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振华新材: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10-22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08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振华新材”)于2021
年10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
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3 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0,733,70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1.75 元。新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30,112.1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6,590.31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23,521.79 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
[2021]验字第 90061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已与保荐机构、专户
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
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
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
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
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包含本
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
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
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振华新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