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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壹石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9-0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壹
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就壹石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5,541,08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49 元,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 70,543.1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951.23 万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7515 号《验资报告》。经其审
验,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动力电池涂覆隔膜用勃姆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3,063.09             12,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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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额
 2      电子通讯用功能粉体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0,035.50             10,035.50
        壹石通(合肥)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研发中心建
 3                                                          3,323.00              3,323.00
        设项目
 4      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计                               36,421.59             36,258.50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最高
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范围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 12 个月以
内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于其他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
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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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投资收益的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的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
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
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开展现金管理,但不排除该项现金管理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现金管理产品不得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应保证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现
金管理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将根据相关制度和实际情况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
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
断存在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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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
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与此同时,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效益,为公司股东
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40,000.00 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使用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
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



                                       4
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
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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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罗 翔                     李吉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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