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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新材: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2-04-08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06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
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 26.84%,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主要原
因为:(1)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且资本投入力度
将持续加强;(2)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需投
入大量自有运营资金支持公司发展;(3)公司需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
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贵州
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412,579,227.86元,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38,882,592.52元。经董事会决议,
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
                                                                  -1-
日,公司总股本442,934,8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733,702.50元
(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比例为
26.84%。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以后年度分配。2021年度公司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12,579,227.86元,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为人民币338,882,592.52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10,733,702.5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6.84%,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和储能市场的兴起,公司所处的正极材料
行业目前处于快速成长阶段。
    根据高工锂电(GGII)调研数据,2021年全球三元正极材料出货量达71.8
万吨,同比增长70.95%,2017年-2021年复合增长率达48.66%;2021年我国三元
正极材料出货量达42.2万吨,同比增长79.57%,2017年-2021年复合增长率
41.25%。未来在市场和政策的双重引导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长期向好,
其中动力电池及上游正极材料作为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所处行业预计将呈快
速增长趋势。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国家“双碳”战略的实施给新能源行业带来了重大发展机遇,为公司发展注入
了新动能。2021年公司首次实现销售收入突破50亿元,截至2021年末实现了年产
5万吨正极材料的生产能力。此外,2021年公司成功登陆A股市场,依托资本市
场的助力,公司将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公司作为新能源产业链的一员,目前正处
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将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致力成为世界一流的正极材料企
业的愿景,立足实体经济,努力为实现“双碳目标”作出贡献。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实现盈利412,579,227.86元,公司2021年度合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110,733,702.5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为26.84%,符合公司在《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的相关政策。近
年来,随着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增长,公司盈利能力也持续增长,为了公司战略目
标的实现,公司在项目建设、研发投入以及流动资金等方面需不断增加资金投入。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于2021年9月成功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所处行业目前属于快速成长期,
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主要系:(1)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公司有重大资
金支出安排且资本投入力度将持续加强;(2)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流动资金
需求将不断增长,公司需投入大量自有运营资金支持公司发展;(3)公司需留
存一定比例的资金,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及面对市场的不可预知性。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对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公司将继续运用到主营业务的发展中,积极推动发展
战略的实施,支持业务的不断开拓,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盈利水
平持续增长,努力让公司发展的成果“回报股东,惠及员工,贡献社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
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有利于维护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
展等各种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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