98     黄潇潇         12.00       0.0412
  18        吴勇             190.00      0.6525   99       吴迪         11.80       0.0405
  19       李淑花            160.00      0.5495 100      席建琼         11.80       0.0405
  20        陈林             160.00      0.5495 101      巫厚贵         10.80       0.0371
  21      加法壹号           160.00      0.5495 102      黎锐文         10.00       0.0343
  22      深圳立达           160.00      0.5495 103      龚黔兰         10.00       0.0343
  23      南山创维           144.00      0.4945 104      鹿凯华         10.00       0.0343
  24        潘丹             140.00      0.4808 105        张群         10.00       0.0343
  25       邹延龙            137.20      0.4712 106        黄瑜         10.00       0.0343
  26       袁辰辰            130.00      0.4464 107      胡艳清         10.00       0.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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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7     北京立达            120.00   0.4121 108    杨徉    10.00       0.0343
  28     江西立达            120.00   0.4121 109   李筑明   10.00       0.0343
  29       单群              110.00   0.3777 110    朱堃    10.00       0.0343
  30       洪斌              109.60   0.3764 111    刘舟    10.00       0.0343
  31     中海投资            103.20   0.3544 112    陈敏    10.00       0.0343
  32       蔡健              100.00   0.3434 113   李景章   10.00       0.0343
  33      闵沛农             100.00   0.3434 114   安承静   10.00       0.0343
  34      范春霞              90.00   0.3091 115   姜守生   10.00       0.0343
  35      刘胜梅              88.00   0.3022 116   黎才荣   10.00       0.0343
  36       李玲               80.00   0.2747 117    吴杰     9.80       0.0337
  37       张晓               80.00   0.2747 118   刘立君    8.00       0.0275
  38       沈星               80.00   0.2747 119    邱敏     8.00       0.0275
  39   天大北洋基金           80.00   0.2747 120   闫文涛    8.00       0.0275
  40       李宁               63.00   0.2163 121    袁兴     8.00       0.0275
  41      殷筑安              60.00   0.2060 122   林国强    7.20       0.0247
  42       方明               60.00   0.2060 123    刘慧     6.00       0.0206
  43       许宁               56.20   0.1930 124    王莉     6.00       0.0206
  44      曹锋军              52.00   0.1786 125   李昌凤    6.00       0.0206
  45       余静               50.00   0.1717 126    杨磊     6.00       0.0206
  46      赵和平              50.00   0.1717 127   高昌祥    6.00       0.0206
  47      何世兰              44.00   0.1511 128   唐不疑    6.00       0.0206
  48      陈清洁              40.00   0.1374 129    滕菲     6.00       0.0206
  49       黄昕               40.00   0.1374 130   陈小松    6.00       0.0206
  50      秦良娟              40.00   0.1374 131    潘静     6.00       0.0206
  51       苟丽               40.00   0.1374 132   陈耀飞    6.00       0.0206
  52      苟辉英              40.00   0.1374 133   臧宏宇    6.00       0.0206
  53      郝根宝              40.00   0.1374 134   李玉华    6.00       0.0206
  54     慧银投资             40.00   0.1374 135    柴琼     6.00       0.0206
  55      俞威波              37.60   0.1291 136    杨芳     5.60       0.0192
  56      陈水英              37.20   0.1277 137    胡柳     4.20       0.0144
  57       赵忠               36.00   0.1236 138   王富明    4.00       0.0137
  58      张少英              32.00   0.1099 139   段宜兴    4.00       0.0137
  59      吴德华              30.00   0.1030 140    方祯     4.00       0.0137
  60       肖红               30.00   0.1030 141   罗亚玲    4.00       0.0137
  61      杨代祥              30.00   0.1030 142    王瑾     4.00       0.0137
  62      杨京梅              28.00   0.0962 143   邹欠妹    4.00       0.0137
  63       易英               28.00   0.0962 144   龙政湖    4.00       0.0137
  64       方亮               26.00   0.0893 145   何玉娟    4.00       0.0137
  65       袁峰               24.00   0.0824 146   周华蕾    4.00       0.0137
  66       李静               24.00   0.0824 147   曾国城    3.80       0.0130
  67       许峰               20.00   0.0687 148   邵懿鑫    3.00       0.0103
  68      白凤霞              20.00   0.0687 149    成磊     2.00       0.0069
  69      范展虹              20.00   0.0687 150   李万喜    2.00       0.0069

                                         1-1-8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0      朱亨林             20.00   0.0687 151    赵应仿        2.00       0.0069
  71      邢建军             20.00   0.0687 152    葛梅芳        2.00       0.0069
  72      邓延超             20.00   0.0687 153     苏丹         1.80       0.0062
  73      车文申             20.00   0.0687 154     周姝         0.80       0.0027
  74      刘晓文             20.00   0.0687 155    张友新        0.80       0.0027
  75       杨琪              20.00   0.0687 156    杨丽萍        0.60       0.0021
  76       王敬              20.00   0.0687 157     徐工         0.60       0.0021
  77       徐萍              20.00   0.0687 158    张昃辰        0.40       0.0014
  78      王宝国             20.00   0.0687 159    李公博        0.40       0.0014
  79      黄丽明             20.00   0.0687 160    沈逸轩        0.20       0.0007
  80      蔡春林             20.00   0.0687       合计      29,120.00    100.0000
  81       李路              20.00   0.0687                                      -

       7、2019年7月,增资
       (1)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2019年7月21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贵州振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增发股份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
天华资评报字[2019]第1372号),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3月31日,评估方法为资
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62,475.64万元,
对应12.45元/股(资本公积转增前24.90元/股)。
       2019年8月15日,振华集团就上述评估报告向中国电子办理了评估结果备案。
       (2)内部决策程序及书面协议签署
       2019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审议通
过:①参考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本次定向增
发股票价格确定为12.50元/股(资本公积转增前25元/股);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6,4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③公司在
册股东有权自主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参与认缴本次新增股份,公司在册股东可选
择满额认购、部分认购或不参与认购。各股东可认购股份数额≤发行股票数量上
限(6,400万股)*增资前各股东股权比例。振华集团和深科技不参与认购,其份
额转由中国电子全资子公司中电金投认购,可认购股份数不超过28,786,812股,
其余各股东认购权仅限于自身行使,不可向其他股东转移,未获认购的额度不再
进行分配。
       经征求公司在册股东意向并经各在册股东书面确认,共计82名原股东参与本
次定向增发。各认缴方认缴新增股份、认缴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1-1-8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认缴股份                                   认缴股份
序号    认缴方             认缴金额(元) 序号      认缴方            认缴金额(元)
                  (股)                                     (股)
 1     中电金投 28,786,812 359,835,150.00     43     梅铭       43,956      549,450.00
 2     国投基金   4,285,600   53,570,000.00   44     刘敏       10,000      125,000.00
 3      熊小川      380,000    4,750,000.00   45     罗炜       35,164      439,550.00
 4     银河粤科     879,120   10,989,000.00   46     胡娟       30,769      384,612.50
 5     青域知行     879,120   10,989,000.00   47    王超峰      26,373      329,662.50
 6     鼎洪投资     879,120   10,989,000.00   48    黄潇潇      26,300      328,750.00
 7     天津鑫合     481,600    6,020,000.00   49     吴迪       25,934      324,175.00
 8       陈林       290,000    3,625,000.00   50    席建琼      25,934      324,175.00
 9     加法壹号     351,648    4,395,600.00   51    巫厚贵      23,736      296,700.00
 10    深圳立达     351,648    4,395,600.00   52    黎锐文      21,978      274,725.00
 11     袁辰辰       66,000     825,000.00    53    龚黔兰      21,978      274,725.00
 12    北京立达     263,736    3,296,700.00   54    鹿凯华      21,978      274,725.00
 13      蔡健       219,780    2,747,250.00   55    胡艳清      20,000      250,000.00
 14     闵沛农       60,000     750,000.00    56     杨徉       21,978      274,725.00
 15     范春霞      170,000    2,125,000.00   57    李筑明      21,978      274,725.00
 16      李玲       175,824    2,197,800.00   58     朱堃       20,000      250,000.00
 17      张晓       122,000    1,525,000.00   59     刘舟       21,978      274,725.00
 18      沈星       160,000    2,000,000.00   60     陈敏       21,000      262,500.00
 19      李宁       120,000    1,500,000.00   61    安承静      20,000      250,000.00
 20     殷筑安      113,000    1,412,500.00   62    刘立君      17,582      219,775.00
 21      方明        64,000     800,000.00    63    林国强      15,824      197,800.00
 22     曹锋军      114,285    1,428,562.50   64     刘慧       13,186      164,825.00
 23      余静       100,000    1,250,000.00   65     王莉       13,186      164,825.00
 24     赵和平       40,000     500,000.00    66    高昌祥      13,186      164,825.00
 25     陈清洁       87,912    1,098,900.00   67    唐不疑      10,000      125,000.00
 26      黄昕        60,000     750,000.00    68    陈耀飞       8,000      100,000.00
 27     秦良娟       87,912    1,098,900.00   69     柴琼       13,186      164,825.00
 28     苟辉英       32,000     400,000.00    70     杨芳       12,307      153,837.50
 29    慧银投资      80,000    1,000,000.00   71     胡柳        9,230      115,375.00
 30     俞威波       80,000    1,000,000.00   72    罗亚玲       8,791      109,887.50
 31     陈水英       81,758    1,021,975.00   73     王瑾        8,791      109,887.50
 32      赵忠        79,120     989,000.00    74    邹欠妹       8,791      109,887.50
 33      肖红        35,000     437,500.00    75    周华蕾       8,791      109,887.50
 34     杨代祥       61,000     762,500.00    76     成磊        4,395       54,937.50
 35      方亮        57,142     714,275.00    77    李万喜       4,395       54,937.50
 36     白凤霞       43,000     537,500.00    78    赵应仿       4,395       54,937.50
 37     范展虹       43,956     549,450.00    79     苏丹        3,956       49,450.00
 38     邢建军       24,000     300,000.00    80     周姝        1,758       21,975.00
 39     车文申       43,956     549,450.00    81    李公博         879       10,987.50
 40     王宝国       40,000     500,000.00    82    沈逸轩         439        5,487.50
 41     蔡春林       43,956     549,450.00         合计      41,001,107 512,513,837.50

                                         1-1-8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2       李路         25,000         312,500.00                                                 -
      注:根据2016年6月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的
规定,企业原股东增资可以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本次定向增发对象均为公司原股东,采取非公
开协议方式进行增资,不需进场交易,符合国资监管规定。

       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23日,公司与中电金投等82名认缴方分别签订了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对本次增资的有关事宜进行了
约定。
       (3)本次定向增发的审批情况
       2019年10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
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9]632号),原则同意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非公开协议方式增资的方案。
       2019年11月6日,中国电子出具《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非
公开协议方式实施增资扩股的批复》(中电资[2019]560号),同意振华新材采
取非公开协议方式,以12.50元/股的价格增发41,001,107股股份,募集资金
512,513,837.50元,其中中电金投出资359,835,150元,认购28,786,812股股份。
       (4)验资程序
       2019年9月13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增资的
出资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天运
[2019]验字第90057号),确认:截至2019年8月25日止,公司已收到股东认缴出
资额512,513,837.50元,其中41,001,107.00元计入股本,471,512,730.50元计入资
本公积。
       (5)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就本次增资,公司已于2019年9月16日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份(股)             序号                  股份(股)
             /姓名                      (%)             /姓名                     (%)
  1        振华集团     125,380,000     37.7422    82     王敬            200,000       0.0602
  2        中电金投      28,786,812       8.6655   83     徐萍            200,000       0.0602
  3       鑫天瑜投资     25,120,000       7.5617   84    黄丽明           200,000       0.0602
  4        国投基金      23,785,600       7.1600   85    陈飘飘           200,000       0.0602
  5        鑫泰中信      10,000,000       3.0102   86    朱慧琳           200,000       0.0602
  6       鑫天瑜六期     10,000,000       3.0102   87    罗国莉           200,000       0.0602
  7          董侠         7,800,000       2.3480   88     罗炜            195,164       0.0587
  8         熊小川        5,980,000       1.8001   89    楼肖斌           192,000       0.0578

                                              1-1-8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9       向黔新        5,600,000      1.6857   90    胡娟    170,769       0.0514
  10      深科技        5,600,000      1.6857   91   赵孝珊   160,000       0.0482
  11     德笙投资       5,000,000      1.5051   92    张琳    160,000       0.0482
  12     银河粤科       4,879,120      1.4687   93    吴涛    160,000       0.0482
  13     青域知行       4,879,120      1.4687   94   王超峰   146,373       0.0441
  14     鼎洪投资       4,879,120      1.4687   95   黄潇潇   146,300       0.0440
  15      施全根        4,600,000      1.3847   96    吴迪    143,934       0.0433
  16      王钦万        3,600,000      1.0837   97   席建琼   143,934       0.0433
  17     天津鑫合       2,673,600      0.8048   98    阮元    140,000       0.0421
  18      赵孝连        2,500,000      0.7526   99   王俊生   140,000       0.0421
  19     加法壹号       1,951,648      0.5875 100    巫厚贵   131,736       0.0397
  20     深圳立达       1,951,648      0.5875 101    黎锐文   121,978       0.0367
  21       吴勇         1,900,000      0.5719 102    龚黔兰   121,978       0.0367
  22       陈林         1,890,000      0.5689 103    鹿凯华   121,978       0.0367
  23      李淑花        1,600,000      0.4816 104     杨徉    121,978       0.0367
  24     北京立达       1,463,736      0.4406 105    李筑明   121,978       0.0367
  25     南山创维       1,440,000      0.4335 106     刘舟    121,978       0.0367
  26       潘丹         1,400,000      0.4214 107     陈敏    121,000       0.0364
  27      邹延龙        1,372,000      0.4130 108     王宇    120,000       0.0361
  28      袁辰辰        1,366,000      0.4112 109    沈熙娅   120,000       0.0361
  29       蔡健         1,219,780      0.3672 110    胡艳清   120,000       0.0361
  30     江西立达       1,200,000      0.3612 111     朱堃    120,000       0.0361
  31       单群         1,100,000      0.3311 112    安承静   120,000       0.0361
  32       洪斌         1,096,000      0.3299 113     张群    100,000       0.0301
  33      范春霞        1,070,000      0.3221 114     黄瑜    100,000       0.0301
  34      闵沛农        1,060,000      0.3191 115    李景章   100,000       0.0301
  35     中海投资       1,032,000      0.3107 116    姜守生   100,000       0.0301
  36       李玲              975,824   0.2937 117    黎才荣   100,000       0.0301
  37       沈星              960,000   0.2890 118     吴杰     98,000       0.0295
  38       张晓              922,000   0.2775 119    刘立君    97,582       0.0294
  39      刘胜梅             880,000   0.2649 120    林国强    87,824       0.0264
  40   天大北洋基金          800,000   0.2408 121     邱敏     80,000       0.0241
  41       李宁              750,000   0.2258 122    闫文涛    80,000       0.0241
  42      殷筑安             713,000   0.2146 123     袁兴     80,000       0.0241
  43       方明              664,000   0.1999 124     刘慧     73,186       0.0220
  44      曹锋军             634,285   0.1909 125     王莉     73,186       0.0220
  45       余静              600,000   0.1806 126    高昌祥    73,186       0.0220
  46       许宁              562,000   0.1692 127     柴琼     73,186       0.0220
  47      赵和平             540,000   0.1626 128    唐不疑    70,000       0.0211
  48      陈清洁             487,912   0.1469 129     杨芳     68,307       0.0206
  49      秦良娟             487,912   0.1469 130    陈耀飞    68,000       0.0205
  50     慧银投资            480,000   0.1445 131    李昌凤    60,000       0.0181
  51       黄昕              460,000   0.1385 132     杨磊     60,000       0.0181

                                          1-1-8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2      俞威波             456,000   0.1373 133     滕菲            60,000        0.0181
  53      陈水英             453,758   0.1366 134    陈小松           60,000        0.0181
  54      何世兰             440,000   0.1324 135     潘静            60,000        0.0181
  55       赵忠              439,120   0.1322 136    臧宏宇           60,000        0.0181
  56      苟辉英             432,000   0.1300 137    李玉华           60,000        0.0181
  57       苟丽              400,000   0.1204 138     胡柳            51,230        0.0154
  58      郝根宝             400,000   0.1204 139    罗亚玲           48,791        0.0147
  59      杨代祥             361,000   0.1087 140     王瑾            48,791        0.0147
  60       肖红              335,000   0.1008 141    邹欠妹           48,791        0.0147
  61      张少英             320,000   0.0963 142    周华蕾           48,791        0.0147
  62       方亮              317,142   0.0955 143    王富明           40,000        0.0120
  63      吴德华             300,000   0.0903 144    段宜兴           40,000        0.0120
  64      杨京梅             280,000   0.0843 145     方祯            40,000        0.0120
  65       易英              280,000   0.0843 146    龙政湖           40,000        0.0120
  66      范展虹             243,956   0.0734 147    何玉娟           40,000        0.0120
  67      车文申             243,956   0.0734 148    曾国城           38,000        0.0114
  68      蔡春林             243,956   0.0734 149    邵懿鑫           30,000        0.0090
  69       梅铭              243,956   0.0734 150     成磊            24,395        0.0073
  70      白凤霞             243,000   0.0731 151    李万喜           24,395        0.0073
  71       袁峰              240,000   0.0722 152    赵应仿           24,395        0.0073
  72       李静              240,000   0.0722 153     苏丹            21,956        0.0066
  73      王宝国             240,000   0.0722 154    葛梅芳           20,000        0.0060
  74       李路              225,000   0.0677 155     周姝              9,758       0.0029
  75      邢建军             224,000   0.0674 156    张友新             8,000       0.0024
  76       刘敏              210,000   0.0632 157    杨丽萍             6,000       0.0018
  77       许峰              200,000   0.0602 158     徐工              6,000       0.0018
  78      朱亨林             200,000   0.0602 159    李公博             4,879       0.0015
  79      邓延超             200,000   0.0602 160    张昃辰             4,000       0.0012
  80      刘晓文             200,000   0.0602 161    沈逸轩             2,439       0.0007
  81       杨琪              200,000   0.0602       合计          332,201,107    100.0000

       就本次增资引起的国有股权变动,2020年7月24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了《关
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
[2020]392号),同意公司本次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8、2019年10月,股权转让
       2019年10月,徐萍与黄丽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振华新材
20万股以12.5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黄丽明。
       根据转、受让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及公司提供的交割清单及确认函等资料,
公司本次股权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股份         转让款       转让价格       书面协议签署日期


                                          1-1-8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万股)         (万元)           (元/股)
  徐萍       黄丽明            20.00             250.00              12.50      2019年10月

       就本次股权转让,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7日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2019年11月,股权转让
       自然人高月春在公司历史沿革2011年12月增资及相关股权转让过程中,委托
向黔新代为持有公司80万股。公司2019年4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以资
本公积每10股转增股份10股,上述委托代持股份转增为160万股。
       2019年11月4日,高月春与向黔新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高月春将上述实
际持有的公司160万股以税后10元/股(税前约12.5元/股)的价格全部转让予向黔
新,并约定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向黔新承担。向黔新成为上述股份的实
际持有人,以解除上述股份代持关系。根据转、受让双方签署的书面协议及确认
函等资料,公司本次股权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转让股份          转让款                                   书面协议签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价格
                         (万股)        (万元)                                     署日期
                                                              税后10元/股
 高月春      向黔新          160.00         1,600.00                                2019年11月
                                                          (税前约12.5元/股)

       经查阅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收到股权转让款的收条及相关
资金流水、受让方确认书、承诺函,访谈股权受让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真实、
合法有效,截至2019年11月上述股份代持已得到规范清理,公司股权结构中不存
在股份代持的情况,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本次股权变动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份(股)             序号                     股份(股)
             /姓名                     (%)                /姓名                      (%)
  1        振华集团    125,380,000     37.7422   82         杨琪             200,000       0.0602
  2        中电金投     28,786,812      8.6655   83         王敬             200,000       0.0602
  3       鑫天瑜投资    25,120,000      7.5617   84        陈飘飘            200,000       0.0602
  4        国投基金     23,785,600      7.1600   85        朱慧琳            200,000       0.0602
  5        鑫泰中信     10,000,000      3.0102   86        罗国莉            200,000       0.0602
  6       鑫天瑜六期    10,000,000      3.0102   87         罗炜             195,164       0.0587
  7          董侠        7,800,000      2.3480   88        楼肖斌            192,000       0.0578
  8         熊小川       5,980,000      1.8001   89         胡娟             170,769       0.0514
  9         向黔新       5,600,000      1.6857   90        赵孝珊            160,000       0.0482
  10        深科技       5,600,000      1.6857   91         张琳             160,000       0.0482
  11       德笙投资      5,000,000      1.5051   92         吴涛             160,000       0.0482


                                           1-1-9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2     银河粤科       4,879,120      1.4687   93   王超峰   146,373       0.0441
  13     青域知行       4,879,120      1.4687   94   黄潇潇   146,300       0.0440
  14     鼎洪投资       4,879,120      1.4687   95    吴迪    143,934       0.0433
  15      施全根        4,600,000      1.3847   96   席建琼   143,934       0.0433
  16      王钦万        3,600,000      1.0837   97    阮元    140,000       0.0421
  17     天津鑫合       2,673,600      0.8048   98   王俊生   140,000       0.0421
  18      赵孝连        2,500,000      0.7526   99   巫厚贵   131,736       0.0397
  19     加法壹号       1,951,648      0.5875 100    黎锐文   121,978       0.0367
  20     深圳立达       1,951,648      0.5875 101    龚黔兰   121,978       0.0367
  21       吴勇         1,900,000      0.5719 102    鹿凯华   121,978       0.0367
  22       陈林         1,890,000      0.5689 103     杨徉    121,978       0.0367
  23      李淑花        1,600,000      0.4816 104    李筑明   121,978       0.0367
  24     北京立达       1,463,736      0.4406 105     刘舟    121,978       0.0367
  25     南山创维       1,440,000      0.4335 106     陈敏    121,000       0.0364
  26       潘丹         1,400,000      0.4214 107     王宇    120,000       0.0361
  27      邹延龙        1,372,000      0.4130 108    沈熙娅   120,000       0.0361
  28      袁辰辰        1,366,000      0.4112 109    胡艳清   120,000       0.0361
  29       蔡健         1,219,780      0.3672 110     朱堃    120,000       0.0361
  30     江西立达       1,200,000      0.3612 111    安承静   120,000       0.0361
  31       单群         1,100,000      0.3311 112     张群    100,000       0.0301
  32       洪斌         1,096,000      0.3299 113     黄瑜    100,000       0.0301
  33      范春霞        1,070,000      0.3221 114    李景章   100,000       0.0301
  34      闵沛农        1,060,000      0.3191 115    姜守生   100,000       0.0301
  35     中海投资       1,032,000      0.3107 116    黎才荣   100,000       0.0301
  36       李玲              975,824   0.2937 117     吴杰     98,000       0.0295
  37       沈星              960,000   0.2890 118    刘立君    97,582       0.0294
  38       张晓              922,000   0.2775 119    林国强    87,824       0.0264
  39      刘胜梅             880,000   0.2649 120     邱敏     80,000       0.0241
  40   天大北洋基金          800,000   0.2408 121    闫文涛    80,000       0.0241
  41       李宁              750,000   0.2258 122     袁兴     80,000       0.0241
  42      殷筑安             713,000   0.2146 123     刘慧     73,186       0.0220
  43       方明              664,000   0.1999 124     王莉     73,186       0.0220
  44      曹锋军             634,285   0.1909 125    高昌祥    73,186       0.0220
  45       余静              600,000   0.1806 126     柴琼     73,186       0.0220
  46       许宁              562,000   0.1692 127    唐不疑    70,000       0.0211
  47      赵和平             540,000   0.1626 128     杨芳     68,307       0.0206
  48      陈清洁             487,912   0.1469 129    陈耀飞    68,000       0.0205
  49      秦良娟             487,912   0.1469 130    李昌凤    60,000       0.0181
  50     慧银投资            480,000   0.1445 131     杨磊     60,000       0.0181
  51       黄昕              460,000   0.1385 132     滕菲     60,000       0.0181
  52      俞威波             456,000   0.1373 133    陈小松    60,000       0.0181
  53      陈水英             453,758   0.1366 134     潘静     60,000       0.0181
  54      何世兰             440,000   0.1324 135    臧宏宇    60,000       0.0181

                                          1-1-9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5       赵忠              439,120   0.1322 136    李玉华       60,000        0.0181
  56      苟辉英             432,000   0.1300 137     胡柳        51,230        0.0154
  57       苟丽              400,000   0.1204 138    罗亚玲       48,791        0.0147
  58      郝根宝             400,000   0.1204 139     王瑾        48,791        0.0147
  59      黄丽明             400,000   0.1204 140    邹欠妹       48,791        0.0147
  60      杨代祥             361,000   0.1087 141    周华蕾       48,791        0.0147
  61       肖红              335,000   0.1008 142    王富明       40,000        0.0120
  62      张少英             320,000   0.0963 143    段宜兴       40,000        0.0120
  63       方亮              317,142   0.0955 144     方祯        40,000        0.0120
  64      吴德华             300,000   0.0903 145    龙政湖       40,000        0.0120
  65      杨京梅             280,000   0.0843 146    何玉娟       40,000        0.0120
  66       易英              280,000   0.0843 147    曾国城       38,000        0.0114
  67      范展虹             243,956   0.0734 148    邵懿鑫       30,000        0.0090
  68      车文申             243,956   0.0734 149     成磊        24,395        0.0073
  69      蔡春林             243,956   0.0734 150    李万喜       24,395        0.0073
  70       梅铭              243,956   0.0734 151    赵应仿       24,395        0.0073
  71      白凤霞             243,000   0.0731 152     苏丹        21,956        0.0066
  72       袁峰              240,000   0.0722 153    葛梅芳       20,000        0.0060
  73       李静              240,000   0.0722 154     周姝          9,758       0.0029
  74      王宝国             240,000   0.0722 155    张友新         8,000       0.0024
  75       李路              225,000   0.0677 156    杨丽萍         6,000       0.0018
  76      邢建军             224,000   0.0674 157     徐工          6,000       0.0018
  77       刘敏              210,000   0.0632 158    李公博         4,879       0.0015
  78       许峰              200,000   0.0602 159    张昃辰         4,000       0.0012
  79      朱亨林             200,000   0.0602 160    沈逸轩         2,439       0.0007
  80      邓延超             200,000   0.0602       合计      332,201,107    100.0000
  81      刘晓文             200,000   0.0602                                        -

       10、中国电子关于公司历次股权变动相关事项的确认
       2020年10月10日,中国电子出具《确认函》,对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股权转
让及增资的相关事项进行确认:
       (1)针对历史上曾存在的不适格国有企业员工持股,振华新材已按照《关
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及《关于
实施<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改革
[2009]49号)等相关规定及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完成了国有企业职工持股的全部
清理规范,振华新材目前股权结构中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的在职员工直接或间接持有振华新材股份的情况,符合国有企业员工持股
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振华新材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规范
结果已予以认可并出具了相应的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1-1-9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针对振华新材历史上曾存在的股份代持情况,振华新材已全部进行了
     规范清理。振华新材目前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不存在纠纷或
     潜在纠纷;
            (3)自2004年4月设立以来,除部分已规范清理的股份代持情况外,振华新
     材历次股权转让履行的变更程序合法合规、涉及的股份转让数量、转让价格及金
     额真实,反映了交易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4)自2004年4月设立以来,振华新材历次增资所履行的程序完备,符合国
     资监管相关规定。
            (5)在振华新材设立及后续历次股权变动过程中,振华新材及其子公司、
     中国电子、振华集团及下属其他单位不存在为股东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包括违
     规为股东提供资金、为股东筹措资金提供担保等。

            (三)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股份代持情况

            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代持情况分为振华集团体系内职工股份代持、高月春委
     托向黔新代持股份两大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代持形成时的基本情况、形成原因及演变情况
            ①代持形成时的基本情况及形成原因
            2009年6月发行人第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增至5,000万元。此次增
     资中,卢峰、张杰、孙先志、李小宁、辜正前、席建琼、国婧代振华集团及其体
     系内企业51名员工认缴部分新增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代持
序 受托持 实际权                  代持价格 价款是
                       股份(万                                   代持形成的主要原因
号    股人     益人               (元/股) 否支付
                         股)
1             姜明霞      5         1.4      是
2              杨琴       3         1.4      是
3              李青       3         1.4      是      各实际权益人看好振华新材的发展,拟参与本次增
4              杨芳       3         1.4      是      资。为便于统一集中管理、减少名义股东人数,上
5     卢峰     赵忠       18        1.4      是      述实际权益人统一以工会下属分工会为单位,由卢
6              孙鑫       3         1.4      是      峰代参与认购的分工会成员认购增发股份,建立委
7              张劲       5         1.4      是      托持股关系
8             肖立群      3         1.4      是
9              黄云       3         1.4      是
     小计       —        46         —      —                           —
10    张杰     王莉       3         1.4      是      各实际权益人看好振华新材的发展,拟参与本次增


                                                  1-1-9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委托代持
序 受托持 实际权                  代持价格 价款是
                       股份(万                                     代持形成的主要原因
号    股人     益人               (元/股) 否支付
                         股)
11            兰红英      2         1.4      是      资。为便于统一集中管理、减少名义股东人数,上
12            郭培舜      5         1.4      是      述实际权益人统一以工会下属分工会为单位,由张
13             周峰       3         1.4      是      杰代参与认购的分工会成员认购增发股份,建立委
14            侯乔坤      5         1.4      是      托持股关系
15            龚锦华      3         1.4      是
16            杨德平      3         1.4      是
17            赵红梅      3         1.4      是
18             黄媛       2         1.4      是
19            周月琳      3         1.4      是
     小计       --        32         —      —                             —
20            李景章      15        1.4      是
21             黄波       5         1.4      是
                                                     各实际权益人看好振华新材的发展,拟参与本次增
22            尚晓云      5         1.4      是
                                                     资。为便于统一集中管理、减少名义股东人数,上
23            黄寒寒      3         1.4      是
     孙先志                                          述实际权益人统一以工会下属分工会为单位,由孙
24            徐平友      3         1.4      是
                                                     先志代参与认购的分工会成员认购增发股份,建立
25             孙仙       1         1.4      是
                                                     委托持股关系
26            付贤民      10        1.4      是
27            马建华      5         1.4      是
     小计       --        47         —      —                             —
28            朱枝勇      3         1.4      是
29             伍洪       22        1.4      是
30             曾清       3         1.4      是      各实际权益人看好振华新材的发展,拟参与本次增
31             王敬       2         1.4      是      资。为便于统一集中管理、减少名义股东人数,上
32 李小宁      司勇       1         1.4      是      述实际权益人统一以工会下属分工会为单位,由李
33            郑晏明      4         1.4      是      小宁代参与认购的分工会成员认购增发股份,建立
34             刘慧       3         1.4      是      委托持股关系
35            陈昌月      3         1.4      是
36            张红爱      5         1.4      是
     小计       --        46         —      —                             —
37            李万喜      1         1.4      是      各实际权益人看好振华新材的发展,拟参与本次增
38            王富明      2         1.4      是      资。为便于统一集中管理、减少名义股东人数,上
39 辜正前 李树军          3         1.4      是      述实际权益人统一以工会下属分工会为单位,由辜
                                                     正前代参与认购的分工会成员认购增发股份,建立
40            向忠辉      1         1.4      是
                                                     委托持股关系
     小计       --        7          —      —                             —
41             倪敏       5         1.4      是
                                                     各实际权益人看好振华新材的发展,拟参与本次增
42            吴成运      5         1.4      是
                                                     资。为便于统一集中管理、减少名义股东人数,由
43 席建琼      杨磊       3         1.4      是
                                                     席建琼代参与认购的分工会等成员认购增发股份,
44            胡光文      1         1.4      是
                                                     建立委托持股关系
45             王蓉       1         1.4      是


                                                  1-1-9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委托代持
序 受托持 实际权                       代持价格 价款是
                           股份(万                                           代持形成的主要原因
号     股人      益人                  (元/股) 否支付
                             股)
     小计          --         15             —        —                                 —
46              郑鹤年        5              1.4       是
                                                               各实际权益人看好振华新材的发展,拟参与本次增
47              段宜兴        3              1.4       是
                                                               资。为便于统一集中管理、减少名义股东人数,上
48              杨增实        3              1.4       是
       国婧                                                    述实际权益人统一以工会下属分工会为单位,由国
49              董绪臣        3              1.4       是
                                                               婧代参与认购的分工会成员认购增发股份,建立委
50              覃旭东        3              1.4       是
                                                               托持股关系
51              邱兴维        1              1.4       是
     小计          --         18             —        —                                 —
     合计          --        211             —        —                                 —
            注:本次代持形成价格与本次增资定价一致,即根据北京中盛联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09年3月19日出
     具的《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资产评估说明[中盛联盟(北京)A评报字(2009)第039
     号]》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根据该评估报告,发行人本次增资定价系在截至2008年12月31日经评估的每股
     净资产1.36元的基础上溢价3%,即以每股1.4元作为增资价格。

             自2009年6月至2016年1月股份代持解除前,因个人资金需要及国有企业清理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股权需求等原因,上述代持股份发生如下变动:
                                                   转让股份 转让价格                                         价款是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日期       代持股份变动原因
                                                   (万股) (元/股)                                        否支付
            段宜兴(国婧
      1                                               1         1.4     2009年5月31日 转让方个人资金所        是
               代持)      郑兴海(受让后继续
                                                                                         需/受让方看好公司
            郑鹤年(国婧     委托国婧代持)
      2                                               1         1.4     2009年6月11日          发展           是
               代持)
                           王珏(受让后继续委
      3                                               1         1.4     2009年11月18日 转让方个人资金所       是
            尚晓云(孙先     托孙先志代持)
                                                                                         需/受让方看好公司
              志代持)     黄波(受让后继续委
      4                                               1         1.4     2009年11月18日         发展           是
                             托孙先志代持)
                                                                                         转让方个人资金所
                           肖立群(受让后委托
      5         方亮                                  5         1.5     2011年6月27日 需/受让方看好公司       是
                             席建琼代持)
                                                                                               发展
                                                                                         转让方个人资金所
            曾清(李小宁 王敬(受让后继续委
      6                                               3          2      2011年7月18日 需/受让方看好公司       是
               代持)        托李小宁代持)
                                                                                               发展
            郑鹤年(委托
      7                                               4          2       2012年1月6日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        是
             国婧代持)
                                                                                         2012年第一次规范
            倪敏(委托席
      8                                               5          2       2012年1月6日 清理,实际权益人        是
             建琼代持)           中电振华
                                                                                         时任国有企业中层
            吴成运(委托
      9                                               5          2       2012年1月6日 以上管理人员,需        是
            席建琼代持)
                                                                                           进行规范清理
      10 付贤民(委托                                 10         2       2012年1月6日                         是



                                                            1-1-9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转让股份 转让价格                                     价款是
序号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日期    代持股份变动原因
                                               (万股) (元/股)                                    否支付
       孙先志代持)

        ②代持解除过程、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分别于2008年9月16日、2009年3月24日颁布的《关于规范
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及《关于实施<关
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9]49
号)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原则上不得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企业所出资各级子企业、
参股企业及本集团公司所出资其他企业股权,国有企业中已持有上述不得持有的
企业股权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应转让所持股份,或者辞去所任职务。即国有企
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不得持有出资各级子企业股权。
        结合上述法规要求,2016年1月,发行人对振华集团体系内职工股份代持事
项进行了清理:若实际权益人不属于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属于
适格股东,由委托持股人直接向实际权益人还原以解除委托代持关系;若实际权
益人为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等不适格股东,由实际权益人向无关
联第三方转让以解除委托代持关系。
        A、实际权益人不属于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系适格股东
        2016年1月,针对该类实际权益人,代持解除方案为:实际权益人即适格国
有企业员工直接与受托持股人终止委托持股关系,并将代持股份变更登记至实际
权益人名下,由此委托持股关系解除。还原情况如下:
       受托持股    实际权益人      委托代为持
序                                                             协议是否签
       人(名义    (名义受让     有的股份(万 转让价格                      价款支付情况      完税情况
号                                                                  署
       转让方)       方)              股)
 1                     杨琴              3             —
 2                     李青              3             —                   名义股东向实际 名义股东向实际
 3      卢峰           杨芳              3             —           是      权益股东还原, 权益股东还原,不
 4                     赵忠              18            —                   不涉及价款支付   涉及完税情况
 5                     黄云              3             —
               小计                      30
 6                     王莉              3             —
 7                    兰红英             2             —                   名义股东向实际 名义股东向实际
 8      张杰          赵红梅             3             —           是      权益股东还原, 权益股东还原,不
 9                     黄媛              2             —                   不涉及价款支付   涉及完税情况
10                    周月琳             3             —
               小计                      13


                                                      1-1-9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受托持股    实际权益人   委托代为持
序                                                    协议是否签
     人(名义    (名义受让   有的股份(万 转让价格                 价款支付情况      完税情况
号                                                        署
     转让方)       方)         股)
11                  李景章        15          —
                                                                   名义股东向实际 名义股东向实际
12                  黄寒寒         3          —
      孙先志                                              是       权益股东还原, 权益股东还原,不
13                  徐平友         3          —
                                                                   不涉及价款支付   涉及完税情况
14                   王珏          1          —
             小计                 22
15                   王敬          5          —                   名义股东向实际 名义股东向实际
16    李小宁         刘慧          3          —          是       权益股东还原, 权益股东还原,不
17                  陈昌月         3          —                   不涉及价款支付   涉及完税情况
             小计                 11
18                  李万喜         1          —
                                                                   名义股东向实际 名义股东向实际
19                  王富明         2          —
      辜正前                                              是       权益股东还原, 权益股东还原,不
20                  李树军         3          —
                                                                   不涉及价款支付   涉及完税情况
21                  向忠辉         1          —
             小计                  7
                                                                   名义股东向实际 名义股东向实际
22                   杨磊          3          —
      席建琼                                              是       权益股东还原, 权益股东还原,不
23                   王蓉          1          —                   不涉及价款支付   涉及完税情况
             小计                  4
24                  郑兴海         2          —
                                                                   名义股东向实际 名义股东向实际
25                  段宜兴         2          —
      国婧                                                是       权益股东还原, 权益股东还原,不
26                  覃旭东         3          —
                                                                   不涉及价款支付   涉及完税情况
27                  邱兴维         1          —
             小计                  8
             合计                 95

      上述代持还原的实质是实际权益人直接与受托持股人终止委托持股关系,故
未实际发生股份转让,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仅为办理股份过户登记之用,所
约定价款无需实际支付,不产生应税所得,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就上述终止
委托持股事宜,上述实际权益人与受托持股人于2016年1月共同出具《关于股份
代持事项的确认书》,共同确认:双方的代持关系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就解
除双方的代持关系,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解除双方的
代持关系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B、实际权益人为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等不适格股东
      2016年1月,针对该类实际权益人,代持规范方案为:实际权益人(实际转
让方)即不适格国有企业员工将其所持公司股份对外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并由
受托持股人直接变更登记至受让方名下,由此,实际权益人即不适格国有企业员

                                             1-1-9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工与受托持股人间的委托持股关系解除。具体代持相关方及任职情况、转让数量
         及价格、受让方情况如下:
              实际权益人                                 委托持有
                            不适格国有企业员工在振华集              受让方(无            转让价
序 受托持     即不适格国                                 (转让)                协议是             价款支
                            团及其下属单位当时的任职情              关联第三              格(元/               完税情况
号   股人     有企业员工                                 股份(万                否签署             付情况
                                          况                          方)                 股)
              (转让方)                                   股)
                           任振华科技财务部副部长,且
1               姜明霞                                      5        王菊芝                 4        是
                           与郭培舜系夫妻关系
2    卢峰        孙鑫      任振华科技财务部副部长           3        唐不疑       是        4        是
3                张劲      任振华科技监察审计部部长         5        龙政湖                 4        是
4               肖立群     任振华科技监察审计部部长         3         平平                  4        是
                           小计                             16
                           任振华集团党群工作部部长,
5               郭培舜                                      5        王菊芝                 4        是
                           且与姜明霞系夫妻关系
                           任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宇光电工                                                        转让方即实际权
6                周峰                                       3        陈燕丽                 4        是
                           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益人未缴纳相关
7    张杰       侯乔坤     任振华集团总经理助理             5         王敬        是        4        是      个人所得税,但
                           任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                                                        均已出具《股东
8               龚锦华                                      3        伍晓华                 4        是
                           公司党委书记                                                                      个人所得税纳税
                           任贵阳振华新天酒店有限公司                                                        承诺函》,承诺:
9               杨德平                                      3        唐永福                 4        是
                           总经理                                                                            ―若相关税务主
                           小计                             19                                               管机关要求就上
10               黄波      任振华新能源副总经理             6        杨仁珍                 4        是      述股权变动缴纳
11              尚晓云     任振华科技市场部副部长           3        李昌凤                 4        是      相应的个人所得
     孙先志                任振华科技经理部职员,且与                             是                         税,实际权益人
12               孙仙                                       1         袁兴                  4        是
                           朱枝勇为夫妻关系                                                                  将按照主管税务
13              马建华     任振华科技总工程师               5        李红年                 4        是      机关核定的金额
                           小计                             15                                               及时缴纳有关的
                           任振华科技发展改革部副部                                                          个人所得税,保
14              朱枝勇                                      3         袁兴                  4        是
                           长,且与孙仙为夫妻关系                                                            证公司及受托持
15               伍洪      任振华科技发展改革部副部长       22        刘磊                  4        是      股人不会因此遭
     李小宁                                                                       是
16               司勇      任振华科技人力资源部部长         1        刘康强                 4        是      受任何损失。‖

17              郑晏明     任振华科技人力资源部副部长       4         易斌                  4        是
18              张红爱     任振华集团驻京办主任             5         杨徉                  4        是
                           小计                             35
19              肖立群     任振华科技监察审计部部长         5         平平                  4        是
     席建琼                                                                       是
20              胡光文     任振华集团财务资产部副部长       1        欧阳军                 4        是
                           小计                             6
21              杨增实     任振华集团工会主席               3        高昌祥                 4        是
     国婧                                                                         是
22              董绪臣     任振华科技市场部副部长           3        刘怀明                 4        是
                           小计                             6
                           合计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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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4元/股的转让价格参照公司最近一次股权变动的价格确定(公司2015年12月增资价格为4元/股)。

     在上述代持还原过程中,无关联受让方已向实际权益人支付转让对价,股份
代持关系已解除,各方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就上述股份转让及终止委托持股事宜,上述实际权益人暨不适格国有企业员
工、受托持股人及受让方于2016年1月共同出具《关于股份代持事项的三方确认
书》,共同确认:双方的代持关系不存在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双方代持关系自
实际权益人将其股份转让予受让方之日起终止,且就终止双方代持关系事宜,双
方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股份代持关系终止后,双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公
司股份代持关系。双方确认:受让方已将股权转让价款全额支付予实际权益人;
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近亲属关系;受托持股人已根据实际权益人要求将股份变更
登记至受让方名下,双方已完成了股份交割手续;前述股权转让真实、合法、有
效,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综上,振华集团体系内职工股份代持已于2016年1月彻底清理完毕,代持各
方已出具承诺函,确认相关代持解除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纠纷及潜在
纠纷。
     (2)高月春委托向黔新代持股份
     ①代持形成时的基本情况及形成原因
     2011年12月公司第二次增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7,700万元,增资价
格为2元/股。在此次增资中,向黔新合计以自身名义认购新增股份40万股,该部
分股份均为向黔新代高月春认购并受托持有;同时,向黔新将其持有的40万股公
司股份以2元/股的价格转让予高月春,实际转让完成后,该部分实际转让的股份
仍由向黔新作为名义持有人代高月春持有。
     本次增资及转让完成后,高月春作为实际权益人委托向黔新代为持有发行人
的股份合计80万股,本次代持形成价格为2元/股,与公司2011年12月增资价格(2
元/股)一致,系参照深圳市天健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
的评估报告评估值确定,价款已实际支付。
     本次代持形成的主要原因为:高月春与向黔新系朋友关系,高月春当时从事
锂离子电池材料业务,其看好公司发展,委托向黔新代为持有公司股份。
     ②代持解除过程、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019年11月4日,高月春与向黔新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高月春将委托向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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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代为持有的发行人160万股股份(2019年4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
东以每10股转增股份10股,故原代持80万股增加至160万股)以税后10元/股的价
格全部转让予向黔新,双方之间的代持关系终止。双方约定转让产生的个人所得
税由受让方向黔新承担,故10元/股的转让价格对应税前实际价格约12.5元/股,
与同时期发行人第六次增资价格(12.5元/股)及2019年10月股权转让价格(12.5
元/股)保持一致,具有合理性。
     根据相关资金流水及确认函,本次股份代持解除中的合计1,600万元价款均
已支付完毕。公司对该笔股权转让所涉个人所得税不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经核实,
受让方向黔新承担的相关个人所得税尚未缴纳,向黔新已出具说明及承诺:“受
让高月春的股权,双方已约定由本人负责缴纳个人所得税,截至目前尚未缴纳,
但如税务主管部门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缴纳,本人将积极缴纳相应的税款,保证
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经查阅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收到
股权转让款的收条及相关资金流水、受让方确认书、承诺函,访谈股权受让方,
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真实、合法有效,截至2019年11月上述股份代持已得到规范清
理,公司股权结构中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股权结构清晰,不存在纠纷及潜在
纠纷。
     综上,经核查发行人自设立至今的全套工商档案及历次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价款支付凭证、增资协议、验资报告、出资凭证、股东承诺等资料,并获取
发行人各股东出具的说明、调查问卷,发行人历史沿革中的股权代持已经解除,
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及挂牌情况

     (一)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情况

     2016年4月18日、2016年5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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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2月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
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股转系统函[2016]9126号),同意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
     2016年12月28日,公司股票正式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证券代码
为“870341”,证券简称为“振华新材”,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二)发行人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情况

     2018年7月13日、2018年7月2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议案。
     2018年8月1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同意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股转系统函[2018]2916号),同意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22日起在股转系统终
止挂牌。

     (三)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受到处罚情况

     在股转系统挂牌期间,公司未受到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机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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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电子

           100%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鑫天瑜投资           鑫天瑜六期           德笙投资            青域知行            天津鑫合           北京立达           南山创维           中海投资             慧银投资
  54.19%    100% 36.61%


  振华集 中电金                                                                                                                                                 立达新材           天大北洋            董侠等140
                深科技                  国投基金             鑫泰中信              银河粤科            鼎洪投资           加法壹号           江西立达
    团     投                                                                                                                                                       料               基金              名自然人
                                7.56%                3.01%               1.51%                1.47%               0.80%              0.59%              0.43%              0.31%               0.14%

  37.74% 8.67%        1.69%                7.16%                3.01%               1.47%               1.47%              0.59%              0.44%              0.36%              0.24%                21.3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34.00%                       10.00%

                                                        贵阳新材                       义龙新材                     红星电子                     南京卡睿



                                                       深圳分公司


        注:中国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深科技(000021.SZ)股权比例为截至2021年3月31日数据




                                                                                                       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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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数量及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份(股)              序号              股份(股)
            /姓名                   (%)             /姓名                  (%)
  1       振华集团   125,380,000 37.7422 82             杨琪       200,000       0.0602
  2       中电金投     28,786,812     8.6655 83         王敬       200,000       0.0602
  3     鑫天瑜投资     25,120,000     7.5617 84       陈飘飘       200,000       0.0602
  4       国投基金     23,785,600     7.1600 85       朱慧琳       200,000       0.0602
  5       鑫泰中信     10,000,000     3.0102 86       罗国莉       200,000       0.0602
  6     鑫天瑜六期     10,000,000     3.0102 87         罗炜       195,164       0.0587
  7           董侠      7,800,000     2.3480 88       楼肖斌       192,000       0.0578
  8         熊小川      5,980,000     1.8001 89         胡娟       170,769       0.0514
  9         向黔新      5,600,000     1.6857 90       赵孝珊       160,000       0.0482
  10        深科技      5,600,000     1.6857 91         张琳       160,000       0.0482
  11      德笙投资      5,000,000     1.5051 92         吴涛       160,000       0.0482
  12      银河粤科      4,879,120     1.4687 93       王超峰       146,373       0.0441
  13      青域知行      4,879,120     1.4687 94       黄潇潇       146,300       0.0440
  14      鼎洪投资      4,879,120     1.4687 95         吴迪       143,934       0.0433
  15        施全根      4,600,000     1.3847 96       席建琼       143,934       0.0433
  16        王钦万      3,600,000     1.0837 97         阮元       140,000       0.0421
  17      天津鑫合      2,673,600     0.8048 98       王俊生       140,000       0.0421
  18        赵孝连      2,500,000     0.7526 99       巫厚贵       131,736       0.0397
  19      加法壹号      1,951,648     0.5875 100      黎锐文       121,978       0.0367
  20      深圳立达      1,951,648     0.5875 101      龚黔兰       121,978       0.0367
  21         吴勇       1,900,000     0.5719 102      鹿凯华       121,978       0.0367
  22         陈林       1,890,000     0.5689 103        杨徉       121,978       0.0367
  23        李淑花      1,600,000     0.4816 104      李筑明       121,978       0.0367
  24      北京立达      1,463,736     0.4406 105        刘舟       121,978       0.0367
  25      南山创维      1,440,000     0.4335 106        陈敏       121,000       0.0364
  26         潘丹       1,400,000     0.4214 107        王宇       120,000       0.0361
  27        邹延龙      1,372,000     0.4130 108      沈熙娅       120,000       0.0361
  28        袁辰辰      1,366,000     0.4112 109      胡艳清       120,000       0.0361
  29         蔡健       1,219,780     0.3672 110        朱堃       120,000       0.0361
  30      江西立达      1,200,000     0.3612 111      安承静       120,000       0.0361
  31         单群       1,100,000     0.3311 112        张群       100,000       0.0301
  32         洪斌       1,096,000     0.3299 113        黄瑜       100,000       0.0301
  33        范春霞      1,070,000     0.3221 114      李景章       100,000       0.0301
  34        闵沛农      1,060,000     0.3191 115      姜守生       100,000       0.0301
  35      中海投资      1,032,000     0.3107 116      黎才荣       100,000       0.0301
  36         李玲         975,824     0.2937 117        吴杰        98,000       0.0295
  37         沈星         960,000     0.2890 118      刘立君        97,582       0.0294
  38         张晓         922,000     0.2775 119      林国强        87,824       0.0264
  39        刘胜梅        880,000     0.2649 120        邱敏        80,000       0.0241
  40    天大北洋基金      800,000     0.2408 121      闫文涛        80,000       0.0241
  41         李宁         750,000     0.2258 122        袁兴        80,000       0.0241
  42        殷筑安        713,000     0.2146 123        刘慧        73,186       0.0220
  43         方明         664,000     0.1999 124        王莉        73,186       0.0220
  44        曹锋军        634,285     0.1909 125      高昌祥        73,186       0.0220
  45         余静         600,000     0.1806 126        柴琼        73,186       0.0220


                                        1-1-10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6       许宁              562,000   0.1692   127     唐不疑        70,000       0.0211
  47       赵和平            540,000   0.1626   128       杨芳        68,307       0.0206
  48       陈清洁            487,912   0.1469   129     陈耀飞        68,000       0.0205
  49       秦良娟            487,912   0.1469   130     李昌凤        60,000       0.0181
  50     慧银投资            480,000   0.1445   131       杨磊        60,000       0.0181
  51       黄昕              460,000   0.1385   132       滕菲        60,000       0.0181
  52       俞威波            456,000   0.1373   133     陈小松        60,000       0.0181
  53       陈水英            453,758   0.1366   134       潘静        60,000       0.0181
  54       何世兰            440,000   0.1324   135     臧宏宇        60,000       0.0181
  55       赵忠              439,120   0.1322   136     李玉华        60,000       0.0181
  56       苟辉英            432,000   0.1300   137       胡柳        51,230       0.0154
  57       苟丽              400,000   0.1204   138     罗亚玲        48,791       0.0147
  58       郝根宝            400,000   0.1204   139       王瑾        48,791       0.0147
  59       黄丽明            400,000   0.1204   140     邹欠妹        48,791       0.0147
  60       杨代祥            361,000   0.1087   141     周华蕾        48,791       0.0147
  61       肖红              335,000   0.1008   142     王富明        40,000       0.0120
  62       张少英            320,000   0.0963   143     段宜兴        40,000       0.0120
  63       方亮              317,142   0.0955   144       方祯        40,000       0.0120
  64       吴德华            300,000   0.0903   145     龙政湖        40,000       0.0120
  65       杨京梅            280,000   0.0843   146     何玉娟        40,000       0.0120
  66       易英              280,000   0.0843   147     曾国城        38,000       0.0114
  67       范展虹            243,956   0.0734   148     邵懿鑫        30,000       0.0090
  68       车文申            243,956   0.0734   149       成磊        24,395       0.0073
  69       蔡春林            243,956   0.0734   150     李万喜        24,395       0.0073
  70       梅铭              243,956   0.0734   151     赵应仿        24,395       0.0073
  71       白凤霞            243,000   0.0731   152       苏丹        21,956       0.0066
  72       袁峰              240,000   0.0722   153     葛梅芳        20,000       0.0060
  73         李静            240,000   0.0722   154       周姝         9,758       0.0029
  74       王宝国            240,000   0.0722   155     张友新         8,000       0.0024
  75       李路              225,000   0.0677   156     杨丽萍         6,000       0.0018
  76       邢建军            224,000   0.0674   157       徐工         6,000       0.0018
  77       刘敏              210,000   0.0632   158     李公博         4,879       0.0015
  78       许峰              200,000   0.0602   159     张昃辰         4,000       0.0012
  79       朱亨林            200,000   0.0602   160     沈逸轩         2,439       0.0007
  80       邓延超            200,000   0.0602         合计       332,201,107       100.00
  81       刘晓文            200,000   0.0602                                           -




                                          1-1-10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发行人组织架构图

     1、发行人组织架构

                                                      股东大会


                                                                                       监事会


                                                       董事会




                                                       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纪检监察员          总会计师




    董事会办公室        党群工作部         财务资产部               行政部              规划发展部                审计部



     2、贵阳新材组织架构
                                                           执行董事


                             审计部                                                                   监事


                                                               总经理




                                           纪
      副                副                       总                     总                       副
                                           检
      总                总                       会                     工                       总
                                           监
      经                经                       计                     程                       经
                                           察
      理                理                       师                     师                       理
                                           员




                                                                                            计
      市      行   安        人            党    财       技       品        项   工        划         生    规     资     深
                                      信
                   全        力            群    务       术       质                       与               划            圳
                                      息                                                    物
      场      政   生        资            工    资       研       保        目   程        料         产    发     材     分
                                      中
                   产        源            作    产       发       证                       控               展            公
                                      心                                     部   部
                                                                                            制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司
                                                                                            部



     3、义龙新材组织架构




                                                       1-1-10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执行董事


                     审计部                                                                 监事


                                                        总经理




                                         纪
       副                 副                    总                    总                    副
                                         检
       总                 总                    会                    工                    总
                                         监
       经                 经                    计                    程                    经
                                         察
       理                 理                    师                    师                    理
                                         员




                                                                                       计
       市      行    安        人        党     财     技        品        项   工     划          生   资      规
                                    信
                     全        力        群     务     术        质                    与                       划
                                    息                                                 物
       场      政    生        资        工     资     研        保        目   程     料          产   材      发
                                    中
                     产        源        作     产     发        证                    控                       展
                                    心                                     部
                                                                                       制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共有2家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1家分公
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子公司情况

     1、贵阳新材
  公司名称                      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6月24日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
  经营地址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振华新材持股100%
                                贵阳新材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系发行人位于贵阳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产研发基地。

     贵阳新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31日/2021年1-3月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                                          173,817.28                                  167,313.36
            净资产                                           45,377.75                                   40,992.58
            净利润                                             4,385.17                                  -7,369.49
   注:以上数据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贵阳新材历史沿革如下:

                                                     1-1-10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设立
     2009年5月25日,公司作出了股东决定,同意全资设立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09年6月23日,贵阳金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筑金阳会验字(2009)第047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09年6月23日,贵阳新材(筹)已
收到发行人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00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
资本的100%。
     2009年4月24日,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黔)登记内名预核字[2009]第
2436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了“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该企业
名称。2009年6月18日,贵阳新材向工商主管部门办理了设立登记手续。
     贵阳新材成立时,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振华新材                       3,000                          100
              合计                         3,000                          100

     (2)2011年3月增资至4,500万元
     2011年3月1日,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将贵阳新材的注册资本增至4,500万元,
新增1,500万元注册资本由公司以货币方式全额认缴。
     就 本 次 增 资 , 贵 州 仁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于 2011 年 3 月 31 日 出 具 了黔 仁 会验
[2011]01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3月30日,贵阳新材
已收到公司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1,500万元。
     2011年3月31日,贵阳新材已就本次增资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完成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贵阳新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振华新材                       4,500                          100
              合计                         4,500                          100

     (3)2011年12月增资至6,000万元
     2011年12月27日,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将贵阳新材的注册资本增至6,000万元,
新增1,500万元注册资本由公司以货币方式全额认缴。
     就本次增资,贵州仁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12月27日出具了黔仁会验
[2011]052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1年12月26日,贵阳新

                                          1-1-10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材已收到公司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1,500万元。
     2011年12月27日,贵阳新材已就本次增资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完成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贵阳新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振华新材                        6,000                          100
              合计                          6,000                          100

     (4)2012年增资至7,000万元
     2012年4月5日,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将贵阳新材的注册资本增至7,000万元,
新增1,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公司以货币方式全额认缴。
     就 本 次 增 资 , 贵 州 仁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于 2012 年 4 月 1 日 出 具 了 黔 仁 会 验
[2012]022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2年4月1日,贵阳新材
已收到公司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万元。
     2012年4月5日,贵阳新材已就本次增资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完成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贵阳新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振华新材                        7,000                          100
              合计                          7,000                          100

     (5)2016年增资至17,000万元
     2015年12月11日,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贵阳新材的注册资本增至17,000万
元,新增10,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公司以货币方式全额认缴。
     就本次增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2月28日出具了大
信验字[2015]第1-00295号《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
截至2015年12月28日,贵阳新材已收到公司以货币方式缴纳的(第一期)新增注册
资本7,000万元;同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1月14日出具
了大信验字[2016]第1-00010号《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
报告,截至2016年1月13日,贵阳新材已收到公司以货币方式缴纳的(第二期)新
增注册资本3,000万元。
     2015年12月29日,贵阳新材已就本次增资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完成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10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次增资完成后,贵阳新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振华新材                         17,000                         100
               合计                           17,000                         100

     (6)2018年增资至30,000万元
     2018年5月10日,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将贵阳新材的注册资本增至30,000万元,
新增13,000万元注册资本由公司以货币方式全额认缴。
     就本次增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5月29日出具了
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14号《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
报告,截至2018年5月10日,贵阳新材已收到公司以货币方式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3,000万元。
     2018年6月16日,贵阳新材已就本次增资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并完成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增资完成后,贵阳新材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振华新材                         30,000                         100
               合计                           30,000                         100

     2、义龙新材
  公司名称                   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7年1月24日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实收资本                   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新桥镇(义龙新材料产业
  经营地址                   园)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振华新材持股100%
                             义龙新材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系发行人位于义龙新材料产业园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研发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基地。

     义龙新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31日/2021年1-3月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                                  337,018.14                       285,531.76
          净资产                                   85,770.50                        82,806.26
          净利润                                       2,964.24                     -9,357.25
   注:以上数据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义龙新材的历史沿革如下:

                                             1-1-10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设立
     2017年1月21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
公司出资2.01亿元,持股比例为67%,与贵州义龙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义龙开投”)、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州电力”)共同出
资设立义龙新材,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
     2017年1月23日,公司与义龙开投、金州电力共同签署《关于设立贵州振华义
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之出资协议书》,约定三方共同出资设立义龙新材。同日,义龙
新材(筹)召开首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设立义龙新材。
     2018年6月14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天运(2018)
验字第90041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3月10日,义龙新
材已收到公司、义龙开投、金州电力以货币方式缴纳的首期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合计7,5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3%。其中,公司首期实际缴纳出资额2,010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6.7%;义龙开投首期实际缴纳出资额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
金州电力首期实际缴纳出资额4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
     2018年6月15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天运(2018)
验字第90042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5月30日,义龙新
材已收到公司、义龙开投、金州电力以货币方式缴纳的第二期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合计22,41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4.7%。其中,公司第二期实际缴纳出资额18,0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3%;金州电力第二期实际缴纳出资额4,320万元,占注册资
本的14.4%;截至2018年5月30日,义龙新材累计实缴注册资本3亿元,占注册资本
的100%。
     2017年1月19日,义龙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qx10登记内名预核字[2017]
第0131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了“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该企业名称。2017年1月24日,义龙新材向工商主管部门办理了设立登记手续。
     义龙新材成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振华新材             20,100          67.00
            2                义龙开投             5,100           17.00
            3                金州电力             4,800           16.00
                     合计                         30,000         100.00

     (2)收购义龙新材剩余33%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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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至9月,公司通过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公开进场交易的方式受让了
义龙开投、金州电力合计持有的义龙新材剩余3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义龙新
材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①评估及评估批复
     2018年6月25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义龙新材截至基准日
2018年5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出具了《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拟转让
股权所涉及的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8]黔第
1040号),截至2018年5月31日,义龙新材全部股东权益按收益法评估值为30,450.00
万元。
     2018年7月23日,金州电力取得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该份评估报告
的核准批复;2018年7月24日,义龙开投取得义龙新区财政局对该份评估报告的核
准批复。
     ②批准程序
     2018年7月23日,黔西南州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具《州国资委关于同意金州
电力公司转让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16%股权的批复》 州国资[2018]65号),
同意金州电力公开挂牌转让义龙新材16%的股权。
     2018年7月24日,义龙新区财政局出具《义龙新区财政局关于同意义龙新区开
发投资有限公司转让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17%股权的批复》(义财国资
[2018]1号),同意义龙开投公开挂牌转让义龙新材17%的股权。
     2018年7月24日,义龙开投国资监管单位义龙新区财政局出具批复,同意义龙
开投将所持义龙新材17%股权按评估值溢价不低于15%公开挂牌转让;金州电力上
级政府部门黔西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形成常务会议纪要,同意金州电力将所持义龙新
材16%股权按评估值溢价不低于15%公开挂牌转让。
     ③产权交易所挂牌
     2018年8月10日,义龙开投、金州电力正式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公告,拟通
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合计所持义龙新材33%股权。其中,义龙开投公开挂牌转让所
持义龙新材17%的股权(对应5,100万元出资额),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溢价15%,
即5,952.975万元;金州电力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义龙新材16%的股权(对应4,800万元
出资额),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值溢价15%,即5,602.80万元。
     ④公司内部决策及产交所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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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同意公司通过股权
竞价方式,认购义龙开投、金州电力在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公开对外转让的义龙新
材33%(合计)股权。
     2018年9月6日,挂牌公告期结束,披露期间共征集到1家意向受让方即公司,
确定本次交易以自主报价方式进行。
     ⑤转让协议签署、价款支付及交易结果确认
     2018年9月12日,公司与义龙开投、金州电力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义龙开投将其所持义龙新材17%股权以5,952.9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金州电力
将其所持义龙新材16%股权以5,602.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同日,公司完成股权
转让价款支付。
     2018年9月13日,贵州阳光产权交易所针对本次交易出具《交易凭证书》(贵
州阳光产权交易所2018凭字第52号),对本次交易予以了确认。
     ⑥工商登记
     2018年7月24日,就本次股权转让,义龙新材已对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并
于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收购完成后,义龙新材成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具体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振华新材                        30,000                       100

     (二)参股公司情况

     1、红星电子
  公司名称                   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年3月1日
  入股时间                   2016年3月1日
  注册资本                   6,850万元
  实收资本                   6,85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贵州省铜仁市大龙经济开发区草坪村
  经营地址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青岛红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37.43%
  股东构成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4.00%
                             深圳市新昊青科技有限公司                           22.00%
                             深圳鑫天瑜精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57%
  控股方                     青岛红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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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
                             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
                             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
                             废旧电动汽车底盘、锂离子电池及废料的回收、存储、拆卸、拆
                             解、再生利用;含钴、含镍、含锰、含锂材料的生产、销售、贸
                             易;化工、有色金属原材料的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
                             毒化学品)。(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
                             营)
                             红星电子是一家锂电废旧极片回收及资源再利用服务提供商,主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要从事废旧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回收处理业务,主要产品为三元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前驱体、电池级碳酸锂等。三元前驱体、电池级碳酸锂为发行人
                             生产三元正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

     红星电子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31日/2021年1-3月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                                   11,759.58                        9,913.87
            净资产                                     5,108.26                       4,972.75
            净利润                                      135.51                        -1,241.76
   注:上述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山东德盛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1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红星电子的简要历史沿革如下:
                     注册资本
  时间       事项                       股东及股权结构                     具体变更情况
                     (万元)
                                                                   青岛红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青岛红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
                                                                   发行人、深圳市新昊青科技有限
                                  司 持 股 35% 、 发 行 人 持 股
                                                                   公司、深圳鑫天瑜精选股权投资
                                  20%、深圳市新昊青科技有限
2016年3月    设立      3,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
                                  公司持股30%、深圳鑫天瑜精
                                                                   3,000万元设立红星电子,出资额
                                  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分别为1,050万元、600万元、900
                                  伙)持股15%
                                                                   万元及450万元
                                  青岛红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
                                                                   注册资本增加至6,850万元,其中
                                  司持股37.43%、发行人持股
                                                                   青岛红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增
            第一次                34.00%、深圳市新昊青科技
2020年9月              6,850                                       资1,514万元,深圳市新昊青科技
              增资                有限公司持股22.00%、深圳
                                                                   有限公司增资607万元,发行人增
                                  鑫天瑜精选股权投资合伙企
                                                                   资1,729万元
                                  业(有限合伙)持股6.57%

     2、南京卡睿
公司名称               南京市卡睿创新创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8年9月7日
入股时间               2018年9月7日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实收资本               5,000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     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B4座二层(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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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宁开发区)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武汉卡睿通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
                       中国石油化工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0.0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00%
股东构成               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上海蔚来汽车有限公司                                     10.00%
                       惠迪(天津)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10.00%
                       德新有限公司                                             10.00%
控股方                 无                                                          -
                       南京卡睿为各股东方联合设立的新能源汽车产业联合创新平台,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     旨在设立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项目库,对创新项目进行培育,目前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处于前期培育期。发行人作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厂商,后续在
                       材料技术等方面与南京卡睿存在协同。

     南京卡睿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31日/2021年1-3月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                                  4,856.56                        5,182.16
           净资产                                  4,706.42                        5,012.45
           净利润                                      -306.03                         426.79
   注:上述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3月财务数据未
经审计。


     (三)分公司情况

     1、深圳分公司
  公司名称                   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成立时间                   2014年7月22日
  经营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仔44号
                             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电子
                             新材料的生产、经营及其研究开发、技术咨询;销售:非金属矿
  经营范围
                             及制品、金属及金属矿、有色金属材料(除专项);进出口贸易(凭
                             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经营)。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振华集团持有公司37.74%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振华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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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名称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付贤民
         成立时间                            1984年10月19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246,810.96万元
         实收资本                            246,810.9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0000214403825X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
                                             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
         经营范围                            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
                                             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通
                                             讯信息整机、电子元器件产品,光机电一体化设备及服务)
                                             振华集团旗下子公司除发行人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          业务外,其余子公司主要从事通讯信息整机、电子元器件
         务的关系                            产品、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余子公
                                             司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竞争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振华集团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133,738.19          54.19%
         2         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77,397.55          31.36%
         3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6,227.23          10.63%
         4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8,821.53           3.57%
         5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26.46            0.25%
                                合计                                           246,810.96        100.00%

              振华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31日/2021年1-3月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                               1,828,280.20                       1,707,665.80
                    净资产                                 985,833.46                        945,478.96
                    净利润                                     22,669.61                      47,604.12
             注:上述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
       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振华集团除振华新材以外的主要下属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地                 主营业务
 1     苏州云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333.38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集成电路产品设计
 2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有限公司                  6,446.79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集成电路产品研发
 3        成都环宇芯科技有限公司                      200.00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电子制造
 4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52,742.94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电子制造
 5            成都华微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0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           电子制造
                                                       1-1-11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
6        贵州振华久达传动有限公司               5,079.09                                机械制造
                                                                自治州都匀市
7        贵州振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5,240.28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置业投资
8      贵州振华新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00.00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物业管理
9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     非银行金融服务
10       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12,524.36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电子产品销售
                                                                                   太阳电池组件及扣式
11        深圳市大明电子有限公司                 350.00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电池销售
12         北京振华电子有限公司                  161.00          北京市海淀区         电子产品销售
13       贵州振华建新机械有限公司                910.98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机电设备销售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
14       贵州振华红州电子有限公司                 1.00                           电子设备安装、修理
                                                                自治州凯里市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
15       贵州振华风光电子有限公司               1,672.55                            集成电路产品销售
                                                                自治州都匀市
16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480.56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电子制造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
17                                              56,013.90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化学原料销售
                  责任公司
18       贵州振华新云科技有限公司               1,800.00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电子产品销售
19       贵州振华红云电子有限公司               4,075.59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电子制造
20       江苏振华新云电子有限公司               13,000.00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电子制造
21     中国振华集团云科电子有限公司             26,090.96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电子制造
22     中国振华集团永光电子有限公司             28,543.78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集成电路产品设计
23        深圳振华富电子有限公司                19,435.00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      电磁产品研发
24       深圳市振华微电子有限公司               6,810.00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集成电路产品研发
25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宇光电工有限公司           15,921.00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电子制造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
26       贵州振华华联电子有限公司               15,297.87                               电子制造
                                                                自治州凯里市
27       贵州振华群英电器有限公司               14,287.26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电子制造
     贵州振华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有限                       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
28                                              2,500.00                                电子制造
                   公司                                       技术产业开发区
                                                                                   锂离子电池、超级电容
29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6,558.77     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
                                                                                     器及储能系统研发
30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建新机电有限公司           4,962.00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电子产品销售
31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新天动力有限公司           2,448.70      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      工业气体生产
32      东莞市中电桑达科技有限公司              13,550.00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        电子制造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国电子通过振华集团、中电金投和深科技间接控
       制公司合计48.09%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芮晓武
         成立时间              1989年05月26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1-1-11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1,848,225.199664万元
         实收资本              1,848,225.199664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100010249W
         股东构成              国务院持股100.00%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66号甲1号楼19层
         产经营地址
                               电子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仪表、电子整机产品、电子应
                               用产品与应用系统、电子专用设备、配套产品、软件的科研、开发、
                               设计、制造、产品配套销售;电子应用系统工程、建筑工程、通讯
                               工程、水处理工程的总承包与组织管理;环保和节能技术的开发、
                               推广、应用;房地产开发、经营;汽车、汽车零配件、五金交电、
         经营范围
                               照像器材、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服装的销售;承办展览;房屋修
                               缮业务;咨询服务、技术服务及转让;家用电器的维修和销售。(市
                               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电子以提供电子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为主营业务,核心业务关
                               系国家信息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命脉,是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
                               企业和国务院认定的以网信产业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中国电子
                               自身不参与或从事具体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      中国电子控制的企业中,涉及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
         行人主营业务的关      的企业为彩虹集团下属的彩虹新材料。除此之外,中国电子控制的
         系                    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彩虹新材料现
                               有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及正常经营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具
                               体分析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同
                               业竞争”

            中国电子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3月31日/2021年1-3月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总资产                                 34,497,123.34                 34,965,947.80
                  净资产                                 11,028,555.52                 10,979,742.70
                  净利润                                     62,188.59                      40,668.50
          注:上述2020年度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中国电子主要下属企业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地               主营业务
 1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75,094.30        北京市海淀区         非银行金融服务
 2        中电长城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                11,000.00         北京市海淀区             电子制造
 3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70,000.00         北京市海淀区               工程
 4         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                      -            北京市海淀区             电子制造
                                                                    中国(上海)自由
 5        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55,000.00                                  物业投资
                                                                      贸易试验区

                                                  1-1-11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07,000.00      北京市石景山区          电子工程
7       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         44,621.25        北京市昌平区        计算机系统服务
8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48,000.00        北京市昌平区           信息安全
                                                             中国(四川)自由
9         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3,362.07                               电子制造
                                                               贸易试验区
10        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            1,728.29        北京市海淀区        贸易经纪与代理
11         北京华利计算机有限公司              200.00         北京市海淀区           信息服务
12        武汉中元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50.00          武汉市江岸区             物业
13          武汉长江电源有限公司              2,847.20        武汉市桥口区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14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510,000.00       深圳市南山区           电子制造
15      甘肃长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4,090.10        兰州市安宁区           电子制造
16      文思海辉愿景(开曼)有限公司        0.45万美元          开曼群岛             电子制造
17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543,363.29       南京市鼓楼区           电子制造
18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64,000.00        深圳市福田区           电子制造
19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69,421.60        北京市海淀区        贸易经纪与代理
20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251,716.70       北京市海淀区       电子真空器件制造
                                                             中国(上海)自由
21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403,506.10                            集成电路设计
                                                               贸易试验区
22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46,810.96       贵阳市乌当区         其他电子制造
23      成都中电锦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5,000.00        成都市新都区           高新电子
24       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          32,000.00        东莞市虎门镇        房地产开发经营
25         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100,000.00      长沙高新开发区         互联网服务
26          中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4,000.00        北京市昌平区         其他电子制造
                                                             深圳市前海深港
27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100,000.00                           非银行金融服务
                                                                 合作区
28        深圳中电蓝海控股有限公司            2,000.00        深圳市南山区        租赁和商务服务
29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0      天津华苑产业区       租赁和商务服务
30   中电(海南)联合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50,000.00        海南省澄迈县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电脑监视器及平面电
31             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4,000.00万美元      百慕大群岛
                                                                                      视产品
32               华电有限公司              2,461.68万港元       中国香港             贸易代理
33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49,456.28        北京市昌平区         信息安全软件
34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47,125.94       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电子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相
35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92,818.21       深圳市南山区
                                                                                      关服务
36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91,383.85        南京市玄武区           电子制造
                                                                                电子整机产品、新兴电
37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41,321.97        深圳市南山区
                                                                                      子元器件
38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70,412.16        上海市徐汇区         集成电路设计
39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480.56        贵阳市乌当区         电子信息产品
40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52,956.70       南京市浦口区           电子制造
41        中电光谷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0万港元      开曼群岛        产业园区开发和运营
42           SOLOMON SYSTECH              50,000.00万港元       开曼群岛        专有集成电路晶片及
                                           1-1-11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INTERNATIONAL) LIMITED                                                  系统解决方案
          (晶门科技有限公司)
43       中国电子华大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万港元    百慕大群岛        集成电路设计
                                                                              太阳能光伏及新型电
44      彩虹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7,632.21            咸阳市
                                                                                    子材料
45    昆山协多利洁净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10,100.00      昆山市陆家镇            洁净产品
46       北京确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790.74       北京市海淀区       集成电路测试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
     有争议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
     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三)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控股股东外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
     股东有中电金投及其关联方深科技(000021)、鑫天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鑫天瑜
     六期、国投基金。
          1、中电金投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电金投持有振华新材8.67%的股份,为公司实际
     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9年02月15日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万元
     股东构成                        中国电子持股100%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天津华苑产业区海泰西路18号北2-204工业孵化-5-81
                                     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财
     经营范围                        务顾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      中电金投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和资产管理,与发行人主
     务的关系                        营业务无直接联系且不存在有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2、深科技(000021)
          截至2021年3月31日,深科技持有振华新材1.69%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
     国电子控制的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1985年07月04日

                                             1-1-11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册资本                            147,125.9363万元
实收资本                            147,125.9363万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
                                    开发、生产、经营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及其外部设备、
                                    通讯设备、电子仪器仪表及其零部件、元器件、接插件
                                    和原材料,生产、经营家用商品电脑及电子玩具(以上
                                    生产项目均不含限制项目);金融计算机软件模型的制
                                    作和设计、精密模具CAD/CAM技术、节能型自动化机
                                    电产品和智能自动化控制系统办公自动化设备、激光仪
                                    器、光电产品及金卡系统、光通讯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
经营范围                            的技术开发和安装工程。商用机器(含税控设备、税控
                                    系统)、机顶盒、表计类产品(水表、气表等)、网络
                                    多媒体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及服务;金融终
                                    端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
                                    务及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房屋、设
                                    备及固定资产租赁;LED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城市亮化、照明工程的设计、
                                    安装、维护;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深科技主要从事集成电路半导体存储、计量系统、自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
                                    化设备、工业物联网产品等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
务的关系
                                    直接联系且不存在有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深科技的股东构成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538,558,777                    36.61
  2              博旭(香港)有限公司                       106,649,381                     7.25
  3                       翁仁源                              46,880,000                    3.19
  4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5,747,347                    1.07
  5          深圳前海万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6,035,157                    0.41
  6                       罗永民                               5,543,777                    0.3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
  7                                                            4,363,370                    0.3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8                        李伟                                3,885,400                    0.26
  9                       熊文力                               3,740,362                    0.2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中证央企
 10      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3,571,100                    0.24
                         金
 11                   其他公众股东                          736,284,692                    50.04
                       合计                                1,471,259,363                  100.00
      注:中国电子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无偿受让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深科技股份

       3、鑫天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鑫天瑜六期
       鑫天瑜投资与鑫天瑜六期的普通合伙人均为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为受同一主体控制的两家合伙企业,构成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
                                             1-1-12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日,鑫天瑜投资与鑫天瑜六期合计持有振华新材10.57%的股份。
       (1)鑫天瑜投资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鑫天瑜投资直接持有振华新材7.56%的股份。鑫天
 瑜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舟山鑫天瑜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
 公司名称                         名:深圳鑫天瑜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编号:S80767)
 成立时间                         2015年08月04日
 注册资本                         8,800.50万元
 实收资本                         8,800.50万元
                                  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
 基金管理人
                                  P1016605)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301-2069室(自贸试验区内)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实业;
                                  股权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经营范围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
                                  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       鑫天瑜投资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与发行人
 务的关系                         主营业务无直接联系且不存在有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鑫天瑜投资的出资人构成和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
 1                                   普通合伙人            0.25               0.01
               限公司
 2               罗国平              有限合伙人            100                1.14
 3               史明明              有限合伙人            230                2.62
 4               曾叙涛              有限合伙人            100                1.14
 5               吴   军             有限合伙人            100                1.14
 6               孙   广             有限合伙人            260                2.95
 7               王喜龙              有限合伙人            100                1.14
 8               李   淼             有限合伙人            250                2.83
 9               胡   浩             有限合伙人            150                1.70
 10              陈诗丽              有限合伙人           1,005               11.42
 11              刘明利              有限合伙人            150                1.70
 12    深圳市华融丰实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50                3.98
 13              唐谟胜              有限合伙人            100                1.14
 14              张立改              有限合伙人            200                2.27
 15              成海凤              有限合伙人            300                3.40
 16              杨   隽             有限合伙人            100                1.14
 17              李   琛             有限合伙人            170                1.93
                                          1-1-12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8              魏   侃           有限合伙人             100                1.14
19              周   姝           有限合伙人             900               10.23
20              乔   珊           有限合伙人             200                2.28
21              何玉清            有限合伙人             100                1.14
22              朱东方            有限合伙人             100                1.14
23              陈   剡           有限合伙人             100                1.14
24      浙江浩顺商贸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100              12.50
25              曾凤武            有限合伙人             200                2.27
26              曾汉钦            有限合伙人             100                1.14
27              黄   昳           有限合伙人             160                1.82
28              黄庆华            有限合伙人             125                1.42
29              刘胜梅            有限合伙人             840                9.53
30              杨   娟           有限合伙人             100                1.14
31              张振新            有限合伙人             175                1.99
32              杨宗源            有限合伙人             300                3.40
33              王永珂            有限合伙人             100                1.13
34              李必成            有限合伙人             235                2.67
35              刘素萍            有限合伙人             100                1.13
36              汪更平            有限合伙人             100                1.13
37              伍   杰           有限合伙人             0.25               0.01
                       合计                            8,800.50            100.00

     (2)鑫天瑜六期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鑫天瑜六期直接持有振华新材3.01%的股份。鑫天
瑜六期的基本情况如下:
                               深圳鑫天瑜六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
公司名称
                               编号:SCA899)
成立时间                       2016年03月07日
注册资本                       10,000.5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50万元
                               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
基金管理人
                               P1016605)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科技园高新南四路18号创维半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导体大厦东座605室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
                               项目另行申报);股权投资;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
                               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
经营范围
                               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
                               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
                               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
                               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     鑫天瑜六期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与发行人
                                       1-1-12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务的关系                           主营业务无直接联系且不存在有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鑫天瑜六期的出资人构成和出资比例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0.25              0.0025
               伍杰                     有限合伙人           0.25              0.0025
    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99.9950
                       合计                                10,000.50          100.0000

     4、国投基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投基金直接持有振华新材7.16%的股份。国投基
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基金编号:SN9420)
成立时间                         2016年03月04日
注册资本                         1,00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1,000,000.00万元
基金管理人                       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编号:P1032007)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1142号23幢4064-31室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         国投基金主营业务为创业投资、投资管理,与发行人主
业务的关系                       营业务无直接联系且不存在有相同或相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国投基金的出资人构成和出资比例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0              0.50
     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10,000             21.00
     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            有限合伙人         200,000             20.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乾平涌顺投资管理
                                         有限合伙人         154,000             15.4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珞佳熙明投资管理
                                         有限合伙人         115,500             11.5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             10.0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80,000              8.00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7,000              7.70
西藏藏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38,500              3.85
 上海双创孵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20,000              2.00
                          合计                             1,000,000           100.00




                                            1-1-12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332,201,107股,本次拟公开发行110,733,703股,占发
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假设
本次公开发行110,733,703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序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东名称/姓名
号                          股份(股)        持股比例(%)         股份(股)        持股比例(%)
1     振华集团(SS)          125,380,000                  37.74       125,380,000                  28.31
2     中电金投(SS)           28,786,812                   8.67        28,786,812                   6.50
3         鑫天瑜投资           25,120,000                   7.56        25,120,000                   5.67
4           国投基金           23,785,600                   7.16        23,785,600                   5.37
5           鑫泰中信           10,000,000                   3.01        10,000,000                   2.26
6         鑫天瑜六期           10,000,000                   3.01        10,000,000                   2.26
7             董侠              7,800,000                   2.35         7,800,000                   1.76
8            熊小川             5,980,000                   1.80         5,980,000                   1.35
9            向黔新             5,600,000                   1.69         5,600,000                   1.26
10     深科技(CS)             5,600,000                   1.69         5,600,000                   1.26
11          德笙投资            5,000,000                   1.51         5,000,000                   1.13
12          银河粤科            4,879,120                   1.47         4,879,120                   1.10
13          青域知行            4,879,120                   1.47         4,879,120                   1.10
14          鼎洪投资            4,879,120                   1.47         4,879,120                   1.10
15           施全根             4,600,000                   1.38         4,600,000                   1.04
16           王钦万             3,600,000                   1.08         3,600,000                   0.81
     其他持股1%以下
17                             56,311,335                  16.95        56,311,335                  12.71
           股东
     本次发行A股流通
18                                        -                    -       110,733,703                  25.00
         股股东
            合计              332,201,107                 100.00       442,934,810                 1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前十名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振华集团(SS)                              125,380,000                    37.74
      2                中电金投(SS)                               28,786,812                     8.67
      3                  鑫天瑜投资                                 25,120,000                     7.56
      4                   国投基金                                  23,785,600                     7.16
      5                   鑫泰中信                                  10,000,000                     3.01
      6                  鑫天瑜六期                                 10,000,000                     3.01

                                                1-1-12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7                     董侠                                 7,800,000                     2.35
      8                     熊小川                               5,980,000                     1.80
      9                     向黔新                               5,600,000                     1.69
      10               深科技(CS)                              5,600,000                     1.69
                     合计                                      248,052,412                    74.68
      注1: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该办法所称国有股东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
和单位,其证券账户标注“SS‖:(一)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境内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二)第一
款中所述单位或企业独家持股比例超过50%,或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第一大股东的境内企业;
(三)第二款中所述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各级境内独资或全资企业。
      注2: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国有股东标准,但政府部门、
机构、事业单位和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行为的境内外企业,
证券账户标注为“CS‖。


       (三)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在公司任职情况
  1             董侠                      7,800,000                 2.35       董事、副总经理
  2            熊小川                     5,980,000                 1.80             -
  3            向黔新                     5,600,000                 1.69      副董事长、总经理
  4            施全根                     4,600,000                 1.38             -
  5            王钦万                     3,600,000                 1.08             -
  6            赵孝连                     2,500,000                 0.75             -
  7             吴勇                      1,900,000                 0.57             -
  8             陈林                      1,890,000                 0.57             -
  9            李淑花                     1,600,000                 0.48             -
 10             潘丹                      1,400,000                 0.42             -
            合计                         36,870,000                11.09             -

       (四)发行人股份中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1、国有股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中振华集团、中电金投、深科技为国有股
东。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
  1             振华集团                      125,380,000                  37.74         SS
  2             中电金投                        28,786,812                   8.67        SS
  3                深科技                        5,600,000                   1.69        CS
                             合计                                          48.09          -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核发的《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
理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0]392号),确认振华集团、中电金投的证券账

                                               1-1-12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户应标注“SS”标识,深科技的证券账户应标注“CS”标识。
     2、外资股份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中葛梅芳系中国澳门籍,持股数量20,000
股,持股比例0.01%,属于外资股东。

     (五)发行人“三类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合计共有160名在册股东,其中20名为机构
股东、140名为自然人股东。发行人直接股东中20名机构股东均系根据中国法律合
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或慈善基金组织,发行人直接股东中不存
在契约性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等‘三类股东’的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持股5%以下的小股东青域知行存在其间接出资人为‘三类股
东’的情形。除青域知行外,其他机构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出资人为‘三类股东’
的情形。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青域知行持有发行人4,879,120股股份,占发行人
股本总额的1.4687%。经核查,青域知行的间接出资人存在‘三类股东’的情形,
具体情况如下:




                                    1-1-12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间接持
                                                       基金管理         间接持
     发行人直                                                    有发行        属发行
                                                       人/信托计        有发行
序号 接股东名             “三类股东”名称                       人股权        人股东                                             持股结构图
                                                       划管理人         人股权
       称                                                        数量          层级
                                                         名称           比例
                                                                 (股)
                                                       上海国泰
                                                                                                                                  苏州工业园区元禾秉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
                                                       君安证券                                               青域
 1              国君资管1628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381,175 0.1147% 第三层    发行人    1.47%               30.00%    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26.04%
                                                       资产管理                                               知行                                                       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                                                              上海科创中心一期           上海科创中心             上海国际
                                                                                                            青域
 2              上信-上海科创母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有限    275   0.0001% 第四层   发行人    1.47%
                                                                                                            知行
                                                                                                                     8.00%   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0.31%   股权投资基金    23.00%   信托有限
                                                         公司                                                                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

 3              合世家(基石)专项私募投资基金7007号               9,758 0.0029%
 4           合世家(基石)专项私募投资基金7009号           9,758 0.0029%
    青域知行 合世家专项私募投资基金7019GS号       苏州天恩
 5                                                         78,066 0.0235%
     (持股 合世家(基石)专项私募投资基金8005A 成合资产
 6 1.4687%)                                      管理有限 29,275 0.0088%
             号                                                                                               青域                宁波合钰股权投资合                   苏州天恩成合资产管
                                                    公司                  第三层          发行人    1.47%               5.20%                             73.08%
 7           合世家(基石)专项私募投资基金8009号           9,758 0.0029%                                     知行                伙企业(有限合伙)                       理有限公司
 8              合世家专项私募投资基金8012号                       9,758 0.0029%
 9              合世家(基石)专项投资基金8001号       上海犇牛 19,516 0.0059%
10              合世家(基石)专项投资基金8003号       投资管理 9,758 0.0029%
 11             合世家(基石)专项投资基金8005号       有限公司 9,758 0.0029%

                                                       云南国际
                                                                                                              青域                宁波合钰股权投资合                      云南国际信托
12              云南信托-合禧世家008号家族信托         信托有限 19,516 0.0059% 第三层     发行人    1.47%               5.20%                              7.69%
                                                                                                              知行                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公司
                                                         公司

                             合计                                 586,371 0.1765%                                                   586,371
               注:为方便管理,上海犇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三支基金的股权份额亦登记在苏州天恩成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名下。上海犇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天恩成合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均作出确认。根据宁波合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天恩成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犇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说明,宁波合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计32名出资人,仅包含上述序号3-12的10名“三类股东”及其他2名自然人通过宁波合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定向投资青域知行并对发行人间接拥有权益。




                                                                                          1-1-12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经核查:
             1、发行人控股股东即第一大股东振华集团、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系国有企
        业,不属于“三类股东”。
             2、发行人间接股东中的“三类股东”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已纳入国家金
        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并已按照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或报告程序,其管理人也已
        依法注册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序                  产品备案                           产品备案                管理人登 管理人登记编
   “三类股东”名称                  产品存续期                   管理人名称
号                    日期                               编号                  记日期 号/机构编码
                                                                  上海国泰君安
  国 君 资 管 1628 定 2016年8月                                                2013年5月
1                                       永久           SG8603     证券资产管理           PT0700000196
  向资产管理计划         17日                                                     8日
                                                                    有限公司
  上信-上海科创母                              ZXDB35S201
                  2018年6月 2017年6月至2029年6             上海国际信托 2007年8月 K0020H23100
2 基金集合资金信                               80601014616
                     26日          月                        有限公司      2日       0001
  托计划                                            9
                             于2016年9月13日成
  合世家(基石)专
                   2016年9月 立,存续期5年(根据
3 项私募投资基金                                        SL8644
                      14日 情况,基金管理人有
  7007号
                                 权延长2年)
                            于2016年11月24日成
  合世家(基石)专
                   2016年11 立,存续期5年(根据
4 项私募投资基金                                        SL8669
                    月29日 情况,基金管理人有
  7009号
                                权延长2年)
                               于2017年2月28日成
  合世家专项私募
                     2017年3月 立,存续期5年(根据
5 投 资 基 金 7019GS                                   SR8662     苏州天恩成合
                        14日 情况,基金管理人有                                2017年3月
  号                                                              资产管理有限             P1062020
                                   权延长2年)                                    22日
                                                                      公司
                             于2017年8月31日成
  合世家(基石)专
                   2017年9月 立,存续期4年(根据
6 项私募投资基金                                       SW7056
                      11日 情况,基金管理人有
  8005A号
                                 权延长2年)
                            于2016年10月12日成
  合世家(基石)专
                   2016年10 立,存续期5年(根据
7 项私募投资基金                                        SL8674
                    月13日 情况,基金管理人有
  8009号
                                权延长2年)
    合 世 家 专 项 私 募 2017年6月 于2017年6月16日成
8                                                       ST1694
    投资基金8012号          23日     立,存续期5年
                                  于2016年6月3日成
  合世家(基石)专
                      2016年6月 立,存续期5年(根据               上海犇牛投资 2015年1月
9 项 投 资 基 金 8001                                   SJ8787                             P1007197
                         23日 情况,基金管理人有                  管理有限公司    29日
  号
                                    权延长2年)

                                                  1-1-12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于2016年6月8日成
   合世家(基石)专
                       2016年6月 立,存续期5年(根据
10 项 投 资 基 金 8003                                       SJ8791
                          28日 情况,基金管理人有
   号
                                     权延长2年)
                                 于2016年6月14日成
   合世家(基石)专
                       2016年6月 立,存续期5年(根据
11 项 投 资 基 金 8005                                       SJ8792
                          23日 情况,基金管理人有
   号
                                     权延长2年)
     云南信托-合禧世 2020年6月 无固定期限(原则上 ZXD32Y2020 云南国际信托 2007年8月 K0055H25301
12
     家008号家族信托    10日     不超过99年)     05100011982  有限公司      8日       0001

                 3、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针对上述序号3-12的“三类股东”依据《关于
         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以下简称“《指导意
         见》”)核查情况如下:
                                                                        是否存在杠 是否存在分 是否存在多
          序号             “三类股东”名称              管理人名称
                                                                           杠          级       层嵌套
           3     合世家(基石)专项私募投资基金7007号                      否          否         否
           4     合世家(基石)专项私募投资基金7009号                      否          否         否
                                                         苏州天恩成合
           5     合世家专项私募投资基金7019GS号                            否          否         否
                                                         资产管理有限
           6     合世家(基石)专项私募投资基金8005A号                     否          否         否
                                                             公司
           7     合世家(基石)专项私募投资基金8009号                      否          否         否
           8     合世家专项私募投资基金8012号                              否          否         否
           9     合世家(基石)专项投资基金8001号                          否          否         否
                                                         上海犇牛投资
           10    合世家(基石)专项投资基金8003号                          否          否         否
                                                         管理有限公司
           11    合世家(基石)专项投资基金8005号                          否          否         否
                                                         云南国际信托
           12    云南信托-合禧世家008号家族信托                            否          否         否
                                                           有限公司

                 基于上述情况,序号3-12的“三类股东”,不存在杠杆、分级、嵌套等不符
         合《指导意见》规定的情形,不涉及相关过渡期安排,对发行人持续经营不存在
         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序号1、2号的“三类股东”的管理人上海国泰君
         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未出具相关确认文件。但鉴于:
         (1)序号1、2号“三类股东”所出资的苏州工业园区元禾秉胜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上海科创中心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国内知名投资
         机构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科创中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
         基金,直接或间接投资了多家内地上市公司及拟上市公司,如中谷物流(603565)、
         澜起科技(688008)、艾力斯(688578)等;(2)序号1、2号“三类股东”合计

                                                    1-1-12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为0.1148%,占发行人总股本的比例较小;(3)序号1、
2号“三类股东”系属于发行人第三、四层级的间接股东;因此,上述事项对发
行人持续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次发行人IPO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三类股东”中持有权益
的情形。
     5、关于“三类股东”相关的存续安排及锁定承诺,首先,发行人直接股东
不存在“三类股东”,经核查直接机构股东(包括青域知行)存续期安排及有关
承诺,发行人直接股东均已作出合理安排,符合现行锁定期和减持规则要求。其
次,针对青域知行间接出资人中的“三类股东”,相关方青域知行及其出资人苏
州工业园区元禾秉胜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科创中心一期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合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
州天恩成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犇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均已做出如下承诺:
“将遵守现行锁定期和减持规则的要求,在振华新材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减持本单
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振华新材股份。如本单位存续期在振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期,本单位首先将调整存续期限以满足有关股票限售
期和减持的相关规定。同时,如因本单位间接出资人存在产品存续期不符合振华
新材IPO现行锁定期、减持规则的相关要求,本单位将积极负责协商、整改。如
未能完成上述调整存续期限、整改事项,本单位将确保在持有振华新材股份至振
华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对本单位间接持有的振华新
材股份进行清算出售。上述清算行为将在振华新材上市、锁定期限依法结束后,
按照上市后减持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部退出振华新材后进行。”
    根据上述“三类股东‖的存续期安排及上表相关各方承诺,发行人“三类股
东”已作出合理安排,可确保符合现行锁定期和减持规则要求。

     (六)最近一年发行人新增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最近一年发行人不存在新增股东的情形。




                                 1-1-13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七)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情况

          发行人20名机构股东中,除中国振华、中电金投、深科技及天大基金会外,
     其余机构股东均为私募投资基金金融产品。经核查,该等基金已办理私募基金备
     案,其管理人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的情况如下:
                  是否为 是否已履
序   机构股东名                                                                           基金管理人
                  私募基 行备案程           备案时间      登记编号      基金管理人
号       称                                                                                 登记编号
                    金     序
1     中国振华       否                不适用(系中国电子控股的国有企业,不属于私募基金)
2     中电金投       否            不适用(系中国电子100%持股的国有企业,不属于私募基金)
                                                                     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
3    鑫天瑜投资      是           是      2015年12月3日    S80767                       P1016605
                                                                       管理有限公司
                                                                     国投(上海)创业投
4     国投上海       是           是     2016年12月22日   SN9420                        P1032007
                                                                       资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
5     鑫泰中信       是           是      2018年1月3日     S32517                             注
                                                                           限公司
                                                                     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
6    鑫天瑜六期      是           是     2017年12月27日   SCA899                        P1016605
                                                                       管理有限公司
7      深科技        否                       不适用(系上市公司,不属于私募基金)
                                                                     北京德道厚生投资管
8     德笙投资       是           是     2017年10月17日   SX0128                        P1064107
                                                                         理有限公司
                                                                     银河粤科私募基金管 GC1900001
9     银河粤科       是           是      2014年4月29日   SD2847
                                                                         理有限公司        774
                                                                     杭州青域资产管理有
10    青域知行       是           是      2018年3月21日   SY3834                        P1017750
                                                                           限公司
                                                                     深圳市招银鼎洪投资
11    鼎洪投资       是           是      2018年9月14日   SEK793                        P1063345
                                                                       管理有限公司
                                                                     嘉兴中电朝云投资管
12    天津鑫合       是           是      2018年7月23日   SED664                        P1067303
                                                                         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加法创业投资
13    加法壹号       是           是      2017年5月23日   ST3915                        P1062263
                                                                         有限公司
                                                                     江西裕润立达股权投
14    深圳立达       是           是     2018年12月26日   SET772                        P1001496
                                                                       资管理有限公司
                                                                     江西裕润立达股权投
15    北京立达       是           是      2014年4月29日   SD3706                        P1001496
                                                                       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创维投资管理企
16    南山创维       是           是      2017年5月17日   ST3318                        P1030250
                                                                       业(有限合伙)
                                                                     江西裕润立达股权投
17    江西立达       是           是      2014年4月29日   SD4171                        P1001496
                                                                       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海长益投资管
18    中海投资       是           是      2016年9月29日   SL0594                        P1001567
                                                                     理中心(有限合伙)
19   天大基金会      否    不适用(系在天津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慈善基金组织,属公益性、非营利性

                                                1-1-13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是否为 是否已履
序   机构股东名                                                                               基金管理人
                   私募基 行备案程            备案时间         登记编号      基金管理人
号       称                                                                                     登记编号
                     金     序
                                                        社团法人,不属于私募基金)
                                                                          珠海横琴晖鸿创富股
20    慧银投资         是         是        2018年10月25日     SEN364                        P1068396
                                                                          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注: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办理证券公司直投业务直投子公司信息报备,鑫泰中信系中信建投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证券公司直投基金,不需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

            如上所述,发行人股东中,私募投资基金股东均依法履行了私募投资基金备
     案手续,其基金管理人也依法履行了管理人登记程序,该等金融产品股东已依法
     纳入金融监管。

            (八)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
     自持股比例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关联关系
                                             (%)
             振华集团         125,380,000         37.74
                                                          振华集团、中电金投、深科技均为中国电子
      1      中电金投          28,786,812          8.67
                                                          实际控制的企业
              深科技            5,600,000          1.69
            鑫天瑜投资         25,120,000          7.56 鑫天瑜投资、鑫天瑜六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
            鑫天瑜六期         10,000,000          3.01 均为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向黔新            5,600,000          1.69
      3                                                   向黔新与李筑明为表兄弟关系
              李筑明             121,978           0.04
              赵孝连            2,500,000          0.75
                                                          赵孝珊与赵孝连为姐弟关系、赵孝连与陈飘
      4       陈飘飘             200,000           0.06
                                                          飘为夫妻关系
              赵孝珊             160,000           0.05
             深圳立达           1,951,648          0.59
                                                          深圳立达、北京立达、江西立达的执行事务
      5      北京立达           1,463,736          0.44
                                                          合伙人的委派代表均为陈利
             江西立达           1,200,000          0.36
               吴勇             1,900,000          0.57
      6                                                   吴勇、吴杰为兄弟关系
               吴杰                98,000          0.03
             南山创维           1,440,000          0.43 王俊生为南山创维之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派
      7
              王俊生             140,000           0.04 代表
               蔡健             1,219,780          0.37
      8                                                   蔡健、陈清洁为翁婿关系
              陈清洁             487,912           0.15
              张少英             320,000           0.10
      9                                                   张少英、王宇为母子关系
               王宇              120,000           0.04

     10      中海投资           1,032,000          0.31 徐工为中海投资之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中



                                                  1-1-13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徐工                 6,000     0.0018 海长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执行事
                                               务合伙人;北京左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李公博                4,879     0.0015 中海投资10%份额,北京左契科技发展有限公
                                               司执行董事李俨与李公博为姑侄关系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形式的关联关系。

      (九)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在公司担任
序号       姓名                         提名人              本届董事会任职期限
                      的董事职务
  1       侯乔坤        董事长          振华集团           2019年6月-2022年6月
  2       向黔新       副董事长         振华集团           2019年6月-2022年6月
  3       朱枝勇             董事       振华集团           2019年6月-2022年6月
                                      鑫天瑜投资、
  4        伍杰              董事                          2019年6月-2022年6月
                                        鑫天瑜六期
  5        董侠              董事       董事会             2019年6月-2022年6月
  6        王敬              董事       振华集团           2019年6月-2022年6月
  7        程琥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9年6月-2022年6月
  8        梅益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9年6月-2022年6月
  9       余传利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9年6月-2022年6月

      上述各位董事简历如下:
      侯乔坤先生,侗族,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获学士学位;2001年3月至2003
年5月在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在职学习,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2年7
月至2019年5月,历任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室干事、团工委副
书记、书记,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党办)主任、党
委宣传部部长、《振华报》主编、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行政总监;2019
年5月至今,任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20
年9月,任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月至2020年9月,任贵州
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5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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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向黔新先生,汉族,196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
程技术应用研究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毕业于天津大学,获学士学位。
1989年8月至1992年2月,任贵州省化工研究院助理工程师;1992年3月至1993年7
月,任广东省顺德市华宝精细化工厂工程师、部门经理;1993年8月至1999年4
月,任深圳市金湖企业公司化工厂厂长;1999年5月至2004年4月,任振华集团深
圳电子有限公司新光源厂厂长;2004年4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总经理;2009年6月至今,兼任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
年1月至今兼任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9月至今,任贵州振
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朱枝勇先生,汉族,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
级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7月至2018年8月,历任中国振华电子集团
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办事员、生产运行部办事员、生产运行部主任科员、发展改革
部副部长、发展改革部部长、规划科技部部长。2018年9月至今,任中国振华电
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规划科技部部长。2019年6月至今,任贵州
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伍杰先生,汉族,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2004年7月毕业于湖南工商大学,获学士学位。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任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银行部理财经理;2007年8月至2008年9月,任华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经理;2008年9月至2015年10月,任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
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侠先生,汉族,196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1983年至1985年贵州省国防科工办干部;1985年至1999年,任深圳市金鹏实
业公司市场部经理;1999年5月至2004年6月,任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新光源厂销售部经理;2004年4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4
年6月至2015年5月、2019年6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9年6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贵州
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敬先生,汉族,198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民进会员,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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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7月至2004年3月,任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律师
助理;2004年3月至2005年5月,任贵州佳昌实业有限公司进出口部主办;2005
年10月至2011年11月,历任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改革部办事
员、业务主办;2011年12月至2017年6月,历任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政策
法规部主任科员、高级业务经理;2009年9月至2015年5月,兼任贵州振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5年5月至2017年6月,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程琥先生,汉族,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学历,教授,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9月至2000年7月于厦门大学化学专业获得学士学位,
2000年9月至2007年5月于厦门大学物理化学专业获得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2007
年6月至2010年6月,任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8年10月至
2010年8月,于厦门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2010年至今,任贵州师范大学材料化
学系主任。2019年6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梅益先生,汉族,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学历,教授,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7月毕业于贵州工学院,获学士学位;2000年6月毕业
于贵州工业大学,获硕士学位;2005年6月毕业于浙江大学,获博士学位。2000
年至2005年,任贵州工业大学教师;2005年至今,任贵州大学教师。2019年6月
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传利先生,汉族,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年7月至1998年6月,历任贵阳矿山机器厂财
务处会计、科长、处长助理;1998年7月至今,历任贵州仁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员、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董事长。2019年6月至今,任贵州振华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如下:
                      在公司担任
序号       姓名                    提名人          本届监事会任职期限
                      的监事职务
  1       胡光文      监事会主席   振华集团       2019年6月-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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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鑫天瑜投资、
  2       潘敏嫦             监事                      2020年6月-2022年6月
                                          鑫天瑜六期
  3       苟辉英       职工监事         职工代表大会   2019年6月-2022年6月

      上述各位监事简历如下:
      胡光文先生,汉族,1977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7月至2001年3月,任中国振华集团宇光分
公司会计;2001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03
年1月至2006年2月,任京瓷振华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会计;2006年3月至2006年8
月,任贵州省乡镇企业担保中心业务经理;2006年9月至2017年6月,任中国振华
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任科员、财务资产部副部长;2017年7月至今,任中
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9年6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潘敏嫦女士,汉族,196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1986年8月至1998年7月,任深圳大鹏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会计;1998年8月
至2002年6月,任深圳市多媒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2年7月至2017年5月先
后任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财务部经理、深圳产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7
年6月至今任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贵
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苟辉英女士,汉族,196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7月至2005年7月,任贵阳轴承厂会计;2005年8月至
2009年5月,任贵州捷安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9年6月至2018年12月,历
任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19年1月至今,任贵州振
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兼审计部经理。2012年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
工程师、总会计师。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1                        向黔新                        总经理
      2                         董侠                        副总经理
      3                         王敬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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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刘进                    总会计师
     5                       梅铭                    总工程师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向黔新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董侠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王敬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刘进先生,汉族,197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7月至2001年2月,任中国振华集团宇光电工厂会计;2001
年3月至2006年4月,任振华科技宇光分公司成本管理科长;2006年4月至2009年3
月,任贵州振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09年4月至2011年5月,任贵州振
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1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上海中电振华晶体
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营业部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州振华
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梅铭先生,汉族,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8年6月至2001年9月,任浙江省温州市温州三维集团公司
华星涂料分公司职工;2004年6月至2005年3月,任深圳市星原燃气轮机维修开发
有限公司研发人员;2005年3月年至2006年5月,任深圳市海川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研发人员;2006年5月至2007年7月,任深圳市科宏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级工程
师;2007年7月至2011年9月,任东莞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11年9
月至2017年1月,任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17年1月至今,任贵州
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9年7月至今,
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四)核心技术人员

     1、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标准
     (1)目前在公司技术研发部担任重要职务,或在其他部门从事研发工作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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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及丰富的经验;
     (2)对公司主要产品的技术研发具有重要、突出的贡献。
     2、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计10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1                       向黔新               副董事长、总经理
     2                        梅铭                    总工程师
     3                        李路                    研发总监
     4                       周朝毅               技术研发部副经理
     5                       王丽娟               技术研发部副经理
     6                       黎永志               品质保证部副经理
     7                       王旭毅                 生产部副经理
     8                        顾然                品质保证部副经理
     9                       王庭超                 生产部副经理
    10                        张佳                品质保证部副经理

     上述核心技术人员的简历如下:
     向黔新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梅铭先生,简历参见本节之“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的简要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
     李路先生,汉族,198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2009年7月至2011年4月,就职于东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研发实
验室工程师;2011年5月至2015年6月,任深圳市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
副经理;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2017
年1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部总监;2017年2月至今,兼任贵州
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研发部总监。
     周朝毅女士,汉族,198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毕业于贵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11
年6月至2017年12月,历任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工程部(现合并为技术
研发部)技术员、技术研发部产业化工程师;2018年1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
料有限公司技术研发部副经理。
     王丽娟女士,汉族,198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毕业于贵州大学,获学士学位。2011年3月至2017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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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任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工程部(现合并为技术研发部)工程师、技
术研发部产业化工程师;2018年1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研发
部副经理。
     黎永志先生,苗族,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群众,本科学历,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2009年2月至2014年1月在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函授学
习,获本科学历。2001年7月至2006年12月,任贵州东伟药业班长;2007年1月至
2009年3月,任贵州西南钛业班长;2009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贵州振华新材料
有限公司品管部电性能制程员、主管;2018年1月至今,任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
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副经理。
     王旭毅先生,苗族,198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群众,本科学历,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2011年毕业于贵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11
年4月至2019年6月,历任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主办、生产主管;2019
年7月至今任生产部副经理。
     顾然女士,汉族,199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毕业于海南大学应用化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13年6月
至2018年3月,任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电性能测试员;2018年1月至今任贵州
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副经理。
     王庭超先生,汉族,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群众,大专学历,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2009年毕业于贵州师范大学,获大学专科学历。2009年7月至2017
年12月,历任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员、生产主办、生产主管;2018年1
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部副经理。
     张佳女士,汉族,198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群众,大专学历,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2006年毕业于贵阳学院生物制药专业,获大专学历。2007年6月至2009
年2月任西南钛业班长;2009年4月至2013年7月,任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品
管主管;2013年8月至2017年10月,历任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产品工程部(现
合并为技术研发部)副经理、生产部副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贵州振华新材
料有限公司品质保证部副经理。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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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单位兼职情况如下:
         在公司所任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职务
                                 振华集团              副总经理   发行人控股股东
                                                      总经理、执
                         北京振华电子有限公司                    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行董事
                      南京市卡睿创新创业管理服务有
侯乔坤    董事长                                         董事     发行人的参股公司
                                限公司
                       贵州振华万象温泉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发行人董事长担任副董事长的其
                        中国新世界电子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他企业
         副董事长、
向黔新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总经理
                                                      董事、总经
                                 振华集团                        发行人控股股东
朱枝勇     董事                                         理助理
                       贵州振华风光半导体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鑫天
                      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 总经理、执
                                                              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鑫天瑜六
                                  司                 行董事
                                                              期的普通合伙人
                       深圳鑫天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鑫天
 伍杰      董事              (有限合伙)                 伙人   瑜投资的关联方
                      浙江达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的其他企业
                        深圳市具客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发行人董事担任监事的其他企业
                      深圳前海丰泰永年投资管理有限                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
                                                       执行董事
                                  公司                            司参股公司
         董事、副总
 王敬    经理、董事    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参股公司
           会秘书
                                                      执行董事、 发行人董事担任执行董事、总经
                        贵州康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梅益     独立董事                                      总经理   理的其他企业
                                 贵州大学                教师     -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长的其他企
                         贵州仁信会计师事务所           董事长
                                                                  业
                                                                  发行人董事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
余传利    独立董事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企业
                                                      董事、总经 发行人董事担任董事、总经理的
                      贵州仁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理     其他企业
                      贵州龙里银星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人    发行人董事担任高管的其他企业
 程琥     独立董事                                    材料化学系
                             贵州师范大学                        -
                                                          主任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胡光文 监事会主席                振华集团             财务部部长 发行人控股股东
                       贵州振华万象温泉有限公司          监事     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

                                            1-1-14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成都华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发行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股东鑫天
                    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
潘敏嫦     监事                                     财务总监     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鑫天瑜六
                                司
                                                                 期的普通合伙人
 刘进    总会计师     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董事       发行人参股公司

         公司部分董监高存在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关联企业领取收入情况,具体如下:
    序                在发行人担任   从关联企业领
           姓名                                                领取薪酬关联单位
    号                    职务       取收入的情况
    1     侯乔坤          董事长       领取薪酬                     振华集团
    2     朱枝勇           董事        领取薪酬                     振华集团
    3      伍杰            董事        领取薪酬       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4      梅益          独立董事      领取薪酬              贵州康安特科技有限公司
    5     余传利         独立董事      领取薪酬               贵州仁信会计师事务所
    6     胡光文       监事会主席      领取薪酬                     振华集团
    7     潘敏嫦           监事        领取薪酬       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上述在关联方领取薪酬的董监高中,侯乔坤、朱枝勇、胡光文均为发行人控
    股股东振华集团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监事,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
    系,未在发行人处领薪,其劳动关系均在振华集团,并在振华集团领取工资;伍
    杰、潘敏嫦为发行人5%以上股东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监事,与
    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未在发行人处领薪,其劳动关系均在深圳前海鑫天瑜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并领取相应工资;梅益、余传利为公司独立董事,其在担任董事或
    高管的其他企业领取相应津贴。上述董监高在关联方领取薪酬均为其正常任职所
    领取,不存在关联方为发行人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存在的亲属关
    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十二、发行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签署的重
    大协议及履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公司独立董事
    与公司签署了劳务合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和

                                          1-1-14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竞业限制协议。上述协议履行情况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
     除上述协议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与公司签
署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协议。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变动情况

     (一)董事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董事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                           人员                       变动原因
                             侯乔坤、向黔新、李树军、董
 2018年1月-2019年6月                                                   -
                                 侠、王鸿科、王敬
                                                          原董事任期届满,董事会换届,
                             侯乔坤、向黔新、董侠、朱枝
                                                          且随着公司发展和治理结构的
    2019年6月至今            勇、王敬、伍杰、程琥、梅益、
                                                          不断完善,公司新增独立董事,
                                       余传利
                                                              董事会人数有所增加

     最近两年,公司董事变化系原董事任期届满、董事会换届导致,且随着公司
发展和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公司新增独立董事,董事会人数有所增加。公司董
事会核心成员一直保持稳定,上述变化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监事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监事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                           人员                       变动原因
 2018年1月-2019年6月             司勇、单群、苟辉英                    -
 2019年6月-2020年6月            胡光文、单群、苟辉英      原监事任期届满,监事会换届
    2020年6月至今              胡光文、潘敏嫦、苟辉英        原监事因个人原因辞任

     最近两年,公司监事变化系原监事任期届满、监事会换届及原监事因个人原
因辞任导致,上述变化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时间                           人员                       变动原因
2018年1月-2019年6月             向黔新、王敬、刘进                    -
                                                     为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健全公司
2019年6月至2020年11     向黔新、董侠、闵沛农、王敬、 管理架构,公司聘任董侠、闵沛
         月                     刘进、梅铭           农担任副总经理,聘任梅铭担任
                                                               总工程师


                                          1-1-14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闵沛农于2020年11月年满法定退
                           向黔新、董侠、王敬、刘进、梅
   2020年11月至今                                          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辞去公
                                       铭
                                                                 司副总经理职务

     2019年6月前,振华新材母公司层面高级管理人员为总经理向黔新、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王敬和总会计师刘进3人。为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健全公司管理
架构,2019年6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董侠、闵沛农担任副总经理,
聘任梅铭担任总工程师。在此聘任之前,董侠、闵沛农已长期在公司子公司贵阳
新材担任副总经理职务多年,梅铭已长期在公司子公司贵阳新材担任总工程师职
务多年。因年满法定退休年龄,闵沛农于2020年11月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因
此,上述变化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两年,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一)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股) 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向黔新        副董事长、总经理                5,600,000                      -      1.69%
 伍杰               董事                               -            2,870,505       0.86%
 董侠         董事、副总经理                  7,800,000                      -      2.35%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王敬                                           200,000                      -      0.06%
                会秘书
苟辉英              监事                        432,000                      -      0.13%
 梅铭            总工程师                       243,956                      -      0.07%
 李路            研发总监                       225,000                      -      0.07%
   注:公司董事伍杰及其配偶陈诗丽通过鑫天瑜投资、鑫天瑜六期间接持有公司2,870,505股,占公司总
股本0.86%。


     (二)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的情况。


                                          1-1-14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的程序

     公司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原则是:(1)
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主要由基本年
薪和效益年薪组成,其中基本年薪按月发放,效益年薪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
酬考核委员会考核确定并经董事会批准后发放;(2)对于独立董事,公司给予
固定津贴,按月平均发放;(3)职工代表监事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人力资
源部依据公司的相关政策确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确定依据主要是公司
人事考核相关制度,其中,董事、监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由董事会审议确定。

     (二)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重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于报告期内的薪酬总额及其
占公司利润总额的比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薪酬总额                   361.55           640.98            838.56           1,008.30
   利润总额                  8,662.61     -20,475.29           3,442.56           7,663.95
     占比                      4.17%           -3.13%           24.36%             13.16%
   注:因年满法定退休年龄,闵沛农于2020年11月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上表中薪酬总额未包含闵沛
农报告期内取得的薪酬。


     (三)最近一年薪酬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2020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姓名                      职务                      2020年从公司领取薪酬


                                         1-1-14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           侯乔坤                   董事长                              -(注)
   2           向黔新      副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77.03
   3            王敬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4.36
   4            伍杰                     董事                               -(注)
   5           朱枝勇                    董事                               -(注)
   6            董侠                董事、副总经理                           79.00
   7            程琥                   独立董事                               4.80
   8            梅益                   独立董事                               4.80
   9           余传利                  独立董事                               4.80
   10           刘进                   总会计师                              63.71
   11          胡光文                 监事会主席                            -(注)
   12          苟辉英                    监事                                36.02
   13          潘敏嫦                    监事                               -(注)
   14           梅铭           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64.36
   15           李路                 核心技术人员                            38.53
   16          周朝毅                核心技术人员                            42.57
   17          王丽娟                核心技术人员                            39.02
   18          黎永志                核心技术人员                            24.04
   19          王旭毅                核心技术人员                            21.82
   20           顾然                 核心技术人员                            25.15
   21          王庭超                核心技术人员                            25.33
   22           张佳                 核心技术人员                            25.64
    注:在公司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中,侯乔坤、朱枝勇、胡光文均为发行人
控股股东振华集团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监事,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未在发行人处领薪;
伍杰、潘敏嫦为发行人5%以上股东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或监事,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未
在发行人处领薪。

       除上述薪酬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未在公
司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七、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十八、发行人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变化情况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3月末,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1,284
人、1,383人、1,362人、1,713人。
                                                                                       单位:人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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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员工人数                 1,713              1,362                   1,383              1,284

                     (二)员工结构情况

                     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员工结构情况如下:
                     1、员工专业构成
                             类别                            人数                               占比
                        生产人员                                           1,045                             61.00%
                        销售人员                                             11                               0.64%
                        研发人员                                            220                              12.84%
                        管理人员                                            437                              25.51%
                             合计                                          1,713                         100.00%

                     2、员工学历构成
                             类别                            人数                               占比
                       硕士及以上                                             6                               0.35%
                             本科                                           324                              18.91%
                       大专及以下                                          1,383                             80.74%
                             合计                                          1,713                         100.00%

                     3、员工年龄构成
                             类别                            人数                               占比
                        25岁以下                                            102                               5.95%
                     25岁(含)-35岁                                        883                              51.55%
                     35岁(含)-45岁                                        496                              28.96%
                       45岁及以上                                           232                              13.54%
                             合计                                          1,713                         100.00%

                     (三)公司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聘用员工,
             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1、公司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人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员工
截止日期              实缴     实缴比    实缴    实缴比   实缴    实缴比     实缴     实缴比   实缴    实缴比    实缴      实缴比
             人数
                      人数          例   人数      例     人数       例      人数       例     人数      例      人数        例
2018.12.31   1,284    1,272    99.07%    1,272   99.07%   1,272   99.07%    1,272     99.07%   1,272   99.07%    1,270     98.91%
2019.12.31   1,383    1,380    99.78%    1,380   99.78%   1,380   99.78%    1,380     99.78%   1,380   99.78%    1,381     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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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1,362    1,204   88.40%   1,204   88.40%   1,204   88.40%   1,204   88.40%   1,204   88.40%   1,183   86.86%
2021.3.31    1,713    1,550   90.48%   1,550   90.48%   1,542   90.02%   1,550   90.48%   1,542   90.02%   1,558   90.95%
                 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
             10号)、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贵州省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截至报告期末,贵州省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缴比例整体较高。
             少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的主要原因:①部分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
             ②新员工在当月缴交时点后入职,当月无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2020年12月及
             2021年3月末,基于新冠疫情好转,业务需求增长带来的人力资源需求,社会保
             险当月缴交时点后新入职员工数量较多,导致当期末实缴比例暂时性下降;③部
             分新员工系农村户口,入职当月仍缴纳新农合,当月无法同时缴纳医疗保险及生
             育保险。
                     少部分员工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主要原因:①部分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住
             房公积金;②新员工在当月缴交时点后入职,当月无法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中2020
             年12月及2021年3月末,基于新冠疫情好转,业务需求增长带来的人力资源需求,
             住房公积金当月缴交时点后新入职员工数量较多,导致当期末实缴比例暂时性下
             降。
                     2、主管机关对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出具的合规证明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均已取得其所在地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
             的证明,其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行政
             处罚的情形。
                     3、控股股东对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出具的承诺函
                     振华集团对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出具如下承诺:
                     “公司及其子公司已依法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如公司及
             /或其子公司因本次发行上市前存在违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相关规定而被
             主管部门要求补缴或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因员工追索而被司法部门或相关机构
             判令赔偿,本单位将承担在公司及/或其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应补缴的社会保
             险费、住房公积金、应支付的赔偿金及其他因此所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以确保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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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

     1、主营业务
     公司2009年在国内外较早完成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一次颗粒大单晶材
料的研发及生产。经多年的研发及培育,目前公司已实现涵盖中镍、中高镍及高
镍全系列大单晶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产业化生产及销售,也是钴酸锂、复
合三元等多品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商。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提供
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领域产品所用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新能源汽车领域正
极材料,涵盖包括中镍、中高镍及高镍在内的多种型号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酸
锂三元正极材料(NCM),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产品;消费电子用正极材料,主要
包括高电压钴酸锂、复合三元正极材料以及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
     正极材料是锂离子动力电池的核心关键材料,其特性直接影响锂离子动力电
池的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安全性能等核心性能指标。三元正极材料因其具有高
能量密度、较好的循环稳定性、安全性以及较高的性价比,2018年以来已成为市
场份额最大的动力电池正极材料,是国内外动力电池的主流正极材料之一。根据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
盟数据数据,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分别为
36.26GWh、56.89GWh、62.2GWh、63.3GWh,其中三元动力电池装机量分别为
14.78GWh、30.1GWh、40.5GWh、39.7GWh,占比分别为40.76%、52.91%、65.11%、
62.72%,三元动力电池装机量占比整体呈逐步上升态势。
     公司2009年在全行业较早推出第一代一次颗粒大单晶NCM523产品,由于其
具备优异的高温高电压循环稳定性及安全性能,使得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
料在行业中引起广泛关注,于2014年较早在新能源汽车上批量应用。经多年的研
发及市场培育,公司于2016年推出第二代一次颗粒大单晶NCM523产品,提高了
材料的比容量。公司于2017年推出第三代一次颗粒大单晶NCM523产品,实现动
力学稳定性的突破,使材料的比容量及倍率性能进一步提高,同时循环后直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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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增长得到有效抑制。自2018年开始,为提高产品性价比并提升能量密度,公司
陆续开发出一次颗粒大单晶中高镍低钴6系及高镍低钴8系产品,并已实现批量生
产和销售,满足下游客户及市场需求。公司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技术对
国内动力电池行业技术路线产生一定贡献。目前全球动力电池市场已形成中日韩
三足鼎立的局面,从技术路线和发展方向来看,中国的动力电池除二次颗粒团聚
体三元正极材料体系外,还有独特的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体系,增强了
市场竞争力。

                  公司与同行业大单晶材料发展时间对比图
                2009年 ~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全行业较早推出第一代
               大单晶材料中镍产品

                                      第二代大单晶
                                      材料中镍产品
   公司
                                                第三代大单晶
                                                材料中镍产品

                                                           第一代大单晶材料
                                                           中高镍、高镍产品

               国内同行业以二次颗粒材料为主,
               大单晶材料推广慢、占比小
    国内
  同行业
                                                大单晶材料成为行业重点发展方向


 国外同行
 业—日韩      国外同行业专注于二次颗粒材料体系
 企业为主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和生产,成功研发并形成
一系列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包括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三元材料合成
技术、大单晶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材料合成技术、高电压钴酸锂材料合成技术、
多晶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合成技术、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合成技术、正极材
料掺杂技术、正极材料表面改性技术等。公司相关产品和技术已获授权15项发明
专利(其中国内发明专利14项、国外发明专利1项)和1项实用新型专利,先后获
得中国专利优秀奖、贵州省专利金奖、贵州省科技进步二等奖、贵州省科技成果
转化二等奖、2020年贵州省高价值专利等国家级、省部级奖励9项。2018年12月,
公司成功进入工信部第三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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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规模位居国内行业前列,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
署日,公司已形成年产3.7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能力。其中,高镍(Ni
≥80mol.%)三元正极材料生产能力1.3万吨(全面兼容中镍、中高镍系列产品生
产),中高镍(50mol.%80mol.%,与高镍NCM三元正极材料在性能和
应用领域上较为接近,行业统称为高镍材料。从分布区域来看,日本电池企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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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镍材料以NCA为主,韩国电池企业高镍NCM和NCA均有,我国电池企业主要为
高镍NCM。
     钴酸锂(LCO)、锰酸锂(LMO)、磷酸铁锂(LFP)以及三元正极材料(NCM
及NCA)主要技术性能及应用领域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镍钴锰酸锂(NCM)
            中镍、中高镍 高镍三元      钴酸锂         锰酸锂    磷酸铁锂   镍钴铝酸锂
   项目
            (镍5系、镍6 (镍8系、镍 (LCO)        (LMO)     (LFP)    (NCA)
                系)       9系)
工作电压       3.6-3.8V       3.7-3.8V     3.7V       3.8V        3.2V      3.7-3.8V
  比容量
               150-205         190-220    140-200    100-120    135-145     190-220
(mAh/g)
循环性能          高             中         中         低          高          中
   成本           中            较高        高         低          低         较高
安全性能         较好           较差        差        良好         好         较差
综合回收
                  高             高         高        较低         低          高
  价值
            能量密度高、
                                      体积能量                              能量密度
            循环寿命长、 高能量密度、                          安全性高、
   优点                              密度高、回 价格低廉                  高、回收价
            安全性较好、 回收价值高                              价格较低
                                      收价值高                                值高
            回收价值高
                                                                           成本较高、
                             成本较高、安            能量密度     能量密度
                                          成本高、安                       安全及循环
   缺点       成本较高       全及循环性              低、循环寿 低、回收价
                                          全性较差                         性能有待提
                             能有待提升                命短         值低
                                                                               升
                                                               新能源商用
           新能源乘用车                                                   新能源乘用
                                                    小动力及   车、价格敏
主要应用领 及3C、小动力 新能源乘用                                        车,目前日
                                            3C      新能源专   感的新能源
    域     (电动工具、   车及3C                                          本电池企业
                                                      用车     乘用车及储
             二轮车等)                                                     应用居多
                                                                 能领域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伴随着锂离子电池产业的快速发展,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利用成为一个日益
凸显的行业问题,废旧锂离子电池的回收是环境友好与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从
环境友好角度考虑,废旧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利用是实现资源闭环二次利用、降低
有价金属(相对价值较高、资源相对匮乏的金属)开采的重要途径;从经济角度
考量,废旧锂离子电池的回收是提高锂离子电池性价比、推动产业链良性发展的
有效解决方案。废旧锂离子电池中的有价金属元素主要包括锂、钴、镍、锰、铜、
铝。由于不同的正极材料中金属含量存在较大差异,采用不同正极材料生产的锂
离子电池的回收利用价值存在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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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元正极材料所含有价金属含量远高于锰酸锂和磷酸铁锂,因此综合回收价
值更高。考虑金属价格波动的影响,钴酸锂及三元正极材料采用回收原料生产的
电池成本比采用矿石开采冶炼原料生产的电池成本更低,有利于回收产业链的良
性发展,最终体现为终端产品价格的下降,有利于钴酸锂及三元正极材料持续获
得竞争优势。与此同时,磷酸铁锂和锰酸锂资源回收价值偏低、成本偏高,成为
其良性发展的阻碍,需要进一步开发新的回收技术及工艺,降低回收成本,实现
资源的有效回收利用。
     (3)三元正极材料是当前动力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主流选择
     在动力电池领域,正极材料经历了由锰酸锂、磷酸铁锂至三元正极材料为主
的发展历程,三元正极材料在动力电池领域的应用范围不断提升,2018年以来已
成为市场份额最大的动力电池正极材料,是当前动力电池行业的主流选择之一。
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数据,2017年、2018年、2019
年、2020年,我国动力锂离子电池装机量分别为36.26GWh、56.89GWh、62.2GWh、
63.30GWh,其中三元正极材料动力电池装机量分别为14.78GWh、30.10GWh、
40.50GWh、39.70GWh,占比分别为40.76%、52.91%、65.11%、62.72%,三元
正极材料动力电池装机量占比整体呈逐步上升态势。受2020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
动力电池市场磷酸铁锂版车型集中发布的影响,2020年磷酸铁锂电池装机量占比
有所上升。具体如下:
                                                                                     单位:GWh

国内新能源汽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车市场         装机量      占比      装机量   占比      装机量    占比    装机量      占比
三元正极材料
                    39.70 62.72%        40.50   65.11%      30.10 52.91%     14.78     40.76%
    电池
磷酸铁锂电池        23.20 36.65%        20.80   33.44%      22.20 39.02%     17.97     49.56%
锰酸锂电池及
                     0.40      0.63%     0.90   1.45%        4.59   8.07%     3.51      9.68%
    其他
     合计           63.30      100%     62.20    100%       56.89   100%     36.26      100%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

     2、三元正极材料市场概况
     (1)三元正极材料产业链
     三元正极材料产业链涉及环节较多,产业链结构较为复杂。此处列示发行人
主要产品NCM三元正极材料的产业链。NCM三元正极材料产业链主要分为上游
三元前驱体、碳酸锂等供应商、中游三元正极材料制造商、下游锂电池生产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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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以及应用层面的新能源汽车、3C及小动力(电动工具、二轮车等)、储能等领域。
       公司业务位于产业链中游三元正极材料制造。具体如下:

        镍精矿
                            氢氧化钠

         废镍
         合金
                                                                                  新能源
                            硫酸镍         三元
                                                                                    汽车
                                         前驱体
       镍电解废
         料
                                                           三元正极      三元
                                                             材料      锂电池
         废旧
         电池                                                                     3C及
                                                                                  小动力
       铜镍矿副
                            硫酸钴       碳酸锂
         产品


       煤粉、生
                            硫酸锰        氢氧
         锰粉
                                          化锂                                    储能领域


                              氨水




                (2)按镍含量差异区分,三元正极材料分为低镍、中镍、中高镍和高镍等
       细分类型,中镍市场份额目前处于领先地位,预计中高镍、高镍市场份额呈上升
       趋势
                三元正极材料通常指层状镍钴锰酸锂(NCM)或镍钴铝酸锂(NCA),由于
       其具备较高的能量密度、较好的循环稳定性、较好的安全性能以及较高的性价比,
       已成为我国乃至全球动力电池所使用的份额占比最高的正极材料。根据镍含量的
       差异,当前行业主流的三元正极材料可以分为低镍(以NCM333等3系为主)、中
       镍(以NCM523等5系为主)、中高镍(以NCM613、NCM622等6系为主)和高镍
       (以NCM811等8系为主),能量密度随着镍含量的提高而提升。各类三元正极材
       料的构成及特性、应用领域具体如下:
序   三元正极材
                         代表产品                           主要特点                       市场份额
号     料分类
               代表产品NCM333,其
      低镍(以 镍、钴、锰三种元素摩 第一代三元正极材料,循环稳定性、安全性能等特
                                                                                  较少应用,
1    NCM333等3 尔比分别为3:3:3,镍含 性相对均衡,由于成本较高、能力密度偏低,当前
                                                                                  份额较低
      系为主) 量处于较低水平,属于 较少应用于动力电池领域
               低镍产品
               代表产品NCM523,其      中镍产品是国内推出的第一代应用于动力电池的
                                                                                       目前主流产
      中镍(以 镍、钴、锰三种元素摩    三元正极材料,因其具备优异的高温高电压循环稳
                                                                                       品,2020年
2    NCM523等5 尔比分别为5:2:3,镍含   定性、安全性能及动力性能等特点,在行业中获得
                                                                                       产量占比
      系为主) 量处于中等水平,属于    广泛的关注。经过多年的发展,中镍产品凭借其较
                                                                                       53%
               中镍产品;实际比容量    高的性价比、制作工艺较成熟、能够满足大部分锂


                                                 1-1-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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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0-190mAh/g,已产业 离子电池设计需要等优势,成为当前国内应用范围
                 化 单 体 电 芯 能 量 密 度 最广、市场占有率最高的三元正极材料
                 140-220Wh/kg
               代表产品NCM622,其         中高镍产品由于其镍含量更高,具有相比中镍产品
               镍、钴、锰三种元素摩       更高的比容量,同时其生产工艺相对接近中镍产
    中高镍(以 尔比分别为6:2:2,镍含      品,无需高镍产品严苛的生产工艺,因此其逐渐发
    NCM622、 量处于中高等水平,属         展成为三元正极材料市场中重要的产品种类。由于 2020年产量
3
    NCM613等6 于中高镍产品;实际比        中高镍产品具有进一步降低钴含量的可能及相对 占比20.0%
      系为主) 容量160-190mAh/g,已       高镍产品更简易的生产工艺,其具有更高性价比的
               产业化单体电芯能量密       特点和市场潜力,预计未来中高镍产品的市场份额
               度160-240Wh/kg             将持续增长
                                          高镍产品由于其镍含量高,相对于其他三元正极材
              代表产品NCM811,其
                                          料具有显著的比容量优势,用于生产高能量密度的
              镍、钴、锰三种元素摩
                                          动力电池,通常应用于具备长续航能力的高端新能
              尔比分别为8:1:1,镍含                                                      2020年产量
     高镍(以                             源汽车市场。近年来补贴政策向具有长续航能力和
              量处于较高水平,属于                                                       占 比 22% ,
4   NCM811等8                             高动力电池能量密度的新能源汽车倾斜,高镍产品
              高镍产品;实际比容量                                                       预计呈上升
     系为主)                             迎来有利的政策环境并取得较好的发展。由于高镍
              190-220mAh/g,已产业                                                       趋势
                                          产品具备高比容量的特性,预计未来将长期运用于
              化单体电芯能量密度
                                          高端新能源汽车的细分市场,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
              180-250Wh/kg
                                          的深入发展,其市场份额有望获得进一步提升

           目前国内主流的方形、软包动力电池等主要使用以NCM523为主等中镍产品
      作为其正极材料,目前中镍三元正极材料占据市场主导地位:根据鑫椤资讯数据,
      2019年国内三元正极材料累计产量约为19.7万吨;其中,中镍5系产量12.27万吨,
      占比62.3%;中高镍6系产量3.74万吨,占比19.0%;高镍8系产量2.13万吨,占比
      10.8%;低镍3系及NCA产量合计1.53万吨,占比7.8%。

                         2019年三元正极材料各型号产量占比
                                          6.1%
                                   1.7%


                      10.8%
                                                                       5系

                                                                       6系

                                                                       8系

                                                                       3系
                   19.0%                                               NCA


                                                              62.4%




         数据来源:鑫椤资讯

                                                 1-1-17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20年国内三元正极材料累计产量约21万吨,其中中镍
5系产量占比53%,较2019年下降9.4个百分点;中高镍6系产量占比20%,较2019
年增加1个百分点;高镍8系产量占比22%,较2019年增加11.2个百分点;低镍3
系及NCA产量合计占比5%,较2019年下降2.8个百分点;中高镍、高镍三元正极
材料2020年产量占比合计增加12.2个百分点。具体如下:
各系列三元正极材料占比       2019年             2020年   2020年较2019年增幅
        中镍5系              62.4%               53%           -9.4%
       中高镍6系             19.0%               20%           1.0%
        高镍8系              10.8%               22%           11.2%
    低镍3系及NCA             7.8%                5%            -2.8%
   数据来源:鑫椤资讯

     在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高端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不断释放、安全性越来越
受到重视的背景下,通过低钴/无钴化以提高产品性价比、在确保安全性能的前
提下增加镍含量以提升能量密度是三元正极材料行业的发展趋势,客观反映了中
高镍、高镍三元正极材料市场份额逐年上升的发展状态,预计中高镍、高镍市场
份额呈上升趋势。
     (3)从技术角度,三元正极材料主要分为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体系及二次
颗粒团聚体技术体系,同时各厂商在烧结次数、烧结窑炉设计、温度控制、掺杂
包覆元素等生产工艺方面也存在差异
     目前全球动力电池市场已形成中日韩三足鼎立的局面,从技术路线和发展方
向来看,日韩的动力电池主要采用二次颗粒团聚体技术体系,中国的动力电池除
二次颗粒团聚体三元正极材料体系外,还有独特的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
体系,增强了市场竞争力。相对于二次颗粒团聚体技术,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
极材料在高温高电压循环稳定性、结构稳定性、安全性能等方面具有优势。根据
鑫椤资讯数据并经测算,2018年、2019年,国内采用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生产的
三元正极材料产量占比分别为29.17%、40.10%;2020年在国内中镍5系三元材料
结构中,采用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生产的三元正极材料产量占比为47.17%。
     此外,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制备技术普遍采用高温固相烧结法,但烧结次数、
烧结温度选择、窑炉设计、气氛控制等对最终产品性质有重要影响。上述因素的
不同组合决定了不同企业产品综合竞争力的差异。针对不同产品及客户需求,公
司大单晶生产工艺分为三次烧结及二次烧结工艺,而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采用二


                                      1-1-17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次烧结工艺。与二次烧结工艺相比,三次烧结工艺在三元前驱体选择的宽泛性、
工艺兼容性以及产品的晶体结构完整性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并可以改善镍含量
不断提升对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结构稳定性、安全性和循环性能带来的负面影响,
适应了行业发展对未来正极材料产品的技术及工艺需求。
     (4)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市场容量整体保持持续增长态势
     ①受益于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市场的蓬勃发展,2016年至2018年我国
三元正极材料市场增长较快,受补贴退坡调整幅度加大、下游需求冲击导致产品
价格下调等因素影响,2019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市场增速有所下滑
     三元正极材料是当前市场份额最大的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已成为动力电池行
业的主流选择之一。三元正极材料行业发展迅速,出货量不断提升,市场规模持
续扩容。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调研数据,2018年至2020年,三元
正极材料市场规模分别为263亿元、285亿元、315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52.60%、
8.37%、10.53%;同期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分别为13.68万吨、19.2万吨、23.6
万吨,同比增速分别为58.89%、40.35%、22.92%。

                2018年至2020年三元正极材料市场规模与出货量
                      市场规模(单位:亿元)          出货量(单位:万吨)
                                                                 315         25.0
      300                                 285
                     263                                          23.6
      250
                                                                             20.0
      200                                      19.2

      150                                                                    15.0
                        13.7
      100

       50                                                                    10.0
                    2018                  2019                  2020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

     2018年,下游终端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动力电池市场规模及装机量快速增长,
同时三元正极材料因其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好、电化学性能稳定、低温性能好
等特点逐渐成为动力电池应用的主流正极材料之一。在此背景下,同期我国三元
正极材料的市场规模及出货量也呈快速增长态势。
     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补贴政策调整幅度加大,推高了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


                                          1-1-17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车的成本,抑制了新能源汽车的销量,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下滑:2019年7月至
12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分别为8万辆、8.5万辆、8万辆、7.5万辆、9.5万辆、
16.3万辆,同比分别下滑4.76%、15.84%、33.88%、45.65%、43.79%、27.56%。
下游需求下滑对动力电池装机量及三元正极材料2019年销量增长产生一定不利
影响。此外,受上游原材料三元前驱体、碳酸锂等市场价格下滑及下游需求冲击
影响,2019年三元正极材料平均价格同比下降明显:根据上海有色网(SMM)
数据,2018年、2019年,NCM523全年平均价格分别为19.97万元、14.18万元,
同比降幅为28.99%;NCM622全年平均价格分别为20.45万元、15.85万元,同比
降幅为22.49%。上述因素导致三元正极材料2019年市场规模增速较同期有所下滑。
       ②受国内外新冠疫情爆发等因素影响,我国三元正极材料配套动力电池装机
量2020年1月以来同比呈下滑态势,随着新冠疫情逐渐得到有效控制、新能源汽
车补贴政策趋于稳定、新能源汽车整体竞争力的提升,我国三元正极材料配套动
力电池装机量逐渐恢复并于2020年7月起同比实现正增长
       2020年1月至9月,我国各月三元正极材料配套动力电池装机量及同比增长率
具体如下:
4.5                                                                                               4.22      80%
  4                                                                                                         60%
                                                                                    57% 3.52
3.5                                                                              3.26
                                                                    3                               45% 40%
  3                                                                                         30%
                                         2.62         2.67                                                  20%
2.5                            2.22
                                                                                                            0%
  2
         1.58
                                               -30%                                                         -20%
1.5                                                         -28%
                                                                         -36%                               -40%
  1
            -54% 0.52             -43%
0.5                                                                                                         -60%
                        -72%
  0                                                                                                         -80%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2020年各月三元正极材料配套动力电池装机量(GWh)                              同比增速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

       自2020年1月份以来,受到国内外新冠疫情相继爆发的影响,假期延长,全
国各地企业一段时期内陷入停工停产状态,我国经济增长遇到较强阻力,消费者
购车需求受到抑制,下游市场销量下滑带动三元正极材料配套动力电池装机量也




                                                  1-1-17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呈下滑态势: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0年上半年我国三元
正极材料配套动力电池装机量合计为12.62GWh,同比下滑40.9%。
     随着国内新冠疫情逐渐得到有效防控、各地企业逐渐复工复产、补贴政策趋
于稳定,同时在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不断升级及规模效应不断体现的背景下,我
国新能源汽车车型的性能不断提升,价格不断走低,且在续航里程、智能化、安
全性等方面不断突破,性价比的提升使得新能源车型的竞争力不断增强,动力电
池装机量逐渐恢复,带动我国三元正极材料配套装机量逐渐恢复并于2020年7月
起同比实现正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0年7-9月,
我国三元正极材料配套动力电池装机量分别为3.26GWh、3.52GWh、4.22GWh,
同比分别增长57%、30%、45%。
     ③长期来看,在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产业链不断完善、新能源车型竞争力不
断提升、三元正极材料能量密度、安全性等性能不断优化的背景下,预计我国三
元正极材料市场将持续保持增长态势,成长空间广阔
     从终端新能源汽车需求来看,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
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
达20%左右,进一步强化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发展力度。随着新能源汽车在续航里
程、安全性能、智能网联等方面整体竞争力的提升,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认可度
的不断增强,终端需求呈不断扩大趋势,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升,行业
成长空间广阔。

                        渗透率(新能源汽车销量/汽车销量)
     25%


     20%                                                                 20%


     15%


     10%

                               4.47%             4.63%       5.40%
      5%
                2.69%

      0%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5年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及相关政策整理

     随着新能源汽车在续航里程、安全性能、智能网联等方面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1-1-17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认可度的不断增强,终端需求呈不断扩大趋势,预计我国动
力电池市场将持续保持增长态势,成长空间广阔。
                           我国动力电池2020年至2025年装机量预测
 450                                                                            431.02
                                                                                            190%
 400

 350                                                               334.73
                                                                                            140%
 300
                                                         239.69
 250
                                                                                            90%
 200                                   71.02%
                                                161.04
                                                     66.31%
 150                                                          48.84%
                                       96.83                           39.65%
 100                                                                            28.77%      40%
         56.96    62.21       56.62
  50                  9.22%
                                  -8.99%
   0                                                                                        -10%
         2018年   2019年   2020年E 2021年E 2022年E 2023年E 2024年E 2025年E
                           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预测(Gwh)     增速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

       结合下游需求,一方面,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企业不断加大新产能投资
扩产,例如根据公开披露资料,宁德时代2019年产能53GWh,预计到2025年达
到389.5GWh,下游动力电池企业扩产计划带动未来年度三元正极材料需求提升。
另一方面,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的不断提升,加上小动力、3C市场
需求,将带动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不断提升。根据高工锂电(GGII)调研数据,
预计2021年至2025年全球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将保持持续增长,2025年全球三元
正极材料出货量预计达到150万吨。具体如下:




                                           1-1-17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7年至2025年全球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
 160                                                                                                                   150         100%

 140                                                                                                                               90%
                                                                                                          120                      80%
 120
               63%                                                                                                                 70%
 100                          61%                                                           94
                                                                                                                                   60%
  80                                      45%                                  68                                                  50%

  60                                                              53                             38%                               40%
                                                    42                                                          28%                30%
                                      34.3                                          28%
  40                                                                   26%                                                   25%
                         23.7                            22%                                                                       20%
  20       14.70
                                                                                                                                   10%
    -                                                                                                                              0%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注)    2021年E      2022年E      2023年E      2024年E        2025年E

                             2017年至2025年全球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万吨)                                   增长率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
   注:根据高工锂电(GGII)调研数据,2020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23.6万吨;2020年全球三元正
极材料出货量参照2019年中国市场出货量占比测算。

        根据高工锂电(GGII)调研数据,2019年我国三元材料市场规模285亿元,
同比增长8.4%,出货量19.2万吨,同比增长40.4%;2020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出
货量23.6万吨,同比增长23%。三元正极材料以其能量密度较高、安全性能较好、
回收价值高等特点成为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主流选择之一,且中高镍、高镍低钴
/无钴化趋势进一步提升三元正极材料的性价比,在产业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
汽车产品力提升及消费驱动的背景下,预计三元正极材料市场将持续增长。根据
高工锂电(GGII)调研数据,预计2021年至2023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市场规模
持续增长,2023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市场规模预计达到800亿元。具体如下:
                     2017年至2023年中国三元正极材料市场规模
         900                                                                                                             120%
                                                                                                           800
         800
                                                                                                                         100%
         700
                                                                                            600
         600                                                                                                             80%
                                                                              480
         500
                                                                                                                         60%
         400                              53%                                       52%
                                                                315
                                                 285
         300                        263                                                                                  40%
                    172.01                                                                                       33%
         200                                                                                        25%
                                                                                                                         20%
         100                                                           11%
                                                       8%
           -                                                                                                             0%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注)     2021年E       2022年E        2023年E

                        2017年至2023年中国三元正极材料市场规模(亿元)                                      增长率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



                                                               1-1-17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根据高工锂电(GGII)调研数据,2020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23.6万吨;2020年中国三元正
极材料市场规模根据出货量及市场平均价格同比变动幅度测算。

     ④镍5系、6系、8系产品的下游市场容量情况
     据高工锂电(GGII)调研数据统计,预计2021年至2023年我国三元正极材
料市场规模持续增长,2021年、2022年、2023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市场规模预计
达480亿元、600亿元、800亿元。此外,根据鑫椤资讯数据,预计2021年至2023
年,国内5系市场份额占比分别为44%、38%、32%,国内6系市场份额占比分别
为22%、24%、27%,国内8系市场份额占比分别为33%、37%、41%。根据上述
测算未来三年我国5系、6系、8系三元正极材料市场容量具体如下:
                                      各类型三元正极材料市场容量预测(亿元)
   产品类型
                         2021年E                        2022年E            2023年E
     5系                     211.20                     228.00                 256.00
     6系                     105.60                     144.00                 216.00
     8系                     158.40                     222.00                 328.00
   数据来源:高工锂电(GGII)、鑫椤资讯数据并经测算

     结合上表分析,预测未来三年镍5系、镍6系、镍8系三元正极材料市场容量
均将保持增长态势,2023年预计镍5系市场容量增长至256亿元,预计镍6系市场
容量增长至216万元,预计镍8系市场容量增长至328亿元。
     ⑤发行人未来的市场空间情况
     A、关于发行人市场占有率的测算
     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2017年、2018年、2019年,在我国三元正极
材料市场,发行人市场份额分别为8.10%、9.87%、9.90%,该市场份额数据未包
括外资三元正极材料企业在国内出货量。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2020年
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为23.6万吨。鉴于市场未公开披露2020年各三元正极材
料企业出货量及市场份额的准确数据,按照发行人2020年三元正极材料销量/国
内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测算,发行人2020年市场份额为3.45%。受部分订单因新
冠疫情推迟执行影响,发行人2020年市场份额有所下滑。随着补贴政策趋于平缓、
新冠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前期推迟订单得到恢复执行,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恢复,
2021年1-3月产销量增长较快。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21年一季度,发行人市场
份额为10%,市场份额回升。
     鉴于2020年受新冠疫情爆发等不可抗力影响,对公司报告期内主要服务的国
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影响较大,部分订单推迟执行使得公司2020年市场份

                                              1-1-17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额有所下降,而推迟执行的订单自2021年开始已恢复执行,不可抗力影响逐渐消
除,公司生产经营恢复较快,2021年1-3月市场份额相应提升较快。考虑上述事
项的偶发性,为更准确预测发行人未来市场份额水平,剔除掉2020年及2021年1-3
月发行人市场占有率,以公司2017年至2019年平均市场份额对预计公司未来市场
占有率进行预测。
     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并经测算,公司2017年至2019年平均市场份额
为9.29%,谨慎按照未来几年公司国内三元正极材料市场占有率仍然保持稳定在
9%。
     B、结合上述市场占有率测算发行人的市场空间情况
     三元正极材料以其能量密度较高、安全性能较好、回收价值高等特点成为动
力电池正极材料的主流选择之一,且逐渐向以性价比为诉求的低钴/无钴三元材
料、以能量密度为诉求的高镍三元材料方向发展。根据高工锂电(GGII)调研
数据,预计2021年至2023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市场规模持续增长,2021年、2022
年、2023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市场规模预计达到480亿元、600亿元、800亿元,
该市场规模预测数据也未包括外资三元正极材料企业在国内出货量对应的市场
规模。
     鉴于上述市场占有率及市场规模的统计口径保持一致,均未包括外资三元正
极材料企业在国内出货量及对应市场规模,因此,经测算,发行人的市场空间预
测具体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2021年E            2022年E            2023年E
 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市场规模预测             480                600                800
         市场占有率预测                   9%                 9%                  9%
   发行人对应的市场空间预测               43.2                54                 72
   注:上述市场占有率及市场规模的统计口径保持一致,均未包括外资三元正极材料企业在国内出货量
及对应市场规模。

     结合上表分析,按市场占有率测算,预计发行人未来三年的市场空间容量分
别为43.2亿元、54亿元、72亿元。
     3、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1)采用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生产的三元正极材料产量占比呈上升趋势
     常规的二次颗粒团聚体三元正极材料由许多小单晶一次颗粒构成,在循环过
程中,由于颗粒不断膨胀收缩,会导致整个二次球开裂、破碎,使得电池的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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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环境发生剧烈变化,进而导致循环寿命缩短;同时,由于小单晶一次颗粒之间
的连接较为脆弱,在极片冷压过程中,易导致二次颗粒破碎,从而导致电池性能
恶化。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可以较好地规避上述问题,材料经压实和高
温循环后,不易发生破碎,从而获得更加优异的高温循环稳定性;同时,由于大
单晶一次颗粒的尺寸较大,具有更好的结构稳定性和耐高温性能,因而具备更好
的安全性能。
     根据鑫椤资讯数据并经测算,2018年、2019年,国内采用一次颗粒大单晶技
术生产的三元正极材料产量占比分别为29.17%、40.10%;2020年在国内中镍5系
三元材料结构中,采用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生产的三元正极材料产量占比为
47.17%,市场份额呈上升趋势。
     一次颗粒大单晶产品与二次颗粒团聚体产品的形貌差异、市场应用情况对比
如下:
     项目               一次颗粒大单晶产品             二次颗粒团聚体产品



SEM电镜形貌
(以5系产品
  为例)



                 主要应用于国内市场,是国内动力   国外市场的主流技术路线,国内部
市场应用情况     电池行业的主流选择之一,在国内   分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采用二次颗
                 市场产量占比呈上升趋势           粒团聚体技术

     (2)低钴/无钴化及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是行业技术发展方向
     一方面,鉴于新能源补贴退坡调整幅度加大,推高了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
的成本,下游需求的冲击倒逼新能源汽车各产业链企业通过下调产品价格、降低
生产成本等方式应对。在三元正极材料的原材料成本结构中,鉴于钴资源稀缺,
价格高且波动大,三元正极材料及动力电池厂商均希望在保持或提升三元正极材
料整体性能的基础上,降低钴元素用量,达到提高性价比的目的,以有效降低新
能源汽车购置成本、刺激终端需求。
     另一方面,与传统燃油车相比,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里程及充电基础设施的完
善程度是影响消费者购置的关键。鉴于三元正极材料直接影响动力锂离子电池的
安全性能、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功率表现等核心性能指标,进而影响新能源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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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的续航里程、安全性等,随着消费需求逐步引导至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对新能
源车型续航里程、安全性等要求的进一步提升,预计可匹配更高续航里程的中高
镍及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市场潜力将逐步释放。
     在此市场背景下,三元正极材料的低钴/无钴化、高镍化代表着近期行业技
术发展趋势,也是各三元正极材料企业技术研发的重点方向。
     4、所属行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近三年的发展情况和
未来发展趋势
     (1)近三年来,三元正极材料成为动力锂离子电池市场的主流选择
     受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影响和市场对长续航里程的需求影响,新能源
汽车动力电池对能量密度的要求不断提高,三元正极材料在能量密度方面优势愈
发明显,如今已发展成为动力电池的主流技术路线,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据中
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数据,2019年、2020年我国锂离子
动力电池总装机量分别为62.2GWh、63.30GWh,其中三元电池装机量分别为
40.5GWh、39.70GWh,占比分别为65.11%、62.72%,成为动力锂离子电池市场
的主流选择。
     (2)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促使三元正极材料行业更注重产品性价比,各三
元正极材料厂商纷纷加强对低钴\无钴三元正极材料的研发
     鉴于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各类新能源车型补贴退坡超过50%,补贴政策调整
幅度加大推高了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成本,下游需求的冲击倒逼新能源汽车
各产业链企业通过下调产品价格、降低生产成本等方式应对。在此背景下,为提
高新能源车型相对于燃油车的竞争力,新能源汽车迫切需要提高性价比以尽快获
得更多终端消费市场的认可,保持持续稳步发展。
     三元正极材料在锂离子电池材料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约45%,其成本直接决
定锂离子电池整体成本的高低,并间接对整车成本产生显著影响,因此NCM三
元正极材料的性价比对整车性价比的提升影响非常关键。由于钴盐长期以来价格
波动较大,占NCM三元正极材料的原材料成本比例较高,三元正极材料及动力
电池厂商均希望在保持或提升NCM三元正极材料性能的基础上,降低钴的元素
用量,达到提高性价比的目的。
     在此背景下,国内三元正极材料厂商纷纷加强对中高镍低钴乃至无钴三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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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材料的研发、测试及生产,代表了三元正极材料行业未来技术的发展方向。
     (3)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高能量密度的特性契合高端新能源汽车的续航需求,
未来具备较大市场空间,也是各三元正极材料厂商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重点方向
     按照镍含量的差异,三元正极材料可以分为低镍(以NCM333等3系为主)、
中镍(以NCM523等5系为主)、中高镍(以NCM613、NCM622等6系为主)和
高镍(以NCM811等8系为主),各款正极材料能量密度会随着镍含量的提高而
增加。2017年2月,我国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四部委联合发布《促
进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指出:到2020年,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
比能量超过300wh/kg;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260wh/kg、成本降至1元/wh以下。高
镍三元正极材料的能量密度高于其他类型正极材料,符合提高能量密度的趋势要
求,可有效满足新能源汽车尤其是高端新能源汽车对长续航里程的需求。
     随着消费需求逐步引导至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对新能源车型续航里程等要求
的进一步提升,预计匹配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的高端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将逐步释
放。在此背景下,各三元正极材料生产企业纷纷将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作为技术研
发及产业化的重点方向,并有部分企业的高镍三元正极材料产品已得到批量应用。
     综上,三元正极材料行业近三年来除在大单晶技术、低钴\无钴化、高镍化
趋势等技术及产业方面存在突破与进展外,业态及业务模式基本保持不变。未来
预计三元正极材料仍将是动力电池采用的主流技术路线,为提高产品性价比并匹
配高端新能源汽车市场,预计三元正极材料行业逐渐向低钴\无钴化、高镍化方
向发展。
     5、发行人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具体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坚持自主
创新,研发并形成一系列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包括:一次颗粒大单晶
镍钴锰三元材料合成技术、大单晶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材料合成技术、高电压
钴酸锂材料合成技术、多晶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合成技术、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
材料合成技术、正极材料掺杂技术、正极材料表面改性技术等。公司相关产品和
技术,先后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贵州省专利金奖、贵州省科技进步二等奖、贵
州省科技成果转化二等奖、2020年贵州省高价值专利等国家级、省部级奖励9项。
2018年12月,公司作为国内第一梯队的正极材料生产商,成功进入工信部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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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
     (1)公司2009年在国内外较早完成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一次颗粒大单
晶材料的研发及生产,为行业内大单晶系列产品成为国内主流动力电池三元正极
材料之一做出一定贡献
     公司2009年在全行业较早推出第一代一次颗粒大单晶NCM523产品,由于其
具备优异的高温高电压循环稳定性及安全性能,使得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
料在行业中引起广泛关注,于2014年较早在新能源汽车上批量应用。经多年的研
发及市场培育,公司于2016年推出第二代一次颗粒大单晶NCM523产品,提高了
材料的比容量。公司于2017年推出第三代一次颗粒大单晶NCM523产品,实现动
力学稳定性的突破,使材料的比容量及倍率性能进一步提高,同时循环后直流内
阻增长得到有效抑制。自2018年开始,为提高产品性价比并提升能量密度,公司
陆续开发出一次颗粒大单晶中高镍低钴6系及高镍低钴8系产品,并已实现批量生
产和销售,满足下游客户及市场需求。
     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经压实和高温循环后,不易发生破碎,从而获
得更加优异的高温循环稳定性;同时,由于大单晶一次颗粒的尺寸较大,具有更
好的结构稳定性和耐高温性能,因而具备更好的安全性能。
     公司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技术对国内动力电池行业技术路线产生
较大影响。目前全球动力电池市场已形成中日韩三足鼎立的局面,从技术路线和
发展方向来看,中国的动力电池除二次颗粒团聚体三元正极材料体系外,还有独
特的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体系,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2)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与市场需求推动三元正极材料行业更加注重产品
性价比,公司中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的研发成果契合行业发展方向
     在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迫切需要提高性价比以尽快获
得终端消费市场认可,从而保持持续稳步发展。三元正极材料成本在锂离子电池
材料总成本中所占的比例约45%,其成本直接决定锂离子电池整体成本的高低,
并间接对整车成本产生显著影响,因此NCM三元正极材料性价比对整车性价比
的提升影响非常关键。鉴于钴盐价格波动大且占三元正极材料原材料成本比例较
大,当前市场正极材料厂商均希望在保持或提升NCM三元正极材料性能的基础
上,降低钴的元素用量,以达到提高性价比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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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背景下,公司将中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产品作为重要研发方向之一,
于2018年推出第一代中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产品ZH6000A,将钴用量由
NCM523的20mol.% 降低到10mol.%,同时其4.35V能量密度优于同电压下的
NCM523,比容量提高5-8mAh/g,调浆加工过程中无须高镍材料所需的严格湿度
控制,从而为下游客户提供相对于NCM523而言性价比更高的选择。在中高镍低
钴一次颗粒大单晶产品ZH6000A的基础上,公司于2019年底完成ZH6000全系列
产品的开发及产业化,持续进行三元正极材料去钴化的探索,实现更高的能量密
度及性价比,以满足下游客户及市场需求。
     公司以中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合成技术生产的系列产品有望成为
公司未来核心竞争产品,并开拓部分高端新能源汽车市场。上述中高镍低钴一次
颗粒大单晶产品的研发契合当前行业发展方向,是公司顺应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
与市场需求,与产业深度融合的直观体现。
     (3)公司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合成技术系列研发成果满足行业高端新
能源汽车长续航里程的需求,契合产业发展方向
     高端新能源汽车一直以来具备一定的市场空间,得益于高端新能源汽车良好
的用户体验及品牌效应,消费者购买意愿将不再主要取决于价格,而是更多的关
注整车性能。因此,更好的人机交互体验、更好的安全性能、更高的续航里程、
更长的使用寿命,成为高端新能源汽车持续的追求目标,为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提
供了广阔的成长空间。
     当前市场现有高镍三元正极产品主要采用二次颗粒团聚体技术路线,安全性
及循环稳定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司运用多年来一次颗粒大单晶领域的技术积累
优势,经过严格论证与实验,于2018年推出第一代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产品
ZH8000D,目前已实现批量生产、销售,成为国内较早具备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
三元正极材料批量生产、销售的正极材料企业之一。在ZH8000D的基础上,公司
于2019年推出能量密度媲美二次颗粒产品、性价比更高的下一代高镍一次颗粒大
单晶三元产品ZH8000A和ZH9000C,目前正在部分主流动力型锂离子电池厂商进
行认证。
     随着公司上述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产品的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预计将实现对高端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大力开拓,显著丰富公司三元正极材料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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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是公司取得的科技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具体体现。

     (四)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行业面临的机遇
     (1)作为全球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我国目前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仍处于
较低水平,消费潜力巨大,将有力刺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各环节的发展,三元正
极材料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2013年以来,随着全球各国新能源政策推动与扶持,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迅
速。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2018年全球电动汽车保有量已超
过510万辆。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120.6万
辆;根据EVsales数据,2019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约221万辆;我国新能源汽车
销量占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的54.57%,我国逐渐发展成为全球重要的新能源汽车
市场,且发展速度稳居全球前列。
     2019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汽车行业整体产销量的比例分别为4.83%
和4.68%,均处于较低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
划(2021-2035年)》: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20%左右,高度自动
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
     在新能源汽车行业技术不断发展和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机遇下,我国新能源
汽车行业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产业规模增长迅速,新能源汽车销量连续多年位列
全球第一。且在新能源汽车相关技术不断升级及规模效应不断体现的背景下,我
国新能源汽车车型的性能不断提升,价格不断走低,且在续航里程、智能化、安
全性等方面不断突破,性价比的提升使得新能源车型的竞争力不断增强。自2020
年三季度以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趋于稳定、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防控
及新能源汽车整体竞争力的提升,新能源汽车行业产销量逐渐恢复,预计未来几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仍将保持快速增长趋势,行业成长空间广阔。在此背景下,
发展潜力巨大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将有力刺激产业链各环节的发展,显著推动动力
电池以及三元正极材料行业的发展,三元正极材料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2)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较为完善,可有效发挥上下游联动作用,充分
降低成本,显著提升国际竞争力
     公司所处正极材料产业处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中上游,其上游为锂盐、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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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钴盐、锰盐及三元前驱体等产业,下游为动力电池等锂离子电池产业,终端
为新能源汽车产业。
     背靠国内不断增长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我国新能源汽车各产业链快速发展,
涌现了一批全球领先的优质厂商。在下游动力电池领域,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
所(GGII)数据,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中航锂电等四家国内动力电
池企业2020年装机量均位列全球前十大,处于全球行业第一梯队。其中,宁德时
代2020年市场份额达31.70%,保持全球领先。在正极材料领域,日韩主要采用二
次颗粒团聚体三元正极材料,我国动力电池除二次颗粒团聚体三元正极材料体系
外,还有独特的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体系,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在三元
前驱体等上游原材料领域也已形成较多规模较大、市场份额领先的优质企业。
     因此,依托国内完善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布局,正极材料行业可有效发挥上
下游联动作用,大幅降低各环节的成本,促进产业链整体形成良好的正循环,提
升国际竞争力。
     (3)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路线优势突出,为我国正极材料行业全面参与全
球市场竞争打下基础
     公司2009年在全行业较早推出第一代一次颗粒大单晶NCM523产品。该款材
料具备优异的高温高电压循环稳定性及安全性能,在行业内引起广泛关注,于
2014年较早在新能源汽车上批量应用。目前全球动力电池市场已形成中日韩三足
鼎立的局面,从技术路线和发展方向来看,中国的动力电池除二次颗粒团聚体三
元正极材料体系外,还有独特的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体系,增强了市场
竞争力。
     我国已完成对以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为基础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的建设,
目前在正极材料、动力电池等核心产业链环节均已形成具有领先竞争力的行业龙
头企业。未来,凭借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的优势,我国正极材料行业有望逐步布
局全球市场,参与全球市场竞争。
     2、行业面临的挑战
     (1)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
     我国前期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支持主要通过财政补贴和政府购买的形式,为
加速新能源汽车向高续航里程、高智能化、高安全性水平发展并促进市场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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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财政补贴呈退坡趋势同时不断提高补贴车型门槛。
     2019年3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
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财政补贴政策,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2019
年补贴新政在2018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退坡力度,乘用车、客车及专用车型补
贴退坡超过50%。2020年4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
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将新能源汽车推
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
上2020年至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
     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及车型补贴目录门槛的不断提高,将促使新能源汽车制
造商及产业链上游不断加强技术攻关,降低成本,以最大程度抵销补贴下降带来
的不利影响。新能源汽车厂商及包括正极材料在内的各产业链厂商已在提升产品
性能、降低成本等方面取得一系列积极成果。若未来正极材料行业无法及时通过
技术迭代、规模化效应等方式有效提高性价比,进而化解补贴退坡传导的成本压
力,则正极材料行业将面临一定的挑战。
     (2)国内钴、镍资源匮乏,较依赖国外原材料进口
     当前,全球适合商业化开采的钴、镍资源分布集中度较高且呈现寡头垄断特
征。虽然我国锂资源较丰富,但钴、镍资源匮乏,钴、镍资源大量依赖国外进口,
对外依存度较高。一方面,我国钴、镍资源匮乏的现状影响了我国在钴、镍等原
材料的自主定价权,不利于三元正极材料行业成本控制,当出现价格剧烈波动的
情况将对三元正极材料行业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当出现国际贸易摩擦等情
形时,有可能出现钴、镍资源国削减对我国的钴、镍供应的情况,将对我国正极
材料乃至新能源汽车行业造成不利影响,使得三元正极材料行业面临一定的挑战。
为应对上述局面,我国从事钴、镍生产及销售的相关企业通过收购、自采等方式
确保国内新能源产业链钴、镍资源的有效供应,同时三元正极材料企业通过加大
低钴及无钴材料开发、布局废旧电池及材料回收等方式减少钴、镍用量,以降低
相关风险。
     (3)国外三元正极材料企业进入国内市场
     2019年6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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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锂离子电池处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2018年以来,外资动力电池企业
普遍重启在中国的投资,松下、三星SDI、LGC等国外动力电池企业陆续于国内
设厂、扩建或重启动力电池生产项目,计划加速进入中国市场。国外三元正极材
料企业已借助国外动力电池进入中国市场的契机间接展开了与国内三元正极材
料企业的竞争。
       与此同时,根据公开资料显示,国外正极材料厂商优美科等企业已计划通过
在中国设立新工厂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直接参与国内三元正极材料市场的竞争。
由于国外企业普遍技术沉淀时间较长,具备较强的先发优势和品牌效应,且在专
利、资源获取等方面具有优势,未来将给国内正极材料行业带来新的挑战。

三、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所处行业地位

       (一)行业竞争格局

       目前全球三元正极材料产能主要位于中国、韩国和日本,其中,2019年中国
三元材料出货量占全球三元材料出货量的比例为56%,超过一半,主要以NCM
为主。从全球三元正极材料市场竞争格局来看,根据高工锂电(GGII)调研数
据,2019年住友金属、LGC、优美科位于全球出货量前1-3名,中国企业容百科
技、长远锂科、振华新材位于第4-6名。
       我国三元正极材料行业整体市场集中度较高,头部企业市场份额保持稳定。
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2017年、2018年、2019年,我国前十
大三元正极材料生产商出货量合计占比分别为75.80%、74.51%、71.80%,其中
振华新材市场份额分别为8.10%、9.87%、9.90%,分列第五名、第四名、第三名。
具体如下: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排名
             企业       市场份额      企业        市场份额      企业         市场份额
   1       容百科技      11.41%      长远锂科         10.34%   容百科技         12.70%
   2       长远锂科      10.10%      容百科技         10.23%   长远锂科         10.80%
   3       振华新材          9.90%   当升科技         9.94%    杉杉能源         9.30%
   4       厦钨新能          9.22%   振华新材         9.87%    当升科技         8.70%
   5       巴莫科技          9.11%   杉杉能源         7.82%    振华新材         8.10%
   6       当升科技                  厦钨新能         7.45%    厦钨新能         7.00%
   7       杉杉能源    合计22.06%    桑顿能源         5.26%    格林美           6.30%
   8       天力能源                  巴莫科技         4.90%    天力能源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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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科恒股份                        科恒股份           4.39%          科恒股份     4.40%
  10        桑顿能源                        天力能源           4.31%          桑顿能源     3.90%
 合计            -           71.80%               -          74.51%                 -     75.80%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

       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2020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为23.6万吨。
鉴于市场未公开披露2020年各三元正极材料企业出货量及市场份额的准确数据,
按照发行人2020年三元正极材料销量/国内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测算,发行人
2020年市场份额为3.45%。根据上述我国三元材料出货量进行测算,同行业可比
公司2020年销量及市场占比如下:
   项目          容百科技      当升科技          长远锂科      厦钨新能       杉杉能源   振华新材
销量(吨)       26,266.88      未披露           16,219.80     15,872.50       未披露     8,140.87
 市场占比         11.13%           —             6.87%         6.73%               —     3.45%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及公开披露资料

       受部分订单因新冠疫情推迟执行影响,发行人2020年市场份额有所下滑。随
着补贴政策趋于平缓、新冠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前期推迟订单得到恢复执行,公
司经营业绩稳步恢复,2021年1-3月产销量增长较快。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21
年一季度,发行人市场份额为10%,市场份额回升,位列第四名,具体如下:
                                                      2021年1-3月
                 排名
                                          企业                          市场份额
                     1                  巴莫科技                           13.00%
                     2                  容百科技                           12.00%
                     3                  长远锂科                           12.00%
                     4                  振华新材                           10.00%
                     5                  当升科技                           9.00%
                     6                  南通瑞翔                           6.00%
                     7                  厦钨新能                           5.00%
                     8                  杉杉能源                           5.00%
                     9                   贝瑞特                            5.00%
                  10                    广东邦普                           5.00%
                 合计                      -                               82.00%
             数据来源:鑫椤资讯

       根据高工锂电(GGII)调研数据,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全
球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分别为14.7万吨、23.7万吨、34.3万吨、42万吨。假设按
照发行人三元正极材料销量/全球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测算发行人在全球市场占
有率,则发行人三元正极材料业务在全球市场的占有率情况如下:
          年度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1-1-19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全球出货量(万吨)                          42                  34.3              23.7                   14.7
     发行人销量(吨)                   8,140.87           17,847.85           14,913.35               7,144.69
   发行人全球市场占有率                   1.94%                 5.20%               6.29%                4.86%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根据公开数据测算

        受部分订单因新冠疫情推迟执行影响,公司2020年产销量有所下滑。随着补
   贴政策趋于平缓、新冠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前期推迟订单恢复执行,公司经营业
   绩稳步恢复,2021年1-3月三元正极材料已实现销量7,277.43吨,同比增长较快。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2009年在国内外较早完成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一次颗粒大单晶材
   料的研发及生产。经多年的研发及培育,目前公司已实现涵盖中镍、中高镍及高
   镍全系列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产业化生产及销售,也是钴
   酸锂、复合三元等多品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商。目前,公司已掌握一次颗
   粒大单晶镍钴锰三元材料合成技术、大单晶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材料合成技术、
   高电压钴酸锂材料合成技术、多晶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合成技术、尖晶石结构复
   合改性材料合成技术、正极材料掺杂技术、正极材料表面改性技术等一系列具备
   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随着新能源汽车逐步向高性价比、高能量密度方向发展,公司已前瞻性研发
   并储备了中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合成技术、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合
   成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不断加强研发成果转化并已实现产业化。公司在大单晶
   技术体系的积累及围绕大单晶产品成熟的三次烧结工艺有助于增加中高镍、高镍
   产品结构稳定性,提升安全性、循环次数等性能,适应了行业发展对未来正极材
   料产品的技术及工艺需求。随着公司在中高镍及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
   料领域新产品开发及应用的不断完善,公司将在行业内长期保持较强竞争力,市
   场地位有望进一步提升。
        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数据,报告期以来,公司的市场份额及
   行业地位情况如下: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项目
                                排名       市场份额            排名        市场份额          排名       市场份额
公司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           3          9.90%               4           9.87%             5           8.10%
      数据来源: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

        根据高工锂电(GGII)数据,2020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为23.6万吨。


                                                     1-1-19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鉴于市场未公开披露2020年各三元正极材料企业出货量及市场份额的准确数据,
按照发行人2020年三元正极材料销量/国内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测算,发行人
2020年市场份额为3.45%。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21年一季度,发行人市场份额
为10%,市场份额回升,位列第4名。

     (三)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行业整体市场集中度较高,头部企业结构保持稳定,
除公司外,市场上主要的三元正极材料企业情况如下:
     1、国内市场:
     (1)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
业。长远锂科主要从事高效电池材料的研究与生产,主要产品包括多元材料前驱
体、多元正极材料、钴酸锂等锂电正极材料和镍氢电池正极材料,拥有锂电多元
材料前驱体和多元锂电正极材料等产品体系。
     (2)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上市公司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549.SH)下属电池材料事业部,自2004年开始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
研发与生产,并于2016年12月新设公司独立运行,成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下
属的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产品包括钴酸锂、NCM三元材料、锰酸锂等。
     (3)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073.SZ)
     当升科技(300073.SZ)成立于1998年,为国家首批创新型中央企业北京矿
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并于201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
公司业务领域涵盖锂电材料与智能装备两大板块,其中的锂电材料主要产品包括
多元材料、钴酸锂、锰酸锂等正极材料与前驱体材料。
     (4)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5930.NQ)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600884.SH)下属企业,于2016年2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主要
提供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包括钴酸锂、多元正极材料(如
NCM、NCA等)、锰酸锂等正极材料产品,其中钴酸锂、多元正极材料产品销售

                                 1-1-19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是其主要收入及利润来源。
     (5)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005.SH)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与经营
的集团公司,成立于2014年9月,其主要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及其前驱体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NCM523、NCM622、NCM811、NCA等系列三元正
极材料及其前驱体。
     (6)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巴莫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是一家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
材料研制、开发和产业化生产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三元正极材料、钴
酸锂正极材料等,其拥有员工1,000余人,截至2019年已具备年产55,000吨的生产
能力。
     2、国际市场
     (1)住友金属
     日本住友金属矿业有限公司(Sumitomo Metal Mining Co.Ltd,SMM),是日
本住友财团旗下唯一主要从事有色金属业务的企业,也是全球为数不多的金属开
采、冶炼、终端材料全产业链业务模式的矿业公司,业务涉及金属粉体、专用料
浆、晶体材料、薄膜溅射靶材、电磁材料、电子材料等的研发与制备,原料品种
涵盖铜、金、镍、钴、铅、钼、稀土等数十种金属。其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方面
主要从事NCA三元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供应松下。
     (2)LGC
     LGC(LG化学)成立于1947年,属于LG集团旗下子公司。企业总部位于韩
国首尔。LG化学事业涵盖石油化工、电池、尖端材料、生命科学四大领域,其
中尖端材料事业部成立于2019年,生产二次电池正极材料,主要应用于小型电池、
动力电池和ESS电池。其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方面主要从事NCM三元材料研发生
产和销售,主要供应LG新能源、日立。
     (3)优美科
     优美科(Umicore)是总部位于比利时的全球性材料科技集团,其业务侧重
于材料科学、化学、冶金方面的应用领域。其拥有催化、能源与表面处理技术及
回收等三大业务集团,并在全球各大洲开展运营,客户群遍及全球。2019年,集


                                 1-1-19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团收入(金属除外)达到34亿欧元(营业额达到175亿欧元)。优美科于1982年进
           入中国,已在中国设有8个工厂。其子公司江门市优美科长信新材料有限公司主
           要从事NCM三元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供应三星SDI、LG新能源等客户。
                与国外竞争对手相比,国外主要竞争对手住友金属、LGC、优美科为跨国性
           企业,普遍资金实力雄厚,进入行业时间较早,在品牌、资金、市场渠道及产能
           规模等方面具有优势。从技术路线角度,国外主要竞争对手普遍采用二次颗粒团
           聚体技术,公司于国内较早完成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相关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采
           用大单晶技术生产的产品可有效解决二次颗粒团聚体技术生产容易导致二次球
           开裂、破碎引发的电池电化学环境剧烈变化、循环寿命缩短、性能恶化等问题,
           在产品高温循环稳定性、结构稳定性、安全性能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与国内竞争对手相比,鉴于公司尚未上市融资、历史年度获股东增资额度较
           少,使得公司资产规模相对较小。同时公司目前产品结构以服务于国内新能源汽
           车领域动力电池市场为主,使得公司业绩受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波动影响相对
           较大。从产品结构及技术路线角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大单晶材料相比,
           在物理、化学性能指标方面基本一致,但在三元前驱体的选用及生产工艺方面存
           在一定差异。针对不同产品及客户需求,公司大单晶生产工艺分为三次烧结及二
           次烧结工艺,而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采用二次烧结工艺。与二次烧结工艺相比,
           三次烧结工艺在三元前驱体选择的宽泛性、工艺兼容性以及产品的晶体结构完整
           性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四)发行人与行业主要企业比较

                1、经营情况
                根据同行业上市公司、挂牌公司、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公开披露
           信息及行业信息,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企业的经营情况比较如下:
    项目         振华新材      长远锂科   当升科技     容百科技     厦钨新能     杉杉能源         巴莫科技
主要正极材料 三元材料、钴 三元材料、钴 三元材料、钴               钴酸锂、三元 三元材料、钴 三元材料、钴
                                                       三元材料
    产品         酸锂         酸锂     酸锂、锰酸锂               材料、锰酸锂     酸锂     酸锂、锰酸锂
                NCM523、      NCM523、    NCM523、                              NCM523、      NCM622、
三元材料主要                                          NCM811、     NCM622、
                NCM613、      NCM622、    NCM622、                              NCM622、      NCM811、
    类型                                               NCM622       NCM523
                 8系高镍       NCM811      NCM811                                NCM811         NCA
三元材料下游 宁德时代、孚 宁德时代、比 日 本 索 尼 公 宁德时代、比 比亚迪、中航 比亚迪、天津 宁德时代、天
    客户     能科技、新能 亚迪、亿纬锂 司、上海卡耐 亚迪、比克电 锂电、松下等 力神、东莞市 津力神、LG


                                                1-1-19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源 科 技 能、欣旺达等        新能源有限 池、天津力                    创 明 电 池 技 化学等
              ( ATL)、 微                公司、天津力 神、亿纬锂能                术有限公司
              宏动力、天津                 神、天津捷威 等                          等
              力神、中山天                 动力工业有
              贸、多氟多、                 限公司、亿纬
              珠海冠宇、惠                 锂能等
              州锂威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指标方面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项目                发行人      长远锂科 当升科技 厦钨新能 容百科技 杉杉能源           比较结论
                资产总额         42.56      46.71     59.41         62.22   61.35    62.49
                净资产额         12.80      31.75      38.11        18.05   44.90    40.15 (1)鉴于公司尚
2020年/2020     营业收入         10.37      20.11     31.83         79.90   37.95    38.74 未上市融资、历史
年12月31日                                                                                 年度获股东增资
                 净利润          -1.70       1.10       3.89         2.52    2.09     2.02
                                                                                           额度较少,使得公
              综合毛利率
                                  5.87      14.47     19.21         10.48   12.18    12.71 司资产总额、净资
                (%)
                                                                                           产额相对较小;
                资产总额         35.64      38.92     45.88         53.48   58.50    52.14
                                                                                           (2)鉴于公司产
                净资产额         14.49      30.66     34.23         15.68   43.18    38.13
                                                                                           品结构以服务于
2019年/2019     营业收入         24.28      27.66     22.84         69.78   41.90    37.20
                                                                                           国内新能源汽车
年12月31日       净利润           0.34       2.06      -2.09         1.43    0.86     2.80
                                                                                           领域的动力电池
              综合毛利率
                                 10.58      17.14      11.51         8.06    6.49     6.06 正极材料为主,未
                (%)
                                                                                           布局三元前驱体
                资产总额         34.90      34.83     43.98         55.49   42.63    55.93
                                                                                           产业链,业务结构
                净资产额          9.03      26.76     33.01          8.10   31.31    39.38
                                                                                           的差异使得公司
2018年/2018     营业收入         26.55      26.39     32.81         70.26   30.41    46.68
                                                                                           营业收入、净利
年12月31日       净利润           0.69       1.81       3.16         0.82    2.11     5.15 润、毛利率等与可
              综合毛利率
                                  9.64      15.17     10.70         10.09   16.62     9.22 比公司存在差异
                (%)
              数据来源:相关公司招股意向书、年报/半年报等公开信息

               2、市场地位
               发行人与行业主要企业的市场地位详见本节之“三、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
        所处行业地位”之“(一)行业竞争格局”的具体内容。
               3、技术实力
               公司2009年在国内外较早完成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一次颗粒大单晶材
        料的研发及生产。经多年的研发及培育,目前公司已实现涵盖中镍、中高镍及高
        镍全系列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产业化生产及销售,也是钴
        酸锂、复合三元等多品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商。目前,公司已掌握一次颗
        粒大单晶镍钴锰三元材料合成技术、大单晶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材料合成技术、


                                                    1-1-19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高电压钴酸锂材料合成技术、多晶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合成技术、尖晶石结构复
合改性材料合成技术、正极材料掺杂技术、正极材料表面改性技术等一系列具备
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随着新能源汽车逐步向高性价比、高能量密度方向发展,公司已前瞻性研发
并储备了中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合成技术、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合
成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不断加强研发成果转化并已实现产业化。公司在大单晶
技术体系的积累及围绕大单晶产品成熟的三次烧结工艺有助于增加中高镍、高镍
产品结构稳定性,提升安全性、循环次数等性能,适应了行业发展对未来正极材
料产品的技术及工艺需求。随着公司在中高镍及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
料领域新产品开发及应用的不断完善,公司将在行业内长期保持较强竞争力,市
场地位有望进一步提升。
     公司核心技术与行业竞争对手公开披露的核心技术进行比较如下:




                                 1-1-19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号     项目         发行人     长远锂科      当升科技    容百科技      厦钨新能    杉杉能源   巴莫科技               比较分析
                                                                                                         1、从产品结构及技术路线角度,公司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大单晶材料相
                                                                                                         比,在物理、化学性能指标方面基本
                                                                                                         一致,但在三元前驱体的选用及生产
                                                                                                               工艺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2、从生产工艺角度,动力电池正极材
                               动力电池正                             高电压多元                           料制备技术普遍采用高温固相烧结
                    一次颗粒大 极材料制备     高电压三元              复合材料比            三元材料制 法,但烧结次数、烧结温度选择、窑
       三元正极材                                          高电压单晶
                    单晶镍钴锰 技术、高电压   产品技术、高            例调控及合 三元材料制 备技术、体相 炉设计、气氛控制等对最终产品性质
 1     料研发及生                                          材料生产技
                    三元材料合 NCM制备技      功率三元产              成技术、高镍 备技术   元素复合掺 有重要影响。上述因素的不同组合决
         产相关                                                术
                      成技术   术、高镍材料     品技术                正极材料合              杂技术       定了不同企业产品综合竞争力的差
                                 制备技术                               成技术                           异。针对不同产品及客户需求,公司
                                                                                                         大单晶生产工艺分为三次烧结及二次
                                                                                                         烧结工艺,而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采
                                                                                                         用二次烧结工艺。与二次烧结工艺相
                                                                                                         比,三次烧结工艺在三元前驱体选择
                                                                                                         的宽泛性、工艺兼容性以及产品的晶
                                                                                                         体结构完整性等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1、鉴于钴资源稀缺,价格高且波动大,
                                                                                                           因此无钴化是当前主流趋势。公司无
                    大单晶无钴                                          无钴化低成
                                                                                                           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产品处于前期送
       无钴产品研   层状结构镍                                          本正极材料
 2                                                                                                         样阶段。业内各主要企业均在加强无
         发相关     锰二元材料                                          设计与合成
                                                                                                           钴材料开发,具体前驱体、烧结工艺、
                    合成技术                                              技术
                                                                                                           掺杂及包覆技术选择不同决定材料性
                                                                                                                 价比及综合竞争力差异;



                                                                      1-1-19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三次烧结工艺有助于提升材料分子
                                                                                                  结构稳定性等性能,可以改善镍含量
                                                                                                  不断提升对高镍三元正极材料结构稳
                                                                                                  定性、安全性和循环性能带来的负面
                                                                                                  影响,在超高镍、中镍低钴/无钴等的
                                                                                                       生产合成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高电压氧化
                                           高电压钴酸                                             业内普遍采用掺杂、包覆等方式提升
                   高电压钴酸                                                      钴锂的生产
    钴酸锂研发                  高电压钴酸 锂产品技术、     高电压钴酸 4.45V钴酸锂                钴酸锂正极材料的耐高压特性。具体
3                  锂材料合成                                                      技术、大小颗
    及生产相关                  锂制备技术 高功率钴酸       锂合成技术   制备技术                 包覆、掺杂元素的选择不同决定了不
                     技术                                                          粒混掺工艺
                                           锂产品技术                                             同企业产品性能及综合竞争力的差异
                                                                                       技术
                                                                                                  多晶镍钴锰三元正级材料(复合三元)
                                                                                                  为公司基于降低成本、提高安全性能
                                                                                                  诉求推出的面向消费电子市场的正极
    复合三元研     多晶镍钴锰                                                                     材料。通过将钴酸锂与三元材料进行
4   发及生产相     三元正极材                                                                     混合共同烧结以减少钴酸锂和三元材
        关         料合成技术                                                                     料颗粒表面电荷差异,并非简单地将
                                                                                                  钴酸锂与三元材料混合使用,进而获
                                                                                                  得更优异的加工调浆性能和电池一致
                                                                                                                  性
                                                                                                  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为公司基于
    尖晶石结构                                                                                    提升尖晶石结构LiMn2O4的能量密度
                   尖晶石结构
    复合改性材                                                                                    及高温循环性能诉求推出的面向小动
5                  复合改性材
    料研发及生                                                                                    力及储能市场的正极材料。将尖晶石
                   料合成技术
      产相关                                                                                      结构LiMn2O4与层状结构材料进行共
                                                                                                  烧结,可以有效提升材料的能量密度



                                                          1-1-19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及高温循环性能,以获得优异的加工
                                                                                                                调浆性能、电化学性能及电池一致性
                                                                                                                公司针对不同的正极材料体系,优选
                                                                                                                出不同的掺杂方案,以达到稳定材料
    正极材料生     正极材料掺                               正极材料掺                  正极材料掺
6                                                                                                               结构及表面特性的目的。业内企业具
    产工艺相关       杂技术                                   杂技术                      杂技术
                                                                                                                体掺杂元素、掺杂量、掺杂工艺的不
                                                                                                                    同对掺杂效果产生显著影响
                                                                           超高功率多                           公司通过乳化包覆、液相沉积及固相
                                                                           元复合材料                           混合等多种工艺技术对材料的表面进
    正极材料生     正极材料表    材料表面包    表面处理技   正极材料表                  正极材料包
7                                                                          结构调控及                包覆技术   行改性。业内企业具体包覆元素、包
    产工艺相关     面改性技术      覆技术          术       面处理技术                    覆技术
                                                                           表面处理技                           覆量及包覆工艺的不同会对表面改性
                                                                               术                                       效果产生显著影响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公开资料、公开资料整理、行业信息




                                                                         1-1-19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产品技术指标对比
  项目        指标名称      发行人     长远锂科      当升科技      容百科技        厦钨新能        比较结论
             代表产品                                                            三元正极材料中,
               镍含量       50%      50-58%     未披露        50%        55%      镍含量越高其比
             (mol%)                                                            容量越高。在同等
                       ≥180(扣式 155(全电 164-174(扣 ≥150(全电             镍含量下,公司镍
  镍5系                                                              ≥186(扣式
                比容量   电池,        池,    式电池,     池,                 5系比容量与可比
                                                                     电池,4.4V,
              (mAh/g)   4.35V,   2.8-4.2V, 3.0-4.3V, 2.8-4.2V,              公司相 比具有优
                                                                       0.1C)
                          0.1C)      1C)       0.2C)     1C)                 势,首次效率与行
              首次效率    ≥88%       88.5%     未披露      ≥87%      ≥87%        业水平相当
             代表产品
               镍含量        60%        60-65%        未披露         60%         在同等镍含量下,
                                                                                     65%
             (mol%)                                                            公司镍6系比容量
                       ≥190(扣式 171(全电 177-187(扣 ≥170(全电 ≥190(扣式 与可比公司相比
  镍6系
                比容量   电池,       池,     式电池,     池,       电池,    具有优势,首次效
              (mAh/g)   4.35V,   2.8-4.3V, 3.0-4.3V, 3.0-4.2V,    4.35V,   率与行业水平相
                          0.1C)      1C)       0.2C)     1C)        0.1C)         当
              首次效率      ≥88%        ≥88%        未披露        ≥87%           ≥88%
             代表产品
               镍含量        83%        未披露        未披露         80%           在同等镍含量下,
                                                                                     83%
             (mol%)                                                              公司镍8系比容量
                                   ≥210(扣式 203-218(扣 ≥202(扣式              与可比公司相比
  镍8系                ≥210(扣式                                     ≥210(扣式
                比容量                电池,    式电池,     电池,                具有优势,首次效
                       电池,4.3V,                                    电池,4.3V,
              (mAh/g)              3.0-4.3V, 3.0-4.3V, 2.5-4.25V,               率与行业水平相
                         0.1C)                                          0.1C)
                                      0.1C)      0.2C)      0.2C)                      当
              首次效率      ≥90%        ≥90%        未披露        ≥90%           ≥90%
                                                   177-183(扣                    ≥176-184
                        ≥180
             比容量                                 式电池,                        (扣式电 公司钴酸锂电池
4.4V-4.45V            (4.45V,         未披露                      不适用
           (mAh/g)                               3.0-4.45V,                    池,4.45V, 比容量、首次效率
  钴酸锂             0.1C,扣电)
                                                      0.2C)                          0.1C)   与行业水平相当
              首次效率      ≥95%       未披露        未披露        不适用            ≥95%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年报公开信息、可比公司官方网站及公开信息披露资料
             注:代表产品镍含量指量产产品的镍含量(mol%);首次效率=第一次放电容量/充电容量

               在上述产品技术指标中,代表产品镍含量主要指各可比公司公开披露的主要
          产品镍含量摩尔比,镍含量越高其比容量越高,故一般在同等镍含量下比较各可
          比公司主要产品的比容量指标。比容量(mAh/g)指单位重量正极材料对应的容
          量,比容量越高,代表其单位重量材料容量越大,对应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越高。
          首次效率指正极材料第一次充电后可放电容量比例,首次效率越高,代表可放电
          容量比例越高,材料性能越好。
               根据公司公开渠道查询到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的对

                                                   1-1-20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比情况,公司镍5系、镍6系、镍8系产品的比容量方面具有相对优势。
                   5、业务规模
                   2020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业务规模方面的对
            比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   发行人      长远锂科    厦钨新能     容百科技    当升科技    杉杉能源 巴莫科技                  比较结论
                                                                                          相比于可比公司,公司报告期内产
产能 37,000.00 29,624.97       22,200.00    40,000.00   22,120.00                         品结构以服务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
                                                                                          电池市场为主,产品及市场结构差
                                                                    正极材料              异使得公司报告期内业务受新冠疫
                                                                               正极材料
                                                                    产能6万               情及补贴退坡政策影响较大,同时
                                                                               产能5.5
                                                                    吨,产量              部分已确定订单执行延后,导致公
                                                                                 万吨
产量   6,888.56    15,504.01   16,112.78    28,578.96   21,699.99   21,359吨              司2020年产销量下滑较快。随着前
                                                                                          期推迟订单恢复执行,公司2021年
                                                                                          一季度产销量分别为6,941.98吨、
                                                                                          7,277.43吨,增长较快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年报等公开信息、行业公开信息等整理。其中杉杉能源产能产量为2019年数据。

                   6、研发费用、人员及发明专利数量等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研发费用、人员及发明专利数量等方面
            的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项
            项目                  发行人     长远锂科 当升科技 厦钨新能 容百科技 杉杉能源                    比较结论
                  研发费用       6,496.10    10,221.10 14,828.92 26,118.40 14,604.11 13,190.35
          研发费用率(%)          6.27        5.08        4.66        3.27        3.85        (1)受研发费用
                                                                                                3.40
  2020年                                                                                       与研发项目挂钩
            研发人员数量           192          238       223       215       287       281
/2020年12                                                                                      的性质、研发项目
          研发人员占总人
  月31日                           14.10       22.33     19.41     14.57     15.94     19.53   进程、人员薪酬等
            数比例(%)
                                                                                               因素影响,公司
             发明专利数量           15           32        46        42        53     未披露
                                                                                               2018年、2019年研
                  研发费用       6,666.44    16,523.58 9,913.74 24,542.65 16,496.27 12,311.27
                                                                                               发费用率低于同
          研发费用率(%)          2.75         5.97      4.34      3.52      3.94      3.31
  2019年                                                                                       行业可比公司;
            研发人员数量           203          245       124     未披露      304       274
/2019年12                                                                                      (2)公司研发人
          研发人员占总人
  月31日                           14.68       23.93     13.87    未披露     15.09     23.99   员数量及比例与
            数比例(%)
                                                                                               同行业基本接近;
             发明专利数量           11        未披露       30     未披露       46     未披露
                                                                                               (3)受研发项目
                  研发费用       5,651.78    11,818.98 14,257.59 33,234.48 11,989.78 14,448.12
                                                                                               具体进程、专利申
          研发费用率(%)          2.13         4.48      4.35      4.73      3.94      3.10
  2018年                                                                                       请进度等因素影
            研发人员数量           171        未披露      117     未披露      319       254
/2018年12                                                                                      响,公司发明专利
          研发人员占总人                                                                       数量低于同行业
  月31日                           13.32      未披露     13.91    未披露     14.79     23.28
            数比例(%)                                                                        可比公司
             发明专利数量           10        未披露       20     未披露       41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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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厦钨新能42项发明专利数量为截至2021年3月30日的专利数量;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年报等公开信息、行业公开信息等整理

     结合上表分析,受研发费用与研发项目挂钩的性质、公司研发项目进程、人
员薪酬等因素影响,公司2018年、2019年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
合理性,具体分析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之“十一/(四)/3、研发费用分析”的具体内容。公司2018年末、2019年末、2020
年末研发人员数量占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接近。受研发项目具体进程、专利
申请进度等因素影响,公司发明专利数量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7、财务指标
     发行人与行业主要企业的财务指标对比分析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财
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相关内容。

       (五)竞争优势及劣势

       1、公司竞争优势
     (1)NCM正极材料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合成技术的先发优势及完善的产品
布局
     常规的二次颗粒团聚体三元正极材料由许多小单晶颗粒构成,在循环过程中
二次颗粒容易开裂、破碎,使得电池循环寿命缩短;在极片冷压过程中二次颗粒
容易破碎,使得电池性能恶化。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可以较好规避上述
问题。材料经压实和高温循环后,可以获得更加优异的高温循环稳定性、结构稳
定性和耐高温性能,因而具备更好的安全性能。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主
要应用于国内市场,是国内动力电池行业的主流选择之一。
     有别于常规二次颗粒三元正极材料,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的生产与
合成需要克服大单晶对容量及功率性能的负面影响。经多年的研发与努力,公司
在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合成方面已较好解决上述问题,在保证材料能量
密度与二次颗粒相等甚至更高的水平基础上,使材料具备优异的安全性能及高温、
高电压循环稳定性,并进一步降低材料在循环过程中的直流内阻增长率,使得一
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
     公司2009年在全行业较早推出第一代一次颗粒大单晶NCM523产品,并于
2014年在新能源汽车上批量应用。公司于2018年先后推出中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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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晶三元正极材料和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并通过下游客户认证,
目前同时具备中镍、中高镍及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批量生产能力,
形成完善的产品布局,推动公司三元正极材料业务长期持续发展。根据高工锂电
(GGII)及鑫椤资讯数据,发行人报告期内出货量及市场排名靠前,2021年一
季度市场份额为10%,行业排名第四。
     (2)研发体系优势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坚持自主创
新,是我国第一批从事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公司现已
建立完善的产品研发体系,拥有220人的高素质、人员结构均衡的研发团队。
     经过十余年的生产实践和技术创新,公司成功发展出一系列具备自主知识产
权的核心技术,包括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三元材料合成技术、大单晶无钴层状
结构镍锰二元材料合成技术、高电压钴酸锂材料合成技术、多晶镍钴锰三元正极
材料合成技术、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合成技术、正极材料掺杂技术、正极材
料表面改性技术等。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获授权15项发明专利和1
项实用新型专利,先后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贵州省专利金奖、贵州省科技进步
二等奖、贵州省科技成果转化二等奖、2020年贵州省高价值专利等国家级、省部
级奖励9项。
     综上,公司业已形成的自主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体系优势及在三元正极材
料领域的核心技术积累,是公司持续稳步发展的源动力。
     (3)品牌和质量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自主创新研发、打造品牌形象,通过建立严格的品牌
和质量管理体系以及持续的技术研发投入,逐步与行业内多家优质电池生产企业
建立起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并通过多项国际国内相关资质认证,树立了自身的品
牌地位。
     公司于2016年10月26日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ISO/TS16949:2009”,认证
范围为锂离子正极材料的设计及制造,并于2018年通过“IATF16949:2016”换版
审核,确保公司新产品开发及产品质量持续满足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标准与下游
客户的需求。
     公司始终坚持以产品质量为核心,严格遵守《产品先期策划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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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1E变更控制程序》等质量管理规程,对新产品开发及批量生产实施全流程
保障。2009年至今,公司的正极材料产品质量及良品率处于较高水平,获得下游
国内电池生产龙头企业的认可。
     (4)优质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一直以来采取集中有限的企业资源培养维系大客户的竞争策略,能够形
成规模经营获取成本优势、及时共享信息促进产品技术创新以满足客户需求、形
成销售订单的稳定来源、产生市场辐射效应提高市场占有率,而优质大客户的长
期认可亦提升了公司在业内的声誉,在公司产能扩大的同时能够为公司带来其他
优质新客户,维持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长期以来一直以下游及终端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对正极材料进行自主
研发,在保证材料具备优异的循环稳定性和安全性能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材料的
竞争力。
     自2004年开始,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陆续
进入国内知名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链,并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
长期的紧密合作,公司已成为宁德时代、孚能科技、新能源科技(ATL)、微宏
动力、珠海冠宇等国内电池生产企业的重要正极材料供应商。
     (5)废旧锂离子电池及正极材料回收产业布局
     2016年3月,公司与青岛红星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同出资成立红星
电子,布局废旧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回收产业,加强对三元前驱体等原材料成本的
控制能力。公司2020年7月参与红星电子增资,增资完成后持有红星电子34%股
权。在具体经营过程中,红星电子利用废旧锂离子电池、次生物料提炼回收可用
锂元素、钴元素等有价值材料,并将其生产转化为三元前驱体等公司生产所用原
材料。自2018年以来,公司与贵州红星电子就废旧锂离子电池及次生物料回收开
展批量业务合作。
     上述废旧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回收产业布局是公司加速上游产业整合的重要
途径,在实现次生物料有效利用的同时,可有效加强公司原材料成本的控制能力,
以提升行业竞争力。
     2、竞争劣势
     (1)财务成本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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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公司三元正极材料业务的不断发展,为满足下游对中镍、中高镍及高镍
全系列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公司加速产能扩张,资金需求和融资需求较大。当
前,公司主要以债务融资的方式获取资金,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融资成本较高,
使得公司的资本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分
别为74.13%、59.34%、69.93%、71.48%,处于较高水平。2019年9月,公司完成
第七次增资,注册资本由29,120万元增至33,220.1107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
司的融资压力。但由于公司资产负债率整体仍然偏高,限制了公司融资的空间,
较高的融资成本也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通过直接融资获得低成本资金用于生
产建设,有利于公司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财务安全性,降低对银行借款等间接融
资方式的依赖,有效节省财务费用,弥补财务成本偏高的劣势。
     (2)原材料成本控制劣势
     公司产品定价主要遵循“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的成本加成定价原则。
材料成本主要根据各类原材料的近期市场价格所确定,加工价格则主要由产品工
序及工艺复杂程度,以及公司在产品创新、生产工艺改进、采购优化、公司品牌
等方面价值所决定,加工价格一般保持稳定。通常情况下,公司产品售价与市场
原材料价格波动正相关,对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变化较为敏感。但若原材料市场价
格起伏较大,会导致公司存货中的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产生偏离,销售毛利将随
之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
     公司已于2016年3月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贵州红星电子,布局废旧锂离子
电池及材料回收产业,加强原材料成本控制能力。未来,公司拟通过多种途径加
速上游产业布局,提高原材料成本控制能力,降低业绩受到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
的负面影响。
     (3)高镍三元材料目前出货量较少,市场份额较低
     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19年容百科技国内高镍三元材料市场占比超过50%,
出货量为万吨级。根据公开披露资料,境外高镍三元材料厂商住友金属、韩国
Ecopro的出货量也在万吨级以上。
     公司高镍8系NCM三元材料于2018年向客户送样,2019年开始批量供货,
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分别实现销量113.56吨、408.06吨、1,286.38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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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呈增长态势,但距离可比竞争对手在出货量上仍存在较大差距。一方面,公
司高镍8系三元材料目前出货量较小,同行业可比竞争对手可能会利用其出货量
优势地位通过降低价格等方式对市场进行挤压,影响公司客户开拓;另一方面,
公司高镍8系三元材料继续大批量供货需在产品性能、价格等各方面持续满足客
户需求,对公司工艺稳定性、产品成熟度等方面提出较高要求。公司在高镍产品
领域处于追赶者的角色,高镍产品领域的行业竞争将对发行人未来生产经营产生
一定的挑战。
     (4)公司资产规模及下游服务市场较为集中的劣势
     鉴于公司尚未上市融资、历史年度获股东增资额度较少,使得公司资产规模
相对较小。在国内外竞争对手中,国外主要竞争对手住友金属、LGC、优美科为
跨国性企业,普遍资金实力雄厚,进入行业时间较早,在品牌、资金、市场渠道
及产能规模等方面具有优势。国内已上市竞争对手通过上市募集资金,迅速做大
资产规模。此外,公司目前产品以服务于国内新能源汽车领域动力电池市场为主,
使得公司业绩受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波动影响相对较大。

四、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要产品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
  期间         产品           产能        产量       产能利用率    销量       产销率
           NCM三元正
                                          6,941.98                 7,277.43   104.83%
             极材料
 2021年
             钴酸锂           9,250.00      57.80     79.22%         64.10    110.90%
  1-3月
           复合三元及
                                           328.24                   318.00    96.88%
               其他
           NCM三元正
                                          6,888.56                 8,140.87   118.18%
             极材料
 2020年      钴酸锂          30,000.00     244.73     25.93%        235.69    96.31%
           复合三元及
                                           646.88                   643.42    99.47%
               其他
           NCM三元正
                                         20,605.92                17,847.85   86.62%
             极材料
 2019年      钴酸锂          30,000.00      97.88     69.78%        124.43    127.13%
           复合三元及
                                           229.68                   236.50    102.97%
               其他

                                         1-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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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CM三元正
                                          14,986.49                  14,913.35       99.51%
             极材料
 2018年         钴酸锂       17,000.00       153.93      90.14%         168.28      109.32%
            复合三元及
                                             182.92                     194.81      106.50%
                其他
    注:子公司义龙新材根据产品划分产线(均为NCM三元正极材料产能),子公司贵阳新材各主要产品
共用生产线,可根据市场需求柔性安排各类产品产能;其他包含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尖晶石结构复合
改性材料。2021年1-3月产能按照全年产能的1/4测算。

     1、各类产品产能利用率波动的原因
     公司子公司义龙新材产能均为NCM三元正极材料产能,于2018年开始投产,
2019年全部达产,报告期内其产能分别为7,000吨、20,000吨、20,000吨、6,750
吨。公司子公司贵阳新材产能为各主要产品NCM三元正极材料、钴酸锂、复合
三元及其他共用,报告期内其产能分别为10,000吨、10,000吨、10,000吨、2,500
吨。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以NCM三元正极材料为主,产量占比均在90%以
上,钴酸锂及复合三元产量占比较小且基本共线生产。因此,考虑到钴酸锂及复
合三元2018年至2020年使用贵阳新材一条1,000吨产能的生产线生产、2021年1月
份使用1条1,000吨产能的生产线生产、2-3月份使用两条1,000吨产能的生产线生
产,则经测算,公司报告期内各类产品的产能利用率具体如下:
                                                                                 单位:吨/年、吨
        年度                 项目        NCM三元正极材料          钴酸锂、复合三元及其他
                             产能                      8,833.00                         417.00
    2021年1-3月              产量                      6,941.98                         386.04
                         产能利用率                     78.59%                          92.58%
                             产能                     29,000.00                        1,000.00
       2020年                产量                      6,888.56                         891.61
                         产能利用率                     23.75%                          89.16%
                             产能                     29,000.00                       1,000.00
       2019年                产量                     20,605.92                         327.56
                         产能利用率                     71.05%                         32.76%
                             产能                     16,000.00                       1,000.00
       2018年                产量                     14,986.49                         336.85
                         产能利用率                     93.67%                         33.69%
    注:其他主要指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等,报告期内产销量较小。2021年1-3月产能按照全年产能的
1/4计算。考虑到钴酸锂及复合三元2021年1月份使用1条1,000吨产能的生产线生产、2-3月份使用两条1,000
吨产能的生产线生产,对应其2021年1-3月产能=1000/12+2000*2/12=417吨。三元正极材料2021年1-3月产能
=9,250-417=8,833吨。

     (1)NCM三元正极材料产能利用率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NCM三元正极材料产能利用率分别为93.67%、71.05%、

                                           1-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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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5%、78.59%,受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量变化、义龙新材产能
投产等因素影响,NCM三元正极材料产能利用率存在一定波动。
     公司2019年NCM三元正极材料产能利用率较2018年下降的主要原因:①报
告期内公司产品以服务于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为主,受国内新能源汽车
市场相关政策波动影响较大。受2019年6月起新能源车型补贴退坡幅度加大及产
品订单执行推迟等因素影响,公司2019年NCM三元正极材料销量增长仅为
19.68%,使得公司2019年NCM三元正极材料产量增速相应下降,同比增长37.50%;
②2018年及2019年为子公司义龙新材产能的建设期,义龙新材生产线于2018年陆
续投产,并于2019年全面达产,使得公司2019年总产能为30,000吨,较2018年新
增13,000吨产能,同比增长76.47%。产量增速低于产能增速使得公司2019年NCM
三元正极材料产能利用率下滑,具有合理性。
     公司2020年NCM三元正极材料产能利用率较2019年下降的主要原因:受新
冠疫情爆发带来下游需求冲击影响,产品订单执行推迟,公司2020年NCM三元
正极材料产量较2019年下滑54.42%,使得当期NCM三元正极材料产能利用率下
滑较快。
     公司2021年1-3月NCM三元正极材料产能利用率较2020年上升的主要原因:
受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恢复性增长,公司2021年1-3月NCM三元正极材料销量
同比增长514.43%,带动产能利用率有所上升。
     (2)钴酸锂、复合三元及其他产能利用率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钴酸锂、复合三元及其他产能利用率分别为33.69%、32.76%、
89.16%、92.58%,受公司业务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钴酸锂、复合三元及其他
产能利用率存在一定波动。
     公司2019年钴酸锂、复合三元及其他产能利用率与2018年基本一致。
     公司2020年钴酸锂、复合三元及其他产能利用率较2019年上升的主要原因:
钴酸锂、复合三元主要应用于3C消费电子及小动力市场,受新冠疫情影响相对
较小,公司2020年加大对该类客户的开发力度,2020年钴酸锂、复合三元及其他
合计产量、销量分别较2019年增长172.20%、143.57%,产量增长使得当期产能
利用率有所上升。
     公司2021年1-3月钴酸锂、复合三元及其他产能利用率较2020年大幅上升的


                                 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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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原因:公司复合三元产品受到下游客户的持续认可,下游市场对钴酸锂、复
  合三元及其他材料的市场需求持续上升,2021年1-3月,公司加大了钴酸锂、复
  合三元产品的生产,其产能利用率上升较快。
         2、各类产品产销率波动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模式主要为按订单生产,使得报告期内各类产品产销
  率保持在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NCM三元正极材料产销率分别为99.51%、
  86.62%、118.18%、104.83%,钴酸锂产销率分别为109.32%、127.13%、96.31%、
  110.90%,复合三元及其他产销率分别为106.50%、102.97%、99.47%、96.88%。
  受下游需求变动、生产计划调整、产品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公司报告期内各类
  产品产销率存在一定波动,具体分析如下: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产销率       104.83%            118.18%             86.62%            99.51%
                                                         受2019年6月起新
                                                         能源汽车补贴退坡
镍钴锰          受新能源汽车市场 受新冠疫情爆发对
                                                         幅度加大及部分产   2018年下游动力电
酸锂三          的恢复性增长,下 下游需求冲击影
                                                         品型号订单执行有   池对三元正极材料
  元            游市场对三元正极 响,公司NCM三元
         变化原                                          所推迟因素影响,   需求增长较快,带
(NCM             材料需求增长较    材料产量大幅减
           因                                            公司2019年下半年    动公司NCM三元
三元正          快,公司加大投产,少,使得当期NCM
                                                         NCM三元材料销      材料销量提升,产
极材料)        导致产销率有所下 三元材料产销率增
                                                         量增长不及预期,      销率相应增加
                        降              长较快
                                                         当年产销率有所下
                                                                降
          产销率       110.90%             96.31%             127.13%           109.32%
                                                                            公司2018年调整钴
                 受下游市场需求快                     公司重点发展和生      酸锂及复合三元产
                                     加大3C及小动力
                 速增长,使公司钴                     产性价比更高的复      品结构,重点发展
钴酸锂    变化原                     市场投入,公司增
                 酸锂销量增速大于                     合三元产品,减少      性价比更高的复合
            因                       加钴酸锂产量,当
                 产量增速,产销率                     钴酸锂产量,当期      三元产品,大幅减
                                     期产销率有所下滑
                       增加                           产销率增长较快        少钴酸锂产量,当
                                                                            期产销率相应上升
          产销率        96.88%             99.47%             102.97%           106.50%
                                                                    公司2018年调整钴
                                  加大3C及小动力                    酸锂及复合三元产
复合三
                                  市场投入,公司增                  品结构,重点发展
元及其    变化原 产销率基本保持稳                  产销率基本保持稳
                                  加复合三元产量,                  性价比更高的复合
  他        因         定                                定
                                  当期产销率小幅下                  三元产品,产量增
                                        滑                          加使得当期产销率
                                                                        有所下降
     注:其他主要指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等,报告期内产销量较小。


                                           1-1-20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主要产品的销量、销售价格和销售收入及主要客户群体




                                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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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产品      项目
                     金额/数量   主要客户群体     金额/数量   变动比例   主要客户群体      金额/数量    变动比例   主要客户群体     金额/数量    变动比例   主要客户群体
        销售收入
镍钴                 90,925.43                    88,643.97    -62.48%                     236,250.62    -6.76%    宁德时代、孚能   253,389.61   112.08%
        (万元)                 宁德时代、新能                          宁德时代、新能                                                                     宁德时代、微
锰酸                                                                                                               科技、多氟多、
       销量(吨)    7,277.43    源科技、孚能科   8,140.86     -54.39%   源科技、孚能科    17,847.85    19.68%                      14,913.35    108.73%    宏动力、多氟
锂三                                                                                                               新能源科技、力
        销售单价                 技、珠海冠宇等                          技、珠海冠宇等                                                                     多、比亚迪等
 元                    12.49                        10.89      -17.76%                       13.24      -22.09%      信能源等         16.99       1.61%
       (万元/吨)
        销售收入
                     1,580.70                     4,597.20    101.56%                       2,280.80    -60.44%                      5,765.60    -39.41%
        (万元)
钴酸                             湖南立方、新能                          湖南立方、新能                            湖南立方、新能
       销量(吨)      64.10                       235.69      89.42%                       124.43      -26.06%                      168.28      -51.27%    新能源科技等
 锂                                  源科技等                              源科技等                                  源科技等
        销售单价
                       24.66                        19.51      6.41%                         18.33      -46.50%                       34.26      24.32%
       (万元/吨)
        销售收入
复合                 5,665.80                     10,398.82   142.51%                       4,287.99    -32.25%                      6,329.03    45.47%
        (万元)
三元                                                                                                                                                        新能源科技、
       销量(吨)     318.00     新能源科技等      643.43     172.06%    新能源科技等       236.50      21.40%     新能源科技等      194.81      14.04%
及其                                                                                                                                                         湖南立方等
        销售单价
 他                    17.82                        16.16      -10.86%                       18.13      -44.20%                       32.49      27.56%
       (万元/吨)
            注:其他包含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




                                                                                 1-1-21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直接影响,不
 同产品的销售价格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与主要原材料三元前驱体、碳酸锂、
 四氧化三钴等的价格整体变动趋势相匹配。

       (三)报告期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的
 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占营业收
期间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内容       销售金额
         号                                                                                 入比重
         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镍钴锰三元         64,244.79     65.11%
                                                          复合三元、镍钴锰三
         2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7,000.55     17.23%
                                                              元、钴酸锂
2021年   3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镍钴锰三元          8,819.03      8.94%
 1-3月   4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镍钴锰三元          2,499.84      2.53%
                                                          复合三元、镍钴锰三
         5     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556.27      1.58%
                                                              元、钴酸锂
                                         合计                                   94,120.48    95.39%
         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镍钴锰三元         32,357.04     31.22%
         2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镍钴锰三元         28,955.63     27.94%
                                                          复合三元、镍钴锰三
         3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4,265.14     23.41%
2020年                                                        元、钴酸锂
  度                                                      复合三元、镍钴锰三
         4     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985.30      3.84%
                                                              元、钴酸锂
         5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镍钴锰三元          3,259.96      3.15%
                                         合计                                   92,823.07    89.56%
         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镍钴锰三元        180,763.32     74.44%
         2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镍钴锰三元         18,565.44      7.64%
         3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镍钴锰三元         13,987.31      5.76%
2019年
                                                          复合三元、镍钴锰三
  度     4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921.84      4.09%
                                                              元、钴酸锂
         5    力信(江苏)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镍钴锰三元          3,945.78      1.62%
                                         合计                                  227,183.68    93.55%
         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镍钴锰三元        173,147.33     65.22%
         2      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公司                 镍钴锰三元         18,187.32      6.85%
         3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镍钴锰三元         15,992.74      6.02%
2018年
         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镍钴锰三元         12,984.45      4.89%
  度
                                                          复合三元、镍钴锰三
         5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116.28      2.68%
                                                              元、钴酸锂
                                         合计                                  227,428.11    85.67%


                                                1-1-21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对宁德时代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5.22%、
74.44%、31.22%、65.11%,处于较高水平。宁德时代作为动力电池行业龙头企
业,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调研数据,2018年至2020年其国内市场占
有率分别为41.28%、51.79%、50.09%,呈增长趋势,具有显著的行业领先优势。
公司一直以来采取集中有限的企业资源培养维系优质大客户的竞争策略,产能优
先服务行业头部企业,导致公司对宁德时代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符合行业经营
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及商业逻辑。受新冠疫情爆发导致部分产品型号订单推迟等
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对宁德时代销售收入占比有所下降。
     此外,公司掌握较强的客户开发能力,凭借可靠的产品品质和质量优势,持
续完善下游客户结构,已陆续开发孚能科技、多氟多、天津力神、珠海冠宇、微
宏动力等优质客户并实现批量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的前五大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报告期内向宁德时代销售情况

     1、与宁德时代交易的汇总信息
     (1)报告期内,公司向宁德时代销售的主要内容、收入、毛利率和销售价
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宁德时代销售的主要产品为NCM三元正极材料。公司向
宁德时代销售的具体产品销售收入及销售均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吨
 客户      产品类型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宁德时     NCM三元       销售收入          64,244.79       32,357.04    180,763.32   173,147.33
  代       正极材料      销售均价              12.48           11.11         13.33        16.53

     公司对宁德时代各类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已申请豁免披露。
     (2)报告期内,发行人从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采购的主要内容、金额、采
购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湖南邦普、宁波邦普采购的主要内
容为三元前驱体及碳酸锂,采购金额及采购价格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吨
  供应商      产品类型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湖南邦普、 三元前驱          采购金额        23,622.60      23,002.58    36,104.93    53,711.49
  宁波邦普   体              采购均价             8.06           6.88         8.31        10.04


                                            1-1-21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宁德时代、                    采购金额          1,504.42              -        988.00        7,446.71
                  碳酸锂
   湖南邦普                    采购均价                7.52            -          6.90            9.08
     注:湖南邦普、宁波邦普均为宁德时代的控股子公司,自2020年10月开始,公司也向宁波邦普采购部
 分三元前驱体。

      (3)与宁德时代交易的采购价格和销售价格与其他供应商和客户价格的差
 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①与宁德时代交易的销售价格与其他客户价格的差异情况及差异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宁德时代销售主要产品为NCM三元正极材料,NCM三
 元材料销售均价与其他客户的销售均价进行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21年1-3月       变动率    2020年度       变动率    2019年度   变动率        2018年度
向宁德时代
                       12.48     12.33%        11.11     -16.65%      13.33     -19.36%          16.53
销售均价
向其他客户
                       12.52     16.25%        10.77     -16.58%      12.91     -28.56%          18.07
销售均价

      公司产品定价主要遵循“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的成本加成定价原则,
 其中主要原料成本主要参考上一月原材料的平均市场价格确定。NCM三元正极
 材料的原材料为三元前驱体及碳酸锂等,其中三元前驱体为主要构成。报告期内,
 受上游镍、钴、锰等金属元素价格波动影响,三元前驱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宁德时代销售NCM三元材料的均价变动趋势整体与向
 其他客户销售均价变动趋势保持一致,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受不同销售时点主
 要原材料三元前驱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导致销售价格差异、不同细分型号NCM
 三元正极材料的金属盐含量比例不同及加工价格存在差异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对
 宁德时代销售均价与对其他客户销售均价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②与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交易的采购价格与其他供应商价格的差异情况及
 差异原因
      A.三元前驱体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宁德时代子公司湖南邦普、宁波邦普采购三元前驱体产
 品均价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均价、上海有色金属网的市场报价进行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21年1-3月 变动率         2020年度       变动率 2019年度     变动率      2018年度
向湖南邦普及宁波
                               8.06   17.15%           6.88 -17.21%        8.31 -17.23%            10.04
  邦普采购均价
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9.30   45.77%           6.38 -15.83%        7.58 -26.90%            10.37


                                               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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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均价
上海有色金属网平
                              9.62    37.82%             6.98   -9.94%        7.75 -27.57%             10.70
    均报价
    注:以上采购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市场价格为上海有色金属网三元前驱体523公开市场报价

      报告期内,受上游镍、钴、锰等金属元素价格波动影响,三元前驱体523公
 开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2018年上半年价格上涨,自2018年中旬达到阶段性高
 点后下半年开始下跌,全年市场价格范围8.36至12.48万元/吨;2019年1-7月继续
 下跌,2019年8-10月震荡上行,2019年11-12月下跌,全年市场价格范围6.28-9.16
 万元/吨;2020年1-3月继续下跌,4-6月低位平稳运行,7-9月呈上行态势,10-12
 月平稳运行,全年价格范围6.37至7.74万元/吨。2021年1月至3月中旬呈上行态势,
 3月下旬呈下降态势,2021年1-3月价格范围7.50至10.93万元/吨。
      报告期内,公司向湖南邦普、宁波邦普采购三元前驱体的均价变动趋势整体
 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均价及公开市场价格基本保持一致,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
 受不同采购时点三元前驱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不同细分型号三元前驱体产品的
 金属盐含量比例不同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向湖南邦普、宁波邦普采购三
 元前驱体价格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价格及市场价格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其中2021
 年1-3月公司向湖南邦普其关联方宁波邦普采购三元前驱体均价较低,主要系向
 其采购部分三元前驱体钴含量较低所致,具有合理性。
      B.碳酸锂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宁德时代及子公司湖南邦普采购碳酸锂产品的价格与同
 期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均价、上海有色金属网的市场报价进行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21年1-3月         变动率 2020年度        变动率       2019年度   变动率         2018年度
向宁德时代采
                          7.52          -            -             -       6.90       -24.01%         9.08
  购均价
向其他供应商
                          5.31     46.69%        3.62      -42.72%         6.32       -33.89%         9.56
  采购均价
上海有色金属
                          6.59     69.41%        3.89      -35.81%         6.06       -39.52%        10.02
网平均报价
    注:以上采购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报告期内,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碳酸锂公开市场价格波动幅度较大,其中
 2017年价格处于上涨周期,市场价格范围10.64-14.36万元/吨;2018年价格处于快
 速下跌通道,市场价格范围6.72至14.02万元/吨;2019年价格缓慢下跌,市场价


                                               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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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范围4.45至7.17万元/吨;2020年1-9月价格继续缓慢下跌,10-12月价格呈上升
态势,全年价格范围3.52至4.56万元/吨;2021年1-3月价格继续呈上升态势,价格
范围4.69至7.83万元/吨。
     报告期内,公司向宁德时代采购碳酸锂均价变动趋势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均
价及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保持一致,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受不同采购时点碳酸锂
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宁德时代采购碳酸锂价格与向其他
供应商采购价格及市场价格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其中2021年1-3月公司向宁德时
代子公司湖南邦普采购碳酸锂均价较高,主要系向其采购集中在市场价格相对较
高的3月份签订合同所致,具有合理性。
     综上,发行人向湖南邦普、宁波邦普采购三元前驱体、向宁德时代及其子公
司湖南邦普采购碳酸锂的价格随市场价格波动而变动,与公开市场的产品价格变
动、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均价波动趋势基本一致,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
     2、宁德时代指定公司采购的业务的具体合作模式
     (1)宁德时代指定公司采购的业务的具体合作模式,涉及产品型号及该产
品的销售收入、毛利率
     公司5503系列三元正极材料产品的镍含量摩尔比为55%,为公司根据宁德时
代实际需求定制化设计、开发的新型号中镍5系三元正极材料,鉴于公司未布局
上游三元前驱体业务,根据客户要求,该型号三元正极材料对应的三元前驱体由
宁德时代控股子公司湖南邦普开发完成。鉴于该特定型号三元正极材料非市场通
用型产品,公司报告期内仅可从湖南邦普及其关联方宁波邦普处采购对应的三元
前驱体,造成公司5503系列产品存在指定采购三元前驱体的情形。报告期内,公
司5503系列三元正极材料产品对应的原材料三元前驱体主要从宁德时代子公司
湖南邦普、宁波邦普采购。公司将特定三元前驱体产品与其他原材料经生产加工
制成5503系列三元正极材料销售给宁德时代及其下属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
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对宁德时代5503系列三元正极材料销售收入分别
为14,048.00万元、10,638.98万元、37,801.4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5503系列三元材料销售收入      37,801.42    10,638.98    14,048.00                -

     公司对宁德时代5503系列三元正极材料产品毛利率水平已申请豁免披露。


                                  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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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宁德时代指定公司采购的业务产品原材料采购单价与其他供应商是否
存在差异,采购和销售定价是否公允
     ①宁德时代指定采购业务的原材料采购定价公允性情况
     公司5503系列产品对应的三元前驱体主要向湖南邦普或宁波邦普采购。2018
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向湖南邦普及宁波邦普采购5503系列
三元前驱体金额分别为49.07万元、11,998.41万元、14,064.44万元、23,622.60万
元。公司与湖南邦普及宁波邦普主要参照采购时点同类型三元前驱体的市场行情
经双方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公司采购价格均位于市场同类型三元前驱体市场报价
区间内,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向湖南邦普、宁波邦普采购
                                          8.06               7.35               8.41              8.92
5503系列三元前驱体均价
采购同一月份或区间上海
                                   7.50-10.93           7.08-7.57         6.19-9.29          8.28-9.91
    有色金属网报价
   注:以上采购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市场价格为上海有色金属网三元前驱体523公开市场报价

     结合上表分析,公司主要参照市场行情与供应商协商确定5503系列产品对应
三元前驱体的采购价格,相关定价合理公允。
     ②宁德时代指定采购业务对应的产品销售定价公允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5503系列三元正极材料仅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向
宁德时代销售,不向除宁德时代外的其他客户销售。2019年、2020年、2021年1-3
月,公司对宁德时代5503系列三元正极材料销售收入分别为14,048.00万元、
10,638.98万元、37,801.42万元。公司向宁德时代销售5503系列三元正极材料均价
与销售同一时点向其他客户销售可比类型三元正极材料均价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向宁德时代销售ZH5503系列三元材料均价                        11.362           11.360           13.33
销售同一时点向其他客户销售NCM三元材料均价                       12.16            11.27           12.91

     整体来看,公司5503系列三元材料销售均价与向其他客户销售可比类型三元
材料均价基本一致,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定价是公允的。受2021年一季度5503
系列销售集中于1-2月而3月三元正极材料市场价格上升较快、单位加工价格存在
差异等影响,公司2021年一季度对其他客户销售三元正极材料均价相对略高,具
有合理性。

                                              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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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公司对宁德时代合作的依赖情况及可持续性
     (1)双方合作是符合商业逻辑的市场化行为
     公司具有独立的研发、生产、采购、销售业务体系,与宁德时代在资产、人
员、财务等各方面均具有独立性。公司与宁德时代的业务合作具有合理的商业逻
辑,采购及销售价格符合市场规律,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同类型产品价格、向其
他客户销售同类型产品价格、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保持一致,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
公司与宁德时代的合作是符合商业逻辑的市场化行为。
     (2)三元正极材料是影响动力电池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一旦开始供货后
不会被轻易更换,公司可以持续获取供应商资质
     作为动力电池的核心部件,三元正极材料在锂离子电池总成本中所占比例约
45%,三元正极材料的质量是动力电池产品质量的关键影响因素。基于三元正极
材料质量对于动力电池产品质量的重要性,下游动力电池厂商对三元正极材料产
品的导入通常需要1-3年时间。因为动力电池产品最终应用于整车,各链条相关
型号产品的供应商一旦确定后供应商的替换代价较大,一般不存在替换稳定供应
商的情形,公司可以持续获取供应商资质。
     动力电池制造商在原材料供应商遴选上,为了保证供应链的稳定性,往往选
择与头部供应商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公司大单晶中镍5系、中高镍6系、高镍8系
多款型号NCM三元正极材料已通过宁德时代产品认证,正处于放量供货阶段,
公司各款产品对宁德时代销售持续性较强。
     (3)公司与宁德时代保持了长期稳定的供货关系,业务持续性强
     基于三元正极材料是影响动力电池产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一旦开始供货后不
会被轻易更换的特点,公司NCM三元正极材料客户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公司与
宁德时代于2015年开始合作,大单晶中镍5系、中高镍6系、高镍8系多款型号NCM
三元正极材料通过宁德时代产品认证,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优异的产品性能及
性价比优势,宁德时代一直为公司报告期内第一大客户。通过长期的紧密合作,
公司已成为宁德时代的重要正极材料供应商。公司2021年1-3月对宁德时代销售
收入64,244.79万元,同比增长780.89%,呈恢复性增长态势。报告期内,宁德时
代与公司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并定期沟通产品需求计划,业务的持续性较强。
     (4)公司加大除宁德时代外其他客户的开发力度,并已取得成效


                                 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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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三元正极材料产能的扩大,为有效开拓下游市场,公司
加大除宁德时代外其他动力电池及消费电池客户的开发力度,已成功进入新能源
科技、孚能科技、珠海冠宇、多氟多、微宏动力、湖南立方、中山天贸等优质主
流锂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商体系,并通过持续的技术优化和产品迭代稳定与深化
客户合作。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其他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53,532.98万元、
49,996.98万元、63,048.95万元、30,011.98万元,整体呈增长态势,反映公司其他
客户开发成效已逐步显现。此外,公司目前正大力拓展国内外知名新客户,积极
向外延伸,并已与多位行业知名客户就合作事项展开接洽。
     综上,结合公司与宁德时代合作历史及具体合作情况、三元正极材料行业经
营特点、其他客户开发情况等因素分析,公司对宁德时代交易具有可持续性,不
存在单方面的重大依赖,未来年度被替代或收入下滑的风险较低。

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三元前驱体、碳酸锂、四氧化三钴及氢
氧化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采购量和采购金额如下表所示:
 产品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采购价格(万元/吨)              8.55           6.50         7.75       10.26
三元前
         采购量(吨)                 4,873.49      13,854.56    18,666.72    15,633.72
  驱体
         采购金额(万元)            41,668.90      90,061.97   144,608.79   160,336.64
         采购价格(万元/吨)              5.50           3.62         6.34         9.51
碳酸锂   采购量(吨)                 2,336.00       4,979.61     7,969.26     7,276.00
         采购金额(万元)            12,851.77      18,030.01    50,485.89    69,158.57
         采购价格(万元/吨)            17.34           15.86       15.66        36.44
四氧化
         采购量(吨)                  413.10          614.55      227.76       253.50
  三钴
         采购金额(万元)             7,162.12       9,748.82     3,566.83     9,237.51
         采购价格(万元/吨)              4.34           3.80         7.44       12.92
氢氧化
         采购量(吨)                 1,842.00       1,414.20      166.00        12.30
  锂
         采购金额(万元)             7,991.68       5,367.50     1,234.44      158.97
   注:以上采购价格为不含税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三元前驱体、碳酸锂、四氧化三钴、氢氧化
锂等,相关材料市场价格存在较大波动,导致公司相关原材料采购均价也存在较
大的波动。
     1、三元前驱体采购单价、市场单价情况

                                          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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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三元前驱体采购单价、市场单价曲线图

                       三元前驱体采购单价、市场单价情况
       16


       12


         8


         4


         0




                        采购单价(万元/吨)         市场均价(万元/吨)

   注:市场价格数据来源于上海有色网三元前驱体523公开市场报价;以上采购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结合上图分析,公司三元前驱体采购单价及其变动趋势与市场均价不存在明
显差异,变动趋势相符。2020年三季度以来,三元前驱体市场价格呈上涨趋势。
为后续订单恢复做储备,公司2020年上半年对原材料涨价趋势进行预判,采取‘错
峰采购’方式在市场价格低点确定三元前驱体采购订单及价格,使得2020年三季
度以来公司三元前驱体入库价格略低于市场价格,具有合理性。
     (2)列表形式对报告期各期三元前驱体采购单价、市场单价进行分析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21年一季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三元前驱体采购均价                 8.55              6.50             7.75            10.26
      市场均价                     9.62              6.98             7.75            10.70
   注:市场价格数据来源于上海有色网三元前驱体523公开市场报价在期间内的均价;以上采购价格均为
不含税价格

     结合上表分析,公司三元前驱体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变动趋势一致,且采购
均价与市场均价不存在明显差异。为后续订单恢复做储备,公司2020年上半年对
原材料涨价趋势进行预判,采取‘错峰采购’方式在市场价格低点确定三元前驱
体采购订单及价格,使得2020年三季度以来公司三元前驱体入库价格略低于市场
价格。
     其中2021年一季度,根据上海有色网公开数据,三元前驱体523市场均价为
9.62万元/吨,最高价为10.93万元/吨,最低价为7.50万元/吨,公司实际采购均价
为8.55万元/吨。由于公司前期‘错峰采购’采购三元前驱体锁定低价订单,使得


                                          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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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采购均价处于市场价格区间内中等偏低水平,具有合理性。
     2、碳酸锂采购单价、市场单价情况
     (1)碳酸锂采购单价、市场单价曲线图

                         碳酸锂采购单价、市场单价情况
      20.00

      16.00

      12.00

       8.00

       4.00

       0.00




                        采购均价(万元/吨)         市场均价(万元/吨)


   注:市场平均价格来自上海有色网;以上采购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结合上图分析,公司碳酸锂采购单价及其变动趋势与市场均价不存在明显差
异,变动趋势相符。2020年四季度以来,碳酸锂市场价格呈上涨趋势。为后续订
单恢复做储备,公司对碳酸锂涨价趋势进行预判,采取‘错峰采购’方式提前低
价采购碳酸锂,使得2021年一季度公司碳酸锂整体入库价格略低于市场价格,具
有合理性。
     (2)列表形式对报告期各期碳酸锂采购单价、市场单价进行分析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21年一季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碳酸锂采购均价                5.50                3.62             6.34              9.51
     市场均价                   6.59                3.89             6.06             10.02
   注:市场平均价格来自上海有色网电池级碳酸锂期间内均价;以上采购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结合上表分析,公司碳酸锂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变动趋势一致,且采购均价
与市场均价不存在明显差异。2020年四季度以来,碳酸锂市场价格处于上涨阶段。
为后续订单恢复做储备,公司对碳酸锂涨价趋势进行预判,采取‘错峰采购’方
式提前低价采购碳酸锂,使得2021年一季度公司碳酸锂整体入库价格略低于市场
价格。
     2021年一季度,根据上海有色网公开数据,碳酸锂均价为6.59万元/吨,最高


                                          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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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为7.83万元/吨,最低价为4.69万元/吨,公司实际采购均价为5.50万元/吨。由于
公司前期‘错峰采购’采购碳酸锂锁定低价订单,使得公司采购均价处于市场价
格区间内中等偏低水平,具有合理性。
     3、四氧化三钴采购单价、市场单价情况
     (1)四氧化三钴采购单价、市场单价曲线图

                       四氧化三钴采购单价、市场单价情况
      60.00

      50.00

      40.00

      30.00

      20.00

      10.00

       0.00




                        采购均价(万元/吨)         市场均价(万元/吨)

   注:市场平均价格来自上海有色网;以上采购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

     结合上图分析,整体而言,公司四氧化三钴采购单价及其变动趋势与市场均
价不存在明显差异,变动趋势相符。受下游市场需求恢复影响,四氧化三钴市场
价格2021年一季度呈上涨态势。公司2021年一季度四氧化三钴采购均价低于市场
价格的主要原因:2020年下半年四氧化三钴市场价格处于低点,公司基于下游客
户产品订单需求,与供应商确定长期采购订单及采购价格,该订单直到2021年一
季度仍在执行,使得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公司四氧化三钴采购价格保持平稳,导
致2021年一季度四氧化三钴入库均价低于市场价格,具有合理性。
     (2)列表形式对报告期各期四氧化三钴采购单价、市场单价进行分析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21年一季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四氧化三钴采购均价               17.34             15.86            15.66         36.44
       市场均价                   25.89             17.36            16.98         34.00

     结合上表分析,整体而言,公司四氧化三钴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变动趋势一
致,2018年至2020年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基本相符。鉴于公司2020年下半年基于
下游客户产品订单需求在市场价格低点与供应商确定四氧化三钴的长期采购订
单及采购价格,该订单直到2021年一季度仍在执行,使得公司2021年一季度四氧

                                          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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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三钴采购均价与2020年下半年市场价格基本接近,低于2021年一季度市场均价,
具有合理性。
     4、氢氧化锂采购单价、市场单价情况
     (1)氢氧化锂采购单价、市场单价曲线图

                        氢氧化锂采购单价、市场单价情况
      20.00

      16.00

      12.00

       8.00

       4.00

         -




                        采购均价(万元/吨)          市场均价(万元/吨)

    注:市场平均价格来自上海有色网普通电池级氢氧化锂公开市场报价期间内均价;以上采购价格均为
不含税价格;
    注: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采购1.2吨实验用无水氢氧化锂,规格较电池级氢氧化锂较高,均价为12.57
万元/吨,其价格与电池级氢氧化锂不具备可比性,未在上图中列示。

     氢氧化锂主要用于生产高镍三元产品。结合上图分析,公司氢氧化锂采购单
价及其变动趋势与市场均价不存在明显差异,变动趋势相符。2018年一季度及三
季度,受采购部分纯度较高、价格更高的微粉级氢氧化锂因素影响,公司氢氧化
锂采购均价略高于市场价格,具有合理性。2020年四季度以来,公司高镍三元产
品产销量扩大,采购的生产用氢氧化锂规模相应增加,公司采取“错峰采购”方
式提前低价采购部分氢氧化锂,使得2020年四季度、2021年一季度公司氢氧化锂
入库价格略低于市场价格。
     (2)列表形式对报告期各期氢氧化锂采购单价、市场单价进行分析
                                                                               单位:万元/吨
        项目            2021年一季度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氢氧化锂采购均价                 4.34              3.80               7.44          12.92
      市场均价                    5.33              4.53               7.23          11.83
    注:市场平均价格来自上海有色网普通电池级氢氧化锂公开市场报价期间内均价;以上采购价格均为
不含税价格。

     结合上表分析,整体而言,公司氢氧化锂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变动趋势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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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且采购均价与市场均价不存在明显差异。2020年四季度以来,氢氧化锂市场价格
       处于上涨阶段。为后续订单恢复做储备,公司对氢氧化锂涨价趋势进行预判,采
       取“错峰采购”方式提前低价采购氢氧化锂,使得2020年、2021年一季度公司氢
       氧化锂入库价格略低于市场价格。
            5、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及变化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三元前驱体        41,668.90     58.24%    90,061.97         71.85% 144,608.79           71.30% 160,336.64             66.20%
碳酸锂            12,851.77     17.96%    18,030.01         14.38%     50,485.89        24.89%      69,158.57         28.56%
四氧化三钴         7,162.12     10.01%     9,748.82          7.78%         3,566.83      1.76%       9,237.51         3.81%
氢氧化锂           7,991.68     11.17%     5,367.50          4.28%         1,234.44      0.61%         158.97         0.07%
其他               1,867.22     2.61%      2,133.46          1.70%         2,926.34      1.44%       3,298.00         1.36%
 采购总额         71,541.69 100.00% 125,341.76 100.00% 202,822.29 100.00% 242,189.69 100.00%
           注:其他包括助剂等辅助材料。

            公司主要原材料三元前驱体、碳酸锂、四氧化三钴和氢氧化锂的采购额占采
       购总额比重的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主要原材料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重
         80.00%
                                             71.30%                         71.85%
         70.00%       66.20%

         60.00%                                                                                    58.24%
         50.00%

         40.00%
                      28.56%
         30.00%                                    24.89%
         20.00%                                                       14.38%                        17.96%
                                                                                               11.17%
         10.00%         3.81%                                      7.78%                          10.01%
                                           1.76%
         0.00%      0.07%                       0.61%                       4.28%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1-3月

                          三元前驱体         碳酸锂            四氧化三钴             氢氧化锂


            2018年-2020年,公司三元前驱体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保持较高水平。
       三元前驱体为公司NCM三元正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为其原材料的主要构成。
       因此,公司对三元前驱体采购持续保持较高水平。2021年1-3月,公司对三元前
       驱体采购额占比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2021年1-3月,三元前驱体市场价格进入
       快速上升通道,公司对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进行了提前预判,于2020年价格低位

                                                      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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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三元前驱体,使得2021年1-3月三元前驱体采购额占比有所下降。
     2018年-2020年,公司碳酸锂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碳
酸锂是为公司NCM三元正极材料、钴酸锂的原材料之一,其成本物料占比低于
三元前驱体及四氧化三钴,且报告期内自2018年起碳酸锂市场价格一直呈下降趋
势,相应使得报告期内碳酸锂采购额占比呈下降趋势。2021年1-3月,受三元前
驱体采购额占比下降影响,公司碳酸锂采购额占比相应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四氧化三钴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呈先降后增趋势。四氧
化三钴为钴酸锂的主要原材料,同时公司复合三元产品的生产工艺为将钴酸锂与
NCM三元正极材料混合进行共同烧结,其原材料中因包含钴酸锂相应含有一定
比例的四氧化三钴。报告期内钴酸锂和复合三元合计产量分别为336.85吨、327.56
吨、891.61吨、386.04吨,呈现先降后增的趋势,与四氧化三钴采购额占比变动
趋势整体相符。
     报告期内,公司氢氧化锂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逐年上升,主要系氢氧化
锂主要用于生产高镍8系NCM三元正极材料,报告期内公司高镍8系材料产销量
呈上升趋势,采购氢氧化锂的比重相应提高。
     6、公司采取的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具体措施
     为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降低公司经营风险,公司从多方面采取应对措施,
具体如下:
     (1)鉴于公司原材料采购量较大,公司与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川
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或长期
采购订单,对基于市场价格定价机制、预计供货量及保障措施等进行约定;
     (2)错峰采购。根据市场情况,在原材料可预见性地涨跌价情况下,公司
实行‘错峰采购’,即在原材料价格较低时多购进,反之就少购进,避开价格高
峰,拉低成本。此外,公司同等条件下坚持‘就近采购’原则,尽量缩小采购半
径,以节省物流成本;
     (3)与合作方联营设立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布局上游废旧锂离子
电池及材料回收产业链,加强原材料成本控制能力;
     (4)鉴于钴资源稀缺,价格高且波动大,直接影响三元正极材料价格波动,
公司不断完善产品布局,推进正极材料产品低钴/无钴化,降低高价元素占比,


                                 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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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抑原材料价格波动;
       (5)在确保原材料品质的前提下不断拓展供应商渠道,引入新的供应商,
  同等条件下采取价格竞争机制,有效降低原材料成本。

       (二)主要原材料耗用情况

       1、各类型三元正极材料相关原材料耗用情况
       三元正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为三元前驱体、碳酸锂(中镍、中高镍)、氢氧
  化锂(高镍)。报告期内,各类型三元正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耗用情况及与同行
  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原材料单耗       公司名称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三元前驱体单      振华新材                0.94              0.94               0.94             0.95
耗(中镍、中高    长远锂科         未披露                   0.94               0.94             0.95
  镍、高镍)       理论值                 0.93              0.93               0.93             0.93
碳酸锂单耗        振华新材                0.42              0.41               0.41             0.42
                                                                  注
(中镍、中高      长远锂科         未披露                  0.35                0.40             0.40
    镍)           理论值                 0.38              0.38               0.38             0.38
                  振华新材                0.47              0.47               0.47             0.47
  氢氧化锂                                         未分产品单独        未分产品单独   未分产品单独
                  长远锂科         未披露
  (高镍)                                             披露                披露           披露
                   理论值                 0.43              0.43               0.43             0.43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年报及公开披露资料
      注1:上述主要原材料单耗理论值根据三元正极材料生产所用三元前驱体、碳酸锂(氢氧化锂)、助剂
  及其他锂化合物计算得出;
      注2:根据公开披露资料,长远锂科未单独披露各类型三元正极材料单耗情况,2018年-2020年,从整
  体角度,其单位三元正极材料除分别耗用0.40、0.40、0.35单位的碳酸锂外,还耗用0.01、0.01、0.06单位的
  氢氧化锂,因此其2020年碳酸锂单耗低于理论单耗。

       结合上表分析,公司每吨三元正极材料消耗的三元前驱体和碳酸锂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每吨三元正极材料对应的三元前驱体耗用量较为稳定,略高
  于理论耗用量,主要系在生产过程中的正常损耗,具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每吨三元正极材料对应的碳酸锂(或氢氧化锂)耗用量较为
  稳定。公司碳酸锂、氢氧化锂实际耗用量高于理论耗用量的主要原因:公司在生
  产过程中加入略高于理论耗用量的锂盐并通过适当的加工工艺,可以改进产品的
  结构,提高产品的容量和循环性能。同行业可比公司长远理科的碳酸锂耗用量也
  高于理论耗用量,与公司保持一致。


                                              1-1-22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钴酸锂相关原材料耗用情况
         钴酸锂的主要原材料为四氧化三钴和碳酸锂,报告期内,钴酸锂的原材料耗
  用情况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原材料单耗       公司名称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振华新材           0.81                 0.81            0.81          0.83
四氧化三钴       长远锂科          未披露                0.83            0.85          0.84
                  理论值            0.80                 0.80            0.80          0.80
                 振华新材           0.40                 0.40            0.40          0.41
  碳酸锂         长远锂科          未披露                0.38            0.38          0.41
                  理论值            0.38                 0.38            0.38          0.38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年报及公开披露资料
     注:上述主要原材料单耗理论值根据钴酸锂生产所用四氧化三钴、碳酸锂、助剂及其他锂化合物计算
  得出。

         结合上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每吨钴酸锂耗用的四氧化三钴、碳酸锂基本
  保持稳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每吨钴酸锂耗用的四氧化三钴、碳酸锂
  与长远锂科不存在明显差异,受生产工艺不同、助剂含量差异等因素影响,不同
  期间双方主要原材料单耗存在一定区别,具有合理性。
         与理论耗用量相比,公司每吨钴酸锂耗用的四氧化三钴略高于理论值,主要
  系在生产过程中的正常损耗,具有合理性。公司每吨钴酸锂耗用的碳酸锂高于理
  论值,主要系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加入略高于理论耗用量的锂盐并通过适当的加工
  工艺,可以改进产品的结构,提高产品的容量和循环性能,具有合理性。
         3、复合三元相关原材料耗用情况
         复合三元为公司结合客户需求开发的应用于3C消费市场的新型正极材料,
  其生产工艺将三元正极材料与钴酸锂进行混合共同烧结以提升产品性价比。复合
  三元的主要原材料为四氧化三钴、三元前驱体和碳酸锂,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生产
  不同原材料配比的复合三元产品。因此,复合三元不存在固定的原材料耗用比例,
  同行业可比公司亦无同类可比产品。

         (三)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能源为电,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类别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采购量(万度)           9,274.74          13,065.88      23,755.28    18,369.48
    电       采购单价(元/度)              0.34                0.34         0.34         0.37
             采购金额(万元)          3,191.04           4,461.97       7,997.30     6,741.06


                                               1-1-22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子公司义龙新材生产线于2018年开始投产,而义龙新材所处贵州省黔西
  南州电价相对便宜,使得公司整体采购电价自2018年以来有所下降。

        (四)报告期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
  的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占原材料采
期间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采购金额
        号                                                                       购总额比重
               宁波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三元前驱体     16,998.21       23.76%
        1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三元前驱体、碳酸锂     8,128.82       11.36%
2021    2      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元前驱体     12,887.13       18.01%
年1-3   3      四川能投鼎盛锂业有限公司          氢氧化锂、碳酸锂     5,795.58        8.10%
  月    4      四川雅化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碳酸锂        5,666.02        7.92%
        5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碳酸锂        5,646.02        7.89%
                                    合计                             55,121.77      77.05%
        1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元前驱体     36,537.59       29.15%
        2      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元前驱体     29,543.92       23.57%
               宁波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三元前驱体      7,146.67        5.70%
2020    3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三元前驱体     15,855.91       12.65%
年度
        4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碳酸锂       10,072.88        8.04%
        5      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氧化三钴      7,121.47        5.68%
                                    合计                            106,278.44      84.79%
               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元前驱体     42,507.21       20.96%
        1
                江西宏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碳酸锂          20.17         0.01%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三元前驱体     36,104.93       17.80%
        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碳酸锂         988.00         0.49%
2019
        3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元前驱体     29,763.25       14.67%
年度
        4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元前驱体、碳酸锂    21,677.83       10.69%
                                               三元前驱体、四氧化
        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13,550.55        6.68%
                                                     三钴
                                    合计                            144,611.94      71.30%
        1      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三元前驱体     76,149.83       31.44%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三元前驱体     54,359.70       22.45%
        2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碳酸锂        6,798.50        2.81%
        3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元前驱体、碳酸锂    22,349.86        9.23%
2018
                                               三元前驱体、四氧化
年度    4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14,687.58        6.06%
                                                     三钴
               四川广兴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碳酸锂       11,190.83        4.62%
        5
                 四川锂淳科技有限公司                   碳酸锂        3,430.39        1.42%
                                    合计                            188,966.69      78.02%

                                           1-1-22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注1:公司供应商江西宏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道氏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2018年11月通过增资及收购方式合计取得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
股权,广东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宏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注2:公司供应商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注3:四川广兴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锂淳科技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报告期内,公司向宁德时代控股子公司湖南邦普采购主要系三元前驱体,具
有必要性。湖南邦普自2008年设立以来一直从事废旧锂离子电池资源化回收处理
及三元前驱体的生产、销售业务,是国内三元前驱体生产制造的第一梯队企业。
宁德时代于2015年取得湖南邦普控股权。
     三元前驱体是公司正极材料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公司生产经营中存在较
大的三元前驱体采购需求。湖南邦普作为三元前驱体行业的第一梯队企业,三元
前驱体品种规格齐全、产量大,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对三元前驱体在数量、品质方
面的采购需求。基于商业合作考虑,公司自2012年开始(宁德时代取得湖南邦普
控股权之前)即与湖南邦普构建业务联系,双方逐步发展为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
符合产业链的实际情况,对其采购具有必要性。
     除向湖南邦普采购三元前驱体外,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存在向宁德时代
采购少量锂盐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的前五大供应商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概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折旧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构筑物           107,686.52            7,722.72          99,963.80           92.83%
   机器设备                  82,523.85       19,405.74          63,118.10           76.48%
   运输工具                    833.88           443.62            390.26            46.80%
   电子设备                    726.11           360.08            366.03            50.41%
   办公设备                    299.04            51.41            247.63            82.81%
     其他                      465.88           172.46            293.41            62.98%
     合计               192,535.27           28,156.04        164,379.23            85.38%
   注:成新率=固定资产净值/原值。

     2、房屋建筑物


                                          1-1-22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自有房产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如下:
                                                                   建筑面积
序号        所有权人       不动产证号            坐落地址                   规划用途 权利限制
                                                                     (㎡)
                     黔(2018)高新区 贵阳市高新区(白云
     1      贵阳新材 (白)不动产权第 区)高跨路1号6号生 47,166.04               工业           无
                         0000117号        产车间等11户
                        黔(2020)义龙新
                                            义龙新区龙广镇联新
     2      义龙新材       区不动产权第                           152,710.92     工业           无
                                             村和新桥镇新桥村
                            0000616号
                        黔(2020)义龙新
                                            义龙新区龙广镇联新                  工业、办
     3      义龙新材       区不动产权第                            37,319.63                    无
                                             村和新桥镇新桥村                     公
                            0000684号
                        黔(2020)义龙新
                                            义龙新区龙广镇联新                  工业、办
     4      义龙新材       区不动产权第                            68,080.80                    无
                                             村和新桥镇新桥村                     公
                            0000685号
                        黔(2020)义龙新
                                            义龙新区龙广镇联新                  工业、办
     5      义龙新材       区不动产权第                            25,555.22                    无
                                             村和新桥镇新桥村                   公、其他
                            0000683号
                                            义龙新区龙广镇联新
     6      义龙新材          -(注)        村和新桥镇新桥村        48.00       工业           无
                                               (东值班室)
         注:上表第6项义龙新材东值班室房产证正在办理过程中。该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较小,用途为值班室,
不属于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用房。根据黔西南州自然资源局义龙新区分局出具的证明,该房屋建筑位于义龙
新材合法用地土地范围内。根据义龙新区规划和交通建设管理局出具的证明,针对该房屋建筑物,义龙新
材“可保持原状继续使用,也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我局不会因此对义龙新材进行行政处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上述房产均不存在抵押、
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况。
          (2)租赁使用的房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租赁使用的房屋情况如下:
序                                                                                               租赁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面积(㎡) 租赁期限
号                                                                                               用途
                          贵阳市白云区沙文生态科技
           中国振华电子集                                                         2021.1.1至
1 贵阳新材                产业园高海路1189号(振华 1,229.00                                      仓储
             团有限公司                                                           2023.12.31
                          沙文工业园3号厂房第二层)
                   振华集团深圳电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101号                   2021.2.1至
2 贵阳新材                                                            240.00                     办公
                     子有限公司             华匀大厦1栋三楼                        2022.1.31
                   振华集团深圳电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铁仔                        2021.1.1至
3 贵阳新材                                                            210.46                     宿舍
                     子有限公司         路44号老宿舍                              2021.12.31
                   南京宜热纵联环 溧阳市南渡智能制造产业园                        2021.3.27至
4 贵阳新材                                                           2,400.00                    仓储
                   保科技溧阳有限 宁新路的建筑物非标车间靠                         2023.3.26

                                                1-1-23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               南面二跨车间
              黔西南州新桥茶 义龙新区新桥镇公租房第10                        2021.1.1至
5 义龙新材                                                    660.00                        仓储
                    场             栋一层门面                                2021.12.31
              贵州义龙融天资 义龙新区新桥镇公租房第10                        2021.3.13至
6 义龙新材                                                    4,440.00                      宿舍
              产管理有限公司       栋共120套房屋                              2022.3.12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振兴
           宁德骏景工艺品                                                    2020.9.1至
7 义龙新材                       路3号宁德骏景工艺品有限      1,529.00                      仓储
               有限公司                                                       2023.8.31
                                     公司1号一层厂房

       公司承租的房产主要用于仓储、员工宿舍及少量办公用途,非主要经营场所,
公司均与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在上述承租房产中,第1项“贵阳市白云区沙
文生态科技产业园高海路1189号(振华沙文工业园3号厂房第二层)”已提供产权
证书,其他房产的出租人尚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但鉴于上述租赁房产主要用于
仓储、员工宿舍及少量办公用途,总租赁面积较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占用面积较小,
非公司主要经营场所,容易搬迁,公司较容易在附近找到替代场所,因此,上述
租赁部分房产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拥有的账面原值超过200万元的生产
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所有权人         数量          账面原值
  1     场发射扫描电子显微镜                       贵阳新材              1                224.07
  2     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贵阳新材              1                279.42
  3     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贵阳新材              1                281.47
  4     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贵阳新材              1                264.43
  5     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贵阳新材              1                262.38
  6     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贵阳新材              1                258.99
  7     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贵阳新材              1                258.99
  8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90.55
  9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90.55
  10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90.55
  11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90.55
  12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308.27
  13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308.27
  14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308.27
  15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308.27
  16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305.90
  17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4.05
  18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4.05


                                         1-1-23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9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305.90
  20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48.33
  21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48.33
  22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305.90
  23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305.90
  24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90.55
  25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308.27
  26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305.90
  27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46.42
  28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46.42
  29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5.40
  30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5.40
  31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2.48
  32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2.48
  33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2.48
  34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2.48
  35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1.50
  36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1.50
  37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1.50
  38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1.50
  39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1.50
  40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2.48
  41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智能控制系统      义龙新材   1    1,980.24
  42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4.58
  43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4.58
  44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5.40
  45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5.40
  46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2.48
  47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2.48
  48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2.48
  49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2.48
  50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2.48
  51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2.48
  52   传输线                                  义龙新材   1      438.27
  53   传输线                                  义龙新材   1      473.00
  54   传输线                                  义龙新材   1      465.01
  55   传输线                                  义龙新材   1      468.87
  56   传输线                                  义龙新材   1      461.43
  57   传输线                                  义龙新材   1      468.87
  58   传输线                                  义龙新材   1      557.21
  59   传输线                                  义龙新材   1      557.21
  60   传输线                                  义龙新材   1      555.27
  61   传输线                                  义龙新材   1      557.21

                                     1-1-23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2   气力输送系统                        义龙新材   1      396.14
  63   气力输送系统                        义龙新材   1      427.30
  64   气力输送系统                        义龙新材   1      420.30
  65   气力输送系统                        义龙新材   1      423.57
  66   气力输送系统                        义龙新材   1      417.06
  67   气力输送系统                        义龙新材   1      423.57
  68   气力输送系统                        义龙新材   1      503.38
  69   气力输送系统                        义龙新材   1      503.38
  70   气力输送系统                        义龙新材   1      501.62
  71   气力输送系统                        义龙新材   1      503.38
  72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7.70
  73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7.70
  74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7.70
  75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7.70
  76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5.40
  77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5.40
  78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7.70
  79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9.79
  80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9.79
  81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7.70
  82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7.70
  83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7.70
  84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7.70
  85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2.48
  86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2.48
  87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2.48
  88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37.70
  89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282.48
  90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359.68
  91   单层4列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359.68
  92   气流粉碎机                          义龙新材   1      243.36
  93   气流粉碎机                          义龙新材   1      235.01
  94   传送线                              义龙新材   1      274.34
  95   传送线                              义龙新材   1      274.34
  96   传送线                              义龙新材   1      274.34
  97   传送线                              义龙新材   1      229.56
  98   传送线                              义龙新材   1      229.56
  99   传送线                              义龙新材   1      229.56
 100 传送线                                义龙新材   1      229.56
 101 传送线                                义龙新材   1      229.56
 102 传送线                                义龙新材   1      229.56
 103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533.45
 104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533.45

                                 1-1-23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5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533.45
 106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533.45
 107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533.45
 108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533.45
 109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412.54
 110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412.54
 111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412.54
 112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412.54
 113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412.54
 114 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                 义龙新材          1          412.54
 115 自动化控制系统                           义龙新材          1      2,527.03
 116 离心式压缩机                             义龙新材          1          336.18
 117 离心式压缩机                             义龙新材          1          336.18
 118 犁铧式强力混合机                         义龙新材          1          402.34
 119 犁铧式强力混合机                         义龙新材          1          402.34
 120 犁铧式强力混合机                         义龙新材          1          402.34
 121 空分系统                                 义龙新材          1      5,389.86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义龙新材以机器设备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
新科技支行1亿元融资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2018年7月10日,义龙新材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技支行(以下简
称“贵阳银行高新科技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贵阳银
行高新科技支行为义龙新材提供1亿元融资授信,授信期间为2018年7月10日至
2021年7月9日,义龙新材以气氛保护辊道传送式电阻炉等173台/套机器设备为前
述授信向贵阳银行高新科技支行提供抵押担保。2018年7月26日,义龙新材、贵
阳银行高新科技支行向义龙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动产抵押登记,登记编号:
义市监动押字[2018]第4号,相关合同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
重要合同”之“(三)融资合同”之“4、其它重大合同”。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主
要生产经营设备不存在设定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无形资产概况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概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原值              累计摊销             净值
      土地使用权                11,204.06            1,143.31         10,060.75

                                    1-1-23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专利权                       94.02                87.77                    6.26
           计算机软件                    477.58               202.96                  274.62
              合计                   11,775.66               1,434.04            10,341.62

          2、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权利                      权利      使用权面                  他项 取得
          证书号                  坐落                 用途              使用期限
号                        人                      性质      积(㎡)                  权利 方式
  黔(2018)高新区      贵阳市高新区(白
                   贵阳                                       2011.3.11至
1 (白)不动产权第      云区)高跨路1号6 出让 工业 128,878.70                          无 出让
                   新材                                        2061.3.11
      0000117号         号生产车间等11户
  黔(2017)高新区      贵阳市白云区沙文
                   贵阳                                      2012.8.27至
2 (白)不动产权第      生态科技产业园沙 出让 工业 47,686.40                           无 受让
                   新材                                       2062.8.27
      0000666号               文村
  黔(2020)义龙新区      义龙新区龙广镇联
                   义龙                                       2018.4.17至
3    不动产权第         新村和新桥镇新桥 出让 工业 106,006.50                          无 出让
                   新材                                        2068.4.16
     0000616号            村(一期)
     黔(2020)义龙新区      义龙新区龙广镇联
                      义龙                                              2018.4.17至
4       不动产权第         新村和新桥镇新桥 出让 工业        44,365.4                  无 出让
                      新材                                               2068.4.16
        0000683号          村(二期A地块)
  黔(2020)义龙新区      义龙新区龙广镇联
                   义龙                                                 2018.4.17至
5    不动产权第         新村和新桥镇新桥 出让 工业           84,433.3                  无 出让
                   新材                                                  2068.4.16
     0000685号          村(二期B地块)
  黔(2020)义龙新区      义龙新区龙广镇联
                   义龙                                      2018.4.17至
6    不动产权第         新村和新桥镇新桥 出让 工业 47,975.00                           无 出让
                   新材                                       2068.4.16
     0000684号          村(二期C地块)
  黔(2020)义龙新区      义龙新区龙广镇联
                   义龙                                      2018.4.17至
7    不动产权第         新村和新桥镇新桥 出让 工业 76,630.40                           无 出让
                   新材                                       2068.4.16
     0000440号            村(三期)

          根据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于2020年5月12日作出
     的“筑高新国土闲置认定[2020]07号”《闲置土地认定书》、“筑高新国土闲置听
     证告知[2020]07号”《闲置土地处置听证权利告知书》,上述第2项公司位于沙文
     园区上述面积为47,686.40㎡的土地因未及时开工建设,被认定为闲置土地。根据
     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委会于2020年12月3日出具的《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有关土地事项的
     说明》,由于公司已完善相关手续,做好开工建设相关准备,为了支持企业发展,
     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意公司限时(3个月内)全面开工建设。若在该限期内开工
     建设,则上述土地不存在被收回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完善相关建设手续,上述土地开发建设前

                                          1-1-23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期工作准备就绪,投资项目已论证完毕,已完成招投标程序,并确定中标施工单
      位,已办理完毕施工许可证,符合相关政府部门提出3个月内全面开工建设的要
      求,不会出现限期未开工建设而导致土地被收回的情形。此外,贵阳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已出具《守法证明》,证明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发现贵阳新材因违反
      国家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被查处的情形。因此,上述土地不存在权属不确定的
      风险,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拥有商标情况如下:

序                                                                                        取得 他项
      注册号         商标            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          有效期       注册人
号                                                                                        方式 权利

     第30482195                第6类:钴(未加工的);锰粉;锰; 2019.4.28-          原始
1                                                                           振华新材               无
         号                      镍;电解镍;锌;电解铜(截止) 2029.4.27            取得

     第30450598                第1类:醋酸盐(化学品);氢氧化锂; 2019.7.7-          原始
2                                                                            振华新材              无
         号                       氢氧化铝;氢氧化镁(截止)       2029.7.6           取得

                               第1类:工业用氧化钴;二氧化锰;醋
     第30450600                酸盐(化学品);氢氧化锂;工业用 2019.7.7-          原始
3                                                                         振华新材                 无
         号                    二氧化钛;氢氧化铝;氧化锆;氢氧 2029.7.6           取得
                                 化镁;磷酸盐(肥料)(截止)



     第12483405                第1类:钴酸锂;磷酸铁锂;锰酸锂(截 2015.4.14-          原始
4                                                                             贵阳新材             无
         号                                   止)                 2025.4.13           取得


                               第1类:镍锰酸锂;镍钴锰酸锂;磷酸
                               亚铁锂;镍钴铝酸锂;磷酸钛铝锂; 2019.12.28
     第36363569                                                                     原始
5                              锰酸盐;镍盐;硫酸盐;硝酸盐;稀     -      贵阳新材                无
         号                                                                         取得
                               土金属盐;碳酸盐;盐酸盐;碳酸锂 2029.12.27
                                            (截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上述注册商标所有权不存在设定担保
      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4、专利
           (1)境内已获授权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境内拥有专利情况如下:
     序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类型   申请号    申请日   专利权   取得    有效    他项权


                                              1-1-23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号                                                       状态    方式   期      利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 发明 ZL031143 2003.4.2 专利权   继受
1    振华新材                                                           20年    无
                  料的制备方法   专利   97.0      8       有效   取得
              钴酸锂复合正极材
                                 发明 ZL200810 2008.9.2 专利权   原始
2    振华新材 料及其制备方法、二                                        20年   质押
                                 专利 216339.X    3       有效   取得
                次锂离子电池
              高锰多晶正极材料
                                 发明 ZL200910 2009.12. 专利权   原始
3    振华新材 及其制备方法、动力                                        20年    无
                                 专利 189197.7   22       有效   取得
                  锂离子电池
              多晶钴镍锰三元正
                                 发明 ZL200910 2009.11. 专利权   原始
4    振华新材 极材料及其制备方                                          20年   质押
                                 专利 110132.9    9       有效   取得
              法、二次锂离子电池
              钛酸锂包覆经表面
                               发明 ZL201410 2014.7.1 专利权     原始
5    振华新材 处理石墨的负极材                                          20年    无
                               专利 344991.5    8       有效     取得
              料、制法及其应用
              锂离子电池灌装聚
                                 发明 ZL201410 2014.3.2 专利权   原始
6    振华新材 合物组合物,灌装方                                        20年   质押
                                 专利 114941.8    5       有效   取得
              法及锂电池和应用
              安全性高的锂离子
                                 发明 ZL201410 2014.1.1 专利权   原始
7    振华新材 二次电池用正极材                                          20年   质押
                                 专利 016620.4    4       有效   取得
              料、制法和电池应用
              电池用微胶囊和正
                               发明 ZL201410 2014.11. 专利权     原始
8    振华新材 极材料及其制法和                                          20年    无
                               专利 654939.X   17       有效     取得
                    应用
              自溃散集流体、含有
                                 发明 ZL201410 2014.4.2 专利权   原始
9    振华新材 其的电极及锂电池                                          20年   质押
                                 专利 164146.X    2       有效   取得
                    和应用
            元素微乳化包覆法
                               发明 ZL201410 2014.7.3 专利权     原始
10 振华新材 制成的正极材料、制                                          20年   质押
                               专利 375058.4    1       有效     取得
                法及应用
     振华新
            球形或类球形锂离
   材、贵阳                  发明 ZL201610 2016.9.1 专利权       原始
11          子电池正极材料及                                            20年    无
   新材、义                  专利 827828.3    8       有效       取得
              制法和应用
     龙新材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 发明 ZL201710 2017.07. 专利权   原始
12 振华新材                                                             20年    无
                料及锂离子电池 专利 574938.8     11       有效   取得
     振华新
            球形或类球形锂电
   材、贵阳                    发明 ZL201611 2016.12. 专利权     原始
13          池正极材料、电池及                                          20年    无
   新材、义                    专利 168653.6   16       有效     取得
                制法和应用
     龙新材
     振华新
            球形或类球形锂离
   材、贵阳                  发明 ZL201710 2017.07. 专利权       原始
14          子电池正极材料及                                            20年    无
   新材、义                  专利 562906.6   11       有效       取得
              锂离子电池
     龙新材

                                       1-1-23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实用
                       一种混料下料口装      ZL202021 2020.08. 专利权                      原始
           15 义龙新材                  新型                                                        10年     无
                             置              591383.1   04       有效                      取得
                                        专利
                 注:除专利“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制备方法”系从原股东深圳振华受让取得外,上述其他专利权皆
           系发行人或/及子公司以原始取得方式取得。根据中国电子、振华集团、深圳振华及发行人出具的确认文件,
           深圳振华将专利“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制备方法”转让给发行人合法有效。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以上述质押的专利用于为子公司贵阳新材、
           义龙新材贷款提供担保,相关担保债权信息如下:
            序                                                         担保金额                            是否办
                          债权人              债务人        担保人                        授信期间
            号                                                         (万元)                            理登记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
            1                                 贵阳新材     振华新材     15,000     2018.7.10-2021.7.9       是
                    司高新科技支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
            2                                 义龙新材     振华新材     20,000     2018.7.10-2021.7.9       是
                    司高新科技支行

                  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已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相关合同情况详见“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要合同”之“(三)融资合同”之“4、其它重大合同”。
           除上述披露情况外,公司境内专利权不存在其他设定担保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2)境外已获授权专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境外拥有专利情况如下:
序 国家/                                  专利权                                              专利类 专利权状
                     专利名称                       申请号         申请日        有效期                       取得方式
号 地区                                     人                                                  型     态
            锂离子二次电池钴酸锂正        振华新 US15/49            2017.4.27-20 发明专 专利权维
1   美国                                                 2017.04.27                              原始取得
              极材料及其制法和应用          材    8,527               38.3.15      利     持

                  公司上述境外专利权不存在其他设定担保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5、著作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拥有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     著作                                               开发完成      发证日        取得     他项
                                   软件名称               登记号
            号     权人                                                 日期          期          方式     权利
                   贵阳     仓储管理系统[简称:          2020SR030                                原始
             1                                                        2019.2.28    2020.4.2                 无
                   新材         WMS]V2.0                    3869                                  取得
                   贵阳     质量管理系统[简称:          2020SR030                                原始
             2                                                        2019.2.28    2020.4.2                 无
                   新材         QMS]V2.0                    3872                                  取得
                   贵阳     生产执行管理系统[简          2020SR031                                原始
             3                                                        2019.2.28    2020.4.7                 无
                   新材       称:MES]V2.0                  0045                                  取得
               注: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上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
           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上述著作权不存在设定担保或其他权
           利受到限制的情况。

                                                          1-1-23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专利许可
       公司与BASF Corporation(巴斯夫公司)于2019年1月签署《专利再许可协议》,
获得10项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部分基础技术专利在美国市场的非独占权利,可在
使用领域(指电化学电池的电极材料或/和电化学电池)内制造、使用、销售和
进出口许可产品。上述许可专利为美国阿贡国家实验室所有,并授权巴斯夫公司
作为唯一再许可人对该等专利进行再许可。
       巴斯夫公司向公司再许可的专利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基础性材料及制
备技术专利,作为基础性技术在全球范围内被正极材料企业所广泛掌握,各正极
材料企业通常在该等技术的基础上开发各类前沿正极材料。同时,该等技术专利
的保护区域为美国市场,即使未获得上述专利的再许可,亦不影响公司在国内及
美国以外国际市场使用该等基础性专利技术和生产销售相关正极材料。
       根据《专利再许可协议》,公司在以下情况无需支付巴斯夫公司许可费:(1)
向美国政府销售许可产品;(2)向阿贡国家实验室授权公司销售许可产品;(3)
向任何在美国以外的客户销售许可产品。因此,在上述许可专利到期或失效前,
公司直接或间接销售相关产品到美国市场,需向巴斯夫公司支付一定的专利许可
费用,相关费用由公司及关联公司向美国直接或间接销售许可产品中净收入的一
定比例和前期一次性授予费共同组成。公司直接或间接销售产品到美国以外区域
均无需向巴斯夫公司支付专利许可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在中国,未直接向美国销售相关产品,间接向
美国销售收入占比较小。《专利再许可协议》的达成,有利于公司未来在全球范
围尤其是美国市场的业务开拓。
       7、域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
                                                                                 他项
序号    注册人        域名       注册时间    有效期至      备案号     取得方式
                                                                                 权利
                                                           黔ICP备
 1     贵阳新材   zh-echem.com   2013.7.27   2023.7.27                原始取得   无
                                                         13003988号-1
                                                           黔ICP备
 2     贵阳新材   zh-echem.net   2018.6.13   2023.6.13                原始取得   无
                                                         13003988号-1
                                                           黔ICP备
 3     贵阳新材   zh-echem.cn    2018.6.13   2023.6.13                原始取得   无
                                                         13003988号-1




                                        1-1-23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上述域名不存在设定担保或其他权利
       受到限制的情况。

              (三)生产经营资质证书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取得生产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序
   持证单位            资质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登记部门       有效日期
号
1 贵阳新材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915201156884330813001W     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6.21
                                                                   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
2 贵阳新材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黔AQBJXⅡ202000002                               2023.10
                                                                         术研究院
                                                                   贵阳高新区国际合作促
3 贵阳新材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5158128                               长期有效
                                                                         进中心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筑城海
4 贵阳新材                                      5201916567                              长期有效
                       案回执                                              关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
5 义龙新材                                      5205910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长期有效
                       案回执
6 义龙新材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05146554          黔西南州政务服务中心 长期有效
                                          91522320MA6DRP5A9Q001
7 义龙新材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                                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    2025.7.22
                                                    U
                                                                   贵州省劳动保护科学技
8 义龙新材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黔AQBJXⅡ202100002                               2024.3
                                                                         术研究院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情况,不存在与他人共享重
       要资源要素的情形。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

              公司2009年在国内外较早完成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一次颗粒大单晶材
       料的研发及生产。经多年的研发及培育,目前公司已实现涵盖中镍、中高镍及高
       镍全系列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产业化生产及销售,也是钴
       酸锂、复合三元等多品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商。
              公司2009年在全行业较早推出第一代一次颗粒大单晶NCM523产品,由于其
       具备优异的高温高电压循环稳定性及安全性能,使得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
       料在行业中引起广泛关注,于2014年较早在新能源汽车上批量应用。公司于2016
       年推出第二代一次颗粒大单晶NCM523产品,提高了材料的比容量。公司于2017
       年推出第三代一次颗粒大单晶NCM523产品,实现动力学稳定性的突破,使材料

                                              1-1-24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的比容量及倍率性能进一步提高,同时循环后直流内阻增长得到有效抑制。
       依靠多年深耕中镍NCM523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的行业经验、与国内科研机
构、高校合作研发成果及长期坚持的自主创新机制,公司掌握一系列重要核心技
术,包括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三元材料合成技术、大单晶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
元材料合成技术、高电压钴酸锂材料合成技术、多晶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合成技
术、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合成技术、正极材料掺杂技术、正极材料表面改性
技术等。同时,公司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凭借中镍NCM523一次颗粒大单晶
技术的先发优势和深厚积累,积极储备新一代技术,聚焦中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
单晶技术和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等新一代核心技术的开发,并已取得突破性
进展,顺利实现一系列多款产品的产业化。公司在大单晶技术体系的积累及围绕
大单晶产品成熟的三次烧结工艺有助于增加中高镍、高镍产品结构稳定性,提升
安全性、循环次数等性能,适应了行业发展对未来正极材料产品的技术及工艺需
求。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积累是公司在未来行业竞争格局中持续
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保障。
       1、主要核心技术
序号                核心技术名称                  技术来源     产品应用情况    技术保护
 1     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三元材料合成技术       自主研发      大批量生产     专利保护
                                                             已获客户认证,处于
 2     大单晶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材料合成技术 自主研发                          专利保护
                                                                 送样阶段
 3           高电压钴酸锂材料合成技术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专利保护
 4        多晶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合成技术          自主研发       批量生产      专利保护
                                                             已获客户认证,实现
 5        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合成技术          自主研发                      专利保护
                                                                 少量销售
                                                             在公司各类正极材
 6                正极材料掺杂技术                自主研发                    专利保护
                                                               料产品中应用
                                                             在公司各类正极材
 7             正极材料表面改性技术               自主研发                    专利保护
                                                               料产品中应用

       公司上述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表征及与产业的融合情况如下:
       (1)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三元材料合成技术
       ①中镍NCM523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合成技术
       2005年,公司推出NCM三元正极材料。2009年,经过多年的研发储备和技
术 攻 关 , 公 司 在 全 行 业 较 早 推 出 一 次 颗 粒 大 单 晶 NCM523 正 极 材 料
(ZH5000BDA),该款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产品表现出优异的高温高电


                                        1-1-24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压循环稳定性及安全性能,获得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关注,并于2014年较早在新能
源汽车上批量应用。
     2016年,在第一代一次颗粒大单晶NCM523(ZH5000BDA)的基础上,推
出第二代一次颗粒大单晶NCM523正极材料(ZH5000BDS)产品,并实现批量生
产销售,该款产品继承第一代的优点并提高了比容量。
     2017年,在前两代一次颗粒大单晶NCM523的基础上,公司推出第三代一次
颗粒大单晶NCM523正极材料(ZH5000BDH)产品,热力学性能和动力学性能
取得进一步突破,产品获得更高的比容量并大幅度降低初始直流内阻,尤其是循
环后的电池直流内阻增长得到有效抑制,进而在新能源汽车上得到规模化应用。
     ②中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合成技术
     在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带来新能源乘用车购置成本提升的背景下,新能源汽
车及上游动力电池行业迎来更大的挑战,迫切需要提高新能源汽车的性价比以尽
快获得更多的终端消费市场认可。三元正极材料在锂离子电池总成本中所占比例
约45%,其成本直接决定锂离子电池整体成本的高低,并间接对整车成本产生显
著影响,因此三元正极材料的性价比对整车性价比的提升影响非常关键。鉴于钴
资源稀缺,价格高且波动大,直接影响三元正极材料价格波动,当前新能源汽车
产业链中下游企业均希望在保持或提升三元正极材料性能的基础上,降低钴元素
用量,达到提高性价比的目的。
     在此背景下,公司将中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产品作为重要研发方向之一,
于2018年推出第一代中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产品ZH6000A,将钴用量由
NCM523 的20mol.%降低到 10mol.%,同时其 4.35V能量密度优于同电压下的
NCM523,比容量提高5-8mAh/g,调浆加工过程中无须高镍材料所需的严格湿度
控制,从而为下游客户提供相对于NCM523而言性价比更高的选择。在中高镍低
钴一次颗粒大单晶产品ZH6000A的基础上,公司于2019年底完成ZH6000全系列
产品的开发及产业化,持续进行三元正极材料去钴化的探索,实现更高的能量密
度及性价比,以满足下游客户及市场需求。
     当前使用该技术生产的第一代中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产品ZH6000A已
实现批量生产及销售,新一代产品正在下游主流动力电池客户处评估及认证。
     ③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合成技术


                                 1-1-24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高端新能源汽车一直以来具备一定的市场空间,得益于高端新能源汽车良好
的用户体验及品牌效应,消费者购买意愿不再主要取决于价格,而是更多的关注
整车性能。因此,更好的人机交互体验、更好的安全性能、更高的续航里程、更
长的使用寿命,成为高端新能源汽车持续的追求目标,这为高镍三元正极材料提
供了良好的成长空间。
     当前市场现有高镍三元正极产品主要采用二次颗粒团聚体技术路线,安全性
及循环稳定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司运用多年来一次颗粒大单晶领域的技术积累
优势,经过严格论证与实验,于2018年较早推出第一代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产品
ZH8000D,目前已实现批量生产、销售,成为国内较早具备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
三元正极材料批量生产、销售的正极材料企业之一。在ZH8000D的基础上,公司
于2019年推出能量密度媲美二次颗粒产品、性价比更高的下一代高镍一次颗粒大
单晶三元产品ZH8000A和ZH9000C,目前正在部分主流动力型锂离子电池厂商进
行认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形成高镍(Ni≥80mol.%)三元正极材料
生产能力1.3万吨/年,可为下游市场提供高端、中高端正极材料系列产品及服务。
     (2)大单晶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材料合成技术
     面对未来的市场竞争,不断提高产品的性价比、安全性能已成为行业发展方
向。在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中,鉴于钴资源稀缺,价格高且波动大,因此镍钴锰
三元正极材料的无钴化是当前主流趋势。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可在中镍、中高
镍、高镍领域提供与三元正极材料媲美的能量密度,其具有相对更低的成本,从
而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当前公司已开发出一系列较为完整的大单晶无钴层状结
构镍锰二元产品,并已具备批量生产能力。本系列产品已在部分主流下游客户评
估认证,随着行业下游客户对低钴、无钴层状正极材料应用技术的日趋成熟,本
系列产品预计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核心竞争力之一。
     (3)高电压钴酸锂材料合成技术
     钴酸锂作为最早商业化应用的正极材料,主要应用于对体积能量密度要求较
高的消费电子产品中,提高充电截止电压已成为提升钴酸锂能量密度的主要手段。
公司具备5年以上4.35-4.45V高电压钴酸锂研发及大批量生产销售经验,更高应用
电压产品正在客户送样论证阶段。


                                 1-1-24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多晶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合成技术
     公司通过特有技术制备的多晶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同时具备钴酸锂材料高
压实密度和三元正极材料高容量的优点,加工过程中的沉降分层及凝胶风险小。
公司利用该技术生产的多晶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产品自2008年较早实现批量生
产销售以来,先后实现多次升级换代,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
     (5)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合成技术
     锰酸锂(LiMn2O4)作为典型的尖晶石结构正极材料,具备较高的电压平台、
低廉的成本以及优异的安全性能,但锰酸锂比容量不高、存储稳定性偏差。针对
锰酸锂的缺点,公司成功开发出尖晶石结构锰酸锂复合改性NM系列产品,经多
年的研发和努力,公司不断提升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产品的性能,尤其在能
量密度方面获得突破。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能量密度高,价格低廉,产品性
价比高,在储能、低速电动车、电动工具领域均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6)正极材料掺杂技术
     在公司多年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究开发过程中,公司完成全系列正极材料
掺杂技术的积累,针对不同的正极材料体系,优选出不同的掺杂方案,以达到稳
定材料结构及表面特性的目的,从而得到更高的循环性能、安全性能及能量密度。
     (7)正极材料表面改性技术
     公司通过乳化包覆、液相沉积及固相混合等多种工艺技术对材料的表面进行
改性,从而得到更低的材料游离锂、更好的加工稳定性以及电化学性能。本技术
在公司生产的各系列产品中均得到广泛应用,公司正极材料的游离锂控制具有一
定优势,产品游离锂含量较低,尤其在高镍领域表现出更加明显的优势。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授权15项,其
中6项发明专利对大单晶中镍三元系列产品形成保护,5项发明专利对大单晶中高
镍三元系列产品形成保护,4项发明专利对大单晶高镍三元系列产品形成保护,4
项发明专利对钴酸锂系列产品形成保护,2项发明专利对多晶三元系列产品形成
保护,2项发明专利对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系列产品形成保护,7项发明专利
对表面改性技术形成保护,7项发明专利对正极材料掺杂技术形成保护。
     2、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及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比
     公司核心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公司三元正极材料、钴酸锂、复合三元等多种系


                                 1-1-24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列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核心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按照主
          要产品种类公司核心技术产品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度                   2018年度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镍钴锰酸锂三元             90,925.43   92.62%      88,643.97     85.53%     236,250.62    97.29%       253,389.61   95.44%
    其中:镍5系            70,893.77   72.21%      81,406.58     78.55%     228,460.52    94.09%       253,310.23   95.41%
            镍6系            440.53    0.45%        1,675.61     1.62%        5,973.45     2.46%            17.76     0.01%
            镍8系          19,591.13   19.96%       5,561.79     5.37%        1,816.65     0.75%            61.61     0.02%
钴酸锂                      1,580.70   1.61%        4,597.20     4.44%        2,280.80     0.94%         5,765.60     2.17%
复合三元及其他              5,665.80   5.77%       10,398.82     10.03%       4,287.99     1.77%         6,329.03     2.38%
  其中:复合三元            5,665.80   5.77%       10,398.75     10.03%       4,279.56     1.76%         6,221.09     2.34%
         尖晶石结构复
                                   -          -         0.07     0.00%            8.42     0.00%           107.94     0.04%
     合改性材料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合计       98,171.92 100.00%      103,640.00 100.00%        242,819.41 100.00%         265,484.24 100.00%
 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         99.50%            -     99.99%              -     99.99%              -      99.99%            -

                  (二)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承担的国家、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实施时间         项目进展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智能制造 贵州省重大科技专项计
            1                                                       2019.1至2021.12                    实施中
                        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             划
                    高能量密度锂离子动力电池三 贵阳国家高新技术开发                 2017.3.1至
            2                                                                                          已完成
                      元材料产业化技术研发     区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                 2018.12.31
                    高比容量动力型镍钴锰三元材 贵州省科技厅成果转化                 2020.3.30至
            3                                                                                          实施中
                        料产业化成果转化               项目                          2022.3.30
                    低成本大单晶高镍三元材料研 贵州省科技厅支撑计划                 2021.4.1至
            4                                                                                          实施中
                              发制备                   项目                         2023.12.31

                  2、核心学术期刊论文发表情况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员工于化工新型材料、广东化工等发表论文共计4篇
          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论文名称                   公司员工作者             发表时间          发表杂志
                             正极材料
            1       LiNi0.5Co0.2Mn0.3O2的表面       向黔新(第一作者)         2017年5月      化工新型材料
                           包覆改性研究
                                             向黔新(第一作者)、周
                    量子点太阳能电池的制备与
            2                                朝毅(二)、王丽娟(三)、2018年5月                  广东化工
                              性能
                                             李路(四)、梅铭(五)


                                                       1-1-24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向黔新(第一作者)、周
                 硫脲修饰CNTs用于QDSSCs
          3                             朝毅(二)、王丽娟(三)、2018年5月                     广东化工
                     电池对电极的研究
                                        李路(四)、梅铭(五)
                    Inhibiting degradation of
                  LiCoO2 cathode material by
                                                                                    Materials
                     anisotropic strain during 向黔新、李路、王丽娟、
          4                                                           2020年2月 Research Express
                 delithiation(通过各向异性应          周朝毅
                                                                                (材料研究快报)
                  力抑制LCO阴极材料脱锂过
                          程中的衰减)

               3、重要奖项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重要奖项如下:
        序号                      获奖名称                                 颁奖单位                获奖年度
         1              2019-2020年度贵州省专利金奖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
               2019年度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
         2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            2020年
                         进步奖(民品)三等奖
         3                2020年贵州省高价值专利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2020年
         4     贵州省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贵州省科技厅                2019年
         5     贵州省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科技创新人才团队                 贵州省科技厅                2019年
         6     贵州省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创新研发中心建设                 贵州省科技厅                2019年
         7              贵州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
         8                  贵州省工业设计中心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
               2018年贵州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锂离子
         9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8年
                动力电池三元材料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建设)
         10                     高新技术企业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
         11       贵州省工业企业“行业领跑者”种子企业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
         12             贵州省千企改造工程龙头企业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
               2017年贵州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锂离子
         13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
                   电池正极材料智能制造示范工程)

               (三)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代表
             研发方向         项目名称                    内容及目标                              项目进展 研发方式
号                                                                                       产品
                                           目标:将三元前驱体成本降低5,000元/吨以上
                            废旧电池及材
                                           主要研究内容:新工艺回收废旧电池及极片合 各
                            料回收制备三                                                          产品设计
1    低成本三元前驱体研发                  成三元前驱体,获得较常规回收工艺合成三元 NCM523                   自主研发
                            元前驱体工艺                                                          与开发
                                           前驱体更低的成本,进而降低现有三元材料的 产品
                            技术开发
                                           成本
     中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 中高镍低钴一 本方向包含数个中高镍低钴大单晶三元材料开 ZH5503            过程设计 协 议 开
2    单晶三元材料开发:旨 次颗粒大单晶 发项目,镍含量涵盖55-80mol.%,钴含量涵盖 ZH6000A 与 开 发 、 发、自主
     在不断在―低钴极限‖进 三元材料开发 2-12mol.%,目前已向市场推出多款中高镍低钴 系列           持 续 改 研发



                                                      1-1-24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行突破,提升三元材料                      大单晶三元产品,并实现批量生产销售           ZH6000B 进 、 产 品
    的综合性价比,获得更                      目标:提升三元材料的综合性价比,获得更高 ZH6000D 设 计 与 开
    高的能量密度及更低的                      的能量密度及更低的成本,为下游客户及终端 ZH7000        发
    成本,为下游客户及终                      市场提供更高性价比、更好安全性能的NCM三 系列
    端市场提供更高性价                        元材料选择
    比、更好安全性能的                        主要研究内容:
    NCM 三 元 材 料 选 择                     1、以客户需求和产品综合性能为依据进行各
    ( Ni/(Ni+Co+Mn) 介 于                    项目大单晶三元合成工艺探索优化;
    55-80mol.% 之 间 ,                       2、综合钴镍锰元素比例,识别大单晶三元能
    Co/(Ni+Co+Mn)<15mol                       量密度、电荷输运特性、成本的重要影响因素,
    .%)                                      优选阶段性里程碑产品,进行二次工艺优化,
                                              阶段性向市场推出更高性价比的大单晶三元
                                              正极材料
                                              本方向包含若干个大单晶高镍三元材料开发项
                                              目,镍含量>80mol.%,目前已向市场推出3个
                                              不同能量密度、性价比的高镍大单晶三元材料
                                              产品,并实现大单晶高镍三元产品批量生产销
    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三
                                              售。
    元材料开发:旨在提升
                                              目标:提升高镍三元材料的安全性能,降低材 ZH8000D
    高镍三元材料的安全性
                                              料成本,实现与二次颗粒高镍同等或更高的能 系列          持 续 改
    能,降低材料成本,实
                             大单晶高镍三 量密度及更高的综合性价比                         ZH8000A 进 、 产 品
3   现与二次颗粒高镍同等                                                                                          自主研发
                             元材料开发       主要研究内容:                               系列      设计与开
    或更高的能量密度及更
                                              研究烧结工艺(时间、温度曲线、气氛条件)、ZH9000C 发
    高 的 综 合 性 价 比
                                              多元素掺杂工艺及表面修饰包覆工艺对高镍大 系列
    (Ni/(Ni+Co+Mn)>80m
                                              单晶三元材料容量、循环性能及电荷输运特性
    ol.%)
                                              的影响,进一步优化工艺条件,在提升产品能
                                              量密度的同时,抑制材料结构阳离子混排和表
                                              面残余锂浓度,以提高材料的加工性能、循环
                                              稳定性及安全性能
                                              本方向包含若干个无钴层状镍锰二元材料开发
    无钴层状镍锰二元材料                      项目,产品涵盖中高镍、及高镍领域,已有多
    开发:旨在基于对低钴                      款产品在下游客户处测评论证。
                                                                                           ZH6000E
    三元的探索,进一步实                      目标:基于对低钴三元的探索,进一步实现中
                                                                                           系列
    现中高镍及高镍三元材                      高镍及高镍材料完全去钴化,使得材料获得可               产品与过
                                                                                           ZH6000F
    料完全去钴化,使得材 无钴层状镍锰 媲美三元正极材料能量密度、高电压循环稳定                       程确认、
4                                                                                          系列                   自主研发
    料获得可媲美三元材料 二元材料开发 性的同时,摆脱对钴的依赖,实现最高的性价                       产品设计
                                                                                           ZH801
    能量密度、高电压循环                      比。                                                   与开发
                                                                                           ZH901
    稳定性的同时,摆脱对                      主要研究内容:层状镍锰二元材料结构稳定性
                                                                                           ZH902
    钴的依赖,实现最高的                      及表面稳定性研究,通过元素掺杂、包覆工艺
    性价比                                    及烧结工艺优化抑制钴的去除对材料循环直流
                                              内阻增长的负面影响
    高电压钴酸锂材料开                        目标:实现材料在4.48V充电截止电压的应用
                             4.48V 钴 酸 锂                                                ZHT09 系 产 品 设 计
5   发:旨在通过稳定钴酸                      主要研究内容:                                                      自主研发
                             开发                                                          列        与开发
    锂的结构及表面,有效                      1、元素掺杂工艺对抑制LCO高SOC下O3/H1-3


                                                           1-1-24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抑制钴酸锂在高脱锂状                  结构相变的影响研究
      态下的O3/H1-3结构相                   2、表面类掺杂工艺及表面多相复合对抑制
      变及表面晶格氧活性,                  LCO高SOC下晶格氧活性的影响研究
      将钴酸锂的使用上限截
      止电压提高至4.45V至
      4.48V,获得与4.4V材料
      同等的高温循环稳定性
      及存储性能,以及更高
      的能量密度
                                            目标:4.8V实现280-320mAh/g的比容量
                                            主要研究内容:
                                            1、共沉淀法合成不同比例前驱体工艺对材料
                                            性能的影响
                              富锂锰基固熔 2、大单晶富锂锰基固溶体合成工艺研究         ZHFL 系 实 验 室 阶
6.1                                                                                                          自主研发
                              体开发        3、体相掺杂、烧结工艺、表面修饰对材料高 列           段
                                            电压电解液反应活性及首次充电不可逆结构
                                            相变的影响
                                            4、液相浸泡活化处理Li2MnO3相及缺锂相锂
                                            离子载体复合对材料首效的影响
                                            目标:4.9V下实现138-140mh/g的比容量
                                            主要研究内容:
                              5V尖晶石镍锰 1、高温固相法合成尖晶石镍锰材料工艺研究               实验室阶
6.2                                                                                    ZHNM-13               自主研发
                              材料开发      2、表面修饰抑制材料高电压下电解液反应活              段
                                            性研究
                                            3、锂电正极材料复合尖晶石镍锰研究
      基础研发:旨在进行公
                                            目标:在600-1000mAh/g的克容量区间内,实
      司3-5年后的新产品、新
                                            现较Si/C负极更加优异的循环性能和功率表现
      技术储备及人工智能大
                              下一代高能量 以及更小的体积膨胀率
      数据建模及分析
                              密度新型锂离 主要研究内容:                                        实验室阶
6.3                                                                                    TBD                   合作开发
                              子电池负极材 1、新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首效提升、循环               段
                              料开发        衰减、体积膨胀的机制及改善研究
                                            2、以碳基材料为载体合成复合负极材料工艺
                                            及性能研究
                                            目标:通过半经验大数据建模,协助人脑对多
                                            维问题进行分析,识别材料合成及开发过程中
                                            的重要影响因素,揭示规律,实现系统预测,
                                            以达到加速研发、稳定生产管控的目的
                              正 极 材 料 生 主要研究内容:
                                                                                                 系统调试
6.4                           产、研发人工 1、线性模型、神经网络模型及随机森林模型 无                        合作开发
                                                                                                 阶段
                              智能系统开发 等多模型建模对比,筛选出预测能力最好的模
                                            型建立系统;
                                            2、基于系统预测结果,设计实验,进行实验
                                            验证,对系统进行二次训练,循环提升系统预
                                            测及反向追溯能力


                                                         1-1-24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合作研发情况

     除自主研发外,公司与多个国内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开展合作研发,具体
情况如下:




                                 1-1-24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合作协议主要                                                                                                          科研项目与行业技术水
       合作单位             课题                             知识产权归属    采取的具体保密措施    主要研发项目人员        经费投入          拟达到的目标
号                                               内容                                                                                                                  平的比较
                                          三元正极材料、
                                                                                                   胡安生、周朝毅、 公司承担总投 1、4.5V NCM523材料开发; 该项目所有子课题目标
                    高 循 环 稳 定 性 高 电 钴酸锂、高镍材                  合同详细约定保密内
                                                                                                   王丽娟、黄金、余 入:360万          2、4.5V LCO材料开发;     材料的使用电压均高于
1      天津大学     压锂离子电池正极 料的高循环稳              双方共有     容、涉密人员范围、保
                                                                                                   烨、李路、张金利、已 投 入 : 120 3、4.3V 高镍三元开发;      当前行业实际应用水
                    材料的研究            定性及循环机                      密期限等
                                                                                                   李韡               万               4、4.4V NCM613开发        平,符合行业技术趋势
                                          理研究
                                                                                                                                                                 该项目研究的磷负极从
                                                                                                   孙洁、孙剑彤、刘 公司承担总投 1、用于快充型锂离子电池的 快充析锂、体积膨胀率、
                                          磷基负极材料                      合同详细约定保密内
                    磷基负极材料和功                                                               成、周朝毅、李路、入:180万         磷基负极材料开发;        能量密度及循环性能角
2      天津大学                           与功能材料的         双方共有     容、涉密人员范围、保
                    能材料的研究                                                                   王丽娟、胡安生、 已 投 入 : 120 2、用于锂硫电池的磷基功能 度较碳化硅负极更具前
                                          研究                              密期限等
                                                                                                   武阳、吴兴平       万               材料开发                  景,具有一定行业前瞻
                                                                                                                                                                 性
                                                                                                                                       通过半经验大数据建模,协助 目前正极材料行业研发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                                                                                                   人脑对多维问题进行分析,识 及生产过程尚未见此类
                                          材料生产及研                      合 同 详 细 约 定 保 密 内 闫方友、李路、王 公司承担总投
                    料生产、研发用人工                                                                                                 别材料合成及开发过程中的 大数据分析应用先例,
3    天津科技大学                         发人工智能系        发行人享有    容、涉密人员范围、保 丽娟、周朝毅、顾 入:100万
                    智能数据辅助决策                                                                                                   重要影响因素,揭示规律,实 本研发项目符合行业发
                                          统的开发                          密期限等               然                 已投入:50万
                    系统开发                                                                                                           现系统预测,以达到加速研 展趋势,具有一定前瞻
                                                                                                                                       发、稳定生产管控的目的    性




                                                                                       1-1-25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合作协议主要                                                                                                                   科研项目与行业技术水
       合作单位                课题                         知识产权归属          采取的具体保密措施    主要研发项目人员        经费投入          拟达到的目标
号                                           内容                                                                                                                             平的比较
                                                        1.所有涉及本项目的材
                                                                                                                                           1、确定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料制备工艺相关的技术
                                                                                                                                           与电解液界面膜膜厚、界面元 该项目较为系统地分析
                                                        成果设备及技术资料的                            向黔新、周朝毅、 公司承担总投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 锂离子电池正                              合同详细约定保密内                                        素成分和分布;               了不同电压循环后的正
     西安电子科技大                                     知识产权:发行人享有;                          王丽娟、李路、梅 入:120万
4                     料与电解液的界面 极材料与电解                              容、涉密人员范围、保                                      2、确立影响电解液界面膜变 极材料表面元素及结构
           学                                           2.所有涉及本项目的关                            铭、张茂林、李智 已 投 入 : 120
                      研究               液的界面研究                            密期限等                                                  化的机理;                   的变化,对新材料的开
                                                        于电池分析表征方法的                            敏                 万
                                                                                                                                           3、确立正极材料表面结构变 发具有积极意义
                                                        相关技术成果及知识产
                                                                                                                                           化及机理
                                                        权:双方共有
                                                                                                                                           双方共同开发适用于电信基
                                         高温高安全锂                                                   梅铭、许国成、向 合同未约定经                                   针对电信基站等应用场
                      高温高安全锂离子                                                                                                     站高温、高安全性需求的锂离
     华为技术有限公                      离子电池正极                            签署了保密协议对保密 黔新、李阳兴、李 费投入                                           景研究高温高安全锂离
5                     电池正极材料及电                        双方共有                                                                     子电池正极材料,同时双方联
           司                            材料及电池应                            信息进行了约定         路、周朝毅、王丽 实 际 经 费 投                                 子电池正极材料,符合
                      池应用                                                                                                               合申请专利,以抵御知识产权
                                         用开发合作                                                     娟、彭鹏、黄昕     入:186.80万                                 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风险




                                                                                            1-1-25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序                                          合作协议主要                                                                                                                  科研项目与行业技术水
       合作单位              课题                               知识产权归属          采取的具体保密措施       主要研发项目人员     经费投入          拟达到的目标
号                                                内容                                                                                                                          平的比较
                                                                                                                                                                          与现有的锂离子电池材
                                                                                                                                                                          料智能制造生产线相
                                                                                                                                                                          比,本项目根据公司实
                                                                                                                                                                          际需求进行智能设备改
                                           1、关键工序的                                                                                                                  造,自主研制制造执行
                                           智能制造技术                                                                                                                   (MES)系统、产品数
     贵州大学、贵州
                                           研究;                                   1、项目的核心技术和核                                                                 据管理(PDM)系统,
     师范大学、贵州                                                                                            向黔新、梅铭、曾 公司承担总投
                                           2、制造大数据                            心软件由发行方掌握;                                                                  集成企业资源计划
     航天凯山石油仪                                                                                            精石、马波、杨通 入:3,006.27   由工业大数据智能控制平台
                      锂 离 子 电 池 正 极 材 融 合 与 知 识 发 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按 2、合同规定项目各方及                                                              (ERP)系统、质量安
     器有限公司、贵                                                                                            义、李路、谢志平、万(其中专项 结合工业信息系统等技术的
6                     料 智 能 制 造 关 键 技 现 关 键 技 术 研 成果贡献程度由项目合 参加人员有责任对项目                                                                 全管控系统、设备及能
     州航天电器股份                                                                                            李荣、李少波、田 经费510万); 锂离子正极材料智能制造示
                      术研发与应用         究;              作单位协商确定分配     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保                                                                  源管理系统、智能数据
     有限公司、贵州                                                                                            昆、胡胜庚、赵善 已投入:       范线
                                           3、锂离子电池                            密,不得单独对研究成                                                                  采集系统(SCADA)等
     宝康智能装备有                                                                                            国、石锦成         2,074.93万
                                           正极材料智能                             果进行公开和转让                                                                      信息系统,提升公司工
         限公司
                                           制造技术应用                                                                                                                   艺、制造和服务水平,
                                           示范建设                                                                                                                       并利用大数据手段进行
                                                                                                                                                                          生产全过程的数据分析
                                                                                                                                                                          和追溯,实现生产数据
                                                                                                                                                                          服务于制造过程和研发
                                                                                                                                                                          过程的需求




                                                                                              1-1-25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的构成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职工薪酬                  747.75           2,358.03       2,745.45        1,789.36
                      直接投入                 1,269.93          2,922.58       2,755.71        3,124.99
                     折旧与摊销                 201.65            646.33          614.23          352.42
                     装备调试费                  73.71            367.54          280.70          137.77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14.56            116.50          110.28                -
                       劳务费                          -                -               -          79.14
                      其他费用                   22.12             85.13          160.07          168.10
                  研发费用小计                 2,329.72          6,496.10       6,666.44        5,651.78
              研发费用资本化小计                       -                -               -               -
                  研发投入合计                 2,329.72          6,496.10       6,666.44        5,651.78
                  主营业务收入                98,171.92      103,640.00       242,846.34      265,484.93
             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               2.36%             6.27%           2.75%           2.13%

                 公司一贯以来重视研发投入,对新产品与新技术开发等方面持续加大资金支
            持。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5,651.78万元、6,666.44万元、6,496.10万元、
            2,329.72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13%、2.75%、6.27%、2.36%,
            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六)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情况

                 1、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数量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量情况如下:
                                  项目                                      2021年3月31日
                       核心技术人员数量(名)                                                          10
                         研发人员数量(名)                                                         220
                           员工总数(名)                                                          1,713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比例(%)                                                    12.84%

                 2、核心技术人员重要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
序                                 重要科研成果及对公司
     姓名     职务     专业资质                                                    获奖情况
号                                       的具体贡献
                           指导完成动力三元、多晶 2012年贵州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新型锂离子电池正极
         副董事 工程技术 镍钴锰三元、尖晶石结构 钴镍锰三元复合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1 向黔新 长、总经 应用研究 复合改性材料、钴酸锂等 2014年贵州省省管专家;
           理    员(正高)系列产品的技术研发和 2014年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百”层次人才;
                           产业化工作,参与公司相 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1-25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关产品国内发明专利授   2015年贵州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二等奖(新型锂离子电
                                权14件                 池正极钴镍锰三元复合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
                                                       2017年度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三等奖;
                                                       2019中央企业劳动模范称号
                            参与动力三元、多晶镍钴
                            锰三元、尖晶石结构复合
                            改性材料、钴酸锂等系列
                                                   2016年贵州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二等奖(新型锂离子电
            总工程 高级工程 产品的技术研发和产业
2   梅铭                                           池正极钴镍锰三元复合材料的研发和产业化);
              师     师     化工作,负责义龙新材产
                                                   2017年度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三等奖
                            线设备和工艺设计,参与
                            公司相关产品国内发明
                            专利授权9件
                                主持或参与高电压三元、
                                高电压钴酸锂、动力三元
                                                       2015年贵州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二等奖(新型锂离子电
            研发总              等系列产品的技术研发
3   李路              工程师                           池正极钴镍锰三元复合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监                和产业化工作,参与公司
                                                       2017年度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成果三等奖
                                相关产品国内发明专利
                                授权5件
                                主持或参与高电压三元、
                                                       2015年贵州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二等奖(新型锂离子电池
         技术研                 动力三元等系列产品的
                                                       正极钴镍锰三元复合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4 周朝毅 发部副       工程师    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工作,
                                                       2019年贵州省国防工会国防科技工业“创新能手”荣誉称
           经理                 参与公司相关产品国内
                                                       号;
                                发明专利授权4件
                                主持或参与高电压三元、
         技术研                 动力三元等系列产品的
                                                       2015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二等奖(新型锂离子
5 王丽娟 发部副       工程师    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工作,
                                                       电池正极钴镍锰三元复合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经理                 参与公司相关产品国内
                                发明专利授权4件
                                主持或参与高电压三元、
         品质保
                                高电压钴酸锂、动力三元
6 黎永志 证部副       工程师                           -
                                等系列产品的检测和产
           经理
                                业化研发工作
                         主持或参与高电压三元、
         生产部 助理工程 高电压钴酸锂、动力三元
7 王旭毅                                        -
         副经理   师     等系列产品的产业化研
                         发工作
                                主持或参与高电压三元、
            品质保
                                高电压钴酸锂、动力三元
8   顾然    证部部    工程师                           -
                                等系列产品的检测和产
            副经理
                                业化研发工作
                         主持或参与高电压三元、
         生产部 助理工程 高电压钴酸锂、动力三元
9 王庭超                                        -
         副经理   师     等系列产品的产业化研
                         发工作


                                                   1-1-25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主持或参与高电压三元、
             品质保
                                 高电压钴酸锂、动力三元 2015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奖二等奖(新型锂离子
10   张佳    证部副    工程师
                                 等系列产品的检测和产 电池正极钴镍锰三元复合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经理
                                 业化研发工作

                   3、发行人对核心技术人员实施的约束激励措施
                 公司坚持实行并不断完善针对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实施包括固定工资、绩
            效工资、工龄工资、年终奖、项目奖等在内的薪酬体系,通过具有竞争力的薪酬
            体系吸引技术人才。此外,公司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并充分考虑技术人才的个
            人职业规划,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成就感和归属感,激发出更大潜能。
                 同时,公司采取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对核心技术
            和产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员工保密意识培训等一系列技术保护措施,对核
            心技术人员实行严格约束,防止核心技术泄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4、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

                   (七)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公司保持技术不断创新的机制及技术创新的安排
                 (1)不断提高研发投入,确保充沛的研发资源
                 研发费用投入是公司科研创新活动的基础,充沛的研发资源有力保障公司各
            项技术创新所需的物质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水平,研发费用
            投入不断提升,研发费用分别为5,651.78万元、6,666.44万元、6,496.10万元、
            2,329.72万元,有力地促进公司各技术创新项目的顺利开展和科研成果产业化。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对研发项目的投入,以满足技术创新和研发项目的资金需
            求。
                 (2)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和长效激励机制
                 公司根据行业的技术发展变化、自身的业务需要,不断完善人才储备和用人
            机制,引进优秀人才,加强人才的培养。通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已建立了具有
            强大攻坚能力的研发人才队伍,为各项核心技术的突破创新提供人才保证和专业
            知识、技术保障。公司格外重视人才梯队的建设,鼓励资深研发人员以老带新,
            主动分享研发经验,确保研发路线与思路的一脉相承;同时鼓励研发部门的扁平
            化管理,倡导平等交流的沟通方式,为技术创新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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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目前已建立了一套较为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和较为完善的技术创新激
        励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对具有突出创新成果的员工进行奖励,有效提高研发人员
        研发积极性和归属感。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拟通过实施员工股权
        激励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持续推动技术创新良性发展。
             (3)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搭建优势互补的研发合作平台
             三元正极材料行业技术更新较快,而正极材料对锂离子电池的能量密度、安
        全性、循环寿命等各项核心性能指标具有直接影响,因此下游动力电池及新能源
        汽车行业对正极材料行业的新技术具有较强的需求。公司重视技术的创新研发,
        凭借领先的产业化能力和生产经验,与多家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双方优势互补,搭建了稳定紧密的合作平台。通过与国内知名高校
        合作,公司持续探索新技术,坚持基础理论研究与产业应用相结合,为未来行业
        发展的新路线把握方向。此外,公司通过与产业链内相关企业合作,加强前瞻性
        的产品开发研究和产品应用领域探索工作。
             综上,公司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搭建优势互补的研发合作平台,可有
        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显著提升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效率,不断巩固公司
        现有的技术领先优势。
             2、发行人在相关业务领域的技术储备情况
             (1)发行人在三元正极材料业务领域的技术储备情况
             在三元正极材料领域,公司已实现批量供货的产品为中镍5系(523系列:镍
        含量摩尔比为50%;5503系列:镍含量摩尔比为55%)、中高镍6系(6000A系列:
        镍含量摩尔比为60%)、高镍8系(镍含量摩尔比为83%及87%两款材料),对应公
        司拥有的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三元材料合成技术、正极材料掺杂技术、正极材
        料表面改性技术等技术储备。
             以大单晶中高镍低钴/无钴及高镍、超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三元材料
        合成技术等为基础,公司已完成开发并向客户送样认证的产品包括中高镍6系低
        钴/无钴产品(镍含量摩尔比为60%,钴含量摩尔比介于0%-5%之间)、超高镍9
        系产品(镍含量摩尔比为92%、96%两个低钴系列以及镍含量摩尔比为90%、95%
        两个无钴系列)、镍7系产品(镍含量摩尔比为70%及75%系列)等,该类技术及
        产品储备是公司三元正极材料业务未来保持持续增长的重要保障。具体如下:
序 三元正极材料业务            对应发明专利保护             对应主要产品     产品所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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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技术储备
                      安全性高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材
                      料、制法和电池应用                                          均已实现批量供货;
                      (ZL201410016620.4)、元素微乳化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
                      包覆法制成的正极材料、制法及应用   中镍5系(523系列:镍含 高镍8系产品实现收
  一次颗粒大单晶镍    (ZL201410375058.4)、球形或类球   量摩尔比为50%;5503系 入分别为61.61万元、
  钴锰三元材料合成    形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制法和应用   列:镍含量摩尔比为55%)、1,816.65万元、
1 技术、正极材料掺    (ZL201610827828.3)、锂电子电池   中高镍6系(6000A系列: 5,561.79万元、
  杂技术、正极材料    正极材料及锂电子电池               镍含量摩尔比为60%)、高 19,591.13万元,占三
  表面改性技术等      (ZL201710574938.8)、球形或类球   镍8系(镍含量摩尔比为 元正极材料整体收入
                      形锂电池正极材料、电池及制法和应   83%及87%两款材料)       比例分别为0.02%、
                      用(ZL201611168653.6)、球形或类                            0.77%、6.27%、
                      球形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及锂离子电                            21.55%,呈增长态势
                      池(ZL201710562906.6)等
                      安全性高的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材   中高镍6系低钴/无钴产品
  大单晶无钴层状结    料、制法和电池应用                 (镍含量摩尔比为60%,钴
                                                                                    客户送样认证阶段,
  构镍锰二元材料合    (ZL201410016620.4)、元素微乳化   含量摩尔比介于0%-5%之
                                                                                    其中超高镍9系(镍含
  成技术、中高镍低    包覆法制成的正极材料、制法及应用   间)、超高镍9系产品(镍
                                                                                    量摩尔比为92%)及
2 钴及高镍、超高镍    (ZL201410375058.4)、安全性高的   含量摩尔比为92%、96%两
                                                                                    中高镍低钴/无钴材
  一次颗粒大单晶镍    锂离子二次电池用正极材料、制法和   个低钴系列以及镍含量摩尔
                                                                                    料处于量产前准备阶
  钴锰三元材料合成    电池应用(ZL201410016620.4)、锂   比为90%、95%两个无钴系
                                                                                    段
      技术等          电子电池正极材料及锂电子电池       列)、镍7系产品(镍含量
                      (ZL201710574938.8)等             摩尔比为70%及75%系列)

             (2)发行人在钴酸锂、复合三元等业务领域的技术储备情况
             钴酸锂、复合三元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锂电池市场,其中复合三元为公司结
        合客户需求开发的应用于3C消费市场的典型正极材料,其生产工艺将三元正极
        材料与钴酸锂进行混合共同烧结以提升产品性价比。公司在钴酸锂、复合三元等
        业务领域的技术储备情况具体如下:
序 钴酸锂、复合三元                                                                               产品所处
                                     对应发明专利保护                     对应主要产品
号 等业务技术储备                                                                                   阶段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制备方法(ZL03114397.0)、 钴酸锂(4.4V-4.45V代
                      钴酸锂复合正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二次锂离子电池 表产品)、复合三元
  高电压钴酸锂材料
                      (ZL200810216339.X)、元素微乳化包覆法制成的正 (ZHCN-3HVC)、尖
  合成技术、多晶镍                                                                                认证通过
                      极材料、制法及应用(ZL201410375058.4)、锂离子 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
  钴锰三元正极材料                                                                                产品已实
1                     二次电池钴酸锂正极材料及其制法和应用           料(锰酸锂复合改性
  合成技术、尖晶石                                                                                现批量供
                      (US15/498,527)、多晶钴镍锰三元正极材料及其制 NM系列产品);
  结构复合改性材料                                                                                货
                      备方法、二次锂离子电池(ZL200910110132.9)、高 更高电压4.48V的钴酸
    合成技术等
                      锰多晶正极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动力锂离子电池     锂正在开发及客户送
                      (ZL200910189197.7)等                         样论证阶段

             综上,公司在三元正极材料、钴酸锂、复合三元等业务领域已形成完善的技
        术储备,是公司正极材料业务未来保持持续增长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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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发行人符合科创板科技创新企业定位

       (一)公司符合行业领域要求

       □新一代信息技术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
       □高端装备       要提供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产品所用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具体
       ■新材料         包括镍钴锰酸锂三元、钴酸锂、复合三元等多种系列产品。根据《战
       □新能源         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行业属于“3 新材料产业”中
公司   □节能环保       的“3.3 先进石化化工新材料”中的“3.3.10 其他化工新材料制造”中
所属   □生物医药       的“3.3.10.1 二次电池材料制造”,对应重点产品和服务中的“镍钴锰
行业                    酸锂/镍钴铝酸锂三元材料、钴酸锂”。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
领域                    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并对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公司所
       □符合科创板定位 处行业属于门类“C制造业”中的大类“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的其他领域       业”中的小类“C2613 无机盐制造”。公司主要产品属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中“新材料”领域,
                        符合科创板行业定位。

       (二)公司符合科创属性要求

        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         是否符合                  指标具体情况
  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3年                公司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分别为5,651.78万
  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者最              元 、 6,666.44 万 元 、 6,496.10 万 元 , 累 计
                                      是
  近3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              18,814.32万元,符合最近3年研发投入累计
  元以上                                      金额在6,000万元以上的标准
  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                公司2020年末研发人员为192人,占当年员
                                      是
  不低于10%                                   工总数的比例为14.1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已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
                                      是      授权发明专利共计15项,其中形成主营业
  国防专利)5项以上
                                              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共计11项,符合该标准
  最近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
                                              公司最近一年(2020年)营业收入金额为
  20%,或者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       是
                                              10.37亿元,超过3亿元,符合该标准
  达到3亿元

       综上,根据《科创板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
  审核规则》、《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
  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充分评估,公司符合科创属性和科创板
  定位要求。

  九、发行人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未在境外设立机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存
  在境外控股或参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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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要面向国内市场经营,存在部分境外的客户和设备供应商,采购与销
售业务规模均较小。报告期内,公司对境外客户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8.14万元、
1,125.29万元、0万元、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03%、0.46%、
0%、0%,主要系销售少量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公司对境外供应商采购金额分
别为0万元、2,983.12万元、874.78万元、0万元,占当期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
为0%、1.16%、0.61%、0%,主要系购置生产线所使用的自动控制系统、混合机
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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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自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逐步建立健
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并依法运营。同时,公司参照上市公司的
要求建立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制度,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制订了符合上市公司治
理规范性要求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
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形成了权责明确、互相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范运行,形成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
机制,没有违法违规情况发生,不存在公司治理缺陷。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及专门委员

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

     1、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200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
大会制度。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科创板上市
规则》、上交所有关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
     2、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运行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表决程序和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等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制度运行良好。
     公司股东均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认真履行股东义务,尊重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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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未发生侵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股东大会机构及相关制度的建立和
实施,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

     1、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200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建立
了董事会制度。
     2020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科创板上市规
则》、上交所有关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截至本招股
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
     2、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
名。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运行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董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和
决议的内容及签署等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
制度运行良好。

     (三)监事会制度

     1、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200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建立
了监事会制度。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科创板上市
规则》、上交所有关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适用的《监事会议事规则》。截至本招股
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含1名职工监事。
     2、监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设监事会主席1名、职工监事1名。报告期
内,公司监事会运行规范,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监事会的召开、表决程序和决议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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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及签署等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制度运行
良好。

     (四)独立董事制度

     1、公司独立董事的设置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科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
训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聘任程琥、梅益、余传利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程琥、
梅益、余传利的简历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
     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自公司聘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独立董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公司的风险管
理、内部控制以及公司的发展提出了诸多意见及建议,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公允的意见,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公
司的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

     1、董事会秘书的设置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2、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认真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与
股东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的正常运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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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制度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召集人                   其他成员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侯乔坤                向黔新、朱枝勇
      审计委员会             余传利                  程琥、伍杰
      提名委员会              梅益                  余传利、董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程琥                   梅益、王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其工作细则等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过
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情况。

三、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四、内部控制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对各方面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估。评估发现,截至2021年3月31日,
按照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标准,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
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公司管理层认为:截至2021年3月31日,根据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公司
未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
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根据中天运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天运[2021]核字第90161号),
其鉴证结论为:振华新材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1年3
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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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告期内合法合规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子公司贵阳新材土地闲置问题
     发行人子公司贵阳新材于2017年4月与贵州中电振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签署
《土地转让协议》,以1,506.89万元的价款受让位于贵阳市白云区沙文生态科技
产业园1189号的“高新(沙文)2012-08(02-01-16)”地块,土地面积为47,686.40
平方米,于2017年7月4日取得“黔(2017)高新区(白)不动产权第0000666号”
《不动产权证书》。该项不动产由于未按照出让合同规定时间开工建设被认定为
闲置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0年5月12日作出“筑高
新国土闲置认定〔2020〕07号”《闲置土地认定书》、“筑高新国土闲置告知〔2020〕
07号”《闲置土地情况告知书》,认定贵阳新材名下“黔(2017)高新区(白)
不动产权第0000666号”土地为闲置土地。
     2020年12月3日,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贵阳国
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分别出具《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有关
土地事项的说明》,明确“由于你公司已完善相关手续,做好开工建设相关准备,
为了支持企业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意你公司限时(3个月内)全面开工建
设。”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已完善相关建设手续,上述土地开发建设前
期工作准备就绪,投资项目已论证完毕,已完成招投标程序,并确定中标施工单
位,施工许可证已办理完成,符合相关政府部门提出3个月内全面开工建设的要
求,不会出现限期未开工建设而导致土地被收回的情形。此外,贵阳市自然资源
和规划局已出具《守法证明》,证明2018年1月1日至今,未发现贵阳新材因违反
国家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被查处的情形。因此,上述土地不存在权属不确定的
风险,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
障碍。
     (二)报告期内补缴税款及缴纳滞纳金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存在补缴税款及缴纳税收滞纳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1、贵阳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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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因跨期收入等事项对贵阳新材2017年报表进行调整,相应调整贵阳
新材2017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后贵阳新材2017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
税144.36万元(含对应产生的滞纳金22.28万元)。2019年5月,贵阳新材已向主
管税务机关进行了企业所得税补缴申报,并已缴纳对应产生的滞纳金。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出具的
《证明》,贵阳新材报告期内不存在因其违反税收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
文件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上述补缴企业所得税款及滞纳金的情形不属于行政
处罚,亦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义龙新材
     义龙新材前期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委托外单位构建房产投入使用时对相关土
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点解读与税务局认定标准存在偏差,2020年在自
查及税务申报过程中,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161.89万元及对应产生的滞纳金48.83
万元,合计210.72万元;补缴房产税418.70万元及对应产生的滞纳金132.25万元,
合计550.95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贵州顶效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的《情况说明》,义龙新
材上述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对应滞纳金的情形系因对相关税收政策的
解读存在偏差所致,税务局不会因此对义龙新材做出行政处罚;义龙新材已履行
上述税款及相应滞纳金的缴纳义务,且上述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除上
述情况外,2018年1月至今,义龙新材不存在其他欠缴税款或滞纳金的情形,亦
不存在因上述或类似情形受到税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结合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说明,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因上述补缴税款、缴
纳滞纳金而受到处罚的情形,上述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对本次发行
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
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也未受到国家行政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重大处罚。

六、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资金往
来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关联
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之“(二)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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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担保的情形。

七、独立运营情况
     公司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方面均独
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
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完整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
拥有或使用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
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独
立完整,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公司资产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

     公司设有独立的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力资源、技能培训、薪酬管理,建立
了独立的人事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薪酬考核体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系公司专职工作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公司的财务人员
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处领薪。

     (三)财务独立

     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设有独立财务部门,配备有专职财务人员。公司
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
和对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作为独立的纳
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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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机构独立

     公司依法设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及监督机构,建立了规范
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公司设置了独立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
理职权,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同、合署办公的
情形。

       (五)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和研发系统。公司直接面向市场独
立经营,独立对外签署合同,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进行原材料采购或产品销售等情形。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
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
易。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
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
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不存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
风险及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
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八、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同业竞争情
况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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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中国电子以提供电子信息技术产品与服务为
              主营业务,核心业务关系国家信息安全和国民经济发展命脉,是中央管理的国有
              重要骨干企业和国务院认定的以网信产业为核心主业的中央企业。中国电子自身
              不参与或从事具体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公司与控股股东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振华集团,振华集团聚焦“基础元器件、集成电路、新能
              源新材料”三大核心产业,是55家首批国家试点大型企业集团之一。公司是集团
              旗下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振华集团
              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止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全部二级下属
              企业共33家,具体情况如下:
                                                                                  是否涉及 2020年度锂 2020年度锂离
                                    截至
                                                                                  锂离子电 离子电池正 子电池正极材
序                                 2021年3
              二级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池正极材 极材料相关 料相关业务收
号                                 月末持
                                                                                  料相关业 业务收入(万 入占营业收入
                                   股比例
                                                                                     务       元)           比例
1 中国电子有限公司                  100% 中国电子旗下资产整合与混改实施平台          否         -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高新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新能源新
2                                54.19%                                              是     103,640.00      17.05%
     (振华集团,发行人控股股东)       材料
                                             液晶面板、太阳能光伏、基板盖板玻璃、
3 彩虹集团有限公司                  100%                                             是     25,389.53       6.03%
                                             电子功能材料
     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              电子元器件、液晶显示业务、电子装备、
4                                  79.24%                                            否         -             -
     限公司                                  现代服务业等
5 华电有限公司                      100% 投资管理,为控股企业服务                    否         -             -
                                             显示器、电视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生产
6 冠捷科技有限公司                 96.50%                                            否         -             -
                                             与销售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              现代数字城市、现代商贸、现代数字园
7                                   100%                                             否         -             -
     司                                      区
8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 高新电子、国际贸易                          否         -             -
                                             工控MCU、功率及驱动芯片、智能卡及
9 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                100% 安全芯片、电源管理芯片、新型显示芯          否         -             -
                                             片
     成都中电锦江信息产业有限公              地面情报雷达、气象水文装备、电子信
10                                  100%                                             否         -             -
     司                                      息、网络安全
11 中国电子东莞产业园有限公司        62% 产业园开发建设                              否         -             -



                                                         1-1-26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智能工厂及数字化车间整体解决方案、
12 中电工业互联网有限公司              65% 中电云网、智能制造、数字零售、SMT         否    -           -
                                              云工厂、可信物联
                                              装备核心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以及技
                                              术服务;工业控制系统一体化解决方案;
13 中电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                                           否    -           -
                                              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工控安全解决
                                              方案
14 中国电子产业工程有限公司           100% 高新电子、信息工程、网络安全              否    -           -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
15                                    100% 其他非货币银行服务                        否    -           -
     限公司
16 中电金投控股有限公司               100% 投资管理,为控股企业服务                  否    -           -
     中电(海南)联合创新研究院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测试服务、技术
17                                     72%                                           否    -           -
     有限公司                                 研究等
18 深圳中电蓝海控股有限公司           100% 房地产项目管理                            否    -           -
                                              高新电子业务涉及军事通信、卫星与定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位导航、海洋信息安全产业;电源产品
19                                   41.37%                                          否    -           -
     司                                       生产销售;信创计算机整机及服务器的
                                              生产销售
     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               自主软件产品、行业解决方案和服务化
20                                   30.25%                                          否    -           -
     公司                                     业务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               集成电路制造;电子电路制造;其他电
21                                   36.61%                                          否    -           -
     司                                       子设备制造
22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1.38% 财务公司服务                             否    -           -
                                              为半导体、平板显示、生物医药等高科
                                              技产业企业提供全过程工程服务;为政
23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29.29%                                          否    -           -
                                              府和企业客户提供云+数字运营+各类信
                                              息化解决方案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
24                                    100% 自主安全、网络安全、工控安全等领域        否    -           -
     司第六研究所
25 上海浦东软件园股份有限公司 30.36% 产业园区开发经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否    -           -
     中国瑞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
26                                    100% 资产经营、物业服务、信息工程              否    -           -
     司
     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
27                                   36.63% 网络安全                                 否    -           -
     司
                                              网信政策战略咨询、技术标准咨询、网
28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有限公司         100%                                           否    -           -
                                              安实训、网信产业应用、保密科技测评
29 迈普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2% 交换机、路由器                            否    -           -
                                              干电池、蓄电池、太阳能电池制造;经
30 武汉长江电源有限公司               100% 营本企业自产电池产品、成套设备及相        否    -           -
                                              关技术出口业务
31 北京华利计算机有限公司             100%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                        否    -           -
32 武汉中元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物业管理                                  否    -           -
33 中电长城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         100% 无实际业务                                否    -           -



                                                           1-1-26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提供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3C消费电子电池产品所用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经查阅中国电子所有控制的二级下属企业名单及其主营
业务情况,中国电子下属彩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彩虹新材料也存在从事锂离子电
池正极材料业务的情况,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
     3、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针对同业竞争是否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核查意见和认定依据
     (1)核查程序
     ①查阅彩虹新能源、彩虹新材料的工商资料文件;
     ②查阅彩虹新能源、彩虹新材料报告期内的销售及采购明细账、年报及相关
资料;
     ③查阅彩虹新能源、彩虹新材料的商标、专利证书;
     ④实地走访彩虹新材料、中国电子,访谈相关负责人,核查彩虹新材料锂离
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的经营情况,与振华新材相关业务的竞争情况;
     ⑤取得并复核彩虹新材料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的收入及毛利数据,核查
报告期内彩虹新材料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领域的相关收入、毛利占发行人同
类业务收入、毛利的比例,是否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⑥查阅中国电子出具的《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彩虹新材
料有限公司业务划分的确认函》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振华集团出具的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彩虹集团出具的承诺函。
     (2)认定依据
     ①彩虹新材料与发行人在业务定位划分、产品及业务结构、技术体系、发展
路径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业务经营相互独立
     彩虹新材料业务范围包括光刻胶、电子浆料、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等新材料
业务,其中光刻胶、电子浆料为其主要业务及发展重点。彩虹新材料锂离子电池
正极材料业务主要为代工,无自研产品,正极材料技术来自其代工客户美都海创,
无自研核心技术体系。中国电子将彩虹新材料定位为聚焦光刻胶、电子浆料业务
的生产经营主体,彩虹新材料从事少量正极材料业务主要系稳定国企员工、为员
工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及厂房不任其闲置等方面的考虑。



                                 1-1-27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国电子将发行人定位为专注于锂离子正极材料业务的生产经营主体。公司
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已掌握一系列重要
核心技术,包括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三元材料合成技术、大单晶无钴层状结构
镍锰二元材料合成技术、高电压钴酸锂材料合成技术、多晶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
合成技术、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合成技术、正极材料掺杂技术、正极材料表
面改性技术等,并在中镍、中高镍、高镍各系列三元正极材料、钴酸锂、复合三
元产品生产过程中得到运用。
     发行人与彩虹新材料分别于2010年底、2012年底通过国有股权划转进入中国
电子后独立经营,发展相关业务,业务相互独立。中国电子作为国有重要骨干企
业,通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依规行使股东权利,不会对下属子公司的具体经
营管理进行干预。基于彩虹新材料与发行人在业务定位划分、产品及业务结构、
技术体系、发展路径等方面的显著差异,发行人与彩虹新材料均有从事锂离子电
池正极材料业务,不存在因同受中国电子实际控制而导致的非公平竞争、利益输
送、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等情形。
     ②彩虹新材料与发行人客户及供应商结构存在显著差异,目标客户及市场不
一致
     彩虹新材料与发行人主要客户不存在重叠,报告期内,发行人对重合客户销
售金额占正极材料业务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60%、0.21%、3.34%、1.28%,
处于较低水平,彩虹新材料对重合客户销售金额占正极材料业务销售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0.85%、0.71%、3.49%、41.05%。受彩虹新材料的正极材料收入规模较小
且客户结构较为单一、2021年一季度代工富余产能对其他客户销售增加等因素影
响,彩虹新材料2021年1-3月对重合客户天津力神的销售收入占比有所上升,考
虑到其主要为美都海创代工的业务模式,预计其对天津力神的销售收入占比呈下
降趋势。
     在供应商结构方面,由于上游三元前驱体、碳酸锂所处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
在采购额均在100万元以上的供应商中,公司与彩虹新材料存在多家碳酸锂、三
元前驱体供应商重合,其中赣锋锂业(002460)均为发行人与彩虹新材料报告期
内前五大供应商之一。赣锋锂业作为全球深加工锂产品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
2020年收入规模达55.24亿元,其2019年碳酸锂全球出货量排名第三,公司与彩



                                 1-1-27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虹新材料均向其采购碳酸锂具有合理性,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报告期内,发
         行人对重合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24%、13.71%、
         8.04%、0.30%,彩虹新材料对重合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8.22%、14.23%、4.99%、14.36%,处于合理水平。双方对重合客户、供应
         商的定价依据与其他客户、供应商不存在差异,不存在通过重合客户进行利益输
         送的情形。
              此外,公司主要采取集中有限资源维系下游头部客户的经营策略,已经与宁
         德时代、新能源科技等动力电池、3C消费电池龙头企业展开合作。公司重点开
         拓的目标市场及客户与彩虹新材料存在显著差异,公司主要客户均为下游头部动
         力电池及3C消费锂电池厂商,其对供应商产品认证有较高的门槛,对供应商的
         研发及产业化能力要求较高,彩虹新材料短期内难以获得认证,长期发展受限,
         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带来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③彩虹新材料经营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代工业务与发行人存在一定的竞
         争关系,但收入及毛利占比均较小,不会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彩虹新材料经营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收入、毛利占发行人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收入、毛利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正极材料业                            收入                                              毛利
    务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彩虹新材料        9,270.93   25,389.53       26,913.22     33,013.75     320.25     630.03       636.13      2,356.24
  发行人        98,171.92 103,640.00     242,819.41       265,484.24   14,951.51   6,069.60    25,683.37 25,580.02
   占比            9.44%      24.50%          11.08%         12.44%      2.14%     10.38%        2.48%        9.21%

             报告期内,彩虹新材料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收入占发行人相应指标的比
         例分别为12.44%、11.08%、24.50%、9.44%,毛利占比分别为9.21%、2.48%、10.38%、
         2.14%,其中收入占比均未超过25%,毛利占比均未超过15%,与彩虹新材料少
         量正极材料业务的竞争关系不会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④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已对双方业务作出明确划分,已制定并严格落实
         避免同业竞争的相关具体措施
              中国电子已出具承诺函,将振华新材作为中国电子正极材料业务最终整合的
         唯一平台,维持彩虹新材料现有业务模式不变,不谋求振华新材的客户及市场,
         确保彩虹新材料不增加对正极材料业务的任何投入。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已



                                                         1-1-27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出具承诺,维持彩虹新材料正极材料业务现有的代工业务模式、规模不变,确保
彩虹新材料不谋求振华新材的客户及市场,除现有客户及供应商重合外不与振华
新材在客户、供应商、资金流等方面产生交叉,除振华新材外,未来不会在包括
彩虹新材料在内的其他主体增加对正极材料业务的任何投入。中国电子、彩虹集
团严格控制彩虹新材料的正极材料业务规模,并已在实际操作中严格执行,在目
前股权架构下,彩虹新材料的正极材料业务发展受限,不会对公司正极材料业务
长期发展带来潜在重大不利影响。
     (3)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认为:结合发行人与彩虹新材料均有从事正
极材料业务的历史背景及中国电子定位划分、在产品结构及技术体系、业务规模
及市场地位、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等方面的具体差异、中国电子及彩虹集团出具的
相关承诺及管控措施、正极材料行业经营特点等分析,上述同业竞争不会导致发
行人与竞争方之间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不会对
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实际控制人防范利益输送、利益冲突及保持独立性的安排
     1、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通过内部协调和控制管理,确保彩虹集团下属企业
彩虹新材料从事正极材料业务维持现有的代工业务模式、规模不变,不谋求振
华新材的客户及市场
     彩虹集团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业务的具体经营主体为其控股子公司陕西彩
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新材料‖)。
     发行人及彩虹新材料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承诺通过内部协调和控制管理,
确保彩虹新材料从事正极材料业务维持现有的代工业务模式、规模不变,不谋求
振华新材的客户及市场。
     2、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通过内部协调和控制管理,确保彩虹新材料与振华
新材除现有客户、供应商重叠外不新增客户、供应商交叉的情形,确保资金流、
人员等不交叉
     发行人及彩虹新材料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承诺通过内部协调和控制管理,
确保彩虹新材料与振华新材除现有客户、供应商重叠外不新增客户、供应商交叉
的情形,确保资金流、人员等不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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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通过内部协调和控制管理,确保彩虹集团、彩虹新
能源及彩虹新材料未来不会增加对正极材料业务的任何投入
     发行人及彩虹新材料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承诺通过内部协调和控制管理,
确保彩虹集团、彩虹新能源及彩虹新材料在正极材料业务上,不会从产能、人员
等方面增加任何投入。
       4、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将振华新材作为中国电子正极材料业务最终整合唯
一平台
     中国电子将振华新材作为中国电子正极材料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中国
电子的正极材料业务将均以振华新材为平台开展,中国电子不会在除振华新材外
的其他平台(包括新设平台)发展、投入正极材料业务。
     同时,若中国电子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正极材料业务相关的业务机会、
业务资源,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提供给振华新材。
       5、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将不会违规干预振华新材经营活动
     本着保护振华新材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中国电子将公允对待各被投资企业
/单位,不会利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者地位,做出不利于振华新材而有利于其他
企业/单位的业务安排或决定。中国电子充分尊重振华新材的独立法人地位,中
国电子将不会违规干预振华新材的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具体经营活动。
       6、为防范利益输送、利益冲突,保持发行人业务独立性,同时为避免未来
新增同业竞争,维护发行人利益和保证发行人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实际控制
人中国电子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对振华新材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
竞争
     ①中国电子代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向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
公司等有关成员单位行使出资人权利,进行国有股权管理,以实现国有资本的增
值保值。中国电子自身不参与或从事具体业务,与振华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
况。
     ②彩虹新材料系于2007年-2008年正式开始从事正极材料业务,2012年12月
31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彩虹新材料的控股股东彩虹集团
有限公司整体并入中国电子。同时,振华新材的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



                                  1-1-27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于2010年底并入中国电子,因此,彩虹新材料与振华新材涉及同业竞争事项
系国企整合产生,具有特殊的历史原因。
     虽彩虹新材料也从事正极材料生产,但彩虹新材料从事该业务主要基于2个
目的:A、稳定国企员工,为该等产业方面的员工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B、充
分利用现有土地及厂房,不任其闲置。同时,彩虹新材料从事该业务系以代工模
式,客户单一,产品性能及工艺较为简单,没有独立的研发能力,主要采购、销
售渠道不独立,且产量较小,不属于彩虹新材料的主营业务。因此,彩虹新材料
与振华新材在业务模式、盈利规模、客户结构、供应商结构、产品特性、核心技
术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相互之间不具有替代性和竞争性,相互之间不存在实质
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中国电子将通过内部协调和控制管理,确保彩虹新材料:A、维持现有的代
工业务模式、规模不变,不谋求振华新材的客户及市场;B、不与振华新材在客
户、供应商、资金流等方面新增交叉;C、未来不会增加对正极材料业务的任何
投入。同时,中国电子将通过内部协调和控制管理,尽快促使彩虹新材料采取包
括但不限于以其他产业来代替该部分正极材料业务产能方式,最终实现妥善处理
国企员工就业的同时放弃或处置该块业务。
     未来若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核要求,需要彩虹新材料放弃或处置正极
材料业务,中国电子将确保彩虹新材料予以全力配合,具体放弃或处置方案,届
时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要求,并以有利于振华新材顺利完成上市为首要标准,
由各方协商确定。
     ③中国电子控制的其他企业(除彩虹新材料)不存在与振华新材主营业务相
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振华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
     (2)振华新材系中国电子正极材料业务最终整合唯一平台
     中国电子将振华新材作为中国电子正极材料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中国
电子的正极材料业务将均以振华新材为平台开展,中国电子不会在除振华新材外
的其他平台(包括新设平台)发展、投入正极材料业务。
     同时,若中国电子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正极材料业务相关的业务机会、
业务资源,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提供给振华新材。
     (3)中国电子将不会违规干预振华新材经营活动



                                 1-1-27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着保护振华新材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中国电子将公允对待各被投资企业
/单位,不会利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者地位,做出不利于振华新材而有利于其他
企业/单位的业务安排或决定。
     中国电子充分尊重振华新材的独立法人地位,中国电子将不会违规干预振华
新材的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具体经营活动。
     (4)责任承担
     中国电子将充分履行本承诺函,否则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5)其他
     本承诺函自中国电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中国电子不再为振华新材的实际控
制人时失效。”
     7、为防范利益输送、利益冲突,保持发行人业务独立性,同时为避免未来
新增同业竞争,维护发行人利益和保证发行人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
振华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内容如下:
     “(1)振华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与振华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
     振华新材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振华集团
及其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不包括振华新材及其子公司,下同)不存在与振华新
材经营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振华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没有、将来也
不会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振华新材
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振华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
与振华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
     (2)振华新材系振华集团正极材料业务最终整合唯一平台
     振华集团将振华新材作为振华集团正极材料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振华
集团的正极材料业务将均以振华新材为平台开展,振华集团不会在除振华新材外
的其他平台(包括新设平台)发展、投入正极材料业务。
     振华集团承诺,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任何属于振华新材的商业机会,若振
华集团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正极材料业务相关的业务机会、业务资源,在
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将促使该业务机会提供给振华新材,或采用其他
可能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振华集团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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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振华新材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
竞争的情况。
     对振华集团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振华集团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
     (3)振华集团将不会违规干预振华新材经营活动
     本着保护振华新材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振华集团将公允对待各被投资企业
/单位,不会利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者地位,做出不利于振华新材而有利于其他
企业/单位的业务安排或决定。
     振华集团充分尊重振华新材的独立法人地位,振华集团将不会违规干预振华
新材的采购、生产、研发、销售等具体经营活动。
     (4)责任承担
     振华集团将充分履行本承诺函,否则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振华集团如违反上述承诺,振华集团将在振华新材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向振华新材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振华集团/振华集
团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及时转让、终止该等竞争业务。若振华新材提出受让请求,
振华集团将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振华新材。振华集团承
诺,将在接到振华新材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措施。
     若振华集团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振华新材所有,振
华集团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振华新材指定账户。若因
振华集团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振华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振华集团
将向振华新材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其他
     本承诺函自振华集团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振华集团不再为振华新材的控股股
东时失效。”
     8、为防范利益输送、利益冲突,保持发行人业务独立性,同时为避免未来
新增同业竞争,维护发行人利益和保证发行人的长期稳定发展,彩虹新材料的
控股股东彩虹集团已出具承诺函,确认:
    “(1)彩虹新材料与振华新材涉及同业竞争事项系国企整合产生,具有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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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的历史原因。彩虹新材料与振华新材在业务模式、盈利规模、客户结构、供应
商结构、产品特性、核心技术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相互之间不具有替代性和竞
争性,相互之间不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情况;
    (2)彩虹集团将通过内部协调和控制管理,实现彩虹新材料:第一,维持
现有的业务模式、规模等不变,不谋求振华新材的客户及市场;第二,不与振华
新材在客户、供应商、资金流等方面新增交叉。未来若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审核
要求,需要彩虹新材料放弃或处置正极材料业务,彩虹集团将确保彩虹新材料予
以全力配合;
     (3)除彩虹新材料(含其控制的子公司)外,彩虹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存在与振华新材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振华新材不存在同业竞争。”

九、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为振华集团,其持有公司37.74%股权。有关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
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2、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电子,中国电子通过振华集团间接控制公司37.74%
股权、通过中电金投间接控制公司8.67%股权、通过深科技间接控制公司1.69%
股权,合计控制公司48.09%股权。有关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
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股东振华集团、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公司的关联
方,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持有发行
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
     4、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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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振华集团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电金投(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企业)及其关联方深科技   10.36%
  2                  鑫天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鑫天瑜六期              10.57%
  3                              国投基金                             7.16%

      以上股东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中
电金投(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企业)及其关联方深科技、鑫天瑜投资及
其一致行动人鑫天瑜六期、国投基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亦属于发行人关联方。
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企业亦为公司关联方。
       5、关联自然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的相关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为公司关联自然
人。
       6、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振华集团、中国电子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属于公
司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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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度                           2018年度
                   关联交
   关联方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当期同                   占营业收 占当期同
                   易内容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重                入比重                 入比重      类型交易                入比重     类型交易
东莞市振华新能
                   销售三
源科技有限公司
                   元正极          -              -      -              -     6.37    0.0026%      0.0027% 329.47           0.12%      0.13%
(简称“振华新
                    材料
   能源”)
        合计                       -              -      -              -     6.37    0.0026%      0.0027% 329.47           0.12%      0.13%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能源”)为公司控股股
            东振华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其致力于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与组件的研发、设计
            和制造,三元正极材料是其研发、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材料。公司主营锂离
            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领先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
            之一。振华新能源基于自身的生产经营所需,向公司采购三元正极材料,该关联
            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振华新能源销售三元正极材料的金额分别为329.47万元、
            6.37万元、0万元、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2%、0.0026%、0%、
            0%,均处于较低水平。双方依照市场行情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是公允
            的。
                 综上,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自身的生产经营所需,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交易价格依据市场行情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有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振华新能源的关联销售占当期同类型交易整体呈下降趋势
            且比重较低。鉴于振华新能源采购量较小,非公司主要客户,且公司2019年开始
            与其发生交易量较小,2020年以来未发生交易,预计未来关联交易持续进行的可
            能性较低。
                 (2)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占当期同                              占当期同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金额                        类型交易       金额                   类型交易
                                                                     本比重                                  本比重
                                                                                     比重                                  比重
         贵州红星电子材      三元前驱体委托
                                                               -               -              -    384.50      0.39%      100.00%
              料有限公司               加工




                                                                    1-1-28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采购硫酸锰            -              -              -           -              -              -
                  采购氢氧化钴         60.21       0.07%         18.20%            2.39     0.002%          0.50%
                      采购前驱体            -              -              -     298.36       0.31%          0.33%
                      采购碳酸锂     1,798.67      2.15%         14.00%         880.01       0.90%          4.88%
                         小计        1,858.88      2.22%                  -    1,565.26      1.60%                  -
南京熊猫电子装
                       采购设备             -              -              -           -              -              -
  备有限公司
振华集团深圳电
                 支付物业、水电费        0.51    0.0006%          0.02%            2.62     0.003%          0.06%
  子有限公司
贵州振华新天物
                      支付物业费         0.52    0.0006%          0.02%            2.09     0.002%          0.05%
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1,859.91      2.23%                  -    1,569.97      1.61%                  -
                                                2019年度                                  2018年度
                                                               占当期同                                  占当期同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占营业成                                  占营业成
                                     金额                      类型交易        金额                      类型交易
                                                 本比重                                    本比重
                                                                比重                                      比重
                 三元前驱体委托
                                     1,016.61      0.47%           100%         299.65       0.12%           100%
                         加工
贵州红星电子材        采购硫酸锰       17.01       0.01%           100%          30.89       0.01%         99.57%
  料有限公司          采购前驱体     1,816.87      0.84%          1.26%               -              -              -
                      采购碳酸锂     7,776.86      3.58%         15.40%        5,221.94      2.18%          7.55%
                         小计       10,627.35      4.89%                  -    5,552.48      2.31%                  -
南京熊猫电子装
                       采购设备        12.44       0.01%          0.27%        6,837.35      2.85%         16.75%
  备有限公司
振华集团深圳电
                 支付物业、水电费        4.21    0.0019%          0.05%            5.74    0.0024%          0.08%
  子有限公司
贵州振华新天物
                      支付物业费         5.09    0.0023%          0.06%               -              -              -
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10,649.09      4.90%                  -   12,395.57      5.16%                  -

     报 告期内,公司向关 联方采购商品的交易 规模分别为 12,395.57 万元、
10,649.09万元、1,569.97万元、1,859.91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5.16%、
4.90%、1.61%、2.23%,整体处于较低水平。其中,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的
关联采购金额及占比较高,主要系红星电子废旧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回收处理业务
逐渐步入正轨带来合作规模扩大,以及向南京熊猫采购锂离子电池相关生产设备
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①公司向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采购委托加工服务、硫酸锰、三元前驱
体及碳酸锂
     红星电子主要从事废旧锂离子电池及材料的回收处理业务,主要产品为三元
前驱体、电池级碳酸锂等,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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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红星电子所生产三元前驱体、电池级碳酸锂是公司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品
的主要原材料,双方属于同一产业链上的上下游关系。
     A、三元前驱体委托加工业务的形成原因及价格公允性分析
     公司在生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过程中会产生次生料,由于该次生料中
含有镍、钴、锰等金属元素,可通过回收加工成三元前驱体,具有二次循环利
用的价值。红星电子具备将废旧正极材料回收并加工成三元前驱体的技术及生
产能力。为充分利用该次生料、节约成本,公司与红星电子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由公司提供原材料(次生料及硫酸锰、硫酸镍等),红星电子负责加工成三元前
驱体后返还给公司并收取委托加工费,该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红星电子支付的三元前驱体加工费分别为299.65万元、
1,016.61万元、384.50万元、0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0.12%、0.47%、
0.39%、0%,处于较低水平。公司与红星电子委托加工费的结算分为两部分:一
部分以次生料到货金属数量结算,即依据每批次生料中镍、钴、锰金属总量收费;
另一部分依据生产过程中所添加硫酸锰、硫酸镍的数量折合金属吨收费。双方根
据生产工艺的复杂程度、加工过程中人工、能耗等生产成本及合理的利润空间协
商确定具体加工费水平,与红星电子为其他客户开展同类业务加工的收费价格基
本保持一致,交易价格公允。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红星电子采购三元前驱体委托加工服务并直接采购
三元前驱体、碳酸锂、氢氧化钴及硫酸锰。考虑同处贵州位置距离较近、目前委
托加工业务规模较小且出于技术保密需求,公司报告期内三元前驱体委托加工服
务均向红星电子采购,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均为100%。随着市场回收业务模式
逐渐成熟、动力电池进入回收期带来回收物料的增长,预计该关联交易会持续发
生。考虑到红星电子产能有限,公司会适时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三元前驱体委托
加工服务,预计该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B、采购硫酸锰的原因及价格公允性分析
     在三元前驱体委托加工过程中,需根据次生料中镍、钴、锰金属的含量情
况,相应添加硫酸锰、硫酸镍或硫酸钴以调整比例。鉴于红星电子在日常生产
经营中备有硫酸锰库存,且其品质可满足三元前驱体委托加工对原料的要求,
因此公司向红星电子采购硫酸锰并直接用于三元前驱体委托加工,该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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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红星电子采购硫酸锰的金额分别为30.89万元、17.01万元、
0万元、0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0.01%、0.01%、0.00%、0.00%,处
于较低水平。公司与红星电子参照上海有色网等行业类网站硫酸锰的报价,经
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相关交易价格公允。
     2018年、2019年,公司向红星电子采购少量硫酸锰直接用于三元前驱体委托
加工,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分别为99.57%、100%。鉴于硫酸锰并非公司正极材
料生产所需原材料,仅用于三元前驱体委托加工,使得该类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
比例较高。随着公司三元前驱体委托加工业务的持续,预计该关联交易会持续发
生,受红星电子产能及增加其他供应商等因素影响,预计该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
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C、采购氢氧化钴的原因及价格公允性分析
     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向红星电子采购少量氢氧化钴用于研发及生产,
采购金额分别为2.39万元、60.21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分别为0.50%、18.20%,
预计该关联交易会持续发生。公司与红星电子参照上海有色网等行业类网站的硫
酸钴报价,核算出氢氧化钴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相关交易价格公允。
     D、采购三元前驱体的原因及价格公允性分析
     为紧跟市场动态、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公司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对
合格供应商均积极采购三元前驱体。三元前驱体系红星电子的主营产品之一,
鉴于该产品质量可满足公司检验标准,基于自身的生产经营所需,除与红星电
子开展三元前驱体委托加工业务外,公司也向红星电子直接采购三元前驱体,
该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向红星电子采购三元前驱体的金额分别为0万元、1,816.87
万元、298.36万元、0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0.00%、0.84%、0.31%、
0%,处于较低水平。公司与红星电子参照上海有色网等行业类网站三元前驱体
的报价,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相关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直接向红星电子采购三元前驱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
为0%、1.26%、0.33%、0%,占比较低。鉴于三元前驱体为公司生产主要原材料,
预计该关联交易会持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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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采购碳酸锂的原因及价格公允性分析
     为紧跟市场动态、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公司在保障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对
合格供应商均积极采购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碳酸锂系红星电子的主营产品之
一,鉴于该产品质量可满足公司检验标准,基于自身的生产经营所需,公司向
红星电子采购电池级碳酸锂,该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报告期内,公司对红星电子采购碳酸锂的金额分别为5,221.94万元、7,776.86
万元、880.01万元、1,798.67万元,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2.18%、3.58%、
0.90%、2.15%,处于较低水平。公司向红星电子采购时,双方参照上海有色网
等行业类网站的报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与公司向其他供应商采购电池级碳酸
锂的定价不存在显著差异,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报告期内,公司向红星电子采购碳酸锂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分别为7.55%、
15.40%、4.88%、14.00%,占比较低。鉴于碳酸锂为公司生产主要原材料,预计
该关联交易会持续发生。
     ②公司向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采购设备
     南京熊猫是国内领先的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系统及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
案供应商。公司因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需要,向南
京熊猫采购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智能控制系统及相关配件,该关联交易具
备合理性和必要性。报告期内,公司向南京熊猫采购设备金额分别为6,837.35万
元、12.44万元、0万元、0万元,其中2018年因公司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生
产线建设项目(义龙一期)的投产,导致当年设备采购额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向南京熊猫采购的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智能控制系统系
南京熊猫根据公司实际生产需求所设计、制造的定制化产品,双方参照市场上
相似产品报价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报告期内,公司向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
分别为16.75%、0.27%、0%、0%。公司向南京熊猫主要采购智能控制系统及相
关配件,考虑到公司后续拟加大相关生产线智能控制系统的自研力度,预计未来
该关联交易持续发生的可能性较低。
     ③公司向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支付物业、水电费
     因储存材料、安置员工及日常办公的需要,公司向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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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赁厂房、宿舍、写字楼等场所。鉴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使用水、电,为方
便统一管理,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根据租客的实际水电使用量统一收取水
电费,并代为向供水局、供电局缴纳。此外,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参照当
地市场行情向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该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交易价格
是公允的。
     ④公司向贵州振华新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支付物业费
     因储存材料的需要,公司向振华集团租赁厂房作为仓库。贵州振华新天物业
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振华集团下属物业公司,参照当地市场行情向公司收取物业管
理费。该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报告期内,公司向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贵州振华新天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支付物业费、水电费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分别为0.08%、0.11%、0.11%、0.04%。
上述支付物业费、水电费主要系向关联方租赁厂房而发生,预计该关联交易会持
续发生。
     未来,公司对于所需要的该类产品或服务将充分考虑更为多元化的选择,在
市场化的基础上优先选择无关联背景的供应商以降低关联交易比例。对于确需发
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章制
度履行审批程序。
     (3)房屋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生产办公用场所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确认的租赁费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出租方                   占当期同            占当期同            占当期同           占当期同
                  金额       类型交易   金额     类型交易    金额    类型交易   金额    类型交易
                               比重                比重                比重                比重
振华集团深圳电
                    7.41       18.58%   33.04       26.09%   38.53     29.65%   66.71      52.62%
  子有限公司
中国振华电子集
                    6.77       16.97%   27.06       21.37%   65.99     50.78%   37.37      29.48%
  团有限公司

     因日常生产办公的需要,公司向深圳振华租赁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
铁仔路44号的部分厂房及宿舍楼,用于办公、仓储和安置员工住宿。该厂房已于
2018年末租赁合同到期后退租,宿舍楼目前仍在正常使用中。此外,因日常办公
需要,自2018年1月起,公司向深圳振华租赁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华匀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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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房三楼连廊(面积240㎡)作为办公场所,该办公场所目前仍在正常使用中。
       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向贵州中电振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租赁位于贵
阳市白云区高新沙文科技产业园高海路1189号厂房的一层(面积1,200㎡)和二
层(面积2,383.36㎡)作为仓库;后因贵州中电振华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将房屋产
权转让给振华集团,故经协商,上述厂房自2017年7月起改由公司向振华集团继
续租赁。该厂房的一层已于2018年3月租赁合同到期后退租;厂房的二层于2018
年末租赁合同到期后,公司续签其中部分范围(面积1,229㎡),目前仍在正常使
用中。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19年6月至12月向振华集团租赁上述厂房的部分
二层及三层(面积共计3,349.71㎡)作为仓库使用。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产价格参考同一地段同类房产的可比租赁价格并经协
商确定,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报告期内,公司向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租赁办公楼,并向振华集团租
赁厂房作为仓库使用,租赁场地并非公司主要经营场所,租赁价格公允,出于便
利性考虑,预计该关联交易会持续发生。
       (4)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
序号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经履行完毕
 1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2021/1/8     2022/1/7        否
 2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2021/1/11    2022/1/10        否
 3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21/2/1    2026/6/21        否
 4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21/3/24    2026/6/21        否
 5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21/3/26    2026/6/21        否
 6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20/6/24    2022/6/23        否
 7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        2020/11/20   2021/11/19       否
 8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2020/11/24   2021/11/23       否
 9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2020/12/3    2021/12/2        否
 10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20/12/10   2026/6/21        否
 11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900.00        2020/4/17    2021/4/16        否
 12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9/12/13   2020/12/2        是
 13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        2019/12/17   2020/11/19       是
 14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20/1/16     2021/1/6        是
 15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20/3/19    2021/3/18        是
 16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900.00         2018/12/29   2023/12/29       否
 17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90.00         2019/8/30    2026/6/21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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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585.00         2019/9/16    2026/6/21       否
 19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925.00        2019/10/22   2026/6/21       否
 20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4,875.00        2020/3/20    2026/6/21       否
 21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9,750.26        2019/6/28    2026/6/21       否
 22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4,875.00        2019/12/13   2026/6/21       否
 23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975.00         2019/10/24   2026/6/21       否
 24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       2017/12/29   2020/12/24      是
 25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8/1/15    2019/1/15       是
 26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8/1/31    2019/1/30       是
 27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8/2/14    2019/2/13       是
 28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18/3/8     2019/3/7       是
 29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900.00         2018/3/14    2019/3/14       是
 30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900.00         2018/3/14    2019/3/14       是
 31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2018/3/14    2019/3/14       是
 32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900.00        2018/4/23    2019/4/15       是
 33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900.00         2018/4/26    2019/4/26       是
 34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900.00         2018/4/26    2019/4/26       是
 35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900.00         2018/4/26    2019/4/26       是
 36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18/5/4    2019/4/24       是
 37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18/5/22    2019/5/22       是
 38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8/6/5     2019/6/5       是
 39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8/7/2     2019/7/2       是
 40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27.40         2018/8/16    2019/2/16       是
 41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8/9/5     2019/9/5       是
 42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18/10/8     2019/7/2       是
 43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8/11/14   2019/8/14       是
 44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        2018/11/16   2019/11/15      是
 45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2018/11/20   2019/11/19      是
 46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2018/11/28   2019/11/27      是
 47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89.61         2018/12/12   2019/6/12       是
 48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8.95          2018/12/20   2019/6/20       是
 49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892.70        2018/7/20    2019/1/20       是
 50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277.80        2018/7/27    2019/1/27       是
 51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        2018/12/27   2019/6/27       是
 52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9/1/31    2020/1/30       是
 53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19/3/11    2020/3/10       是
 54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9/1/18    2019/10/11      是
 55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3.68         2019/1/16    2019/7/16       是
 56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54.49         2019/1/17    2019/7/17       是
 57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92.88         2019/2/19    2019/8/19       是
 58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400.00         2019/4/2    2019/10/2       是
 59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900.00        2019/4/19    2020/4/18       是
 60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968.80        2019/5/24    2019/11/24      是



                                       1-1-28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61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19/5/27    2019/10/11      是
 62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25.28         2019/6/21    2019/12/21      是
 63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19/7/3    2019/12/31      是
 64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300.00       2019/8/15    2020/2/15       是
 65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169.10       2019/11/22   2020/5/22       是
 66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2019/11/22   2020/6/22       是
 67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69.40         2019/11/28   2020/5/28       是
 68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960.00         2019/12/11   2020/6/11       是
 69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140.00       2019/12/12   2020/6/12       是
 70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7/2/14    2018/1/30       是
 71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400.00         2017/3/14     2018/3/6       是
 72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       2017/3/15     2018/3/6       是
 73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900.00         2017/4/19    2018/4/18       是
 74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2017/4/24    2018/4/18       是
 75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600.00       2017/11/13   2018/11/12      是
 76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2017/11/20   2018/11/19      是
 77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2017/11/24   2018/11/23      是
 78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17/5/18    2018/5/18       是
 79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2017/6/14    2018/6/14       是
 80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7/7/20    2018/1/11       是
 81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17/12/5    2018/9/29       是
 82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7/12/5    2018/11/13      是
 83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7/8/24    2018/8/24       是
 84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7/2/15    2018/2/14       是
 85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17/5/11    2018/4/28       是
 86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       2017/2/22    2018/2/22       是
 87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700.00       2017/4/13    2018/4/13       是
 88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       2017/4/17    2018/4/16       是
 89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       2017/5/26    2018/5/25       是
 90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2017/4/27    2018/4/26       是
 91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2018/1/10    2018/7/10       是
 92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2018/1/11    2018/7/11       是
 93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96.70       2018/1/16    2018/7/16       是
 94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84.10         2018/4/10    2018/10/10      是
 95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00.00         2018/4/16    2018/10/16      是
 96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1.50          2018/5/8    2018/11/8       是
 97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279.80       2018/5/29    2018/11/29      是
 98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54.00        2018/6/7    2018/12/7       是
 99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89.93         2018/6/22    2018/12/22      是
100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56.00         2017/7/19    2018/1/19       是
101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44.00         2017/9/13    2018/3/13       是
102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600.00         2017/10/23   2018/4/23       是
103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656.00       2018/3/12    2018/9/12       是



                                      1-1-28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04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744.00               2018/3/23         2018/9/23                 是
        注: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指截至2021年3月31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通常情况下,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融资时,银行、商业保理等金融机构基于其
  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一般要求融资方的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提供担保。
  因此,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振华集团及其控制的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
  司的银行借款、保理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行为提供担保符合商业惯例,具
  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上述关联担保为有偿担保,振华集团及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
  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向公司收取相应的担保费。报告
  期内,公司支付的担保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支付担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35.90           137.60          1,382.89             464.39
    保费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9.81           127.60               27.91
        合计占当期同类型交易比重                       100%              100%             100%               100%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银行借款逾期、保理融资或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未支付
  等情形,未发生关联方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情形。关联方为公司的银行借款、保
  理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调节收入
  利润或成本费用的情形。
         综上,上述关联担保由关联方有偿提供,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担保费系按
  照集团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进行计费,与市场价格基本一致,不存在通过关
  联交易对公司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调节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的情形。
         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振华集团及其控制的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的银行借款、保理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行为提供担保符合商业惯例。公司
  拟通过抵押担保、信用担保等方式降低支付控股股东担保费金额,并尝试多元化
  融资方式,预计该关联交易规模及关联交易占比呈下降趋势。
         (5)关联方存款、贷款、委托贷款等金融服务
         作为央企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与集团内财务公司存在存款、贷款、
  票据贴现等业务往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占当期同类型       2020-12-31/        占当期同类型
          关联方                     项目
                                                 2021年1-3月            交易比重           2020年度            交易比重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款余额                          -                -                    -                -


                                                1-1-28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贷款余额         33,036.64           18.06%        33,036.34            19.44%
                                   存款利息收入              0.37          0.65%             2.82            2.78%
                                   贷款利息支出              311          15.48%          342.33             6.97%
                                     存款余额                   -               -                 -                  -
                                     贷款余额          9,509.90            5.20%        11,511.98            6.77%
                                   存款利息收入               0.6          1.05%             3.88            3.83%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利息支出         104.01             5.18%          472.79             9.63%
                                     票据贴现         30,415.95          100.00%        48,354.47            97.60%
                                   贴现利息支出         360.54           100.00%          471.85             97.64%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振     贷款余额                   -               -                 -                  -
   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委贷)        贷款利息支出                 -               -                 -                  -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振     贷款余额                   -               -                 -                  -
     华电子有限公司委贷)          贷款利息支出                 -               -           21.85                    -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     贷款余额         10,008.47            5.47%        10,008.47            5.89%
 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贷)      贷款利息支出             76.25          3.79%          160.97             3.28%
                                                  2019-12-31/       占当期同类型    2018-12-31/       占当期同类型
            关联方                     项目
                                                   2019年度          交易比重        2018年度           交易比重
                                     存款余额           550.00             3.33%          830.54             1.62%
                                     贷款余额                   -               -       13,000.00            8.96%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款利息收入              4.04          1.66%            10.00            1.85%
                                   贷款利息支出          511.12            9.33%          655.07             16.73%
                                     存款余额                   -               -       23,541.08            45.90%
                                     贷款余额         13,538.94           11.33%        11,500.00            7.93%
                                   存款利息收入         142.12            58.29%          162.36             30.07%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利息支出         517.57             9.45%          528.19             13.49%
                                     票据贴现         35,896.74            100%         36,705.95             100%
                                   贴现利息支出         164.22             100%           442.65              100%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振     贷款余额                   -               -       30,000.00            20.68%
   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委贷)        贷款利息支出        1,396.33           25.49%         1,342.83            34.30%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振     贷款余额           600.80             0.50%          600.00             0.41%
     华电子有限公司委贷)          贷款利息支出             28.91          0.53%            28.84            0.74%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     贷款余额                   -               -                 -                  -
 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委贷)      贷款利息支出                 -               -                 -                  -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业务运营具体情况、资金状况等,充分考虑历史交易金
      额、预计未来资金需求、各融资渠道的融资效率以及融资渠道的多元化需要,综
      合确定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贷款规模。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北京银监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营
      业范围为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等。振华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贵州银监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营业范围为吸收成
      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等。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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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及贷款利率、委托贷款利
率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基本一致,交易价格是公允的。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振华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的存款余额为0万元,不存在资金归集或在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的情形,
预计公司与集团内财务公司存款形式的关联交易不再持续。
     作为公司贷款合作的金融机构之一,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振
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保持一定的贷款额度,相关贷款利率、条件与同期境内
商业银行基本一致,预计公司与集团内财务公司贷款形式的关联交易会持续发生
且占比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在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票据贴现,相关贴现
利率与同条件境内商业银行基本一致,随着公司收到票据规模的扩大,公司将增
加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占比,预计该关联交易占同类型交易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6)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           361.54       699.90       918.54      1,079.94
   占当期同类型交易比重            8.92%         6.78%        7.81%       10.89%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整体人员规模的扩大,公司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薪酬
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呈下降趋势,预计该关联交易未来仍将持续发生。
     最近一年薪酬支付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之“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情况”的相关内容。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商业保理
     2019年10月,公司子公司贵阳新材与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签
订商业保理(无追索权)框架协议。2019年12月,贵阳新材与中电惠融商业保理
(深圳)有限公司签订商业保理(无追索权)正式协议,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
圳)有限公司以2,932.35万元的价款受让贵阳新材应收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
2,973.68万元款项的债权。公司已于2019年12月27日收到该全部价款,用于满足
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上述商业保理合同的利率水平参照中电惠融商业保理

                                      1-1-29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深圳)有限公司同类交易确定,价格是公允的。
       (2)关联方增资
       2019年7月,关联方中电金投、国投基金、苟辉英、梅铭、闵沛农、周姝参
  与认购发行人定向增发股份,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五节 发行人基
  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的变化情况”之“(二)
  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7、2019年7月,增资”的具体内容。上述
  关联方向发行人增资系根据经备案的评估结果经协商确定增资价格,增资价格为
  12.50元/股(资本公积转增前25元/股),与同次增资的其他非关联方向发行人增
  资价格相同。
       3、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汇总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采购劳务                      -         384.50          1,016.61            299.65
                                   采购硫酸锰                     -                 -          17.01             30.89
   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氢氧化钴              60.21             2.39                    -                 -
                                   采购前驱体                     -         298.36          1,816.87                    -
                                   采购碳酸锂             1,798.67          880.01          7,776.86          5,221.94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销售三元正极材料                 -                 -           6.37            329.47
   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采购设备                      -                 -          12.44          6,837.35
                                 支付物业、水电费             0.51            2.62              4.21              5.74
   振华集团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租赁房屋                 7.41           33.04              38.53             66.71
 贵州振华新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支付物业费                 0.52            2.09              5.09                    -
                                    租赁房屋                 6.77           27.06              65.99             37.37
                                   支付担保费               35.90          137.60           1,382.89            464.39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注)
                                    贷款余额                      -                 -                 -      30,000.00
                                  贷款利息支出                    -                 -       1,396.33          1,342.83
                                   支付担保费                    -           19.81            127.60             27.91
                                    存款余额                      -                 -                 -      23,541.08
                                    贷款余额              9,509.90       11,511.98         13,538.94         11,500.00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款利息收入                 0.6            3.88            142.12            162.36
                                  贷款利息支出             104.01           472.79            517.57            528.19
                                    票据贴现             30,415.95       48,354.47         35,896.74         36,705.95
                                  贴现利息支出             360.54           471.85            164.22            442.65




                                               1-1-29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存款余额                     -                -         550.00          830.54
                                         贷款余额             33,036.64        33,036.34               -       13,000.00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存款利息收入                  0.37             2.82            4.04          10.00
                                     贷款利息支出                  311           342.33          511.12          655.07
                                         贷款余额                     -                -         600.80          600.00
   北京振华电子有限公司(注)
                                     贷款利息支出                     -           21.85           28.91           28.84
                                         贷款余额             10,008.47        10,008.47               -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注)
                                     贷款利息支出                76.25           160.97                -               -
中电惠融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商业保理                     -                -        2,932.35               -
           关键管理人员                  支付薪酬               361.54           699.90          918.54         1,079.94
       注: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北京振华电子有限公司贷款余额系通过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余额系通过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应付款余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账款           东莞市振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307.67           300.47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45.51              7.19            36.05          133.98
 预付账款
                 贵州振华新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0.52                   -               -               -
                     贵州振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110.16            110.16           110.16          110.16
 应付账款            南京熊猫电子装备有限公司                    798.19            798.19          805.53         2,644.82
                     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2.70          305.51         1,403.07
 应付票据            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383.04            117.00        1,683.60            84.14
 预收账款            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58.93                    -               -               -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60.31
 应付利息              北京振华电子有限公司                               -                -               -           0.80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         17.28

          (三)报告期内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的变化导致关联方变化
          报告期内,中国电子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随着其下属控制企业的增加或减
   少导致公司关联方增加或减少。
          2、公司控股股东控制企业的变化导致关联方变化
          报告期内,振华集团作为公司控股股东,随着其下属控制企业的增加或减少
   导致公司关联方增加或减少。
          3、股东变化导致关联方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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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变化原因
  中电金投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2019年9月增资
鑫天瑜六期     与一致行动人鑫天瑜投资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2017年11月增资
  国投基金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2017年11月增资
   注:鑫天瑜六期与鑫天瑜投资为受同一主体控制的两家合伙企业,构成一致行动人。

     4、关联自然人变化导致关联方变化
     报告期内,因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控股股东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化从而相应导致
关联自然人变化以及关联自然人相关的关联方变化。
     5、关联方变为非关联方的后续交易情况及资产人员去向
     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变为非关联方后仍存在后续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除上述关联方变化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方的变化情况。

     (四)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程序履行情况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
定,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对于偶发性关联交易及超出预计范围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
等制度文件规定履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程序。
     针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首次申报时,发行人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本次股东大会,皆对发行人原报告期内发
生的全部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确认,且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在审议上
述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发行人全体独立董事就发行人报告期前述期间内的全
部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新增报告期内,2021年3月,发行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2021年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并提交发
行人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在审
议前述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发行人独立董事亦就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尽量减少关联交易,使关联交易的数量和对经营成果
的影响降至最小程度。《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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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关联股东及董事会关联董事的回避和表决程序均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公
司严格遵照执行。
     对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中规定的回避制度、决策权限、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公开、公允、合理,避免关联交
易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相关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具体如下:
     “一、本单位不利用自身对振华新材(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
振华新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
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新材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单位及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
与振华新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二、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新材发生关联交易
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振华
新材《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
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三、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振华新材实际控制人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新材资
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新材及其股东的利益。
     四、本单位作为振华新材的实际控制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振华新材《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本单位及控制的主
体将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
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新材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益。
     五、中国电子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下属单位
规范履行、减少与振华新材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六、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下属单位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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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承诺函而致使振华新材遭受损失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单位将承担有关的赔
偿责任。
     七、本承诺函在振华新材合法有效存续且中国电子作为振华新材的实际控制
人期间持续有效。”
     2、公司控股股东的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振华集团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
函》,具体如下:
     “一、本单位不利用自身对振华新材(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
振华新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
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新材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
与振华新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二、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新材发生关联交易
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振华
新材《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
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将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关联交
易的定价原则上应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关联交易价格在
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按照同
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
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以维护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其他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地
履行与振华新材料签订的所有关联交易协议。本单位承诺将不会向振华新材谋求
或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三、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振华新材控股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新材资金
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新材及其股东的利益。
     四、本单位作为振华新材的控股股东,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振华新材《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
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本单位及控制的主体
将切实遵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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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新材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下属单位规
范履行、减少与振华新材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六、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本单位或本单位控制的其他下属单位违反
本承诺函而致使振华新材遭受损失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单位将承担有关的赔
偿责任。
     七、本承诺函在振华新材合法有效存续且振华集团作为振华新材的控股股东
期间持续有效。”
     3、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相关承诺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电金投及其关联方深科技分别出具了
《关于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一、本单位不利用自身对振华新材(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
振华新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
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新材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
与振华新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二、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新材发生关联交易
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振华
新材《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
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三、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振华新材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新材资金或其
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新材及其股东的利益。
     四、本单位作为振华新材的股东,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振
华新材《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时,本单位将切实遵守发行人
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发行人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
确保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新材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单位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单位规范履
行、减少与振华新材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义务。
     六、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本单位、本单位控制的下属单位违反本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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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诺函任何条款而致使振华新材遭受或产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开支或承
担其他法律责任,相关损失、开支、法律责任,将由本单位全部承担。
     七、本承诺函在振华新材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单位作为振华新材股东期间持续
有效。”
     (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鑫天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鑫天瑜六
期、国投基金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
如下:
     “一、不利用自身对振华新材(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振华新
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不利用自身对振华新材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单位或本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与振华新
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二、本单位及本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新材发生关联交易
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振华
新材《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
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三、本单位承诺不利用振华新材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振华新材资金或其
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新材及其股东的利益。
     四、如出现因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振华新材或其他股东的利益
受到损害,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振华新
材造成的实际损失。”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关联
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一、本人承诺,本人不利用担任振华新材(含子公司,下同)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便利,谋求振华新材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或本人所控
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下统称“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优于市
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振华新材的影响,谋求本人或本人所控制的企业
与振华新材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
     二、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振华新材发生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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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或资金往来。
     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振华新材《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按照通
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
办理有关报批事宜。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将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公
平、市场化的原则,以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标准,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关联交
易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有规定时,执行国家价格;在国家物价部门无相关规定时,
按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市场条件,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对于难以比较市场
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应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以维
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还将严格和善意地
履行与振华新材料签订的所有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承诺将不会向振华新材谋求或
给予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三、本人承诺不利用振华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直接或间接占用
振华新材资金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振华新材及其股东的利益。
     四、本人作为振华新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振华新材《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文件制度
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在审议涉及本人或本
人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时,本人及控制/任职的主体将切实遵守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表决时的回避程序,严格遵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确保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振华新材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本人将在合法权限范围内促成本人及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规范履行、
减少与振华新材之间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
     六、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本人或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违反本承诺
函而致使振华新材遭受损失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本人、本人控制/任职的企业
将承担有关的赔偿责任。
     七、本承诺函在振华新材合法有效存续,本人作为振华新材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及离职后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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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公司聘请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公司2018年度、2019
年度、2020年度、2021年1-3月的财务报表,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天运[2021]审字第90316号)。
     本节财务会计数据及相关分析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经审计的财务报
表。投资者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
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

一、盈利能力或财务状况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一)产品特点的影响因素

     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在实际应用中存在多种技术路线,按照正极材料的不
同可分为三元锂离子电池、锰酸锂锂离子电池、钴酸锂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锂
离子电池等。近年来,受国家产业政策和续航里程需求等因素影响,新能源汽车
锂离子电池对能量密度的要求不断提高,三元正极材料的优势愈发明显,2018
年以来已成为市场份额最大的动力电池正极材料,是国内外动力电池的主流正极
材料之一。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其中三元
正极材料系公司的核心产品。公司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受市场供需、产品结构、
原材料价格等的直接影响。公司营业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在80%以上,占比高
且较为稳定,相关原材料主要系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碳酸锂等,相关金属
的价格波动将对公司产品成本、销售价格、盈利能力产生较大影响。

     (二)业务模式的影响因素

     在销售模式方面,公司采取直销模式,下游客户大多为行业内知名的锂离子
电池生产企业;在生产模式方面,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下游客户
的订单需求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在采购模式方面,公司与国内主要的碳酸锂、
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等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采购碳酸锂、三元前驱
体、四氧化三钴等主要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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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业务处于锂离子电池产业链中游,下游动力电池客户多存在一定的信用
期且行业普遍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使得公司应收票据余额相对较高;同
时,因产业链下游新能源汽车企业资金压力较大,应收账款压力向产业链上游传
导使得公司应收账款余额相对较高,存在一定的坏账风险。但公司主要客户均为
行业内知名的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资信状况和回款情况良好,实际发生坏账的
风险较低。

     (三)行业竞争程度的影响因素

     近年来,随着三元正极材料在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领域的市场份额快速上
升,国内三元正极材料生产企业均处于快速扩张阶段。目前,国内三元正极材料
生产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除振华新材外,还有容百科技、当升科技、杉杉能源、
厦钨新能、长远锂科、巴莫科技等,行业内竞争较为激烈。
     公司是全行业较早实现全系列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产业化的生产
商之一。经多年的研发及培育,目前公司已实现涵盖中镍、中高镍及高镍全系列
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产业化生产及销售。根据高工锂电
(GGII)及鑫椤资讯数据,发行人报告期内出货量及市场排名靠前,2021年一季
度市场份额为10%,行业排名第四。

     (四)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因素

     公司下游客户为新能源汽车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同处于新能源汽车产业链
中游。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重点培育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长期以来,国
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2015年至2018年,我国新能
源汽车产销量呈快速增长态势。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退坡调整幅度加大以及宏
观经济情况等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2019年下半年产销量同比呈下滑态势。
受国内外新冠疫情爆发等因素影响,我国新能源汽车2020年上半年产销量同比仍
呈下滑态势。随着新冠疫情逐渐得到有效控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趋于稳定、
新能源汽车整体竞争力的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逐渐得到恢复并于2020
年7月起同比实现正增长,预计未来几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将保持持续增长趋
势,行业成长空间广阔。
     在此背景下,发展潜力巨大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将有力刺激新能源产业链各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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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的发展,推动动力电池以及三元正极材料行业的发展,三元正极材料行业面临
         良好的发展机遇。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会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02,252,139.84         297,483,167.42     240,127,384.83          444,615,912.44
  应收票据                               3,872,757.24           5,562,403.27                       -     552,387,768.54
 应收账款                              675,585,785.85         470,054,602.03     420,821,653.22          518,940,690.77
 应收款项融资                          508,169,566.70         272,675,020.00     219,562,294.71                            -
  预付款项                              47,046,951.32          65,497,107.39      92,131,754.05           22,894,643.54
  其他应收款                               581,571.59             258,376.14         542,549.27              677,715.26
  存货                                1,048,274,923.08       1,056,531,331.47    662,942,840.12          568,970,839.96
  其他流动资产                         155,680,933.94         173,491,676.48     151,174,955.47          105,697,210.26
               流动资产合计           2,841,464,629.56       2,341,553,684.20   1,787,303,431.67        2,214,184,780.77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27,105,378.25          26,950,686.25       7,004,679.97             8,144,240.40
  固定资产                            1,643,850,757.36       1,663,410,195.72   1,002,080,859.37         980,808,491.68
  在建工程                              73,241,788.77          58,606,642.21     624,283,198.63           76,143,300.20
  无形资产                             103,416,226.41         104,032,474.71     106,725,249.74          100,193,294.19
  长期待摊费用                           6,000,647.26           7,854,491.87      14,271,547.69             6,673,909.1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894,521.82          50,689,098.42      15,725,728.87           11,365,873.08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927,712.10           2,959,873.85       6,542,908.48           92,252,545.69
             非流动资产合计           1,914,437,031.97       1,914,503,463.03   1,776,634,172.75        1,275,581,654.39
                 资产总计             4,755,901,661.53       4,256,057,147.23   3,563,937,604.42        3,489,766,435.16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75,521,111.12      495,541,944.41     201,469,882.32           411,000,000.00
  应付票据                               865,804,028.37      830,060,153.08     500,644,628.54          275,777,331.69
  应付账款                               613,602,187.09      382,408,305.40     324,773,469.21          564,024,015.84
  预收款项                                               -                 -        206,079.08             7,085,315.52
  合同负债                                 2,908,851.77          254,661.50                    -                       -



                                               1-1-30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付职工薪酬                               16,011,674.98       14,579,667.37      10,926,940.24     16,426,855.34
  应交税费                                    6,801,786.38        1,715,101.66       8,860,509.88       5,839,673.07
  其他应付款                                    992,150.98          950,673.63        723,097.75        3,268,354.7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2,616,629.41       73,085,101.64     309,585,113.73     7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34,183,161.33       16,082,056.53      44,644,109.20    241,537,552.85
                流动负债合计               2,198,441,581.43   1,814,677,665.22   1,401,833,829.95   1,594,959,099.0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171,627,600.00   1,131,002,600.00    604,002,600.00     880,000,000.00
  长期应付款                                              -                  -      80,000,000.00     90,000,000.00
  递延收益                                   27,887,661.39       29,263,568.23      27,198,329.41     20,494,369.2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39,668.58        1,500,447.86       1,743,564.95       1,431,114.3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00,954,929.97   1,161,766,616.09    712,944,494.36     991,925,483.60
                  负债合计                 3,399,396,511.40   2,976,444,281.31   2,114,778,324.31   2,586,884,582.67
股东权益:
  股本                                      332,201,107.00      332,201,107.00    332,201,107.00     145,600,000.00
  资本公积                                 1,002,936,424.91   1,002,936,424.91   1,002,936,424.91    677,023,694.41
  盈余公积                                    5,332,193.23        5,332,193.23       5,332,193.23        873,318.72
  未分配利润                                 16,035,424.99      -60,856,859.22    108,689,554.97      79,384,839.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56,505,150.13   1,279,612,865.92   1,449,159,280.11    902,881,852.49
  少数股东权益                                            -                  -                  -                  -
                股东权益合计               1,356,505,150.13   1,279,612,865.92   1,449,159,280.11    902,881,852.4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4,755,901,661.53   4,256,057,147.23   3,563,937,604.42   3,489,766,435.16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                                986,638,550.27    1,036,502,871.13   2,428,463,390.33   2,654,849,310.97
 减:营业成本                               835,810,611.73     975,704,020.59    2,171,592,921.53   2,399,049,316.18
       税金及附加                             4,483,497.28      12,481,494.80      11,757,010.54      11,157,146.52
       销售费用                               4,511,966.51      10,258,100.55      24,668,625.18      20,987,742.80
       管理费用                              13,888,293.60      68,486,941.15      42,856,034.73      32,906,755.90
       研发费用                              23,297,159.24      64,961,043.48      66,664,404.77      56,517,836.87
       财务费用                              20,056,822.56      50,232,560.37      57,399,004.96      40,759,846.90
       其中:利息费用                        20,096,533.52      49,084,300.98      54,785,194.25      39,153,671.63
              利息收入                          568,934.55       1,012,913.71       2,438,293.39       5,398,458.05
 加:其他收益                                 1,939,865.66       8,499,199.66       6,178,289.82       5,358,305.42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4,692.00       -2,530,993.72      -1,139,560.43      -1,808,896.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154,692.00       -2,530,993.72      -1,139,560.43      -1,808,896.83
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3,192,156.35      -56,434,284.59      -3,673,533.01                  -



                                                   1-1-30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2,620,497.69      -7,980,982.33    -21,425,281.78     -20,097,929.3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12,193.06          53,514.07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6,113,098.35    -204,068,350.79    33,477,496.28      76,975,659.07
  加:营业外收入                                 512,983.18       1,135,408.24     2,300,405.66          15,319.17
  减:营业外支出                                           -      1,819,958.28     1,352,314.08         351,474.58
三、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86,626,081.53    -204,752,900.83    34,425,587.86      76,639,503.66
  减:所得税费用                               9,733,797.32     -35,206,486.64       661,997.74       7,318,427.70
四、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6,892,284.21    -169,546,414.19    33,763,590.12      69,321,075.96
  (一)按持续经营性分类:
  其中:持续经营净利润                        76,892,284.21    -169,546,414.19    33,763,590.12      69,321,075.96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其中:少数股东损益                                       -                 -                 -      1,560,126.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892,284.21    -169,546,414.19    33,763,590.12      67,760,949.19
五、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76,892,284.21    -169,546,414.19    33,763,590.12      69,321,075.9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1,560,126.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6,892,284.21    -169,546,414.19    33,763,590.12      67,760,949.1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3              -0.51             0.14                0.4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3              -0.51             0.14                0.47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73,873,212.63     747,174,628.88    693,899,469.96    625,686,669.04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6,411,073.04        915,298.8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97,310.57     97,996,177.41     37,397,304.08     20,247,237.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5,570,523.20     845,170,806.29    737,707,847.08    646,849,204.9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3,190,907.95     879,311,203.47    557,560,635.84    695,523,719.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1,008,699.32     96,912,609.08    133,417,462.51     95,306,734.59
    支付的各项税费                              9,256,301.23     44,461,770.72     32,067,514.26     56,563,066.4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922,249.97     15,425,620.10     33,729,374.95     24,609,244.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2,378,158.47    1,036,111,203.37   756,774,987.56    872,002,764.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192,364.73   -190,940,397.08    -19,067,140.48    -225,153,559.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        162,653.00       286,148.50            8,000.00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2,653.00       286,148.50            8,000.00




                                                   1-1-30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49,999,373.49       157,480,159.07      350,956,112.64      481,965,032.61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477,000.00                    -     120,557,7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999,373.49       179,957,159.07      350,956,112.64      602,522,782.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999,373.49      -179,794,506.07     -350,669,964.14     -602,514,782.6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12,513,837.50       43,2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0,000,000.00      1,516,000,000.00      711,194,915.30    1,027,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0,262,820.01        80,050,224.95      175,354,600.00       1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262,820.01      1,596,050,224.95    1,399,063,352.80    1,085,2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00.00        931,493,584.40      958,980,000.00      500,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6,824,167.98        71,994,452.36       70,055,950.90       67,416,537.6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4,265,858.15       312,893,857.88      109,502,604.31      255,412,073.0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1,090,026.13      1,316,381,894.64    1,138,538,555.21      823,628,610.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172,793.88       279,668,330.31      260,524,797.59      261,571,389.3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49.16           -1,924.80           28,154.47               649.4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365,934.28       -91,068,497.64     -109,184,152.56     -566,096,303.3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9,008,662.24       160,077,159.88      269,261,312.44      835,357,615.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1,374,596.52         69,008,662.24      160,077,159.88      269,261,312.44


              (二)母公司会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12,909.22             800,121.88             450,808.20            655,850.26
   预付款项                              3,759,792.43            2,159,792.43          1,564,478.19           1,501,918.72
   其他应收款                          509,912,501.51       512,582,290.65           240,002,916.10        634,068,183.74
   其他流动资产                           210,860.49              211,378.06             123,923.16                      -
          流动资产合计                 514,896,063.65       515,753,583.02           242,142,125.65        636,225,952.72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361,093,128.25       1,360,938,436.25      1,340,992,429.97          624,701,990.40
   无形资产                                         -                       -                     -             55,064.69
   长期待摊费用                           730,188.66              876,226.39             353,207.57           2,881,415.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361,823,316.91       1,361,814,662.64      1,341,345,637.54          627,638,470.17
              资产总计              1,876,719,380.56       1,877,568,245.66      1,583,487,763.19         1,263,864,422.89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1-1-30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111,874.99        100,111,874.99                          -                        -
  应付账款                                           -                      -                         -                44,250.00
  应付职工薪酬                             565,981.98            782,708.89                 700,102.27               409,773.76
  应交税费                                    3,504.72           131,420.08                 102,664.51               138,339.27
  其他应付款                               239,366.74            239,851.74                 187,217.74              1,529,784.8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76,388.88            376,388.88           200,237,500.00               20,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01,297,117.31       101,642,244.58           201,227,484.52               22,122,147.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           480,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           480,000,000.00
             负债合计                   501,297,117.31       501,642,244.58           201,227,484.52              502,122,147.85
股东权益:
  股本                                  332,201,107.00       332,201,107.00           332,201,107.00              145,600,000.00
  资本公积                          1,004,597,107.87        1,004,597,107.87        1,004,597,107.87              678,684,377.37
  盈余公积                                5,332,193.23          5,332,193.23            5,332,193.23                 873,318.72
  未分配利润                             33,291,855.15         33,795,592.98           40,129,870.57              -63,415,421.05
          股东权益合计              1,375,422,263.25        1,375,926,001.08        1,382,260,278.67              761,742,275.0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876,719,380.56        1,877,568,245.66        1,583,487,763.19          1,263,864,422.89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营业收入                                                       -                    -                     -                    -
  减:营业成本                                                     -                    -                     -                    -
      税金及附加                                                   -            25,000.00        136,545.71            23,803.72
      销售费用                                                     -                    -                     -                    -
      管理费用                                           475,339.54        4,744,812.12        4,677,926.66         5,234,942.19
      研发费用                                                     -                    -                     -                    -
      财务费用                                           190,454.16         -302,135.70         -928,175.05        -7,569,954.98
      其中:利息费用                                               -      15,697,736.10       22,632,082.83        22,043,750.02
             利息收入                                              -      16,660,809.68       23,923,504.67        29,996,808.62
  加:其他收益                                              7,213.63        664,461.01             30,000.00           40,000.0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4,692.00       -2,530,993.72      111,860,439.57        -1,808,896.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154,692.00       -2,530,993.72       -1,139,560.43        -1,808,896.83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50.24                -68.46                 23.8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200,706.9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03,737.83      -6,334,277.59      108,004,166.13           743,019.14
  加:营业外收入                                                   -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116,474.5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03,737.83      -6,334,277.59      108,004,166.13           626,544.56



                                                     1-1-30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减:所得税费用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03,737.83       -6,334,277.59     108,004,166.13        626,544.5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                              -503,737.83       -6,334,277.59     108,004,166.13        626,544.56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503,737.83       -6,334,277.59     108,004,166.13        626,544.56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824.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210.10               769,175.86          1,093,375.37         92,989,719.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210.10               769,175.86          1,093,375.37         92,990,543.0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44,250.0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560,643.83           3,335,422.37            2,890,760.67          3,291,417.45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3,500.00               21,500.00           320,809.65            296,082.3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6,528.93           3,212,567.58            1,926,917.93        104,659,491.0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0,672.76           6,569,489.95            5,182,738.25        108,246,990.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8,462.66         -5,800,314.09        -4,089,362.88           -15,256,447.8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113,000,0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50,000.00       240,985,000.00        417,715,900.00           159,352,689.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50,000.00       240,985,000.00        530,715,900.00           159,352,689.33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477,000.00        717,430,000.00           431,457,75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5,000,000.00                        -        771,974,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7,477,000.00        717,430,000.00       1,203,431,75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50,000.00      -276,492,000.00       -186,714,100.00      -1,044,079,060.6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12,513,837.5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0                        -        3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1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000.00        512,513,837.50           31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0        300,000,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4,328,750.00        15,446,972.23         20,915,416.68            23,570,416.17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00,000.00          1,911,400.00            1,000,000.00          3,566,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28,750.00       217,358,372.23        321,915,416.68            27,136,416.1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28,750.00       282,641,627.77        190,598,420.82           287,863,583.83




                                               1-1-30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               -                 -                   -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2,787.34       349,313.68       -205,042.06     -771,471,924.6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00,121.88       450,808.20       655,850.26       772,127,774.9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12,909.22      800,121.88       450,808.20          655,850.26


      三、审计意见
            中天运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中天运[2021]审字第90316号)。中天运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振华新材公司2018年12月31
      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2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
      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
      订)相关信息披露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五、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涉及两个子公司,分别为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和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序                                                                              持股      取得
               子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号                                                                              比例      方式
            贵州振华新材料         贵州省贵阳   贵州省贵阳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
      1                                                                              100%       设立
                有限公司               市           市          料的生产、销售
                                   贵州省黔西   贵州省黔西
            贵州振华义龙新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
      2                            南布依族苗   南布依族苗                           100%       设立
              材料有限公司                                      料的生产、销售
                                     族自治州     族自治州
           注: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系2017年由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义龙新区开发投资
      有限公司、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更名为“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
      投资设立,其中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7%。2018年9月,公司完成贵州义龙新区开发投资有限
      公司、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义龙新材33%股权的收购,义龙新材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无合并范围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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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性水平

     (一)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中天运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2018年度、2019年度、2020
年度、2021年1-3月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中天运在对公司财务报告审
计过程中认定的关键审计事项包括:1、收入确认;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
     中天运在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就上述关键审计事项具体阐述如下:
     1、收入确认
     (1)关键审计事项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2018年、2019年、2020
年、2021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2,654,849,310.97元、2,428,463,390.33
元、1,036,502,871.13元、986,638,550.27元,鉴于营业收入是公司关键业绩指标
之一,存在公司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
因此中天运将营业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中天运针对收入确认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及评价与营业收入确认事项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
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②通过抽样检查销售合同及与管理层访谈,对与营业收入
确认时点进行了分析评估,进而评价收入的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③对营业收入执行月度波动分析和毛利分析,检查异常波动。结合行业特征
以识别和调查异常波动,并与同行业进行比较分析,结合行业特征识别和调查异
常波动;④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发票、销售合同
及出库单、送货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⑤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
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⑥对重要客户,函证交易及未结算余
额;通过走访、工商信息查询,确定客户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
     (1)关键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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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19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420,821,653.22元,占合并资产
负债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1.81%,对应的坏账准备为31,019,345.66元;2020年12
月31日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470,054,602.03元,占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的
比例为11.04%,对应的坏账准备为85,100,868.64元。2021年3月31日应收账款的
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75,585,785.85元,占合并资产负债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14.21%,对应的坏账准备为99,003,692.51元。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
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管理层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可收回
金额方面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并且管理层的估计和判断具有不
确定性,基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中天运将应收
账款的坏账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公司2018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518,940,690.77元,占合并资产
负债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4.87%,对应的坏账准备为27,149,177.86元。由于应收
账款可收回金额方面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并且管理层的估计和
判断具有不确定性,基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中
天运将应收账款的坏账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中天运针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评价并测试了公司管理层应收账款坏账计提的内部控制,包括有关识别坏
账的客观证据和计算坏账准备的控制;②了解公司的信用政策,分析应收账款坏
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等;
③获取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表,分析、检查应收账款账龄划分及坏账准备计提
的合理性和准确性;④选取样本对金额较大及重大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
序,并将函证结果与公司账面记录的金额进行核对;⑤对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及账
龄较长的客户,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与债务人有关的信息,以识别是否存在影响公
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评估结果的情形。对于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与管理层进行
沟通,了解账龄较长的原因以及管理层对于其可回收性的评估;⑥通过考虑历史
上同类应收账款的实际坏账发生金额及情况,结合客户信用及市场条件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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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的总体合理性进行评估;⑦结合期
后回款情况检查,进一步验证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

     (二)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公司根据所处的行业和自身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
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
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
在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时,公司实际执行过程中以该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
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占申报期当期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0.5%或税前利润的3.5%作
为判断标准。

七、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公司将全部子公司(包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包括被公司控制的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结构化主体。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
的要求编制,合并时抵销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子公司的股东
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
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
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
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
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
于支付的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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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
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三)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
益工具的合同。
     1、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的金融工具准则:
     (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公司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在资产负
债表内确认。
     除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外,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按
照收入的会计政策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①金融资产的分类
     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除非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
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
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A、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a、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
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B、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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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a、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
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b、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
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
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公司可以将本应以摊余
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C、管理金融资产业务模式的评价依据
     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公司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
     业务模式决定公司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
售金融资产还是两者兼有。公司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关键管理人员决定的对金
融资产进行管理的特定业务目标为基础,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
     D、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评估,以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在特定
日期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
支付。其中,本金是指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包括对货币时间
价值、与特定时期未偿付本金金额相关的信用风险、以及其他基本借贷风险、成
本和利润的对价。此外,公司对可能导致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时间分布或金
额发生变更的合同条款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上述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
求。
     ②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对各类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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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
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B、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
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
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第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
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其公允价值与实际利率下账面价值形成的其他
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
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股利收入计入损
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
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②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
偿付债务时,要求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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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
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4)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指定
     公司为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列报抵消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①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②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
     C、该金融资产已转移,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
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②金融资产转移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公司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
     A、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
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
     ③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
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7)金融工具减值
     ①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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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B、合同资产;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D、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财务担保合同。
     公司持有的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不适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包括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券投资或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衍生金融资产。
     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
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
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A、对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使用准备矩阵计算上
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相关历史经验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债务人的特定因素、
以及对当前状况和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评估进行调整。
     报告期本公司基于上述基础,使用下列准备矩阵: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   其他应收款预期损失率(%)
1年以内(含1年)                      4.00                       4.00
1至2年                                10.00                      10.00
2至3年                                30.00                      30.00
3至4年                                50.00                      50.00
4至5年                                60.00                      6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B、除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外,公司对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金融工具按照相
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对其他金融工具按照相
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a、该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b、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指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
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
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
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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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指公司通过比较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在资产负
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
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据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
否已显著增加。公司考虑的违约风险信息包括:
     第一、债务人未能按合同到期日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如逾期超过30日,
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
     第二、已发生的或预期的金融工具的外部或内部信用评级(如有)的严重恶
化;
     第三、已发生的或预期的债务人经营成果的严重恶化;
     第四、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
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违约风险的界定标准,与公司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
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财务限制条款等其他定性指标。
     C、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的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
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
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迹象包括: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公司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
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D、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
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
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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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
     (8)金融资产的核销
     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
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核
销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
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
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9)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处理
     ①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区分
     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结合金融负债
和权益工具定义及相关条件,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
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某个企业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
的合同。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A、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
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B、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如为非衍生工具,
该金融工具应当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
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
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公司将符合金融负债定义,但同时具备规定特征的可回售工具,或仅在清算
时才有义务向另一方按比例交付其净资产的金融工具划分为权益工具。
     除上述之外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②相关处理
     公司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上述“(1)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
始计量”和“(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处理。本公司发行权益工具收到
的对价扣除交易费用后,计入股东权益。回购本公司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
费用,减少股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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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包含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成分,初始计量时先确定
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含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复合金融
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差额部分,确认为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
       2、原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2018年度执行的金融工具准则如下: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
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等。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则分类进行处
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财务担保合同
及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
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持有到期投资、
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计量。
     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
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
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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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按实际利
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
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
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
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公司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应进行金融资产转
移的计量,即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接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
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终止确认部分的收到对价和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公司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方法
     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
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
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特
定相关的参数。
     (5)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在资产负债日对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检查,当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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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对该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
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
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
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
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
中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对应收款项减值详见下述“(四)应收款项”部分。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
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
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公司各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认定标准包括下列各项
     ①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
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
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
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
不景气等;
     ⑦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
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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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判断其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
跌的具体量化标准、成本的计算方法、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持续下跌
期间的确定依据为:
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       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跌的具体量化标准             超过50%(含50%)
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         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性”下跌的具体量化标准       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
                             取得时交易价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
成本的计算方法
                             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投资成本
                             存在活跃市场的权益工具投资,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估值技术(包括参考
期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
                             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
法
                             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持续下跌期间的确定依         连续下跌或在下跌趋势持续期间反弹上扬幅度低于20%,反弹持
据                           续时间未超过6个月的均作为持续下跌期间

     (6)金融资产重分类
     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判断依据:
     ①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以使该金
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②管理层没有意图持有至到期;
     ③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④其他表明本公司没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重大的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需经董事会
审批后决定。

     (四)应收款项

     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公司合并范围内
公司间产生的应收款项、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
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应按其不可收回的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详见上述
“(三)金融工具”之“1、新金融工具准则”之“(7)金融工具减值”相关内容。
公司2018年度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如下:
     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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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将应收账款余额大于100万元,其他应收款余
依据或金额标准          额大于100万元的应收款款项划分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      逐项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
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
方法                    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无风险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与政府等)         经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4.00                          4.00
1至2年                                  10.00                          10.00
2至3年                                  30.00                          30.00
3至4年                                  50.00                          50.00
4至5年                                  60.00                          6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
                   组合名称
                                                       (%)             例(%)
对银行承兑汇票可不计提坏账准备;对纳入贵
州振华新材料股份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企业
之间的往来款原则上不计提坏账准备,如有客               0.00                    0.00
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采用个别认定法,
单独确认减值损失。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
理由                  的应收款项,单独确认减值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票据中商业承兑汇票,按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对应收
票据中银行承兑汇票、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其他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五)应收款项融资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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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具体会计处理方式见金融工具,
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又以出售为目标。

     (六)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
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
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原材料按照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库存商品
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1)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相关税费后金额;
     (2)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
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
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
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公司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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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
当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
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
认为初始成本;
     (2)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
款;
     (3)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
证券的公允价值;
     (4)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或债务重组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
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
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
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
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及所有者权益项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账面价值一般不变。
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1)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
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
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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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至50%的表决权股份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②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③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④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⑤其他能足以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
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
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可收回金额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出售的公允价值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之间孰高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出售的公允价值净额,如存在公平交易的协议
价格,则按照协议价格减去相关税费;若不存在公平交易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
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减去相关税费。

     (八)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构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
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
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
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
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
提折旧。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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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构筑物       年限平均法       30-40             3           2.43-3.23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3          9.70-19.4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0-3         19.40-20.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0-3         19.40-33.33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3-5             0-3         19.40-33.33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
和报酬的租赁。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
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
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
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
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
旧及减值准备。

     (九)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公司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
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
部完成;
     (2)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
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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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4)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
本相符。

     (十)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
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
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
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
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
     (1)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
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
的金额确定;
     (2)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
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
利率;
     (3)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
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
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
值所使用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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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和相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
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
     (1)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
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
复核,当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
行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估计
     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
     (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
的信息;
     (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
有关支出的能力;
     (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
期等;
     (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
形资产确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1)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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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年限;
     (2)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
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
上的方式,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
据是否存在变化等确定。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无形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
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
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5、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
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
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
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
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
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
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公司的研发项目从前期调研到成熟应用,需经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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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过调研、论证、立项、前期研究工作(包括配方和工艺设计、设备选型、制
定技术标准等)、小试、中试、试产等若干阶段。公司以中试完成作为研究阶段
和开发阶段的划分依据。
     公司将开发阶段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予以资本化,计入内部研发项目
资本化成本。

     (十二)长期资产减值

     公司长期资产主要指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
     1、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长期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
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
提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
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
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2、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长期资产账面价值减
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
应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相应减值资产折旧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
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三)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
项费用,主要包括房屋装修费、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等。长
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
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四)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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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
负债。

     (十五)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分类
     公司将为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确定为职工薪酬。
     公司对职工薪酬按照性质或支付期间分类为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
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职工薪酬会计处理方法
     (1)短期薪酬会计处理: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
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
的除外。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
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
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
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
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
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
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
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会计处理:辞退福利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
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
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
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会计处理: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有关设定提存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
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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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六)收入

     1、新收入准则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的收入准则如下: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
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
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1)销售商品合同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公司通常
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控制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
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
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2)提供服务合同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提供加工服务的履约义务。公司通
常以生产服务完成及加工商品交付客户时确认销售收入。
     (3)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
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
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
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
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
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
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4)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
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公司按照预计负债进行
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
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
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
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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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
质量保证期限以及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新收入准则下公司
的具体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针对内销业务,对于客户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公司以产品已经发出、移
交给客户签收并经客户入库确认为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对于其他客户,公司以
产品已经发出、移交给客户并签收确认为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
     针对外销业务,公司以产品装船后取得船运公司提单并办理报关出口手续为
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
     2、原收入准则
     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度执行的收入准则如下:
     (1)销售商品
     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
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购货方;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
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销售商品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针对内销业务,对于客户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公司以产品已经发出、移
交给客户签收并经客户入库确认为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对于其他客户,公司以
产品已经发出、移交给客户并签收确认为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
     针对外销业务,公司以产品装船后取得船运公司提单并办理报关出口手续为
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
认提供劳务收入。公司根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完工
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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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
   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
   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
   靠地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十七)成本

           1、成本核算、归集和分配方式
           公司的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动力、制造费用和运输费,
   成本核算流程、归集和分配方法如下:
核算项目            核算内容                        核算流程                归集和分配方法
                                    1、材料购入计价:材料购入计价采用实际
                                  成本法,包括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
                                                                        按实际领用情况核
         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原材 部支出,包括购买价款、运输费以及其他
                                                                        算,直接归集至对应
         料                       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产品
直接材料                          2、材料发出计价: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
                                  算发出材料成本
                                     每月末根据生产领用的辅助材料计入生产 月末根据当月产成
            生产过程中耗用的辅助材料 成本,并根据当月产成品数量和在制品约 品数量和在制品约
                                     当产量将相关成本分摊至各成本对象     当产量进行分摊
                                  每月末根据人力资源提供的工资表将直接
                                                                       月末根据当月产成
         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生产工 人工计入生产成本,并根据当月产成品数
直接人工                                                               品数量和在制品约
         人的薪酬                 量和在制品约当产量将直接人工成本分摊
                                                                       当产量进行分摊
                                  至各成本对象
                                  每月末根据工程部提供的水、电及燃气分
                                                                       月末根据当月产成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水、电 摊表将燃料动力费用计入生产成本,并根
燃料动力                                                               品数量和在制品约
         及燃气费用等             据当月产成品数量和在制品约当产量将燃
                                                                       当产量进行分摊
                                  料动力成本分摊至各成本对象
         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不能归
         入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燃
         料动力的其他成本支出,具 制造费用发生时在“制造费用”账户归   月末根据当月产成
制造费用 体包括生产管理人员薪酬、 集,月末汇总后根据当月产成品数量和在 品数量和在制品约
         折旧费、物料消耗、生产辅 制品约当产量将其分摊至各成本对象     当产量进行分摊
         助部门水电费、劳动保护费
         等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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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开始,根据新收入准
                                                                        根据运输费实际发
          则相关规定,将产品控制权 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运送给客户指定
运输费                                                                  生金额直接计入当
          转移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作为 地点所发生的费用
                                                                          期营业成本
          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

         2、成本结转方式
         公司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各型号产品出库单位成本,本月发出产品
  成本即为本月发出产品数量乘以出库单位成本。

         (十八)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
  型。
         2、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在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
  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
  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
  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


                                        1-1-33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
   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
   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
   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
   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
   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
   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
   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
   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
   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
   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十)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   具体影响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执行         见下表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项目与金额产生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     对2018年1月1日/2017年度相关财务报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相关财务报
的内容及其对       表项目变更后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表项目变更前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本公司的影响          报表项目        金额(元)            报表项目        金额(元)
按照《财政部                                           应收票据             159,371,144.1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381,812,834.78
关于修订印发                                           应收账款             222,441,690.66
2018年度 一般                                          应收利息                            -
                其他应收款              1,179,069.26
企业财务报表                                           应收股利                            -



                                         1-1-33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会计政策变更         对2018年1月1日/2017年度相关财务报                     2017年12月31日/2017年度相关财务报
              的内容及其对           表项目变更后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表项目变更前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本公司的影响              报表项目                金额(元)                   报表项目             金额(元)
             格式的通知》                                                            其他应收款                     1,179,069.26
             (财会(2018)                                                          固定资产                     231,041,935.68
                            固定资产                            231,041,935.68
             15号)的相关                                                            固定资产清理                                 -
             规定                                                                    在建工程                     281,936,245.35
                            在建工程                            281,936,245.35
                                                                                     工程物资                                     -
                                                                                     应付票据                     246,370,000.00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464,834,548.34
                                                                                     应付账款                     218,464,548.34
                                                                                     应付利息                       1,221,067.23
                                   其他应付款                     5,126,698.17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                     3,905,630.94
                                   管理费用                      25,599,034.76
                                                                                     管理费用                      76,770,849.31
                                   研发费用                      51,171,814.55

                       2019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
            〔2019〕6号)                                                        经第五届董事会
                                                                                                                            具体影
            财政部2017年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 第六次会议、第
                                                                                                                            响见下
            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 五届监事会第四
                                                                                                                            表
            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 会议批准执行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的项目与金额产生影响如下:
                     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变                                             原相关财务报表项
                                              2019年1月1日       2018年1月1日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更后列报报表项目及                                               目变更前列报报表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          金额                                                         项目及金额
                          报表项目             金额(元)         金额(元)              报表项目        金额(元)           金额(元)

                     应收票据                    2,753,651.49     159,371,144.12
按照《财政部关于修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
                     应收账款                 518,940,690.77      222,441,690.66                         1,071,328,459.31      381,812,834.78
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                                                                  款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 应收款项融资               549,634,117.05                    -

通知》(财会(2019) 应付票据                 275,777,331.69      246,37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
6号)的相关规定                                                                                           839,801,347.53       464,834,548.34
                     应付账款                 564,024,015.84      218,464,548.34 款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在首次执行日,原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
                  为按照修订后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金融资产账面
                  价值的调节表:
                                                             2018-12-31按原金融工            重分类      重新计     2019-1-1按新金融工
                            项目
                                                            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元)        量       具准则列示的账面价



                                                                   1-1-33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元)                               (元)         值(元)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552,387,768.54
                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应收票据                                                                -549,634,117.05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2,753,651.49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518,940,690.77
应收账款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518,940,690.77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677,715.26
其他应收款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677,715.2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应收款项融      转入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549,634,117.05
资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549,634,117.0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无

                  2020年度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
                                                                                             具体影响见下表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           事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执行

                  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资
             产(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公司履约义务通常在某一时点履行。公
             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无需调整当年年初留存
             收益。
       会计政策变更的         对2020年1月1日/2019年度相关财务报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相关财务报
       内容及其对本公           表项目变更后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表项目变更前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司的影响               报表项目         金额(元)                报表项目              金额(元)
      按照财政部《关于
      修订印发<企业会        预收账款                             -
      计 准 则 第 14 号 —
                                                                       预收账款                       206,079.08
      收入>的通知》(财      合同负债                  196,115.09
      会[2017]22号)的
                             其他流动负债                 9,963.99
      相关规定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
             下:
             受影响的资产负债表项目                               影响金额(2020年12月31日)
             合同负债                                                                     254,661.50


                                                     1-1-33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预收款项                                                                                    -287,767.50
 其他流动负债                                                                          33,106.00
 受影响的利润表项目                                               影响金额(2020年度)
 营业成本                                                                           7,870,190.49
 销售费用                                                                                -7,870,190.49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要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4、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对报告期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14号—收入》。
       因实施新收入准则对公司在业务模式、合同条款、收入确认等方面均无影响,
 公司新收入准则实施前后收入确认会计政策无重大差异,因此首次执行日及假定
 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全面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资产总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数据均无
 重大影响。

 八、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54         -57.62             5.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
                                                         243.83      3,090.35       1,978.83           757.34
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6       -176.99         -76.35           -33.62
小计                                                     245.28      2,921.90       1,844.86           729.07
减:所得税影响额                                          36.68        455.48         224.27           111.3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208.60      2,466.42       1,620.59           617.7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689.23      -16,954.64      3,376.36         6,776.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480.63      -19,421.06      1,755.77         6,158.35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是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18年、2019年、2020
 年、2021年1-3月,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金



                                               1-1-34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额分别为617.74万元、1,620.59万元、2,466.42万元、208.60万元,占当期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12%、48.00%、-14.55%、2.71%。

九、主要税项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原材料销售、租赁、其他服务收入     17%、16%、13%、6%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7%、5%
   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15%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列示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振华新材                                     25%
                贵阳新材                                     15%
                义龙新材                                     15%

     (二)主要税收优惠

     公司子公司贵阳新材于2017年11月13日取得由贵州省科学技术厅、贵州省财
政厅、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证书编号:GR201752000197;有效期三年。公司子公司贵阳新材2018年度、2019
年度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子公司贵阳新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自2014年10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针对西部地区鼓
励类产业实施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公司子公司贵阳新材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
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
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自2014年10月1日起,国家税
务总局针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实施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公司子公司义龙新
材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自2018年开始按15%的税率
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
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1-1-34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
[2018]9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
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的规定,公司子公司符合加计扣
除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三)报告期内各期税收优惠占税前利润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559.45            980.22             816.84          718.51
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
                                            -223.78          -392.09             355.65          538.74
业优惠税率
税收优惠金额合计                            335.67            588.13           1,172.49        1,257.25
利润总额                                   8,662.61        -20,475.29          3,442.56        7,663.95
税收优惠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                3.87%            -2.87%            34.06%           16.40%

     报告期内,公司所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金额合计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16.40%、34.06%、-2.87%、3.87%,处于合理水平,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重
大依赖情形。

十、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财务指标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9              1.29           1.27           1.39
 速动比率(倍)                                    0.82              0.71           0.80           1.03
 资产负债率(合并)                             71.48%          69.93%           59.34%         74.1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6.71%          26.72%           12.71%         39.7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08              3.85           4.36           6.20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48              2.06           4.87           6.78
 存货周转率(次)                                  0.79              1.11           3.43           4.71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783.62       -6,682.81        17,250.54      16,432.52
 利息保障倍数(倍)                                5.19           -2.71             1.35           1.76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7,689.23      -16,954.64         3,376.36       6,776.09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7,480.63      -19,421.06         1,755.77       6,158.35
 净利润(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36%           6.27%            2.75%          2.1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0.13           -0.57            -0.06          -1.55



                                             1-1-34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8             -0.27         -0.33           -3.89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期末净资产/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100%
   10、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
每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               每股收益(元/股)
 期间           报告期利润计算口径
                                                 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83%                0.23               0.23
2021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
 1-3月                                                   5.68%                0.23               0.23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43%               -0.51             -0.51
2020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
  度                                                    -14.23%               -0.58             -0.58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10%                0.14               0.14
2019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
  度                                                     1.61%                0.07               0.07
         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70%                0.47               0.47
2018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
  度                                                     7.00%                0.42               0.42
         股股东的净利润

十一、经营成果分析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提供
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领域产品所用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在选择同行业可比
公司时,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虑:①主营业务相近;②财务数据便于获取。
鉴于此,公司将同行业可比公司确定为以下5家:容百科技(688005.SH)、当升
科技(300073.SZ)、杉杉能源(835930.NQ)、厦钨新能、长远锂科。


                                             1-1-34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98,171.92    99.50%    103,640.00   99.99% 242,819.41    99.99% 265,484.24    99.9997%
其他业务收入     491.93       0.50%       10.29      0.01%     26.93       0.01%      0.69    0.0003%
   合计        98,663.86   100.00%    103,650.29 100.00% 242,846.34    100.00% 265,484.93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9997%、99.99%、
 99.99%、99.50%,占比高且稳定;其他业务收入占比小,主要为原材料销售收
 入等。
      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长97.12%,主要系同期国内新能源汽车及动
 力电池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相应增长所致。公司作为全
 行业较早实现全系列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产业化的生产商之一,具有较
 强的技术优势和研发实力,相关产品因可靠的质量获得行业内主流锂离子电池生
 产企业的认可和信任并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公司产品销量快速增长。
      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较2018年下滑8.53%的主要原因:自2019年6月26日起各
 类新能源车型补贴退坡超过50%,补贴政策调整幅度加大推高了消费者购买新能
 源汽车的成本,抑制了新能源汽车销量及动力电池装机量;受下游需求减少及原
 材料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产品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2019年销售价
 格同比下滑22.09%,同时因2019年下半年三元正极材料销量增长不及预期,公司
 核心产品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2019年销量增长19.68%,增速有所下滑,上述
 因素使得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滑。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较2019年下滑较快的主要原因:随着2020年以来新冠病
 毒疫情陆续在国内外爆发,公司所处正极材料产业链上下游复工延迟带来供需疲
 软、物流受阻导致采购销售不畅、终端市场需求锐减导致减产压力向上传导,使
 得公司当期产品销量下滑较快。
      公司2021年1-3月营业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随着新冠病毒疫情逐步得到控
 制,新能源汽车等终端市场需求的增长及前期推迟订单的恢复执行,公司当期三
 元正极材料产品销量增长较快。


                                               1-1-34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及变动分析
           (1)按产品类别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三元正极材料     镍钴锰酸锂       90,925.43    92.62%       88,643.97     85.53% 236,250.62         97.29% 253,389.61        95.44%
                   钴酸锂          1,580.70     1.61%        4,597.20      4.44%       2,280.80      0.94%     5,765.60      2.17%
其他正极材料
               复合三元及其他      5,665.80     5.77%       10,398.82     10.03%       4,287.99      1.77%     6,329.03      2.38%
           合计                   98,171.92 100.00%         103,640.00 100.00% 242,819.41 100.00% 265,484.24 100.00%
          注:其他包含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等。

           从收入构成来看,公司产品包括三元正极材料和其他正极材料,其中三元正
      极材料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三元正极材料的销售收
      入分别为253,389.61万元、236,250.62万元、88,643.97万元、90,925.43万元,占主
      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5.44%、97.29%、85.53%、92.62%。
           为最大化利用现有资源,报告期内公司正极材料产品主要服务于新能源汽车
      动力电池市场。根据高工锂电(GGII)及鑫椤资讯数据,发行人报告期内出货量
      及市场排名靠前,2021年一季度市场份额为10%,行业排名第四。受2020年新冠
      疫情爆发对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冲击影响,公司加大3C消费领域电池客户的开
      发,2020年三元正极材料销售收入占比有所下降。
           (2)按区域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销售      98,171.92     100.00%     103,640.00     100.00%      241,694.12      99.54%      265,476.10     99.997%
      华东地区      90,109.67      91.79%      82,543.05       79.64%     211,424.71      87.07%      210,825.04     79.412%
      华南地区       2,825.83       2.88%       9,750.11        9.41%      13,222.26        5.45%      30,383.67      11.445%
      华中地区       1,855.34       1.89%       5,338.98        5.15%      15,871.37        6.54%      19,405.52        7.309%
    境内其他地区     3,381.09       3.44%       6,007.86        5.80%       1,175.77        0.48%       4,861.86        1.831%
      境外销售                -           -             -             -     1,125.29        0.46%            8.14     0.003%
        合计        98,171.92     100.00%     103,640.00     100.00%      242,819.41     100.00%      265,484.2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境内销售,境内销售收入占比高且稳
      定。受下游主要客户地理位置分布的影响,公司境内销售存在地域性特征,销售
      范围主要集中在锂离子电池生产商集中的华东和华南地区。


                                                            1-1-34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3)主营业务收入按下游应用领域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主要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度                   2018年度
    产品
                     金额         金额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动力电池领域        83,406.24     84.96%         77,788.67      75.06%        220,388.03       90.76%     242,993.95       91.53%
消费电子及小
                    14,765.68     15.04%         25,851.33      24.94%          22,419.20       9.23%      22,488.58           8.47%
动力领域
储能领域                    -             -               -             -            12.17      0.01%              1.72        0.00%
    合计            98,171.92   100.00%         103,640.00 100.00%            242,819.41 100.00%          265,484.24 100.00%

              (4)主要产品收入情况与同行业进行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收入规模和增长率与同行业公司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产品         公司
                                         收入       增长率         收入           增长率           收入           增长率
                       振华新材       88,643.97 -62.48%          236,250.62           -6.76%      253,389.61      112.08%
                       长远锂科      169,925.56 -28.51%          237,683.62          41.40%       168,098.57      139.82%
     NCM三元材         厦钨新能      171,309.36 -31.90%          251,560.67          19.86%       209,883.74      117.08%
             料        当升科技      246,766.61        45.96%    169,060.82          -32.17%      249,246.34               -
                       容百科技      351,395.79        -2.93%    362,008.83          37.64%       263,003.15       64.64%
                       杉杉能源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振华新材       14,996.02 128.29%             6,568.79         -45.69%       12,094.63      -12.78%
                       长远锂科       17,711.19 105.92%             8,600.95         -52.67%       18,171.02      -32.74%
      钴酸锂及复
                       厦钨新能      625,205.23        42.05%    440,139.28           -8.50%      481,040.02       53.95%
           合三元
                       当升科技       53,446.46        17.05%     45,659.96           -7.62%       49,428.48               -
                       杉杉能源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及公开披露资料;复合三元为公司结合客户需求开发的应用
      于3C消费市场的新型正极材料,应用领域与钴酸锂保持一致,为增强可比性,将公司钴酸锂与复合三元收
      入合并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钴酸锂收入进行比较;
             注2:容百科技不从事钴酸锂业务;

              ①NCM三元正极材料收入同行业比较
              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容百科技三元正极材料以高镍8系为主,主要对接海
      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报告期内三元正极材料收入规模相对较高。2018
      年、2019年,公司三元正极材料收入规模与长远锂科、厦钨新能基本接近。受2019
      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幅度加大影响,公司与主要客户宁德时代准备下半
      年切换的5503系列产品推迟至2019年12月开始执行,使得公司当期销量增长不及
      预期,三元正极材料收入相应有所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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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鉴于长远锂科、厦钨新能镍6系以钴含量较高的622系列、6515系列
为主,市场规模化应用较早,在国内外市场均有应用,受新冠疫情影响相对较小,
当年收入规模仍保持在较高水平,而发行人镍6系以钴含量较低的613系列为主,
目前尚处于市场导入阶段,正在宁德时代等主流客户认证,收入规模较小,同时
受新冠疫情爆发及补贴退坡影响,2020年公司已与宁德时代确定的5503系列及其
他中镍5系三元材料订单执行延后,使得公司2020年三元正极材料收入下降幅度
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随着补贴政策趋于平缓、新冠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前期推迟订单得到恢复执
行,公司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8,663.86万元,同比增长534.40%,其中高
镍8系实现收入19,591.13万元,增长较快,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已改善。
     ②各系列NCM三元正极材料收入结构同行业对比
     在NCM三元正极材料收入结构中,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各系列三元材
料产品结构占比具体对比如下: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发行人      77.97%           91.84%    96.70%   99.97%
5系产品收         长远锂科     未披露           64.34%    84.00%   68.18%
 入占比           厦钨新能     未披露           44.85%    31.66%   33.28%
                  容百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34.34%
                   发行人       0.48%           1.89%     2.53%    0.01%
6系产品收         长远锂科     未披露           23.38%    14.81%   27.15%
 入占比           厦钨新能     未披露           39.70%    54.94%   18.95%
                  容百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17.16%
                   发行人      21.55%           6.27%     0.77%    0.02%
8系产品收         长远锂科     未披露           11.62%    1.19%      -
 入占比           厦钨新能     未披露           0.10%     0.21%    0.00%
                  容百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48.15%
                   发行人          -                  -     -        -
3系等产品         长远锂科     未披露           0.66%       -      4.67%
收入占比          厦钨新能     未披露           15.35%    13.19%   47.77%
                  容百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0.35%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公开披露资料

     从三元正极材料各类产品结构来看,公司报告期内三元正极材料收入以中镍
5系为主,公司中镍5系三元正极材料收入占比分别为99.97%、96.70%、91.84%、
77.97%,销售收入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镍6系以钴含量较低的613系列
为主,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推出的市场规模化应用较早的622系列、6515系列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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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异,镍6系低钴/无钴系列产品正在宁德时代等多家客户处认证,报告期内尚处
于市场导入阶段,收入规模较小,使得公司镍6系收入及占比低于同行业可比公
司;公司高镍8系三元材料于2018年向客户送样,2019年开始批量供货,2019年、
2020年、2021年1-3月分别实现销售收入1,816.65万元、5,561.79万元、19,591.13
万元,占三元正极材料整体收入比例分别为0.77%、6.27%、21.55%,公司高镍8
系三元材料销售收入及占比低于以高镍8系为主的容百科技,与长远锂科较为接
近,高于厦钨新能。
     ③各系列NCM三元正极材料平均单价同行业对比
     发行人各类型三元正极材料平均单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吨
       平均单价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发行人           12.49       10.89    13.24    16.99        16.72
             长远锂科          未披露       10.48    12.27    16.44        15.66
三元正极
             厦钨新能          未披露       10.79    14.33    19.53        16.81
材料整体
             容百科技          未披露       13.38    16.56    19.34        16.25
             当升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发行人           11.90       10.73    13.25    16.99        16.72
             长远锂科          未披露       10.08    11.96    15.69        14.84
  镍5系      厦钨新能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容百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16.92        15.37
             当升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发行人           12.76       11.46    12.04    14.38          -
             长远锂科          未披露       10.57    14.04    18.19        16.92
  镍6系      厦钨新能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容百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19.49        18.74
             当升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发行人           15.23       13.63    16.00    18.76          -
             长远锂科          未披露       12.88    16.59      -            -
  镍8系      厦钨新能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容百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21.38        19.79
             当升科技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未披露
   数据来源:同行业可比公司年报及公开披露资料

     发行人三元正极材料整体平均单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保持一致,受
上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三元正极材料平均
单价均呈现2018年上升、2019年及2020年下滑的趋势。发行人三元正极材料整体
平均单价与长远锂科、厦钨新能基本接近,受不同类型三元正极材料收入结构、
钴含量差异影响,各方三元正极材料整体平均单价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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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三元正极材料以单价相对较高的高镍8系为主影响,容百科技三元正极材料平
均单价处于较高水平。
     从各类三元正极材料产品单价角度,公司镍5系三元正极材料平均单价变动
趋势与长远锂科、容百科技保持一致,受钴含量差异等因素影响平均单价略高于
长远锂科,可比期间与容百科技基本保持一致。公司镍6系三元正极材料平均单
价变动趋势与长远锂科保持一致;受原材料不同采购时点市场价格差异、钴含量
差异等因素影响,公司镍6系2018年、2019年平均单价低于长远锂科、容百科技,
2020年平均单价略高于长远锂科。公司镍8系三元正极材料平均单价变动趋势与
长远锂科保持一致;受原材料不同采购时点市场价格差异、钴含量差异等因素影
响,公司镍8系2018年平均单价低于容百科技,2019年平均单价与长远锂科基本
接近,2020年平均单价略高于长远锂科。
     ④钴酸锂及复合三元收入同行业比较
     报告期内,钴酸锂及复合三元主要应用于3C消费电池市场。公司钴酸锂及
复合三元合计收入分别为12,094.63万元、6,568.79万元、14,996.02万元、7,246.50
万元。公司钴酸锂及复合三元收入与长远锂科较为接近,低于厦钨新能、当升科
技。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厦钨新能产品结构以钴酸锂为主,2019年钴酸锂销售
收入占比63.59%,为国内钴酸锂龙头企业,使得其钴酸锂收入规模相对较高,具
有合理性。
     报告期内,公司钴酸锂及复合三元收入增速与长远锂科基本接近。受自2018
年以来公司为抓住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机遇集中有限资源加大NCM三元正
极材料业务投入力度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钴酸锂及复合三元收入增速与厦
钨新能、当升科技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3、公司业绩波动较同行业可比公司较大原因
     (1)影响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波动的主要因素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波动程度主要受产品结构及市场结构影响,
具体影响过程分析如下:
     首先,相比于主要应用于3C消费电池市场的钴酸锂正极材料,主要应用于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的三元正极材料2020年市场需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新
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政策影响更为显著,同行业可比公司三元正极材料业务占比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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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受影响越显著。
            其次,相比于海外动力电池企业,下游国内动力电池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和
       国内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政策影响更为显著,同行业可比公司下游国内客户占比
       越高受影响越显著。
            再次,从三元正极材料结构角度,根据公开披露数据,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
       动力电池所用三元正极材料以镍5系为主、镍6系为辅,国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所用三元正极材料以镍8系为主、镍6系为辅。在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及国内新能
       源汽车补贴退坡背景下,主要服务于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的中镍5系三
       元正极材料企业受影响较大,主要服务于国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的高镍8
       系三元正极材料企业受影响相对较小,以镍6系为主的三元正极材料企业受影响
       程度则处于两者之间。
            最后,鉴于各三元正极材料企业对接的主要客户及具体平台订单存在差异,
       不同具体型号订单受新冠疫情爆发及补贴退坡的影响程度不一,也会对三元正极
       材料企业的经营业绩波动产生影响。
            (2)发行人业绩波动较同行业可比公司较大的具体原因
            发行人2020年全年业绩与同行业对比情况如下:
                                    2020年业绩变动的主要
公司名称     2020年业绩情况                                        产品结构           服务市场结构
                                            原因
         容百科技2020年实现         国际主流车企加速布局
                                                             产品包括三元正极材料、
         营业收入379,455.67万       高镍电池技术路线,高镍                          三元正极材料以高镍
                                                             前驱体及其他等,2020年
         元,同比下滑9.43%,        三元正极材料NCM811                              NCM811为主,与海外
容百科技                                                     三元正极材料销售收入
         2020年实现归母净利         产销量大幅增长,海外市                          车企技术路线相符,
                                                             占比92.61%,三元正极材
         润21,306.43万元,同比      场拉动2020年业绩呈增                              国外市场增长较快
                                                                 料以高镍8系为主
         增长143.73%                        长态势
                               海外出口业务不断增长,
         当升科技2020年实现    2020年境外收入占比为                                主要客户包括日本索
                                                      产品包括三元及多元材
         营业收入318,331.72万 38.25%,国际客户出货量                               尼、韩国SK集团等,
                                                      料、钴酸锂、智能装备及
         元,同比增长9.43%, 占比接近70%。2020年其                                   海外市场业务占比
当升科技                                              其他等,2020年三元及多
         2020年实现归母净利    海外市场业务受国内补                                高,2020年度境内收
                                                      元材料销售收入占比为
         润38,489.90万元,同比 贴退坡及新冠疫情影响                                入占比61.75%,境外
                                                              77.52%
         增长284.12%           较小,出货量增幅较大,                                收入占比38.25%
                               导致当期经营业绩向好
         杉杉能源2020年实现   上半年新冠疫情对全球
         营业收入387,432.64万 新能源汽车市场带来消 钴酸锂、多元正极材料为
杉杉能源                                                                                 未披露
         元,同比增长4.14%, 极影响,下半年全球新能 杉杉能源主要产品结构
         实现归母净利润       源汽车市场复苏及小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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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4.96万元,同比下 力市场需求增长,使得其
         滑27.78%              2020年营业收入小幅增
                               长,销售产品结构变化及
                               研发投入增加导致当期
                                   净利润有所下滑
         厦钨新能产品结构以
                                                             产品包括钴酸锂、NCM三
         钴酸锂为主,2020年实                                                       以钴酸锂为主(2020
                                    主要产品钴酸锂应用于     元正极材料、锰酸锂等,
         现营业收入798,963.77                                                       年收入占比78.25%),
                                    3C消费电子市场,受补     2020年钴酸锂销售收入
厦钨新能 万元,同比增长                                                             主要应用于3C消费市
                                    贴退坡及新冠疫情影响     占比78.25%、NCM三元
         14.50%,实现归母净利                                                       场,受补贴退坡及新
                                    相对较小,业绩相应增长   正极材料销售收入占比
         润25,054.61万元,同比                                                      冠疫情影响相对较小
                                                                     21.44%
         增长66.94%
         长远锂科2020年实现
                                                      产品包括三元正极材料、 以国内市场为主
         营业收入201,063.49万
                                                      三元前驱体、钴酸锂、球 (2020年中镍5系产
         元,同比下滑27.31%, 新冠疫情影响带来下游
长远锂科                                              镍及其他等,2020年三元 品收入占比64.34%、
         实现归母净利润        需求冲击,业绩有所下滑
                                                      正极材料销售收入占比 镍6系产品收入占比
         10,978.93万元,同比下
                                                              84.51%             23.38%)
         滑46.76%
                                                     产品包括三元正极材料、
                                                                                    报告期内以国内新能
         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                          钴酸锂、复合三元等,
                                                                                    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
         收入103,650.29万元,                        2020年三元正极材料销
                                                                                    的中镍5系NCM三元
         同比下滑57.32%,实现 新冠疫情影响带来下游 售收入占比85.53%;2020
振华新材                                                                            正极材料为主,2020
         归母净利润-16,954.64 需求冲击,业绩下滑较快 年公司已与宁德时代确
                                                                                      年国内收入占比
         万元,收入未达到盈亏                        定的5503系列及其他中
                                                                                    100%,中镍5系产品
         平衡点,出现亏损                            镍5系三元材料订单执行
                                                                                      收入占比78.55%
                                                              延后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年报及公开披露资料

            结合上表分析,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容百科技三元正极材料以高镍8系为
       主,主要对接海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受国内补贴退坡及新冠疫情影响相
       对较小;当升科技海外出口业务不断增长,2020年境外收入占比为38.25%,国际
       客户出货量占比接近70%,主要客户包括日本索尼、韩国SK集团等;厦钨新能产
       品结构以钴酸锂为主,其2020年钴酸锂收入占比为78.25%。而发行人报告期内产
       品结构以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的中镍5系三元正极材料为主,2020年中
       镍5系产品收入占比78.55%,无境外收入。因产品结构与市场结构与发行人存在
       显著差异,容百科技、当升科技、厦钨新能2020年业绩呈增长态势,具有合理性。
            在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杉杉能源、长远锂科业绩也呈下滑态势,其中杉杉能
       源未具体披露产品及市场结构,长远锂科各类三元正极材料收入结构与发行人存
       在一定差异。鉴于长远锂科、厦钨新能的镍6系产品以钴含量较高的622系列、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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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为主,市场规模化应用较早,在国内外市场均有应用,受新冠疫情影响相对
较小,当年收入规模仍保持在较高水平,而发行人镍6系以钴含量较低的613系列
为主,目前尚处于市场导入阶段,正在宁德时代等主流客户认证,收入规模较小,
同时受新冠疫情爆发及补贴退坡影响,2020年公司已与宁德时代确定的5503系列
及其他中镍5系三元材料订单执行延后,导致公司2020年业绩波动相对杉杉能源、
长远锂科较大,具有合理性。
     综上,受产品结构及市场结构差异、下游需求冲击带来部分已确定订单执行
延后等因素影响,同时报告期内处于公司三元正极材料产能的建设期,新增折旧
摊销及财务费用较大,使得公司业绩波动较同行业可比公司较大。因2020年产销
量较小,实现收入未达盈亏平衡点,使得公司2020年全年业绩出现亏损,契合公
司实际情况。
     随着补贴政策趋于平缓、新冠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前期推迟订单得到恢复执
行,影响公司报告期内业绩大幅波动的因素已逐渐消除,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恢复,
根据《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8,663.86万元,同比增长
534.40%,实现净利润7,689.23万元,已实现扭亏为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已改善。
且公司在高镍8系、超高镍9系、低钴/无钴三元正极材料领域已完成产品布局,
报告期内高镍8系实现收入占比分别为0.02%、0.77%、6.27%、21.55%,呈增长
态势,超高镍9系、低钴/无钴三元正极材料均在主要客户处送样认证,完善的产
品结构是公司未来保持持续盈利能力、平抑业绩波动的重要保障。
     4、在2019年同行业公司收入上升情况下,发行人收入下滑的原因
     公司2019年NCM三元正极材料收入同比下滑6.76%,与当升科技(同比下滑
32.17%)变动趋势一致,与长远锂科(同比增长41.40%)、厦钨新能(同比增
长19.86%)、容百科技(同比增长37.64%)变动不一致的主要原因:受2019年
下半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幅度加大影响,公司与主要客户宁德时代准备下半年
切换的5503系列产品推迟至2019年12月开始执行,使得公司当期销量增长不及预
期,NCM三元正极材料收入相应有所下滑;假设该5503系列订单不发生推迟,
按照5503系列订单所推迟月份对应后期确认收入测算,预计公司2019年NCM三
元正极材料收入增加49,000.98万元,达到285,251.60万元,将同比增长12.57%。
     5、主要产品价格和销量变化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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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万元/吨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金额/数量     金额/数量 变动比例 金额/数量 变动比例 金额/数量 变动比例
镍钴锰酸锂       收入      90,925.43    88,643.97     -62.48% 236,250.62     -6.76% 253,389.61    112.08%
三元正极材       销量       7,277.43     8,140.86     -54.39%   17,847.85   19.68%    14,913.35   108.73%
   料            均价          12.49       10.89      -17.70%      13.24    -22.09%      16.99        1.61%
                 收入       1,580.70     4,597.20     101.56%    2,280.80   -60.44%    5,765.60   -39.41%
  钴酸锂         销量          64.10      235.69       89.42%     124.43    -26.06%     168.28    -51.27%
                 均价          24.66       19.51        6.41%      18.33    -46.50%      34.26    24.32%
                 收入       5,665.80    10,398.82     142.51%    4,287.99   -32.25%    6,329.03   45.47%
复合三元及
                 销量         318.00      643.43      172.06%     236.50    21.40%      194.81    14.04%
   其他
                 均价          17.82       16.16      -10.86%      18.13    -44.20%      32.49    27.56%
    注:其他包含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等。

     (1)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销量分别为14,913.35吨、17,847.85
吨、8,140.86吨、7,277.43吨,其中2018年、2019年同比分别增长108.73%、19.68%。
公司2018年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销量同比增长较快,主要系同期下游国内新
能源汽车产销量及动力电池装机量快速增长所致。公司2019年镍钴锰酸锂三元正
极材料销量同比增速有所放缓的主要原因:自2019年6月26日起各类新能源车型
补贴退坡超过50%,补贴政策调整幅度加大推高了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成本,
抑制了新能源汽车销量及动力电池装机量,相应对三元正极材料2019年销量增长
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产品销量增长不及预期。2020年,受新冠疫情爆发的影
响,公司所处正极材料产业链上下游复工延迟带来供需疲软、物流受阻导致采购
销售不畅、终端市场需求锐减导致减产压力向上传导,使得公司镍钴锰酸锂三元
正极材料当期销量下滑较快。
     报告期内,公司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销售均价分别为16.99万元/吨、
13.24万元/吨、10.89万元/吨、12.49万元/吨。公司2019年、2020年镍钴锰酸锂三
元正极材料销售均价下滑的主要原因: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退坡幅度加大,
下游需求冲击导致新能源各产业链企业通过下调产品价格、降低生产成本等方式
应对,同时上游原材料三元前驱体、碳酸锂等市场价格同期呈下滑态势,而公司
主要采取行业通行的“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定价模式,公司产品销售价格
随之下滑。2021年1-3月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销售均价回升主要系因为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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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三元前驱体、碳酸锂等市场价格回升,销售价格随之上升。
     (2)钴酸锂
     报告期内,公司钴酸锂销量分别为168.28吨、124.43吨、235.69吨、64.10吨,
钴酸锂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市场,2020年第四季度下游客户需求增长快速,导致
全年钴酸锂销量同比增长89.42%。为抓住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最大
化利用有限资源,公司报告期内优先加大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开发并配置
产能以服务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对消费电子市场投入相对较少,消费电
子市场重点推出性价比更高的复合三元产品。上述因素使得报告期内钴酸锂产量、
销量整体占比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钴酸锂的销售均价分别为34.26万元/吨、18.33万元/吨、19.51
万元/吨、24.66万元/吨。公司主要采取“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的销售定价
模式,报告期内,受上游主要原材料四氧化三钴、电池级碳酸锂等市场价格大幅
波动的影响,公司钴酸锂的销售价格随之波动。
     (3)复合三元及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复合三元及其他销售量分别为194.81吨、236.50吨、643.43
吨、318.00吨,复合三元也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复合三元
及其他销量稳中有升。报告期内,公司复合三元及其他销售均价分别为32.49万
元/吨、18.13万元/吨、16.16万元/吨、17.82万元/吨。公司复合三元及其他销售均
价整体呈下行趋势的主要原因:公司主要采取“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的销
售定价模式,报告期内,受上游主要原材料四氧化三钴、三元前驱体、电池级碳
酸锂等市场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公司复合三元及其他的销售价格随之波动。
     6、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季度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第一季度     98,171.92   100.00%    15,552.33   15.01%   92,349.84   38.03%   40,385.58    15.21%
 第二季度             -          -   23,738.91   22.91%   74,298.38   30.60%   67,782.99    25.53%
 第三季度             -          -   29,105.85   28.08%   47,900.87   19.73%   81,171.42    30.57%
 第四季度             -          -   35,242.91   34.01%   28,270.32   11.64%   76,144.26    28.68%
   合计       98,171.92   100.00%    103,640.00 100.00% 242,819.41 100.00% 265,484.24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性。公司2019年下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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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比重有所下降的主要原因:自2019年6月26日起各类新能
源车型补贴退坡超过50%,补贴政策调整幅度加大推高了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
的成本,抑制了新能源汽车销量及动力电池装机量;受下游需求减少及原材料价
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产品三元正极材料销售价格同比下滑,同时因2019
年下半年三元正极材料销量增长不及预期,上述因素导致公司2019年下半年主营
业务收入同比有所下滑,占全年收入比重有所下降。公司2020年下半年度主营业
务收入占全年比重明显上升的主要原因:随着2020年以来新冠病毒疫情陆续在国
内外爆发,公司所处正极材料产业链上下游复工延迟带来供需疲软、物流受阻导
致采购销售不畅、终端市场需求锐减导致减产压力向上传导,使得公司2020年上
半年销量同比下滑较快;2020年下半年随着新冠病毒疫情相对缓解,正极材料产
业链上下游复工复产、新能源汽车等终端市场需求不断回暖等因素带动下,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主要产品销量呈上升趋势。
     7、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
     ①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2021年1-3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终端市场
快速回暖,带动上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三元正极材料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2021年1-3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终端市场快
速回暖。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1年1-3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达
51.46万台,同比增长358.84%。终端市场需求的复苏带动上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
池市场需求迅速增长。根据鑫椤资讯数据,2021年1-3月我国三元电池装机量达
13.83GWh,同比增长220.14%。在新能源汽车行业整体复苏的背景下,行业上下
游主要相关企业业绩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容百科技、当
升科技、厦钨新能、长远锂科2021年1-3月营业收入同比均实现快速增长。发行
人主要客户宁德时代2021年1-3月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112.24%、
163.38%,向供应商采购金额同比增长285.86%。
     因此,公司2021年1-3月营业业绩大幅增长与三元正极材料行业、同行业可
比公司及主要客户整体增长趋势相符。
     ②公司高镍8系NCM三元正极材料经过与客户产品平台的不断磨合,产品性
能得到客户认可,2021年1-3月销售收入规模增长较快
     公司2020年、2021年1-3月按产品类型分类主营业务收入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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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1年1-3月                      2020年             2021年1-3月实现收
    产品类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入较2020年增加额
镍钴锰酸锂三元         90,925.43           92.62%    88,643.97           85.53%             2,281.46
  其中:镍5系          70,893.77           72.21%    81,406.58           78.55%           -10,512.81
          镍6系           440.53            0.45%       1,675.61          1.62%            -1,235.08
           镍8系       19,591.13           19.96%       5,561.79          5.37%            14,029.34
钴酸锂                   1,580.70           1.61%       4,597.20          4.44%            -3,016.50
复合三元及其他           5,665.80           5.77%    10,398.82           10.03%            -4,733.02
         合计          98,171.92       100.00%      103,640.00          100.00%            -5,468.08

      受新冠疫情爆发带来下游需求冲击、部分产品订单推迟执行等因素影响,公
 司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处于较低水平。相较2020年,主要受高镍8系NCM三元材
 料销售收入增长影响,公司2021年1-3月主营业务收入与2020年基本保持一致,
 同比增长较快。
      公司高镍8系NCM三元正极材料于2018年向客户送样并于2019年开始批量
 供货。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公司高镍8系NCM三元正极材料与客户产品平
 台的不断磨合,产品性能逐步得到客户认可并通过客户的电池产品对接国内外主
 流车型。2021年1-3月,受宁德时代等客户高镍8系NCM三元材料需求增加影响,
 公司高镍8系NCM三元材料实现销售收入19,591.13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
 例提升至19.96%,同比增长较快,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是导致2021
 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业绩大幅增长的重要原因。
      ③随着新冠疫情逐渐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前期受影响推迟执行的5503系列、
 523系列订单自2020年四季度起恢复执行并保持持续供货
      受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带来下游需求冲击影响,终端平台对接迟滞,使得公
 司与主要客户宁德时代确定的5503系列订单、523系列订单于2020年初开始推迟
 执行。其中5503系列订单自2020年12月起恢复执行并保持持续供货,523系列订
 单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逐渐恢复执行并保持持续供货。随着上述系列三元正极材
 料对应动力电池平台需求的增长,预计5503系列、523系列三元材料长期将保持
 持续供货,也是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业绩大幅增长的重要因素。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实现收入较
          项目            2021年一季度                  2020年度
                                                                               2020年增加额
   5503系列订单                37,801.42                10,638.98                27,162.44
    523系列订单                 7,367.25                17,802.92                -10,435.67
    注:公司523系列订单2021年一季度实现收入较2020年度有所下滑,同比仍有所增长,实现收入较2020




                                              1-1-35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年一季度增加5,652.48万元。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成本,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83,220.41       99.57%      97,570.40       100.00% 217,136.04                99.99% 239,904.22            99.9997%
    其他业务成本              360.65       0.43%                 -             -           23.26          0.01%             0.71      0.0003%
           合计            83,581.06     100.00%       97,570.40 100.00% 217,159.29                     100.00% 239,904.93 100.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99.9997%、99.99%、100.00%、
         99.57%,占比高且稳定,与公司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三元正极
             镍钴锰酸锂            77,051.97     92.59% 83,528.94               85.61% 210,183.54                 96.80% 229,227.16            95.55%
  材料
其他正极          钴酸锂            1,106.17        1.33%       3,976.02           4.08%         2,233.17          1.03%       5,213.34        2.17%
  材料     复合三元及其他           5,062.27        6.08% 10,065.44             10.32%           4,719.32          2.17%       5,463.72        2.28%
            合计                   83,220.41 100.00% 97,570.40 100.00% 217,136.04                                100.00% 239,904.22          100.00%
             注:其他包含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产品构成与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构成相匹
         配,其中三元正极材料为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3、主要产品成本及销量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三元正极材料的成本及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万元/吨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变动比           金额/数       变动比                        变动
                                        金额/数量          金额/数量                                                 金额/数量
                                                                           例               量              例                        比例
         镍钴锰酸          成本          77,051.97         83,528.94 -60.26% 210,183.54                  -8.31% 229,227.16 122.80%
         锂三元正          销量            7,277.43          8,140.86 -54.39%             17,847.85      19.68%         14,913.35 108.73%
          极材料      单位成本                 10.59           10.26 -12.90%                  11.78     -23.38%             15.37      6.74%
                           成本            1,106.17          3,976.02     78.04%           2,233.17     -57.16%          5,213.34 -26.76%
          钴酸锂           销量                64.10           235.69     89.42%            124.43      -26.06%            168.28 -51.27%
                      单位成本                 17.26           16.87      -6.02%             17.95      -42.06%             30.98     50.32%


                                                                     1-1-35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成本              5,062.27   10,065.44 113.28%      4,719.32       -13.62%       5,463.72   86.05%
   复合三元
                   销量                318.00      643.43 172.06%        236.50       21.40%         194.81    14.04%
    及其他
               单位成本                15.92       15.64 -21.59%          19.95       -28.88%         28.05    63.18%
       注:其他包含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等。

        公司各类产品的成本变化受相关产品的销量、单位成本综合作用所致,其中
   销量变化的分析详见本节“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
   “5、主要产品价格和销量变化情况分析”的相关内容。
        公司各类产品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构成:在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中,直接
   材料占比均在80%以上。其中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原材料为三元前驱体及
   碳酸锂等,三元前驱体为其主要构成;钴酸锂的原材料为四氧化三钴及碳酸锂等,
   四氧化三钴为其主要构成;复合三元的原材料为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及碳酸
   锂等,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为其主要构成。
        公司2018年各类产品单位成本较2017年增长的主要原因:自2017年5月份以
   来,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的市场价格处于上升趋势,直至2018年中旬达到阶
   段性的高点,原材料市场价格的上升导致公司2018年各类产品单位成本有所上升。
   公司2019年、2020年各类产品单位成本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自2018年中至2020
   年末,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碳酸锂的市场价格整体处于下降趋势,原材料
   市场价格的下降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各类产品单位成本有所下滑。2021年1-3
   月,随着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碳酸锂市场价格持续上升,公司2021年1-3
   月各类产品单位成本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关于报告期内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碳酸锂的市场价格走势图详见本小
   节之“十一、经营成果分析”之“(三)毛利分析”的具体内容。
        4、主营业务成本按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直接材料          70,972.78        85.28%   79,496.37     81.48% 194,786.25          89.71%     222,620.61      92.80%
    直接人工              2,216.95      2.66%    3,606.89      3.70%     4,750.58         2.19%        3,945.66      1.64%
    制造费用              6,556.61      7.88%   10,556.44     10.82%    11,557.46         5.32%        7,912.98      3.30%
燃料动力(水电)          2,868.86      3.45%    3,138.35      3.22%     6,041.74         2.78%        5,424.98      2.26%
    运输费                 605.22       0.73%      772.35      0.79%              -             -              -           -
     合计             83,220.41 100.00%         97,570.40   100.00%    217,136.04      100.00%      239,904.22     100.00%
       注:根据自2020年1月1日实施的新收入准则规定,公司产品销售产生的运费调整计入营业成本。


                                                        1-1-35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构成整体较为稳定,其中以直接材料为主,
    其占比分别为92.80%、89.71%、81.48%、85.28%。
          5、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采购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业
    务与技术”之“五、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相关内容。

          (三)毛利分析

          1、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          14,951.51       99.13%        6,069.60      99.83%     25,683.37         99.99%    25,580.02         100.00%
   其他业务毛利            131.28         0.87%          10.29        0.17%            3.67        0.01%           -0.02         0.00%
         合计            15,082.79     100.00%         6,079.89     100.00%     25,687.05       100.00%     25,580.0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占公司毛利水平高且稳定,是公司毛利的主要
    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三元正
           镍钴锰酸锂            13,873.46      92.79%        5,115.03        84.27%     26,067.08      101.49% 24,162.45          94.46%
极材料
其他正          钴酸锂               474.53     3.17%             621.18      10.23%           47.63       0.19%        552.26       2.16%
极材料   复合三元及其他              603.53     4.04%             333.38      5.49%           -431.33    -1.68%         865.31       3.38%
          合计                   14,951.52 100.00%            6,069.59      100.00% 25,683.37 100.00% 25,580.02 100.00%
         注:其他包含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三元正极材料,其占公司主营业务
    毛利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4.46%、101.49%、84.27%、92.79%。受益于国内新能源
    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的发展,三元正极材料已成为当前动力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的主流选择之一,报告期内公司三元正极材料毛利占比整体均高于80%,是公司
    盈利的主要来源。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9.64%、10.58%、5.87%、15.29%,主营
    业务毛利率分别为9.64%、10.58%、5.86%、15.23%,主营业务毛利率具体构成



                                                              1-1-35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如下: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销售占 毛利率              销售占     毛利率             销售占 毛利率              销售占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毛利率
                                比       贡献               比        贡献                比      贡献               比       贡献
三元正 镍钴锰酸
                      15.26% 92.62% 14.13%        5.77% 85.53%        4.94% 11.03% 97.29% 10.73%           9.54% 95.44%       9.10%
极材料      锂
         钴酸锂       30.02%    1.61%    0.48% 13.51%       4.44%     0.60%    2.09%     0.94%    0.02%    9.58%     2.17%    0.21%
其他正
         复合三元
极材料                10.65%    5.77%    0.61%    3.21% 10.03%        0.32% -10.06%      1.77% -0.18% 13.67%         2.38%    0.33%
         及其他
   主营业务                -    100% 15.23%           -     100%      5.86%        -     100% 10.58%           -     100%     9.64%
                 注:其他包含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主要系各类产品毛利率自身存在变动及
          各类产品销售占比变化所致,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毛利率变动是引起公司主
          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因素。具体分析如下:
                  (1)公司正极材料业务毛利率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公司正极材料业务毛利率波动与公司经营模式、上游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动趋
          势及各期产销量变动等因素密切相关。
                  一方面,从销售端来看,公司销售定价模式为行业通行的“主要原料成本+
          加工价格”定价模式,双方在签订销售订单的同时会参考上一月主要原材料的市
          场价格并考虑加工价格来确定销售价格。另一方面,从采购端及成本角度,为及
          时响应下游客户的需求,公司通常会根据生产周期提前采购原材料以满足生产的
          时效性、保证供货速度。
                  考虑到公司正极材料之主要原材料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碳酸锂报告期
          内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签订销售订单时点与采购原材料时点的差异往往使得公司
          生产成本中的原材料价格与市场价格产生偏离,从而对公司正极材料销售毛利率
          变动产生较大影响:若原材料市场价格长期下行,则基于为满足安全库存提前采
          购的生产模式导致公司生产成本中的原材料价格下滑幅度将低于产品销售价格
          下滑幅度,产品毛利率相应下降;若原材料市场价格长期上行,则基于为满足安
          全库存提前采购的生产模式导致公司生产成本中的原材料价格增长幅度低于产
          品销售价格增长幅度,产品毛利率相应增加;若一段时期内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
          较大,则公司主要原材料实际平均采购价格与市场平均价格的变动差异、实际采
          购量与三元正极材料销量变动的差异会对公司产品毛利率变动产生较大影响。
                  此外,为匹配下游需求及未来市场发展需要,公司已形成年产3.7万吨锂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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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能力。当市场需求旺盛、产品产销量较高时,单位产品分摊
   的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固定成本下降,毛利率会相应上升。相反,当市场需求
   下降、产品产销量较低时,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上升,毛利率会相应下滑。
          (2)镍钴锰酸锂三元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销售均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变
   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销售均价         12.49    14.74%     10.89    -17.76%    13.24     -22.09%    16.99          1.61%
单位成本         10.59     3.19%     10.26    -12.90%     11.78    -23.38%    15.37          6.74%
                         上升9.49            下降5.26             上升1.50             下降4.35
 毛利率        15.26%                5.77%              11.03%                9.54%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①报告期内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之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动趋势
          公司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原材料为三元前驱体及碳酸锂等,其中三元
   前驱体为主要构成。报告期内,三元前驱体的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如下:

            2017年初至2021年3月末我国三元前驱体523市场价格(万元/吨)变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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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碳酸锂的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如下:

              2017年初至2021年3月末我国电池级碳酸锂市场价格(万元/吨)变动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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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网

       ②公司2018年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毛利率较2017年下降4.35个百分点的
主要原因
       整体来看,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主要原材料之三元前驱体的市场价格在
2017年度呈上涨走势,于2018年中旬达到阶段性的高点后开始下跌;主要原材料
之碳酸锂的市场价格在2017年度呈上涨走势,自2018年1月达到高点后开始下跌。
       公司为满足安全库存提前采购的生产模式使得产品单位成本与原材料市场
价格的匹配存在一定滞后性,公司2018年上半年在三元前驱体价格相对高位为下
半年订单生产采购以作储备,而公司2018年下半年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销
售价格参考下半年较低的原材料市场价格定价,导致公司2018年全年镍钴锰酸锂
三元正极材料单位成本增幅(6.74%)高于销售均价增幅(1.61%),毛利率相应
有所下滑。
       ③公司2019年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毛利率较2018年上升1.50个百分点
的主要原因
       公司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之三元前驱体市场价格2019年
1-7月呈下行态势,2019年8-10月呈上升态势,2019年11-12月呈下行趋势。公司
在2019年第三季度三元前驱体价格处于当年低位时采购三元前驱体进行储备。鉴
于公司三元正极材料销售价格参考签订销售订单上一月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
并考虑加工价格来确定,使得公司2019年下半年销售的三元正极材料之生产成本
中的三元前驱体成本处于低位,导致公司2019年三元正极材料单位成本降幅
(23.38%)高于销售均价降幅(22.09%),毛利率相应有所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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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④公司2020年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5.26个百分点的
    主要原因
           随着2020年以来新冠病毒疫情陆续在国内外爆发,公司所处正极材料产业链
    上下游复工延迟带来供需疲软、物流受阻导致采购销售不畅、终端市场需求锐减
    导致减产压力向上传导,使得公司当期产品销量下滑较快。在上游原材料市场价
    格下滑带来产品销售价格下行的背景下,考虑到产销量大幅下滑使得单位产品分
    摊的人工及制造费用等固定成本增加,导致公司2020年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
    单位成本降幅(12.90%)低于销售均价的降幅(17.76%),毛利率相应下滑。
           ⑤公司2021年1-3月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毛利率较2020年上升9.49个百
    分点的主要原因
           公司2020年为应对下游市场需求回暖提前储备较充足的三元前驱体,2021
    年1-3月销售三元正极材料所消耗原材料主要是2020年采购的低价位三元前驱体,
    因此2021年一季度公司三元正极材料原材料成本受三元前驱体市场价格持续上
    涨的影响较小。同时毛利率相对较高的高镍8系NCM三元材料2021年1-3月销售收
    入占比提升。鉴于公司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销售价格采用“主要原料成本+
    加工价格”的成本加成定价模式,2021年1-3月公司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销
    售价格持续上升,导致公司2021年1-3月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销售均价增幅
    (14.74%)高于单位成本增幅(3.19%),毛利率相应上升。
           (3)钴酸锂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钴酸锂的销售均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              2018年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销售均价         24.66     26.43%     19.51       6.41%    18.33    -46.50%    34.26      24.32%
单位成本         17.26      2.30%     16.87      -6.02%    17.95    -42.06%    30.98      50.32%
                         上升16.51            上升11.42            下降7.49            下降15.62
毛利率         30.02%                13.51%                2.09%               9.58%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公司钴酸锂的原材料为四氧化三钴及碳酸锂等,其中四氧化三钴为主要构成。
    报告期内,四氧化三钴的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如下:
               2017年初至2021年3月末我国四氧化三钴市场价格(万元/吨)变动趋势




                                              1-1-36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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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上海有色网

       公司2018年钴酸锂毛利率较2017年下降15.62个百分点的主要原因:钴酸锂
上游主要原材料四氧化三钴的市场价格在2017年度呈上涨走势,于2018年中旬达
到阶段性的高点后开始下跌。公司为满足安全库存提前采购的生产模式使得产品
单位成本与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匹配存在一定滞后性,公司2018年上半年在四氧化
三钴价格相对高位为下半年订单生产采购以作储备,而公司2018年下半年钴酸锂
的销售价格参考下半年较低的原材料市场价格定价,导致公司2018年全年钴酸锂
单位成本增幅(50.32%)高于销售均价增幅(24.32%),毛利率相应有所下滑。
       公司2019年钴酸锂毛利率较2018年下降7.49个百分点的主要原因:钴酸锂上
游主要原材料四氧化三钴的市场价格于2018年中旬达到阶段性高点后开始持续
下跌。公司为满足安全库存提前采购的生产模式使得钴酸锂单位成本与原材料市
场价格的匹配存在一定滞后性,而销售单价主要参考签订订单时点主要原材料的
市场价格采取“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模式确定,导致公司2019年全年钴酸
锂单位成本降幅(42.06%)低于销售均价降幅(46.50%),毛利率相应下降。
       公司2020年钴酸锂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11.42个百分点的主要原因:受上游
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及采取“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销售定价模式
的影响,公司2019年钴酸锂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2020年,钴酸锂主要原材料四
氧化三钴价格低位平稳运行,使得公司钴酸锂业务当期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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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利率相应较2019年有所回升。
           公司2021年1-3月钴酸锂毛利率较2020年上升16.51个百分点的主要原因:为
    应对下游市场需求回暖、满足2021年生产计划,公司于2020年末提前与原材料供
    应商签订了较低价位的四氧化三钴采购协议,因此2021年一季度公司钴酸锂原材
    料成本受四氧化三钴市场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较小。鉴于公司钴酸锂销售价格采
    用“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的成本加成定价模式,2021年1-3月公司钴酸锂销
    售价格持续上升,公司2021年1-3月钴酸锂销售均价增幅(26.43%)高于单位成
    本增幅(2.30%),毛利率相应上升。
           (4)复合三元及其他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复合三元及其他的销售均价、单位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吨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                    2018年
   项目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金额       变动率
销售均价          17.82     10.24%       16.16    -10.86%       18.13     -44.20%     32.49          27.56%
单位成本          15.92      1.76%       15.64    -21.59%       19.95     -28.88%     28.05          63.18%
                          上升7.45               上升13.27               下降23.73             下降18.83
毛利率          10.65%                  3.21%                -10.06%                 13.67%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个百分点
          注:其他包含无钴层状结构镍锰二元、尖晶石结构复合改性材料等。

           公司复合三元的原材料为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及碳酸锂等,其中三元前
    驱体、四氧化三钴为主要构成。
           公司2018年复合三元及其他毛利率较2017年下降18.83个百分点的主要原因:
    复合三元上游主要原材料四氧化三钴、三元前驱体等的市场价格在2017年度呈上
    涨走势,于2018年中旬达到阶段性的高点后开始下跌。公司为满足安全库存提前
    采购的生产模式使得产品单位成本与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匹配存在一定滞后性,公
    司2018年上半年在四氧化三钴、三元前驱体价格相对高位为下半年订单生产采购
    以作储备,而公司2018年下半年复合三元的销售价格参考下半年较低的原材料市
    场价格定价,导致公司2018年全年复合三元及其他单位成本增幅(63.18%)高于
    销售均价增幅(27.56%),毛利率相应有所下滑。
           公司2019年复合三元及其他毛利率较2018年下降23.73个百分点的主要原因:
    复合三元上游主要原材料四氧化三钴、三元前驱体的市场价格于2018年中旬达到
    阶段性高点后开始持续下跌。公司为满足安全库存提前采购的生产模式使得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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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单位成本与原材料市场价格的匹配存在一定滞后性,而销售单价主要参考签
订订单时点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采取“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模式确定,
导致公司2019年全年复合三元及其他单位成本降幅(28.88%)低于销售均价降幅
(44.20%),毛利率相应有所下滑。
     公司2020年复合三元及其他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13.27个百分点的主要原因:
受上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及采取“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销售定
价模式的影响,公司2019年复合三元及其他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大,毛利出现亏损。
公司复合三元主要原材料之一四氧化三钴价格2020年前三季度低位平稳运行,主
要原材料之一三元前驱体2020年1-3月呈下行态势、4-6月低位平稳运行、7-9月呈
上行趋势。公司在2020年第二季度三元前驱体价格处于低位时采购三元前驱体进
行储备,同时复合三元产品集中在2020年第三季度发货,鉴于公司采取“主要原
料成本+加工价格”模式确定复合三元销售价格,使得公司2020年复合三元及其
他单位成本降幅(21.59%)高于销售均价降幅(10.86%),毛利率相应有所上升。
     公司2021年1-3月复合三元及其他毛利率较2020年上升7.45个百分点的主要
原因:公司三元前驱体储备较充足且成本较低,同时2020年末提前与原材料供应
商签订了较低价位的四氧化三钴采购协议,因此2021年一季度公司复合三元及其
他原材料成本受市场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较小。鉴于公司复合三元及其他销售价
格采用“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的成本加成定价模式,2021年1-3月公司复合
三元及其他销售价格持续上升,公司2021年1-3月复合三元及其他销售均价增幅
(10.24%)高于单位成本增幅(1.76%),毛利率相应上升。
     3、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三元正极材料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业务板块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容百科技              三元正极材料                     12.80%      15.52%         18.21%
 当升科技           锂电材料及其他业务                  17.44%      17.70%         16.42%
 杉杉能源             锂电池正极材料                    未披露      12.84%         17.13%
 厦钨新能              NCM三元材料                       8.12%      16.32%         14.34%
 长远锂科              三元正极材料                     14.78%      18.41%         16.25%
          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13.29%     16.16%          16.47%
 振华新材              三元正极材料                     5.77%       11.03%          9.54%
   注1: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意向书;
   注2:业务板块所述名称为其年度报告/招股意向书中的营业收入相应分类中的名称或其主营业务描述
中的名称,为了增强可比性,选取该业务板块的数据进行比较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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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三元正极材料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三元正
极材料的主要原材料由三元前驱体及电池级碳酸锂构成。为集中有限资源聚焦三
元正极材料的生产及研发,公司在围绕三元正极材料的大单晶技术体系及三次烧
结工艺等方面投入较大精力并取得积极效果,原材料三元前驱体主要来源于外购,
而同行业公司容百科技、当升科技、杉杉能源、厦钨新能、长远锂科自身布局上
游三元前驱体业务,通过自产自用以降低产品生产成本。产业链布局的差异使得
报告期内公司三元正极材料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4、三元前驱体外购对发行人毛利率的具体影响
     三元前驱体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硫酸镍、硫酸钴、硫酸锰等,同行业可比公司
生产三元正极材料所用的三元前驱体部分或全部来源于自行生产,其自行生产并
自行使用部分可获得从三元前驱体原材料到生产加工成三元前驱体的毛利额,赚
取‘硫酸镍、硫酸钴等原材料生产为三元前驱体’和‘三元前驱体、碳酸锂等原
材料生产为三元正极材料’两个环节的毛利。
     鉴于三元前驱体生产线投入额较大,为集中有限资源聚焦三元正极材料的生
产及研发,公司自投入动力电池所用三元正极材料业务开始,在围绕三元正极材
料的大单晶技术体系及三次烧结工艺等方面投入较大精力并取得积极效果,原材
料三元前驱体主要来源于外购,未布局三元前驱体业务使得公司未赚取‘硫酸镍、
硫酸钴等原材料生产为三元前驱体’部分的毛利,对应使得公司三元正极材料毛
利率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低5至7个百分点。
     根据公开披露数据,假设同行业可比公司长远锂科三元前驱体也均来源于外
购,则测算后长远锂科三元正极材料毛利率与公司基本保持一致,客观反映了三
元前驱体外购对公司毛利率的具体影响。具体如下: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三元正极材料单位售价(万元/吨)                      10.48    12.27    16.44        15.66
三元正极材料单位成本(万元/吨)①                     8.93    10.01    13.76        12.57
                         注1
三元前驱体平均耗用系数 ②                             0.94     0.94     0.95         0.95
三元前驱体自产率③                                  74.88%   75.00%   61.37%      73.52%
                                    注2
三元前驱体平均单位毛利额(万元/吨) ④                1.17     1.16     1.92         1.30
三元正极材料单位成本增加额(若前驱体全部
                             注                       0.82     0.82     1.12         0.91
通过外购方式获得)(万元/吨) 3⑤=②*③*④
三元正极材料单位成本(万元/吨)(调整后)⑥
                                                      9.75    10.83    14.88        13.48
=①+⑤
长远锂科调整前毛利率                                14.78%   18.41%   16.25%      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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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远锂科调整后毛利率                                 6.93%     11.77%       9.49%      13.93%
振华新材毛利率                                       5.77%     11.03%       9.54%      13.89%
    注1:三元前驱体平均耗用系数=三元前驱体消耗量/对应三元正极材料的产量;
    注2:公司报告期内三元前驱体供应商主要包括中伟股份、广东佳纳、湖南邦普、华友钴业等。鉴于湖
南邦普未对外披露其三元前驱体毛利额数据,同时2017年-2020年公司向中伟股份、广东佳纳、华友钴业合
计采购三元前驱体金额占三元前驱体总采购额的比例分别为59.63%、57.25%、57.20%、73.36%,处于较高
水平。因此,为便于比较,使用中伟股份、广东佳纳、华友钴业的三元前驱体单位毛利额平均值进行测算。
2020年度,广东佳纳未单独披露三元前驱体业务相关数据,故以中伟股份、华友钴业三元前驱体单位毛利
额平均值测算。

     经测算,在假设所用三元前驱体全部外购的情况下,公司2017年-2019年三
元正极材料毛利率与长远锂科调整后毛利率基本一致。
     2020年,因长远锂科镍6系以622系列产品为主,市场规模化应用较早,在国
内外市场均有应用,受新冠疫情影响相对较小,当年收入规模仍保持在较高水平,
而发行人镍6系以钴含量较低的613系列为主,目前尚处于市场导入阶段,收入规
模较小,同时受新冠疫情爆发及补贴退坡影响,2020年公司已与宁德时代确定的
5503系列及其他中镍5系三元材料订单执行延后,上述因素使得公司2020年产销
量相对下滑较快,当年产能利用率(25.93%)低于长远锂科产能利用率(52.33%),
对应分摊的单位固定成本较高,使得公司2020年三元正极材料毛利率略低于长远
锂科经调整后毛利率,具有合理性。
     综上,受三元前驱体均来源于外购影响,公司毛利率相对同行业可比公司较
低,具有合理性。
     5、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毛利率较高的主要原因
     ①毛利率相对较高的高镍8系NCM三元材料销售占比提升,是公司2021年1-3
月毛利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高镍8系NCM三元材料因相对复杂的生产工艺及较高的产品附加值,其毛利
率相对其他正极材料较高。
     公司高镍8系NCM三元正极材料于2018年向客户送样并于2019年开始批量
供货。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公司高镍8系NCM三元正极材料与客户产品平
台的不断磨合,产品性能逐步得到客户认可并通过客户的电池产品对接国内外主
流车型,公司2021年1-3月高镍8系NCM三元材料销售收入占比提升至19.96%。
毛利率相对较高的高镍8系NCM三元材料销售占比提升,是公司2021年1-3月毛利
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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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根据“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的产品销售定价模式,在原材料市场价
 格上行区间内,公司基于对市场价格的预判,于2020年在原材料市场价格相对低
 点提前备货,使得产品在原材料端的毛利较高,产品毛利率呈上升趋势
      根据三元正极材料行业普遍采用的“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的产品定价
 模式,三元正极材料的产品价格由“主要原料成本”和“加工价格”两部分构成,
 其中“加工价格”相对稳定,“主要原料成本”主要参考上一月原材料的平均市
 场价格协商确定。由于提前备货生产及安全库存储备等因素,行业内通常的原材
 料采购时点早于产品销售定价时点。在原材料市场价格上行区间内,由于原材料
 采购时间较早,使得原材料单位成本增幅低于按照销售时点市场价格确定的单位
 售价增幅,对应产品在原材料端的毛利较高,产品毛利率呈上升趋势。
      2021年1-3月,由于新能源汽车市场回暖,上游原材料市场价格进入快速上
 升通道,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吨
    主要原材料市场均价          2021年一季度                2020年度            价格变动幅度
        三元前驱体                           9.62                      6.98             37.82%
           碳酸锂                            6.59                      3.89             69.41%
        四氧化三钴                          25.89                  17.36                49.14%
          氢氧化锂                           5.33                      4.53             17.66%
    注:市场平均价格来自上海有色网

      基于对原材料市场价格的预判,为后续订单增长做储备,发行人于2020年在
 原材料市场价格低点提前备货,提前备货的主要原材料包括523系列三元前驱体、
 四氧化三钴和碳酸锂,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523系列三元前驱体          碳酸锂            四氧化三钴
2020年采购均价(万元/吨)                            6.31                3.62              15.86
2020年市场均价(万元/吨)                            6.98                3.89              17.36
2021年1-3月市场均价(万元/吨)                       9.62                6.59              25.89

      结合上述表格分析,基于“主要原料成本+加工价格”的产品定价模式,在
 上游原材料市场价格快速上升的背景下,公司为后续订单增长做储备,根据市场
 价格预判于2020年在市场价格相对低点提前备货,使得产品在原材料端的毛利较
 高,产品毛利率呈上升趋势,具有合理性。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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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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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重                            入比重                     入比重                      入比重
销售费用           451.20            0.46%         1,025.81        0.99%         2,466.86       1.02%      2,098.77          0.79%
管理费用          1,388.83           1.41%         6,848.69        6.61%         4,285.60       1.76%      3,290.68          1.24%
研发费用          2,329.72           2.36%         6,496.10        6.27%         6,666.44       2.75%      5,651.78          2.13%
财务费用          2,005.68           2.03%         5,023.26        4.85%         5,739.90       2.36%      4,075.98          1.54%
  合计            6,175.42           6.26%     19,393.86          18.71%        19,158.81       7.89%     15,117.22          5.69%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规模随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呈上升态势,期间费用率
  分别为5.69%、7.89%、18.71%、6.26%。公司2020年期间费用率整体偏高的主要
  原因:新冠病毒疫情爆发及主要客户订单推迟执行导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同比下
  滑,当期各项费用中的固定费用部分下降较少,导致整体期间费用率上升。
          1、销售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256.41         56.83%         158.84        15.48%        314.14      12.73%      926.05       44.12%
         运输费              10.43       2.31%            38.42       3.75%       1,311.82     53.18%      914.57       43.58%
    仓储配送费                3.31       0.73%             4.96       0.48%         97.77       3.96%       92.83        4.42%
         样品费               4.86       1.08%            18.62       1.82%         82.53       3.35%       85.63        4.08%
     业务经费                 3.23       0.72%            90.22       8.80%         78.05       3.16%       48.98        2.33%
         租赁费              25.70       5.70%            66.50       6.48%         25.44       1.03%       22.70        1.08%
         差旅费               1.73       0.38%             3.92       0.38%          3.56       0.14%         2.89       0.14%
 BASF专利再许可          135.59         30.05%         548.95        53.51%        546.05      22.14%              -            -
   会议费及其他               9.94       2.20%            95.37       9.30%          7.50       0.30%         5.12       0.24%
   销售费用合计          451.20        100.00%       1,025.81      100.00%       2,466.86    100.00%      2,098.77     100.00%
    销售费用率           0.46%                 -       0.99%                -      1.02%              -    0.79%                -
         注:BASF即巴斯夫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运输费及BASF专利再许可费
  等,上述费用合计占销售费用的比重保持在70%以上,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
  司销售费用率分别为0.79%、1.02%、0.99%、0.46%,最近三年整体保持稳定,
  反映销售费用规模整体随着收入规模的扩大而同比增长;2021年1-3月,公司营
  业收入同比、环比增长较快,导致当期销售费用率有所下降。
          公司2019年销售人员薪酬较2018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公司销售人员的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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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中绩效工资占比较大,薪酬的整体弹性较高。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依据
预期销售收入的实现情况和客户回款进度两方面对销售人员进行考核,并计提相
应的绩效工资。受2019年下半年新能源车补贴标准退坡幅度加大导致下游需求减
少及原材料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2019年销售价格同比下滑,同时
产品销量增长不及预期,导致公司2019年收入同比有所下滑。此外因部分下游客
户回款进度不及预期,上述因素使得公司2019年销售人员绩效考核未达预期,薪
酬相应有所下降。
     公司2020年销售人员薪酬较2019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受新冠疫
情爆发及主要客户订单推迟的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有所下滑,销售人员绩效工资
有所下降,同时,国家减免社保费用导致当年度销售人员薪酬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运输费增长与各类产品销量的增长相匹配:2018年、2019
年、2020年,公司各类产品合计销量分别为15,276.44吨、18,208.78吨、9,019.97
吨,销量增长带来运输费的上升。根据自2020年1月1日实施的新收入准则规定,
公司产品销售产生的运费调整计入营业成本,导致公司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下降
较快,若考虑新收入准则的影响,将营业成本中的运输费还原至销售费用,则2020
年度的运输费为815.73万元,与当年产品销量的下降情况相匹配。
     2019年1月,公司与BASF(巴斯夫公司)签署《专利再许可协议》,获得10
项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部分基础技术专利在美国市场的非独占权利。公司2019
年、2020年、2021年1-3月销售费用中的巴斯夫专利再许可费用金额分别为546.05
万元、548.95万元、135.59万元,主要系将支付的前期一次性授予费在专利许可
使用期限内进行摊销。
     (2)销售费用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容百科技                           0.81%                   0.61%              0.80%
     当升科技                           0.91%                   1.45%              1.12%
     杉杉能源                           0.72%                   0.87%              0.69%
     厦钨新能                           0.33%                   0.58%              0.37%
     长远锂科                           0.51%                   0.90%              0.71%
     平均水平                       0.66%                   0.88%              0.74%
     振华新材                       0.99%                   1.02%              0.79%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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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体来看,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本一致。2020年度,
    公司销售费用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内产品结构以服
    务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的三元正极材料为主,产品结构及市场结构的差
    异使得公司业务受新冠疫情及补贴退坡政策影响较大,同时部分已确定订单执行
    延后,导致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下滑57.32%,下滑幅度相对较高,且公司销售费
    用中的租赁费用、BASF专利再许可摊销费用、职工薪酬等相对固定,使得公司
    2020年销售费用率处于较高水平。
         2、管理费用分析
         (1)管理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619.26     44.59%     2,091.19    30.53%     2,221.84    51.84%     1,587.13    48.23%
       办公费              72.91      5.25%      121.25       1.77%     416.19        9.71%     74.81        2.27%
       折旧费             326.71     23.52%      686.34     10.02%      301.49        7.04%    547.54     16.64%
     无形资产摊销          70.96      5.11%      279.12       4.08%     269.64        6.29%    234.41        7.12%
       修理费             120.46      8.67%      351.09       5.13%     308.06        7.19%    123.26        3.75%
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     27.80      2.00%      189.16       2.76%     217.24        5.07%    305.04        9.27%
       差旅费              23.20      1.67%       68.37       1.00%      92.98        2.17%     76.35        2.32%
      车辆使用费            5.92      0.43%       35.08       0.51%      77.81        1.82%     99.26        3.02%
   水电费及物料消耗         3.86      0.28%       34.96       0.51%      66.95        1.56%     33.26        1.01%
       绿化费               1.96      0.14%       33.27       0.49%      57.47        1.34%     26.30        0.80%
      劳动保护费            2.55      0.18%       11.81       0.17%      45.73        1.07%      5.04        0.15%
      业务招待费            6.40      0.46%       30.35       0.44%      42.29        0.99%     23.21        0.71%
       通讯费               7.44      0.54%       30.56       0.45%      34.21        0.80%     13.44        0.41%
       停工损失                  -          -   2,679.70    39.13%            -           -          -           -
         其他              99.39      7.16%      206.45       3.01%     133.69        3.12%    141.64        4.30%
    管理费用合计         1,388.83 100.00%       6,848.69 100.00%       4,285.60   100.00%     3,290.68   100.00%
      管理费用率          1.41%             -    6.61%             -    1.76%             -    1.24%             -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办公费、折旧费和聘请中介机
    构费、咨询费等。整体而言,受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子公司义龙新材义龙一期项
    目投产、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带来生产停工损失等因素影响,公司管理费用规模
    整体呈增长态势。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1,587.13万元、2,221.84万元、



                                                  1-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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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1.19万元、619.26万元,2018年至2020年整体呈上升趋势的主要原因:随着
公司子公司义龙新材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一期)投入使用,
公司整体业务规模扩大,新增管理人员导致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办公费分别为74.81万元、416.19万元、121.25万
元、72.91万元,2018年至2019年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随着公司子公司义龙新
材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一期)投入使用,办公家具等配套
费用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折旧费分别为547.54万元、301.49万元、686.34
万元、326.71万元。公司2018年将子公司义龙新材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
线建设(义龙一期)生产线未投入使用前已转固的厂房折旧费计入管理费用,自
2018年12月开始义龙一期项目全部投入使用,相关厂房折旧费调整计入生产成本,
导致公司2018年管理费用中折旧费相对较高。公司2020年折旧费同比增长较快,
主要系子公司义龙新材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相关厂
房于2020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在建工程转固导致新增固定资产之房屋
及构筑物45,809.31万元,上述固定资产自2020年9月开始折旧。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中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分别为305.04万元、
217.24万元、189.16万元、27.80万元,主要系公司股权融资、审计等事项支付给
法律顾问、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费用。
     受2020年以来新冠病毒疫情陆续在国内外爆发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
出现生产停工的情况,相应产生停工损失2,679.70万元,是公司2020年管理费用
较2019年增加的主要原因。
     (2)管理费用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容百科技                           2.87%                   2.32%              2.63%
     当升科技                           2.78%                   2.24%              1.63%
     杉杉能源                           2.31%                   2.05%              1.84%
     厦钨新能                           1.13%                   1.12%              0.92%
     长远锂科                           4.15%                   2.27%              1.85%
     平均水平                       2.65%                   2.00%              1.77%
     振华新材                       6.61%                   1.76%              1.24%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意向书



                                           1-1-37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受报告期内因股权激励确认股份支付费用等因素影响,容百科技2018年管理
     费用率相对较高。公司2018年、2019年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基
     本一致。2020年,公司管理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原因:公司报告期
     内产品结构以服务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的三元正极材料为主,产品结构
     及市场结构的差异使得公司业务受新冠疫情及补贴退坡政策影响较大,同时部分
     已确定订单执行延后,导致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下滑57.32%;而受新冠疫情影响,
     公司当年较大额停工损失转入管理费用,使得公司当年管理费用率相对较高。
          3、研发费用分析
          (1)研发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747.75      32.10%     2,358.03         36.30%      2,745.45          41.18%       1,789.36        31.66%
      直接投入              1,269.93     54.51%     2,922.58         44.99%      2,755.71          41.34%       3,124.99        55.29%
      折旧与摊销             201.65       8.66%       646.33          9.95%          614.23         9.21%        352.42          6.24%
      装备调试费              73.71       3.16%       367.54          5.66%          280.70         4.21%        137.77          2.44%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投入额        14.56       0.63%       116.50          1.79%          110.28         1.65%               -              -
       劳务费                       -           -            -               -             -              -       79.14          1.40%
      其他费用                22.12       0.95%        85.13          1.31%          160.07         2.40%        168.10          2.97%
    研发费用合计            2,329.72    100.00%     6,496.10       100.00%       6,666.44        100.00%        5,651.78    100.00%
     研发费用率              2.36%              -     6.27%                  -       2.75%                -      2.13%                 -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自主研发路线,持续对三元正极材料的产品、技术和工
     艺进行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整体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
     职工薪酬、直接投入和折旧与摊销,上述费用合计占研发费用的比重超过90%,
     研发费用的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入金额
                   项目                  预算金额                                                                     实施进度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快离子导体合成工艺研究                  1,270.00                   -              -          13.98     460.39       已完成
   高比容量单晶三元材料开发                2,889.00                   -              -              -             -    已完成
   高电压三元复合材料                        425.00                   -              -              -             -    已完成
   4.45V高电压钴酸锂                       1,025.00                   -              -              -             -    已完成
   生产过程管理MES平台                       150.00                   -              -              -         73.78    已完成
   大单晶高镍三元开发                      7,119.00              975.81     1,325.00           987.62     523.81       实施中




                                                      1-1-37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废旧电池及材料回收制备三元前驱体
                                    1,113.00             1.42       9.07       40.26     69.50    实施中
工艺技术开发
富锂锰系固溶体研究                   493.00              2.25       3.58       66.11     15.24    实施中
低钴层状NiMn材料开发(Co≤10%)     6,532.00        163.16       945.85    1,594.67     561.63    实施中
低钴层状NiMn材料开发(无Co)        2,497.00         45.49       592.31       972.82    127.02    实施中
快离子导体改性LCO研究               2,709.00        171.21       210.37       179.58   1,997.40   实施中
中低钴三元正极材料研究              4,868.75             2.97     69.89    1,174.33           -   实施中
中镍低钴三元正极材料开发            6,081.43        239.75      1,566.54      276.58          -   实施中
高钴钴镍锰三元开发(271)             1,229.00             4.72       3.17           -          -   实施中
5V尖晶石镍锰材料开发                 878.00              3.28    152.62            -          -   实施中
高能量密度动力三元材料开发          4,680.00                -   1,539.32   1,317.72    1,823.01   已完成
高镍低钴三元正极材料表面改性研究    2,630.00             2.37          -           -          -   实施中
低钴层状三元正极材料开发            2,470.00         25.23             -           -          -   实施中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节能减排研究      6,991.00        687.21             -           -          -   实施中
基础性研究                           300.00              4.85     78.39        42.77          -   实施中
               合计                56,350.18      2,329.72      6,496.11   6,666.44    5,651.78

      (2)研发费用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容百科技                            3.85%                       3.94%                       3.94%
      当升科技                            4.66%                       4.34%                       4.35%
      杉杉能源                            3.40%                       3.31%                       3.10%
      厦钨新能                            3.27%                       3.52%                       4.73%
      长远锂科                            5.08%                       5.97%                       4.48%
      平均水平                         4.05%                         4.22%                        4.12%
      振华新材                         6.27%                         2.75%                        2.13%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5,651.78万元、6,666.44万元、6,496.10万元、
 2,329.72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13%、2.75%、6.27%、2.36%,鉴于研发费用
 主要与公司立项的研发项目数量及相关进程相关,与营业收入不存在直接相关性,
 在公司2018年、2019年营业收入扩大、研发费用保持相对稳定的背景下,公司2018
 年、2019年研发费用率有所下降。
      公司2018年及2019年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原因:(1)根据
 公司产品储备及研发项目立项计划,公司2018年、2019年侧重于中高镍低钴/无
 钴、高镍实验室级别新产品开发,对于产品过程确认阶段试调试、生产发生的材
 料消耗相对减少,同时受材料单价下降影响,公司当期直接投入中的直接材料金
 额有所下降,契合公司实际情况;(2)公司地处贵州省,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


                                               1-1-37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当地整体薪酬水平相对偏低,使得研发人员薪酬水平相对较低。剔除上述研发费
用中直接投入的材料费用及职工薪酬影响后,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
基本保持一致。
     综上,受研发费用与研发项目挂钩的性质、公司研发项目进程、人员薪酬等
因素影响,公司2018年、2019年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具有合理性。
     2020年度,公司研发投入整体较为稳定,受新冠疫情爆发及主要客户订单推
迟执行影响,当年营业收入有所下滑,导致当年研发费用率有所上升。
     4、财务费用分析
     (1)财务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利息支出                   2,009.65            4,908.43           5,478.52            3,915.37
    减:利息收入                    56.89                101.29              243.83          539.85
      汇兑损失                             -               0.24                0.45               0.14
    减:汇兑收益                     0.07                  0.05                3.68               0.21
     手续费支出                     17.09                 53.93               71.31              34.50
        其他                        35.90                162.00              437.12          666.03
        合计                     2,005.68            5,023.26           5,739.90            4,075.98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支出,其他主要为票据贴现利息及担保费。随着公
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子公司义龙新材义龙一期及二期项目的推进,公司银行借款
规模呈上升趋势,导致公司利息支出费用相应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金
额分别为3,915.37万元、5,478.52万元、4,908.43万元、2,009.65万元。
     (2)财务费用率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财务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容百科技                         -0.64%                         0.43%                       0.66%
     当升科技                             1.54%                   -0.12%                         0.11%
     杉杉能源                             0.38%                      0.09%                       1.45%
     厦钨新能                             1.48%                      1.63%                       1.61%
     长远锂科                         -0.15%                      -0.01%                         0.94%
     平均水平                          0.52%                      0.41%                      0.95%
     振华新材                          4.85%                      2.36%                      1.54%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原因:鉴于公司尚未


                                               1-1-37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市、融资渠道相对有限,为满足业务及产能扩张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主要以
银行借款等间接融资为主,导致公司财务费用相对处于较高水平。

     (五)其他影响经营成果的项目分析

     1、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分析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6号)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在利润表增加
“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将原归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中的金融资产减值准
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划分于“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72.41       -238.39            30.60                 -
信用减值损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390.28       -5,408.15         -387.02                 -
    失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35         3.11          -10.93                 -
                      合计            -1,319.22       -5,643.43         -367.35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308.05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                -     -1,310.38
资产减值损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21.76
    失        存货跌价损失             1,262.05        -798.10         -2,142.53       -1,029.22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
                      合计             1,262.05        -798.10         -2,142.53       -2,009.79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政策,严格按照
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各项减值准备。
     2、资产处置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主要是处置少量闲置固定资产所产生的损益。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              1.22             5.35
             合计                        -                 -              1.22             5.35

     3、其他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1-1-37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05.40        377.27                293.48                    315.4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88.59       472.65                324.35                    220.41
               合计                        193.99        849.92                617.83                    535.83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年产75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20.00        80.00         80.00            80.00
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年产2500吨                    14.50        58.00         58.00            58.00
2011年第一批企业改扩建和结构调整项目投资补助资金-年产7500
                                                                   13.25        53.00         53.00            53.00
吨-贴息补助
义龙一期项目-黔西南州2017年“百企改造”第一批专项切块资金          15.00       107.50         30.00            17.50
贵阳市2013年第一批工业结构升级专项资金-2500万吨                     5.00        20.00         20.00            20.00
2012年贵州省科技厅、高新区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研发和检测平台
                                                                    4.84        19.38         19.38            19.37
服务项目)
义龙一期项目-2018年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                         3.00        12.00         12.00             7.00
义龙一期项目-2017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资金               2.50        10.00         10.00             5.83
锂电池用高纯硫酸锰制备及正极材料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应
                                                                       -        11.73          8.10            11.71
用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项目经费-高比容量动力
                                                                   19.05         2.67                -                -
型镍钴锰三元材料产业化成果转化
2011年高新区区级技改扶持资金(第二批)                              0.75         3.00          3.00             3.00
“大数据+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                                        -            -                -         40.00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义龙二期)-2018年第
                                                                    7.50            -            -                -
九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资金
                           合计                                   105.40       377.27        293.48           315.42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锂电池用高纯硫酸锰制备及正极材料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2.93              -                -            -
贵州省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8.03       36.10         17.01                  -
贵州省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科技创新人才团队                              3.06       14.52          6.78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0.63       10.66          8.11                  -
贵州省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创新研发中心建设                              7.55       30.93          0.22                  -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资助款                                               -    120.00         79.50          105.27
稳岗补贴                                                                   -     69.07         38.36           16.54
贵州省财政厅拨付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     29.69                   -            -
进口业务扶持资金                                                           -     21.68                   -            -
海曙区促进贞丰县、义龙新区招商引资和劳务合作补助资金                       -     15.00                   -            -
高新区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补助                                               -            -      32.00           48.00
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资助                                     -            -      20.00           20.00
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                                               -            -      20.00                  -
贵州省商务厅-服务贸易项目补助                                              -            -      59.37                  -



                                               1-1-37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19年第一批创新券兑现项目经费/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与电解液的
                                                                          -         -     40.00         -
界面研究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助经费                                              -         -         -     20.00
2020年贵州省高价值专利补助                                                -     50.00         -         -
外贸进出口企业工业奖补资金                                                -     42.37         -         -
2020年第四季度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达产增产奖励资金                      51.76         -         -         -
其他补贴                                                               4.64     32.64      3.00     10.60
                               合计                                   88.59    472.65    324.35    220.41

       4、投资收益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180.89万元、-113.96万元、-253.10万元、
  15.47万元,2018年至2020年投资收益为负主要系公司参股的红星电子业务尚处
  于投入期、业绩亏损所致;2021年1-3月投资收益为正主要系红星电子实现盈利
  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5、营业外收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1.53万元、230.04万元、113.54万元、51.30
  万元,主要系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35.15万元、135.23万元、182.00万元、0
  万元,主要系对扶贫地区的捐赠款、因注册地搬迁而不能再继续抵扣的增值税进
  项税额及税收滞纳金等。2019年、2020年,公司支付的税收滞纳金金额分别为
  22.28万元、181.08万元,主要系:义龙新材前期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委托外单位
  构建房产投入使用时对相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时点解读与税务局认
  定标准存在偏差,使得实际缴纳时产生滞纳金。根据义龙新材所属贵州顶效经济
  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的《情况说明》,该情形非主观恶意偷税、漏税、拖欠税款行
  为,不属于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支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6、财政贴息款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计入损益的财政贴息款分别为221.51万元、1,131.00万元、
  2,140.43万元,0万元,金额波动较大,上述政府补助具有偶发性,不具有可持续
  性。剔除财政贴息款后,报告期内公司的业绩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利润总额                                  8,662.61       -20,475.29           3,442.56            7,663.95


                                              1-1-37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财政贴息款                                          -        2,140.43          1,131.00            221.51
剔除财政贴息款后利润总额                  8,662.61         -22,615.72          2,311.56          7,442.44
剔除财政贴息款后利润总额变化                        -        -10.45%           -32.85%            -2.89%

          报告期内,剔除财政贴息后公司利润总额将出现不同程度下滑,幅度分别为
  -2.89%、-32.85%、-10.45%、0%,其中2019年和2020年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
          上述财政贴息款主要系地方政府对公司义龙一期项目建设对应贷款给予的
  贴息,公司将其直接冲减当期财务费用,减轻了公司融资压力。上述财政贴息
  款自2021年已不再发生,对公司2021年1-3月业绩未产生影响。随着公司经营业
  绩的恢复性增长,且通过本次首发申请上市将有效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财
  务费用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将得到下降,预计财政贴息款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程
  度将持续降低。

          (六)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影响分析

          1、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1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8.54       -57.62         5.3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2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243.83    3,090.35      1,978.83       757.34
           政府补助除外)
    3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6     -176.99        -76.35        -33.62
    4      所得税影响额                                   36.68      455.48       224.27        111.33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208.60    2,466.42      1,620.59       617.74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617.74
  万元、1,620.59万元、2,466.42万元、208.60万元,其主要来源于政府补助,占当
  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9.12%、48.00%、-14.55%、2.71%。
          2、非经营性投资收益或价值变动对经营成果及盈利能力稳定性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参股子公司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和南京市卡睿创
  新创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业绩情况确认投资收益,合计金额分别为-180.89万元、
  -113.96万元、-253.10万元、15.47万元,金额较小。除此之外,报告期内不存在
  其他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被投资主体形成的投资收益或价值变动。
          综上,上述非经营性投资收益或价值变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未对



                                               1-1-38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造成不利影响。
              3、政府补助对报告期与未来期间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757.34万元、1,978.83万元、
         3,090.35万元、243.83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与资产/收益相关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年产75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与资产相关          20.00     80.00        80.00      80.00
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年产2500吨         与资产相关          14.50     58.00        58.00      58.00
2011年第一批企业改扩建和结构调整项目投资补助资金-
                                                        与资产相关          13.25     53.00        53.00      53.00
年产7500吨-贴息补助
义龙一期项目-黔西南州2017年―百企改造‖第一批专项切
                                                        与资产相关          15.00    107.50        30.00      17.50
块资金
贵阳市2013年第一批工业结构升级专项资金-2500万吨         与资产相关           5.00     20.00        20.00      20.00
2012年贵州省科技厅、高新区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研发
                                                        与资产相关           4.84     19.38        19.38      19.37
和检测平台服务项目)
义龙一期项目-2018年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             与资产相关           3.00     12.00        12.00       7.00
义龙一期项目-2017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与资产相关           2.50     10.00        10.00       5.83
资金
锂电池用高纯硫酸锰制备及正极材料回收利用关键技术
                                                        与资产相关              -     11.73         8.10      11.71
研究及应用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项目经费-高比
                                                        与资产相关          19.05      2.67            -          -
容量动力型镍钴锰三元材料产业化成果转化
锂电池用高纯硫酸锰制备及正极材料回收利用关键技术
                                                        与收益相关           2.93            -         -          -
研究及应用
2011年高新区区级技改扶持资金(第二批)                  与资产相关           0.75      3.00         3.00       3.00
贵州省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与收益相关          18.03     36.10        17.01          -
贵州省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科技创新人才团队                与收益相关           3.06     14.52         6.78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与收益相关           0.63     10.66         8.11          -
贵州省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创新研发中心建设                与收益相关           7.55     30.93         0.22          -
财政贴息款                                              与收益相关              -   2,140.43 1,131.00      221.51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资助款                            与收益相关              -    120.00        79.50   105.27
稳岗补贴                                                与收益相关              -     69.07        38.36      16.54
贵州省财政厅拨付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与收益相关              -     29.69            -          -
进口业务扶持资金                                        与收益相关              -     21.68            -          -
海曙区促进贞丰县、义龙新区招商引资和劳务合作补助
                                                        与收益相关              -     15.00            -          -
资金
高新区第三批科技计划项目补助                            与收益相关              -            -     32.00      48.00
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项目资助                  与收益相关              -            -     20.00      20.00
省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                            与收益相关              -            -     20.00          -
贵州省商务厅-服务贸易项目补助                           与收益相关              -            -     59.37          -

2019年第一批创新券兑现项目经费/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与收益相关              -            -     40.00          -



                                                      1-1-38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与电解液的界面研究

―大数据+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                         与资产相关                  -         -          -      40.00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资助经费                            与收益相关                  -         -          -      20.00
“千企改造、一企一策”奖励资金                          与收益相关                  -    100.00     150.00          -
贵州省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专项资金                    与收益相关                  -         -      50.00          -
全省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州观摩项目奖励/义龙一期           与收益相关                  -         -      30.00          -
2020年贵州省高价值专利补助                              与收益相关                  -     50.00          -          -
外贸进出口企业工业奖补资金                              与收益相关                  -     42.37          -          -
2020年第四季度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达产增产奖励资金        与收益相关            51.76           -          -          -
2020年促生产稳就业保增长专项资金                        与收益相关            49.84           -          -          -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义龙二期)
                                                        与资产相关             7.50           -          -          -
-2018年第九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资金
其他补贴                                                与收益相关             4.64       32.64       3.00      10.60
                                  合计                                       243.83     3,090.35 1,978.83    757.34


              (七)税项

              1、报告期内主要税项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应缴与实缴的税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项目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期初未交数                    376.15                         -459.29
                                         本期应交数                    785.72                       -6,477.41
               2018年
                                         本期已交数                   1,189.99                       3,469.42
                                         期末未交数                     -28.12                     -10,406.12
                                         期初未交数                     -28.12                     -10,406.12
                                         本期应交数                    470.94                       -2,751.16
               2019年
                                         本期已交数                    939.86                         977.56
                                         期末未交数                    -497.04                     -14,134.84
                                         期初未交数                    -497.04                     -14,134.84
                                         本期应交数                             -                    1,791.50
               2020年
                                         本期已交数                    -226.67                       2,802.80
                                         期末未交数                    -270.37                     -15,146.14
                                         期初未交数                    -270.37                     -15,146.14
                                         本期应交数                             -                    1,751.68
            2021年1-3月
                                         本期已交数                             -                     781.68
                                         期末未交数                    -270.37                     -14,176.14

              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明细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1-1-38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当期所得税费用                           -                        -            470.94                   785.72
   递延所得税费用                    973.38           -3,520.65                   -404.74                   -53.88
         合计                        973.38           -3,520.65                       66.20                731.84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         2019年度          2018年度
                    利润总额                              8,662.61       -20,475.29       3,442.56          7,663.9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165.65        -5,118.82           860.64        1,915.99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871.30         1,984.19            -394.21        -760.13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62.53         -22.38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3.87           63.27             28.49           45.2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3.73           52.59             35.49           13.0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60.89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
                                                            16.46            94.84             96.37                 -
                 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加计扣除                            -335.67          -588.13            -490.10        -431.11
                      其他                                   -1.63            -8.59             -7.94          32.14
                   所得税费用                              973.38         -3,520.65            66.20          731.84

      (3)重大税收政策变化及税收优惠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适用的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因税收政策重大变
 化而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具体详见本节“九、主要税
 项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相关内容。

      (八)2020年未弥补亏损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各期末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未分配利润                    1,603.54          -6,085.69               10,868.96                   7,938.48

      1、公司2020年末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原因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1-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
 别为6,776.09万元、3,376.36万元、-16,954.64万元、7,689.23万元。公司截至2021
 年3月末未分配利润1,603.54万元。
      2020年,受国内外新冠疫情爆发等因素影响,202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
 及动力电池装机量同比均呈下滑态势。在此背景下,受终端需求冲击,公司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103,650.29万元,同比下滑57.32%,同时受新冠疫情爆发导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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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停工损失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净利润为-16,954.64万元,出现亏损。受上
述因素影响,截至2020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085.69万元。
     综上,公司2020年末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2020年业绩亏损,主要系受新冠
疫情爆发带来下游市场需求短期内大幅下滑所致,存在一定偶发性。截至2021
年3月末,公司未分配利润1,603.54万元,已实现期末未分配利润转正。
       2、最近一期末累计未弥补亏损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公司2020年末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存在一定偶发性。一方面,自2020年三季
度以来,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趋于稳定、新能
源汽车整体竞争力的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动力电池装机量自2020年7
月起同比实现正增长,下游市场需求不断恢复;另一方面,自2020年三季度以来,
公司订单及营业收入逐渐恢复,营业收入自2020年10月起已实现同比正增长,反
映公司订单及生产经营呈恢复性增长态势,造成公司最近一期末存在累计未弥补
亏损的因素已逐渐消除。在此背景下,公司上述累计未弥补亏损事项对公司现金
流、业务拓展、人才吸引、团队稳定性、研发投入、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未分配利润1,603.54万元,已实现期末未分配利润转
正。
       3、投资者保护措施及承诺披露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等
就减持股票做出了相关承诺,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七、
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
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的相关内容。
     发行人已在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
润的分配政策”披露了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发行日前累计未弥补亏损
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共担的决策程序。

十二、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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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284,146.46        59.75%       234,155.37        55.02%     178,730.34    50.15%     221,418.48      63.45%
非流动资产      191,443.70        40.25%       191,450.35        44.98%     177,663.42    49.85%     127,558.17      36.55%
 资产总计       475,590.17       100.00%       425,605.71       100.00%     356,393.76   100.00%     348,976.64   100.00%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资产规模相应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
规模分别为348,976.64万元、356,393.76万元、425,605.71万元、475,590.17万元。
其中,非流动资产增长较快,其占比分别为36.55%、49.85%、44.98%、40.25%,
非流动资产占比上升的主要原因:为有效满足下游市场需求、积极获取市场份额,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义龙新材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一期)
已建设完成并于2018年底全部投入使用,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
(义龙二期)相关厂房于2020年8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一车间产线于
2020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转固,使得非流动资产相应增长。

        (二)流动资产分析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40,225.21        14.16%        29,748.32       12.70%     24,012.74    13.44%      44,461.59    20.08%
 应收票据            387.28        0.14%           556.24         0.24%              -           -   55,238.78    24.95%
 应收账款         67,558.58        23.78%        47,005.46       20.07%     42,082.17    23.55%      51,894.07    23.44%
 应收款项融资     50,816.96        17.88%        27,267.50       11.65%     21,956.23    12.28%               -          -
 预付款项          4,704.70        1.66%          6,549.71        2.80%      9,213.18     5.15%       2,289.46    1.03%
 其他应收款           58.16        0.02%             25.84        0.01%         54.25     0.03%         67.77     0.03%
 存货            104,827.49        36.89%       105,653.13       45.12%     66,294.28    37.09%      56,897.08    25.70%
 一年内到期的
                             -             -                -           -            -           -            -          -
 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5,568.09        5.48%         17,349.17        7.41%     15,117.50     8.46%      10,569.72    4.77%
 流动资产合计 284,146.46 100.00%                234,155.37 100.00% 178,730.34 100.00% 221,418.4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
款项融资和存货,上述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均超过85%,该等资产构成与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8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           -            -            -           -             -         1.93      0.0043%
银行存款         16,110.58    40.05%     6,895.72       23.18% 15,981.57           66.55% 26,918.06         60.5423%
其他货币资金     24,114.63    59.95% 22,852.60          76.82%     8,031.17        33.45% 17,541.60         39.4534%
其中:受限资金   24,087.75    59.88% 22,847.45          76.80%     8,005.02        33.34% 17,535.46         39.4396%
    合计         40,225.21   100.00% 29,748.32 100.00% 24,012.74                  100.00% 44,461.59 100.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他货
币资金包括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和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
大带来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增加、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一期)
等项目的建设,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呈下降趋势。2018年末,公司其他货
币资金余额较大,主要系公司新增用于为支付义龙新材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
生产线建设项目相应工程款及设备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而担保的定期存款
11,170.50万元;该定期存款已于2019年到期。2020年,为后续订单需求做储备,
公司在市场价格低点加大主要原材料的储备,为节约资金,公司加大票据支付规
模,对应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相应扩大,具有合理性。
      2、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在日常资金管理中,管
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系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故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将银行承兑汇票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                              -                          -                       -            54,963.41
商业承兑汇票                         387.28                    556.24                        -              275.37
        合计                         387.28                    556.24                        -            55,238.78
应收款项融资
银行承兑汇票                     50,816.96                 27,267.50              21,956.23                         -
        合计                     50,816.96                 27,267.50              21,956.23                         -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公司主要客
户涵盖国内主流锂离子电池企业,银行承兑汇票是下游客户货款结算的重要方式,
使得公司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金额较高。
      公司2018年末应收票据增长较快,主要系随着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部分客


                                                 1-1-38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户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与公司结算所致。公司2019年末银行承兑汇票同比下降的主
要原因:受2019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幅度退坡导致下游需求减少及上游原
材料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公司核心产品三元正极材料销售价格同比下滑,同时
2019年下半年销量增长不及预期,上述因素导致公司2019年下半年营业收入同比
有所下滑,客户期末新增结算的银行承兑汇票额相应减少,此外受前期银行承兑
汇票兑付影响,公司2019年末银行承兑汇票额相应下降。2021年1-3月,随着下
游市场需求的恢复性增长,公司当期营业收入增长较快,作为主要结算方式,期
末收到的客户银行承兑汇票相应增加。
      报告期内,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采用和应收账款一致的坏账计提政策对期
末商业承兑汇票余额计提坏账准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               -              -               -      -          -         -            -
1至2年                       -               -              -               -      -          -    305.96        30.60
2至3年               553.25          165.98         794.63         238.39          -          -         -            -
     合计           553.25          165.98         794.63          238.39          -          -    305.96        30.60

      公司对报告期各期末商业承兑汇票计提的坏账准备充分,相关计提政策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应收票据不能按期承兑的情形。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应收账款余额                        77,458.95                    55,515.55             45,184.10        54,608.99
营业收入                            98,663.86                   103,650.29         242,846.34          265,484.93
占营业收入比例                        78.51%                       53.56%                18.61%             20.57%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67,558.58                    47,005.46             42,082.17        51,894.07
增长率                                43.72%                       11.70%               -18.91%             133.29%
占总资产比例                          14.21%                       11.04%                11.81%             14.8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4,608.99万元、45,184.10万元、
55,515.55万元、77,458.95万元,整体来看,2018年至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保持稳定,反映应收账款余额的变动与营业收入规模的变动正
相关。随着下游需求恢复,公司2020年四季度对孚能科技实现收入11,591.40万元,
同比增长较快,截至2020年末相关应收款尚未收回,导致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


                                                       1-1-38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余额同比有所增加;公司2020年部分订单受新冠疫情影响执行有所推迟,当年营
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上述因素使得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比有所上升。
随着前期推迟订单恢复执行,公司2021年一季度对宁德时代销售收入增长较快,
而截至3月末其部分货款尚未收回,导致公司2021年3月末应收账款余额有所增长,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占比相应增加。
     (1)应收账款主要债务人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
并计算)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序                                                                       占应收账款余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号                                                                         额比例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1                                 32,239.77        1,289.59    1年内           41.62%
     限公司
2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9,201.09         368.04     1年内           11.88%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
3                                  7,336.82         293.47     1年内            9.47%
     公司
4 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             5,805.40         800.85      1-3年           7.49%
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        1,656.04     2-4年           4.52%
             合计                58,083.08         4,408.00          -        74.99%
                                   2020-12-3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1                                 13,569.70         542.79     1年内           24.44%
     限公司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
2                                 12,035.29         481.41     1年内           21.68%
     公司
3 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             5,771.40         735.01      1-3年          10.40%
4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        1,050.00     2-3年           6.30%
5 安徽益佳通电池有限公司           3,425.85         913.36      1-3年           6.17%
             合计                 38,302.25       3,722.56           -        68.99%
                                   2019-12-3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1                                 15,348.37         613.93     1年内           33.97%
     限公司
2 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             6,770.94         443.34    1-2年内          14.99%
3 多氟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175.40         167.02     1年内            9.24%
4 安徽益佳通电池有限公司           3,785.85         378.59    1-2年内           8.38%
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3,500.93         350.03    1-2年内           7.75%
             合计                 33,581.49        1,952.91          -         74.32%
                                   2018-12-31




                                    1-1-38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1                                              22,278.88            891.16       1年内        40.80%
           限公司
    2 中山天贸电池有限公司                          8,379.90            376.72       1年内        15.35%
           微宏动力系统(湖州)有限
    3                                               4,692.43            187.70       1年内         8.59%
           公司
    4 安徽益佳通电池有限公司                        4,386.65            175.47       1年内         8.03%
    5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4,003.38            160.14       1年内         7.33%
                     合计                          43,741.23          1,791.17            -       80.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余额合计占公司当期期末应收账款
    余额比例分别为80.10%、74.32%、68.99%、74.99%。鉴于公司下游锂离子电池
    客户市场集中度较高,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集中度整体处于较高水平。
           (2)信用政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行业内知名的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具备良
    好的商业信誉及偿付能力。公司每年度统一对客户进行年度信用评估。公司对不
    同类型、不同规模及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制定不同的信用政策,对于业务规模较
    大、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及偿付能力的客户通常给予30-90天的账期;除上述客户
    外,针对交易量小、合作频率低或新合作的客户,公司一般不给予授信额度,执
    行款到发货原则。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信用政策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3)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及坏账准备计提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
                                    -          -            -           -        -        -   232.61   232.61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
                                    -          -            -           -        -        -   216.08   208.97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
                             3,471.55   3,471.55     3,482.55    3,471.55   441.58   441.58        -        -
应收账款
           合计              3,471.55   3,471.55     3,482.55    3,471.55   441.58   441.58   448.69   441.58

           报告期内,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会计政策
    如下:A、将资产负债表日余额大于10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单项金额重大
    的应收款项;B、逐项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


                                                     1-1-38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金额分别为441.58
万元、441.58万元、3,471.55万元、3,471.55万元,主要系公司2020年末对客户力
信能源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3,029.97万元。
      自2020年12月底以来,集中在2021年第一季度,力信能源涉及的诉讼、判决、
资产被申请保全等事项集中爆发,其资产被多家供应商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基
于谨慎性考虑,公司预计对力信能源的应收账款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鉴于公司
对力信能源的应收账款在2020年末即存在,公司于2020年末对力信能源的应收账
款单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②按账龄结构计提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A、账龄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除单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各期末按组合计提的应
收账款相关账龄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账面余额     比例
1年以内         58,894.48     79.60%    36,598.83       70.34% 31,498.29      70.40% 53,011.53        97.88%
1至2年           5,603.30       7.57%    5,563.32       10.69% 13,054.23      29.18%        958.77     1.77%
2至3年           6,269.44       8.47%    9,680.86       18.61%            -          -      190.00     0.35%
3至4年           3,030.19       4.10%              -           -     190.00    0.42%             -           -
4至5年            183.03        0.25%      190.00        0.37%            -          -           -           -
5年以上              6.98       0.01%              -           -          -          -           -           -
     合计       73,987.40    100.00%    52,033.00      100.00% 44,742.52 100.00% 54,160.29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97.88%、70.40%、70.34%、
79.60%。公司自2019年末以来1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下降的主要原因:受客
户自身产能扩张建设导致资金暂时紧张、产品方向调整导致中镍5系三元平台推
进缓慢、疫情影响致使其回款有所延迟等因素影响,公司对中山天贸、安徽益佳
通、比亚迪供应链、多氟多、微宏动力等五家客户的应收账款账龄有所延长,且
该等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较低。截至2021年3月末,上述五家客户合计应收账
款余额17,449.55万元,形成时间集中于2018年至2019年,账龄集中在1-4年,公
司已相应计提坏账准备4,058.12万元。
      B、坏账计提



                                              1-1-39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七、重要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之“(三)金融工具”及“(四)应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账龄结构计提坏账准备/预期信用损失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8,894.48          79.60%            2,355.78             4.00
      1至2年                    5,603.30              7.57%          560.33             10.00
      2至3年                    6,269.44              8.47%         1,880.83            30.00
      3至4年                    3,030.19              4.10%         1,515.09            50.00
      4至5年                      183.03              0.25%          109.82             60.00
      5年以上                       6.98              0.01%            6.98           100.00
        合计                   73,987.40         100.00%            6,428.82                -
                                                       2020-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36,598.83          70.34%            1,463.95             4.00
      1至2年                    5,563.32          10.69%             556.33             10.00
      2至3年                    9,680.86          18.61%            2,904.26            30.00
      3至4年                            -                 -                -            50.00
      4至5年                      190.00              0.37%          114.00             60.00
      5年以上                           -                 -                -          100.00
        合计                   52,033.00         100.00%            5,038.54                -
                                                       2019-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31,498.29          70.40%            1,259.93             4.00
      1至2年                   13,054.23          29.18%            1,305.42            10.00
      2至3年                            -                 -                -            30.00
      3至4年                      190.00              0.42%           95.00             50.00
      4至5年                            -                 -                -            60.00
      5年以上                           -                 -                -          100.00
        合计                   44,742.52         100.00%            2,660.35                -
                                                       2018-12-31
        账龄
                             账面余额          占比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3,011.53          97.88%            2,120.46             4.00
      1至2年                      958.77              1.77%           95.88             10.00
      2至3年                      190.00              0.35%           57.00             30.00
      3至4年                            -                 -                -            50.00
      4至5年                            -                 -                -            60.00
      5年以上                           -                 -                -          100.00
        合计                   54,160.29         100.00%            2,273.34                -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行业内知名的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具备较强的资金实


                                            1-1-39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对上述款项足
   额计提坏账准备。
        C、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2019年-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预期信用损失率(%)
      账龄                                                   注1                           注1
                   容百科技      当升科技        杉杉能源          厦钨新能     长远锂科          振华新材
                                           注2                                              注3
1年以内(含1年)         5.00 2.39、1.64           2.38、2.59           5.00 0.83、1.01                  4.00
     1-2年              10.00         10.00 33.97、36.62               10.00          12.71           10.00
     2-3年              30.00         30.00 63.23、70.80               50.00          20.31           30.00
     3-4年              50.00         50.00 96.85、97.24              100.00         100.00           50.00
     4-5年             100.00         70.00            100.00         100.00         100.00           6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注1:杉杉能源、长远锂科2019年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根据其各账龄内应收账款实际计提信用损失
   测算;
       注2:当升科技针对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信用期内)按1%计提坏账,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信
   用期外)按5%计提坏账。2019年、2020年对于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平均为2.39%、1.64%;
       注3:长远锂科对于账龄1-6个月(含6个月)的应收账款按0.83%计提坏账;账龄7-12个月的应收账款
   (含12个月)5.05%计提坏账。2019年对于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平均为0.83%、1.01%。

        2018年,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如下:
                                                      计提比例(%)
     账龄
                    容百科技      当升科技        杉杉能源         厦钨新能      长远锂科         振华新材
1年以内(含1年)          5.00           2.36               5.00         5.00          1.22              4.00
     1-2年               10.00          10.00              10.00        10.00         30.00           10.00
     2-3年               30.00          30.00              30.00        50.00         50.00           30.00
     3-4年               50.00          50.00              50.00       100.00        100.00           50.00
     4-5年              100.00          70.00              50.00       100.00        100.00           60.00
    5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结合上表分析,公司1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高于长远锂科、当升科
   技,略低于容百科技、厦钨新能,1-2年、2-3年、3-4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接近,4-5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5
   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保持一致。
        公司对于账龄在4-5年的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但
   报告期内公司账龄在4-5年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190.00万元、
   183.03万元,该账龄内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对净利润的影响较小。
        综上,整体来看,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处于行业中间水平,不存在明
   显偏低的情况,相关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1-1-39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及逾期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账面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         期后回款占比
                    2021-3-31                       77,458.95                  41,897.57               54.09%
                    2020-12-31                      55,515.55                  34,129.27               61.48%
                    2019-12-31                      45,184.10                  25,829.03               61.83%
                    2018-12-31                      54,608.99                  43,402.71               83.51%
                 注:期后回款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5日。

                   此外,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合计逾期金额21,202.78万元。公司
              2019年末至2021年3月末期后回款比例有所下降、2021年3月末逾期金额较大,主
              要系中山天贸、安徽益佳通、比亚迪供应链、多氟多、微宏动力和力信能源该等
              个别客户回款账龄延长、期后回款比例较低所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3月                           账龄分布
                                                                                       应收账款主要     应收账款 已计提坏
 客户名称     末应收账                                                         5年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形成时间       逾期金额 账准备
                款余额                                                         以上
  中山天贸     5,805.40    633.21    3,880.67     1,291.52       -         -       -   2018年-2020年    5,805.40    800.85
 安徽益佳通    3,025.15    639.30          -      2,385.85       -         -       -       2018年       2,825.85    741.33
比亚迪供应链 3,500.00          -           -       469.81     3,030.19     -       -       2018年       3,500.00    1,656.04
  多氟多       2,949.00   1,273.60   1,675.40        -           -         -       -       2019年       2,949.00    218.48
  微宏动力     2,170.00       0.51    47.23       2,122.26       -         -       -       2018年       2,170.00    641.42
  力信能源     3,029.97        -     3,029.97        -           -         -       -       2019年       3,029.97    3,029.97
   合计       20,479.52 2,546.62     8,633.27     6,269.44    3,030.19     -       -         -          20,280.22   7,088.09

                   上述客户应收账款形成时间集中于2018年至2019年,账龄集中在1-4年,对
              应逾期应收账款金额占截至2021年3月末合计逾期金额的95.65%,是公司应收账
              款期后回款比例下降、逾期金额较大的主要原因。
                   针对客户中山天贸、安徽益佳通、比亚迪供应链、多氟多、微宏动力,比亚
              迪供应链、多氟多(002407)为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
              及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均保持增长态势,微宏动力正在筹划纳斯达克上市,中山
              天贸、安徽益佳通为细分行业头部企业,整体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回款能
              力。受自身产能扩张建设导致资金暂时紧张、产品方向调整导致中镍5系三元平
              台推进缓慢、疫情影响致使其下游客户回款延迟等因素影响,公司对上述客户前
              期销售形成的应收账款存在延迟回款的情形。在自2020年下半年起新能源汽车及
              动力电池行业恢复性增长的背景下,上述客户经营发展趋势良好,订单持续增长。


                                                            1-1-39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报告期内与该等客户合作情况良好,整体销售额与整体回款额基本匹配,目
 前仍保持正常的业务合作及商业洽谈,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已经客户回函确认,预
 计剩余款项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公司已严格按照账龄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针对客户力信能源,根据公开披露资料,力信能源自2020年12月底以来,集
 中在2021年第一季度,力信能源涉及的诉讼、判决、资产被申请保全等事项集中
 爆发,其资产被多家供应商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已于2020
 年末对力信能源尚未回款部分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结合上述因个别客户应收账款账龄延长及期后回款比例下降导致公司整体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下降、逾期金额较大等事项,公司已在本招股意向书之“重
 大事项提示”之“一、特别风险因素”之“(六)公司应收账款较高、部分客户
 应收账款账龄延长及期后回款比例下降的风险”及“第四节 风险因素”之“四、
 财务风险”之“(三)公司应收账款较高、部分客户应收账款账龄延长及期后回
 款比例下降的风险”进行相应风险提示,若上述客户因经营状况恶化等自身因素
 继续延迟付款或不付款,则公司面临应收账款账龄延长、回款率下降、坏账准备
 上升、需对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
 带来一定不利影响。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按账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536.98     11.42%      195.62       2.99% 9,151.57            99.33 2,282.57         99.70
1至2年             4,111.11    87.38%     6,329.19    96.63%         61.60         0.67      2.78         0.12
2至3年               56.60     1.20%        24.91       0.38%              -          -      0.77         0.03
3年以上                    -          -           -          -             -          -      3.34         0.15
      合计         4,704.70 100.00%       6,549.71 100.00% 9,213.18              100.00 2,289.4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主要为预付电费及预付原材料采购款,账龄以
 1年以内为主。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前五大预付款项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占预付账款余额
                    单位名称                               金额                               是否关联方
                                                                               比例(%)
 贵州顶效开发区阳光电力有限公司                            4,015.52                  85.35          否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144.91               3.08          否


                                              1-1-39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占预付账款余额
                     单位名称                                 金额                                     是否关联方
                                                                                比例(%)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03.77                       2.21           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13           否
 山东埃尔派粉体科技有限公司                                       77.40                       1.64           否
                       合计                                    4,441.60                   94.41
     注:2021年贵州顶效开发区阳光电力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贵州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电力有限公司。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保证金、代缴款、职工备用金等。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余额        比例
 保证金                   29.19      40.68%     18.20         47.77%     56.35       80.93%       56.35       78.04%
 代缴款                      2.69     3.74%      8.16         21.41%      8.98       12.89%          9.81     13.58%
 职工备用金               39.69      55.31%           -              -    4.30         6.18%         5.60      7.76%
 其他                        0.19     0.27%     11.74         30.82%          -               -      0.45      0.62%
          合计            71.77     100.00%     38.10      100.00%       69.63     100.00%        72.22      100.00%

        随着公司陆续收回部分押金及清理往来款,公司2018年末、2019年末、2020
 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整体呈下降趋势。公司员工通常根据业务开展在每月初按计
 划提前借支一定的业务备用金,使得公司2021年3月末职工备用金有所增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11.19     15.59%            11.19           100.00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60.58     84.41%             2.42              4.00         58.16
                      合计                            71.77    100.00%            13.61                  -        58.16
                                                                             2020-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11.19     29.36%            11.19           100.00               -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6.91     70.64%             1.08              4.00         25.84
                      合计                            38.10    100.00%            12.26                  -        25.84
                                                                             2019-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48.35          69.44        11.19              23.14        37.17



                                               1-1-39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1.28       30.56          4.19             19.69       17.09
                    合计                            69.63      100.00         15.38                 -       54.25
                                                                           2018-12-31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                 -             -             -              -            -
2.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70.18       97.19          2.41              3.44       67.77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         2.03        2.81          2.03            100.00            -
                    合计                            72.22      100.00          4.44                 -       67.77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小,且主要为保证金、职工备用金等,发
 生坏账的风险较低,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对上述款项足额计提坏账准备。
      6、存货
      (1)存货余额整体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营业收入及存货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具体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存货余额                  105,229.82           107,410.71                 68,512.21                58,097.36
 营业收入                     98,663.86         103,650.29             242,846.34                  265,484.93
 占营业收入比例               106.65%             103.63%                    28.21%                     21.88%

      随着2018年营业收入规模的扩大,公司2018年末存货余额较2017年末有所上
 升。受2019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幅度加大等因素影响,下游终端需求减
 少的同时公司部分产品型号订单执行有所推迟,导致公司2019年末存货余额较
 2018年末有所增加。公司2020年末存货余额较2019年末上升的主要原因:①公司
 与下游主要客户2020年初签订销售协议并积极备货,受国内外新冠疫情爆发等因
 素影响,订单执行延后,导致公司存货余额有所增长;②受新冠疫情爆发导致下
 游需求减少等因素影响,2020年上游主要原材料价格相对历史年度处于低位,公
 司低价采购部分原材料以为后续订单恢复做相应储备。公司2021年3月末存货余
 额与2020年末基本一致。
      (2)存货余额构成及变动分析
      公司存货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构成,主
 要以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为主: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在产品、库
 存商品合计额占存货余额的比例均在85%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39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1-3-31
     存货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48,825.90               46.40%          70.93       48,754.96
在产品                        36,201.71               34.40%         131.94       36,069.77
库存商品                      18,853.42               17.92%         199.45       18,653.97
发出商品                        355.86                0.34%                -        355.86
委托加工物资                    992.93                0.94%                -        992.93
         合计                105,229.82           100.00%            402.32      104,827.49
                                                       2020-12-31
     存货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57,681.43               53.70%          25.35       57,656.08
在产品                        27,470.51               25.58%        1,082.49      26,388.02
库存商品                      20,744.81               19.31%         466.46       20,278.35
发出商品                        521.03                0.49%                -        521.03
委托加工物资                    992.93                0.92%          183.28         809.65
         合计                107,410.71           100.00%           1,757.58     105,653.13
                                                       2019-12-31
     存货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10,851.86               15.84%          91.06       10,760.80
在产品                        18,230.55               26.61%        1,249.32      16,981.23
库存商品                      38,423.71               56.08%         738.89       37,684.83
发出商品                            51.99             0.08%                -          51.99
委托加工物资                    954.10                1.39%          138.66         815.44
         合计                 68,512.21           100.00%           2,217.93      66,294.28
                                                       2018-12-31
     存货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9,992.80               17.20%          51.39        9,941.41
在产品                        34,573.59               59.51%         793.58       33,780.01
库存商品                       6,826.72               11.75%         355.31        6,471.41
发出商品                       4,505.78               7.76%                -       4,505.78
委托加工物资                   2,198.48               3.78%                -       2,198.48
         合计                 58,097.36           100.00%           1,200.28      56,897.08

     公司原材料主要系生产正极材料所需的三元前驱体、电池级碳酸锂等。2018
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3月末,公司原材料余额分别为9,992.80万元、
10,851.86万元、57,681.43万元、48,825.90万元。为及时响应下游客户的需求,公
司通常会根据生产周期提前采购原材料以满足生产的时效性、保证供货速度。公
司2020年末原材料余额较2019年末上升较快的主要原因:①公司与下游主要客户

                                            1-1-39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0年初签订销售协议并积极备货,受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等因素影响,复工复
产延迟,公司前期签署的订单执行延后,导致原材料余额有所增长;②受下游需
求冲击影响,上游主要原材料三元前驱体、四氧化三钴2020年前三季度价格相对
历史年度处于低位,公司低价采购部分原材料以为后续订单恢复做相应储备。
     公司在产品主要系期末在生产线上尚未生产完工的正极材料半成品、未包装
的成品以及公司在生产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过程中因异常杂质污染、粉尘、后
处理工序微粉损失等产生的次生料。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3
月末,公司在产品余额分别为34,573.59万元、18,230.55万元、27,470.51万元、
36,201.71万元。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较2017年增长97.12%,为满足订单规模扩大
带来生产任务增加的需求,公司2018年末在产品同比增长较快。受2019年下半年
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政策调整幅度加大等因素影响,下游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及动
力电池装机量2019年下半年同比下滑,公司整体订单增长不及预期,相应下调了
生产任务,导致公司2019年末在产品余额同比有所下降。自2020年第三季度开始,
随着新冠疫情逐渐得到有效控制,下游市场需求逐渐恢复,公司生产任务量增加,
截至2020年末在产品中的在线生产的半成品较2019年末增长较快,使得公司2020
年末、2021年3月末在产品数量有所增长,具有合理性。
     公司库存商品主要系已生产完成并入库的正极材料产品。2018年末、2019
年末、2020年末、2021年3月末,公司库存商品余额分别为6,826.72万元、38,423.71
万元、20,744.81万元、18,853.42万元。其中2019年末库存商品余额较2018年末增
长较快的主要原因: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受补贴退坡政策调整幅度加大等因素
影响,下游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及动力电池装机量同比下滑,公司整体订单增长不
及预期;同时受补贴退坡幅度加大影响部分产品型号订单执行有所推迟,上述因
素导致公司库存商品有所增加。随着订单的执行并发货,公司2020年末、2021
年3月末库存商品余额较2019年末有所下降。
     (3)存货跌价测试分析
     针对存货跌价测试,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
对存货进行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
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如下:
     存货类型                         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


                                  1-1-39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库存商品、发出商品 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
                        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
   原材料、在产品、委托 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
   加工物资             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
                        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经上述跌价测试,在公司存货结构中,公司部分在产品、库存商品、原材料
   及委托加工物资存在资产负债表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报告期各期
   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200.28万元、2,217.93万元、1,757.58万元、
   402.32万元。
           综上,公司存货跌价测试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为留抵进项税、待抵扣进项税及待认
   证进项税额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留抵进项税                                 14,491.66             15,246.27        14,225.11               8,528.05
   待认证进项税额                                735.87              1,762.34            395.35                  50.67
   预交所得税                                    270.37                270.37            497.04               103.29
   待抵扣进项税                                          -                  -                    -           1,887.71
   待处理财产损益                                   70.19               70.19                    -                    -
                 合计                         15,568.09             17,349.17        15,117.50            10,569.72

           (三)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        2,710.54        1.42%     2,695.07         1.41%       700.47        0.39%         814.42       0.64%
固定资产          164,385.08    85.87%      166,341.02        86.88%    100,208.09    56.40%         98,080.85     76.89%
在建工程            7,324.18        3.83%     5,860.66         3.06%     62,428.32    35.14%          7,614.33      5.97%
无形资产           10,341.62        5.40%    10,403.25         5.43%     10,672.52       6.01%       10,019.33      7.85%
长期待摊费用         600.06         0.31%      785.45          0.41%      1,427.15       0.80%         667.39       0.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89.45        2.14%     5,068.91         2.65%      1,572.57       0.89%        1,136.59      0.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92.77        1.04%      295.99          0.15%       654.29        0.37%        9,225.25      7.23%
     合计         191,443.70   100.00%      191,450.35       100.00%    177,663.42   100.00% 127,558.1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非流动资产总额呈增长趋势。


                                                    1-1-39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
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均超过95%。报告期内,公司非流
动资产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239.90      2,193.82         241.90         356.28
南京市卡睿创新创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470.64         501.24         458.57         458.14
                    合计                               2,710.54      2,695.07         700.47         814.42

     2018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2017年末增加319.11万元,主要系公司新增
对南京市卡睿创新创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投资以及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
收益所致。2020年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较2019年末增加1,994.60万元,主要系
公司追加对贵州红星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投资以及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收
益所致。
     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固定资产                   164,379.23               166,335.72          100,208.09            98,080.85
 固定资产清理                       5.84                     5.30                   -                    -
      合计                    164,385.08               166,341.02          100,208.09            98,080.85

     公司固定资产清理主要系2020年末、2021年3月末准备处置的零星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明细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除固定资产清理外,公司固定资产原值、折旧及净值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一、固定资产原值                         192,535.27          191,669.64         118,088.57       111,503.11
其中:房屋及构筑物                       107,686.52          107,686.52         61,877.21         55,230.47
      机器设备                             82,523.85           81,758.73        54,313.67         54,832.30
      运输工具                               833.88               804.62            651.58           589.05
     电子设备                                726.11               719.49            742.86           374.23
     办公设备                                299.04               294.07            130.48           121.12
     其他                                    465.88               406.21            372.77           355.94



                                                   1-1-40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二、累计折旧                  28,156.04        25,333.92    17,880.48     12,189.55
其中:房屋及构筑物             7,722.72         7,034.34     5,015.15      3,486.04
      机器设备                19,405.74        17,328.23    11,923.89      7,930.07
      运输工具                  443.62           451.46       403.22        363.82
     电子设备                   360.08           328.99       237.46        165.21
     办公设备                    51.41            37.48        89.39         78.81
     其他                       172.46           153.41       211.37        165.61
三、减值准备                          -                -            -      1,232.71
其中:房屋及构筑物                    -                -            -             -
      机器设备                        -                -            -      1,229.68
      运输工具                        -                -            -          3.03
     电子设备                         -                -            -             -
     办公设备                         -                -            -             -
     其他                             -                -            -             -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64,379.23       166,335.72   100,208.09     98,080.85
其中:房屋及构筑物            99,963.80       100,652.18    56,862.05     51,744.44
      机器设备                63,118.10        64,430.50    42,389.77     45,672.56
      运输工具                  390.26           353.16       248.36        222.20
     电子设备                   366.03           390.50       505.40        209.01
     办公设备                   247.63           256.59        41.10         42.31
     其他                       293.41           252.80       161.40        190.33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
子设备和办公设备等。
     公司2018年末固定资产余额较2017年末增长较快的主要原因:公司子公司义
龙新材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一期)于2018年底竣工,其生
产线均已完成调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在建工程转固导致新增固定资产之
房屋及构筑物38,084.61万元,新增固定资产之机器设备40,254.79万元。
     公司2020年末固定资产余额较2019年末增加较快的主要原因:公司子公司义
龙新材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相关厂房于2020年8月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在建工程转固导致新增固定资产之房屋及构筑物
45,809.31万元,新增固定资产之机器设备27,312.77万元。
     (2)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终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
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
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


                                    1-1-40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计提折旧。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
况如下:
公司            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0                       5                 2.38-9.50
              通用设备                  3-5                        5                19.00-31.67
容百
              专用设备                 5-10                        5                 9.50-19.00
科技
              运输工具                  4-5                        5                19.00-23.75
              其他设备                  5                          5                   19.00
            房屋及建筑物                50                         3                       1.94
当升          机器设备                 5-10                        3                 9.70-19.40
科技          运输设备                  5-6                        1                16.50-19.80
              办公设备                 5-10                        0                10.00-20.00
            房屋及建筑物               20-35                       3                 2.77-4.85
         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            8-10                        3                 9.70-12.13
杉杉
              运输设备                 5-10                        3                 9.70-19.40
能源
              其他设备                  5-8                        3                12.13-19.40
            固定资产装修                3-5                        0                20.00-33.33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5                 2.38-4.75
厦钨          机器设备                 5-14                        5                 6.79-19.00
新能          运输工具                 5-10                        5                 9.50-19.00
              其他设备                 5-10                        5                 9.50-19.00
            房屋及建筑物               25-40                     3-5                 2.38-3.88
长远          机器设备                 9-18                      3-5                 5.28-10.78
锂科          运输工具                 6-10                      3-5                 9.50-16.17
           电子设备及其他              5-13                      3-5                 7.31-19.40
            房屋及构筑物               30-40                       3                 2.43-3.23
              机器设备                 5-10                        3                 9.70-19.40
振华
              电子设备                  5                        0-3                19.40-20.00
新材
              运输设备                  3-5                      0-3                19.40-33.33
              其他设备                  3-5                      0-3                19.40-33.33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年折
旧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一期)                 -            -            -          5,807.68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       1,384.32        1,137.32     1,098.40          1,093.68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       5,939.86        4,723.34    61,329.92           709.86
拆除更换环网柜、变压器、高低压柜工程                         -            -            -              3.11



                                              1-1-40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合计                        7,324.18       5,860.66       62,428.32      7,614.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
(义龙一期)和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账面价值合
计分别为6,517.54万元、61,329.92万元、4,723.34万元、5,939.86万元。2018年度,
子公司义龙新材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一期)生产线陆续
完成调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该在建工程转固影响,当期在建工程账面
价值有所下降。2020年8月,子公司义龙新材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
设(义龙二期)相关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该在建工程转固影响,2020
年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降幅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大额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项目                     转固金额                  转固依据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                        经现场查验,达到预定
  2018年度                                                  78,339.40
                  设(义龙一期)                                        可使用状态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                        经现场查验,达到预定
                                                             7,285.95
                  设(义龙一期)                                        可使用状态
  2019年度
                  拆除更换环网柜、变压器、高低压柜                      经现场查验,达到预定
                                                              604.43
                  工程                                                  可使用状态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                        经现场查验,达到预定
  2020年度                                                  73,561.25
                  设(义龙二期)                                        可使用状态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                        经现场查验,达到预定
2021年1-3月                                                   659.96
                  设(义龙二期)                                        可使用状态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尚未完工交付的主要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预计转固时间                     转固依据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                                                   经现场查验,达到预
                                      1,384.32        2021年4季度
项目(沙文二期)                                                               定可使用状态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                                                   经现场查验,达到预
                                      5,939.86        2021年4季度
建设(义龙二期)                                                               定可使用状态
              合计                    7,324.18                             -                            -

     公司对在建工程进行定期检查,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均不存在减值
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原值、摊销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1-1-40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一、无形资产原值                   11,775.66              11,874.23            11,851.13            10,916.31
  其中:土地使用权                   11,204.06              11,204.06            11,204.06            10,320.55
         专利权                             94.02                204.27               204.27                204.27
         计算机软件                        477.58                465.90               442.80                391.49
  二、累计摊销                          1,434.04              1,470.98               1,178.60               896.98
  其中:土地使用权                      1,143.31              1,086.16                857.58                639.30
         专利权                             87.77                195.66               186.26                171.35
         计算机软件                        202.96                189.15               134.77                 86.33
  三、减值准备                                  -                     -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
         专利权                                 -                     -                     -                     -
         计算机软件                             -                     -                     -                     -
  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10,341.62             10,403.25             10,672.52            10,019.33
  其中:土地使用权                   10,060.75              10,117.89            10,346.48             9,681.25
         专利权                              6.26                  8.61                18.01                 32.92
         计算机软件                        274.62                276.75               308.04                305.16

        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和计算机软件。报告期各期末,公司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因市价下跌、
  技术落后及不受法律保护等因素影响而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
  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667.39万元、1,427.15万元、
  785.45万元、600.0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19%、0.40%、0.18%、0.13%,
  占比较低。公司2019年向BASF(巴斯夫公司)支付专利再许可费用1,489.05万元,
  该费用在专利许可使用期限内摊销,导致2019年末长期待摊费用余额较2018年末
  增长较快。受BASF(巴斯夫公司)专利再许可费用摊销影响,公司2020年末、
  2021年3月末长期待摊费用较2019年末呈下降趋势。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1,136.59万元、1,572.57万元、
  5,068.91万元、4,089.45万元。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递延收
  益、可抵扣亏损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形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时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可抵扣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时性差异     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10,482.24     1,572.34     10,518.26     1,577.74       5,335.19      800.28   5,182.90      777.43


                                                    1-1-40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递延收益             2,788.77      418.31     2,926.36      438.95     2,719.83    407.97    2,049.44    307.42
财政贴息                800.00     120.00      822.50       123.38      852.50     127.88     282.50      42.38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
                         16.31        2.45      36.91         5.54      514.01      77.10      62.41       9.36
益
可抵扣亏损          13,175.69     1,976.35   19,488.70   2,923.30      1,062.28    159.34           -          -
        合计        27,263.01     4,089.45   33,792.73   5,068.91     10,483.82   1,572.57   7,577.25   1,136.59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9,225.25万元、654.29万元、
     295.99万元、1,992.77万元,主要系公司预付的工程及设备款。最近三年,随着
     公司在建工程的推进及设备购置完成,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呈下降趋势。
     2021年3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同比增长1,696.78万元,主要系锂离子动力电
     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未到货设备预付款。

           (四)营运能力分析

           1、营运能力变动分析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48                2.06             4.87              6.78
           存货周转率(次)                      0.79                1.11             3.43              4.71

           2018年至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6.78次、4.87次、2.06次,整
     体呈下降趋势。受2019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幅度加大导致下游需求减少
     及上游原材料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较2018年略有下滑,相
     应使得2019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18年有所下降。随着2020年以来新冠病毒疫情
     陆续在国内外爆发,公司所处正极材料产业链上下游复工延迟带来供需疲软、物
     流受阻导致采购销售不畅、终端市场需求锐减导致减产压力向上传导,使得公司
     2020年营业收入下滑较快,同时客户回款进度也受到一定影响,导致2020年应收
     账款周转率有所下滑。
           2018年至2020年,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4.71次、3.43次、1.11次。2019年
     下半年以来,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政策调整幅度加大、下游需求减少等因素影
     响,公司整体订单增长不及预期,叠加部分型号产品订单执行受补贴退坡影响有
     所推迟,使得2019年末存货余额同比有所增加;同时受2019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
     补贴退坡幅度加大导致下游需求减少及上游原材料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公司
     2019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2018年略有下滑,上述因素导致公司2019年存货周



                                                  1-1-40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转率较2018年有所下降。受新冠疫情爆发导致订单执行推迟、低价采购原材料以
为后续订单恢复储备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末存货余额较2019年末增长较快;
同时受新冠疫情爆发影响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下滑较快,上述因
素导致2020年存货周转率较2019年有所下降。
     2、资产周转率同行业比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下: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公司名称      应收账款周     存货周转     应收账款周       存货周转 应收账款周 存货周转
                 转率(次)     率(次)     转率(次)       率(次) 转率(次) 率(次)
   容百科技              4.72        5.68              4.27       6.85        3.29     6.05
   当升科技              4.13        6.97              3.16       7.38        4.09     9.89
   杉杉能源              2.75        6.82              3.21       5.70        4.10     3.84
   厦钨新能              8.44        6.90              9.06       5.24       10.18     4.47
   长远锂科              2.49        3.10              4.09       6.73        4.51     6.35
   行业平均              4.51        5.89              4.76       6.38        5.23     6.12
   振华新材              2.33        1.11              4.87       3.43        6.78     4.71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意向书

     2018年及2019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反映
公司较好的应收账款管理能力。2020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为2.33,低于同
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产品结构以服务于国内新能源汽车动
力电池市场的中镍5系三元正极材料为主,产品及市场结构的差异使得公司业务
受新冠疫情影响更大,同时受主要客户宁德时代订单执行推迟影响,公司当期收
入下滑较大,此外,受孚能科技2020年第四季度实现收入恢复性增长而截至年末
部分货款尚未收回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19年末有所增长。
     公司2018年存货周转率高于杉杉能源、厦钨新能,低于容百科技、当升科技、
长远锂科,处于合理水平。受2019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幅度加大等
因素影响,公司部分产品型号订单执行有所推迟,使得公司2019年末存货余额同
比有所增加;同时受下游需求冲击及上游原材料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公司2019
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同比略有下滑,上述因素使得公司2019年存货周转率低于
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合理的。2020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为1.11,低于同行业可
比公司,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产品结构以服务于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市场的中镍5系三元正极材料为主,产品及市场结构的差异使得公司业务受新冠
疫情影响更大,同时受主要客户宁德时代5503系列产品订单及其他中镍5系产品


                                            1-1-40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订单执行推迟影响,公司未能及时将储备原材料加工成库存商品实现销售,存货
       周转率相应下降。

       十三、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结构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的主要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219,844.16      64.67%       181,467.77        60.97%    140,183.38               66.29%       159,495.91      61.66%
非流动负债        120,095.49      35.33%       116,176.66        39.03%        71,294.45            33.71%        99,192.55      38.34%
 负债总计         339,939.65    100.00%        297,644.43     100.00%          211,477.83       100.00%          258,688.46     100.00%

               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负债规模有所扩大,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
       总计分别为258,688.46万元、211,477.83万元、297,644.43万元、339,939.65万元。
       其中以流动负债为主,占比分别为61.66%、66.29%、60.97%、64.67%。
               1、流动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47,552.11    21.63%       49,554.19      27.31%        20,146.99       14.37%       41,100.00     25.77%
应付票据                       86,580.40    39.38%       83,006.02      45.74%        50,064.46       35.71%       27,577.73     17.29%
应付账款                       61,360.22    27.91%       38,240.83      21.07%        32,477.35       23.17%       56,402.40     35.36%
预收款项                               -           -              -             -           20.61      0.01%         708.53       0.44%
合同负债                         290.89        0.13%         25.47      0.01%                   -            -             -            -
应付职工薪酬                    1,601.17       0.73%      1,457.97      0.80%          1,092.69        0.78%        1,642.69      1.03%
应交税费                         680.18        0.31%        171.51      0.09%              886.05      0.63%         583.97       0.37%
其他应付款                        99.22        0.05%         95.07      0.05%               72.31      0.05%         326.84       0.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261.66       8.31%      7,308.51      4.03%         30,958.51       22.08%        7,000.00      4.39%
其他流动负债                    3,418.32       1.55%      1,608.21      0.89%          4,464.41        3.18%       24,153.76     15.14%
           合计            219,844.16      100.00%      181,467.77    100.00%        140,183.38      100.00%      159,495.9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一年
       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上述负债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均超过
       95%。公司流动负债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41,100.00万元、20,146.99万元、



                                                            1-1-40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49,554.19万元、47,552.11万元,主要系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而产生。报告期
内,公司短期借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保证借款                              37,500.00           39,500.00             17,500.00                 40,500.00
信用借款                              10,000.00           10,000.00                  600.00                 600.00
质押借款                                      -                    -             2,024.62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52.11                54.19                  22.37                         -
          合计                        47,552.11           49,554.19             20,146.99                 41,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的短期借款和延期支付利息的情形。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27,577.73万元、50,064.46万元、
83,006.02万元、86,580.40万元,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公司业
务规模及采购金额的扩大,为降低自身的资金压力,公司增加了票据支付的规模,
期末应付票据余额逐年增加。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材料款      47,522.96      77.45%        22,504.67    58.85%      21,223.08      65.35%       51,751.32      91.75%
设备         4,556.93         7.43%       6,167.82    16.13%       4,876.61      15.02%        3,704.82       6.57%
工程款       7,884.31      12.85%         8,724.56    22.81%       5,810.33      17.89%         443.63        0.79%
服务             471.19       0.77%         257.37     0.67%           424.79     1.31%         214.42        0.38%
其他             924.84       1.51%         586.41     1.53%           142.54     0.44%         288.21        0.51%
 合计       61,360.22     100.00%        38,240.83   100.00%      32,477.35     100.00%       56,402.40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材料款、设备和工程款。公司2018年营
业收入较2017年增长97.12%,营业收入规模扩大带来采购额的增加,导致2018
年末应付账款较2017年末增长较快。公司2019年在采购过程中加大票据结算的比
例,导致2019年末应付账款较2018年末有所下降。2021年1-3月,随着公司采购
原材料以为后续订单积极储备,使得期末应付账款较2020年末有所增长。
         (4)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自2020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预收款项列报为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情况如下:


                                                     1-1-40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预收款项                             -                          -          20.61           708.53
    合同负债                     290.89                     25.47                    -                -
         合计                    290.89                     25.47              20.61           708.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分别为708.53万元、20.61万元、25.47
万元、290.89万元。公司2018年订单及营业收入规模同比增长较快,预收款项余
额相应增加。自2019年下半年以来,受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带来下游需求减少及
上游原材料价格下跌等因素影响,公司整体订单额增长不及预期,合同对应的预
收款项余额相应下降。随着2021年一季度下游市场需求不断上升,公司在手订单
持续增长,合同对应的预收款项余额相应上升。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642.69万元、1,092.69万元、
1,457.97万元、1,601.17万元,主要为公司计提的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助等。
受绩效奖金变动、职工薪酬支付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存在一
定波动。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主要由应交个人所得税、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应
交增值税等构成,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个人所得税                         17.75                    29.06             131.56           220.18
企业所得税                                   -                  -                    -          75.17
增值税                            315.52                   100.12              90.27             9.64
房产税                            204.48                        -             455.63           194.39
土地使用税                         65.75                        -             151.55            82.20
印花税                             38.63                    30.31              46.20             1.30
城市维护建设税                     22.09                     7.01               6.32             0.63
教育费附加                           9.47                    3.00               2.71             0.27
地方教育费附加                       6.31                    2.00               1.81             0.18
其他税费                             0.19                       -                    -                -
          合计                    680.18                   171.51             886.05           583.97

     受相关税费支付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额存在一定波动。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明细如下:


                                                 1-1-40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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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利息                            -                 -             -              -           -            -    193.44     59.19%
  其他应付款                   99.22         100.00%           95.07        100.00%         72.31    100.00%       133.39     40.81%
  其中:代扣款                 59.84             60.31%        61.66          64.86%        58.52     80.93%        41.74      12.77%
           中介机构服务费             -                 -             -              -           -            -     79.57      24.34%
           其他                                                303.4
                               39.38             39.69%                       35.13%        13.79     19.07%        12.09       3.70%
                                                                     0
             合计              99.22         100.00%           95.07        100.00%         72.31    100.00%       326.8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除应付利息外,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系应付中介机构服务费
   等,金额分别为133.39万元、72.31万元、95.07万元、99.22万元,占流动负债比
   例分别为0.08%、0.05%、0.05%、0.05%,占比较低。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7,000.00万元、30,958.51
   万元、7,308.51万元、18,261.66万元,主要为到期时间距离资产负债表日不足一
   年的长期借款。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24,153.76万元、4,464.41万元、
   1,608.21万元、3,418.32万元,主要为期末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2、非流动负债分析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117,162.76            97.56% 113,100.26                97.35%    60,400.26        84.72%      88,000.00      88.72%
长期应付款                     -                  -              -               -       8,000.00     11.22%       9,000.00        9.07%
递延收益              2,788.77             2.32%        2,926.36            2.52%        2,719.83      3.81%       2,049.44        2.07%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3.97              0.12%            150.04          0.13%         174.36       0.24%        143.11         0.14%
     合计           120,095.49     100.00% 116,176.66                     100.00%    71,294.45       100.00%      99,192.55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和长期应付款,上述负债合
   计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超过95%。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项目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88,000.00万元、60,400.26万元、
   113,100.26万元、117,162.76万元,主要系满足公司产能扩张的资金需求而产生。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借款分类情况如下:


                                                                1-1-41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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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抵押借款                                  -                  -                  -        30,000.00
     保证借款                         95,275.26         90,275.26          91,200.00          65,000.00
     信用借款                         40,000.00         30,000.00                    -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
                                          149.16             133.51            149.22                   -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小计                            135,424.42        120,408.77          91,349.22          95,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18,261.66          7,308.51          30,948.96           7,000.00
     借款
              合计                   117,162.76        113,100.26          60,400.26          88,000.00

            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的长期借款和延期支付利息的情形。
            (2)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金额分别为9,000.00万元、8,000.00万元、0
     万元、0万元,系非金融机构长期借款:为支持义龙新材实施的锂离子动力电池
     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一期),贵州义龙(集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借款给
     义龙新材用于相关设备的采购。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均为公司已取得尚未确认为其他收益的政府补
     助,其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黔西南州2017年“百企改造”第一批专项切块资金                          430.00     445.00     252.50        282.50
2013年电子信息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项目-年产2500吨                       323.84     338.33     396.33        454.33
义龙二期-2018年第九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资金                     292.50     300.00     300.00              -
年产7500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180.00     200.00     280.00        360.00
第三批企业改扩建和结构调整专项资金计划-贴息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2011年第一批企业改扩建和结构调整项目投资补助资金-年产7500吨-
                                                                      119.25     132.50     185.50        238.50
贴息补助
贵阳市2013年第一批工业结构升级专项资金-2500万吨                       110.00     115.00     135.00        155.00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第五批)                              112.00     112.00          -              -
义龙一期项目-2018年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                            86.00      89.00     101.00        113.00
义龙一期-2017年第五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资金                      71.67      74.17      84.17          94.17
锂电池用高纯硫酸锰制备及正极材料回收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44.97      47.90      59.63          67.73
“大数据+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                                        40.00      40.00          -              -
贵州省高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产3000吨                                30.00      30.00      30.00          30.00
2012年贵州省科技厅、高新区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研发和检测平台服
                                                                        1.61        6.46     25.83          45.21
务项目)
2011年高新区区级技改扶持资金(第二批)                                  2.25        3.00      6.00           9.00


                                                   1-1-41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贵州省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28.85         146.88          182.99              -
贵州省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科技创新人才团队                                   25.65            28.70        43.22              -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智能制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                             490.60         491.23          357.89              -
贵州省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创新研发中心建设                                   41.30            48.85        79.78              -
收到贵州省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应用及产业化项目经费(黔科合成果
                                                                           58.28            77.33             -             -
【2020】2Y026)(高比容量动力型镍钴锰三元材料产业化成果转化)
                             合计                                       2,788.77      2,926.36         2,719.83      2,049.44

          (4)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143.11万元、174.36万元、150.04
     万元、143.97万元,上述递延所得税负债均系由于公司固定资产在纳税申报时按
     照相关规定加速计提折旧所形成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959.78     143.97    1,000.30    150.04    1,162.38       174.36           954.08        143.11
    暂时性差异
          合计           959.78     143.97    1,000.30    150.04    1,162.38       174.36           954.08        143.11


          (二)偿债能力分析

          1、最近一期末主要债项情况
          截至2021年3月末,公司主要债项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经营性负债以及银行借款等金融负债。相关情况详见本节“十三、偿债能力、流
     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之“(一)负债结构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不存在合同承诺债务、或有负债,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债
     项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资本化金额分别为2,679.31万元、1,140.34万元、
     840.62万元、48.32万元。
          2、未来偿还债务及利息金额与偿债能力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可预见的未来需偿还的负债主要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等经营性负债以及银行借款等金融负债。
          报告期内,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均已按期归还,银行资信状况良好;且公
     司经营规模逐年扩大,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可预见的未来发生无法偿还负债的
     风险较低。
          3、偿债能力分析


                                                    1-1-41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指标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流动比率(倍)                         1.29             1.29             1.27            1.39
速动比率(倍)                         0.82             0.71             0.80            1.03
资产负债率(合并)                  71.48%            69.93%          59.34%          74.1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3,783.62       -6,682.81      17,250.54          16,432.52
利息保障倍数(倍)                     5.19            -2.71             1.35            1.76

     ①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9倍、1.27倍、1.29倍、1.29倍,速动
比率分别为1.03倍、0.80倍、0.71倍、0.82倍。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
公司加大对原材料等的采购导致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相应增加,同时为满足业务
扩张及新增产能建设,银行借款额也相应增加,上述因素使得公司流动比率和速
动比率有所下滑。
     ②资产负债率、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6,432.52万元、17,250.54万元、
-6,682.81万元、13,783.62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76、1.35、-2.71、5.19。
受新冠疫情爆发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较快,当期息税折旧
摊销前利润、利息保障倍数为负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13%、
59.34%、69.93%、71.48%,公司于2019年完成51,251.38万元的股权融资,使得
2019年末资产负债率较2018年末有所下降。公司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2)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如
下:
  项目              公司名称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容百科技                   2.81               2.78                   2.78
                    当升科技                   2.25               3.24                   3.54
                    杉杉能源                   2.19               2.35                   3.24
流动比率            厦钨新能                   1.02               0.74                   0.79
                    长远锂科                   1.94               2.96                   2.77
                      平均                     2.04               2.41                   2.62
                    振华新材                   1.29               1.27                   1.39
速动比率            容百科技                   2.40               2.36                   2.32



                                     1-1-41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当升科技                         1.97                 3.02                 3.24
                  杉杉能源                         1.83                 2.06                 2.60
                  厦钨新能                         0.63                 0.49                 0.43
                  长远锂科                         1.30                 2.39                 2.39
                       平均                        1.63                 2.06                 2.20
                  振华新材                         0.70                 0.80                 1.03
                  容百科技                    26.81%                 26.18%               26.55%
                  当升科技                    35.86%                 25.40%               24.94%
                  杉杉能源                    35.75%                 26.88%               29.58%
资产负债
                  厦钨新能                    70.99%                 70.68%               85.40%
  率
                  长远锂科                    32.02%                 21.23%               23.17%
                       平均                   40.28%                 34.08%              37.93%
                  振华新材                    69.93%                 59.34%              74.13%
   注:数据来源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招股意向书

     2018年至2020年,公司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
平的主要原因:2018年至2020年是公司业务规模及产能的扩张期,鉴于公司尚未
上市,对外融资主要依靠银行借款,导致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对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原因:鉴于公司
尚未上市、融资渠道相对有限,为满足业务及产能扩张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主
要以银行借款等间接融资为主,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处于较高水平。

     (三)报告期内股利分配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股利分配事项。

     (四)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557.05      84,517.08     73,770.78       64,684.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237.82     103,611.12     75,677.50       87,200.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19.24      -19,094.04     -1,906.71     -22,515.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27           28.61          0.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99.94      17,995.72     35,095.61       60,252.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99.94      -17,979.45    -35,067.00     -60,251.4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26.28     159,605.02    139,906.34      108,520.00



                                         1-1-41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109.00         131,638.19         113,853.86       82,362.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17.28             27,966.83       26,052.48       26,157.1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01               -0.19             2.82           0.0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36.59             -9,106.85       -10,918.42     -56,609.63
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900.87             16,007.72       26,926.13       83,535.7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137.46              6,900.87       16,007.72       26,926.13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7,387.32         74,717.46            69,389.95        62,568.6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641.11           91.5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9.73            9,799.62            3,739.73         2,024.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7,557.05         84,517.08            73,770.78        64,684.9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7,319.09         87,931.12            55,756.06        69,552.3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100.87           9,691.26           13,341.75         9,530.67
 支付的各项税费                             925.63            4,446.18            3,206.75         5,656.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92.22            1,542.56            3,372.94         2,460.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3,237.82        103,611.12            75,677.50        87,200.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19.24         -19,094.04            -1,906.71      -22,515.36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2,568.67万元、
69,389.95万元、74,717.46万元、37,387.32万元,占同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比重
分别为96.73%、94.06%、88.41%、99.55%,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成本、费用。
其中,各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合计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比例分别为97.18%、95.54%、98.51%、
97.32%,其他经营性流出主要为支付的期间费用、捐赠支出等付现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净利润                                  7,689.23          -16,954.64             3,376.36          6,932.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19.24          -19,094.04             -1,906.71       -22,515.36
差额                                    3,369.99            2,139.40             5,283.07        29,447.47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勾稽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净利润                                                 7,689.23     -16,954.64       3,376.36     6,932.11



                                          1-1-41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加:信用减值损失                                        1,319.22     5,643.43        367.35               -
         资产减值准备                                           -1,262.05      798.10        2,142.53     2,009.79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2,851.70     7,833.14       7,095.54     4,464.08
         无形资产摊销                                              74.28       292.37         281.63       248.29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85.38       758.54         952.30       140.8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              -        -1.22        -5.35
         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54         58.8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539.14     6,647.61       6,576.29     4,123.4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5.47      253.10         113.96       180.8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79.46     -3,496.34       -435.99       -196.57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6.08       -24.31         31.25       142.69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87.69   -40,156.95     -11,539.73   -14,997.3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43,159.31      -17,394.35     -11,100.53   -57,257.3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2,036.04    36,714.79        174.71     31,699.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19.24   -19,094.04      -1,906.71   -22,515.36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较低,主要系以票据作为款项收付的主要方式导致。公司主
        要客户通常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货款的主要支付方式,公司收到票据后主要分为
        三种处置方式:(1)向原材料供应商背书转让,用于支付采购原材料的货款;(2)
        将票据向银行或财务公司贴现或持有票据到期,收取现金;(3)向设备供应商、
        工程施工方背书转让,用于支付设备款、工程款。三种处理方式对经营活动现金
        流量净额的影响如下:
                                                                                           若以现金代替票据作为支付方
票据流入方式      票据流出方式              对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
                                                                                               式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票据流入、流出时均未产生现金流, ―经
                                营性现金流入‖和―经营性现金流出‖等幅
             向原材料供应商背书 减小。但由于客户付款、原材料采购存 对―经营性现金流入‖、―经营性
             转让(票据的经营性 在时间间隔,使用票据而非现金结算, 现金流出‖和―经营活动现金流
             流出)             对―经营性现金流入‖、―经营性现金流出‖ 量净额‖产生跨期调整的影响。
客户以票据方                    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产生跨期调
式支付货款                      整的影响。
(票据的经营                    收票时未产生现金流,待票据贴现或持
性流入)     贴现或持有到期,收 有到期时产生现金流,并计入―经营性活
                                                                         ―经营性现金流入‖及―经营活动
             取现金(票据的经营 动现金流入‖。对―经营性现金流入‖及―经
                                                                         现金流量净额‖存在跨期调整。
             性流出)           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产生跨期调整的
                                影响。
               向设备供应商、工程 票据流入、流出均未产生现金流。即以 若以现金作为支付方式:
               施工方背书转让(票 票据作为结算方式时,―经营性流入‖和 1、在公司收到客户货款时,―经


                                                      1-1-41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据的非经营性流出) ―投资性流出‖存在相互抵消的情况,使得          营性现金流入‖增加;
                            ―经营性现金流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        2、在公司支付设备款、工程款
                            相应减小,进而使―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时,―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
                            额‖减小。                                      3、二者在现金流量表中不可抵
                                                                            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增加。

         结合上表分析,公司以票据作为主要结算方式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产生明显影响。其中将销售取得的票据用于购买原材料、贴现或持有到期对“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产生跨期调整的影响。将销售取得的票据用于支付设备款、
  工程款时,由于票据流入、流出均未产生现金流,实质上存在“经营性流入”和
  “投资性流出”相互抵消的情况,进而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小。报
  告期内,公司上述三种方式的票据支付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向供应商背书转让,购买原材
                                     29,449.13         21,336.34         202,713.25      189,970.80
  料等经营性项目
  贴现或持有到期,收取现金           32,824.66         69,552.79          56,934.33       42,428.91
  向设备、工程施工方背书转让          1,154.08                  -         27,439.55        5,756.62
               合计                  63,427.87         90,889.13         287,087.15      238,156.32

         报告期内,公司收取的票据中银行承兑汇票占比分别为99.88%、98.26%、
  98.75%、100.00%,票据质量较高,货币属性较强。若将票据模拟为现金等价物,
  调整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将大幅上升,公司现金流量较好。具体调整过程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4,319.24        -19,094.04          -1,906.71       -22,515.36
加:经营性票据流入
应收票据收票                           84,960.34         99,854.55         276,437.03      257,632.05
减:经营性票据流出
应收票据到期托收                        2,048.17         19,523.71          20,873.38         5,280.31
应收票据贴现(剔除计入非经营性
                                       30,415.95         49,545.81          35,893.61        36,705.95
项目的贴现利息部分)
应收票据背书(剔除为非经营性项
                                       29,449.13         21,336.34         202,713.25      189,970.80
目的票据背书)
保理业务流出的应收票据(剔除计
                                                 -                  -        2,932.35                 -
入非经营性项目的手续费部分)
模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27,366.33         -9,645.35          12,117.73         3,159.63
净利润                                  7,689.23        -16,954.64           3,376.36         6,932.11
模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利润           355.90%            56.89%            358.90%           45.58%



                                          1-1-41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结合上表分析,将票据收支情况模拟成现金流调整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均出现大幅上升。除2020年外,报告期其他各期模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均为
正数。
     公司2019年和2021年1-3月模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显著高于净利润水平。
     公司2018年模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低于净利润水平的主要原因:2018年营
业收入同比增长97.12%,收入规模增幅较快,相应导致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
长130.92%、存货余额同比增长32.82%所致。
     公司2020年模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的主要原因:(1)2020年三元
前驱体、四氧化三钴等上游原材料市场价格处于低位,考虑为后续订单恢复做准
备,公司2020年第二、三季度低价采购三元前驱体等原材料金额较大,2020年末
原材料余额较2019末增长431.53%,同时在原材料采购过程,由于公司2019年末、
2020年初从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取得3亿元仅限于支付供应商采购款的专项
贷款,使得公司2020年采购付现比较高;(2)受孚能科技2020年第四季度实现收
入恢复性增长而截至年末部分货款尚未收回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末应收账款
余额较2019年末有所增长。
     综上,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处于较低水平,且出现负数,主要系在生
产经营活动中大量使用票据结算导致。调整后,除2020年外,公司实际经营活动
现金流良好。2020年月,受公司提前储备低价原材料及孚能科技2020年第四季度
实现收入部分货款尚未收回等因素影响,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为负数,具有
合理性。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16.27        28.61            0.8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27        28.61            0.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4,999.94     15,748.02   35,095.61      48,196.50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47.70              -   12,055.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99.94     17,995.72   35,095.61      60,252.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99.94   -17,979.45   -35,067.00     -60,2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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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0,251.48万元、
-35,067.00万元、-17,979.45万元、-4,999.94万元。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
公司因扩建产能所进行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等购建支出。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51,251.38      4,32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3,000.00   151,600.00      71,119.49    102,7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026.28     8,005.02      17,535.46      1,5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26.28   159,605.02     139,906.34    108,52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0,000.00    93,149.36      95,898.00     50,08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682.42     7,199.45       7,005.60      6,741.6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426.59    31,289.39      10,950.26     25,541.2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109.00   131,638.19     113,853.86     82,362.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17.28    27,966.83      26,052.48     26,157.14

     报 告期内,公司筹资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分别为 26,157.14 万元、
26,052.48万元、27,966.83万元、9,917.28万元,公司筹资活动主要为股权融资、
取得银行借款、归还借款本息、支付担保费等事项。

     (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项目构成公司资本性支出的主
要组成部分,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48,196.50万元、35,095.61万元、15,748.02万元、4,999.94万元。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支出,
主要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及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
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关于上述项目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募
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相关内容。除此之外,公司无可预见的重大资本
性支出计划。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和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均不涉及跨行业投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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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流动性风险分析

           1、长短期债务配置期限分析
           报告期,公司负债规模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3-31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219,844.16    64.67%   181,467.77     60.97%   140,183.38    66.29%   159,495.91    61.66%
非流动负债     120,095.49    35.33%   116,176.66     39.03%    71,294.45    33.71%    99,192.55    38.34%
   合计        339,939.65   100.00%   297,644.43    100.00%   211,477.83   100.00%   258,688.46   100.00%

           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61.66%、66.29%、60.97%、64.67%。报告期内,公司债务期限结构良好,与
   公司业务发展相匹配。
           2、影响现金流量的重要事件或承诺事项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影响现金流量的重要事件或承诺事项。
           3、风险管理政策
           公司主要通过如下措施管理流动性风险:
           (1)积极开拓相关授信合作银行,并加深与相关银行的合作,扩大授信规
   模。公司亦积极探索通过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等方式丰富融资渠道,扩充资
   金来源;
           (2)在资金使用上,公司注重科学合理安排债务期限结构,在额度、期限、
   融资渠道方面尽量保持分散,避免融资集中到期。

           (七)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提供
   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领域产品所用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新能源汽车领域正
   极材料,涵盖包括中镍、中高镍及高镍在内的多种型号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酸
   锂三元正极材料(NCM),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产品;消费电子用正极材料,主要
   包括高电压钴酸锂、复合三元正极材料以及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
           公司主要客户涵盖国内主流锂离子电池企业,与宁德时代、孚能科技、新能
   源科技(ATL)、微宏动力、天津力神、中山天贸、多氟多、珠海冠宇、惠州锂
   威等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公司主要供应商包括广东佳纳、湖南邦普、中伟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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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雅化集团等国内大型三元前驱体、锂盐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选择
与行业内主流锂离子电池企业及大型原材料供应商合作,保持销售与采购的稳定
性,并结合自身产品及国家产业政策、市场供需情况等确定经营策略。
     未来,公司一方面将加强在废旧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回收处理业务上的布局;
另一方面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品结构、拓宽产品应用领域、提高智能制
造水平,巩固自身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的技术及市场优势。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基于公司所处行业地位、国家近年来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推动以及行业发展
状况、三元正极材料完善的产品布局及技术储备,公司自身不存在重大的持续经
营风险。

十四、报告期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等事项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买土地使用权、新建
生产厂房及生产线所支付的房屋工程款、机器设备款等,公司金额在1亿元以上
的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事项如下:
     1、截至2021年3月末,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义龙新材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
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一期)项目累计已投入102,187.53万元;
     2、截至2021年3月末,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义龙新材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
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项目累计已投入75,724.60万元;
     3、2018年9月,公司以11,555.78万元的价格收购贵州义龙新区开发投资有限
公司、贵州金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10月更名为“贵州金州电力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的义龙新材33%股权。收购完成后,义龙新材成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
     公司上述重大投资或资本性支出有利于报告期内及未来生产经营的稳定性,
对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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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

诉讼等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1、重大担保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子公司担保外,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2、重大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
仲裁案件(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

十六、新冠疫情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情况
     2020年初,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大传染性疫情,对公司产品下游订
单、生产复工时间、原材料物流周期、上下游企业复工时间等造成了较大影响。
公司地处贵州省贵阳市及黔西南州,自身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较小,但下游需求
受到较大冲击,导致公司部分产品订单执行延后,使得2020年度销售收入下滑较
快,因营业收入未达到盈亏平衡点,净利润出现亏损。但上述影响是暂时性的,
自2020年下半年起,随着新冠疫情得到有效防控,下游市场需求逐渐恢复,公司
原推迟订单恢复执行,影响公司业绩下滑的因素已逐渐消除。根据《审计报告》,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8,663.86万元,同比增长534.40%,实现净利
润7,689.23万元,已实现扭亏为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已恢复。本次疫情对公司
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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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方面

     公司生产运营所需主要原材料为三元前驱体、碳酸锂、四氧化三钴、氢氧化
锂等,主要供应商分布于贵州、广东、湖南、江西、浙江等地区。疫情爆发后,
全国各地均实施了道路封锁措施,严重影响了原材料的物流运输,对公司原材料
采购造成一定影响。在2020年上半年疫情严重期间,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均受到物
流运输不畅的影响。
     202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疫情逐步得到控制,道路运输在国家的鼓励和保障
下恢复正常,相关原材料供应商基本复工复产,公司原材料采购恢复正常,可保
障公司的生产经营需求。
     综上,除2020年上半年影响物流运输外,新冠疫情对公司原材料采购整体未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已恢复正常,可有效保障公司的生产经
营需求。

     (二)生产运营方面

     公司所处贵州地区不属于疫情重灾区,未出现员工感染情况。受新冠疫情爆
发对下游需求冲击影响,订单推迟执行,使得子公司贵阳新材2020年2-3月份平
均90%的生产线处于停工状态,子公司义龙新材2020年2-5月份平均85%的生产线
处于停工状态,从而使得公司2020年产生停工损失2,679.70万元。
     在2020年上半年疫情严重期间,为积极响应当地政府疫情防控相关举措,公
司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小组,制定了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方案,积极
使用防疫物资如口罩、手套和消毒剂等,以保障公司员工的安全。
     202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恢复,公司产量逐渐提升,未再出
现生产线停工的情形,整体生产情况正常,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综上,除2020年上半年因下游订单推迟导致出现停工损失外,新冠疫情对公
司生产运营方面整体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自2020年下半年以来生产运营已恢复
正常,生产活动有序进行。

     (三)销售方面

     自2020年1月份以来,受到国内外新冠疫情相继爆发的影响,全国各地企业
一段时期内陷入停工停产状态,我国经济增长遇到较强阻力,消费者购车需求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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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抑制,2020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同比出现较明显下滑:2020年1-6月,
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合计为39.3万辆,同比下滑36.20%。
     因公司报告期内产品结构以服务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为主,受终端
新能源汽车产销量下降影响,公司三元正极材料下游动力电池与整车平台对接出
现迟滞,使得公司原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中镍523系列、5503系列等三元材料订单
推迟执行。受此影响,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03,650.29万元,同比下滑57.32%。
此外,叠加受新冠疫情爆发导致的部分月份生产停工损失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
年实现净利润-16,954.64万元,出现亏损。
     自2020年下半年起,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逐渐得到控制,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开
始正常运行,公司订单逐渐恢复,经营业绩开始好转。根据《审计报告》,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8,663.86万元,同比增长534.40%,实现净利润
7,689.23万元,已实现扭亏为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已恢复。
     综上,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对发行人主要应用于国内新能源汽车动力电
池市场的三元正极材料产品需求影响较大,公司产品销售情况及经营业绩出现较
大幅度下滑。但上述影响是暂时性的,自2020年下半年起,随着新冠疫情得到有
效防控,下游市场需求逐渐恢复,公司原推迟订单恢复执行,影响公司业绩下滑
的因素已逐渐消除。根据《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98,663.86万元,同比增长534.40%,实现净利润7,689.23万元,已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已恢复。

十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阅意见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1年3月31日。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6月30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6月合并及母
公司利润表、2021年1-6月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
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中天运[2021]阅字第90024号),审阅意见如下: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公司2021年1-6月
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
阅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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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2021年1-6月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增长率
资产总额                         488,693.97       425,605.71   14.82%
所有者权益                       143,067.38       127,961.29   11.81%
             项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增长率
营业收入                         208,365.16        39,347.97   429.54%
营业利润                          17,024.90       -18,007.21   不适用
利润总额                          17,077.79       -17,968.47   不适用
净利润                            15,106.09       -15,029.02   不适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06.09       -15,029.02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4,678.25       -15,797.88   不适用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5.20       -42,075.42   不适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末分别增长14.82%、
11.81%,公司资产规模保持增长。
     202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365.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9.54%,
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①随着国内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2021年上半年我国新
能源汽车终端市场快速回暖,带动上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三元正极材料市场
需求快速增长;②公司高镍8系NCM三元正极材料经过与客户产品平台的不断磨
合,产品性能得到客户认可,2021年上半年销售收入规模增长较快;③随着新冠
疫情逐渐得到有效控制,公司前期受影响推迟执行的5503系列、523系列等中镍5
系三元材料订单自2020年四季度起恢复执行并保持持续供货。
     2021年1-6月,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06.09万元,扭亏为
盈并实现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①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终端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公司高镍8系三元材料销售收入规模扩大及前期推迟订单恢复执行影响,公司
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增长较快,带动公司净利润规模相应增长;②受毛利率相
对较高的高镍8系NCM三元材料销售占比提升、2020年在原材料市场价格相对低
点提前备货等因素影响,公司2021年上半年毛利率有所提升,盈利能力得到增强。
     2021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45.20万元,同比增长
较快的主要原因:随着公司2021年上半年盈利规模的增长、营运资金的改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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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应增长。根据行业惯例,公司在销售收款及款
项支付时大多以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工具,而公司票据收付的金额不会在现金
流量表中体现,使得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具有合理性。
      2、2021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6月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0.0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499.90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3.0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非经营性损益合计                                                                      502.95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75.11
税后非经常性损益                                                                      427.84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                                                    427.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678.25

      (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产品及
原材料的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未发
生重大变化,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十八、2021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发行人2021年上半年已实现业绩、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公司
预计2021年1-9月业绩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9月预计          2020年1-9月            变动率
营业收入                     329,956.59至364,965.16         68,407.38    382.34%至433.52%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东
                               23,108.30至27,181.59        -13,239.23        不适用
的净利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益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股         22,461.82至26,498.75        -15,912.35        不适用
东的净利润

      结合上表分析,受下游新能源汽车终端市场需求快速增长、公司毛利率相对
较高的高镍8系三元材料销售收入规模扩大及前期推迟订单恢复执行影响,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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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29,956.59万元至364,965.16万元,同比增长382.34%
至433.52%,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108.30万元至27,181.59万元,
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461.82万元至
26,498.75万元。
     上述2021年1-9月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十九、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公司未编制盈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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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向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
 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的净额,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
 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
          项目名称                                        备案情况          环评情况
                                  资      集资金
                                                          项目编码: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                                                   筑环表【2020】
                                 78,057      65,000 2019-520117-39-03-2333
建设项目(沙文二期)                                                           55号
                                                              20
                                                          项目编码: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                                                   区环复【2018】
                                112,325      20,000 2018-522391-41-03-1823
产线建设(义龙二期)                                                           62号
                                                              03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      35,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225,382     120,000         ——               ——

      公司将严格执行有关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
 项账户,专款专用。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
 付项目所需款项;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支付项目剩余
 款项。如果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不足部分
 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缺口问题;如果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
 将依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锂离
 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及补充流动资金。沙文二期和义龙
 二期项目用于扩充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尤其是中高镍低钴、高镍低钴三元正极
 材料生产能力,有利于优化产品结构及生产工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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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2009年在国内外较早完成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一次颗粒大单晶材
料的研发及生产,经过多年研发培育和技术积淀,公司的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已
全面应用于NCM正极材料的多系列产品。公司在一次颗粒大单晶技术积累、研
发体系、产品质量、客户资源、材料回收等方面具有领先的竞争优势,为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技术基础及市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布局
公司下一代中高镍低钴、高镍低钴产品,契合行业发展对未来正极材料产品的技
术及工艺需求,有助于优化公司正极材料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增强
持续盈利能力,巩固公司在三元正极材料行业中的优势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偿债风险、
减轻财务压力,从而提升公司整体经营绩效。
     上述项目实施后不会涉及新增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
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运用不涉及向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收购资产。

     (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和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1、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0年10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
后适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集中管理。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在规定时间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其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将根据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进行。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活动及发展规划,合理投入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重点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的具体安排
     公司通过新建生产线,引进先进设备,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储备,扩大锂离子
电池正极材料产品的生产规模,加强中高镍低钴、高镍低钴三元正极材料的生产
能力建设,充分满足未来锂离子电池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

二、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和锂离子动力电
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

     1、项目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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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展新能源产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家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
的政策趋势不变
     我国经济经历了过去几十年的高速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经济建设成就,
同时也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环保部公布的《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19)》
显示:我国已连续十年成为世界机动车产销第一大国,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已成
为我国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成为有效应对城市大气污染问
题的一大核心措施。此外,过去几十年,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导致对传统化石能
源的需求和消耗不断增长。特别是在石油资源方面,由于人口增加、供需矛盾的
加剧以及国内原油资源的相对匮乏,使得我国对进口石油的依赖程度相当高。根
据《中国传统燃油汽车退出时间表研究》数据,2018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已连续10
年居全球第一,保有量超过2亿辆;车用汽柴油消耗2.32亿吨,在成品油消耗量
的比重超过80%;我国已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原油进口国,石油对外依存度
升至70.9%。
     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提供帮助,近年来,汽车电动化趋势
明显加速。各国政府陆续出台停止使用传统燃油汽车计划,加快在充电等配套设
施上的投资,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加速推动汽车产业整体转型升级。2015
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制造2025》,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列为十大支持重点突破
发展的领域之一,提出“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
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强调全面提
升电动汽车整车品质与性能,加快推进电动汽车系统集成技术创新与应用,重点
开展整车安全性、可靠性研究和结构轻量化设计。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
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
车新车销量占比达20%左右,进一步强化新能源车的支持发展力度。在各项政策
的推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在此背景下,预计我国新能源汽车及上游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等相关行业将
长期持续向好发展,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长期稳定向好的环境。公司专注于锂离
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核心竞争产品为包括中镍、中高镍及高镍
在内的多种型号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NCM)。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公司把握产业政策机遇、抓紧产业发展节奏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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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更好的提高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同时提升规模经济效应,增强产品竞争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将投资建设年产1.2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沙文二
期项目)和年产2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义龙二期项目),在设备
选型上将选择更加自动化、智能化的设备,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提高
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同时,通过扩建产能规模,可以提升公
司设备、人力等资源的利用效率;扩大公司产品产出规模,增强规模化效应,平
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能耗以及折旧等综合成本,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更好的提高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并提升规模经济效应,强化公司产品端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
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
     (3)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加强中高镍低钴、
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产能布局,以更好的满足下游市场需求,
提升市场占有率
     随着新能源汽车逐步向高性价比、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方向发展,公司已
前瞻性研发并储备了中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合成技术、高镍低钴一次颗
粒大单晶材料合成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在中高镍低钴、高镍低钴领域形成完
善的产品布局。公司在大单晶技术体系的积累及围绕大单晶产品成熟的三次烧结
工艺有助于增加中高镍、高镍产品结构稳定性,提升安全性、循环次数等性能,
适应了行业发展对未来正极材料产品的技术及工艺需求。根据高工锂电(GGII)
及鑫椤资讯数据,发行人报告期内出货量及市场排名靠前,2021年一季度市场份
额为10%,行业排名第四。随着公司在中高镍低钴及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三
元正极材料领域新产品开发及应用的不断完善,公司有望在行业内持续保持较强
竞争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主要投资于公司中高镍低钴、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
晶三元正极材料的产能,有利于调整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高满足市场多样化需
求的能力,提升市场占有率,对公司盈利能力的提升具有积极意义,是必要的。
     2、项目可行性
     (1)在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产业链不断完善、新能源车型竞争力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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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正极材料能量密度、安全性等性能不断优化的背景下,预计我国三元正极材
料市场将持续保持增长态势,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三元正极材料因其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好、电化学性能稳定、低温性能好
等特点,自2018年以来已成为市场份额最大的动力电池正极材料,是当前动力电
池行业的主流选择之一。
     长期来看,随着补贴政策调整趋于平缓,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通过逐步提高
技术水准、扩容实现规模效应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行业良性发展,补贴政
策调整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影响将得到逐步消除。此外,以新“双积分政策”为
主的多项行业政策持续引导汽车生产企业重视新能源汽车的开发与生产,提高新
能源汽车的产销比例,最终实现提高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和扩大新能源汽车市场容
量的目标。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整体竞争力的提升、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认可
度的不断增强,三元正极材料以其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好、回收价值高等特点
预计将持续成为动力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主流选择之一,且中高镍低钴/无钴
化趋势将进一步提升三元正极材料的性价比,将有力推动三元正极材料市场的持
续扩容。预计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市场将持续保持增长态势,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
施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奠定了市场基础
     公司一直以来采取集中有限的企业资源培养维系大客户的竞争策略,能够形
成规模经营获取成本优势、及时共享信息促进产品技术创新以满足客户需求、形
成销售订单的稳定来源、产生市场辐射效应提高市场占有率,而优质大客户的长
期认可亦提升了公司在业内的声誉,在公司产能扩大的同时能够为公司带来其他
优质新客户,维持较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长期以来一直以下游及终端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对正极材料进行自主
研发,在保证材料具备优异的循环稳定性和安全性能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材料的
竞争力,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
     自2004年开始,公司凭借可靠的产品质量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口碑,陆续
进入国内知名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链,已成为宁德时代、孚能科技、新能
源科技(ATL)、微宏动力、天津力神、中山天贸、多氟多、珠海冠宇、惠州锂
威等国内电池生产企业的重要正极材料供应商。上述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本次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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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市场基础。
     (3)自主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体系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技术
保障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于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和生产,坚持自主创
新,是我国较早从事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于2009年在
国内外较早完成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的研发及生产。公
司现已建立完善的产品研发体系,截至2021年3月末拥有220人的高素质、人员结
构均衡的研发团队。
     经过十余年的生产实践和技术创新,公司成功发展出一系列具备自主知识产
权的核心技术,包括一次颗粒大单晶镍钴锰三元材料合成技术、大单晶无钴层状
结构镍锰二元材料合成技术等。以上述核心技术为基础,公司在中高镍低钴、高
镍低钴领域已形成完善的产品布局。在中高镍低钴领域,公司于2018年推出第一
代中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产品ZH6000A,将钴用量由NCM523的20mol.%降
低到10mol.%,同时其4.35V能量密度优于同电压下的NCM523,比容量提高
5-8mAh/g;于2019年底完成ZH6000全系列产品的开发及产业化,持续进行三元
正极材料去钴化的探索,实现更高的能量密度及性价比。在高镍低钴领域,公司
于2018年推出第一代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产品ZH8000D,成为国内较早具备高镍
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正极材料批量生产、销售的正极材料企业之一;于2019年推
出能量密度媲美二次颗粒产品、性价比更高的下一代高镍一次颗粒大单晶三元产
品ZH8000A和ZH9000C,目前正在部分主流动力型锂离子电池厂商进行认证。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主要投向中高镍低钴、高镍低钴一次颗粒大单晶产品产能,
公司业已形成的自主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体系优势及在三元正极材料领域的核
心技术积累,为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技术保障。
       3、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
     (1)项目建设内容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子
公司贵阳新材,项目总投资为78,057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2万吨锂离
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能力,包括三元正极材料、钴酸锂及复合三元等。
     (2)项目投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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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计划建设投资总额78,0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3,149万元,铺
底流动资金4,908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占比
       1                    固定资产投资                                     73,149                   93.71%
     1.1                     建筑工程费                                      33,147                    42.47%
     1.2                   工艺设备购置费                                    33,103                    42.41%
     1.3                      其他费用                                           2,585                  3.31%
     1.4                         预备费                                          2,065                  2.65%
     1.5                     建设期利息                                          2,249                  2.88%
       2                    铺底流动资金                                         4,908                  6.29%
                           合计                                              78,057                   100.00%

           (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投资计划,本项目建设期为2019年11月至2021年12月。
序                                 周期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工作内容
号                                (月)   11-12      1-12    1   2   3-4    5     6-7   8   9   10     11   12
1            前期准备工作           15
2              厂房建设             9
3              设备调研             3
4           设备招标、采购          6
5      设备安装、人员培训           3
6          设备调试、试运转         3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完成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
2019-520117-39-03-233320),且已取得贵阳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环评批复(筑环
表【2020】55号)。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环保情况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废气、
废水、固体废料和噪声,涉及的环保措施如下:
名称            主要内容                                          治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原材料      施工过程中原材料(水泥、沙石等)及弃土的运输将产生扬尘,对大气环境有
            (水泥、沙石等)及    一定的影响,对施工中建筑废料及原材料的运输,将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
废气        弃土的运输产生的      专人清扫车轮泥土等措施,减小其对大气环境及城市环境卫生的影响;
            扬尘;运营期产生的    生产过程产生的含颗粒物废气,经除尘器进行收尘处理后,经管道引至15米高
            含颗粒物废气          排气筒达标排放
            施工中施工机械冲      施工期:施工中施工机械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
废水
            洗水和施工人员的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




                                                    1-1-43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生活废水;运营期产   运营期:根据义龙项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的成功经验,正新建120m3/d生产废
        生的生产废水及生     水处理设施,届时贵阳新材生产线的生产废水将一并汇合,经新建的生产废水
        活污水               处理设施处理后,完全返产线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
                             排入市政管网接麦架污水处理厂处理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废料将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不乱堆、不乱放;生
固体    废料和运营期产生
                             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及生活垃圾将统一集中处理;
废物    的废包装物、废劳保
                             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
        及生活垃圾等
        施工期:施工机械、
                             施工期:施工中将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实施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将施工噪声
        运输车辆等产生的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噪声    噪声;
                             运营期:生产过程无大型噪音设备,局部安装减震装置,墙体隔音,距离衰减
        运营期:部分设备运
                             等措施降噪,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行产生的噪声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土地使用权情况
       公司子公司贵阳新材已取得位于贵阳市高新区(白云区)高跨路1号、面积
为128,878.70平方米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黔(2018)高新区(白)不动产
权第0000117号”)和位于贵阳市白云区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沙文村、面积为
47,686.40平方米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黔(2017)高新区(白)不动产权第
0000666号”),上述部分土地用于沙文二期项目建设。
       (7)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期为2019年11月至2021年12月,项目收益分析的财务预测期为10
年(含建设期)。
       本项目的预期收益情况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所得税后
   1                   项目全部投资的财务内部收益率                    -           10.14%
   2             项目全部投资的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年             9.30

       4、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
       (1)项目建设内容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的实施主体为发行人全资
子公司义龙新材,项目总投资为112,325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万吨锂
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的生产能力。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建设投资总额112,3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4,671万元,
铺底流动资金7,654万元。
                                                                                        单位:万元



                                             1-1-43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占比
             1                   固定资产投资                                            104,671              93.19%
          1.1                        建筑工程费                                           33,430               29.76%
          1.2                    设备仪器购置费                                           60,814               54.14%
          1.3                         其他费用                                             2,723                  2.42%
          1.4                          预备费                                              5,818                  5.18%
          1.5                        建设期利息                                            1,887                  1.68%
             2                   铺底流动资金                                              7,654                  6.81%
                                 合计                                                    112,325             100.00%

                 (3)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根据投资计划,本项目将建成3个生产车间,总建设期为2018年11月至2021
       年12月,其中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进行1车间的设备招标、采购、安装、调试、
       试运转等;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进行2车间的设备招标、采购、安装、调试、
       试运转等;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进行3车间的设备招标、采购、安装、调试、
       试运转等。
序                            周期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工作内容
号                           (月)     11-12    1-2   3   4    5   6    7-9 10-11 12 1    2-4     5 6-8 9-12 1-9    10 11-12
1      前期准备工作              5
2        厂房建设              18
3        设备调研                4
4      设备招标、采购          21
5    设备安装、人员培训        23
6    设备调试、试运转          27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完成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
       2018-522391-41-03-182303),且已取得黔西南州环境保护局义龙新区分局出具的
       环评批复(区环复【2018】62号)。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环保情况
                 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废气、
       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涉及的环保措施如下:
      名称            主要内容                                                治理措施
                  施工过程中原材料       施工过程中原材料(水泥、沙石等)及弃土的运输将产生扬尘,对大气环境有
                  (水泥、沙石等)及     一定的影响,对施工中建筑废料及原材料的运输,将采取封闭运输、湿润喷洒、
      废气        弃土的运输产生的       专人清扫车轮泥土等措施,减小其对大气环境及城市环境卫生的影响;
                  扬尘;运营期生产过     生产过程产生的含颗粒废气,经除尘器进行收尘处理后,经管道引至15米高排
                  程产生的含颗粒物       气筒达标排放




                                                               1-1-43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废气

                             施工期:施工中施工机械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
        施工中施工机械冲
                             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厂区污水管网;
        洗水和施工人员的
                             运营期:现阶段义龙一期、二期生产废水经厂区三级沉淀池预处理、生活污水
        生活废水;运营期产
废水                         经化粪池预处理之后流入厂区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道;
        生的固液分离废水、
                             正在新建180m3/d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将义龙一期、二期生产废水汇合,经新
        车间清洁废水,以及
                             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完全返产线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
        职工生活污水等
                             池预处理后,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道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废料将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不乱堆、不乱放;生
固体    废料和运营期产生
                             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物及生活垃圾将统一集中处理;
废物    的废包装物、废劳保
                             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
        及生活垃圾等
                             施工期:施工中将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实施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将施工噪声
        施工期:施工机械、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降到最小;
        运输车辆等产生的
                             运营期:做好厂房及厂界附近的植树绿化工作,种植高大乔木等以形成隔音树
噪声    噪声;
                             带,达到美化环境的同时增加一道隔声屏障。车间设备在工作时产生噪声,设
        运营期:部分设备运
                             备采用独立基础,设防振沟(风井),加减振装置,吸音墙等防护治理;车间
        行产生的噪声
                             内操作工人必要时佩戴耳罩等,可有效减少噪声影响

       (6)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土地使用权情况
       公司子公司义龙新材已取得位于义龙新区龙广镇联新村和新桥镇新桥村、面
积为106,006.5平方米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黔(2020)义龙新区不动产权第
0000616号”)、位于义龙新区龙广镇联新村和新桥镇新桥村、面积为47,975.00平
方米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黔(2020)义龙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684号”)、
位于义龙新区龙广镇联新村和新桥镇新桥村、面积为84,433.30平方米的土地(不
动产权证号为“黔(2020)义龙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685号”)、位于义龙新区龙
广镇联新村和新桥镇新桥村、面积为44,365.40平方米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黔
(2020)义龙新区不动产权第0000683号”)和位于义龙新区龙广镇联新村和新桥
镇新桥村、面积为76,630.40平方米的土地(不动产权证号为“黔(2020)义龙新
区不动产权第0000440号”),上述部分土地将用于义龙二期项目建设。
       (7)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期为2018年11月至2021年12月,项目收益分析的财务预测期为10
年(含建设期)。
       本项目的预期收益情况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所得税后
   1                   项目全部投资的财务内部收益率                   -           10.25%
   2             项目全部投资的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                年             9.50


                                             1-1-437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5、关于募投项目沙文二期、义龙二期新增折旧额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盈利
能力的影响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2
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能力,包括三元正极材料、钴酸锂及复合三元等,
其中三元正极材料主要为高镍8系、低钴/无钴三元材料产能,预计完全投产后年
新增折旧额4,293.74万元。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项
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2万吨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的生产能力,主要系高镍8
系、超高镍9系(正在送样认证)三元材料产能,预计完全投产后年新增折旧额
6,411.23万元。即本次募投项目完全投产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额10,704.97万元。
     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及折旧额较目前有所增加,但考虑到:
(1)根据高工锂电(GGII)调研数据,预计2021年至2023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
市场规模持续增长,2023年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市场规模预计达到800亿元;(2)
公司下游主要客户均有产能扩张计划,带来三元正极材料采购需求持续增长; 3)
随着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平台完成整车对接,公司高镍8系NCM三元正极材
料自2020年下半年起持续大批量供货,同时公司开发的中高镍6系低钴/无钴产品、
超高镍9系产品已向宁德时代、孚能科技、新能源科技等客户送样认证,将有效
保障公司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因此,公司募投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能够产
生较高的营业毛利,在消化新增折旧费用后,仍然具有较高的利润水平。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2年后全部达产,考虑新增折旧费用,预计届时项目运营
期平均每年新增销售收入43亿元,每年新增净利润约2亿元。本次募投项目实施
后,除消化新增折旧费用外,可有效提升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有利于保障公司
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并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二)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拟通过募集资金3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
资金。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进程,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该
部分资金投放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不断提高股东收益。
在具体资金支付环节,公司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使用。
     1、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节省财务费用
     相较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司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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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4.13%、59.34%、69.93%、71.48%。随着公司三元正极材料
业务的不断发展,为满足下游对中镍、中高镍及高镍全系列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
公司加速产能扩张,资金需求和融资需求较大。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偿债风险、节省财务费用,从而提升整体经营绩
效。
       2、业务规模的扩张需要流动资金的支持
     报告期内,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大幅度退坡、新冠疫情爆发等因素影响,
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市场规模存在一定波动。长期来看,在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产
业链不断完善、新能源车型竞争力不断提升、三元正极材料能量密度、安全性等
性能不断优化的背景下,预计我国三元正极材料市场将持续保持增长态势,成长
空间广阔。为满足市场规模长期增长的需要,公司需加强中高镍低钴、高镍低钴
领域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等新产品的开发力度,并匹配相应的产能建设、原材料
采购及人员储备,从而存在较大的流动资金需求。

三、未来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的发展战略规划

       1、发展目标
     公司系中国电子旗下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及销
售的企业,未来将继续发挥在正极材料领域已积累的技术及品牌优势,专注研发、
汇聚人才,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规模扩张,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致力成为
世界一流的正极材料企业,整体实力(产品、规模、市场)稳居国内行业前三名。
       2、发展定位
     围绕着公司的发展目标,公司的发展定位如下:
     (1)专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设计、研发与生产,加强配套能力,集中
资源投入研发生产高附加值产品,不断提高材料的能量密度;重点开发和储备中
高镍低钴、高镍低钴、无钴材料,以高安全、高容量、低成本为研发方向,寻求
技术突破,力争开发出行业内领先的正极材料;
     (2)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用户满意为宗旨”的发展指导思想;
     (3)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诚信经营、绿色共赢”的可持续发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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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
     (4)积极研发新型能源技术及相关配套材料、其他新型功能材料。
       3、发展战略及主要路径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依据对市场动向的分析,合理配置公司资源,明确未来
发展战略及主要路径:
     (1)针对新能源汽车市场化的发展趋势,重点研发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
低成本动力电池用三元正极材料,在提升能量密度的同时,提高循环寿命和安全
性能,提升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安全性并降低成本;针对数码产品电源对大容
量电池的市场需求,重点研发数码产品电池用高电压正极材料,提高能量密度,
同时提高循环性能和安全性能;
     (2)加强与国内动力电池企业如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ATL)、孚能科技、
微宏动力、天津力神等的合作。以积累的动力三元正极材料产品优势,进入国内
外知名品牌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小型储能、数码产品的电池供应链,获取最
大的市场份额;
     (3)与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展新型高能量密度快充型
材料的前瞻性研究。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实施效果及保障未来发展
规划实现采取的措施

       1、产业结构方面
     报告期内,为持续提高锂离子动力电池的性价比、能量密度、安全性,公司
以一次颗粒大单晶材料合成技术为基础,在中高镍低钴、高镍低钴领域已形成完
善的产品布局。目前公司已实现涵盖中镍、中高镍及高镍全系列一次颗粒大单晶
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的产业化生产及销售,也是钴酸锂、复合三元等多品种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商。此外,公司于2016年3月参股投资贵州红星电子,
布局废旧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回收产业,加强对三元前驱体等原材料成本的控制能
力。公司上述在产品线及产业链的布局是保障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的重要举措,有
利于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2、人才结构方面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充足的人才储备以及完善的人才梯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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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按照“增加人才总量,提高人才质量,改善
人才结构,构筑人才优势”的思路和要求,建立完善育人、引人、用人、留人机
制。一方面继续推进人力资源优化改革,实现“组织精简、人员精干”目标,进
一步提高组织效率和执行力,提高生产效率,为人才成长发挥打开空间;另一方
面利用资源拓展渠道引进专业化技术人才,激活人力资源效率,以提高公司员工
的专业能力和整体素质。
     3、管理提升方面
     (1)公司将可持续发展融入到公司的业务过程、战略方向和决策制定过程
中;持续落实保障企业及供应链中的劳工权益、人权、职业健康与安全等领域,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将员工的个人追求充分融入企业的长远发展;全面提升自主
创新能力,力争在新材料领域实现技术领先、提高核心竞争力;致力于消除企业
及供应链中存在的诚信、道德、廉洁问题,确保公司和合作伙伴的经营安全;秉
持绿色理念,把人与自然、社会、经济如何和谐共赢作为追求的目标和目的。在
企业发展的同时积极承担经济、生态与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
     (2)公司已完成办公OA平台和相应预算管理模块建设,正加快全面预算管
理系统化和信息化工作的推进,使得预算数据更便于查询和实时跟踪。公司结合
实际需要构建系统预算管理模块,建设全面预算管理信息系统,增强公司、部门
预算管理有机结合、相互联动。
     (3)公司全面系统梳理内控制度体系,遵循“满足业务需求、兼顾一定前
瞻性”原则,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
统筹协调内控体系相关制度的修改、补充、完善、新增,以构建一个合规、更加
契合企业发展、更加得到有效运行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本次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将强化社会监督力度,并
借此机会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全体股东
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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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者服务计划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了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
间的信息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认识,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
动关系,提升公司形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回报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负责信息披露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王敬
     联系电话:0851-84284089
     传真:0851-84351877
     电子邮箱:zec@zh-echem.com
     公司网站:http://www.zh-echem.com/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

     (三)发行人建立了健全的内部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报告、审批、披露程序,明确了
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该制度有助于加强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并逐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组织机构运行良好,
经营管理规范,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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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制度和措施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明确了股东享有
的权利及履行权利的程序。其中,股东的权利包括: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
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
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
质询;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股份;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
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
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权利。

     (五)完善股东投票机制

     发行人具有完善的股东大会制度、《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
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等事项。对法定事项规定了采
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等要求,充分保证了股东权利。

二、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利
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
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
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
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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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
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
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以及公司短期内无重大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
司优先选择现金分配方式。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
资金。

三、报告期内股利实际分配情况

     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决定2018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以2018
年12月31日的股份总数14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股份1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1,200,000股。
     2020年6月23日,公司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
润分配的议案》,考虑到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资金需求量较大,决定2019
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将留存收益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
     2021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考虑到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时期,资金需求量较大,决定
2020年度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将留存收益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公
司本次利润分配相关事项尚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2020年10月26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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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适用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
案》,根据该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的滚存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由发
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共担。

五、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的决策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
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方案时应充分考虑独立董
事、监事会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
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
与股东大会表决。
     2、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不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以及公司短期内无重大投资计划的情况下,公
司优先选择现金分配方式。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
情形的,公司在分配利润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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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现金分红条件及比例
     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原则上每
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5、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若公司营业收入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
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之余,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经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
配利润的范围。
     6、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公司连续盈利的情形下,原则上两次现金分红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4个月。
     7、差异化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公司
在实施上述现金分红的同时,可以同时发放股票股利。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
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
利益,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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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表决,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投资者的意见,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有关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的议案还需经公司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监事会表决通过。

     (二)公司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公司制订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发行上市后,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公司价
值目标,持续采取积极的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政策,注重对投资者回报,切实履
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原则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的前
提下,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
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在利润
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
     公司股票上市后未来三年,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
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
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
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最近三年以现
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在实
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为了回报股东,同时考虑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利
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少于20%。
     4、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决策机制
     (1)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
提出合理的分红建议和预案,并由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中期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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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决策和形成分红预案时,要详细记录管理层建议、参会董事的发言
要点、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投票表决情况等内容,并形成书面记录作为公司档
案妥善保存。
     (2)股东大会应根据《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
配预案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在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公司应当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
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
监督。
     6、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订周期和调整机制
     (1)公司应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应当在总结之前
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所面临的各项因素,以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确定是否需对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及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予以调整。
     (2)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
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
行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的可持续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
整的,公司可以根据本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原则,重新制订股东回报规划。

六、股东投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股东投票机制如下:

     (一)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者监事
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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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
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记票。单独记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对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
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为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
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
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
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发行人、发行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

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

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振华集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振华集团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
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
     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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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三、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四、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
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
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
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三、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四、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
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
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中电金投和深科技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企业中电金投和深科技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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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承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三、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四、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
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
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向黔新承诺:
     “一、自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本人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统称
“持有的公司股票/股份”)。
     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三、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由公
司回购/提议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如本人在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承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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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
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作为公司核心
技术人员,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本人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
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六、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
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
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的规定。
     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
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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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侠、王敬承诺:
     “一、自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本人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统称
“持有的公司股票/股份”)。
     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三、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由公
司回购/提议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如本人在第五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
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承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
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五、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
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
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
定。
     此外,本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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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
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伍杰承诺:
     “一、自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本人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统称
“持有的公司股票/股份”)。
     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三、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内,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
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由公司回购/提议公
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如本人在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承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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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
事的义务,如实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五、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
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
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监事苟辉英承诺:
     “一、自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本人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统称
“持有的公司股票/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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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发行人监事期间内,每
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
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由公司回购/提议公
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如本人在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承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
持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将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监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监
事的义务,如实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四、在本人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
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
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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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梅铭承诺:
     “一、自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本人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统称
“持有的公司股票/股份”)。
     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非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上述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三、除遵守前述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外,本人在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
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由公司回购
/提议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如本人在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
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本人承诺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
持公司股份;(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本人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
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的
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五、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作为公司核心
技术人员,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本人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
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六、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
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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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的规定。
     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
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路承诺:
     “一、自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本
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本人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统称
“持有的公司股票/股份”)。
     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本人作为公司核心
技术人员,不得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或提议公司回购本人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
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
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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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在本人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
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公司
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
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承诺
     鑫天瑜投资、鑫天瑜六期、国投基金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
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持有的公
司股份发生变化,本单位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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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
     4、除上述股东外的其他股东的承诺
     鑫泰中信、德笙投资、银河粤科、青域知行、鼎洪投资、天津鑫合、加法壹
号、深圳立达、北京立达、南山创维、江西立达、中海投资、天大北洋基金、慧
银投资、熊小川、施全根、王钦万、赵孝连、吴勇、陈林、李淑花、潘丹、邹延
龙、袁辰辰、蔡健、单群、洪斌、范春霞、闵沛农、李玲、沈星、张晓、刘胜梅、
李宁、殷筑安、方明、曹锋军、余静、许宁、赵和平、陈清洁、秦良娟、黄昕、
俞威波、陈水英、何世兰、赵忠、苟丽、郝根宝、黄丽明、杨代祥、肖红、张少
英、方亮、吴德华、杨京梅、易英、范展虹、车文申、蔡春林、白凤霞、袁峰、
李静、王宝国、邢建军、刘敏、许峰、朱亨林、邓延超、刘晓文、杨琪、陈飘飘、
朱慧琳、罗国莉、罗炜、楼肖斌、胡娟、赵孝珊、张琳、吴涛、王超峰、黄潇潇、
吴迪、席建琼、阮元、王俊生、巫厚贵、黎锐文、龚黔兰、鹿凯华、杨徉、李筑
明、刘舟、陈敏、王宇、沈熙娅、胡艳清、朱堃、安承静、张群、黄瑜、李景章、
姜守生、黎才荣、吴杰、刘立君、林国强、邱敏、闫文涛、袁兴、刘慧、王莉、
高昌祥、柴琼、唐不疑、杨芳、陈耀飞、李昌凤、杨磊、滕菲、陈小松、潘静、
臧宏宇、李玉华、胡柳、罗亚玲、王瑾、邹欠妹、周华蕾、王富明、段宜兴、方
祯、龙政湖、何玉娟、曾国城、邵懿鑫、成磊、李万喜、赵应仿、苏丹、葛梅芳、
周姝、张友新、杨丽萍、徐工、李公博、张昃辰、沈逸轩等股东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
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
     二、限售期届满后,本单位/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公司股份
减持,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
单位/本人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四、若本单位/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
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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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本单位/本
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单位/本人
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向公司
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振华集团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振华集团承诺:
     “一、本单位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所作出承诺载明
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
公司股票。
     二、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本单位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因此,本单位将稳定且长期地持有公司的股票,保持控
股股东地位。
     三、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四、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
完整会计年度内,本单位不得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
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
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单位可以自当年年度报
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五、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者
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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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单位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
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
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
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八、本单位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
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
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
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
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承诺:
     “一、本单位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所作出承诺载明
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
(通过本单位控制的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
     二、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单位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
景,本单位将较稳定且长期保持实际控制人地位。
     三、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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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
完整会计年度内,本单位不得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
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
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单位可以自当年年度报
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五、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者
受本单位控制的发行人大股东(指持股5%以上,下同)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
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
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受本单位控制的发行人大股东因违反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
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
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
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八、本单位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
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
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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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
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
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企业中电金投承诺:
     “一、本单位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所作出承诺载明
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
公司股票。
     二、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三、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
完整会计年度内,本单位不得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
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
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单位可以自当年年度报
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四、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五、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者
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单位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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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
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
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七、本单位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
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
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八、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
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
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企业深科技承诺:
     “一、本单位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所作出承诺载明
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
公司股票。
     二、作为公司的股东,本单位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愿意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因此,本单位将较稳定且长期持有公司的股票。
     三、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
     四、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
完整会计年度内,本单位不得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
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
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实现盈利后,本单位可以自当年年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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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五、本单位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
的发行价。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缩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股份拆分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者
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单位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
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
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
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八、本单位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
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
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九、本单位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
定报刊上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
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
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承诺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向黔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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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人所作出承诺载
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
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本人认为上市公开发行股份的行
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本人将较稳定且长期
持有公司股份。
     三、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
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并及时、准
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
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
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但应当遵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五、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
     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者本
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
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及本人之一致行动人将不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
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八、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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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公司股份。
     九、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
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
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业务规则的规定。
     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
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侠、王敬承诺:
     “一、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人所作出承诺载
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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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发展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本人认为上市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
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本人将较稳定且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三、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
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并及时、准
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
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可以自当年年度
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五、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
     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者本
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
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及本人之一致行动人将不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
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八、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
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公司股份。
     九、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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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
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
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业务规则的规定。
     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
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伍杰承诺:
     “一、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人所作出承诺载
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
     二、作为公司董事,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全力
支持公司发展。本人认为上市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
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本人将较稳定且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三、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
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并及时、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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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作为公司董事,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
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
起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五、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
     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者本
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
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及本人之一致行动人将不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
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八、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
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公司股份。
     九、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
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
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业务规则的规定。
     此外,本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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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
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公司监事苟辉英承诺:
     “一、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人所作出承诺载
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
     二、作为公司监事,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全力
支持公司发展。本人认为上市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
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本人将较稳定且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三、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
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并及时、准
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作为公司监事,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
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
起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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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五、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者本
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
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及本人之一致行动人将不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
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七、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
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公司股份。
     八、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
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
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业务规则的规定。
     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
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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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梅铭承诺:
     “一、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人所作出承诺载
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
     二、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
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本人认为上市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
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本人将较稳定且长期持有公
司股份。
     三、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
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并及时、准
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
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可以自当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五、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
     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人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票:(1)公司或者本
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人因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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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
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及本人之一致行动人将不减持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1)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2)公司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
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八、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
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公司股份。
     九、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
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
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业务规则的规定。
     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
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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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路承诺:
     “一、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人所作出承诺载
明的限售、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
持公司股票。
     二、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公司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
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本人认为上市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
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本人将较稳定且长期持有公司股份。
     三、限售、锁定期限届满后,本人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
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并及时、准
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
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条承诺。公司实现盈利后,可以自当年年度报告披露
后次日起减持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
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
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将不减持公司股份。
     六、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依法公告具体减
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
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业务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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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本人承诺:
     一、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发生变化的,本人仍
将遵守上述承诺。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配股、送股、缩股、股份拆
分、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上述发行价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二、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三、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
公开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
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5个自然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
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承诺
     鑫天瑜投资、鑫天瑜六期、国投基金承诺:
     “一、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关于
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更多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
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二、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
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三、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本单位仍
应遵守前述承诺。
     四、若本单位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则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单位作为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该等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期间,出现
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将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1)公司或者本单位因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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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
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2)本单位因违反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3)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
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
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民的利益,发
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本公司/本单位承
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
启动稳定股价的预案。本公司/本单位已了解并知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
预案》的全部内容,本公司/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内容并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本人认可和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
股价预案》全部内容。
     二、本人已了解并知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本人
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
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内容,履行相关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
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相关规定,在发行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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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对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如享有表决权)。”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本节“七、发行人、发行
人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
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
施以及已触发履行条件的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之“(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
诺”及“(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承诺
     “一、本公司承诺并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控股股东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振华集团承诺:
     “一、本单位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
的,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的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实际控制人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承诺:
     “一、本单位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
发行的情形。
     二、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本单位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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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一、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公司制定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
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
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
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
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将提高公司的生产、运
营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实现公司业务收入的可持续增长。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
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
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
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充分行使权利、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
     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将实行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公
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
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
策的调整原则。同时,公司还制订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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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
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
     公司承诺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
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
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
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振华集团、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及其控制的企业中电金投承诺:
     “一、本单位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二、本单位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本单位承诺严格履行本单位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本单位违反所
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单位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给
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三、不动用公司资金、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全力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该薪酬制度议案时投
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全力支持公司将该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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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
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
推进公司做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七、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
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本人将在股东
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已依据《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振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制定并经本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本公司将严格遵守《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振
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
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按照《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履行分红义务。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
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
意见,保护中小股东、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2、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振华集团承诺:
     “一、发行人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贵
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本单位同意《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内容。
     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章程》经由董事
会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补充有关注册资本、发行股票数、上市时间等内容
后报送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后立即生效和适用。如根据需要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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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本单位不会提出任何异议,并将投赞成票。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的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本单位表示同意并将投赞成票。”

       (八)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一、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二、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公司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
段内,则公司将把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
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
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
生效判决后的当日进行公告,并在5个交易日内拟订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方案的
具体内容将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三、如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公司将在该等违法
事实被监管部门或有权机构认定后,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
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
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
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股东大会及监管部门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
履行上述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监管部门及有关司法机关
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2、公司控股股东振华集团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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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控股股东振华集团承诺:
     “一、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如果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即
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
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三、如果因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而触发回购事宜,本单位承诺,在发行人召开的关于回购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本单位将对发行人回购股
份方案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四、所作出承诺事项涉及的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
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执行。本单位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
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及其控制的企业中电金投和深科技承诺:
     “一、公司《招股意向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单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如果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自赔偿责任成立即
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
本单位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三、如果因公司《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而触发回购事宜,本单位承诺,在发行人召开的关于回购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本单位(通过控制的单位)
将对发行人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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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所作出承诺事项涉及的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
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
规执行。本单位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
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二、如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自赔偿责任成立之
日起三十日内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在召开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如有表决权)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
赞成票。
     四、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其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依据上述承诺采取相应赔偿措施并
实施完毕时为止。
     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九)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一、如果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
司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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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本公司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公
司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三、本公司将对出现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
     2、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振华集团承诺:
     “一、如果本单位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单
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及时披
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本单位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
自然日内,停止对本单位进行现金分红,直至本单位履行相关承诺。
     三、如本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单位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应将
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四、如本单位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单
位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五、如果本单位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的股份在本单位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
减本单位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承诺:
     “一、如果本单位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单
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及时披
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本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单位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应将
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三、如本单位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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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四、如果本单位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单位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本单位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
权扣减本单位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4、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控制的企业中电金投和深科技承诺:
     “一、如果本单位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单
位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及时披
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如本单位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5个
自然日内,停止对本单位进行现金分红,直至本单位履行相关承诺。
     三、如本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单位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应将
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四、如本单位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单
位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五、如果本单位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则本单位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的股份在本单位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发行人有权扣
减本单位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
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
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人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
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
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若因此给公司、公司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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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人未能承
担前述赔偿责任,本人将于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日内停止领取薪酬,直至本人
履行完成相关公开承诺事项。在此期间,本人不主动要求辞职;
     (3)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因强制执行、上市
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除外;
     (4)在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
前,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公司所分配之现金红利(如有)。
     (5)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应将所
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三、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
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人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
成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公司股东和社
会公众投资者致歉。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
不继续实施的,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四、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五、如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将继续履行承诺。”

     (十)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振华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分别作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八、同
业竞争”之“(二)实际控制人防范利益输送、利益冲突及保持独立性的安排”。

     (十一)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振华集团、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
要股东中电金投及其关联方深科技、鑫天瑜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鑫天瑜六期和国
投基金、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作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九、关联方、关
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之“(六)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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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关于公司股东情况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
     “一、发行人股东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
人股份的情况,即直接及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主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
资格。
     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发行人直接及间接股东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
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
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三、发行人股东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四、发行人及发行人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
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
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作出的承诺

       1、保荐机构承诺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中信建投证券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
     因中信建投证券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中信建投证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2、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承诺:
     “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
失。
     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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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会计师承诺
     发行人会计师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如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承诺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如因本公司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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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以来签订的对公司的生产经
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如下:

       (一)销售合同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以来签订的合同含税金额在
4,000万元以上或与前五名主要客户签订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
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销售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合同金额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要销售货物    合同类型                 签订日期    履行期限       执行情况
                                               (含税)
                  甲方要求提供的   框架采购合 以订单金额                2019-6-2至
 1     宁德时代                                             2019-6-2                    在执行
                       产品           同         为准                    2022-6-2
                  甲方要求提供的   框架采购合 以订单金额                2019-1-1至
 2     江苏时代                                             2019-1-1                    在执行
                    货物或服务        同         为准                   2021-12-31
                                                                       2020-12-16至
 3     孚能科技    三元正极材料    订单合同      3,495.30 2020-12-5                    履行完成
                                                                        2021-1-12
                                                                       2018-1-14至
 4      比亚迪      锂镍钴锰氧     订单合同      8,920.08   2018-1-9                   履行完成
                                                                        2018-1-27
                                                                       2018-1-14至
 5      比亚迪      锂镍钴锰氧     订单合同      4,460.04   2018-1-9                   履行完成
                                                                         2018-2-7
                                                                        2018-9-7至
 6     微宏动力     镍钴锰酸锂     订单合同      5,738.60 2018-8-29                    履行完成
                                                                        2018-9-28
                                                                        2018-3-8至
 7     微宏动力     镍钴锰酸锂     订单合同      4,381.10   2018-2-8                   履行完成
                                                                         2018-4-4
                                                                        2021-1-6至
 8     宁德时代      三元材料      订单合同      5,379.99   2021-1-6                   履行完成
                                                                        2021-1-27
                                                                        2021-2-3至
 9     宁德时代      三元材料      订单合同      4,886.94   2021-2-4                   履行完成
                                                                         2021-3-4
 10    宁德时代      高镍三元      订单合同      6,646.71   2021-4-9   2021-4-8至今     执行中
                                                                        2021-1-4至
 11    江苏时代      三元材料      订单合同      9,563.09   2021-1-4                   履行完成
                                                                         2021-2-3
                                                                        2021-2-3至
 12    江苏时代      三元材料      订单合同      6,661.64   2021-2-3                   履行完成
                                                                         2021-3-1
 13    江苏时代      三元材料      订单合同      4,282.43   2021-3-6    2021-3-5至     履行完成




                                           1-1-49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2021-4-7
          14      江苏时代         三元材料      订单合同       7,967.07    2021-4-9    2021-4-8至今      执行中
          15      江苏时代         三元材料      订单合同       4,426.66    2021-4-8    2021-4-8至今      执行中
                                                                                         2021-3-8至
          16      孚能科技        镍钴锰酸锂     订单合同       6,993.00    2021-3-5                     履行完成
                                                                                          2021-4-15
          17      孚能科技        镍钴锰酸锂     订单合同       4,956.00    2021-4-8    2021-4-15至今     执行中


                  (二)采购合同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以来签订的合同含税金额在
          1,500万元以上或与前五名主要供应商签订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
          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重大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合同金额
        供应商名称           主要采购内容      合同类型                    签订日期              履行期限            执行情况
号                                                           (含税)
     中伟新材料有限公                          战略合作框
1                              三元前驱体                       -           2019-9-3        2019-9-3至2024-9-2        在执行
            司                                   架协议
     四川空分设备(集                                                                   未明确规定合同期限,自合同
2                              空分设备        设备合同      5,609.12       2018-9-4                                  在执行
     团)有限责任公司                                                                    履行完毕之日起自动终止
     咸阳华友新能源窑
3                                窑炉          设备合同      4,938.88      2018-12-12     2018-12-12至2019-6-12      履行完成
      炉设备有限公司
     四川兴晟锂业有限                          购销框架合
4                            电池级碳酸锂                       -          2018-2-26       20l8-2-26至2019-2-26      履行完成
         责任公司                                  同
     成都天齐锂业有限
5                            电池级碳酸锂      订单合同      1,610.00       2018-1-9        20l8-1-9至2018-2-10      履行完成
           公司
     成都天齐锂业有限
6                            电池级碳酸锂      订单合同      1,610.00       2018-1-9        20l8-1-9至2018-2-10      履行完成
           公司
     德国罗迪格机械制                                       225.80万欧                  未明确规定合同期限,自合同
7                         犁铧式强力混合机     设备合同                    2019-1-16                                 履行完成
        造有限公司                                              元                       履行完毕之日起自动终止
           HIM                                                                          未明确规定合同期限,自合同
8                            自动化控制系统    设备合同      1,825.90      2019-1-11                                 履行完成
     TechnologiesCo,Ltd                                                                  履行完毕之日起自动终止
     常州华盈新能源设                                                                   未明确规定合同期限,自合同
9                                混合机        设备合同      1,759.50      2018-11-21                                履行完成
        备有限公司                                                                       履行完毕之日起自动终止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
10                             三元前驱体      订单合同      7,485.57       2021-2-2       2021-2-1至2022-1-31        在执行
         有限公司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
11                               碳酸锂        订单合同      1,700.00       2021-3-9        2021-3-8至2022-3-7        在执行
         有限公司
     宁波邦普循环科技
12                             三元前驱体      订单合同      7,010.16       2021-1-1      2020-12-31至2021-12-30     履行完成
         有限公司
     宁波邦普循环科技
13                             三元前驱体      订单合同      1,601.58       2021-3-8        2021-3-6至2022-3-5        在执行
         有限公司
14   宁波邦普循环科技          三元前驱体      订单合同      4,669.06       2021-4-2       2021-4-1至2022-3-31        在执行




                                                          1-1-49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有限公司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
15                          碳酸锂     订单合同      2,905.00    2021-2-25      2021-2-23至2022-2-22     履行完成
         有限公司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
16                          碳酸锂     订单合同      3,213.00    2021-3-30      2021-3-30至2022-3-29      在执行
         有限公司
     衢州华友钴新材料
17                        四氧化三钴   订单合同      1,770.82    2021-1-19      2021-1-18至2022-1-17     履行完成
         有限公司
     衢州华友钴新材料
18                        四氧化三钴   订单合同      1,915.40    2021-3-19      2021-3-18至2022-3-17      在执行
         有限公司
     四川雅化锂业科技                  战略合作框
19                         氢氧化锂                      -       2021-2-4           至2023-1-30           在执行
         有限公司                        架协议
     广东佳纳能源科技
20                        三元前驱体   订单合同      4,700.00    2021-1-4      2020-12-31至2021-12-30    履行完成
         有限公司
     广东佳纳能源科技
21                        三元前驱体   订单合同      4,900.00    2021-1-8      2021-1-6至2022-1-5         在执行
         有限公司
     宁波邦普循环科技
22                        三元前驱体   订单合同      6,643.95    2021-1-4      2020-12-31至2021-12-30     在执行
         有限公司
     广东佳纳能源科技
23                        三元前驱体   订单合同      3,505.60    2021-2-5        2021-1-6至2022-1-5       在执行
         有限公司
     广东佳纳能源科技
24                        三元前驱体   订单合同      10,080.00   2021-2-27      2021-2-25至2022-2-24      在执行
         有限公司
     广东佳纳能源科技
25                        三元前驱体   订单合同      6,660.00    2021-4-7       2021-2-25至2022-2-24      在执行
         有限公司
     湖南中伟新能源科
26                        三元前驱体   订单合同      1,905.00    2021-3-4       2021-3-1至2022-2-28       在执行
        技有限公司
     宁波邦普循环科技
27                        三元前驱体   订单合同      10,005.12   2021-4-2       2021-4-1至2022-3-31       在执行
         有限公司
     四川能投鼎盛锂业
28                         氢氧化锂    订单合同      2,560.00    2021-2-24      2021-2-22至2022-2-21     履行完成
         有限公司
     四川雅化锂业科技
29                         氢氧化锂    订单合同      1,550.40    2021-3-1       2021-3-1至2022-2-28       在执行
         有限公司
     宜宾光原锂电材料
30                        三元前驱体   订单合同      1,582.00    2021-4-14      2021-4-14至2022-4-13      在执行
         有限公司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
31                        三元前驱体   订单合同      4,445.00    2021-3-3       2021-3-1至2022-2-28       在执行
          限公司
     中伟新材料股份有
32                        三元前驱体   订单合同      3,570.80    2021-3-31      2021-3-30至2022-3-29      在执行
          限公司
     咸阳华友新能源窑                                                        合同签订6个月内有效,执行
33                           窑炉      设备合同      6,374.76    2021-2-26                                在执行
      炉设备有限公司                                                               完后合同失效
     广东佳纳能源科技                  战略合作框
34                        三元前驱体                     -       2021-4-21       2021-3-5至2022-3-4       在执行
         有限公司                        架协议




                                                  1-1-49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融资合同

                 1、授信合同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以来签订的金额在5,000万元
            以上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
            履行的重大授信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                      合同编号          授信金额    签订日期     授信期限 执行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
        1                                 20200183087378L1             10,000.00   2020-8-25    2021-2-18 履行完毕
                        省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贵富水综授2020019号          7,000.00    2020-5-18    2021-6-1    在执行
                       贵阳分行
        3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CECF综信【2020】第15号         30,000.00   2020-4-13    2021-4-13 履行完毕
        4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CECF综信【2020】第16号         10,000.00   2020-4-13    2021-4-13 履行完毕
        5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CECF综信【2020】第17号         10,000.00   2020-4-13    2021-4-13 履行完毕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
        6                                 J111620180710002             20,000.00   2018-7-10    2021-7-9    在执行
                       科技支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
        7                                 J111620180710003             15,000.00   2018-7-10    2021-7-9    在执行
                       科技支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
        8                                 J111620180710001             10,000.00   2018-7-10    2021-7-9    在执行
                       科技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贵富水综授2019012号          10,000.00   2019-7-23    2020-7-22 履行完成
                       贵阳分行
        10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CECF综信【2019】第2号          30,000.00   2019-1-14    2020-1-14 履行完成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                                贵富水综授2021003号          10,000.00   2021-2-22    2022-2-24   在执行
                       贵阳分行

                 2、担保合同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以来签订的金额在5,000万元
            以上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
            履行的重大担保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方       债务人       担保合同编号             担保金额        签订日期            担保期限        执行情况
                               2320015022020113622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1     振华新材     贵阳新材                               15,000.00       2020-7-30                              在执行
                               BZ01                                                      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CECF委贷【2020】第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
 2     振华集团     振华新材                               10,000.00       2020-6-24                              在执行
                               33010号—担保第1号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具体授信业务合同约定
                               CECF综信【2020】第
 3     振华新材     义龙新材                               30,000.00       2020-4-13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在执行
                               15号—担保第1号
                                                                                       日起两年或贴现票据到




                                                          1-1-49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期之日起两年
                                                                                        具体授信业务合同约定
                             CECF综信【2020】第                                         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4     振华新材    贵阳新材                               10,000.00         2020-4-13                               在执行
                             16号—担保第1号                                            日起两年或贴现票据到
                                                                                            期之日起两年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
5     振华新材    贵阳新材 20200183087378C1B1            10,000.00         2020-2-18    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       在执行
                                                                                          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HTC520450000YBDB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6     振华新材    贵阳新材                                5,000.00         2020-2-10                               在执行
                             202000010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0240200040-2019年乌                                        主合同项下融资协议期
7     振华新材    义龙新材                                5,000.00          2020-1-7                               在执行
                             当(保)字0023号                                            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HTC520450000YBDB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8     振华新材    义龙新材                               10,000.00          2020-1-3                               在执行
                             202000001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9     振华新材    贵阳新材 -                             25,000.00         2019-10-30                              在执行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320015022019111898
     振华集团、              BZ01、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10                义龙新材                               80,000.00         2019-6-28                               在执行
      振华新材               2320015022019111898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BZ02
                             CECF短贷【2019】第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
11    振华集团    贵阳新材                                5,000.00          2019-7-3                           履行完成
                             124号—担保第1号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与农业银行乌当支行
                                                    通过振华集团财务有
     振华集团财                                     限责任公司担保所开
12   务有限责任 义龙新材 ZHCWGS19003                立的所有银行承兑汇      2019-7-1         2020-6-30         履行完成
        公司                                        票的债务本金、利息等
                                                    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
                                                        的一切费用
                             兴银黔(2019)高保字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
13    振华新材    义龙新材                                5,000.00         2019-5-31                           履行完成
                             第35号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520104)浙商银高保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
14    振华新材    贵阳新材                               10,000.00         2019-5-21                           履行完成
                             字(2019)第00001号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
                             贵富水综授(保)                                           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
15    振华新材    义龙新材                                5,000.00         2019-3-12                           履行完成
                             2019004号                                                  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
                                                                                                 年
                                                    与农业银行乌当支行
                                                    通过振华集团财务有
     振华集团财                                     限责任公司担保所开
16   务有限责任 贵阳新材 ZHCWGS18004                立的所有银行承兑汇     2018-8-14         2019-6-30         履行完成
        公司                                        票的债务本金、利息等
                                                    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
                                                        的一切费用


                                                        1-1-495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QH01(高保)
17        贵阳新材     振华新材                                 25,000.00          2018-4-3          保证期间两年         履行完成
                                  20180002-11
                                  兴银黔(2018)高保字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
18        振华新材     贵阳新材                                   5,000.00         2018-3-22                              履行完成
                                  第9号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与农业银行乌当支行
                                                          通过振华集团财务有
         振华集团财                                       限责任公司担保所开
19       务有限责任 义龙新材 ZHCWGS18001                  立的所有银行承兑汇       2018-1-10             2019-6-30        履行完成
            公司                                         票的债务本金、利息等
                                                          以及债权人实现债权
                                                               的一切费用
                                                                                                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
                                     贵富水综授(保)                                           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
20        振华新材     贵阳新材                                 10,000.00          2021-2-22                                  在执行
                                          2021003号                                             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
21        振华新材     义龙新材    52100120210002966           52,872,000.00       2021-2-5                                   在执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借款合同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以来签订的金额在5,000万元
           以上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
           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银行                         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       签订日期       借款期限    执行情况
     1       中国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            2320015022020113622            15,000.00   2020-7-30       2022-7-29     在执行
     2       中国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            2320015022020113103            30,000.00   2020-6-29       2022-6-28     在执行
     3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CECF委贷【2020】第33010号                 10,000.00   2020-6-24       2022-6-23     在执行
     4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CECF贷【2020】第92号             5,000.00   2020-5-18       2021-5-18     在执行
     5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CECF贷【2020】第106号            5,000.00     2020-6-2       2021-6-2     在执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Z520450000LDZJ20200001
     6                                                                           5,000.00   2020-2-10       2022-2-10     在执行
                      贵阳城北支行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40200040-2019年(乌当)字
     7                                                                           5,000.00     2020-1-7       2021-1-7    履行完成
                      贵阳乌当支行                      00327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HTZ520450000LDZJ20190004
     8                                                                          10,000.00     2020-1-3       2022-1-3     在执行
                      贵阳城北支行                         8
     9        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             5212201901100000086            25,000.00   2019-10-30      2022-10-30    在执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贵州省分行、
     1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320015022019111898            80,000.00   2019-6-28       2026-6-21     在执行
                      贵州省分行
     11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CECF贷【2020】第129号            6,500.00   2020-6-22       2021-6-22    履行完成
     12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CECF短贷【2019】第124号           5,000.00     2019-7-3       2020-7-3    履行完成
     13      振华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委借字第09-T号           30,000.00   2018-3-30       2021-3-19    履行完成




                                                               1-1-49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240200040-2021年(乌当)字
 14                                                                    5,000.00     2021-1-20      2022-1-20     在执行
              贵阳乌当支行                   00011号
 15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CECF短贷[2020]第31306号          13,000.00     2020-12-21     2021-12-21    在执行
 16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CECF短贷[2020]第31307号           7,000.00     2020-12-21     2021-12-21    在执行

            4、其它重大合同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8年以来签订的除以上合同外,
       其他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
       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借款银行                 合同名称          合同金额      签订日期                 期限           执行情况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被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
 1                                      抵押合同          10,000.00     2018/7/10     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       在执行
               科技支行
                                                                                             满之日止
                                                                                      质押权的存续期间至被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
 2                                      质押合同          15,000.00      2018/7/9     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       在执行
               科技支行
                                                                                             满之日止
                                                                                      质押权的存续期间至被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
 3                                      质押合同          20,000.00     2018/7/10     担保的债权诉讼时效届       在执行
               科技支行
                                                                                             满之日止
 4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票据承兑协议         5,000.00     2020/10/26           2021/4/22          履行完毕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电子银行
 5                                                         5,519.61     2020/10/30           2021/4/30          履行完毕
               贵阳分行             承兑汇票承兑协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银行承兑协议         9,816.94     2020/12/1            2021/5/20           在执行
             贵阳乌当支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观山
 7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协议    5,850.65     2020/11/25           2021/5/23           在执行
                湖支行
 8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抵押合同          19,000.00     2018/3/18     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 履行完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 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                                  质押期间指从本合同生
 9                                                                      2019/11/7                               履行完成
                 分行               合同(贵阳新材)                                  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
                                                          1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 票据池业务最高额质押                                  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
 10                                                                     2019/11/7                               履行完成
                 分行               合同(义龙新材)                                        届满的期间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观山
 11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协议    6,087.14     2020/12/24           2021/6/18           在执行
                湖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合同    5,287.20      2021/2/5            2021/7/20           在执行
             贵阳乌当支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观山
 13                                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协议 10,661.33       2021/2/25            2021/8/24           在执行
                湖支行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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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三、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未发生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
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过
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以上)。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发
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
对发行人产生重大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未涉
及行政处罚,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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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节    声   明

一、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侯乔坤                  向黔新                 朱枝勇




          伍   杰                 董    侠               王    敬




          程   琥                 梅    益               余传利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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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胡光文                潘敏嫦                  苟辉英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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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除担任董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刘    进             梅    铭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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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付贤民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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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芮晓武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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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字:

                             王庆华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杜鹏飞                  李   波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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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声        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
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裁:

                              李格平




       保荐机构董事长:

                              王常青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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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李寿双          苏绍魁




                                  胡静贤          余梦溪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彭雪峰




               授权代表:
                                  王    隽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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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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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确
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中天运[2020]审字第90719号审计报告、中天运[2020]
核字第90529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经本所鉴证的中天运[2020]核字第90531号非
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中天运[2020]审字第90723号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
表的差异情况说明鉴证报告、中天运[2020]核字第90530号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及
税收优惠审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
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秀萍              信翠双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祝   卫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50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
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万   兰                   温志朝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李晓红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50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

     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资
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康志刚               武志平(已离职)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权忠光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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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离职情况的说明

     武志平原为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系为贵州振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1110号资产评估报告的签字资产评估
师,因个人原因,已于【2017】年【12】月离职,上述人员的离职不影响本机构
出具的上述报告的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权忠光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51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七、资产评估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确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
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
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万   兰                   温志朝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李晓红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51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八、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确
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所出具的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57号验资报告、中天运[2019]
验字第90028号验资报告、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10号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
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
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秀萍              信翠双




                                吕   志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祝   卫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513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吕志转所情况的说明

     吕志原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的中天运[2018] 验字第90010号验资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因个人原
因,已于2019年11月转所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述人员的转
所不影响本机构出具的上述报告的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祝    卫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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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确
认招股意向书与本机构出具的中天运[2020]普字第90054号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
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
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秀萍              信翠双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祝   卫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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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节   附   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七)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八)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九)中国证监会同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注册的文件;
(十)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二)查阅地点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1号
       查询电话:0851-84284089
       传真:0851-84351877
       邮编:550016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栋22层
       联系电话:0755-23953869
       传真:0755-23953850
       邮编:51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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