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石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10-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壹
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
就壹石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出具《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1 号),同意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7,610,850.00 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4.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50,985,9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人民币 21,181,198.7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9,804,701.21 元。2022 年 9 月
23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314 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
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预计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体材料建设项目 42,428.54 35,266.26
2 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用勃姆石建设项目 26,423.27 22,237.83
3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66.55 19,594.50
4 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合计 107,118.36 95,098.59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
额为人民币 8,623.2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以募集资金置
预计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已预先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投资额 金额
的金额
年产15,000吨电子功能粉
1 42,428.54 1,599.17 1,599.17
体材料建设项目
年产20,000吨锂电池涂覆
2 26,423.27 6,906.41 6,906.41
用勃姆石建设项目
3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66.55 117.66 117.66
合计(不含补流项目) 89,118.36 8,623.24 8,623.24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238.9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费用明细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100.00 100.00
2
序号 费用明细 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拟置换金额
2 律师费 60.00 60.00
3 审计费 47.17 47.17
4 印花税等 31.74 31.74
合计 238.91 238.91
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862.15 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日未超过 6 个月,符合相
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8,623.24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38.91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
发展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
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3
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金。
(三)会计师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22】42211 号),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
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
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
证报告,该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置换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4
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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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苏海灵 罗 翔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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