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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新材: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2022-11-05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0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投创业基金”)原持有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3,785,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37000%。国

投创业基金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638,910 股,减持比例为 0.37001%。本次权益变动后,国

投创业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22,146,6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不再是公

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国投创业基金出具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142 号 23 幢 4064-31 室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                100 亿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MA1FL1TP95
成立时间                  2016-03-04
经营期限                  2016-03-04 至 2024-03-03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股数      变动比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份种类
                                                                  (股)          例
             大宗交易
国投创业                                         人民币普通股
             集中竞价    2022/10/25-2022/11/04                    1,638,910    0.37001%
  基金                                             (A 股)
               交易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国投创业基金            23,785,600         5.37000%       22,146,690          4.99999%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其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三)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国投创业基金需要披露《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查

阅。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

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