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新材: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15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1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高跨路 1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8
普通股股东人数 4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81,738,19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81,738,19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1.030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1.030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董事长侯乔坤
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朱枝勇先生、董事伍杰先生、董事董侠
先生、独立董事梅益先生因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现场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会主席胡光文先生、监事潘敏嫦女士因
其他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现场会议;
3、董事会秘书王敬先生出席本次会议;总经理向黔新先生、副总经理王敬先生、
总会计师刘进先生列席会议,副总经理董侠先生、总工程师梅铭先生因其他
工作原因未能列席本次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5,437,289 99.9941 910 0.0059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年度贷款预计总额及担保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普通股 179,768,690 98.9162 1,969,509 1.0838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由向子公司借款实施变更为向子公司增资实
施及以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81,737,289 99.9994 910 0.0006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181,737,289 99.9994 910 0.000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 2022 年度 15,43 99.9941 910 0.0059 0 0.0000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6,787
额度预计的议
案
2 关 于 年 度 贷 款 19,26 90.7264 1,969 9.2736 0 0.0000
预 计 总 额 及 担 8,188 ,509
保方案的议案
3 关 于 部 分 募 投 21,23 99.9957 910 0.0043 0 0.0000
项 目 由 向 子 公 6,787
司借款实施变
更为向子公司
增资实施及以
自有资金向子
公司增资的议
案
4 关 于 使 用 部 分 21,23 99.9957 910 0.0043 0 0.0000
超 募 资 金 永 久 6,787
性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全部通过,其中:议案 1《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预计的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舟
山鑫天瑜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鑫天瑜六期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向黔新、王敬与该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对议案 1 回避表决;
议案 2 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绍魁律师、宁雪伶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振华新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5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