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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科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科微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2021-10-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科微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格科
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科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
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及格科微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格科微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格科微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49 号)的决定,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9,888,718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59,339.9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与印
花税)人民币 8,582.3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0,757.61 万元,募集资
金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到位。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727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低于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2 英寸 CIS 集成电路特色工
 1                                   684,502.91     637,619.88        350,757.61
        艺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2      CMOS 图像传感器研发项目      58,380.12       58,380.12            0

               合计                  742,883.03     696,000.00        350,757.61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
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
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了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方案,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