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壹石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3-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
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
机构,负责壹石通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1                                                          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壹石通签订《保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
  2     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开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3
        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了解壹石通业务情况,对
                                                             壹石通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2021 年度壹石通在持续督导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
  4     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
                                                             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
        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021 年度壹石通在持续督导
  5     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   诺等事项
        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导壹石通及其董事、监事、高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
        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
                                                             承诺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   保荐机构督促壹石通依照相关
 7     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壹石通的内控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
       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
 8                                                          核查,壹石通的内控制度符合
       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子公
                                                            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
                                                            保荐机构督促壹石通严格执行
       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
 9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保荐机构对壹石通的信息披露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上市
 10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向上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2021 年度,壹石通及其持股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11
       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
       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事项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   2021 年度,壹石通及其持股
 12    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未履行
       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
       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   2021 年度,经保荐机构核
 13    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   查,不存在前述应向上海证券
       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   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明并限期改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
       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
       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2021 年度,壹石通未发生该
 14
       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     等情况
       《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
       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
       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
       一的,保荐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
       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   2021 年度,壹石通不存在需
 15
       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   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
       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本所或
        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的勃姆石产品主要用于锂电池电芯隔膜的涂覆、极片涂覆。随着锂电池企业产
能不断扩张,涂覆隔膜的使用比重提升,以勃姆石为代表的无机涂覆已成为主流涂覆方
式,带动了勃姆石的渗透率逐渐上升。目前,仍有一些锂电池厂商采用氧化铝材料、芳
纶材料或其他有机、无机材料涂覆,其转换为勃姆石涂覆需要经过下游客户内部大量的
研究及实验才能确定,所需时间较长,勃姆石涂覆渗透率上升的速度可能影响公司未来
的业绩增长。另外,随着未来新兴技术的研发成功和生产工艺的完善,若新的技术路线
取得重大突破并实现产业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因为新的隔膜涂覆技术的成熟而面
临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主要体现在市场竞争加剧风险。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勃姆石
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事关主动安全的重要涂覆材料,下游市场需求旺盛,新的进
入者也开始增多。除了存量供应商德国 Nabaltec AG、中铝郑州研究院以外,国内的一
些上市公司如国瓷材料等,也在布局锂电用勃姆石的研发、增加勃姆石的产能并积极向
下游客户推广,新的进入者可能加剧行业竞争,影响公司勃姆石产品的市场份额。公司
将主要围绕品类丰富度、新产品迭代、产能供应、大客户合作等方面,持续巩固自身领
先优势。

    (三)财务风险




                                           3
    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增长,且锂电池涂覆材料销售收入占比上升,锂电池涂覆材
料客户相较于其他客户,其信用期相对较长,导致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相应
增长。若未来宏观 经济形势下行、下游行业景气度下滑或下游客户自身经营条件恶化
导致不能及时回款,有可能出现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持续上升的情况,将对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国家将逐步退出相关的行业扶持,可能使下游客
户需求发生变动,从而导致公司业绩出现波动。如果下游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制造等行
业不能通过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方法提高竞争力,行业扶持政策的调整将对整个新能
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从而也给上游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带来不利影响。
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逐步摆脱政策扶持、进入市场化阶段,下游锂电池各大厂商
都在大幅扩产,未来有可能出现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五)宏观环境风险

    虽然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控制,疫情管控常态化下的国内市场需求逐渐恢复,但中长
期而言国内疫情的发展态势尚存在不确定性,仍存在多轮反复的可能。国际范围内,新
冠疫情扩散趋势未得到根本扭转,新冠疫情防控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据此,公司面临
较为不确定的宏观经济环境,疫情对公司主要下游行业需求的潜在影响尚难以准确估计。
若未来新冠疫情在全球范围内持续时间较长,或致使国际贸易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则将
对全球新能源产业链及全球电子行业产业链造成一定冲击,进而对公司经营及发展产生
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度, 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度,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4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
营业收入                           42,270.25          19,226.64             119.85        16,511.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20.54             4,508.94           139.98         4,429.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9,653.72             3,069.43           214.51         3,771.4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6.19             2,365.19           -244.01       -1,269.76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2,549.21          48,435.00             153.02        44,798.99
总资产                            142,630.10          57,832.20             146.63        54,988.09



         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2020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9 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1           0.33                        115.15        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1           0.33                        115.15        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64           0.22                        190.91        0.32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43           9.72            增加 4.71 个百分点       15.7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2.87           6.62            增加 6.25 个百分点       13.39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74           7.61            减少 1.87 个百分点        6.56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 119.85%,呈快速增长趋势,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214.51%,主要系公司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
快速发展,主要锂电池客户需求持续旺盛,公司同步加快扩产节奏,年度销量同比大幅
增长;公司的球形氧化铝产品凭借在导热材料和热界面材料领域的优良应用性能,成功
导入新能源汽车行业,主要用于锂电池模组导热粘接胶等领域,年度销量同比大幅提升。
公司产销量双升带动规模效应,同时通过提升自动化水平、能源回收利用、优化工艺流
程等方式实现了进一步降本增效。

    2021 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公司当年锂电池涂覆材料销售大
幅增长,而锂电池涂覆材料主要客户多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与公司进行结算,导致公司应
收票据增长较快;同时,为应对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以及预计订单需求,公司对部分原
材料进行提前备货,采购支出较多现金所致。




                                               5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115.15%,稀释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115.15%,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 190.91%,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快速增长,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综上, 2021 年度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伊始,便定位为研发驱动型公司,坚持“不领先,不立项;无创新,不
扩张;非主业,不介入”的经营原则,通过产品创新能力、产品实现能力和市场布局能
力三大能力建设,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研发新产品,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解决下
游客户的痛点问题。经过近十六年的自主研发和不断创新,公司逐步在战略布局、产品
矩阵、技术研发体系、外部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从而构建起
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拥有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技术研发优势

    ① 完备的研发体系,领先的创新意识

    公司以创新为基因,建立了产品研发、工艺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为主体的研发体系,
在专门的研发部门之外,在合肥高新区设立了合肥创新中心、壹石通研究院,便于研发
人才引进以及与高校、机构的密切合作。公司研发部按不同产品类型设置了四个专业实
验室,分别负责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产品、能源材料产品、阻燃材料产品和导热材料
产品的研发,形成了产品线、研发线双线推进的产品研发体系,为持续推出新产品、不
断优化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提供了技术保障,为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了技
术支撑。

    在完备的研发创新体系之上,公司形成了领先的创新意识,秉持“销售一代、研发
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理念,基于自身对科学前沿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提前布局
符合未来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公司的研发工作大致分为三类:(1)重视基础理论研究,
作为长期发展的积淀,通过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高校的产学研合作,以及引入专业互
补的博士、硕士等学术型人才,提前布局领先市场十年左右的基础研究;(2)公司研
发部及合肥创新中心的研发人员开展具有潜在应用前景的前瞻性产品研发;(3)公司




                                        6
研发人员和工程部、生产部、市场部等相关人员负责目前进入中试阶段,预期未来三年
内能够量产的新产品和新技术产业化,有效保持领先的创新能力。

    ② 丰富的技术储备

    为储备持续迭代的产品和技术,公司着力于建设自身的三大能力体系:持续的产品
创新能力,加深公司对基础材料的理解及研究,将基础材料适配,生产出适于客户需要
的产品;产品实现能力,即实现产品的产业化与市场化;市场布局能力,积极收集市场
反馈信息,洞察市场动向,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持续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为巩固和提高公司在勃姆石、高性能二氧化硅粉体材料和低烟无卤阻燃材料领域的
竞争优势,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外部合作实现产品升级和新品研发,推动行业技术的升
级迭代。除对量产产品进行不断优化升级外,公司实施了多项前沿新产品的研发项目,
积极布局下一代产品,以满足电池企业、电子通信企业及阻燃防火企业对更高性能产品
的要求。

    ③ 持续的研发投入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不断根据市场发展趋势与业务运营情况,
在产品升级和迭代上保持持续的研发投入,加强研发人才团队建设,持续完善研发条件,
建立了合肥创新中心和壹石通研究院。公司通过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和专用设备开发,
取得了丰硕的创新成果,并积极对具备产业化价值的研发成果进行转化,公司核心竞争
力得到持续提升。

    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19 年至 2021 年研发费用分别为 1,082.64 万元、1,462.81
万元和 2,425.22 万元,2019 年至 2020 年增速为 35.12%,2020 年至 2021 年增速为 65.79%,
呈现了较快的增长态势。

    2、市场及客户优势

    ① 快速响应市场需求

    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解决客户痛点问题。
公司在技术端和市场端都保持了灵敏的反应机制,以有效的沟通、准确的理解和高效的
执行力,从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提出、试验到批量供货,积极听取客户的反馈意见,不




                                          7
断优化产品性能和解决方案,直至满足客户需求。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过硬、服务到位,
产品和服务均获得客户高度认可,树立了公司品牌形象,积累了一批忠诚度高的客户。

    ② 拥有行业内领先的客户资源

    公司拥有行业内领先的龙头客户资源,公司在新产品推广初期即聚焦于服务龙头客
户,在行业内树立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后再带动行业内的其他客户自然跟进。在锂电池涂
覆材料领域,公司作为国内的领先企业,已成为宁德时代的勃姆石产品核心供应商,并
进入三星 SDI、新能源科技(ATL)、亿纬锂能、比亚迪、欣旺达、国轩高科等多家国
内外锂电池制造企业的供应商体系。此外,公司也与国内外主要的锂电池隔膜厂商如璞
泰来、韩国 W-Scope、星源材质、恩捷股份、河北金力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积累了
丰富的客户资源。

    3、产品性能优势

    公司从先进无机非金属复合材料出发,已成功完成锂电池涂覆材料、电子通信功能
填充材料和低烟无卤阻燃材料的产品布局,能有效满足客户在锂电池电芯的隔膜、极片
涂覆、电子芯片封装及 5G 用高频高速覆铜板、电线电缆阻燃、聚合物阻燃等各类型工
业应用场景的需求。其中:

    ①在锂电池涂覆材料领域,勃姆石为公司的核心产品,一方面随着公司的持续研发
投入与行业经验积累,产品技术含量不断提升;公司的勃姆石产品在纯度、中位粒径、
比表面积和磁性异物等指标上表现优异,作为无机涂覆材料中的陶瓷涂覆颗粒可提高锂
电池电芯隔膜的耐热性和抗刺穿能力,提升电芯良品率,提高锂电池的安全性能。此外,
公司也在积极布局下一代涂覆材料,在纯度更高、粒径更小的勃姆石制备上形成了雄厚
的技术积淀。

    ② 在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领域,公司从用于芯片封装的二氧化硅粉体材料入手,
掌握了制备高性能二氧化硅粉体材料的核心技术,同时获得了中空二氧化硅球形粉体材
料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生产出的二氧化硅粉体材料杂质含量低、粒径控制精确、形貌
控制良好、表面改性效果好。公司生产的 5G 电子线路板功能填料产品的介质损耗在应
用端的测试可达到万分之三至万分之四,已与国际知名二氧化硅功能粉体材料厂商日本
电化株式会社达到同一水平,同时通过界面改良能缓解异常放电问题。




                                      8
    ③ 在低烟无卤阻燃材料领域,公司基于自身特有的制备工艺,复配出特有的陶瓷
化低烟无卤复合阻燃剂,具有抗滴落、低烟密度、低热释放速率等特性,获得了国家电
线电缆质量检测中心在阻燃指标下的最高等级阻燃性能 B1(d0,t0,a1)级认证,成功应用
于特种电线电缆与新能源汽车电芯模组中,以高性能、高性价比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4、产品品质控制优势

    公司产品均处于产业链的上游位置,其质量及品质稳定性将直接影响下游产品的关
键性能。公司设有专门的品质部,树立了统一的品质观,建立了完善的品质管理体系及
品质控制手段,有效保证了公司产品质量。

    ① 树立统一的品质观。公司在品质控制上强调统一理念、统一行动,从原材料到最
终产品的每一个生产过程都进行严格的品质管控,不合格的原料、半成品不会进入到下
一步工序,保证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② 建立完善的品质管理体系。公司已通过国际汽车质量系统 IATF16949 体系认证、
ISO9001:2015 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品质控制上严格进行标准化管理,为公司的
品质控制提供了体系保障。

    ③ 配置专业的品控团队。公司设有专业的品质控制团队,由品质总监带领品质部
执行从原料、半成品到成品的品质检测与管理,并和下游客户品质部及第三方的审核机
构进行合作,保证产品品质符合客户要求、管控体系有效运行。

    5、自主设计先进工艺装备的优势

    基于对产品工艺的深刻理解,结合客户对产品性能的要求,公司自主开发了如流化
床气流磨、球形化设备、表面改性设备等生产设备。以勃姆石为例,公司根据对勃姆石
生产工艺,包括转化温度、晶体生长等特殊工艺参数的深刻理解,为满足客户对勃姆石
高纯度、低磁性异物等指标的更高要求,自主设计并建造了勃姆石自动化生产线,提升
单位占地面积产能,优化生产工序和物流模式,通过单体自动化设备分散控制、中控室
集中操作、全流程无断点与密闭式生产,实现安全、高效的自动化管理,有效控制生产
过程中各类杂质的引入,进一步降低磁性异物含量,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保证了
产品的一致性与可靠性。

    6、精细化管理优势


                                      9
    公司采取精细化管理模式,在企业现场管理、日常工作部署、物资摆放、厂区管理、
人员素养和安全管理等方面均按照相关规章流程实施规范运作,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
公司还积极鼓励员工参与公司管理,各部门管理人员均能从全局和效益的角度出发,不
断追求进步,营造了一个全员参与管理的企业氛围。通过精细化管理,有利于公司保持
创新活力、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员工归属感,公司在产品质量控制、订单快速响应、售
后服务跟踪等方面都具备显著优势,受到下游客户的广泛好评。

    综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 2021 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 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坚持把技术创新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方式,积极开
展研发活动。2021 年,公司全年研发支出 2,425.22 万元, 较 2020 年度研发费用增长
65.79%;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74%,较 2020 年度研发费用占比减少 1.87 个
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新增专利申请数 15 项, 其中发明专利 10 项, 实用新型专利 5 项;新增
获得专利数 9 项, 其中发明专利 4 项, 实用新型专利 5 项。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累计申请专利数 52 项, 其中发明专利 37 项, 实用新
型专利 15 项; 累计获得专利数 29 项, 其中发明专利 15 项, 实用新型专利 14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0
    经 2021 年 7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62 号文同意注册,
公司 2021 年 8 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5,541,085.00 股,发行价为 15.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5,431,406.65 元,扣
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56,434,512.53 元,余额为人民币 648,996,894.12 元,另外扣除
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484,570.4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9,512,323.69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2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3751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63,949,789.49 元,其中:
以前年度使用 0.00 元,本年度使用 263,949,789.49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75,148,197.62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3,000,000.00
元进行现金管理(其中 83,000,000.00 元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到期,并于 2022 年 1 月 4
日转回募集资金专户),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29,512,323.69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
民币 2,585,663.42 元,系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收益,协定存款结息以及活期存款
账户结息。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单位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2120180807779529       活期存款    59,362,606.33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1262812773            活期存款    79,507,836.76
技股份有限公司   怀远支行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0735145841000043      活期存款    31,297,754.50
技股份有限公司   蚌埠怀远支行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
                 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   20000315613866600000081 活期存款        71,335.02
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01040160001033928     活期存款   104,908,665.01
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科技支行
      合计                                                                 275,148,197.62




                                           11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 93,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存在 10,000,000.00 元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二)募集资金合规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
行营业部 5212018080777952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 181262812773、徽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远支行 520735145841000043、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怀远支行 2000031561386660000008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3401040160001033928 五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
其他用途。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远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
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 冻结及减
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持股部分均未发
生变动, 但是公司在 2021 年 8 月完成科创板上市时对员工资管计划进行了战略配售,
影响有关自然人股东在壹石通间接持股数量, 导致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发生变动。 具体情况如下:



                                        12
  名称           职务           期初持股数        期末持股数    变动量      变动原因
 蒋学鑫     董事长、总经理      43,373,932        45,333,148   1,959,216   首发战略配售
 夏长荣          董事            500,000           500,000         -            -
 鲍克成     董事、副总经理       345,000           345,000         -            -
 蒋玉楠          董事                -                 -           -            -
 王韶晖     董事、副总经理       200,000           521,183     321,183     首发战略配售
  黄尧           董事            140,000           140,000         -            -
 肖成伟        独立董事              -                 -           -            -
 李明发        独立董事              -                 -           -            -
 张瑞稳        独立董事              -                 -           -            -
           股东代表监事、监事
 陈炳龙                          5,874,500         5,874,500       -            -
                 会主席
 顾兴东      股东代表监事        200,000           200,000         -            -
 郭敬新      职工代表监事         15,000            15,000         -            -
 王亚娟        副总经理          8,717,712         8,717,712       -            -
 张月月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95,000           295,000         -            -
 周建民        副总经理          200,000           200,000         -            -
  邵森        董事会秘书         1,000,000         1,321,183   321,183     首发战略配售



    2021 年度,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减
持情形。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
质押、 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3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罗 翔                     李吉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