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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科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科微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10-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格科微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格科
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科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
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及格科微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格科微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格科微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049 号)的决定,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49,888,718 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4.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9,339.9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
增值税与印花税)人民币 8,582.37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0,757.61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到位。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727 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
的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2 英寸 CIS 集成电路特色工
 1                                    684,502.91     637,619.88        350,757.61
         艺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2       CMOS 图像传感器研发项目      58,380.12       58,380.12            0

                合计                  742,883.03     696,000.00        350,757.61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
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
款、收益凭证等),且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质押。

       (三)投资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前述额
度的范围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
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
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
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
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对此,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一)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
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
金管理业务。




    五、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上述额度
的范围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
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相关事项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
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
报。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0 元(含本数)的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科微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孙   远                                   章志皓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0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