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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壹石通:壹石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3-05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 3 月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1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3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
议案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5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6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10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11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12
议案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13
议案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14
议案八: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5
议案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16
议案十: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18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拟与怀远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19
议案十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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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安徽壹石通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
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公司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
核对,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
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
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同
意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
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
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漏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及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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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
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根据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
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等
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
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全
称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参会
者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及行程码检查,体温正常且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者
方可参会,请予以配合。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壹石通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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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14 日(星期一)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 10 号 公司办公楼四楼
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学鑫先生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14 日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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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2.04     发行数量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06     锁定期安排
  2.07     股票上市地点
  2.08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2.0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3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
    4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5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
    7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2 年度向
    9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0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拟与怀远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2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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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与核心竞争力,
公司拟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经认真逐项自查和论证,公司符合
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规
定和要求,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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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与核心竞争力,
公司拟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将在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
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
行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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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的
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54,649,302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
上限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
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
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调整。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
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前述发
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
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
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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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底价为P1。
       6、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
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7、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8、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5,098.59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
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
   1                                           42,428.54              35,266.26
         材料建设项目
         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
   2                                           26,423.27              22,237.83
         勃姆石建设项目
   3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66.55              19,594.5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107,118.36              95,098.59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
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
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可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实际募集资金金额,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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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
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
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全体新老股东按
本次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
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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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编制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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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合理、安全、
高效的使用,公司编制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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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合理、
安全、高效的使用,公司编制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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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要求,公
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同时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告编号:2022-009)、《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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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就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对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并制定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做出了承诺。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公司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10)。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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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
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2-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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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
公司本次发行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本
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或要求,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适当调整、补充,确定本次发行的最终具
体方案并办理发行方案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
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
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结合证券市场及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金额等情况,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
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
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办理本次发行的验资手
续,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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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8、若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新的规定或政策、市场
发生变化或证券监管部门有其他具体要求,在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
内,根据新的规定和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
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
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下,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
     11、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本次
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
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予以注册的决定,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
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
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转授权有效期同上。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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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
领域,并编制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
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
m.cn)披露的《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
技创新领域的说明》。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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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拟与怀远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与怀远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协议》,约定公司
在怀远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电子材料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约 35,000
万元人民币。该投资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
om.cn)披露的《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怀远县人民政府签
署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近期公司根据下游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实际市场需求,进一步明确了上述项目
建设的具体方案,并委托可研编制机构完成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项目投资总额由 35,000 万元调整为 42,428.54 万元人民币。针对该等变化,公司
拟与怀远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投资协议》作出变更
及补充约定。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壹石
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怀远县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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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协议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安徽)自由
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实施建设“年产 8 万吨新能源锂电池用勃姆石智能化生产二
期项目”,并拟与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签署相关《投资协议》。项目投资总额预
计约 10 亿元人民币,项目用地面积约 175 亩。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壹石
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与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政府签署投资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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