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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壹石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更新后)2022-08-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机构”或“中金公司”)作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壹石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负责壹石通持
 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
  1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壹石通签订《保荐协议》,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2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
                                                     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
  3                                                  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壹石通业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务情况,对壹石通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本持续督导期间,壹石通未发生按有关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4                                                  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规情况
        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本持续督导期间,壹石通未发生违法违
  5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壹石通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发布的业务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
        项承诺
                                                     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壹石通依照相关规定健全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对壹石通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壹石通的内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
       对外投资、、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
                                                       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保荐机构督促壹石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9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
                                                       件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保荐机构对壹石通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了审阅,不存在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充而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本持续督导期间,壹石通及其控股股东、
 11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 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本持续督导期间,壹石通及其控股股东、
 12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
 13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存在前述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 况
       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作出说明并限
       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
       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
       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本持续督导期间,壹石通未发生该等情
 14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
                                                       况
       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
       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 本持续督导期间,壹石通不存在需要进
 15
       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
        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
        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
        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本所或者保荐
        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的勃姆石产品主要用于锂电池电芯隔膜的涂覆、极片涂覆,随着锂电池企业产
能不断扩张,涂覆隔膜的使用比重提升,以勃姆石为代表的无机涂覆已成为主流涂覆方
式,带动了勃姆石的渗透率逐渐上升。目前,仍有一些锂电池厂商采用氧化铝材料、芳
纶材料或其他有机、无机材料涂覆,其转换为勃姆石涂覆需要经过下游客户内部大量的
研究及实验才能确定,所需时间可能较长,勃姆石涂覆渗透率上升的速度可能影响公司
未来的业绩增长。另外,随着未来新兴技术的研发成功和生产工艺的完善,若新的技术
路线取得重大突破并实现产业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因为新的隔膜涂覆技术的成熟
而面临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勃姆石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涂覆
的重要原材料,市场需求旺盛。以德国 Nabaltec AG 和中铝郑州研究院为主的竞争对手,
以及国内部分上市公司等新的进入者,也在加强对勃姆石的研发、增加勃姆石的产能并
积极向下游客户推广,若竞争对手产品得到下游厂商认可,将加剧行业的竞争,影响公
司勃姆石材料的市场份额。

                                               3
    (三)产能消化风险

    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新能源产业发展态势、下游客户需求以及技术进步趋势等
发生重大变化,使得公司的销售规模不能快速提升,导致扩建项目产能消化不及预期,
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四)财务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增长,且锂电池涂覆材料销售收入占比上升,锂电池涂覆材
料客户相较于其他客户,其信用期相对较长,导致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相应
增长。若未来宏观经济形势下行、下游行业景气度下滑或下游客户自身经营条件恶化导
致不能及时回款,有可能出现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持续上升的情况,将对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五)行业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国家预计将逐步退出相关的行业扶持,可能使下
游客户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公司业绩出现波动。如果下游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制造
等行业不能通过技术进步、规模效应等方法提高竞争力,行业扶持政策的调整将对整个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从而也给上游锂电池隔膜行业带来不利影响。
同时,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逐步摆脱政策扶持、进入市场化阶段,下游锂电池各大厂商
都在大幅扩产,未来有可能出现行业周期性波动的风险。

    (六)宏观环境风险

    新冠肺炎疫情仍然在全球范围内间歇出现,各行各业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部分
行业因产业链部分环节停摆而遭受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原材料采购、生产活动、客户
拜访、物流运输、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等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此外,新冠疫情可能
导致终端汽车消费市场遭受一定影响,从而影响到上游新车生产和供应速度,进而影响
整个产业链供应量。

    未来若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和客户所在地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动态调整疫情防
控政策,采取更加严格的人员流动管控措施,可能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销售造成
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4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期增减(%)
营业收入                                    29,385.46              16,383.16                 79.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389.63               4,269.09                 96.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7,159.91               3,988.65                 79.51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70.74               -3,114.52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7,461.95             122,549.21                  4.01
总资产                                     202,338.79             142,630.10                 41.86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                  0.31                48.3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                  0.31                48.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39                  0.29                34.48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2                  8.43 减少 1.81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5.65                  7.87 减少 2.22 个百分点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5.01                  6.21    减少 1.2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增长 79.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 79.51%,主要原因系公司下游新能源汽车行业高景气发


                                               5
展,公司锂电池涂覆材料的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勃姆石产品销量同比大幅增长;此外,
公司应用于锂电池导热粘接胶等领域的球形氧化铝产品销量同比显著提升,从而带动公
司电子材料业务板块的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同比呈现大幅增
长。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好转,主要系公司收到的票据到
期或者贴现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伊始,便定位为研发驱动型公司,坚持“不领先,不立项;无创新,不
扩张;非主业,不介入”的经营原则,致力于推动产品创新能力、产品实现能力和市场
布局能力三大能力建设,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研发新产品,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
解决下游客户的痛点问题。经过十六年来的自主研发和不断创新,公司逐步在战略布局、
产品矩阵、技术研发体系、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从而构建起
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拥有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技术研发优势

    ①完备的研发体系,领先的创新意识

    公司以创新为基因,建立了产品研发、工艺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为主体的研发体系,
在专门的研发部门之外,在合肥高新区设立了合肥创新中心、壹石通研究院,便于研发
人才引进以及与高校、机构的密切合作。公司研发部按不同产品类型设置了四个专业实
验室,分别负责电子材料产品、能源材料产品、阻燃材料产品和导热材料产品的研发,
形成了产品线、研发线双线推进的产品研发体系,为持续推出新产品、不断优化产品结
构和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提供了技术保障,为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了技术支撑。

    在完备的研发创新体系之上,公司形成了领先的创新意识,秉持“销售一代、研发
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理念,基于自身对科学前沿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提前布局
符合未来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公司的研发工作大致分为三类:(1)重视基础理论研究,
作为长期发展的积淀,通过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高校的产学研合作,以及引入专业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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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的博士、硕士等学术型人才,提前布局领先市场十年左右的基础研究;(2)公司研发
部及合肥创新中心的研发人员开展具有潜在应用前景的前瞻性产品研发;(3)公司研发
人员和工程部、生产部、市场部等相关人员负责目前进入中试阶段,预期未来三年内能
够量产的新产品和新技术产业化,有效保持领先的创新能力。

    ②丰富的技术储备

    为储备持续迭代的产品和技术,公司着力于建设自身的三大能力体系:持续的产品
创新能力,加深公司对基础材料的理解及研究,将基础材料适配,生产出适于客户需要
的产品;产品实现能力,即实现产品的产业化与市场化;市场布局能力,积极收集市场
反馈信息,洞察市场动向,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持续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为巩固和提高公司在勃姆石、高性能二氧化硅粉体材料和低烟无卤阻燃材料领域的
竞争优势,公司通过自主创新实现产品升级和新品研发,推动行业技术的升级迭代。除
对量产产品进行不断优化升级外,公司实施了多项前沿新产品的研发项目,积极布局下
一代产品,以满足电池企业、电子通信企业及阻燃防火企业对更高性能产品的要求。

    ③持续的研发投入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以技术创新为核心,不断根据市场发展趋势与业务开拓情况,
在产品升级和迭代上保持持续的研发投入,加强研发人才团队建设,持续完善研发条件,
设立了合肥创新中心和壹石通研究院。公司通过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和专用设备开发,
取得了丰硕的创新成果,并积极对具备产业化价值的研发成果进行转化,公司核心竞争
力得到持续提升。

    2、市场及客户优势

    ①快速响应市场需求

    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解决客户痛点问题。
公司在技术端和市场端都保持了灵敏的反应机制,以有效的沟通、准确的理解和高效的
执行力,从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提出、试验到批量供货,积极听取客户的反馈意见,不
断优化产品性能和解决方案,直至满足客户需求。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过硬、服务高效,
产品和服务均获得客户高度认可,树立了公司品牌形象,积累了一批忠诚度高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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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拥有行业内领先的客户资源

    公司拥有行业内领先的龙头客户资源,公司在新产品推广初期即聚焦于服务龙头客
户,在行业内树立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后再带动行业内的其他客户自然跟进。在锂电池涂
覆材料领域,公司作为国内的领先企业,已成为宁德时代的勃姆石产品核心供应商,并
进入三星 SDI、新能源科技(ATL)、亿纬锂能、比亚迪、欣旺达、国轩高科等多家国内
外锂电池制造企业的供应商体系。此外,公司也与国内外主要的锂电池隔膜厂商如璞泰
来、韩国 W-Scope、星源材质、恩捷股份、河北金力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积累了丰
富的客户资源。

    3、产品性能优势

    公司从先进无机非金属复合材料出发,已成功完成锂电池涂覆材料、电子通信功能
填充材料和低烟无卤阻燃材料的产品布局,能有效满足客户在锂电池电芯的隔膜、极片
涂覆、电子芯片封装及 5G 用高频高速覆铜板、电线电缆阻燃、聚合物阻燃等各类型工
业应用场景的需求。其中:

    ①在锂电池涂覆材料领域,勃姆石为公司的核心产品,一方面随着公司的持续研发
投入与行业经验积累,产品技术含量不断提升;公司的勃姆石产品在纯度、中位粒径、
比表面积和磁性异物等指标上表现优异,作为无机涂覆材料中的陶瓷涂覆颗粒可提高锂
电池电芯隔膜的耐热性和抗刺穿能力,提升电芯良品率,提高锂电池的安全性能。此外,
公司也在积极布局下一代涂覆材料,在纯度更高、粒径更小的勃姆石制备上形成了雄厚
的技术积淀。

    ②在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领域,公司从用于芯片封装的二氧化硅粉体材料入手,
掌握了制备高性能二氧化硅粉体材料的核心技术,同时获得了中空二氧化硅球形粉体材
料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生产出的二氧化硅粉体材料杂质含量低、粒径控制精确、形貌
控制良好、表面改性效果好。公司生产的 5G 电子线路板功能填料产品的介质损耗在应
用端的测试可达到万分之三至万分之四,已与国际知名二氧化硅功能粉体材料厂商日本
电化株式会社达到同一水平,同时通过界面改良能缓解异常放电问题。

    ③在低烟无卤阻燃材料领域,公司基于自身特有的制备工艺,复配出特有的陶瓷化
低烟无卤复合阻燃剂,具有抗滴落、低烟密度、低热释放速率等特性,获得了国家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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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缆质量检测中心在阻燃指标下的最高等级阻燃性能 B1(d0,t0,a1)级认证,成功应用于
特种电线电缆与新能源汽车的阻燃防火安全,以高性能、高性价比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4、自主设计先进工艺装备的优势

    基于对产品工艺的深刻理解,结合客户对产品性能的要求,公司自主开发了如流化
床气流磨、球形化设备、表面改性设备等生产设备。以勃姆石为例,公司根据对勃姆石
生产工艺,包括转化温度、晶体生长等特殊工艺参数的深刻理解,为满足客户对勃姆石
高纯度、低磁性异物等指标的更高要求,自主设计并建造了勃姆石自动化生产线,提升
单位占地面积产能,优化生产工序和物流模式,通过单体自动化设备分散控制、中控室
集中操作、全流程无断点与密闭式生产,实现安全、高效的自动化管理,有效控制生产
过程中各类杂质的引入,进一步降低磁性异物含量,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保证了
产品的一致性与可靠性。

    综上,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至今一直坚持把技术创新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方式,积极开
展研发活动。2022 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支出 1,472.26 万元,较 2021 年上半年增长 44.82%;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01%,较 2021 年上半年研发费用占比减少 1.2 个百分
点。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新增专利申请数 19 项,其中发明专利 7 项,实用新型专利 12 项;新增获
得专利数 6 项,其中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专利 4 项。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申请专利数 71 项,其中发明专利 44 项,实用新
型专利 27 项;累计获得专利数 35 项,其中发明专利 17 项,实用新型专利 18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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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 2021 年 7 月 1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62 号文同意注册,
公司 2021 年 8 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45,541,085.00 股,发行价为 15.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05,431,406.65 元,扣
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56,434,512.53 元,余额为人民币 648,996,894.12 元,另外扣除
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9,484,570.4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9,512,323.69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2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37515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46,496,907.60 元,其中:
以前年度使用 263,949,789.49 元,本年度使用 82,547,118.11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90,439,179.31 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
民币 212,439,179.31 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78,000,000.00 元(其
中 70,000,000.00 元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到期,并于 2022 年 7 月 1 日转回募集资金专
户),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629,512,323.69 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7,423,763.22 元,
系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取得的收益,协定存款结息以及活期存款账户结息。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
元):
    开户单位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52120180807779529     活期存款   11,244,020.35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1262812773          活期存款   56,408,322.32
技股份有限公司   怀远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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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单位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0735145841000043      活期存款    23,607,357.35
技股份有限公司   蚌埠怀远支行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
                 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 20000315613866600000081 活期存款        71,438.53
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01040160001033928     活期存款   121,108,040.76
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肥科技支行
      合计                                                               212,439,179.31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 78,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存在 8,000,000 元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二)募集资金合规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
行营业部 5212018080777952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 181262812773、徽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远支行 520735145841000043、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怀远支行 2000031561386660000008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
3401040160001033928 五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
其他用途。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远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公司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
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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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12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罗   翔                       李吉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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