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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壹石通:壹石通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2-06-01  

                          证券代码:688733           证券简称:壹石通          公告编号:2022-044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5日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并按照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肖成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2年6月16日
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成伟先生,其基本
情况如下:
    肖成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12月出生,南开大学无
机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1994年7月至今,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
所研究员;2016年3月至今,任江苏海四达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
3月至今,任Octillion Energy Holdings, Inc.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中通客
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4月至今,任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9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2、截至本公告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5月30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并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
成对核心团队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6月16日15点0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16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22年6月10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5日。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发布公告进行投
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
写《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
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
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
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
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邮政编码:233400
    联系电话:0552-822 0958
    联系人:崔伟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
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
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
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对该议案投
弃权票。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
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
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
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
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附件:壹石通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肖成伟
                                                         2022年6月1日
 附件: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安
 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
 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肖成伟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
 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2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选择一项以上未填写,视为对该项议案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壹石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