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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新材: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29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4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该次监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光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
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是为
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循了公平、自愿的交易原则,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
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监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胡光文、潘敏嫦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关于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案的预计事项是
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正常商业行为,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要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持续稳定
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对上述担保对象具有绝对控制权,且被
担保对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
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实施变更为向子公司增
资实施及以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本次增资将增强公司重要生产基地经营实力,保障公
司的生产能力。该事项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本次增资
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该项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以
及决策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
会同意本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
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人民币 1,000.00 万元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
业务拓展。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