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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新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2021-12-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振华新材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情况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振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新材”)、
贵州振华义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龙新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
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结合公司 2022 年度发展计划,公司拟在贵阳新
材和义龙新材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394,500 万元,其中为贵阳新材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36,500 万元,为
义龙新材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58,000 万元,同时,前述 2 个子公司的担保
额度可以互相调剂;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
内容,由公司和贵阳新材或义龙新材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
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担保项下银行授信的用途,
应符合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计划,并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审议
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融资及担保协议、申请贷款(含担保方
案)、开具承兑汇票(含担保方案),开立信用证(含担保方案)、出具保函(含
担保方案)或其他原因形成一系列债务时,公司将不再就每笔债务(含担保方案)
另行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融资主体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具体法律文件。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贵阳新材                                义龙新材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 1 号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
   注册地点
                 (沙文生态科技产业园)             龙县新桥镇(义龙新材料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     向黔新                             向黔新
                 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正极材
                                                    锂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料、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电子新
                                                    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电子新材料
                 材料的生产、经营及其研究开发、
                                                    的生产、经营及其研究开发、技术
                 技术咨询;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
   经营范围                                         咨询;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及金
                 金属及金属矿、有色金属材料(除
                                                    属矿、有色金属材料(除专项)销
                 专项);太阳能组件、光伏电子产
                                                    售;进出口贸易(凭进出口企业资
                 品、电子元器件及组件;进出口贸
                                                    格证书经营)。
                 易(凭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经营)。
影响偿债能力的
                 无                                 无
重大或有事项
是否属于失信被
                 否                                 否
    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会计时点           贵阳新材                   义龙新材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67,313.36                 285,531.76
      资产总额
                      2021 年 9 月 30 日            166,383.07                 400,472.83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26,320.78                 202,725.51
      负债总额
                      2021 年 9 月 30 日            120,122.44                 296,576.29
 其中:银行及金融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61,500.00                  58,275.26
     构贷款总额       2021 年 9 月 30 日             77,000.00                  68,719.01
                      2020 年 12 月 31 日            84,945.62                 121,421.5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021 年 9 月 30 日             94,114.78                 249,897.90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0,992.58                  82,806.26
      资产净额
                      2021 年 9 月 30 日             46,260.64                 103,896.54
                      2020 年度                      69,906.56                  33,089.26
      营业收入
                      2021 年 1-9 月                126,916.17                 237,583.31
                      2020 年度                      -7,369.49                  -9,357.26
      净利润
                      2021 年 1-9 月                     5,268.06               21,090.28
注:2021 年 9 月 30 日及 2021 年 1-9 月的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贵阳新材和义龙新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上述计划新增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实际业务发生
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子公司贵阳新材、义龙新
材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
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相关审议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贵阳新材、义龙新材日常经营
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子公司
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关于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案的预计事项是
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持续稳定
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上述担保对象具有绝对控制权,且被
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
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
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议,公司本次对年度贷款总额及担保方案的预计是基于
对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在 2022 年度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进行的合理预
估,符合公司 2022 年度发展计划;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公司具有控制权,各公司正常、持续经营,
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公司关于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32,171.71 万元,均为上市公司对
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数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和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7.43%和 27.7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
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涉
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 0 元。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
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贵阳新材、义龙
新材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杜鹏飞              李 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