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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振华新材:关于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2023-03-30  

                        证券代码:688707           证券简称:振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9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舟山鑫天瑜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天瑜成长”)
和深圳鑫天瑜六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天瑜六期”)因
受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鑫天瑜成长
和鑫天瑜六期持有公司股份 35,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3%。上述股份
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解除限售并上
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鑫天瑜成长计划以集
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8,858,696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2%);鑫天瑜六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8,858,69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
过 2%)。上述两家机构拟减持公司股份合并计算不超过 17,717,392 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4%。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收到鑫天瑜成长、鑫天瑜六期出具的《关于持有振
华新材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截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鑫天瑜成长和鑫天瑜六期已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
                                    1
    公司股份 2,68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1%。公司已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2)。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收到鑫天瑜成长、鑫天瑜六期及其基金管理人深圳
    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告知函,截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鑫天瑜成长和
    鑫天瑜六期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4,429,54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超过 1%的提示性
    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收到鑫天瑜成长、鑫天瑜六期及其基金管理人深圳
    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告知
    函》,截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鑫天瑜成长和鑫天瑜六期通过集合竞价交易及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7,861,4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7%。同时,股
    东鑫天瑜成长、鑫天瑜六期根据自身资金及减持计划安排等情况,决定提前终止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舟 山 鑫 天 5% 以 上 非 第 一     25,120,000          5.67% IPO 前取得:25,120,000
瑜 成 长 股 大股东                                          股
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
深 圳 鑫 天 5% 以 上 非 第 一     10,000,000          2.26% IPO 前取得:10,000,000
瑜 六 期 股 大股东                                          股
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
限合伙)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2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舟山鑫天瑜成       25,120,000            5.67% 受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
         长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深圳鑫天瑜六       10,000,000           2.26% 受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
         期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35,120,000            7.93% —




                                         3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
股东名称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区间
               (股)                                                    (元)           况          量(股)   股比例
                                                           (元/股)
舟山鑫天     7,161,947      1.62% 2022/11/1~ 集 中 竞 价 35.91-      315,436,782.8 未完成:       17,958,053    4.05%
瑜成长股                            2023/3/28   交易、大宗 54.94                     1,696,749 股
权投资合                                        交易
伙企业(有
限合伙)
深圳鑫天       699,500      0.16% 2022/11/1~ 集 中 竞 价 52.05-      37,140,667.13 未完成:        9,300,500    2.10%
瑜六期股                            2023/3/28   交易、大宗 59.02                     8,159,196 股
权投资合                                        交易
伙企业(有
限合伙)




                                                            4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二)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收到鑫天瑜成长、鑫天瑜六期及其基金管理人深圳
前海鑫天瑜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的
告知函》,股东鑫天瑜成长、鑫天瑜六期根据自身资金及减持计划安排等情况,
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特此公告。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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