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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新材: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9-30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2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以
书面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该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下
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光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
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
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65,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贵州振华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新材”)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锂离子电池
正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沙文二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000 万元向
全资子公司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龙新材”)提供借款用
于募投项目“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材料生产线建设(义龙二期)”,借款利率参
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借款期限
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 24 个月。该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
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内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
利进行,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 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关于以借款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的议
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